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100.50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Q 24 T/CABEE 039-2022
建筑外围护结构缝隙用气密性膜系统
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ir-tight membrane system for
gaps in building envelope
2022-08-09 发布 2022-11-01 实施
中 国 建 筑 节 能 协 会 发 布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建筑外围护结构缝隙用气密性膜系统
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ir-tight membrane system for gaps in building envelope
T/CABEE 039-2022
批准部门: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施行日期:2022 年 ll 月 l 日
2022 北京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文件
国建节协[2022]25 号
关于发布《建筑外围护结构缝隙用气密性膜系统
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外围护结构缝隙用气密性膜系统技术规程》为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标准编号为:T/CABEE 039- 2022,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现予公告。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2022 年 8 月 9 日
前 言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国建节协(201 7)40号)及《关于印发<2019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建节协[2019]22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建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
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考察有关国内外标准和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编制了本技术规程。
本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材料;5设计; 6施工;7验收;8安全和环保。
本技术规程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联系电话:0 10-57811483,邮箱:biaoban@cabee.org),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南京市雨花南路51号,邮编:210012)。
本技术规程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技术规程参编单位: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SIGA COVER AG 、河北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石油化学研究院、康博达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分宝树科技有限公司、绿建大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罗托布拉斯建筑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速的奥(太仓)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德国汉高集团、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本技术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彭梦月 匡 宁 杨润芳 陈书云 赵及建张亚文 乐 园 杨 辉 彭宣颖 王 晶李洪江 黄 端 刘亚娟 黄永申 姚 悦赵 婷 朱晶晶 刘相涛 王少安 卢 生Bjoern kinder 赵本军 庄 澎
本技术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鲍宇清 郝翠彩 路国忠 陈照峰 方允伟
万成龙 刘郁林
1 总 则
1.0.1 为了保证建筑的气密性,规范建筑外围护结构缝隙用气密性膜系统技术的应用,制定本技术规程。
1.0.2 本技术规程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中外围护结构缝隙处的气密性膜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 建筑外围护结构缝隙用气密性膜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技术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气密性膜系统 airtightness membrane system
