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473—2026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
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技术要求
及检测方法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portable infrared absorption
instrument of SO2 、NOx and CO2 in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件, 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6-05-15发布 2026-08-15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的技术性能,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C 和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6年5月1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 年 8 月 15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
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和二氧化碳(CO2)便携式红外吸收仪(以下简称仪器)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 SO2、NOx和 CO2 便携式红外吸收仪的检测,该类仪器的设计、生产可参照使用。在近红外光区有吸收的其他气体便携式监测仪器技术要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 、NOx 、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1045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405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满量程 span/full scale
仪器根据实际应用需要设置的最大测量值。
3.2
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仪器响应时间分为上升响应时间和下降响应时间。
上升响应时间指仪器零点示值稳定后通入浓度为(80%~100%)量程校准气体,同时开始计时,
到其示值达到量程校准气体标称值 90%的时刻止,中间的时间间隔。
下降响应时间指仪器量程点示值稳定后通入零点气体,此时开始计时,到其示值达到量程校准气体标称值 10%的时刻止,中间的时间间隔。
3.3
零点漂移 zero drift
在仪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仪器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通入零点气体,仪器的示值与零点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3.4
量程漂移 span drift
在仪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仪器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通入量程校准气体,仪器的示值与量程校准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3.5
平行性 parallelism
在相同的环境条件下,三台套相同型号和配置的仪器测量同一被测物时,其测量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
3.6
参比方法 reference method
用于与仪器测量结果相比较的国家或行业发布的标准方法。
3.7
干废气浓度 dry flue gas concentration
废气经预处理,废气温度≤4℃时,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浓度,也称为干基浓度。
3.8
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温度为 273.15 K,压力为 101.325 kPa 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污染物质量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废气浓度。
