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060.50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Q70 T/CABEE 083-2024
门窗品牌价值评价标准
Standard for brand valuation of window and door
2024-08-15 发布 2024-10-01 实施
中 国 建 筑 节 能 协 会 发 布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门窗品牌价值评价标准
Standard for brand valuation of window and door
T/CABEE 083-2024
批准部门: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施行日期:2024 年 10 月 1 日
中国建筑 XX 出版社
20XX 北京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文件
国建节协[2024] 55 号
关于发布《门窗品牌价值评价标准》
团体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门窗品牌价值评价标准》为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标准编号为:T/CABEE 083-2024,自 2024 年 10 月 1日起实施。现予公告。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2024 年 8 月 13 日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识认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江苏高昕建筑系统有限公司、高碑店顺达墨瑟门窗有限公司、四川名人居门窗有限公司、良木道门窗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恒新铝业有限公司、浙江正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海瑞高昕科技发展(成都)有限公司、湖北炳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宝泰隔热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研能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圣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珠海科源伟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美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华萱密封件科技有限公司、希美克(广州)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瑞德建筑五金有限公司、昆山加迪豪铝业有限公司、轩尼斯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新豪轩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中建装饰绿创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中窗文化发展(南京)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建筑遮阳与门窗幕墙专业委员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俊杰、刘万奇、狄峡、刘爽、陈飞宇、张凯之、张鑫刚、陈光华、强海、王剑、蒋作梁、高凤阳、龙渝、周志杰、王兵、孙华才、屈迎春、戴卫洪、张志明、曾繁汇、廖育、阎玉芹、罗正林、胡辉、于超星。
本文件主要审查人:鲍宇清、万成龙、张洋、胡孝义、邓贵智、焦长龙、王盛坤。
门窗品牌价值评价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门窗品牌价值评价模型、品牌强度评价指标、品牌价值评价过程。
本文件适用于门窗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要素评价、品牌价值评价和品牌管理活动,也可作为第三方对门窗企业进行品牌价值评价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85 品牌 术语
GB/T 29187 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
GB/T 29188-2022 品牌价值评价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185、GB/T 29186、GB/T 29187 和 GB/T 2918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品牌 brand
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用语、符号、形象、标识、设计或其组合,用于区分产品、服务和(或)实体,或兼而有之,能够在利益相关方意识中形成独特印象和联想,从而产生经济利益(价值)。
[来源:GB/T 39654—2020,3.1]
