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140.30 P 48
团 体 标 准
T/CABEE 041-2023
高性能新风净化机
High-performance fresh air
ventilation system
2022-12-28 发布 2023-03-01 实施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中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京鳞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浙江中广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亿茂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安保医疗感控科技有限公司、狄耐克鹰慧物联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阿波罗环保器材有限公司、华阳富瑞邦(上
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阳富瑞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巨先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雪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金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五院、东莞市艾尔佳过滤器制造有限公司、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因朵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衡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邓高峰、关运龙、伍海峰、潘兴、董雄、李增和、关丽、潘嵩、林星春、刘冰、郑崇开、 孙德伟、史锃瑛、吴龙涛、陈佩、刘德林、朱吉兴、赵兴雷、王鹏、朱珍宏、刘强、陈磊、张武、张涛、贾金莉、王春站
本文件主要审查人员:李德英、朱能、龚光彩、李增和、杜雅兰、耿雷、郭伟
高性能新风净化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性能新风净化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220V、三相额定电压380V家用和公共场所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带有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流新风净化机,工业和医疗用途的新风净化机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汽和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新风净化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14295 空气过滤器
GB 19761—2020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21087 热回收新风机组
GB 21551.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
GB/T 34012 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新风净化机 fresh air ventilation system
将室外新鲜空气经过净化处理后送入室内、将室内空气排出室外并与新鲜空气进行显热交换或热湿交换的装置。
3.2
高性能新风净化机 high-performance fresh air ventilation system
具有高热回收效率、低噪声、高净化效率,且具备智能控制功能的新风净化机。
3.3
额定风量 rated air flow
在规定的试验工况下,通过新风净化机的空气体积流量。
3.4
排风量 exhaust air flow
单位时间内从新风净化机排风口处排出的空气体积。
3.5
送风量 supply air flow
单位时间内从新风净化机送风口处送入室内的空气体积。
3.6
风机效率 energy efficiency for fan
风机所做机械功与输入功率之比,即风机输出功率与电机功率之比。
3.7
外部漏风率 external air leakage ratio
由新风净化机外壳及管道连接处的缝隙漏入(负压测试工况时)或漏出(正压测试工况时)的风量与额定送风量和额定排风量的平均值之比。
[来源:GB/T 21087—2020,3.21,有修改]
3.8
内部漏风率 internal exhaust air leakage ratio
新风净化机内部从排风侧泄漏至送风侧的风量与额定送风量之比。
[来源:GB/T 21087—2020,3.22,有修改]
3.9
净化效率 cleaning efficiency
新风净化机室外进风口和送风口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室外进风口污染物浓度之比。
3.10
机外余压 available pressure