3.9
相对误差的 95%置信上限 95% upper confidence limit of relative error
参比方法与待测仪器同步测量废气(含氧量)浓度,取同时间区间且相同状态的测量结果组成若干数据对,数据对之差的平均值的绝对值与极限误差的绝对值之和,与参比方法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之比。
4 仪器的组成和结构
4.1 仪器组成
仪器由废气(SO2 、NOx 、CO2 中 1-3 种)测量单元、废气参数(含氧量、含湿量等)测量单元和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组成(如图 1)。当仪器测量结果为湿基浓度时,应配置废气含湿量测量单元。
4.2 仪器结构
仪器结构主要包括样品采集和输送单元、样品预处理单元、样品分析单元、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等。依据仪器采用抽取冷干、抽取热湿和直接测量等方式的不同,仪器由上述全部或部分结构组成(如图 1)。
4.2.1 样品采集和输送单元
样品采集和输送单元主要包括采样设备(采样管)、样品输送管线、流量控制设备和采样泵等,技术要求见 5.4.1。
4.2.2 样品预处理单元
样品预处理单元主要包括样品除湿设备等前处理设备,技术要求见 5.4.2。
4.2.3 样品分析单元
样品分析单元用于对采集的污染源废气样品进行测量分析,主要包括气路、电路、电器组件、光学
组件、测量池和检测器等,废气参数(含氧量、含湿量)测量单元根据测量原理具备相应组成。
4.2.4 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
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主要包括数据采集记录设备和数据处理软件,用于采集、存储、计算、处理测量数据和仪器的状态信息,技术要求见 5.4.5。
图 1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组成示意图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要求
5.1.1 仪器应具有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使用环境条件等信息。
5.1.2 仪器表面应完好无损,无明显缺陷,各部件单元连接可靠,各操作键、按钮使用灵活,定位准确。仪器主机面板应显示清晰,涂色牢固,字符、标识易于识别,不应有影响示值的缺陷。
5.1.3 仪器外壳或外罩应耐腐蚀、密封性能良好,应符合 GB/T 4208 中 IP 55 防护等级要求。
5.1.4 仪器应具备较好的便携性和移动性,仪器总质量和体积应便于在满足 HJ 1405 相关要求的监测平台进行操作;仪器接电后,开机预热稳定时间≤1h。
5.2 工作条件
仪器在以下条件中应能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0℃~40℃(含氧量电化学传感器适用环境温度5℃~40℃);
b)相对湿度: ≤85%;
c)大气压:80 kPa~106 kPa;
d)电压和频率:AC220 V±22 V,50 Hz±1 Hz。
注:低温、低压等特殊环境条件下,仪器的配置应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使用要求,在环境温度较低时,可通过内置电加热装置等方式保证仪器正常运行。
5.3 安全要求
5.3.1 绝缘电阻
在环境温度为0℃~40℃ , 相对湿度≤85%的条件下,仪器电源端子对地或机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
20 MΩ。
5.3.2 漏电保护
仪器应具有漏电保护装置,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静电等对仪器造成损坏。
5.4 功能要求
5.4.1 样品采集和输送单元要求
5.4.1.1 采样管和样品输送管线的材质应选用耐高温、防腐蚀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的材料,不影响待测污染物的正常测量。
5.4.1.2 采样管和样品输送管线应具备加热、保温功能,加热温度应可调。采用抽取热湿测量方式的仪器,采样管和样品输送管线最低加热温度应≥180℃且应高于烟气露点温度 10℃以上;采用抽取冷干测量方式的仪器,采样管和样品输送管线最低加热温度应≥120℃应高于烟气露点温度 10℃以上。实际加热温度应能够在仪器上或软件内显示,检测方法见 7.1.4 。样品输送管线其他技术要求见附录 A。
