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BEE 077-2024 立体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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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S 65.020.40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P 53 T/CABEE 077-2024

立体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three-dimensional greening

2024-07-15 发布 2024-09-01 实施

中 国 建 筑 节 能 协 会 发 布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立体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three-dimensional greening

T/CABEE 077-2024

批准部门: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施行日期:2024 年 9 月 l 日

 

2024 北京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文件

国建节协〔2024〕50 号

关于发布《立体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程》

团体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立体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程》为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标准编号为:T/CABEE 077-2024,自 2024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现予公告。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2024 年 7 月 15 日

前 言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国建节协〔2017〕40号)及《关于印发<2020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建节协〔2020〕29号)的要求,由重庆市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组建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考察有关国内外标准和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屋顶绿化;5 墙面绿化;6 桥体绿化;7 边坡绿化。

本规程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联系电话:010-57811483,邮箱:biaoban@cabee.org),由重庆市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重庆市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鸳鸯街道龙景路1号,邮编:401122)。

本规程主编单位:重庆市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立体绿化与生态园林专业委员会重庆市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重庆市九龙坡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重庆芸彤景观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成都旭锦园林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邹 敏 艾丽皎 冯义龙 杨振华 廖聪全刁 伟 张乔勇 邹世慧 韦 一 吴春来刘 霞 周 密 陆燕妮 陈绍旭 谢 筱但玥玥 姜 唐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况 平 韩丽莉 刘克锋 董 丽 李云燕吴锦华 王海龙

1 总 则

1.0.1 为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引导我国立体绿化可持续发展,规范立体绿化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验收,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屋顶绿化、墙面绿化、桥体绿化、边坡绿化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 立体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 l 立体绿化 skyrise greenery

在立面、中层和顶层空间实施的绿化, 是一种将绿化向空中延伸的策略。主要包括:屋顶绿化、墙面绿化、桥体绿化、边坡绿化等。

2.0.2 屋顶绿化 rooftop greenery

在建筑物屋面或地下建筑结构顶板上实施的绿化。

2.0.3 简单式屋顶绿化 green roof

一种粗放,以生态效益为主的屋顶绿化。具有成本低、重量轻(90 - l50 kg/m2 )、维护少等特点。

2.0.4 花园式屋顶绿化 roof garden

一种集约,兼具娱乐、社会空间和生态效益等功能,可供市民亲近的屋顶绿化。具有成本高、重量重,维护要求高等特点。

2.0.5 墙面绿化 green wall

对建筑物垂直立面实施的绿化,兼具景观和生态效益。

2.0.6 桥体绿化 green overpass

在人行天桥、高架路、立交桥、河道桥等桥体护栏、檐口或桥墩表面种植植物的绿化方式。

2.0.7 边坡绿化 green slope

对道路、山体和河道的边坡、堡坎及崖壁进行绿化修复或重建。

2.0.8 栽培基质 cultivation substrate

一种代替土壤提供植物机械支持和生长所需的水分、养分的固体介质,包括有机、无机以及两者的混合物三种类型。

2.0.9 塑性基质式绿化 shapeable substrate planting

一种立体绿化技术,它使用有机物料、天然矿物质等材料有机合成的可塑形栽培基质材料固定植物,并提供植物生长所需的水分和养分。可应用于屋顶绿化、墙面绿化等多种立体绿化场景。

3 基本规定

3.1 材料

3.1.1 立体绿化工程应按绿化功能与技术选择材料,材料应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绿色低碳。

3.1.2 立体绿化材料品种、数量、性能指标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3.1.3 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 55030 及相应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相关规定。

2 金属材质应具备耐腐蚀性,钢结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05 的相关规定。

3 木材的品种、材质、含水率、防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6 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4 种植容器材质、尺寸及构造应符合设计规定, 并应具有抗紫外线、抗老化、耐腐蚀、耐分解性能。

3.1.4 种植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种植土的,其理化性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82 的相关规定。

2 采用栽培基质的,其理化性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绿化用有机基质》 GB/T 33891 和《立体绿化栽培基质通用技术标准》 T/CABEE 005 的相关规定。

3.1.5 植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以抗逆性强的适生植物为主。

2 宜选择容器苗。

3 宜提前预培。

3.1.6 附属设施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溉工程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363 和《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485 等相关规定。

2 电气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气装置第 7-705 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

的要求 农业和园艺设施》 GB 16895.27 的相关规定。

3.2 施工

3.2.1 立体绿化施工宜与建(构)筑物一体化实施。

3.2.2 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明确技术要求和细部构造,对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疑问应提出书面建议。

3.2.3 施工前应结合各地区台风、暴雨、干旱等自然灾害等级情况编制施工组织方案。

3.2.4 施工前应按表 3.2.4 制定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方案。

表 3.2.4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3.2.5 既有建(构)筑物立体绿化施工前应对原结构进行鉴定,核算建(构)筑物结构承载能力,对不满足荷载要求的应先行加固处理。

3.2.6 既有建(构)筑物立体绿化施工时应保护好原有建(构)筑结构和设施,施工不得损坏建(构)筑物上的设施设备,不得妨碍设施设备的功能使用和维修。

3.2.7 立体绿化材料施工除应符合设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材料施工应采取有效的防锈、防腐处理, 钢结构焊接与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 的相关规定。

2 非金属材料施工应采取有效的防腐、防裂、防火、防虫处理。

3.2.8 排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水密性测试。

3.2.9 灌溉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安装自动化灌溉系统,宜将浇水、施肥、喷洒药剂等工作结合起来。

