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BEE 012-2021 公共建筑室内环境调适管理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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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 体 标 准

T/CABEE 012-2021

公共建筑调适管理导则

Public buildings commissioning management

guideline

2021-11-18 发布 2022-01-01 实施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发布

前 言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国建节协(2017) 40号)及《关于印发<2019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建节协[2019]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建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考察有关国内外标准和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调适准备;5调适实施;6调适效果认定、验收与交付。

本导则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联系电话: 010-57811483,邮箱:biaoban@cabee.org),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开发区林河大街15号,邮编:101300)

本导则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本导则参编单位:中建工程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工业大学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张鹏、周旭、谢榭、冯建华、姬颖、孙育英、刘辉、滕聪、季亮、张丽娜、杨将铎。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李德英、朱能、宋波、徐宏庆、陈超、陈红兵、李晓峰。

Content

1 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公共建筑室内环境性能的调适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和既有公共建筑室内环境调适。

1.0.3 公共建筑室内环境调适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有关标准规定。

2 术语

2.0.1 调适 commissioning

通过对建筑设备系统的调试验证、性能验证、运行工况验证和综合效果验收,使建筑各系统满足不同负荷工况和用户使用的需求,达到全工况高效、舒适的程序和方法。

2.0.2 机电系统调适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system commissioning

通过对建筑机电系统的全过程检查、测试、调整、验证、优化等工作,使建筑机电系统性能、功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的程序和方法。

2.0.3 调适委托方 commissioning client

提出调适需求,有权对建筑实施调适程序,并承担调适实施过程相关费用的主体。一般指建设(业主)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等。

2.0.4 调适需求书 commissioning requirements

基于调适委托方的调适需求,对各维度目标进行指标分解、细化的综合文件,包括各专业调适范围、调适目标、参照标准、进度要求、成果文件要求、安全要求、培训要求、验收方法等。调适需求书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新的需求和实施情况进行更新和调整。

2.0.5 调适顾问 commissioning authority

由调适委托方指定的顾问单位,牵头组建调适团队,组织实施调适过程,掌握调适工作进度,协调并实施各项调适任务。

2.0.6 调适团队 commissioning team

调适团队由调适顾问牵头组建,是组织实施调适过程、保障调适效果的人员,包括调适委托方、调适顾问、调适工程师及运维人员等。

2.0.7 室内环境满意度 indoor environment satisfaction

通过调研问卷或根据数学模型、算法计算得到的人员对所处室内环境的满意程度。

3 基本规定

3.0.1 新建建筑的调适宜从设计阶段开始,涵盖设计、施工、交付和运行全过程,建设方可根据项目的调适需求确定调适阶段。

3.0.2 既有建筑的调适应在建筑使用阶段开展,包含对机电系统的性能进行持续跟踪、验证,处理前期调适遗留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对调适结果进行评估,并提出优化运行策略。

3.0.3 调适流程应包括调适准备、调适实施、调适效果认定、验收与交付,各个阶段中实际工作流程可根据项目特点制定,调适流程见附录 A。

3.0.4 调适团队应在调适工作前期与调适委托方充分沟通调适需求,约定调适目标,共同形成调适需求书。

3.0.5 调适所用的仪表准确度和精度等级应经过标定、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且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或检验证书。

3.0.6 调适过程中的检查、测试、验证工作过程结果及其记录应详尽、准确,宜采用表格、照片等形式,进行电子化存档。

4 调适准备

4.1 调适需求与目标

4.1.1 调适团队应充分调研委托方的调适需求,兼顾项目系统配置形式与实际负荷情况,确定用能系统、设备及室内环境的调适目标与范围,与调适委托方共同形成项目调适需求书,明确调适验收要求。

4.1.2 调适需求书应基于实际调适需求,对调适目标进行指标分解、细化,包括各专业调适范围、调适目标、参照标准、时间要求、成果文件要求、安全要求、验收方法等。

4.1.3 调适需求书应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更新和调整,调整后应经委托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4.1.4 项目调适需求书中的调适目标与要求应可实现、可操作、可验收,提供明确的数据指标指导调适工作的实施。

4.1.5 调适目标的确定宜包括下列内容:

1 确保设备和机电系统的实际性能参数和功能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

2 确保机电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3 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提升系统能效;