5.4.1.3 采样管应具备颗粒物过滤功能。采样管前端或后端应具备便于更换或清洗的颗粒物过滤器,过滤器滤料的材质应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过滤器应至少能过滤 5 μm粒径的颗粒物。
5.4.1.4 采样管和样品输送管线应具备足够的长度到达烟道或烟囱采样断面符合测量要求的点位,长度均应≥1.5 m。
5.4.1.5 流量控制设备应保证流量均匀、稳定,采样流量波动应不超过设置采样流量的 10%。
5.4.1.6 采样泵抽气能力应能够克服烟道或烟囱阻力。仪器负载阻力为 10 kPa 导致的气态污染物测量结果变化的绝对值应≤5%;检测方法参照 HJ 1045 中相关要求。
5.4.2 样品预处理单元要求
5.4.2.1 预处理单元的材质应使用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的材料,应不影响待测污染物的正常测量。
5.4.2.2 仪器应通过安装滤波片、采用气室滤波等方式或措施,消除或减少干扰。
5.4.2.3 采用抽取冷干测量方式的仪器,除湿设备技术要求见附录 A 。除湿设备的设置温度应设置在0 ℃~4 ℃(设备出口废气露点温度应≤4 ℃), 温度波动的绝对值应不超过 2℃ , 其实际温度或露点温度数值应能够在仪器上或软件内显示。仪器可通过在除湿设备增加除氨、加磷酸等功能消除或减少二氧化硫的损失,但不应影响对其他目标污染物的测量。
5.4.2.4 除湿设备除湿过程如果产生冷凝液,应采用手动或自动方式通过冷凝液收集、排放装置及时、顺畅地排出。
5.4.2.5 配置 NO2 转换器的仪器,NO2 转换器使用寿命应不少于 1 年,技术指标见 6.1.1.12。
5.4.3 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要求
5.4.3.1 仪器应显示和记录其零点以下和满量程以上至少 10%的数据值。当测量结果在零点以下或满量程以上 10%时,数据记录可存储其最小或最大值保持不变,同时应在仪器显示和记录中加以明确标识。
5.4.3.2 仪器应具备显示、设置仪器时间和时间标签功能,数据为设置时段的平均值。
5.4.3.3 仪器具有中文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控制软件。能够显示实时数据,具备查询历史数据的功能,并能以报表或报告形式输出。仪器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控制软件应符合附录 B 的要求。
5.4.3.4 仪器与打印机连接时,应能够打印设置时间段内的测量数据等相关信息。
5.4.3.5 仪器具备数字信号输出、数据无线网络传输功能,具备卫星定位及网络授时功能。
5.4.3.6 仪器断电后,具备自动保存数据功能。
5.4.4 校准功能要求
5.4.4.1 仪器应具备零点校准和量程校准功能。
5.4.4.2 仪器应具备便于操作的标准气体全系统校准功能,即能够完成从样品采集和输送单元、样品预处理单元至样品分析单元的全过程校准。
5.4.5 气密性要求
仪器的整个气路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保证样品采集、输送、预处理和分析等各个环节连接紧密。仪器应具备现场检查气密性的功能。仪器气密性检查方法和操作过程参见附录 C。
6 性能指标
6.1 实验室检测
6.1.1 废气 SO2 、NOx 、CO2 测量单元
6.1.1.1 检出限(CO2 测量单元不做此指标)
检出限: ≤1%满量程。
6.1.1.2 响应时间(上升时间和下降时间)
仪器响应时间: ≤120 s。
6.1.1.3 重复性
仪器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 ≤2%。
6.1.1.4 示值误差
仪器示值误差的绝对值: ≤2%满量程。
6.1.1.5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仪器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的绝对值: ≤2%满量程。
6.1.1.6 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
环境温度在 0℃~40℃范围内变化,仪器示值的变化的绝对值:≤5%满量程。
6.1.1.7 供电电压变化的影响
供电电压变化 10%,仪器示值的变化的绝对值: ≤2%满量程。
6.1.1.8 干扰成分的影响
依次通入相应浓度的干扰成分气体,导致分析仪器示值变化的正干扰和负干扰的绝对值: ≤5%满量程。
SO2 、NOx测量单元干扰成分气体见表 1 ,CO2 测量单元干扰成分气体见表 2。
表 1 SO2 、NOx 测量单元实验室检测使用的干扰成分气体
