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7.040.50 CCS Y63
QB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轻 工 行 业 标 准
QB/T8114-2025
调 奶 器
Water thermostat for milk
2025-04-10发布 2025-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8114-2025
目 次
QB/T8114-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SAC/TC 46)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海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好女人母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九龙机 器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杭州白贝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塔塔母婴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杜毅林、陈剑彪、朱洲阳、陈伟、关阳、王斌、竺红梅。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QB/T 8114-2025
调 奶 器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调奶器(以下简称“器具”)的正常工作环境、电器安全、恒温偏差、 水温显示偏差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为婴幼儿设计,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调奶器的设计、生产、检验 和销售。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带有处理配方奶粉功能的产品,
——奶瓶加热器,
——电动出水式调奶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0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 4343.1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GB/T 4343.2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GB/T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4706.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9部分: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GB 4806 ( 所有部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T 5296.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
GB/T 17625.2 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 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 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GB/T 21551.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第2部分: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 GB/T 22089 电水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0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调奶器 water thermostat for milk
具有加热和保温功能,提供冲调配方奶粉用水和婴幼儿饮用水的液体加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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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要求
4.1 正常工作环境
器具应能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5℃~45℃:
—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95%;
——电源:额定电压(1±10%) 额定频率±1 Hz;
—海拔:不超过800m。
4.2 电器安全
器具电器安全应符合GBT4706.1 和GB/T 4706.19的要求。
4.3 电磁兼容
器具电磁兼容应符合GB 4343.1 、GB/T 4343.2 、GB 17625.1和GB/T17625.2的适用要求。
4.4 与水接触部件及材料的卫生
与水接触的所有部件及材料卫生应符合GB 4806相关部分的要求。
4.5 抗菌、防霉
对于声称具有抗菌功能的器具,其明示的抗菌部件应至少包括与水接触的壶体和发热盘,其材料的 抗菌率不应小于GB/T 21551.2中规定的90%。
对于声称具有防霉功能的器具,其明示的防霉部件应至少包括与水接触的壶体和发热盘,其材料防 霉等级应至少为GB/T 21551.2中规定的1级。
4.6 一般性能
器具一般性能应符合GB/T 22089的适用要求。
4.7 恒温偏差
器具实测温度与设置温度的偏差不应超过±2K。
4.8 水温显示偏差
对于带有水温显示(监测)功能的器具,水温显示(监测)偏差不应超过±2K。
4.9 最低水量监测
对于装水容器为全玻璃的器具,当装水容器中无水时,器具应停止加热。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一般要求
5.1.1 试验环境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在以下环境下进行:
——无明显气流;
环境温度:(20±5)℃;
——相对湿度:45%~75%;
——电源:单相电厂(220±2.2)V, 频率(50±1)Hz;
——大气压强:96kPa~106kPa;
试验用水:常温纯净水。
5.1.2 试验用仪器仪表
5.2 电器安全 器具电器安全按照GB/T 4706.1和GB/T4706.19 的相关方法进行试验 。
5.3 电磁兼容
器具按照GB 4343.1 、GBT4343.2 、GB 17625.1和GB/T 17625.2的相关方法进行试验。
5.4 与水接触部件及材料的卫生
器具与水接触的部件和材科卫生按照GB 4806的相关方法进行试验
5.5 抗菌、防霉
器具抗菌、防霉按照GB/T 21551.2的相关方法进行试验。
5.6 一般性能
器具一般性能按照GBT 22089的方法进行试验。
5.7 恒温偏差
将热电偶固定在容器内底部中心士方(10±2)mm 处进行测温,向容器内注入额定容积或最大水 位刻度线的1/3水量,给器具通电,设定温度为40℃~45℃的任一温度,当器具工作至测温点首次达到 温度设定值并持续工作30 min后,开始记录测温点的温度值并取其1h内的温度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 判断两个温度值与温度设定值的差值是否符合5.8的要求。
5.8 水温显示偏差
将热电偶固定在容器内底部中心上方(10±2) mm 处进行测温,向容器内注入额定容积或最大水 位刻度线的1/3水量,给器具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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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煮沸功能,沸水断电控制装置动作时,记录水温实测值和器具显示值,计算实测值与显示 值的差值是否符合5.9的要求;
——设定温度为40℃,当器具工作至测温点首次达到温度设定值并持续工作30 min 后,每间隔 30 min记录1次水温实测值和显示值,共记录3次,判断每次实测值与显示值的差值是否符合5.9 的要求。
5.9 最低水量监测
在不加水的状态下,将器具接入功率测量仪器,启动器具加热功能,通过视检判断器具是否加热。
6 检验规则
6.1 例行检验
在生产过程的末端对器具进行100%的检验。
例行检验的项目应至少包括电气强度、接地电阻(适用时)。
例行检验的方法可参照GB/T 4706.1和GB/T 4706.19,结合生产状况由企业自行规定。
例行检验的结果应全部合格。
6.2 型式检验
6.2.1 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前;
b) 老产品转移生产场地时;
c) 正式生产后,如设计、材料、工艺、结构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器具合格性时;
d) 正常批量生产时(每年1次);
e) 器具停产达到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f)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2.2 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包括第4章和第7章规定的适用项目。除新产品外,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例 行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抽取数量由企业自行决定。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应符合GB/T 4706.1、GB/T 4706.19和 GB/T 5296.2 的相关要求。
7.1.2 包装箱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和 GB/T 5296.2的要求。
7.2 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 1019的相关要求。
7.3 运输
运输器具所采用的方式,不应导致器具因振动和碰撞而损坏。
7.4 贮存
器具应在干燥、通风良好且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中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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