4 保障建筑室内环境,满足室内环境满意度指标要求。

4.2 调适团队与职责

4.2.1 调适工作开始前,调适委托方应确定调适顾问,由调适顾问负责调适工作的组织、实施、调适结果的验证和培训等相关工作。

4.2.2 调适工作实施前应组建完整的调适团队,针对需求配置专业调适工程师,调适团队的专业储备宜覆盖各子系统。

4.2.3 调适团队核心成员应由调适委托方、调适顾问、调适工程师与运维人员组成。各方主要职责如下:

1 调适委托方对于新建建筑:

1)确定调适顾问,确认调适需求与目标;

2)对于新建建筑,协调调适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商、

运营管理单位参与、配合调适工作;

3)对于既有建筑,协助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和设计图纸、设备出厂检测报告、设备说明书、安装维护手册等资料;

4)对调适成果进行验收、确认。

2 调适顾问

1)编制项目的调适需求书、调适方案;

2)组建调适团队;

3)组织召开调适例会;

4)组织调适团队实施设备和机电系统调适工作;

5)组织调适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讨论;

6)对调适结果进行检查、确认、复验;

7)编写调适报告。

3 调适工程师

1)制定项目现场主要点位测量计划;

2)制定具体调适措施与执行计划;

3)配合楼控单位对楼宇自控系统进行必要的程序优化;

4)指导技术人员执行现场调节;

5)调适动作与效果分析;

6)评估能效提升与节能潜力;

7)配合编写调适报告。

4 运维人员

1)配合调适工程师与技术人员完成现场调适动作;

2)配合提供必要的调适所需基础资料;

3) 日常调适效果的保持与跟踪,随时反馈至调适工程师。

4.2.4 新建建筑的调适团队除了应符合第4.2.3 条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以下单位: 1 总包单位

1)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对工程整体施工质量负责;

2)协助调适顾问组织并实施各系统调适工作;

3)协助调适顾问组织分包单位、设备供应商实施专项调适工作;

4)参与调适例会;

5)对调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进行整改;

6)组织对运营管理单位开展培训工作。

2 设计单位

1)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对工程整体的设计质量负责;

2)对各专业分包商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进行审查和确认,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3)提供必要的调适依据文件,如室内环境要求、各支路设计水流量、风量、控制要求等;

4)参与调适过程中技术问题的解决;

5)必要时参与最终效果验证。

3 监理单位

1)参与调适例会;

2)协助调适顾问开展调适工作,提供相关设备和机电系统的验收资料。

4 设备供应商

1)参与调适例会;

2)提供设备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

3)协助调适顾问编写设备调适方案;

4)协助调适顾问开展设备调适工作,确保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

5)解决调适过程中发现的设备问题。

5 运营管理单位

1)参与调适例会及主要调适过程;

2)提出培训要求和建议;

3)参加培训;

4)协助调适顾问开展运营阶段的调适工作,包括不限于提供监测数据、能耗数据、配合调研等。

4.3 进场准备

4.3.1 调适团队在进场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现场实施条件准备、人员准备、资料准备以及仪器仪表准备,调适准备流程见附录 B。

4.3.2 调适团队应针对调适需求书内明确的被调适系统及设备进行相关资料核查和调适实施现场检查,确认开展调适工作的实施条件。

4.3.3 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供电、供水、排水等配套条件及清洁卫生条件应符合调适要求。

4.3.4 进场前,调适顾问应依据调适方案确定进场的人员及分工,调适委托方应配置专人负责与调适相关的现场对接协调工作。

4.3.5 进场前,调适顾问应按照调适方案列出现场用材料清单,并根据清单核查各项材料是否准备齐全。

4.3.6 建筑内各传感器、执行器和现场控制器等与调适工作相关的设备仪表应完成安装、调试、校准工作。

5 调适实施

5.1 调适方案

5.1.1 调适工作开始前,调适团队应根据系统配置及特点、现场踏勘结果及调适委托方要求等制定调适方案。调适过程中,调适顾问应定期召开调适例会,及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会议纪要应由各方确认。

5.1.2 调适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基本信息;

2 调适目标;

3 调适范围;

4 调适工作验收流程和标准;

5 调适团队组织结构和各方职责;

6 调适实施计划和关键节点时间;