表 2 CO2 测量单元实验室检测使用的干扰成分气体
6.1.1.9 振动的影响
按照规定的振动条件和频率进行振动实验后,仪器所有测量组分示值变化的绝对值:≤2%满量程。
6.1.1.10 平行性
三台(套)仪器测量同一标准气体示值的相对标准偏差: ≤5%。
6.1.1.11 负载误差
仪器分别在空载和 10 kPa 负压条件下的示值变化的绝对值: ≤5%。
6.1.1.12 二氧化氮转换效率
NO2 转换器中 NO2 转换为 NO 的效率: ≥95%。
6.1.2 废气含氧量测量单元
6.1.2.1 响应时间(上升时间和下降时间)
仪器响应时间: ≤120 s。
6.1.2.2 重复性
仪器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 ≤2%。
6.1.2.3 示值误差
仪器示值误差的绝对值: ≤2%满量程。
6.1.2.4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仪器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的绝对值: ≤2%满量程。
6.1.2.5 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
环境温度在 5℃~40℃范围内变化,仪器示值的变化的绝对值:≤5%。
6.1.2.6 供电电压变化的影响
供电电压变化 10%,仪器示值的变化的绝对值: ≤2%。
6.1.2.7 振动的影响
按照规定的振动条件和频率进行振动实验后,仪器所有测量组分示值变化的绝对值:≤2%满量程。
6.1.2.8 平行性
三台(套)仪器测量同一标准气体示值的相对标准偏差: ≤5%。
6.2 废气排放现场检测
6.2.1 废气 SO2 、NOx 测量正确度
当参比方法测量废气中 SO2 、NOx排放浓度的平均值:
a) ≥150 μmol/mol 时,参比方法比对测量相对误差的 95%置信上限:≤10%;
b) ≥50 μmol/mol~ <150 μmol/mol 时,参比方法比对测量数据对之差平均值的绝对值: ≤
15 μmol/mol;
c) ≥20 μmol/mol~<50 μmol/mol 时,参比方法比对测量测试结果相对误差平均值的绝对值: ≤ 30%;
d)<20 μmol/mol 时,参比方法比对测量数据对之差的平均值的绝对值:≤6 μmol/mol。
6.2.2 废气 CO2 测量正确度
当参比方法测量废气中 CO2 排放浓度的平均值:
a) ≥20%时,参比方法比对测量相对误差的 95%置信上限: ≤7.5%;
b) ≥14%~<20%时,参比方法比对测量数据对之差平均值的绝对值: ≤1.4%;
c) ≥7%~<14%时,参比方法比对测量测试结果相对误差平均值的绝对值: ≤10%;
d)<7%时,参比方法比对测量数据对之差的平均值的绝对值:≤0.7%。
6.2.3 废气含氧量测量正确度
废气含氧量测量参比方法比对测量相对误差的95%置信上限: ≤15%。
6.2.4 废气含湿量测量正确度
当参比方法测量废气含湿量的平均值:
a)>5.0%时,参比方法比对测量测试结果相对误差平均值的绝对值: ≤25%;
b) ≤5.0%时,参比方法比对测量数据对之差的平均值的绝对值: ≤1.5%。
7 检测要求和方法
7.1 实验室检测要求和方法
7.1.1 一般要求
7.1.1.1 从下线合格或在售的仪器中随机抽取 3 套同型号仪器同时检测。
7.1.1.2 仪器具备双量程或多量程时,各量程各项技术指标均应满足本标准要求;且其气态污染物(SO2、 NOx)测量单元检测最小量程在 150 μmol/mol 以内。
7.1.1.3 检测期间除仪器零点和量程校准外,不允许维护、检修和调节。
7.1.1.4 因实验室供电异常造成检测中断,待供电恢复正常后,应继续开展实验室检测,检测中断前已完成的检测数据有效。
7.1.1.5 因仪器故障造成检测中断,待仪器恢复正常后,应重新开展实验室检测,检测中断前已完成的检测数据无效;实验室检测期间,每型号仪器故障次数应≤2 次。
7.1.1.6 各技术指标检测均应按照仪器全过程检测,检测数据均应采用仪器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存储记录的最终结果。每台(套)仪器各项技术指标检测结果必须全部满足 6.1 的要求。
7.1.2 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求
7.1.2.1 热电偶或热电阻温度计:-50℃~400℃ , 示值偏差: ≤2℃。
7.1.2.2 电子秒表: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0.01 s。
7.1.2.3 环境温度影响测试装置:-10℃~50℃ , 示值偏差: ≤2℃。
7.1.2.4 调压器:0 V~250 V。
7.1.2.5 压力表:最小分度值≤1 kPa。