2 应根据供水管管径和供水压力设置一到多个灌溉分区,各分区应独立安装电磁阀、定时器。

3 机电设备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1 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 的相关规定。

3 水泵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 SL 317 的相关规定。

4 电缆、管道、喷头/滴头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085、《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485 和《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 55020 的相关规定,给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耐压性测试。

5 采用容器种植植物时,灌溉支管应与种植容器给水口有效衔接。

3.2.10 照明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GB 50303 和《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 89 的相关规定。

3.2.11 电气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对电路安全性、电压进行稳定性测试。

3.2.12 植物运输和栽植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82的相关规定。

3.2.13 施工应避免植物叶片、种植土及施工废弃物排入排水管道。

3.2.14 施工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岗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不少于 1 次;施工期间应每周组织不少于 1 次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高空作业期间应每天组织不少于 1 次高空作业安全教育。

2 施工现场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 50656 的相关规定。

3 高空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 的相关规定。

4 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 的相关规定。

5 在城市道路作业时,应设置反光警示牌,作业人员必须披戴具有反光标志的背心。

6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 50720 的相关规定。

3.3 验收

3.3.1 立体绿化工程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 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82 的相关规定。

3.3.2 立体绿化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制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案。检验批可根据不同立体绿化类型的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及质量控制等需要按工程量、分步施工段等进行划分。

2 当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3.3.3 立体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需要现场调试或试验的项目,其调试或试验结果应合格。

3.3.4 立体绿化工程进场的设备、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批材料、构配件、设备应随机检查一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检查出厂合格证。

2)质量检测报告。

3)进场验收报告。

2 专业材料应出具质检报告,按相关专业规范的规定检验批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3.3.5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不得验收。

3.3.6 立体绿化工程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进行核查,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

1 与工程有关的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设计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及开工报告。

3 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鉴定报告。

4 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出厂合格证、质量复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5 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7 相关水、电及设备的现场安装、检测、调试记录。

8 苗木清单和施工期养护方案。

9 工程竣工图、竣工报告。

10 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4 屋顶绿化

4.1 一般规定

4.1.1 屋顶绿化按绿化种植特点分为:简单式屋顶绿化和花园式屋顶绿化。

4.1.2 屋顶绿化技术主要包括:覆土式绿化、容器式绿化、塑形基质式绿化三种。

4.1.3 屋顶绿化类型和绿化技术应根据荷载按表 4.1.3 选择。

表 4.1.3 屋顶绿化类型和绿化技术选用表

4.1.4 建筑保温隔热层和找坡(平)层的材料、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5 的相关规定。

4.1.5 建筑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和防水保护层的材料、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 55030 和《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 155 的相关规定。

4.1.6 屋顶绿化排(蓄)水层和过滤层的材料、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 155 的相关规定。

4.1.7 建筑屋面坡度大于 20% 时,应采取防滑措施,且应在建筑屋面主体结构中一并实施。

4.2 施工

4.2.1 屋顶绿化施工宜按下列施工流程进行:

1 覆土式新建屋顶绿化施工:保温隔热层铺设→找平(坡)层施工→普通防水层铺设→耐根穿刺防水层铺设→ 防水保护层铺设→排(蓄)水层铺设→过滤层铺设→灌溉工程施工→ 附属设施安装→种植土铺设→植物栽植。

2 覆土式既有建筑屋顶绿化施工:防水层检验→(丧失防水能力:普通防水层铺设)→耐根穿刺防水层铺设→ 防水保护层铺设→排(蓄)水层铺设→过滤层铺设→灌溉工程施工→ 附属设施安装→种植土铺设→植物栽植。

3 容器式屋顶绿化施工:保温隔热层铺设→找平(坡)层施工→普通防水层铺设→ 耐根穿刺防水层铺设→ 防水保护层铺设→ 附属设施安装→ 种植容器拼装→ 灌溉工程施工→栽培基质铺设→植物栽植。

4 塑形基质式屋顶绿化:保温隔热层铺设→找平(坡)层施工→普通防水层铺设→ 耐根穿刺防水层铺设→ 防水保护层铺设→ 纤维垫铺设→ 塑形基质铺设→ 灌溉工程施工→植物栽植。

4.2.2 容器式屋顶绿化的种植容器若符合耐根穿刺防水功能,可取消耐根穿刺防水层。

4.2.3 当屋面结构所受的荷载超过其承受强度时,应设置直接作用在承重结构上的荷载分配构件。荷载分配构件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 的相关规定,并在荷载分配构件周围做防水处理。

4.2.4 钢基板屋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施工规范》 GB 50755 的相关规定,经具有认证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施工。

4.2.5 既有建筑屋顶绿化施工前,应对屋面防水进行 24h 蓄水试验。对具备防水能力的屋面,应增铺一道耐根穿刺防水层及防水保护层;对丧失防水能力的屋面,应增铺一道普通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及防水保护层。

4.2.6 屋顶绿化排(蓄)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蓄)水层应置于防水保护层之上。