对建筑外围护结构缝隙,分别在内侧与外侧采用防水隔汽膜和防水透汽膜组合进行密封,形成的气密性系统。
2.0.2 防水透汽膜 waterproof and vapor permeable membrane
对建筑外围护结构室外侧的缝隙进行密封并兼具防水及允许水蒸气透出功能的膜材料,包括抹胶型和自粘型。
2.0.3 防水隔汽膜 waterproof and vapor barrier membrane
对建筑外围护结构室内侧的缝隙进行密封,阻挡空气与水汽渗透,具有防水功能的膜材料,包括抹胶型和自粘型。
3 基 本 规 定
3.0.1 气密性膜系统适用于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和零碳建筑外围护结构缝隙部位的气密性处理。其他建筑也可以使用气密性膜系统。
3.0.2 同一部位宜采用同一厂家提供的防水透汽膜、防水隔汽膜及配套材料。
4 材 料
4.1 一般规定
4.1.1 气密性膜系统所涉及的防水隔汽膜和防水透汽膜应符合本技术规程规定,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4.1.2 材料进场后宜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日晒、雨淋和受潮,隔离火源。
4.2 技术要求
4.2.1 防水透汽膜(抹胶型)与防水隔汽膜(抹胶型)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 4.2.1 防水透汽膜(抹胶型)与防水隔汽膜(抹胶型)的性能指标
4.2.2 防水透汽膜(自粘型)与防水隔汽膜(自粘型)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4.2.2的规定。
表 4.2.2 防水透汽膜(自粘型) 与防水隔汽膜(自粘型)的性能指标
4.2.3 当采用防水透汽膜(抹胶型)与防水隔汽膜(抹胶型)时,需使用配套底涂胶与界面粘接,底涂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成分宜选用有机硅改性聚醚密封胶(MS 胶)。
2 材料外观应为细腻、均匀的膏状物,不应有气泡、凝胶。
3 可在环境温度为 5~35℃条件下施工。
4 应具有好的挤出流动性,方便施工。
5 设 计
5.0.1 外门窗与墙体间的缝隙处采用气密性膜系统,应在室内侧采用防水隔汽膜密封,在室外侧采用防水透汽膜密封。防水隔汽膜和防水透汽膜与窗框的粘贴宽度不应小于 15mm,与墙体的粘贴宽度不应小于 50 mm。对于外挂式窗户,宜采用防水透汽膜将外部所有固定件、垫块全部包覆密封。
5.0.2 穿外围护结构管道与外围护结构的缝隙处采用气密性膜系统,应在室内侧采用防水隔汽膜密封,在室外侧采用防水透汽膜密封。防水隔汽膜与防水透汽膜与管道的粘贴宽度不应小于 50mm,与墙体的粘贴宽度不应小于 50 mm。防水隔汽膜与防水透汽膜应将管道周边的保温层全部覆盖密封。
5.0.3 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相邻墙板间、墙板与钢结构框架间、外墙板与楼板间的交接部位缝隙采用气密性膜系统,应在室内侧采用防水隔汽膜密封,在室外侧采用防水透汽膜密封。防水隔汽膜和防水透汽膜与交接部位缝隙两侧的界面粘贴宽度不应小于 50 mm。
6 施 工
6.1 一 般 规 定
6.1.1 气密性膜系统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技术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6.1.2 进场材料应提供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主要材料应按规定见证抽样复验,经检测单位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检测必须采用同一厂家提供的防水透汽膜和防水隔汽膜及配套底涂胶进行检测。
6.1.3 施工环境温度宜在 5℃以上,风力大于 5 级或雨雪天不宜进行室外侧施工。
6.1.4 施工前基层界面需验收合格,界面应坚实、平整、干净、干燥。施工时应先对气密区域的界面进行清理,保证界面无浮灰、无残渣、无尖锐突起物、无脱模剂等。采用防水隔汽膜(自粘型)和防水透汽膜(自粘型)进行气密性处理时,界面还应具有较好的平整度。
6.1.5 防水隔汽膜和防水透汽膜施工应连续完整,减少断开节点,断开位置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50mm,且纵向接头搭接时,采取上压下,保证搭接开口朝下。
6.1.6 防水隔汽膜和防水透汽膜在粘贴施工时,不能拉伸,预留应力释放的余量。
6.1.7 防水隔汽膜和防水透汽膜在施工中如因角件等部位导致刺破,应采用补丁方式进行修补。
6.1.8 防水隔汽膜和防水透汽膜利用背胶粘贴施工时,应从起始端揭去离型膜,同时按压,并用刮板或滚轮压实,离型膜的一次性撕开长度不宜超过 50 mm。
6.1.9 防水隔汽膜(抹胶型)和防水透汽膜(抹胶型)施工需配套底涂胶粘贴,底涂胶应具有好的胶粘性、耐候性、环保性,施工应涂抹均匀,不应存在明显空鼓、粘贴不牢等问题。施工后,静置固化 24h 后,才能进行抹灰等下道工序。
6.2 施工工艺
6.2.1 外门窗与墙体接缝的气密性膜系统施工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门窗安装前,应先将防水隔汽膜利用预粘背胶沿着室内侧门窗框侧面粘贴固定;在四角部位应重叠折成一个捏角,捏角长度在 20~30mm,不应断开,保持连续完整;接头搭接长度应不少于 50mm。