7.1.2.6 臭氧发生器:0 μmol/mol~250 μmol/mol,线性误差: ≤1%。
7.1.2.7 兆欧表:电压 500 V,0 MΩ~500 MΩ。
7.1.2.8 等比例稀释装置:精度不低于 1.0%。
7.1.3 标准气体要求
7.1.3.1 零气(零点气体):含 SO2 、NOx浓度分别≤0.1 μmol/mol ,含 CO2 浓度不超过 400 μmol/mol的标准气体(一般为高纯氮气, ≥99.999%),含有其他气体的浓度不得干扰仪器的测量示值。
7.1.3.2 标准气体:由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的国家一、二级标准气体,其不确定度的绝对值:≤2.0%。量程校准气体指浓度在(80%~100%)满量程范围内的标准气体。较低浓度的标准气体如不能满足不确定度要求,可以使用高浓度的标准气体采用等比例稀释的方法获得。
7.1.4 实验室检测方法
7.1.4.1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待测仪器运行稳定后,通入零点气体,记录分析仪器零点稳定读数为 Z0 ;然后通入量程校准气体,记录稳定读数 S0 。通气结束后,待测仪器正常工作运行 6 h(期间不允许任何校准和维护)后分别通入同一浓度零点气体和量程校准气体,分别记录稳定后示值。按公式(1)、(2)计算待测仪器的零点漂移Zd 和量程漂移 Sd 。
式中:Zd ——待测仪器零点漂移,%;
Z0 ——待测仪器通入零点气体的初始测量值,μmol/mol(mg/m3 ,%);
Zn ——待测仪器运行 6 h 后通入零点气体的测量值,μmol/mol(mg/m3 ,%);
R 待测分析仪器满量程值,μmol/mol(mg/m3 ,%)。
式中:Sd ——待测仪器量程漂移,%;
S0 ——待测仪器通入量程校准气体的初始测量值,μmol/mol(mg/m3 ,%);
Sn ——待测仪器运行 6 h 后通入量程校准气体的测量值,μmol/mol(mg/m3 ,%)。
7.1.4.2 振动的影响
按照 HJ 76 中相关要求执行。
7.1.4.3 其他检测项目
除干扰测试气体见表 1 、表 2 ,其他检测项目按照 HJ 1045 中相关要求执行。
7.2 废气排放现场检测要求和方法
7.2.1 一般要求
7.2.1.1 仪器实验室检测通过后才允许仪器进行废气排放现场检测。
7.2.1.2 仪器现场检测应在固定污染源正常排放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测量准确度指标检测期间应保持工况条件和工作参数相对稳定。
7.2.1.3 仪器现场检测的废气排放烟囱或烟道现场环境条件、检测位置和点位布设等应符合 HJ 1405 的相关要求。
7.2.1.4 现场检测期间除进行仪器零点和量程校准外,不允许对仪器进行计划外的维护、检修和调节。
7.2.1.5 因现场污染源排放故障或现场供电问题造成检测中断,待故障排除或现场供电恢复正常后,应继续开展现场检测,检测中断前已完成的检测数据有效。因仪器故障造成检测中断,则检测结束。
7.2.1.6 各技术指标检测数据均应采用仪器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存储记录的最终结果。每台(套)仪器各项技术指标的检测结果必须全部满足 6.2 的要求。
7.2.2 标准气体要求
现场检测使用的标准气体要求与 7.1.3 相同。
7.2.3 现场检测方法
7.2.3.1 废气 SO2、NOx、CO2 测量正确度
废气 SO2 、NOx 、CO2 测量正确度按下列步骤进行检测:
a)仪器运行稳定后,分别通入零点气体和量程校准气体进行零点校准和满量程校准。
b)仪器与使用参比方法的测量仪器同步对污染物排放气态污染物进行测量,由数据采集和处理装置每分钟记录 1 个累积测量值,连续记录至检测结束。
c)取同一时间区间内(一般为 5 min~15 min)仪器与使用参比方法的测量仪器的测量平均值组成一个数据对,确保二者测量数据在同一条件下(废气温度、压力、含湿量和含氧量等,一般取标态干基浓度)。
d)每天获取至少9 组数据对,计算当天的测量正确度;现场检测连续测试 3 天。
e)当参比方法测量废气中 SO2 、NOx浓度平均值<150 μmol/mol 或 CO2 浓度平均值<20%时,计算全部数据对仪器与使用参比方法的测量仪器同时间测量数据平均值绝对误差或相对误差的绝对值。
f)当参比方法测量废气中 SO2 、NOx浓度平均值≥150 μmol/mol 或 CO2 浓度平均值≥20%时,按公式(3)~(7)计算全部数据对仪器与使用参比方法的测量仪器同时间测量数据相对误差的95%置信上限。
式中: RE U ——仪器与使用参比方法的测量仪器结果数据对之间相对偏差的95%置信上限,%;
xRM ——使用参比方法的测量仪器全部数据对测量结果的平均值,μm(mg/m3 ,%);
d ——仪器与使用参比方法的测量仪器各数据对差的平均值,μmol/mol(mg/m3 ,%);