2 绿化排(蓄)水层应与屋顶排水连通,应有组织排水,有条件的应设置雨水循环利用。

3 排(蓄)水层施工时,不应破坏耐根穿刺防水层。

4 排水设施应与建筑屋面结构牢靠固定。

5 排(蓄)水结构应沿屋顶结构面平整铺设。

6 排水管道应平整铺设,连接紧闭。

7 容器式屋顶绿化的排水管道应与种植容器排水口连接紧密。

8 坡屋面(坡度 10%~50%)排(蓄)水结构、管道应与防滑结构牢靠固定。

9 地下建筑顶板绿化与周界地面相连时,排水盲沟安装应与道路市政管道相连接。

10 地下建筑顶板绿化面积较大、找坡困难时,应分区安装水落口、盲沟、渗排水管等内排水及雨水收集系统。下沉式种植因有封闭的周界墙,应设自流排水系统。

4.2.7 屋顶绿化过滤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滤层应铺设于排(蓄)水层之上,应平整铺设。

2 种植边界处,过滤层应略高于种植土层。

3 坡屋面(坡度 10%~50% )过滤层应牢靠固定。

4.2.8 种植容器拼装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 155 的相关规定外,坡屋顶绿化还应与防滑结构牢靠固定。

4.2.9 塑形基质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塑形基质拼装应平整。

2 坡屋顶绿化应与防滑结构牢靠固定。

3 塑形基质安装应避开落水口、檐沟等部位,不得放置在女儿墙上檐口部位。

4.2.10 种植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田园土、轻量化的改良土或栽培基质。

2 种植土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草坪、多年生草花或地被的种植土厚度不应小于 5cm,灌木的种植土厚度不应小于 15cm,乔木的种植土厚度不应小于 30cm。

3 地下建筑顶板绿化与周界地面相连时,在满足荷载的前提下,种植土厚度宜大于 150cm。

4 种植土进场后应及时摊平铺设、分层踏实,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竖向设计要求。

5 种植土厚度在 30cm 以下,严禁使用机械在土层表面作业,必要时可人工回填,摊铺后的种植土应采取表面覆盖或洒水措施以防止扬尘。

4.2.11 植物栽植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82 和《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 155 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容器式/塑形基质式屋顶绿化种植灌木和草本时,宜提前分别在种植容器内和塑形基质上预培,待植株长势健康、株型饱满后再集中在屋顶安装固定。

2 植株距屋顶边缘的距离不应超过植株株高。

3 建筑屋顶宜栽植树冠稀疏的品种,枝叶密集、冠幅较大的植物不应种植在屋顶主风向上。

4 植物株高不宜超过 3m,高度大于 2m 的植物应采取防风稳固措施。

4.2.12 附属设施施工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 155 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屋面(坡度 10%~50%)沿山墙和檐沟部位应安装牢固的安全防护栏杆。

2 屋顶绿化缓冲带应铺设平整,缓冲带与绿化边界之间的挡板应高于绿化种植土。

4.2.13 灌溉工程施工应按本规程第 3.2.9 条和第 3.2.11 条执行。

4.2.14 照明工程宜安装太阳能灯具,施工应按本规程第 3.2.10 条和第 3.2.11 条执行。

4.2.15 屋顶绿化避雷设施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01 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5 的相关规定。

4.3 验收

4.3.1 屋顶绿化排(蓄)水层、过滤层应铺设平整,接缝严密,其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为±3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 ㎡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4.3.2 绿化种植容器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种植容器质量、物理机械性能、承载能力、排水能力、耐久性能等应符合产品标准,经具有认证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2 种植容器应安装平稳、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 ㎡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3 种植容器排水口应与排水管道紧密连通。

检验方法:观察和闭水试验检测。

检验数量:每 20 ㎡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4.3.3 种植土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种植土理化性质应经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取样、测试检查。

检验数量:散土每 50m3 为一个检查批次,每 10m3 随机取 1 袋,每袋取 100g,混合组成试样。不足 50m3 的,随机取 5 袋,每袋取 100g,混合组成试样。

塑性基质每 50m3 为一个检查批次,每 10m3 随机取 1 块,每块取 5cm × 5cm × 5cm 小块,混合组成试样。不足 50m3的,随机取 5 块,每块取 5cm × 5cm × 5cm 小块,混合组成试样。

2 种植土厚度应符合竖向设计要求,平均值误差允许为 ±5%。

检验方法:取样、针测法检查。

检验数量:按面积划分区域,每 100 ㎡ 为一个区域,不足 100 ㎡ 按一个区域计。每个区域随机设定 3 个 1 m × 1 m 的样方,在每个样方中用针测法测量 5 个点的种植土层厚度。

4.3.4 绿化植被层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植物品种、数量、株高、冠幅、种植密度及固定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乔木、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8% 以上;灌木绿篱、草坪覆盖率应达到 100%;藤本植物应进行理藤固定,成活率应达到 98% 以上;多年生草花、地被覆盖率应达到 98% 以上。

3 植物生长健康,无病残枝、无枯黄、无杂草、无病虫害。

检验方法:观察和抽样检查。

检验数量:乔木、灌木球应全数观察检查;灌木绿篱、藤本、草坪、多年生草花或地被每 20 ㎡ 检查 1 处,每处 1 ㎡,且不应少于 3 处。

4.3.5 附属设施验收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 155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花架、园亭和景观桥等园林小品的布局、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和抽样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2 铺装材质、规格及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粘接牢固、无空鼓; 表面平整、无积水;接缝均匀、周边顺滑。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和叩击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 ㎡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3 路缘石材质、规格、颜色及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应砌筑稳固、顺滑, 衔接无

