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7.040.20 CCS Y63
QB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轻 工 行 业 标 准
QB/T 4506-2025
代 替 QB/T 4506—2013
家用和类似用途便携式电烤箱
Household and similar portable electric ovens
2025-04-10发布 2025-1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 4506-2025
目 次
QB/T 4506-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QB/T 4506—2013《家用和类似用途便携式电烤箱》,与QB/T 4506—2013相比,除编 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不适用的产品(见第1章,2013年版的第1章);
b) 删除了“电烤箱”“稳定状态”“额定负载”“烤盘”“旋转烤叉”“温幅”的术语和定义 (见2013年版的3.1、3.3、3.5、3.7、3.8、3.9);
c) 更改了“便携式电烤箱”的定义(见3.1,2013年版的3.2);
d) 增加了“空气炸功能”“独立控温功能”“关机模式”“待机模式”的术语和定义(见3.4~ 3.7) ;
e) 更改了产品分类(见第4章,2013年版的第4章);
f) 增加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6.3);
g) 更改了关于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卫生要求(见5.4,2013年版的5.12);
h) 删除了器具操作部件性能(见2013年版的5.3、6.3);
i) 增加了“噪声”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6、6.6);
j) 增加了“容积偏差”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7、6.7);
k) 更改了“升温时间”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8、6.8,2013年版的5.9、6.9);
I) 更改了“温控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9、6.9,2013年版的5.6、6.6);
m) 更改了定时偏差要求(见5.10,2013年版的5.4);
n) 删除了“面包片烤色”“烘烤食物效果”(见2013年版的5.7、5.8);
o) 增加了“烹饪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2、6.12、附录A、附录B);
p) 更改了热电偶的布置的方法(见6.1.4,2013年版的6.6.1);
q) 删除了关于涂层附着力的试验方法(见2013年版的6.12.2);
r) 更改耐久性方法表述,增加符合性的检查(见6.13,2013年版的6.13);
s) 更改了标志要求(见8.1,2013年版的8.1)。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46)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浙江绍兴苏泊尔家居用 品有限公司、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九龙机器有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 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喜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嘉乐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海氏烘焙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佳合(浙江)检验 检测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景生、陈伟、林达福、杜佳祺、朱洲阳、周纪军、石磊、杨彬、梁郁庆、 张一驰、萧西培、赵毅力、黄智成、谢海聪、王莹莹、付远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为QB/T 4506—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QB/T 4506-2025
家用和类似用途便携式电烤箱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便携式电烤箱(以下简称“器具”)的正常使用环境、电器安全、电 磁兼容、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的卫生、关机功率和待机功率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 了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的器具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销售。
本文件不适用于驻立式电烤箱、蒸烤一体机、空气炸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0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T 4214.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 电灶、烤箱、烤架、微波炉及其组合器具的特 殊要求