对应送或排风量下,新风净化机出风口处全压与进风口处全压之差。
3.11
全热交换效率 total exchange effectiveness
新风净化机送风侧进、出口焓差与送风侧进口、排风侧回风进口焓差之比。
3.12
显热交换效率 sensible exchange effectiveness
新风净化机送风侧进、出口温差与送风侧进口、排风侧回风进口温差之比。
3.13
有效换气率 effective air change rate
新风净化机送风中含有的室外空气体积流量与送风量之比。
4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高性能新风净化机分类及相应代号见表1。
表 1 高性能新风净化机的分类及代号
4.2 标记
高性能新风净化机命名示例:GXJ-QR-200-100-DD-01
其中:
GXJ—表示高性能新风净化机
QR —表示高性能新风净化机热交换形式为全热交换
200 —额定送风量为200 m3/h
100 —额定送风量下机外余压为100 Pa DD —安装形式为吊顶式
01 —厂家自定产品编号
5 一般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 内部过滤器的性能应满足GB/T 14295 中相关要求。
5.1.3 抗菌型高性能新风净化机滤网、热交换芯体和风机扇叶等具有抗菌功能的部件使用的材料应满足GB 21551.2中的相关要求。
5.1.4 外壳应标明电气安全警示及电器端子接线图。
5.1.5 机组隔热保温材料应无毒、无异味、吸湿性小,并符合GB 50016的要求。
5.2 智能控制要求
5.2.1 宜具备旁通功能,具有过渡季或室内外焓差(温差)较小、室外PM2.5浓度较低工况下的旁通控制运行策略。
5.2.2 送风机及排风机宜能够实现联动控制。
5.2.3 宜设置过滤器压差传感器并设置过滤器更换的智能报警或类似功能。
5.2.4 系统宜具备室内外PM2.5浓度及室内CO2浓度的监测功能,并根据传感器数据智能调节风量档位。
5.2.5 宜具有远程遥控和联网控制功能,宜能实现基于物联网的智能控制。
5.2.6 系统宜设置分区或分功能区独立集控的区域智能控制功能。
5.2.7 过滤器选用GB 8624—2012规定的B2级材料时,机内宜设置烟雾探测器。
6要求
6.1 外观
6.1.1 外表面所固定或粘贴的各种标识、铭牌应位置明显、粘贴牢固。
6.1.2 外表面应无明显刮伤、锈斑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层均匀、色调一致,无流痕、气泡和剥落。
6.2 性能
6.2.1 启动与运转
启动与运转时零部件无松动、杂音和异常发热等现象,无明显的偏摆与振动,且不应与其它部件刮碰。
6.2.2 送风量、排风量
送风及排风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送风量和排风量实测值不应小于额定风量的95%。
b) 送风及排风处于同一档位时,送风量与排风量之比宜在1.0~ 1.3之间。对于有特殊通风要求的场所,根据需求确定送风量与排风量之比。
6.2.3 机外余压
额定风量下,送风侧及排风侧机外余压不应小于额定值的95%。
6.2.4 功率
6.2.4.1 在额定送风量下工作时,输入功率的实测值不应超过额定数值的110%。
6.2.4.2 待机功率不宜大于5 W。
6.2.5 风机效率
风机效率应满足GB 19761-2020中1级能效等级的要求。
6.2.6 内部漏风率
机组额定送风量大于3000 m3/h时,送风侧和排风侧静压差在100 Pa下的内部漏风率实测值不应大于GB/T 21087-2020中规定的A2级(5%)的规定。
6.2.7 外部漏风率
机组额定送风量大于3000 m3/h时,内外静压差在400 Pa下的外部漏风率实测值不宜大于3%。
6.2.8 噪声
额定送风量下,实测噪声不应超过标称值,且不应超过表2中对应风量下的规定限值。
表 2 噪声(声压级)分级
6.2.9 安全性能
6.2.9.1 泄漏电流
外露金属部分和电源线间的泄漏电流值按 6.3.9.1的方法试验,不应大于 1.5 mA。
6.2.9.2 绝缘电阻
冷态对地绝缘电阻值按6.3.9.2的方法试验,不应小于2 MΩ。
6.2.9.3 电气强度
电气强度按6.3.9.3方法试验,应无击穿现象。
6.2.9.4 接地电阻
外露金属部分与接地端之间的电阻值按6.3.9.4的方法试验,不应大于 0.1Ω。
6.2.10 PM2.5颗粒物净化效率
额定送风量下,高性能新风净化机对PM2.5颗粒物污染物的初始净化效率按表3分级,且应至
少符合表3中Ⅱ级的规定,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5%。
表3 PM2.5颗粒物净化效率分级
6.2.11 微生物净化效率
对于声称有微生物去除功能的高性能新风净化机,额定送风量下对微生物污染物的初始净化效率不应低于95%,且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5%。
6.2.12 臭氧浓度增加量
应用静电或类似技术的高性能新风净化机在额定送风量下,距离送风口5 cm处的臭氧浓度增加量不应大于0.05mg/m3。
6.2.13 紫外线泄漏量
应用紫外技术的高性能新风净化机在额定送风量下,在距离送风口5 cm处紫外线泄漏量不应大于5 μW/cm2。
6.2.14 有效换气率
高性能新风净化机有效换气率不应小于 90%。
6.2.15 热交换效率
在额定送风量和送风侧机外余压且进、排风温度满足表4规定的条件下,热交换效率应满足表5的要求。
表4 热交换效率测试工况
表5 热交换效率要求
7试验方法
7.1 试验设备