折角。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4 缓冲带宽度不应小于 30cm,铺设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5 护栏材质、高度、形式及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应坚实牢固,整体垂直平顺,无毛刺、锐角。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4.3.6 灌溉工程验收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 SL 317、《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085、《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485 和《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 55020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溉管道材质、规格及布局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抽样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2 灌溉管道应铺设平整,套箍应牢固紧密、对口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每 5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3 过滤精度应符合设计及运行要求;雾森系统的过滤装置应采用专用设备。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试检查。

检验数量:每 5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4 阀门材质、强度和严密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试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5 给水管道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 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试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6 电缆线材质、规格、连接及漏电保护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仪器测试、水平尺测量和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7 灌溉设备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运行稳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抽查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8 灌水器给水压力不应小于 0.2MPa,且不应大于 0.4MPa,灌溉效果应覆盖均匀。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试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3.7 照明工程检查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 电缆线材质、规格、连接及漏电保护应按本规程第 4.3.6 条执行。

2 灯具材质、规格、布局应符合设计规定,运行稳定。

检验方法:仪器测试、尺量检查和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3 万用表连接处应做绝缘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试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电气接头。

4 照明工程全负荷试验运行正常,接地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试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3.8 避雷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雷设施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2 避雷设施应接地可靠,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3 浪涌保护器应反应灵敏、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5 墙面绿化

5.1 一般规定

5.1.1 墙面绿化技术主要包括:攀援式绿化、框架式绿化、种植槽式绿化、模块式绿化、铺贴式绿化和塑形基质式绿化六种。

5.1.2 绿化不得破坏墙面的使用功能,不得影响墙面结构构件的使用安全。既有建筑墙面绿化前,应先对原建筑墙面结构构件承载能力进行检测评估,对不满足承载要求的,应先进行加固处理后方可进行绿化施工。

5.1.3 墙面绿化不应降低建筑的自然采光和通风。

5.1.4 墙面绿化防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 55030中工程防水相关等级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墙体应先按对应防水级别进行防水层施工,且应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绿化施工。

5.2 施工

5.2.1 墙面绿化施工宜按下列施工流程进行:

1 攀援式墙面绿化施工流程:整地→植物栽植→牵藤。

2 框架式墙面绿化施工流程:整地→牵引框架安装→植物栽植→牵藤。

3 种植槽式墙面绿化施工流程:地面平整→种植槽安装→牵引框架安装→植物栽植→牵藤。

4 模块式墙面绿化施工流程:防水层施工→钢龙骨结构安装→给排水工程施工→种植容器安装→照明工程施工→植物栽植→ 电气系统调试。

5 铺贴式墙面绿化施工流程:钢龙骨结构安装→ 防潮隔离板安装→ 吸水保湿毯安装→种植毯安装→给排水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植物栽植→ 电气系统调试。

6 塑形基质式墙面绿化施工流程:钢龙骨结构安装→ 防潮隔离板安装→ 吸水保湿毯安装→ 给排水工程施工→ 照明工程施工→ 塑形基质安装→ 植物栽植→ 电气系统调试。

5.2.2 墙面绿化防潮隔离板应铺设平整,接缝闭合。

5.2.3 墙面绿化牵引框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牵引框架应基础坚固。

2 嵌入建筑墙体的锚固设施应牢固。

5.2.4 墙面绿化钢龙骨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钢龙骨应基础坚固。

2 次钢龙骨与主钢龙骨应连接牢固。

3 嵌入建筑墙体的锚固设施应牢固。

5.2.5 种植槽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备与自然土壤贯通的水平地面,应安装接地型种植槽。若有效土层下方有不通气、不透水废基,应打碎,不能打碎的应钻穿。

2 不具备接地条件的,可在种植槽底部设蓄排水层,在屋檐上安装种植槽应确保灌溉排水设施通畅。

5.2.6 模块式墙面绿化种植容器安装应与给排水管道一体化组合实施,并固定安装在次钢龙骨上,接口严密,确保灌溉、排水设施通畅。

5.2.7 吸水保湿毯/种植毯应铺设平整、牢固可靠, 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mm,应保证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形成网络化的连接,确保灌溉均匀度。

5.2.8 塑形基质应拼装并固定于次钢龙骨,安装应牢固可靠。

5.2.9 给排水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绿化底部排水槽应与建筑物排水管道相连通。

2 排水口应铺设过滤网。

3 应采用自动灌溉系统。

4 灌溉机电设备、水泵、电缆、管道、喷头/滴头安装应按本规程第 3.2.9 条和第3.2.11 条执行。

5 铺贴式和塑形基质式墙面绿化的灌溉支管宜安装于墙面绿化顶部,并沿水平方向布置。

5.2.10 照明工程施工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GB 50303 和《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 89 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照明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或其基础、支架牢靠固定。

2 固定射灯的轨道应水平安装于植物墙上方,固定设施应牢固。

5.2.11 种植土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自然土壤时,种植或播种前应采取消毒、施肥、疏松翻耕等土壤改良措施。

2 采用栽培基质时,应按植物生长习性及荷载要求配制。

5.2.12 植物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块式、铺贴式和塑形基质式墙面绿化宜采用容器苗, 攀援式、框架式和种植槽式墙面绿化非种植季节种植时,宜采用容器苗。

2 模块式、铺贴式墙面绿化宜提前将苗木栽植入具备透气、吸水、保湿功能的种植袋内预培,塑形基质式墙面绿化宜提前将苗木栽植在塑形基质上预培,待植株长势健康、株型饱满后再集中上墙安装固定。