GB 4343.1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GB/T 4343.2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GB/T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4706.1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4部分: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 饪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806 ( 所有部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T 5296.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T 17625.2 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 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 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
GB/T 35758 家用电器 待机功率测量方法
GB/T 38051.1—2021 家用烹饪电器 第1部分:电灶、烤箱、蒸箱和烤架 性能测试方法 QB/T 5508—2021 家用和类似用途驻立式电烤箱
SB/T 10631—2011 马铃薯冷冻薯条
3 术语和定义
3.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便携式电烤箱 portable electric oven
带门或抽屉,箱内装有电热元件,通过热辐射、自然对流、强制空气对流或这些加热方式组合加热 烘烤放置在箱内架或烤盘上的食物的便携式器具。
3.2
腔体 cavity
器具用来烘烤食物的空间。
3.3
烤架 grill
用来放置食物,置于器具腔体(3.2)内烤制食物的搁架。 3.4
空气炸功能 air-fry function
利用快速循环的高温空气烘烤食物的烹饪功能。 3.5
独立控温功能 independent temperature control function
由两个或多个温控器控制不同的发热元件工作且能独立设置腔体 3.6
关机模式 off mode(s)
(3.2)温度的功能。
当器具的供电装置连接到主电源时,未出现待机模式、网络模式或活跃模式,且为持续的任何产品 模式。仅提示用户产品是在关机位置的指小器,包拈在关机模式的类别中。
[来源:GB/T35 7582017, 3.5]
3.7
待机模式 standby mode(s)
器具在连接到主电源时,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面向用户功能或保护功能,且为持续的任何产品模式。
——可通过触发远程开关(包括远程控制),内部传感器,定时器来激发其他模式(包括活跃模式 的开启或停止);
—持续功能:信息或包含时钟的状态显示; ——持续功能:基子传感器的功能。
[来源:GB/T 35758—2017,3.6]
4 分类
按控制方式分为:机械式和电子式。
5 要求
5.1 正常使用环境
器具应能在下列室内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电源:额定电压(1±10%),额定频率±1 Hz;
b) 温度:-10℃~40℃;
c) 相对湿度:不大于95%;
d) 无显著振动、腐蚀性气体、易燃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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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电器安全
器具电器安全应符合GB/T47061 和GB/T4706.14的要求
5.3 电磁兼容
器具电磁兼容应符合GB 4343.1 、GBT4343.2 、GB7625.1和GBT 17625.2的适用要求。
5.4 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的卫生
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卫生应符合GB 4806相关部分的要求。
5.5 关机功率和待机功率
具有关机模式的器具,其关机功率不应大于0.5 W。
具有待机模式的器具,待机模式时具有信息或状态显示(包括时钟)功能的,其待机功率不应大于 1W; 具有待机模式但不具有任何信息或状态显示功能的,其待机功率不应大于0.5 W。
注:对带有诸如无线网 (Wi-Fi) 、 蓝牙等通信协议功能的网络模式的器具,则关机功率和待机功率的要求不适用 于开启该功能的状态。
5.6 噪 声
对于带有电机的器具,其工作噪声(声功率级)不应大于63dB
对于不带有电机的器具,其工作噪声(声功率级)不应大于55 dB(A)。
5.7 容积偏差
器具的计算容积和/或总容积不应小于额定值的90%。
5.8 升温时间
器具应至少有一个加熟功能,使其腔体中心温度从279C升至180℃所需时间不大于5min。
5.9 温控性能
器具的温控性能不应超过表1规定的值。
表1温控性能
5.10 定时偏差
对于带有定时功能的器具,其定时偏差不应超过: ——电子式定时偏差:±1%;
——机械式定时偏差:±5%。
5.11 玻璃性能
器具的门或抽屉上的玻璃应能承受相应的温度突变情况,不应出现裂纹、破损或爆裂现象。
5.12 烹饪性能