MOEd ——仪器与使用参比方法的测量仪器结果数据对之间偏差的极限误差,μmol/mol(mg/m3 ,%)。
式中:x RM ——仪器与使用参比方法的测量仪器全部数据对测量结果的平均值,μmol/mol(mg/m3,%);
xRMi ——第 i 个数据对中的参比方法测量值,μmol/mol(mg/m3 ,%);
i ——数据对的序号(i=1~n);
n ——数据对的个数(n ≥9)。
di (5)
式中: d ——仪器与使用参比方法的测量仪器全部数据对测量结果的平均值,μmol/mol(mg/m3 ,%);
n ——第 i 个数据对中的参比方法测量值,μmol/mol(mg/m3 ,%);
i ——数据对的序号(i=1~n);
d ——数据对的个数(n ≥9)。
di = xRM,i - xPMI,i (6)
式中:xRM,i——第 i 个数据对中使用参比方法的测量仪器测量值,μmol/mol(mg/m3 ,%);
xPMI,i——第 i 个数据对中的仪器测量值,μmol/mol(mg/m3 ,%)。
注:在计算数据对差的和时,保留数据差值的正、负号。
式中:MOEd ——仪器与使用参比方法的测量仪器测量结果数据对之间偏差的极限误差,μmol/mol (mg/m3 ,%)
tJ, 0.95 ——自由度J 为 n_1 ,置信度为 95%的 t 分布值(双侧),见表 3;
Sd ——仪器与使用参比方法的测量仪器测量各数据对差的标准偏差,μmol/mol(mg/m3 ,%); n ——数据对的个数(n ≥9)。
表 3 计算极限误差参数表
7.2.3.2 废气含氧量测量正确度
检测方法见 7.2.3.1 中相对误差的95%置信上限的检测和计算方法。
7.2.3.3 废气含湿量测量正确度
检测方法按照 HJ 1045 中相关要求执行。
8 质量保证
8.1 仪器实验室和现场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标准气体应符合 7.1.2 、7.1.3 和 7.2.2 的相关要求。
8.2 仪器现场检测应依据 HJ 1405 标准进行点位布置。采用参比方法的测量仪器各项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应满足本标准或 HJ 1045 的相关要求。
9 检测项目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检测项目见表 4 和表 5。实验室检测和现场检测的相关记录表格参见附录 D。
表 4 实验室检测项目
续表
表 5 现场检测项目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仪器样品输送管线和除湿设备技术要求
A.1 仪器样品输送管线技术要求
仪器样品输送管线技术要求见表 A.1。
表 A.1 仪器样品输送管线技术要求
A.2 仪器样品除湿设备技术要求
仪器样品除湿设备技术要求见表 A.2。
表 A.2 仪器样品除湿设备技术要求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仪器数据采集记录和处理要求
B.1 数据采集记录整体要求
仪器应配备数据采集、处理、存储、表格或图文显示、故障警告和打印等功能的操作软件;应设置通信接口,用于数据输出和通讯。
B.2 数据采集记录存储要求
B.2.1 至少每 5 s采集一组仪器测量的实时数据;主要包括:气态污染物体积浓度或实测质量浓度和废气含氧量等。
B.2.2 至少每 1 min 记录存储一组仪器测量的分钟数据,数据为该时段的平均值;主要包括:气态污染物体积浓度或标准状态下的质量浓度、废气含氧量等。可通过计算显示并记录气态污染物折算浓度。
B.2.3 采用不同采样测量方式的仪器,若测量结果需要湿/干基的转换计算处理,则应同时显示并记录该测量值湿基和干基的测量数据。
B.3 数据格式要求
仪器记录处理实时数据和定时段数据时,数据格式应至少符合表 B.1 和表 B.2 的要求。
表 B.1 仪器数据格式要求一览表
表 B.2 仪器数据时间标签一览表
B.4 数据处理计算方法和公式要求
同 HJ 1045 附录 A 中相关部分。
B.5 数据软件功能和输出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a)仪器软件的显示和操作界面均应为简体中文。
b)仪器软件能够显示和记录仪器监测废气的监测分钟数据;可查询和导出规定存储设定时间段内的废气测量分钟数据。
c)软件应具有支持打印监测数据的功能,打印的原始记录应具备防伪功能。
B.6 预防不当干预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a)不得通过数据模拟、模拟信号发生、隐藏操作界面/参数、远程登录/遥控、组合按键、特殊代码等方式进行过滤数据、设置数据阈值、外部数据导入、修改监测数据及仪器运行参数等操作。
b)仪器软件应能自动保存、查询、输出和传输仪器 1 min 均值数据、校准数据、工作参数及运行状态等信息,且应能至少存储 1 年。