3 藤本植物应根据植株枝条的长势进行理藤、固定与牵引, 固定点应根据植物枝条长度、硬度确定。

4 栽培基质高度应低于种植边界,避免栽培基质流失堵塞排(蓄)水管道。

5 铺贴式墙面绿化栽植苗木的柔性种植袋、塑性基质式墙面绿化的塑性基质应与吸水保湿毯紧密贴合。

5.2.13 墙面绿化高于建筑最高点时,宜在绿墙上安装防雷设施,设施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01 的相关规定。

5.3 验收

5.3.1 防潮隔离板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潮隔离板和承重支撑结构的连接安装应牢固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每 3 ㎡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2 防潮隔离板应满铺,板间缝隙应做防水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每 3 ㎡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3 防潮隔离板允许垂直偏差角度为±3°。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每 3 ㎡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5.3.2 牵引框架和钢龙骨的材质、规格、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结构允许垂直偏差角度为±3°。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每 3 ㎡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5.3.3 与墙体的连接件应进行拉拔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经具有认证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检验数量:测试点按面积划分区域,每 3 ㎡ 为一个区域,不足 3 ㎡ 按一个区域计,每个区域随机设定 3 个检测点。

5.3.4 金属结构焊点和焊缝应采取防锈、防腐措施。

检验方法:专业仪器检查。

检验数量:每 3 ㎡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5.3.5 给排水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溉工程验收应按本规程第 4.3.6 条执行。

2 排水调试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调试应在施工完成后进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每 3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2)水池(箱)应按设计规定储存水量。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3 收边和排水槽的材质、尺寸、形式及色彩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每 3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4 排水槽的水密性应通过淋水测试,不出现渗漏。

检验方法:蓄水实验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5.3.6 种植容器和种植毯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质量、物理机械性能、耐久性能等应符合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经具有认证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检验数量:每 3 ㎡ 检查 1 处,每处 0.4 ㎡ ,且不应少于 3 处。

2 材料应安装平稳、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每 3 ㎡ 检查 1 处,每处 0.4 ㎡ ,且不应少于 3 处。

3 种植容器排水口应与排水管道紧密连通。

检验方法:观察和闭水试验检测。

检验数量:每 3 ㎡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5.3.7 种植土验收应按本规程第 4.3.3 条执行。

5.3.8 植被层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植物品种、数量、株高、冠幅及种植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藤本植物应进行理藤固定,成活率应达到 98% 以上;灌木、多年生草花、地被植物覆盖率应达到 100%。

3 植物生长健康,无病残枝、无枯黄、无杂草、无病虫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每 3 ㎡ 检查 1 处,每处 0.4 ㎡ ,且不应少于 3 处。

5.3.9 照明工程验收应按本规程第 4.3.7 条执行。

6 桥体绿化

6.1 一般规定

6.1.1 桥体绿化按应用部位特点分为桥跨绿化和桥墩绿化。

6.1.2 桥体绿化前应对桥跨和桥墩构筑物作好荷载安全检测、评定等前期工作,确保安全可行。

6.1.3 桥体绿化的各类构件必须牢固、耐久,不得影响桥体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并应定期维修保养。

6.1.4 桥跨绿化技术包括:预制槽式绿化、悬挂式绿化和顶置式绿化三种。

6.1.5 桥墩绿化技术主要包括:攀援式绿化、框架式绿化、种植槽式绿化、模块式绿化和铺贴式绿化五种,其绿化施工与验收应按本规程第 5.2 节和第5.3 节执行。

6.1.6 预制槽式桥跨绿化种植槽应与桥体同步浇筑。

6.2 施工

6.2.1 桥跨绿化施工宜按下列施工流程进行:

1 预制槽式桥跨绿化施工:给排水工程施工→过滤层铺设→栽培基质铺设→植物栽植并固定。

2 悬挂式/顶置式桥跨绿化施工:钢龙骨结构安装→给排水工程施工→种植容器安装→排水层和过滤层铺设→栽培基质铺设→植物栽植并固定。

6.2.2 桥跨绿化钢龙骨结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跨绿化钢龙骨结构应按设计规定提前加工制作,并集中在桥面上安装。

2 钢龙骨结构应安装牢固。

6.2.3 给排水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管道应沿桥跨方向铺设,并接入市政排水管道。

2 排水口应铺设过滤网。

3 应采用自动灌溉系统。

4 灌溉机电设备、水泵、电缆、管道、喷头/滴头安装应按本规程第 3.2.9 条和第3.2.11 条执行。

5 每 2m 高差应安装一个水压调节阀。

6.2.4 种植容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悬挂式/顶置式桥跨绿化的种植容器应平稳、牢固地安装于钢龙骨结构上。

2 种植容器安装应确保排水口与排水管道密接。

6.2.5 植物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悬挂式/顶置式桥跨绿化宜提前在种植容器内预培植物,待植株长势健康、株型饱满后再集中在桥体上安装。

2 栽植前应将种植容器内的余泥垃圾清理干净。

3 在蓄水层上安装隔板,填入排水层材料,排水层与栽植基质高度比例为 1:9~ 1:8。

4 在排水层上铺设可透水的过滤层材料,过滤层材料应完全覆盖排水层,且比排水层四周略宽 5cm。

5 根据种植容器规格和植株土球大小加入适量栽培基质垫层,栽植苗木并填满栽培基质。栽植时宜覆土至植株根茎基部,土球根际周围应夯实。

6.3 验收

6.3.1 与桥跨的连接件应进行拉拔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经具有认证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检验数量:测试点按长度划分区域,每 20m 为一个区域,不足 20m 按一个区域计,每个区域随机设定 3 个检测点。