5.12.1 热分布
器具应至少有一个加热功能,在该功能下烘烤小蛋糕,其热分布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热分布评价指标
5.12.2 有效褐变率
对于带有烧烤功能的器具,在该加热功能下烘烤面包片,评估其上表面上色效果,色值8~14的比 例不应小于60%。
5.12.3 空气炸功能
对于带有空气炸功能的器具,其烹饪性能通过评价烘烤后薯条的褐变程度和失重率进行判定,其各 项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薯条评价指标
5.12.4 独立控温功能
对于带有独立控温功能的器具,在该功能下烘烤面包片,面包片上下表面的褐变差值不应小于3。
5.13 耐久性
5.13.1 整机寿命不应低于1000个循环,通过6.13.1的试验后,应符合GB/T 4706.14中第8章、第10章、 第16章的要求。
5.13.2 器具的门、功能开关旋钮、定时器旋钮和温度控制旋钮的寿命不应低于6000个循环,通过6.13.2 的试验后,门的开合应顺畅、不应存在异响;旋钮和与门关联的部件不应松动、破损、开裂或脱落。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的一般要求
6.1.1 试验环境
除特殊要求外,试验应在以下环境进行:
——环境温度:(20±5)℃,且实验室内无强制对流空气;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kPa~106 kPa。
6.1.2 试验仪器、仪表
试验用的通用仪器、仪表应符合以下要求:
——温度测量时使用的感温装置(包括热电偶)在0℃~100℃温度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为±0.5K, 100℃~500℃温度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为±2K;
——空载腔体中心温度的测量用带焊接点的热电偶进行(不是黑色铜片);
——温度测量系统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K ( 除热电偶外);
电能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为读数范围的±1.5%或者10W·h, 取较大者;
——电压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
——质量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1g;
——计时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s。
6.1.3 试验电源
器具额定电压(1±1%),额定频率±1Hz, 总谐波失真不超过5%。
6.1.4 热电偶的布置
热电偶固定在器具随附的烤架上,放置在腔体内,保证热电偶的焊接点在腔体计算容积的几何中心 位置且不接触烤架等金属部件,并且距离烤架至少30 mm。若无法从器具制造商处购得烤架,则应以适 当的方式将热电偶放置在腔体计算容积的几何中心位置。热电偶穿过门隙,确保不必施加额外的力就能 使门完全关闭。
6.2 电器安全
器具电器安全按照GB/T 4706.1和GB/T 4706.14的相关方法进行试验。
6.3 电磁兼容
器具电磁兼容按照GB 4343.1 、GB/T 4343.2 、GB 17625.1和GB/T 17625.2的相关方法进行试验。
6.4 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的卫生
器具按照GB 4806的相关方法进行试验。
6.5 关机功率和待机功率
按照GB/T 35758的适用方法进行试验。
6.6 噪 声
按照GB/T 4214.8的相关方法进行试验。
6.7 容积偏差
6.7.1 计算容积
按照GB/T 38051.1—2021中6.2的方法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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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总容积
按照GB/T 38051.1—2021中6.3的方法进行试验。
6.8 升温时间
将烤箱门打开,放置在实验室的环境温度下至少2h。
按照6.1.4的规定布置热电偶,在空载状态下接通器具电源,选择相应的功能挡位,温度挡位设定在 最高值,测量热电偶测温点从27℃升到180℃所需要的时间。
6.9 温控性能
按以下步骤进行试验。
a) 进行测量前,器具置于(23±2)℃的环境下至少2h。
b) 器具在空载状态下按照6.1.4的规定布置热电偶。
c) 将器具设置为顶部和底部电热元件同时工作的功能,如果该功能下无法关闭强制空气对流的风
扇,则该风扇也同时工作。
d) 将温度挡位设定在70℃,接通器具电源进行加热,持续时间为30 min; 然后更改温度挡位设
定值,将其依次设定在150℃、200℃和最高温度挡位下,重复该步骤。若器具没有表1中的
温度挡位,则选择与表1温度设定值最接近的挡位进行测量。
e) 分别记录上述4个温度挡位30 min 工作期间的温度值,取最后连续5个波峰和波谷期间的温
度最大值和最小值,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与温度设定值的差值即为该温度挡位的温
控精度。
f) 上述温度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即为该温度挡位的温幅。
6.10 定时偏差
器具在空载状态下接通电源,将定时器设定至最大工作时间,或选择最大工作时间的加热功能挡, 启动器具并同时用秒表计时,器具结束工作的瞬间记录秒表走时。
按公式(1)计算定时器的定时偏差:
式中:
…………………………
(1)
P- 定时器定时偏差;
秒表记录的时间,单位为秒 (s);
ts——定时器设定时间,单位为秒( s)。
6.11 玻璃性能
将玻璃部件放入(230±2)℃的恒温箱内1h后迅速完全浸入(15±1)℃水中,5min 后取出,视 检玻璃是否存在裂纹、破损或爆裂的现象。
6.12 烹饪性能
6.12.1 热分布
按照QB/T 5508—2021中6.11.1的方法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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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2 有效褐变率
按照QB/T 5508—2021中6.11.3的方法进行试验。
6.12.3 空气炸功能
按照附录A的方法进行试验。
6.12.4 独立控温功能
按照附录B的方法进行试验。
6.13 耐久性
6.13.1 整机耐久性
将器具置于10℃~40℃的环境温度下,给器具接通电源,在最大功率挡和最高温度挡下工作。以工 作60 min, 风扇冷却30min 为1个循环,共工作1000个循环。器具在测试前、350个循环后、550个循环 后、750个循环后和1000个循环后分别进行GB/T4706.14 第8章、第10章和第16章的试验。
6.13.2 零部件耐久性
给器具接通电源,在最大功率挡和最高温度挡下工作。
——对于门:以开门至最大位置、关门为1个循环,按12个循环/min的频次进行操作;
对于旋钮:按6个循环/min的频次进行操作。
对于定时器旋钮和温控器旋钮,将旋钮从起始位旋至最大刻度位置再旋回起始位为1个循环。
对于功能旋钮,将旋钮从起始位置按一定方向依次旋转至所有功能挡位,再按照反方向旋转至起始 位置为1个循环。
试验后,检查门的开合是否顺畅、是否存在异响;旋钮和与门关联的部件是否松动、破损、开裂或 脱落。
7 检验规则
7.1 例行检验
在生产过程中的末端对器具进行的100%的检验。
例行检验的项目应至少包括功率、泄漏电流、电气强度、接地电阻(适用时)。
例行检验的方法可参照GB/T 4706.1和GB/T 4706.14,结合生产状况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则 由企业自行规定。
7.2 型式检验
7.2.1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 正式生产后,如设计、材料、工艺、设备有较大改变时;
c) 产品停产半年及以上,恢复生产时;
d) 产品连续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1次;
e)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第5章和8.1规定的适用项目。除新产品外,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例行检 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抽取数量由企业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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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应符合GB/T4706.1 、GB/T 4706.14和GB/T 5296.2的相关要求外,器具或 使用说明上还应至少标出计算容积或总容积。
8.1.2 包装箱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 和GB/T 5296.2的要求。
8.2 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 1019的相关要求。
8.3 运输
运输器具所采用的方式,不应导致器具因振动和碰撞而损坏。
8.4 贮存
器具应在干燥、通风良好且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中贮存。
附 录 A
(规范性)
空气炸功能试验方法
A.1 材料
选择符合SB/T 10631—2011、规格为1/4"的蓝威斯顿或麦肯'速冻薯条。如果需要使用的薯条量超 过1包,应使用同一批次的薯条。
A.2 烘烤前的准备
在烘烤操作前,应做如下准备工作:
a) 将薯条置于(-18±2)℃的环境箱内保持8h;
b) 选出长度在7cm~10cm 、 横截面大致为方形的薯条;
c) 将薯条放入制造商规定的附件上,有序平铺铺满一层,使薯条与薯条之间的间隙不大于6mm, 无重叠,称取并记录其薯条的质量m。
A.3 烘烤操作
按照使用说明的规定设置器具的加热功能、温度,该测试不预热。
如果使用说明没有规定以上信息,则选择默认加热功能,温度设置为180℃,不预热。
待薯条烤至大部分呈金黄色(褐变度为1)时,关闭器具电源并取出薯条。
烹饪温度和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满足试验的要求。
烹饪中途不应开门及翻动薯条。
A.4 褐变指数
使用荷兰马铃薯加工工业协会( V.A.V.I) 开发的色卡²来测量薯条的褐变。
褐变指数的测量按以下步骤进行。
a) 烘烤结束后,立即将薯条从电烤箱内取出,称量薯条的质量m2。
b) 将薯条平铺于水平试验台上,相邻薯条间需有间隙,自然冷却约5min。
c) 将样品与色卡通过视检进行比较:将薯条放于色卡表面上,与色卡上的薯条颜色进行匹配来判 定薯条的颜色。薯条与色卡的颜色比较需在光线充足的室内进行。
d) 将全部薯条按色卡上标记的褐变度000、00、0、1、2、3和4进行分类。每根薯条的褐变度按照 以下尺寸的颜色比较进行确定,L为薯条的长度:
1)≥5 mm 且≤1/2L 的颜色比剩下的薯条颜色(棕色斑点)深,则其褐变度为颜色最浅部分 对应的褐变度高一级;