2 将防水隔汽膜粘贴在四周基层上。将门窗安装固定,清理四周墙面;当采用防水隔汽膜(抹胶型)时,应先在四周基层墙面上按 S 型挤出底涂胶并涂抹均匀,并确保底涂胶连续无断点,将防水隔汽膜(抹胶型)粘贴至涂胶面上,用刮板或滚轮压实;当采用防水隔汽膜(自粘型)时,直接撕掉离型膜进行按压粘贴,用刮板或滚轮压实。
3 在门窗室外侧粘贴防水透汽膜。清理门窗框与四周基层墙体;采用防水透汽膜的预粘背胶粘贴在门窗室外侧门窗框侧面上,且依次按门窗框底部、两侧、顶部顺序进行施工,接头数量应不大于 2 个,防水透汽膜在四边安装时两端应延伸超出门窗框多预留一部分;若外门窗为外挂式安装,则应采用防水透汽膜将固定件、垫块全部包覆密封;若门窗采用附框,则防水透汽膜的预粘背胶应粘贴在附框上。
4 当采用防水透汽膜(抹胶型)时,将防水透汽膜(抹胶型)与四周墙体采用底涂胶粘贴,应用刮板或滚轮压实,将两端预留多余部分沿对角线方向切开,涂抹底涂胶粘贴压紧;当采用防水透汽膜(自粘型)时,直接撕掉离型膜进行按压粘贴,用刮板或滚轮压实。
6.2.2 穿外围护结构管道与外围护结构的接缝采用防水隔汽膜(抹胶型)和防水透汽膜(抹胶型)的气密性膜系统施工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清理管道及四周基层。
2 根据管道半径、保温厚度尺寸,取 1 段膜,宽度应不小于(保温厚度+80mm),长度应不小于(管道周长+20mm)。
3 将膜非预粘背胶部分按 20~30mm 宽间隔剪开。
4 将膜背胶部分紧挨墙面沿管道外围包裹一圈粘贴,粘贴宽度不应小于50mm;然后在管道洞口周边打上底涂胶,涂抹均匀,将剪开的膜展开压紧在涂胶面上,拐角处不留空隙。
5 取两段膜,宽度应不小于(保温厚度+80mm),膜长度应不小于(管道直径+保温厚度×2+100mm);将其沿中间位置裁剪出与管道直径相当的半圆。然后在管道周边墙面涂抹底涂胶并覆盖第一层膜,将两段膜套过管道粘贴覆盖在第一层膜上,采用刮板或滚轮压实。
6.2.3 穿外围护结构管道与外围护结构的接缝采用防水隔汽膜(自粘型)和防水透汽膜(自粘型)的气密性膜系统施工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清理管道及四周基层。
2 根据管道半径、保温厚度尺寸,准备好 2 段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膜。膜宽度不应小于(管道半径+保温厚度+80mm),膜长度不应小于(管道直径+保温厚度×2+100mm)。
3 将一段膜沿中间位置裁剪出与管道直径相当的三分之二圆;将其从管道正下方开始粘贴,贴合宽度不应小于 50mm,从下向上、由内向外依序平整粘贴。
4 将第二段膜沿中间位置裁剪出与管道直径相当的三分之一圆;将其从管道正上方开始粘贴,贴合宽度不应小于 50mm,从上向下、由内向外依序平整粘贴。
5 采用刮板或滚轮压实。
6 裁剪 1 根宽度不小于 30mm、长度比管道周长长不小于 20mm 的膜,将其紧贴基层绕管道一圈粘贴封口,膜与管道、基层粘贴宽度各约 15mm,按压贴实。
7 验 收
7.1 一般规定
7.1.1 建筑外围护结构缝隙的气密性膜系统工程作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中围护系统节能子分部中的一项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分项工程规定的项目进行验收,并进行记录。
7.1.2 建筑外围护结构缝隙的气密性膜系统工程的检验按所在外围护结构部位同批次检验。
7.1.3 质量验收还应符合建筑物的气密性现场检测要求。
7.2 主控项目
7.2.1 工程所用气密性膜系统所涉及的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外观(无破损、油污、分层开裂等问题)、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尺寸测量、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7.2.2 防水透汽膜和防水隔汽膜进场时,应进行抽样复检,复验为见证取样送检,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复检项目见表 7.2.2。
表 7.2.2 现场取样复检项目
7.2.3 防水透汽膜和防水隔汽膜的粘贴方法、粘贴宽度、搭接宽度应符合本技术
规程的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目测检查,尺量检测。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5 处。
7.2.4 防水透汽膜和防水隔汽膜粘贴牢靠,密封部位无明显孔隙。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目测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5 处。
7.3 一般项目
7.3.1 防水透汽膜和防水隔汽膜无明显变形等损坏缺陷。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10 处。
7.3.2 防水透汽膜和防水隔汽膜粘贴时应贴合严实,不得有空鼓。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10 处。
8 安 全 和 环 保
8.1 安全