6.3.2 金属结构焊点和焊缝应采取防锈、防腐措施。

检验方法:专业仪器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6.3.3 给排水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溉工程验收应按本规程第 4.3.6 条执行。

2 排水管的水密性不应出现渗漏。

检验方法:淋水测试。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连接口。

6.3.4 预制种植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经具有认证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检验数量:每 20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6.3.5 绿化种植容器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种植容器质量、物理机械性能、承载能力、排水能力、耐久性能等应符合产品标准。

检验方法:观察和抽样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2 种植容器应安装平稳、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和抽样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3 种植容器排水口应与排水管道紧密连通。

检验方法:观察和闭水试验检测。

检验数量:每 20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6.3.6 排水层材质、规格、铺设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铺设平整。

检验方法:观测和尺量检测。

检验数量:每 20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6.3.7 过滤层材质、规格及接缝应满足设计要求,铺设平整。

检验方法:观测和尺量检测。

检验数量:每 20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6.3.8 栽培基质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栽培基质理化性质应经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取样、测试检查。

检验数量:每 50m3 为一个检查批次,每 10m3 随机取 1 袋,每袋取 100g,混合组成试样。不足 50m3 的,随机取 5 袋,每袋取 100g,混合组成试样。

2 种植土厚度应符合竖向设计要求,平均值误差允许为 ±5%。

检验方法:取样、针测法检查。

检验数量:按长度划分区域,每 20m 为一个区域,不足 20m 按一个区域计。每个区域随机设定 3 个 1 m 的检测段,在每个检测段中用针测法测量 5 个点的种植土层厚度。

6.3.9 绿化植物成活率应达到 100%,无枯黄、无杂草、无病虫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7 边坡绿化

7.1 一般规定

7.1.1 边坡绿化技术主要包括:人工撒播、机械喷播、自然栽植和辅助栽植四种,具体技术可按表 7.1.1 划分。

表 7.1.1 边坡绿化技术

7.1.2 在工程实施中应根据坡体结构、坡度、支护方式等立地条件按表 7.1.2 选择适宜的生态修复技术。

表 7.1.2 边坡绿化技术适用条件表

7.1.3 边坡结构稳定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 的相关规定,欠稳定边坡或存在不良地质因素的边坡应在施工前制定边坡治理专项方案,并先行稳固治理。

7.1.4 人工撒播、自然栽植绿化施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82 的相关规定。

7.1.5 机械喷播绿化施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边坡喷播绿化工程技术标准》 CJJ/T 292 的相关规定。

7.1.6 模块式绿化、铺贴式绿化、塑形基质式绿化等辅助栽植方式的边坡绿化施工与验收应按本规程第 5.2 节和第5.3 节执行。

7.1.7 下列边坡绿化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应进行专家论证:

1 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稳定性极差的边坡绿化工程。

2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边坡绿化工程。

7.2 施工

7.2.1 边坡绿化施工宜按下列施工流程进行:

1 人工撒播边坡绿化施工流程:坡面清理与整形→土壤改良与重建→开挖截排水沟→安装排水管道→播种。

2 机械喷播边坡绿化施工流程:坡面清理与整形→开挖截排水沟→排水管道安装→ 网垫铺设固定→栽培基质配制并喷播。

3 自然栽植边坡绿化施工流程:坡面清理与整形→开挖截排水沟→排水管道安装→植物栽植。

4 辅助栽植边坡绿化施工流程:坡面清理与整形→开挖截排水沟→排水管道安装→辅助栽植材料安装固定→植物栽植。

1)退台式绿化:坡面清理→ 台阶整形→开挖截排水沟→开挖种植槽/安装金属笼→填充种植土→植物栽植。

2)鱼鳞穴式绿化:植物栽植于种植容器内预培→坡面清理→开挖截排水沟→鱼鳞穴整形→放置预培植物。

3)土工格室式绿化:坡面清理与整形→开挖截排水沟→ 纤维垫铺设→锚杆安装→土工格室拼装→填充种植土→植物栽植/喷播。

4)生态袋式绿化:将植物种子拌匀在种植土中并装入生态袋内→坡面清理与整形→开挖截排水沟→生态袋码放→排水管道安装→植物栽植(景观要求高的边坡)。

5)铺贴式绿化、模块式绿化、塑性基质式绿化应按本规程第 5.2.1 条执行。

7.2.2 坡面清理与整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清除坡面危石、浮石、植物浮根、杂草及垃圾等。

2 应自上而下、分段实施,不应上下交叉作业。

7.2.3 退台式绿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先按一定距离在边坡上修筑台阶,在台阶平台上按一定距离开凿栽植槽或者安装金属笼。

2 新建人工边坡台阶和栽植槽宜与边坡防护工程一并实施。

7.2.4 鱼鳞穴式绿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鱼鳞穴深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排水良好。

2 将植物提前栽植于种植容器内。

7.2.5 土工格室式绿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在其下部依次铺设一层排水层和一层土工布。

2 锚杆布设应在坡面上按设计图纸放样、钻孔、冲孔及灌浆。

3 土工格室铺设时,应先在坡顶用固定钉或锚杆进行固定,然后用同样方法固定坡脚。

4 根据边坡坡度的不同应采用不同单元组合技术。连接时, 注意各土工格室间的联接、土工格室与坡面之间的固定, 将未展开的土工格室组件并齐,对准相应的连接塑件,插入特制圆销再展开。