2)>1/2 L 的颜色比剩下的薯条颜色(棕色斑点)深,则其褐变度为颜色较深部分对应的褐变度。
e) 褐变度000、00、0、1、2、3和4对应的色值分别为0、1、2、3、4、5和6。
f) 当褐变度大于4时,对应的色值为7。
g) 通过褐变度对应的薯条数量及色值,按照公式( A.1) 计算褐变指数:
1蓝威斯顿和麦肯是适合的市售产品的多个实例。给出这一信息是为了方便本文件使用者,而不表示对这些产品的认可。
2)色卡是由荷兰马铃薯加工工业协会(V.A.V.I) 开发。给出这一信息是为了方便本文件使用者,而不表示对这些产品的 认可。如果其他产品具有相同的效果,那么可使用这些等效产品。
…………………………(A.1)
式中:
X——褐变指数;
n—— 第 i 褐变度对应的喜条数量 k-——第i 褐变度对应的色值;
i—— 褐变度 ( i000,00,0,1,2,3,4, >4)
褐变指数:
为了确保印刷的色卡上的颜色不褪色,有必要将色卡放在黑暗中保存。但从色牢度的角度看,色卡 的有效期宜为12个月。
注:按本条款规定使用色卡,而不考虑背面的使用说明。
A.5 褐变差值
选取所有薯条中最深褐变度和最浅褐变度,记录其对应的色值kmaxk和 kmm
按公式( A.2) 计算褐变差值:
△k=Kmax k min ……(A.2) 式中:
△k—— 褐变差值
kmax——所有薯条中最深褐变度对应的色值;
kmin——所有薯条中最浅褐变度对应的色值。
A.6 有效褐变率
上表面褐变度为1的薯条为有效薯条,记录其对应的色值为3的有效薯条总数n1。按照公式( A.3)
计算薯条的有效褐变:
………………………(A.3)
式中:
P ——有效褐变率;
n1——第1褐变度对应的薯条数量。
A.7 失重率的测量
按照公式(A.4) 计算薯条的失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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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A.4)
S ——失重率;
m2——烘 烤 后 萼 条 的 ,单位为克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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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规范性)
独立控温功能试验方法
B.1 材料
使用工厂生产的普通适合烘烤的白面包片进行测试。如果需要使用的面包片数量超过一包,应使用 同一批次的面包片。
使用大小均匀且厚度为(12±1)mm 的白面包片。
B.2 烘烤前的准备
试验开始前将所有材料置于室温中。然后,按下述步骤进行试验:
a) 去除面包片的外皮,每片切成70 mm×70 mm 的正方形;
b) 将面包片铺满烤架的有效区域(如图B.1 所 示) ;
c) 必要时,对烤架栅格边缘处的面包片尺寸进行修整,使其完全铺满烤架。
W
标引符号说明:
D——烤架可使用的有效深度;
W——烤架可使用的有效宽度。
图B.1 烤架的有效区域示意图
B.3 烘烤操作
按下述步骤进行操作。
a) 将器具设置在独立控温功能下,无预热。
b) 设置上挡温度为150℃,设置下挡温度为100℃。
c) 将铺满面包片的烤架放在烤箱腔体中心位置。除非使用说明中另有规定,试验时器具的门保持 闭合状态。在烧烤过程中烤箱门可打开最长3s 的时间去查看上色程度,但不应挪动烤架。
d) 待面包片烤至大部分呈金黄色时取出并测量其色阶号。
e) 待器具彻底冷却至室温后,调换上、下挡温度设置值,重复本试验。
B.4 色阶号测量
使用GB/T 38051.1—2021附录B规定的褐色NCS色阶卡进行面包片表面的色阶号测量。选择合适的 色卡与面包片表面的颜色进行对比,按其附录B的规定确定两者颜色最相似的色卡的色阶号。小部分不 规则形状可忽略。
为了提高准确性,目测对比时应使用接近自然光光谱成分的照明光源,并确保每次测量时使用相同 的背景颜色和照明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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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方法如下。
a) 烘烤结束后,将烤前尺寸为70mm×70mm 的面包片平均划分成16小方格,每个小方格记为 1个标准单元。其他尺寸的面包片也划分成同样尺寸的小方格。若放于烤架边缘的面包片的尺 寸小于1个标准单元的尺寸,则将其忽略不计。计算所有面包片标准单元的总数。面包片烤制 后可能会有收缩,均匀划分即可;
b) 分别将上、下表面的每个标准单元区域与NCS 色阶卡进行比对,来判断其区域的色阶号。
B.5 褐变差值
B.5.1 上表面平均褐变值
按公式( B.1) 计算上表面平均褐变值:
式中:
C 上 上表面平均褐变值;
Z- 面包片上表面的各个标准单元区域的色阶号总和;
n——标准单元总数。
B.5.2 下表面平均褐变值
按公式( B.2) 计算下表面平均褐变值:
式中:
C下——下表面平均褐变值;
H- 面包片下表面的各个标准单元区域的色阶号总和; n——标准单元总数。
B.5.3 上下表面褐变差值
按公式( B.3) 计算上下表面褐变差值:
△C上下=|C上-C 卡|
…………………………(B.1)
…………………………(B.2)
…………………………(B.3)
式中:
△C上下—上下表面褐变差值;
C 上 上表面平均褐变值;
C 下——下表面平均褐变值。
判断两次温度设置后烘烤面包片的上下表面褐变差值是否符合5.12.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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