8.1.1 施工现场成品及辅料应堆放整齐、平稳,并应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8.1.1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及安装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接受安全教育,作业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 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带钉鞋、易滑鞋或光脚进入现场;
3 在高处或有坠落危险处安装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将安全带系挂在门窗构件上;
4 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不宜高空作业疾病 (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等)的人员严禁安排高空作业。
5 在高处作业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的规定。
8.2 环保
8.2.1 防水透汽膜和防水隔汽膜不得产生有害物质,不得污染环境,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满足环境保护及安全要求。
8.2.2 施工现场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如材料的隔离纸、包装箱、密封胶筒等应及时分类回收、清理。
附 录 A 检验方法
A.0.1 拉伸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 9 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拉伸性能》GB/T 328.9 中方法 A 的规定。
A.0.2 水蒸气当量空气层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其制品水蒸气透过性能试验方法》GB/T17146 的规定。
A.0.3 180°剥离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水透汽膜(抹胶型)与防水隔汽膜(抹胶型)与纤维水泥板粘接,需通过配套底涂胶涂抹粘接,固化 7 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 180°剥离强度试验方法 挠性材料对刚性材料》GB/T2790 的规定;纤维水泥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纤维增强水泥及其制品术语》GB/T 16309 的规定。
2 防水透汽膜(抹胶型)与防水隔汽膜(抹胶型)与铝合金板、木材板和塑料板粘接,通过自带的预粘背胶实现粘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带剥离强度的测试方法》GB/T2792 的规定。
3 防水透汽膜(自粘型)与防水隔汽膜(自粘型)与纤维水泥板、铝合金板、木材板和塑料板粘接,通过自带的背胶实现粘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带剥离强度的测试方法》GB/T2792 的规定。
A.0.4 气密性膜系统室温下与纤维水泥板、铝合金板、木材板和塑料板粘贴完全固化后,置于-30℃环境中放置 24±1h,取出后应立即在室温下测试剥离强度。 A.0.5 气密性膜系统在室温下与纤维水泥板、铝合金板、木材板和塑料板粘贴后,置于紫外辐照强度 1.55W/(m2 ·340nm)、温度(65±3)℃条件下放置 10 天,再在室温下测试剥离强度;紫外老化剥离强度测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 3 部分:荧光紫外灯》GB/T 16422.3 的规定。
A.0.6 不透水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沥青和高分子防水卷材不透水性》 GB/T328.10 的规定。
本技术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技术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必须按制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GB/T 51350
2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 9 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拉伸性能》 GB/T 328.9
3 《沥青和高分子防水卷材不透水性》 GB/T 328.10
4 《胶粘剂 180°剥离强度试验方法 挠性材料对刚性材料》 GB/T 2790
5 《胶粘带剥离强度的测试方法》 GB/T2792
6 《纤维增强水泥及其制品术语》GB/T 16309
7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 3 部分:荧光紫外灯》 GB/T 16422.3
8 《建筑材料及其制品水蒸气透过性能试验方法》 GB/T 17146
9 《压敏胶粘制品术语》 GB/T22396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建筑外围护结构缝隙用气密性膜系统
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ir-tight membrane system