7 调试仪器清单和精度要求;

8 调适流程和调适表格;

9 效果认定的标准和方法。

5.1.3 调适方案应得到调适团队组成各方同意,并由调适委托方批准。

5.2 流程管理

5.2.1 调适实施应包括现场踏勘、施工检查、设备及系统性能调适和联合调适,调适实施流程见附录 C。

5.2.2 针对调适需求中约定的内容,调适顾问应制定现场踏勘计划,形成现场踏勘报告。

5.2.3 施工检查应包括符合性检查和施工缺陷检查,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规定。

5.2.4 设备及系统性能调适应在施工质量检查和单机试运转完成后实施,性能调适结果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的规定和调适需求。

5.2.5 联合调适应在设备性能调适完成、 自控系统检查并符合要求后实施,并应根据系统形式和功能特点制定联合调适专项方案,联合调适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调适方案要求。

5.2.6 在调适实施阶段,应对建筑室内环境、设备运行、系统能耗的关键指标进行数据测量,确定调适前状态;同时根据调适方案实施具有潜在成本效益的环境与性能改造措施,通过调适优化前后数据判断某项措施的适用性与有效性,并通过适宜方法进行成本及室内满意度预测。

5.3 资料管理

5.3.1 调适团队应客观记录调适实施前后设备运行状态、室内环境等数据,数据质量应满足项目调适需求书对机电系统能效、设备性能、室内环境指标的要求。

5.3.2 调适团队应客观记录调适实施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时间、实施人员、调适目的、执行动作、实施对象、实施前后重要指标参数,应以表单的形式逐一记录。

5.3.3 现场实施记录表单设计应根据调适项目实施情况更新和调整,准确反映调适意图。

5.3.4 现场实施记录表单内容应为真实、可靠的原始数据及状态信息,宜采用现场直接读数方式获取;当现场实施条件不能满足调适需求或重要数据记录无法获取时,原始表单数据项应为空,并根据客观情况记录原因。

5.3.5 对于调适过程中发现的复杂的不能快速解决的问题,应建立问题日志, 日志中应记录问题发现、诊断、分析、解决处理及处理结果验证的过程,相关测试数据、诊断报告等作为问题日志附件。

5.3.6 调适团队从建设(业主)单位、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商、运营管理单位等获取的资料宜记录资料文件名称、提供单位、责任单位、编写时间、版本号等信息。

5.3.7 当技术资料与项目现场不符时,应及时与相应参与方沟通确认,完成技术资料更新;如无法获取与项目相符的资料,应反馈至调适委托方,做好相应记录与情况说明。

5.3.8 阶段性调适成果文件应以纸质和电子形式提供,并由调适团队各方确认。

5.3.9 所有调适工作完成后,应提交完整的调适成果文件,并与设计图纸、设备

技术资料等一起电子化存档。

6 调适效果认定、验收与交付

6.1 调适效果认定

6.1.1 室内环境的调适效果确认项宜包括下列参数:

1 室内温度、湿度;

2 室内风速;

3 室内 CO2 浓度;

4 室内平均照度;

5 室内噪声;

6 调适需求书中约定的室内污染物;

7 室内环境满意度。

6.1.2 机电系统的调适效果确认项宜包括下列参数:

1 冷热源机组的流量、水温、热量、压力、功率、电能、能效等;

2 流体输配管网及水泵的流量、水温、热量、功率、电能等;

3 末端设备的风管温度、风量、阀门开度、功率、电能等。

6.1.3 调适效果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电系统与设备的运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的规定;

2 建筑物室内平均温度、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规定;

3 建筑物室内风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规定;

4 建筑室内 CO2 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规定;

5 建筑物室内平均照度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的规定;

6 建筑物室内噪声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的规定;

7 建筑物室内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

染控制标准》GB 50325 的规定;

8 室内环境满意度计算与评定方法宜符合现行团体标准《办公建筑室内环境满意度计算导则》T/CABEE 011 的规定。

6.2 项目验收与交付

6.2.1 调适完成时,调适委托方应组织调适团队全体成员参加调适成果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调适效果认定、验收与交付流程见附录 D。