3.2
品牌价值 brand valuation
品牌(3.1)作为实体的一种资产所具有的价值。
注:本文件中的品牌价值是通过测算品牌的经济价值,用货币量的形式来体现。
[来源:GB/T 39654—2020,3.8]
3.3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 Multi-cycle excess earnings method
用扣除企业经营所需的所有其他资产的收益后的未来剩余收益的现值来测算品牌价值的一种方法。 [来源:GB/T 29188—2022,3.3]
3.4
品牌收益 brand income
由品牌(3.1)带来的货币形式的收入。
[来源:GB/T 29185—2021,4.25]
3.5
品牌资产 brand equity
与品牌(3.1)、品牌名称或标志相联系,能够增加或减少品牌所有者销售产品或服务的价值的一系列资产与负债。
[来源:GB/T 29185—2021,5.1]
3.6
折现率 discount rate
将未来收益转化为现值所使用的报酬率。
[来源:GB/T 29188—2022,3.6]
3.7
品牌资产折现率 brand asset discount rate
将品牌(3.1)未来收益转化为现值所使用的报酬率。
[来源:GB/T 29188—2022,3.7]
3.8
永续增长率 sustainable growth rate
假设预测期后,品牌收益(3.4)的稳定、持续的长期增长比率。
[来源:GB/T 29188—2022,3.8]
3.9
品牌强度 brand strength
利益相关方所感知的品牌(3.1)相对竞争力,可通过某一时间节点对相关维度和指标的非货币测量获得。
[来源:GB/T 39654—2020,3.2]
3.10
品牌强度系数 brand strength multiplier
反映品牌强度(3.9)对品牌价值(3.2)影响的因数。
注:通过特定算法对品牌强度进行转换得到。特定算法通常包括但不限于线性转换、对数函数转换、幂函数转换。
[来源:GB/T 29185—2021,4.16]
3.11
要素 element
品牌建设的组成部分,包括有形、质量、创新、服务和无形。
[来源:GB/T39654—2020,3.5]
3.12
评价年 valuation year
品牌价值评价的目标年份。
[来源:GB/T 29188—2022,3.12]
4 门窗品牌价值评价模型
4.1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模型
本文件采用多周期超额收益法开展门窗品牌价值评价,按式(1)计算:
式中:
VB ——品牌价值;
FBC,t ——t 年度品牌收益;
FBC,T+1 ——T+1 年度品牌收益;
T ——预测期末年,根据行业和品牌特点,预测期一般为3~5 年;
R ——品牌资产折现率;
g ——永续增长率,可采用长期预期通货膨胀率。
4.2 确定品牌收益
4.2.1 品牌收益
4.2.1.1 当年品牌收益
当年品牌收益按式(2)计算:
FBC = PA _ IA) X β … … … … … … … … …(2)
式中:
FBC——当年品牌收益;
PA ——当年度调整后的企业收益﹐使用时宜考虑非经常性经营项目影响;
IA ——有形资产收益;
β ——无形资产收益中归因于品牌部分的比例系数。
4.2.1.2 T+1 年度品牌收益
预测 T+1 年度品牌收益时,可依据评价基准日前 3 年~5 年的品牌收益趋势进行预测。
4.2.2 确定有形资产收益
4.2.2.1 有形资产收益
有形资产收益按式(3)计算:
IA = ACT X BCT + ANCT X BNCT ………………………(3)
式中:
IA ——有形资产收益;
ACT ——流动有形资产总额;
BCT ——流动有形资产投资报酬率;
ANCT——非流动有形资产总额;
BNCT——非流动有形资产投资报酬率。
4.2.2.2 流动有形资产收益率
流动有形资产收益率是购置或者投资非流动资产时所要求的必须报酬率,不低于国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部门授权的机构计算并公布的 5 年期以上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
4.3 确定品牌资产折现率
4.3.1 品牌资产折现率
品牌资产折现率宜与品牌收益计算口径相匹配,可由 3 年或 5 年行业平均资产报酬率与品牌强度系数来确定, 同时还需考虑经济上行或下行期波动较大等情况。
品牌资产折现率按式(4)计算:
R = Z × k ⋯⋯⋯⋯⋯⋯⋯⋯⋯(4)
式中:
R——品牌资产折现率;
Z——品牌所在行业平均资产报酬率;
k——品牌强度系数。
4.3.2 行业平均资产报酬率
行业平均资产报酬率可通过计算或相近行业、类型和规模的上市企业平均资产报酬率获得,也可通过统计调查等方式获得。
4.3.3 品牌强度系数
品牌强度系数可以按式(5)计算:
式中:
k ——品牌强度系数;
K ——品牌强度;
f(K)——以K为变量的函数关系公式,可根据资产折现的一般规律、品牌发展阶段状况和所在行业市场实际情况,选择线性函数、对数函数等适宜的函数表达式,通常品牌强度越高,取值越小。k的取值范围可设定为 0.6~2.0。
4.3.4 品牌强度
品牌强度的测算可通过对构成品牌强度的要素和指标进行专家打分获得。针对要素和指标的评价按照 GB/T 29186.2 、GB/T 29186.3 、GB/T 29186.4、GB/T 29186.5 和 GB/T 29186.6 中给出的方法进行。运用加权平均的方法将品牌强度的要素和指标的专家打分按式(6)和式(7)计算, 得到品牌强度:
k = Σi1 ki × wi ⋯⋯⋯⋯⋯⋯⋯⋯⋯(6)
式中:
k ——品牌强度;
ki ——第i个要素评价值;
wi——第i个要素对品牌强度k的影响权重。