for gaps in building envelope
T/CABEE 039-2022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建筑外围护结构缝隙用气密性膜系统技术规程》T/CABEE 039-2022 经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2022 年08 月 09 日以第 25 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材料;5 设计;6 施工;7 验收;8 安全和环保。
为了便于行业单位在使用本技术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外围护结构缝隙用气密性膜系统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技术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本技术规程规定的参考。
1 总 则
1.0.1本技术规程为技术规程,内容包含对气密性膜系统的应用设计、技术要求、施工和验收等方面的内容。
1.0.2 气密性膜系统一般应用于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和零碳建筑,在其他新建节能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改造上应用也可参照此规程。
2 术 语
2.0.1 抹胶型和自粘型防水透汽膜两种材料的区别在于材料结构与施工方式的不同,自粘型比抹胶型多一层压敏胶层可实现自粘贴,而抹胶型需要配套底涂胶实现与基层粘贴,且抹胶型也含背胶部分用于与门窗框的粘接。一般市场上进口防水透汽膜(抹胶型)产品也称防水雨布,防水透汽膜(自粘型)产品也称防水透汽胶带。
3 基 本 规 定
3.0.1 在外围护结构缝隙的室内侧使用防水隔汽膜密封形成防水隔汽层,在室外侧使用防水透汽膜密封形成防水透汽层,组合形成气密性膜系统。
4 材 料
4.2 技术要求
1 剥离强度测试分纤维水泥板、铝合金板、木材板和塑料板四种材料,具体工程复检对产品要求应根据工程粘接基层材料类型确定所需性能标准,提供相应产品的检测报告。
2 水泥基材料制板因难以控制其表面粗糙度,导致作为剥离强度测试基材存在平行测试结果误差大的问题,不能稳定评价产品性能。纤维水泥板的表面平整度更好,测试结果误差小,有利于稳定评价剥离强度,故本技术规程采用纤维水泥板用于测试评价气密性膜材料与水泥的粘接性能。
3 塑料板包含 PVC 材料、纤维增强聚氨酯材料。
4 防水透汽膜(抹胶型)与防水隔汽膜(抹胶型)与纤维水泥板粘接,需通过配套底涂胶涂抹粘接,固化 7 天后,按 GB/T 2790 进行。
5 防水透汽膜(抹胶型)与防水隔汽膜(抹胶型)与铝合金板、木材板和塑料板粘接,通过自带的预粘背胶实现粘接,按GB/T 2792 进行。
6 耐候性能评价采用紫外光照射试验方法,计算等同于在室外暴露 3 个月的紫外光试验条件为:紫外辐照强度 1.55W/(m2 ·340nm)、温度(65±3)℃条件下保留 10 天。计算方式详见附录 A 条文说明。
5 设 计
5.0.1 防水透汽膜与防水隔汽膜的宽度规格宜根据实际工程需求测量确定,保证气密、防水密封,避免材料浪费,经济合理。防水透汽膜(抹胶型)与防水隔汽膜(抹胶型)应自带宽度不应小于 15mm 的预粘背胶,便于与门窗框粘接。
5.0.2 穿外围护结构管道包含穿屋面、外墙、地下室楼板等部位管道。
6 施 工
6.1.7 防水隔汽膜(抹胶型)和防水透汽膜(抹胶型)粘贴时涂抹底涂胶的厚度不能过低,导致粘接不牢。
6.1.8 防水隔汽膜(抹胶型)和防水透汽膜(抹胶型)也含有背胶部分,用于与门窗框边缘粘接。
6.2.1 若外门窗采用外挂式或齐平式安装,则需在外门窗安装前先将防水隔汽膜预装在外门窗框上;若外门窗采用置中式安装,则需在外门窗安装前先将防水隔汽膜和防水透汽膜预装在外门窗框上。
防水隔汽膜(抹胶型)和防水透汽膜(抹胶型)采用底涂胶施工时,底涂胶满涂,保证膜与墙面实现满粘。
7 验 收
7.2.2 气密性膜系统工程采用防水隔汽膜的宽度规格一般常见为 90~150mm,采用防水透汽膜的宽度规格一般常见为 100~250mm,无法满足横向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透湿性能等测试样品尺寸要求,且透湿性能和耐紫外测试周期一般需要1~2 个月,工程施工无法等待复检结果出来再施工,因此复检项目不包括横向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透湿性能和耐紫外性能测试。
附 录 A 检验方法
A.0.5 紫外老化(3 个月)后 180°剥离强度
等同于室外暴露 3 个月的紫外光照射试验条件计算方式为:
根据数据统计全国总面积 2/3 以上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 2000 小时,年辐射量在 5000MJ/m2 以上。根据辐射总量全国可分为四类:
表 A.0.5 我国太阳能资源地区分布
假定全年平均太阳辐照能量为 6000MJ/m2,且紫外线约占 8%,即 480MJ/m2,则平均 3 个月的紫外线辐照能量为:120MJ/m2 =1388.4W ·天/m2。
如果设置紫外灯管在 1.55W/(m2 · 340nm)的条件下工作,其辐照能量约为140W/m2,则连续辐射天数计算:1388.4W ·天/m2 ÷140W/m2=9.9 天,约为 1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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