6.2.2 验收应以资料核验和现场检查为主,部分季节性验证工作未完成可在完成后进行补充验收。

6.2.3 应在冬季和夏季典型使用工况下,对系统运行与室内环境参数进行测试,各参数合格范围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或项目设计的要求,合格比例应满足验收方案规定。

6.2.4 按照调适方案中约定的抽检方式,应对机电系统调适效果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对于标准中尚未规定或建设单位需求高于标准的内容,验收标准应在调适方案中予以明确,并以此作为验收判定标准。

6.2.5 供暖、通风及空调系统应在典型工况开展季节性验证,至少包括制冷季、供暖季和过渡季。

6.3 调适效果保持

6.3.1 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制定机电系统及设备运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员职责,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有关系统和设备的工作原理、运行策略及操作规程。

6.3.2 机电系统应按时巡检并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和维修。

6.3.3 应定期对暖通空调系统管路和设备检查和维护。

6.3.4 照明灯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应及时更换损坏和光衰严重的光源。

6.3.5 自动控制系统的传感器、变送器、调节器和执行器等基本元件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6.3.6 暖通空调自控系统控制参数应每年根据建筑的使用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附录 A 调适流程

附录 B 调适准备流程

附录 C 调适实施流程

附录 D 调适效果认定、验收与交付流程

附录 E 问题日志模板

表 E 问题日志模版

附录 F 调适验收表格

表 F 调适验收表格

说明:参与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本导则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2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8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9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10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77

11 《办公建筑室内环境满意度计算导则》T/CABEE 011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公共建筑调适管理导则

T/CABEE 00X-2021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公共建筑调适管理导则》T/CABEE00X-2021 经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2021 年 X 月 XX 日以第 X 号公告批准发布。

基于我国建筑规划、设计和实施整体技术水平的发展,以及建筑使用者对建筑综合品质和可持续能力的需求,《公共建筑调适管理导则》编制组提出本导则。经过充分走访、调研与研究,编制组总结了建筑里现有典型环境与性能调适方法的实践现状,以我国大型公共建筑和典型机电系统形式为出发点,吸取国外建筑调适技术的发展和实践经验,依据我国建筑用户的实际需求开展标准研究和编制工作。

绿色建筑环境与性能的调适重在通过流程管理和技术手段提升建筑环境舒适度和系统能效,而不仅是新技术、新方法的叠加。本技术导则从调适准备、调适实施和调适效果认定、验收与交付三个阶段规定调适工作的管理要点与方法,可以应用于绿色建筑的设计、运行各个阶段,通过标准、科学的流程管理与技术把控,不仅能提升绿色建筑的用户环境,而且能达到性能优化的双重效果。本导则可为一般性办公、商业、综合体建筑物的提升环境与性能的建筑调适工作提供参考指导。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导则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公共建筑调适管理导则》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3 基本规定

3.0.1 对于新建建筑,宜在设计阶段就介入到项目建设过程中,保证设计或施工中不存在严重缺陷,交付前的试运行阶段开展初调适,在确保建筑各项指标运行符合设计之后,再进行验收交付。

3.0.2 建筑落成后,在实际带载条件下,宜对设备性能、系统运行能效、室内环境综合效果进行调适、验证。对于既有建筑,已投入实际运行,具备在不同负荷下运行的条件,可以较为准确地反映建筑内各系统实际运行情况,并以此作为调适基础开展诊断与验证工作;在交付投入使用后,可在建筑使用率达到稳定后再次开展环境与性能调适工作,使建筑使用更符合实际负荷需求。

3.0.3 本条文规定了调适开展的一般流程,适用于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不同类型建筑的调适工作在流程管理上应包含本条文规定的内容,在具体技术方法和实施环节上宜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制定。

3.0.6 纸质文件容易丢失和损坏,因此调适过程资料文件应提供电子文档,便于保存,能够适应运行维护人员更换频繁的情况。

4 调适准备

4.1 调适需求与目标

4.1.1 常见调适项目中,被调适的系统主要聚焦在机电系统,其中又主要包括暖通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和控制系统。更具体地,在项目实际实施中,调适团队可根据调适委托方需求,将调适范围细化至冷热站、末端系统甚至某类型、某区域的系统或设备,界定调适工作边界;对于不可调适的设备、系统,不宜在调适需求书中包含。其次应明确调适委托方需求,评估需求中可通过调适解决的部分,并结合项目实际系统形式、负荷特性,客观描述调适在该项目中可解决的问题和可达到的效果,进而与调适委托方在调适目标与范围上达成一致,形成调适需求书。当范围有增减或其他调整时,应及时沟通并重新细化调适范围与需求。

