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CCS
85.060 Y32
QB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轻 工 行 业 标 准
QB/T 1014-2025
代替 QB/T 1014—2010
食品包装纸
Food packaging paper
2025-07-02发布 2026-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 1014-2025
目 次
QB/T 1014-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QB/T 1014—2010《食品包装纸》,与QB/T 1014—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 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产品分类(见第4章,2010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I 型和IⅡ型产品优等品要求(见5.1);
d) 将I型和Ⅱ型产品定量指标更改为定量偏差指标,并更改了指标要求(见5.1.1、5.1.2,2010年版 的4 .2中表1、表2);
e) 将I型产品撕裂指数(纵向)指标更改为撕裂指数(纵横平均)指标,并更改了抗张指数(纵横 平均)、尘埃度、交货水分指标要求(见5.1.1,2010年版4.2的表1);
f) 增加了I 型产品耐破指数、吸水性指标要求(见5.1.1);
g) 更改了Ⅱ型产品抗张指数(纵横平均)、耐破指数、吸水性、尘埃度、交货水分指标要求(见
5.1.2,2010年版4.2的表2);
h) 增加了Ⅱ型产品撕裂指数(纵横平均)指标要求(见5.1.2),增加了I 型产品耐脂度指标要求及 试验方法(见5.1.2、6.7);
i) 增加了Ⅲ型产品要求及透气度试验方法(见5.1.3、6.8);
j) 删除了原材料要求(见2010年版的4.3);
k) 删除了卫生指标要求及试验方法(见2010年版的4.4、4.5和5.10);
I) 更改了外观质量要求(见5.2,2010年版的4.6、4.7);
m) 增加了外观质量试验方法(见6.11);
n) 增加了尺寸偏差及偏斜度要求(见5.3);
o) 增加了印刷质量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4、6.13);
p) 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2010年版的第6章);
q) 更改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见第8章,2010年版的第7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397)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思特雷斯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制浆造纸研 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华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轻纸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国家纸张质量检验 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鑫婷、温建宇、张权、张清文、胡信洋、马伟东、史君齐、杨刚、安田田、 梁德权、陈达志、孟育、季剑锋、丁威、仝丽丽、于航、刘丞、孙奇、朱红梅、吴旻、王维娜、张琦、 白亮亮、杨宗建、汪静燕、周雪萍、岳跃振、杨俊、袁桃静、冯亚芳、朱勇。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 1014-2025
——1991年首次发布为QB 1014—1991《食品包装纸》,并入了QB751—1980《 糖果包装纸原纸》、
QB 754—1980《冰棍包装纸原纸》和 QB832—1982《 普通食品包装纸》的内容; 2010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QB/T 1014-2025
食品包装纸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包装纸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偏斜度、印刷质量要求,描述了相应 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预期包装食品的各种食品包装纸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注:附 录A列举的产品不属于本文件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450 纸和纸板 试样的采取及试样纵横向、正反面的测定
GB/T 451.1 纸和纸板尺寸及偏斜度的测定
GB/T 451.2 纸和纸板 第2部分:定量的测定
GB/T 454 纸 耐破度的测定
GB/T 455 纸和纸板撕裂度的测定
GB/T 458—2008 纸和纸板 透气度的测定
GB/T 462 纸、纸板和纸浆 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
GB/T 1540 纸和纸板吸水性的测定 可勃法
GB/T 1541 纸和纸板 尘埃度的测定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接收质量限( 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7705 平版装潢印刷品
GB/T 7706 凸版装潢印刷品
GB/T 7975 纸和纸板 颜色的测定(漫反射法)
GB/T 10342 纸张的包装和标志
GB/T 10739 纸、纸板和纸浆 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GB/T 12914 纸和纸板 抗张强度的测定 恒速拉伸法(20 mm/min)
GB/T 17497.1 柔性版装潢印刷品 第1部分:纸张类
GB/T 22805.2 纸和纸板 耐脂度的测定 第2部分:表面排斥法
GB/T 36392—2025 食品包装用淋膜纸和纸板
CY/T 3—1999 色评价照明和观察条件
QB/T 3007 凹版纸基装潢印刷品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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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产品分类
4.1 食品包装纸按用途分为I 型、Ⅱ型和Ⅲ型产品。其 中 ,I 型产品适用于经涂蜡加工后供糖果、汉 堡等包装用涂蜡包装纸及其原纸;Ⅱ型产品适用于不经涂蜡加工、可直接包装入口食品的普通食品包 装纸,如食品包装防油用纸、挂面包装纸、食品包装纸袋用纸,食品垫纸等;型产品适用于供茶饼 包装用纸,分为机制纸和手工纸。
4.2 I 型和Ⅱ型产品按质量分为优等品、 一等品和合格品。
4.3 食品包装纸按包装形式分为卷筒纸和平板纸。
5 要 求
5.1 内在质量
5.1.1 I 型产品内在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5.1.2 Ⅱ型产品内在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表2 (续)