ki wij ⋯⋯⋯⋯⋯⋯⋯⋯⋯
式中:
ki——第i个要素评价值;
kij——第i个要素下属第j个指标评价值;
wij——第i个要素下属第j个指标对ki 的影响权重。
5 门窗品牌强度评价指标
5.1 概述
门窗品牌强度评价指标包括有形要素(K1 )、质量要素(K2)、创新要素(K3 )、服务要素(K4)和无形要素(K5 )等 5 个一级指标和 14 个二级指标, 门窗品牌强度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见本文件附录A。
5.2 有形要素(k1)
有形要素可从市场影响力方面进行评价。市场影响力包括但不限于:
——国内市场;
——国际市场;
——财务表现;
——人文投入;
——绿色投入。
5.3 质量要素(k2)
5.3.1 质量信誉
质量信誉包括但不限于:
——质量信用;
——质量信誉。
5.3.2 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管理体系;
——管理绩效。
5.3.3 质量结果
质量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监督;
——企业节能与环保;
——企业质量安全。
5.3.4 感知质量
感知质量包括但不限于: ——科研能力;
——产品用户体验和品牌声誉;
——制造智能化水平。
5.4 创新要素(K3)
5.4. l 创新成果
创新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新产品销售情况;
——创新成效;
——专利成果;
——科技奖励;
——课题与标准。
5.4.2 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创新体系;
——研发人员;
——研发投入。
5.5 服务要素(K4)
5.5.1 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保障措施;
——服务人员。
5.5.2 服务能力
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管理体系;
——服务信息化管理;
——门窗安装标准化。
5.5.3 服务水平
服务水平包括但不限于: ——顾客满意度;
——经销商满意度;
——供应商满意度。
5.6 无形要素(K5)
5.6.1 品牌文化
品牌文化包括但不限于: ——品牌历史;
——品牌资产;
——品牌内涵。
5.6.2 品牌影响力
品牌影响力包括但不限于: ——品牌推广;
——品牌荣誉;
——品牌忠诚度;
——品牌知名度;
——品牌建设体系。
5.6.3 品牌责任
品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管理机制;
——公共责任;
——员工关怀;
——社会活动。
5.6.4 合规经营
合规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规性,用于评价企业经营对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遵守情况。
6 门窗品牌价值评价
6.1 明确品牌价值影响因素
应根据门窗行业的特点,综合考虑企业有形、质量、创新、服务和无形要素,尤其是质量、创新等非财务因素对品牌价值的影响。
6.2 描述评价品牌
测算前应识别、界定和描述接受评价的品牌,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范围、价值范围等。
6.3 确定模型参数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当前市场经济情况,结合建筑门窗行业的特点,确定:
——评价年和评价周期;
——品牌收益预测方法;
——评价周期内的永续增长率、行业平均资产报酬率、无形资产收益中归因于品牌部分的比例系数等模型参数。
6.4 采集评价数据
按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原则,采集企业财务与其他相关信息,作为企业或第三方评价的输入值。
6.5 执行评价过程
评价过程包括:
——根据企业财务信息,计算每个评价周期内的品牌收益(FBC),预测未来各周期品牌收益;
——采用适当方法汇总各级评价指标,计算品牌强度系数k;
——将上述信息输入到评价模型中,计算所测算品牌的价值。
6.6 报告评价结果
根据评价目的,选择适当形式报告评价结果。
7 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应明确陈述下列内容:
——评价目的;
——评价机构/人员;
——被评价品牌的界定;
——报告使用者或读者;
——评价依据;
——评价指标;
——评价所采用的方法;
——评价基准日和评价报告日;
——评价数据和信息的来源;
——评价结果;
——使用限制。
附 录 A (规范性)
门窗品牌强度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表 A 门窗品牌强度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
参 考 文 献
[1] GB/T 23791-2009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
[2] T/CCMSA 90130-2022 建筑门窗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3] 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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