4.1.2 调适需求书在部分项目中也叫项目调适任务书,是调适工作目标的核心文件,为全过程的调适基准、质量、工程交付、进度安排提供确切的参考和目标。该文件应明确列举和定义可调适的系统和部件,以及这些系统、部件的运行性能和标准调适目标,应全面、充分反映调适委托方(建设(业主)单位、建筑使用者或建筑运营管理单位等)的实际需求,将这些需求转化为技术描述性语言后,应通过调适委托方的认可并持续更新。调适需求书应尽量细化、明确,如平衡调适目标、性能调适目标,抽验合格判定等,方便调适的执行。

4.1.4 在调适项目的执行中,导致某环境或性能不佳的原因往往涉及多个设备与系统,由于建筑各系统耦合的复杂性与专业分工的不同,建设(业主)单位或建筑的使用者对环境与建筑性能的理解与表达可能存在误解与偏差,这就要求调适团队能准确把握用户真实的调适需求,并能将“感受”类描述具象为设备或机电系统运行相关的客观描述,将目标细化为可实现的技术路径,对应形成可满足用户需求的技术方法,提高项目沟通与实施效率。

4.1.5 对于实际调适项目,将调适目标量化为可操作、可实现的指标是调适工作中的一项难题,如如何约定能耗降低量,如何认定室内环境满意度指标等。在这一问题上,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人员满意度导向的绿色建筑环境性能动态调控技术 ”课题(2018YFC0705904)在建筑能耗快速评价与室内环境满意度评价两方面形成了研究成果,可通过基本建筑信息收集、重点参数检测与输入计算获得整楼能耗与建筑内不同空间的室内满意度量化指标,给调适目标的设定提供

参考和依据。建筑能耗快速评价模型由北京工业大学团队研发;室内环境满意度评价模型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团队研发,相关计算规则可参考现行团体标准《办公建筑室内环境满意度计算导则》T/CABEE 011。

4.2 调适团队与职责

4.2.1 调适顾问宜采用具备专业机电系统调适工作经验的工程师。

4.2.3~4.2.4 对于既有建筑,前期设计、建设工作已完成,相关资料已移交建设(业主)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因此参与方主要包含本条中规定的核心成员,调适所需资料宜由调适委托方协调获得;对于新建建筑,由于其调适工作介入较早、流程可能涉及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各阶段,相关方也相应增多,由调适委托方总体协调工作。

4.3 进场准备

4.3.2 调适顾问在调适开始前应收集所需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全面核查,核查目的是确保调适开展的条件。核查资料主要包括设计资料、设备资料与施工过程资料。调适实施现场条件检查包括现场符合性检查、施工缺陷检查与运行现状检查。符合性检查的工作目的主要为核实空调系统的各相关系统、设备是否与设计要求相一致,此部分工作的内容仅涉及现场实际安装的设备与设计情况的符合性检查,不涉及具体的功能性检查和测试。

4.3.4 进场前的人员准备主要包括调适顾问和调适委托方两方的人员准备。

调适顾问应根据调适方案制定详细的人员分工计划,人员在进场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 熟悉调适流程,明确各自任务分工;

2 熟悉设计图纸、记录表格等技术文件;

3 具备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的能力;

4 了解机电系统的基本运行规则;

同时,应考虑各项调适工作对现场人员的专业要求及资质能力。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即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调适工作开展前,调适委托方应安排项目相关人员,与调适人员做对接,提

前了解调适现场所需调适委托方的配合工作,包括配合调适人员,到达指定调适区域、快速定位需要调适设备设施、提供相关的现场工具以及协助处理其他现场突发状况,确保调适工作的顺利开展。调适委托方安排人员应对本项目建筑性能、设备系统等项目概况熟悉,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人员等。