5 宜采用人工撒播、喷播、人工栽植等技术进行绿化, 人工栽植应避免损坏土工格及固定结构。

7.2.6 生态袋式绿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态袋码放前,应铺砂石垫层,并提前进行浇水沉降,再进行压实,保证地基平整稳定。

2 每隔 1 m 按置一根硬 PVC 管,若是砂石基,应将另一头插入砂石基面 5cm 以上。

3 生态袋应由下至上、层层错缝、“ 品”字形码放,缝线结合处靠内摆放,夯平、夯实生态袋顶面、侧面。

4 每码完一层后,应将生态袋与基面和生态袋与生态袋之间的缝隙用土填严。

5 在垂直摞或接近垂直叠摞生态袋时,应按设计要求在基面上打固定桩,拉紧、固定此层生态袋。

6 在坡面顶层的生态袋长边方向应垂直于坡面码放,压顶稳固。

7 宜结合喷播种子、点播、抹播、灌木压条等措施进行绿化, 灌木压条应结合生态袋码放进行。

7.2.7 绿化固定用锚固件和预埋件应安装牢固,金属件应进行防锈、防腐处理,悬在坡面外的金属件应套聚乙烯软塑料管,管内所有的空间应用油脂充填,但不应密封

7.2.8 播种施工完毕后应进行坡面覆盖,苗木栽植完毕后应采取防风支撑固定措施。

7.2.9 对于易积水、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需辅以蓄排水工程,蓄排水工程的建设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水引水工程》 GB/T 16453.4 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工程包括坡顶截水沟、坡面台阶截水沟、坡面纵向排水沟和坡脚排水沟四种,坡面面积较大放坡困难时,应分区布置截排水沟。

2 坡脚挡土墙宜采用石笼堆砌,在石笼缝隙中的土体内扦插苗木,形成生态石笼。

3 与道路相连时,排水应与市政管道连通。

4 应推广雨洪利用系统和雨水回用系统,并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应利用原有低洼地形留滞并利用雨水。

2)截排水沟在满足防洪的前提下,可采用植草沟。

3)可利用蓄水池调蓄雨水,蓄水池的砌筑材料应就地取材,一般采用浆砌石结构或砖混结构。

7.2.10 灌溉工程施工应按本规程第 3.2.9 条和第 3.2.11 条执行。

7.3 验收

7.3.1 退台式绿化栽植槽、金属笼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 ㎡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7.3.2 土工格室式绿化各土工格室间的联接、土工格室与坡面间的固定应靠准、贴合。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 ㎡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7.3.3 生态袋式绿化的袋体扎口带必须拉紧,码放整齐,袋间联结紧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 ㎡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7.3.4 与边坡连接的后置锚固件应进行抗拉承载力和吊挂力现场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经具有认证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检验数量:测试点按面积划分区域,每 20 ㎡ 为一个区域,不足 20 ㎡ 按一个区域计,每个区域随机设定 3 个检测点。

7.3.5 金属结构焊点和焊缝应采取防锈、防腐措施。

检验方法:专业仪器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 ㎡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7.3.6 给排水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溉工程验收应按本规程第 4.3.6 条执行。

2 排水工程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水引水工程》 GB/T 16453.4 的相关规定,截排水沟盖板应安装固定牢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每 20m 检查 1 处,且不应少于 3 处。

7.3.7 种植土验收除应按本规程第 4.3.3 条执行外,利用边坡自然土壤栽植植物时,还应先检测种植土中的有害物质成分及含量。

检验方法:取样、测试检查。

检验数量:按面积划分区域,每 20 ㎡ 为一个区域,不足 20 ㎡ 按一个区域计。每个区域随机设定 3 个 1 m × 1 m 的样方,在每个样方中随机取 5 个点的种植土,每个点取 100g,混合组成试样。

7.3.8 绿化植被层验收应按本规程第 4.3.4 条执行。

附录 A 立体绿化技术

A.0.1 攀援式绿化:一种利用攀援植物进行立体绿化的技术,主要依靠攀援植物的吸附、缠绕、卷须、钩刺等攀缘特性, 使植物在生长过程中依附于建(构)筑物的垂直表面,形成垂直或倾斜的绿色景观(图 A.0. 1)。

A.0.2 框架式绿化:一种立体绿化技术,使用框架结构来支撑植物生长,形成垂直或倾斜的绿色景观(图 A.0.2)。

图 A.0.1 攀援式绿化结构图 1—基础结构;2—给水管;3—植物

图 A.0.2 框架式绿化结构图

1—基础结构;2—框架;3—网格;

4—给水管;5—植物

A.0.3 种植槽式绿化:一种将植物种植在特定容器或构筑物中的立体绿化技术,将植物固定在墙面、屋顶以及其他垂直或倾斜表面上,形成立体景观(图 A.0.3)。

A.0.4 模块式绿化:一种使用模块化单元拼装的立体绿化技术,通过将植物、培养基、生长介质和灌溉系统等集成在一个模块中,可实现快速安装和维护(图 A.0.4)。

A.0.5 铺贴式绿化:一种立体绿化技术,将柔性卷材铺贴固定在墙面上,并将培育好的植物、植物模块或种植单元固定在柔性卷材上,形成垂直或倾斜的绿色景观(图 A.0.5)。