7.1.1 试验仪器和设备的准确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试验时测量仪器和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
7.1.2 试验设备的量程应根据试验条件要求和需求选取,应覆盖被测参数的量值范围。
表6 测量仪器和设备的准确度
7.2 外观
外观采用目视观察。
7.3 性能测试
7.3.1 启动和运转
调整装置输入电压应为额定电压的 90%,在额定风量下,启动装置,稳定运转 10 min 后,切断电源,停止运转,反复进行 3次。
7.3.2 送风量、排风量、机外余压
应按GB/T 21087中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送风量、排风量及机外余压的试验。
7.3.3 输入功率
额定送风量下应按GB/T 21087中规定的输入功率测试方法进行输入功率的试验。
7.3.4 待机功率
连接新风净化机和电参数测试仪表,接通电源,仪表进入测量状态。在新风净化机待机状态下至少稳定10 min后,开始读取测量值,读取30 min内的功率平均值作为待机功率。
7.3.5 风机效率
应按GB 19761—2020中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风机效率试验。
7.3.6 内部漏风率
应按GB/T 21087中规定的测试方法,在低压试验条件下进行内部漏风率试验。
7.3.7 外部漏风率
应按GB/T 21087中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外部漏风率试验。
7.3.8 噪声
应按GB/T21087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噪声试验。
7.3.9 电气安全
7.3.9.1 泄漏电流
工作温度下,测量电源线的任一极与新风净化机外壳之间的泄露电流。
7.3.9.2 绝缘电阻
在常温、常湿条件下,用500V绝缘电阻计测量新风净化机带电部分和非带电金属部分之间的绝缘电阻(冷态)。
7.3.9.3 电气强度
试验电压应为基本正弦波,频率为 50 Hz。试验电压值要求为:
a) 带电部位与电机端盖或金属外壳之间 1250 V;
b) 电机端盖与塑料外壳之间2500 V;
c) 试验开始时,施加的电压应不大于规定值的一半,然后升至规定值。
7.3.9.4 接地电阻
按 GB 4706.1 的相关规定,测量外壳与接地端子之间的电阻。
7.3.10 PM2.5 净化效率
应按附录A 中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PM2.5净化效率试验。
7.3.11 微生物净化效率
应按GB/T 34012中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微生物净化效率试验。
7.3.12 臭氧浓度增加量
应按GB/T 34012中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臭氧浓度增加量试验。
7.3.13 紫外线泄漏量
应按GB/T 34012中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紫外线泄漏量试验。
7.3.14 有效换气率
应按附录B中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有效换气率试验。
7.3.15 热交换效率
应按GB/T 21087中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热交换效率试验。
8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和型式检验。
8.2 出厂检验
8.2.1 每台高性能新风净化机需要经制造厂出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8.2.2 出厂检验项目应按表 7的规定进行。
8.3 抽样检验
8.3.1 对于成批生产的高性能新风净化机,应进行例行抽样检验,抽样时间应均衡分布在一年中。
8.3.2 抽样检验项目应按表7的规定进行。每批抽检 5%,但抽检数量不得少于 3 个。
表7 高性能新风净化机性能检验项目表
8.4 型式检验
8.4.1 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两年进行一次;
d) 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有较大差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8.4.2 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7规定项进行。
8.4.3 在制造厂出厂合格品中抽取,抽样数量每批抽检 5%,但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3 个。
8.5 判定规则
8.5.1 出厂检验
所有产品全部项合格则判定该批次为合格产品。任一台产品存在不合格项应判定该批次为不合格产品。
8.5.2 抽样检验
按GB/T 2829进行,按每百台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计算,采用判别水平Ⅰ的1次抽样方案,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取30。
8.5.3 型式检验