4.3.5 调适委托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供核查用,为避免因材料遗漏、缺失导致调适工作受影响,建议调适顾问在进场前按照调适方案列出调适现场所用的材料清单,根据清单准备各项材料,并在进场前根据清单校核各项材料是否准备齐全。同时,清单也可做为离场前材料核对之用。材料清单宜包括项目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楼宇自控图纸与使用说明手册、主要设备的出厂检测报告、设备清单列表、设备说明书、安装维护手册、施工记录、试运行记录、设备维修记录、调试记录、交接验收记录、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招标技术规格书等。进场时,调适顾问方人员需要携带文档资料、检测仪器、拍照及记录设备仪表等,为调适实施做好准备,确保调适开展的条件。

5 调适实施

5.1 调适方案

5.1.1 调适方案是调适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应在调适工作开始前完成制定,并得到调适参与各方的确认。随着调适过程的逐渐深入,可以根据进度和项目特点进行修改完善。

5.1.2 调适方案是一份具有前瞻性的整体规划文件,对调适目标、调适范围、各方职责、关键节点等进行明确规定,一般由顾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起草并完成,用于指导整个调适过程的顺利实施。

5.2 流程管理

5.2.1 由于各项目的工程进度、调适预算等原因,建设单位可以定制调适阶段和调适内容。

5.2.2 调适顾问协调调适团队进行现场踏勘,解决调适需求中的相关问题,并以现场踏勘报告的形式予以确认。踏勘内容包含环境舒适情况、现场设备与系统安装情况、设备与系统的运行现状及故障检查等。

5.2.3 施工检查目的是为了保证整个调适工作所需的资料充分完备、现场系统设备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无明显缺陷。

5.2.4 当测试条件不完全具备时,可开展部分性能测试,如组合式空调机组风量、新回风比、风压等方面的调适。设备性能受室外气候参数、室内建筑负荷、现场测试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设备性能调适过程中的性能测试工况可能会与产品标准要求工况存在偏差,因此在调适方案中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5.2.5 暖通空调系统设备众多、控制系统复杂,设备系统之间的耦合性强,单个设备的性能达到设计要求不能保证系统的性能达到要求,因此需要开展联合调适,对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联合运行时各项功能及系统综合效果进行验证,确保整个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运转情况良好以及各项功能均可以正常实现。

5.2.6 调适实施阶段开始前应详细记录现有环境舒适情况、系统条件和设备、系统能源水平,作为调适效果的对比分析基础。调适前后状态的确定和调适实施过程均依赖于监测或检测数据,数据来源可以是楼宇自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或人工检测。此过程中的现场实施与数据记录应参照本导则 5.3 的规定执行。

5.3 资料管理

5.3.1 调适技术的实施过程包含大量的现场测试工作,测试结果依赖于稳定有效的运行数据,应对这些过程数据进行客观、及时的记录。由于建筑内机电系统运行复杂且耦合性强,宜在实施前对调适动作产生的影响进行预判,并结合调适需求书规定的内容事先列清楚被调适设备、系统的重要参数与指标(包括计算该指标的数据点位),设计好测试动作,逐一记录前后状态,避免数据遗漏。

5.3.2 现场调适实施记录应客观有效。除了数据本身外,记录内容还应包含实施时间、人员、目的等信息,保障记录内容可查可溯。不同的测试应设计不同的表单,测试前宜打印好当日表单,分时间分表单进行记录,做到意图明确、过程清晰、结果可信。

5.3.4 调适现场设备繁多、运行数据量大、指标计算复杂且通常调适时间有限。为降低现场工作的出错率和复杂度,应准确记录可直接读数的原始数据和直观可见的设备状态,为后续指标计算和分析做好数据准备,但尽量避免现场进行复杂的指标计算,优先保障客观数据记录的准确、及时和完善。对于不具备获取条件的数据,在原始表单上不宜进行人为推断和填写,并对无法获取的原因和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在后续数据处理和分析中,可根据技术手册或计算结果合理补全缺失数据,作为调适结论的依据之一,但原始数据表单中的对应项应保持原空缺状态。

5.3.6 对于从相关方获取的资料文件,宜在调适报告中注明依据资料的来源与处理方法,使每条调适结论都有据可依。

5.3.7 在建筑实际调适项目中,由于建筑建设周期长、过程管理复杂、各专业团队协调困难,很多技术资料可能未得到妥善留存,导致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无法得到满足。当项目中发生本条所述情况,应及时沟通反馈,与调适委托方协调确认相应的措施和技术方法。