A.0.6 塑形基质式绿化:应按本规程第 2.0.9 条执行(图 A.0.6)。

图 A.0.3 种植槽式绿化结构图

1—基础结构;2—支架;3—排水管;4—装饰板;

5—给水管;6—种植盆;7—植物

图 A.0.4 模块式绿化结构图

1—基础结构;2—钢架结构;3—防水层;4—栓;

5—给水管;6—种植容器;7—种植土壤;

植物

图 A.0.5 铺贴式绿化结构图

1—基础结构;2—种植毯;3—压条;4—种植袋;

5—给水管;6—种植土壤;7—植物

图 A.0.6 塑形基质式绿化结构图

1—基础结构;2—钢架结构;3—防水层;4—框架;

5—挂钩;6—固化土;7—给水管;8—植物

A.0.7 预制槽式桥跨绿化:一种特殊的立体绿化技术,主要应用于桥梁结构上,尤其是预制混凝土桥梁,通过在桥梁两侧或中央分隔带安装预制的种植槽,实现植物栽培(图A.0.7)。

图A.0.7 预制槽式桥跨绿化结构图 1—桥梁结构;2—栏杆;3—排水管;4—给水管;

5—蓄水层;6—过滤层;7—种植土壤;

8—种植槽;9—植物

A.0.8 悬挂式桥跨绿化:一种在桥梁结构上应用的立体绿化技术,通过将种植槽悬挂在桥梁两侧或下方,实现植物栽培(图A.0.8)。

A.0.9 顶置式桥跨绿化:一种在桥梁顶部或桥面层应用的立体绿化技术,通常在桥梁的中央分隔带或两侧边缘的护栏栏顶部安置种植槽,实现植物栽培(图A.0.9)。

图A.0.8 悬挂式桥跨绿化结构图

1—防撞护栏;2—支撑托架;3—排水管;

4—装饰板;5—给水管;6—蓄水层;7—过滤层;

8—种植土壤;9—种植容器 ;10—植物

图A.0.9 顶置式桥跨绿化结构图

1—防撞护栏;2—固定支架;3—排水管;4—给水管;

5—蓄水层;6—过滤层;

7—种植土壤;8—种植容器;9—植物

A.0.10 退台式边坡绿化:一种边坡稳定和生态恢复技术,通过在边坡上逐级退台形成台阶,每个台阶上开凿栽植槽或者安装金属笼栽植植物(图 A.0. 10)。

图 A.0.10 退台式边坡绿化结构图

1—边坡;2—排水管;3—给水管;4—蓄水层;5—过滤层;6—种植槽;7—种植土壤;8—植物

A.0.11 鱼鳞穴式边坡绿化:一种边坡稳定和生态恢复技术,通过在边坡上挖掘一系列类似鱼鳞状的凹穴固定土壤和植物(图 A.0. 11)。

图 A.0.11 鱼鳞穴式边坡绿化结构图

1—边坡;2—鱼鳞穴;3—种植土;4—种植容器;5—植物

A.0.12 生态袋式边坡绿化:一种利用生态袋进行边坡稳定和生态恢复技术,采用透水、

透气和透根的柔软土工合成材料袋,内填种植土/栽培基质、植物种子并叠摞在边坡表面的边坡绿化技术(图 A.0. 12)。

图 A.0.12 生态袋式边坡绿化结构图

1—边坡;2—排水沟;3—排水管;4—种植袋;5—锚杆;6—扎带;7—种植土;8—给水管;9—植物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要求)”

或“应按 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 55020

2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 55030

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

4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085

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05

6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1

7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

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

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

1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GB 50303

11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

12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5

1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63

14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485

15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01

16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 50656

17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GB 50661

1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 50720

19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水引水工程》 GB/T 16453.4

20 《低压电气装置第 7-705 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农业和园艺设施》 GB 16895.27

21 《绿化用有机基质》 GB/T 33891

2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

2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

24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

25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 155

26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82

27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 89

28 《垂直绿化工程技术规程》 CJJ/T 236

29 《边坡喷播绿化工程技术标准》 CJJ/T292

30 《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 SL 317

31 《立体绿化栽培基质通用技术标准》 T/CABEE 005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立体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程

T/CABEE 077-2024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立体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程》T/CABEE 077-2024 经中国建筑节能协会2024 年 7 月 15 日以第 50 号公告批准发布。

城市绿化有助于改善城市热岛效应、降低噪音、减少灰尘和有害气体, 提升城市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剧, 土地资源日益紧张,传统的平面绿化方式难以满足城市绿化的需求。立体绿化是在立面、中层和顶层空间实施的绿化,能够在有限的空间内最大化地增加绿化面积,如屋顶绿化、墙面绿化等, 有效缓解了城市绿化空间不足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指导意见,鼓励和规范立体绿化的建设和发展。同时, 随着立体绿化技术的发展和成熟,立体绿化的建设和维护变得更加高效和可持续。在城市更新过程中, 立体绿化也被用作一种手段,既保护了历史建筑,又为城市带来了新的生态活力和美学价值。但未见全面地、系统地从城市生态景观营建角度对立体绿化施工与验收的研究。

在全力推进建设“美丽中国”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城市双修”等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本规程针对建(构)筑屋顶、墙面、桥体、边坡等区域, 主要从施工和验收两方面对防水、给排水、种植土、植物、种植容器及固定支撑结构等进行规范,以期科学有效地指导全国立体绿化建设,助推立体绿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和从业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立体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 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 总 则

1.0.1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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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5月18日 21: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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