按GB/T 2829进行,按每百台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计算,采用判别水平 Ⅰ 的1次抽样方案,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取30。
9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9.1 标志
9.1.1 产品应有标志,须在外壁标明生产厂名、商标、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9.1.2 产品质量证明书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说明书等内容,包括:
a)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b) 标准编号;
c) 出厂日期;
d) 产品数量;
e) 检验结论;
f) 由检验员签章的产品合格证;
g) 产品说明书。
9.2 包装
9.2.1 产品应采用塑料袋或其他防护材料包装。
9.2.2 包装好的产品,放在包装箱中应由软性材料垫实,包装箱应捆扎牢固严密。
9.3 运输
9.3.1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底部应保持平整,产品按照规格尺寸整齐堆放。
9.3.2 产品应设遮盖措施,防止日晒雨淋。装卸、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严禁抛掷。
9.4 储存
9.4.1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室内。周围应无腐蚀性及有害气体。
9.4.2 存放场地应坚固平整,不同规格尺寸、等级的产品应分别整齐堆放。
附 录 A
(规范性)
PM2.5净化效率试验方法
A.1试验原理
在新风净化机新风入口段发生一定质量浓度的KCl固态气溶胶,分别测定新风净化机送风侧进口处管道空气中颗粒物(PM2.5)质量浓度和送风侧出口处管道空气中颗粒物(PM2.5)质量浓度,通过进口、出口空气中颗粒物(PM2.5)质量浓度之差与进口空气中颗粒物(PM2.5)质量浓度之比,得到PM2.5净化效率。
A.2 试验仪器与设备
A.2.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GB/T 14295对试验装置的规定。
A.2.2 气溶胶发生器
均匀稳定地发生KCl固态气溶胶。气溶胶发生器结构和工作原理符合GB/T 14295的要求。
A.2.3 粉尘测试仪
精度为0.001 mg/m3 ,量程宜为(0.001~20) mg/m3。
A.3 试验条件
A.3.1 试验用空气温度应控制在(23±5) ℃,相对湿度应为(45±10) %。
A.3.2 气溶胶发生器发生的PM2.5质量浓度宜控制在8S±2S(S:0.075 mg/m3)。
A.4 试验步骤
A.4.1开启新风净化机和试验台风机,调节风量至新风净化机额定送风量的±105%。
A.4.2 利用气溶胶发生器在新风净化机送风侧进口处管道中发生规定质量浓度要求的KCl气溶胶。
A.4.3 待发尘稳定后,在送风侧进口管道采样处和送风侧出口处管道采样处分别用粉尘仪进行测试,取至少6次测试的平均值作为上游质量浓度值或下游质量浓度值。
A.5 PM2.5净化效率计算
PM2.5净化效率按公式(A. 1)进行计算。
…… ……… ……(A.1)
式中:
η——新风净化机PM2.5净化效率,单位为百分比(%);
C1——送风侧进口管道采样处PM2.5的平均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立方米(mg/m3 );
C2——送风侧出口管道采样处PM2.5的平均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立方米(mg/m3 )。
有效换气率试验方法
B.1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由连接管道、流量测量装置、二氧化碳发生室、气体混合器、气体取样器及温
度、压力、气体浓度测量装置组成,见图B.1。
说明:
1——被试装置; 6——送风管采样点;
2——排风管采样点; Sj-送风侧室外空气进口;
3——二氧化碳发生室; Sc-送风侧出口(送风口);
4——新风管采样点; Pj-排风侧室内空气进口(回风口);
5——混合装置; Pc-排风侧出口。
图B.1 有效换气率试验装置
B.2 试验用气体
宜采用二氧化碳作为示踪气体,由二氧化碳钢瓶供给。
B.3 试验仪器与设备
应符合表8的规定。
B.4 试验方法
B.4.1 在新风净化机风量、机外余压符合5.3.2和5.3.3的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有效换气率试验。
B.4.2 调整装置送风侧机外余压达到新风净化机名义值。
B.4.3 调整二氧化碳发生室内的二氧化碳体积分数为0.5%~5.0%。
B.4.4 在送风侧进口、出口和排风侧出口三点同时进行二氧化碳浓度的采样检测,重复三次,计算平均值。
B.4.5 采样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排风出口的空气直接与新风混合。
B.5 数据处理
……………………(B.1)式中:
ηe——有效换气率,%;
csj 、csc——送风侧室外进风口和送风侧出风口的二氧化碳体积分数,单位为百分比(%);
cpj——排风侧进风口二氧化碳体积分数,单位为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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