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蒙)156—2026
机动车检验用内窥镜校准规范
Cal ibrat ion Specificat ion for Endoscopes Used in Motor Vehicle
Inspect ion
2026-05-01 发布 2026-08-01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机动车检验用内窥镜校准规范
Cal ibrat ion Specificat ion for Endoscopes Used in Motor Vehicle Inspect ion
JJF (蒙)156—2026
归 口 单 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 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参加起草 单位: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
本规范委托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王世婕(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胡 楠(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王 艳(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杨 瑛(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杜振海(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聂 磊(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边雨薇(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
引 言
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 JJF 1059.1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校准方法及计量特性等主要参考了 JJF 1094《测量仪器特性评定》、GB/T 41856. 1—2022 无损检测 工业内窥镜目视检测第 1 部分:方法和 GB 38900—202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机动车检验用内窥镜校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机动车检验用内窥镜的校准。
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G 245—2005 光照度计
JJF(苏)269—2024 工业内窥镜校准规范
JJF(冀)3029—2023 医用(硬性) 内窥镜校准规范
GB 38900—202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T 41856. 1—2022 无损检测 工业内窥镜目视检测第 1 部分:方法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本规范。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3.1 照明光源 inspection light spot
为确保内窥镜检测分辨力 ,真实反映表面状态 ,宜采用白光照明光源。 [来源 :GB/T 41856.1—2022 ,7.4]
3.2 视场角 field of view angle
内窥镜能观察到的最边缘点的主光线与视轴夹角的 2 倍, β单位用度(°) [来源:JJF(苏)269—2024 ,3. 1]
3.3 视轴 axis of view
内窥镜探头中心与物方视场中心的连线。
[来源:JJF(苏)269—2024 ,3.2]
4 概述
机动车检验用内窥镜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维修作业的关键计量设备。用于机动车内部零部件裂纹、积碳、磨损、变形、异物等可视化检测,是由探头、插入管、光源、成像系统、显示单元组成的光学/电子检测设备。
5 计量特性
5.1 视场角。
不小于 30°。
5.2 视场角分辨力
中心视场的最高分辨力不小于 5lp/mm。
5.3 内窥镜探头照度相对示值误差
内窥镜探头照度相对示值误差:± 8%。
注: 以上指标不适用合格性判别,仅供参考。
6 校准条件
6.1 环境条件
6.1.1 环境温度:(20±5)℃;
6.1.2 相对湿度: ≤80%。
6.1.3 校准区域环境光照度≤80lx,避免外界直射光、反射光干扰,确保测量环境为弱光暗场环境。
6.2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表 1 测量标准器及设备
7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7.1 校准前准备
机动车检验用内窥镜外观完好,各项功能正常。
7.2 视场角
将视场角测标板与机动车检验用内窥镜探头安装在夹持工装上, 内窥镜照明调至最亮状态,调整夹持工装使视场角测标板与视场同心并垂直于视轴,移动内窥镜探头,使视场角测标板直径外圆边与内窥镜视场光栏圆周(对角线视场最边缘重合,用钢卷尺测出内窥镜探头端面至视场角测量板的距离,根据式(1)计算视场角。
式中:
β——内窥镜视场角 ,° ;
D——视场角测标板直径,mm;
L——物镜探头端面到视场角测标板的距离,mm。
7.3 视场角分辨力
将分辨力板置于内窥镜视场内,图像中能够观测到的最小刻线距离作为其分辨力。
7.4 内窥镜探头照度相对示值误差
将机动车检验用内窥镜与照度计置于夹持工作台上,使内窥镜探头与照度计距离为10mm,待内窥镜光源亮度稳定后,同时读取被检内窥镜显示屏显示的照度示值,以及标准照度计测得的实际标准照度值,每个测量点重复测量 3 次,分别记录每组示值与标准值,取 3 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最终计算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照度相对示值误差:
式中:
δ —— 内窥镜示值误差(%);
xi —— 被检内窥镜 3 次照度示值平均值(lx);
xs —— 标准照度计 3 次标准照度值平均值(lx)。
8 校准结果表达
经校准的机动车检验用内窥镜出具校准证书,校准记录格式见附录 B,校准证书内容见附录 B。
9 复校时间间隔
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机动车专用内窥镜的使用情况、使用者、机动车专用内窥镜本身质量等诸因素所决定的,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准时间间隔 ,复校时间间隔建议不超过为 1 年。
附录 A
内窥镜探头照度相对示值误差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A.1 校准方法:
将机动车检验用内窥镜与照度计置于夹持工作台上,使内窥镜探头与照度计距离为10mm,待内窥镜光源亮度稳定后,同时读取被检内窥镜显示屏显示的照度示值,以及标准照度计测得的实际标准照度值,每个测量点重复测量 3 次,分别记录每组示值与标准值,取 3 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最终计算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照度相对示值误差。
A.2 测量模型
式中:
δ —— 照度相对示值误差(%);
xi —— 被检内窥镜 3 次照度示值平均值(lx);
xs —— 标准照度计 3 次标准照度值平均值(lx)。
A.3 标准不确定度分量
A.3.1 内窥镜照度测量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 u1
在 3000lx 光照度下同时将照度计和内窥镜的数值进行比较,计算内窥镜示值误差,
重复测量 10 次,数据见表 A.1。
表 A.1
用贝塞尔公式计算单次实验标准差:
实际实验进行 3 次,其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
相对不确定度: u1rel
A.3.2 由标准照度计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 u2
一级照度计相对示值误差为 ±4% ,服从均匀分布,则:
表 A 1 输入量标准不确定度汇总表
A.4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uc
A.5 内窥镜探头照度相对示值误差不确定度 Urel
Urel=4.7% k = 2
附录 B
校准证书内容
B.1 校准证书应包括以下信息:
a)标题:“校准证书 ”;
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d)证书的唯一性标识 ,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f)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g)进行校准的日期 ,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受日期;
h)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
i)本次校准所用计量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j)校准环境的描述;
k)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l)校准证书签发人的签名等有效标识;
m)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准对象有效声明.
B.2 推荐校准证书内页格式见表 B.1:
表 B.1 校准证书内页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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