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 民 共 和 国 交 通 运 输 行业 标 准
JT/T 645.2—2026
代替JT/T 645.2—2016
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
第2部分:处理系统技术要求
Wastewater reuse of highway service area— Part 2: Specifications of treatment system
2026-04-03 发布 2026-08-01 实施
中华人 民共和 国交通运输部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JT/T 645《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的第 2 部分。JT/T 645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水质。
—第 2 部分:处理系统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处理系统操作管理要求。
本文件代替 JT/T 645. 2—2016《 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 第 2 部分:处理系统技术要求》。与JT/T 645 . 2—2016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见第 1 章,2016 年版的第 1 章) ;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 见 2016 年版的 3 . 1 ~ 3 . 18) ;
—更改“设置原则”为“基本要求”,并更改了要求的内容( 见第 4 章,2016 年版的第 4 章) ;
—更改“处理工艺”为“处理系统工艺”,并更改了工艺内容( 见第 5 章,2016 年版的第 5 章) ;
—更改“ 系统设施”为“处理系统技术要求”,并更改了要求的内容( 见第 6 章,2016 年版的第 6章和 8 . 2) ;
—删除了构筑物设计、处理站设计原则( 见 2016 年版的第 7 章和 8 . 1)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交投襄宜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省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倪栋、邵社刚、王健、郭乔明、刘欢、曹戈、熊新竹、李远军、江海东、曾纪飞、张佳涛、孙伯唯、王志强、孙合朋、王树威、刘学欣、李传虹、葛晓光、孙彬、温向峰。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5 年首次发布为 JT/T 645 . 2—2005 ,2016 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 言
污水再生利用是增加可利用水资源总量的有效途径,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得到较大程度应用。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是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针,实现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发展,推进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环节。JT/T 645《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旨在规范指导服务区污水升级改造项目,促进中水回用技术在公路服务区的广泛应用,拟由三个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水质。 目的在于规定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水质指标、采样及分析方法和跟踪监测。
—第 2 部分:处理系统技术要求。 目的在于规定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处理系统的基本要求、处理系统工艺和处理系统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处理系统操作管理要求。 目的在于规定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处理系统操作管理的基本要求、系统操作管理要求和运行管理要求。
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
第 2 部分 :处理系统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处理系统的基本要求、处理系统工艺和处理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处理系统的设计和施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JT/T 645. 1 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 第 1 部分:水质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 . 1 应开展公路服务区( 以下简称服务区)污水处理现状调查工作,根据原水的水质、水量等因素选择处理工艺及设计处理设施单元。
4 . 2 应根据区域实际情况,选择易于维护、适合当地气候特征的处理系统。
4 . 3 应优化处理系统生物脱氮除磷能力,减少外加碳源及化学除磷药剂的投加量。宜优先选用高效低耗的机电设备和曝气装置。