5.3.9 调适工程完成后,应将全套调适成果文件以电子化存档。成果文件一般包括调适计划、方案、各专业调适检查记录、各阶段调适、复验记录、阶段调适报告、调适总报告、培训记录、系统手册以及其他调适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6 调适效果认定、验收与交付

6.1 室内环境调适效果认定

6.1.1 本条规定了室内环境调适效果认定的具体参数。其中室内满意度的采集、计算与评价方法可参考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人员满意度导向的绿色建筑环境性能动态调控技术 ”课题(2018YFC0705904)成果—现行团体标准《办公建筑室内环境满意度计算导则》T/CABEE 011。

6.1.2 本条规定了机电系统调适效果认定的参数,包括实际运行参数、能耗和能效。机电系统与设备的运行检测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77 的规定。

6.1.3 本条规定了调适效果的合格判定依据。如果设计文件未具体指明合格范围,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与地方规范规定。

6.2 项目验收与交付

6.2.1 调适验收时,调适团队组成成员都应派代表参加。所有验收结果满足调适需求书要求,且调适资料完整、有效,则验收通过。

6.2.2 现场检查不仅包括安装质量检查,也可包括平衡调适结果抽检和自控系统功能验证。如果部分季节性效果验证工作尚未完成,可以先对完成部分进行验收,待条件具备时再进行补充验收,但需要在验收意见书中注明后续验收的参与人员和计划安排。

6.2.4 当项目对抽检方法和数量有特殊要求时,应与甲方沟通确定,并写入调适方案中;当无特殊要求时,抽检方法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77的规定。项目交付阶段应组织对业主方和物业团队进行系统培训,实施阶段交付的成果应包括调适方案及调适总报告。

6.2.5 验收结果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的要求和调适需求。典型工况下的性能调适结果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6.3 调适效果保持

6.3.1 机电系统和设备的操作规程应包括设施设备的概况、运行方式、操作方法、巡查规程、安全管理、紧急事故处理等方面。不同运营位置应设置不同的运行管

理岗位,明确岗位人员配置和责任。具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对于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了解与操作能力。对于工作人员还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其专业技术能力、实际应对能力,以应对实际操作中不断发现的新问题和技术的不断发展所带来的新挑战。

6.3.2 巡检内容应包括:

暖通空调设备巡检内容包括:

1)每两小时对制冷主机、热泵机组、磁悬浮制冷主机、水泵、冷却塔、锅炉、热站进行一次巡检,并记录设备运行参数;

2)每周对空调机组、风机盘管、散热设备和热回收装置巡检一次,并记录运行状况。

电气系统巡检内容包括:

1) 配电室设备巡检白天每 2h 一次,晚上每 4h 一次,并按规定抄表记录;

2) 强电竖井巡检,每周一次,现场测量各相温度、电流、电压,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 发电机房和高压配电室巡检,每天两次,记录设备运行状况;

4) 弱电机房巡检,每周一次,记录设备运行状况;

6) 网络机房巡检,每周一次,记录设备运行状况。

定期对电气弱电系统进行维护,维护内容宜包括:

1) 对门禁系统、速通道闸、安防监控编码器等设备维护保养,每 2 个月一次;

2) 每季度组织维保单位对空调机组各类传感器、风阀执行器等传感和控制设备校正和保养;

3) 每季度组织消防维保单位对消防主机、报警系统、广播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保养一次;

4) 组织消防维保单位对燃气系统进行联动测试,每月一次。

6.3.3 空调通风系统中的风管和空气处理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洗和验收,去除积尘、污物、铁锈和菌斑等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风管检查周期每 2 年不少于 1 次,空气处理设备检查周期每年不应少于 1次。

2 通风系统存在的污染应在以下情况出现时进行清洗:

1) 当系统性能下降时;

2) 对室内空气质量有特殊要求时。

6.3.4 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的规定。

6.3.5 宜每季度对传感器、变送器、调节器和执行器的传感精度和控制精度进行校验。

6.3.6 由于建筑的使用率,使用要求等建筑使用情况每年都会发生变化,所以应根据暖通空调系统的运行情况不断进行优化调整,以适应建筑的使用情况,营造良好的使用环境和系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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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5月19日 11: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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