c)仪器软件应具备日志记录保存功能,日志记录应能至少存储 1 年。日志应能至少记录登录操作、工作状态、运行维护、参数修改、计算公式修改、时间修改等,以及相关操作的用户、时间、内容、数值或状态前后变化情况等信息。日志应可查询,且不可删除、更改。
d)仪器软件应具备校准参数修改或调整的限制功能,校准参数不可人为修改。当校准示值误差超过合理范围时,不得强行进行校准(原则上校准示值误差的绝对值应≤10%标准物质标称值)。
e)仪器软件应具备升级信息自动备份功能,软件升级后原有信息应能自动备份保存。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仪器气密性现场检查方法
C.1 仪器气密性现场检查方法
按下列步骤操作:
a)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连接仪器的采样管、输送管线、预处理单元和分析单元,开启仪器电源,使仪器预热稳定。
b)使用仪器配置的专用密封部件密封仪器采样管入口。
c)启动仪器采样泵开始抽气,同时观察仪器气路中的压力传感器和流量传感器的显示值。
d)当流量传感器显示进气流量接近 0 时,记录压力传感器显示的负压值;此时开始计时,保持抽气 30 s ,压力传感器负压下降应不超过 0.2 kPa 。(该过程可以设置由仪器自动记录完成)
e)符合 d 的技术要求则气密性检查通过。否则需检查仪器是否有连接漏气,确认无误后需重新进行气密性检查直至通过。
f)关闭采样泵,取下采样管入口密封部件,仪器气密性检查结束。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仪器实验室检测和现场检测原始记录表
表 D.1 仪器外观及功能检查记录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检测仪器型号: 检测日期:
表 D.2 采样管和样品输送管线加热温度检测记录
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检测日期:
表 D.3 绝缘电阻检测记录
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检测日期:
表 D.4 检出限检测记录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检测日期:
表 D.5 仪器响应时间检测记录
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检测日期:
表 D.6 仪器重复性检测记录
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检测日期:
表 D.7 仪器示值误差检测记录
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检测日期:
表 D.8 仪器漂移检测记录
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检测日期:
表 D.9 仪器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检测记录
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检测日期:
表 D.10 仪器供电电压变化的影响检测记录
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检测日期:
表 D.11 (SO2 、NOx )测量单元仪器干扰成分的影响检测记录
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检测日期:
续表
表 D.12 CO2 测量单元仪器干扰成分的影响检测记录
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检测日期:
续表
表 D.13 仪器振动的影响检测记录
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检测日期:
表 D.14 仪器平行性检测记录
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检测日期:
表 D.15 仪器负载误差检测记录
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检测日期:
表 D.16 仪器现场检测准确度检测记录
检测地点: 检测人员:
标准气体浓度: 计量单位:
参比方法仪器名称: 参比仪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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