5.2 外观质量
5.2.1 I型、I 型和Ⅲ型中机制纸产品不应有明显的褶子 皱纹、残缺、破、裂缺、裂口、孔眼和严 重突起的砂粒、硬质块、浆疙瘩等影响使用的纸病。Ⅲ型中手工红产品不应有明显的残缺、破损。
5.2.2 I型中涂蜡纸的涂蜡面应光滑,蜡层均匀,无气泡、漏涂等现象。
5.2.3 I型 、I 型和Ⅲ型中机制纸产品切边应整齐,端面应平整、洁净。卷筒纸卷缠应紧实,纸芯不应 有松动、变形。型中手工纸产品端面应洁净。
5.2.4 I型、Ⅱ型和Ⅲ型中机制纸产品色泽应均匀,同批纸的色差AEa* 不应大于2.0
5.3 尺寸偏差及偏斜度
5.3.1 I 型和 型产品卷筒纸宽度、平板纸尺寸按合同规定卷简纸宽度和平板纸尺寸偏差不应超过 ±3 mm, 平板纸偏斜度不应超过3mm。
5.3.2 Ⅲ型机制纸产品尺寸偏差不应超过士5mm, 偏斜度不应超过5mm。Ⅲ型手工纸产品尺寸偏差 不应超过±20 mm。
5.4 印刷质量
5.4.1 图像、文字、线条基本清晰、完整,小于6号(7.5P) 的文字不应影响认读。
5.4.2 印刷表面不应有明显条杠、脏污、重影、水波纹、划伤、糊版和拉丝等印刷质量问题。
5.4.3 裁切/模切切口基本光滑,不应有污渍、毛边、粘连、破裂等现象。
5.4.4 柔性版印刷、平版印刷、凸版印刷和凹版印刷的套印误差、裁切/模切尺寸偏差及实地印刷同 批同色色差、墨层耐磨性应分别符合GB/T 17497.1、GB/T 7705 、GB/T 7706和QB/T 3007等规定。
注 1 : Ⅲ型产品不考核实地印刷墨层耐磨性。
注 2 : 仅印刷的食品包装纸考核印刷质量。
6 试验方法
6.1 试样的采取和处理
试样的采取按GB/T 450的规定执行。
测定定量偏差、抗张指数、撕裂指数、耐破指数、吸水性、耐脂度、透气度、尺寸偏差及偏斜度时, 试样的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按GB/T 10739的规定执行。
6.2 定量偏差
按GB/T 451.2进行测定。
6.3 抗张指数
按GB/T 12914进行测定。
6.4 撕裂指数
按GB/T 455进行测定。
6.5 耐破指数
按GB/T 454进行测定。
6.6 吸 水 性
按GB/T 1540进行测定,吸水时间为60 s。
6.7 耐脂度
方法A按GB/T 22805.2进行测定,方法B按GB/T 36392—2025中附录C进行测定,仲裁时按方法B进 行测定。
6.8 透气度
按GB/T 458—2008中本特生法进行测定。
6.9 尘埃度
按GB/T 1541进行测定。
6.10 交货水分
按GB/T 462进行测定。
6.11 外观质量
同批纸的色差按GB/T 7975进行测定,其他项目采用目测检验。
QB/T 1014—2025
6.12 尺寸偏差及偏斜度 按GB/T 451.1进行测定。
6.13 印刷质量
6.13.1 检验条件
6.13.1.1 温度为(23±5)℃,相对湿度为60+10%。
6.13.1.2 在6.13.1.1条件下进行试样预处理,并在无紫外线光照射环境中放置时间不少于8h。
6.13.1.3 观样条件符合CY/T 3—1999中4.2、4.3、5.1、5.4和5.5的规定。
6.13.2 印面外观
将试样放在6.13.1.3观样条件下,进行印面外观目测检验。
6.13.3 套印误差、裁切/模切尺寸偏差及实地印刷同批同色色差、墨层耐磨性
柔性版印刷、平版印刷、凸版印刷和凹版印刷的套印误差、裁切/模切尺寸偏差及实地印刷同批同 色色差、墨层耐磨性分别按GB/T 17497.1 、GB/T 7705 、GB/T 7706和QB/T 3007等进行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以一次交货量为一批,其中I型和I 型产品每批不应超过30t,Ⅲ 型产品每批不应超过10t。
7.2 产品符合本文件的要求方可出厂,每件产品交货时应附1张产品合格证。
7.3 产品交收检验按GB/T 2828.1中二次抽样方案规定进行,样本单位为件(卷)。接收质量限( AQL): 抗张指数、撕裂指数、耐破指数、耐脂度AQL=4.0; 定量偏差、吸水性、透气度、尘埃度、交货水分、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偏斜度、印刷质量AQL=6.5。抽样方案采用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 为特殊检验水平S-3, 抽样方案按表4规定执行。
表4
QB/T 1014—2025
7.4 所有检验项目中,内在质量、外观质量、 尺寸偏差及偏斜度、印刷质量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 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如果第一样本量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表4中的第一接收数, 则判定批合格;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表4中的第一拒收数,则判定批不合格。 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表4中第一接收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 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表4 中的第二接收数,则判定批合格;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或等于表4中的第二拒收数,则判定批不 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食品包装纸的标志和包装应符合GB/T 10342的规定。其中,涂蜡纸应标注最高使用温度。
8.2 包装应能满足防尘、防潮和防霉要求,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清洁卫生。产品 的包装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密封性和牢固性,以保证产品在正常的运输与贮存条件下不受污染。
8.3 运输时应使用有篷且洁净的运输工具,不应与有污染性的物质混装运输。装卸时小心轻放,不 应 使纸件受冲撞。
8.4 食品包装纸妥善保管, 贮存在清洁、干燥、通风、防火的仓库内,防止雨、雪和地面潮气的影响, 不应与有毒、有异味等物品同贮一处。食品包装纸的保质期不宜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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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不属于本文件范围的食品包装纸产品目录
不属于本文件范围的食品包装纸产品如下:
——食品包装用玻璃纸,
——食品包装用羊皮纸,
——茶叶滤纸(包括热封型茶叶滤纸和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咖啡袋滤纸,
——烘焙纸、烘焙原纸,
——半透明纸,
——铝箔衬纸,
——鸡皮纸,
——真空镀铝原纸,
——吸管原纸,
——食品包装用水性涂布纸,
——食品包装用淋膜纸,
——纸肠衣,
——纸杯原纸、纸餐具原纸(餐盒原纸、纸碗原纸), ——生鲜用吸水垫纸、汤品用吸油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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