4 . 4 处理系统应配置独立的再生水储水池,并与生活供水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4 . 5 应按照 GB 50014 的规定对处理系统中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理。
4 . 6 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降低处理系统的噪声排放,噪声排放应符合 GB 12348 的规定。
5 处理系统工艺
5 . 1 处理系统工艺包含一级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和消毒处理,工艺流程见图 1。
图 1 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工艺流程
5 . 2 一级处理包括格栅、调节池、初沉池等处理单元。
5 . 3 二级处理包括活性污泥、生物膜等生物处理单元。
5 . 4 深度处理包括混凝沉淀、介质过滤、膜处理、人工湿地等处理单元。
5 . 5 消毒处理包括二氧化氯、次氯酸钠和氯、紫外线及其联合消毒单元。
5 . 6 再生水储存及利用设施包括再生水储水池、配水管网。
6 处理系统技术要求
6 . 1 一级处理
6 . 1 . 1 格栅
6. 1 . 1 . 1 过栅流速宜为 0 . 6 m/s ~ 1 . 0 m/s。
6. 1 . 1 . 2 粗格栅栅隙在机械清除时宜为 16 mm ~ 25 mm ,在人工清除时宜为 25 mm ~ 40 mm ,细格栅栅隙宜为 1 . 5 mm ~ 10 mm。
6. 1 . 1 . 3 格栅置于室内时,应设机械通风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与报警装置。
6. 1 . 1 . 4 在正常工况条件下,格栅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应少于 2 000 h。
6 . 1 . 2 调节池
6. 1 . 2 . 1 应根据工艺设计要求设置预曝气管,曝气量不宜小于 0 . 6 m3/ ( m3 ·h) 。
6. 1 . 2 . 2 采用地面设置的调节池,底部应设有集水坑和泄水管,池底应有不小于 2% 的坡度,坡向集水坑,池壁应设置爬梯和溢流水管。采用地下设置的调节池,顶部应设置人孔和直通地面的排气管。
6. 1 . 2 . 3 调节池的调节容积应按日处理水量的 35% ~ 50% 设置。
6 . 1 . 3 初沉池
6. 1 . 3. 1 初沉池水力表面负荷宜为 1 . 5 m3/ ( m2 ·h) ~ 4 . 5 m3/ ( m2 ·h) ,沉淀时间宜为0 . 5 h ~ 2 . 0 h。
6. 1 . 3. 2 初沉池的污泥区容积, 除机械排泥的宜按 4 h 污泥量计算外,其余宜按不大于 2 d 污泥量计算。
6. 1 . 3. 3 初沉池应设置浮渣撇除、输送和处置设施。
6 . 2 二级处理
6 . 2 . 1 活性污泥
6. 2 . 1 . 1 当采用鼓风曝气时,生物反应池的设备操作平台宜高出设计水面 0 . 5 m ~ 1 . 0 m;当采用机械曝气时,生物反应池的设备操作平台宜高出设计水面 0 . 8 m ~ 1 . 2 m。
6. 2 . 1 . 2 生物反应池中的好氧区( 池)采用鼓风曝气装置时,每立方米污水的供气量不宜小于 3 m3 。
当好氧区采用机械曝气器装置时,混合全池污水所需功率不宜小于 25 W/m3 。
6. 2 . 1 . 3 脱氮活性污泥池中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凯氏氮比值宜大于 4 ,除磷活性污泥池污水中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比值宜大于 17 ,兼具脱氮除磷时,宜同时满足两者的比值要求。
6. 2 . 1 . 4 活性污泥法的运行参数应按照 GB 50014 的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A2 O 和 AN O 宜参照表 1 的规定取值。
表 1 活性污泥法运行参数
6 . 2 . 2 生物膜
6. 2 . 2 . 1 生物接触氧化池平面形状宜为矩形,有效水深宜为 3 m ~ 6 m 。生物接触氧化池不宜少于 2个,每池宜分为两室。
6. 2 . 2 . 2 生物接触氧化池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容积负荷 ,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 ,碳氧化宜为 2 . 0 kg BOD5 / ( m3 · d) ~ 5 . 0 kg BOD5 / ( m3 · d) ,碳氧化/硝化宜为 0 . 2 kg BOD5 / ( m3 · d) ~ 2 . 0 kg BOD5/ ( m3 ·d) 。
6. 2 . 2 . 3 曝气生物滤池以氨氮为去除目标时 ,容积负荷一般为 0 . 2 kg NH4+ - N/( m3 滤料 · d) ~ 0 . 6 kg NH4+ - N/( m3 滤料 · d) ,滤速宜为 3 m/h ~ 6 m/h ,供气量宜为 70 m3 /kg NH4+ - N 左右。曝气生物滤池应采用气水联合反冲洗。
6. 2 . 2 . 4 反硝化滤池容积负荷宜为 1. 0 kg NO3- - N/(m3 滤料 ·d) ~ 1 . 5 kg NO3- - N/( m3 滤料 ·d) ,滤速宜为 5 m/h ~ 8 m/h ,外加碳源宜按去除 NO3- - N 的 5 ~ 6 倍( CODCr/N)计。
6. 2 . 2 . 5 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池内水平流速不应大于 35 m/h ,长宽比宜为 2 : 1 ~ 4 : 1。
6. 2 . 2 . 6 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应采用悬浮填料的表面负荷进行设计。表面负荷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 ; 当无试验资料时 ,在 20℃ 的水温条件下 ,五日生化需氧量表面有机负荷宜为 5 g BOD5/ ( m2 ·d) ~
15 g BOD5/ ( m2 ·d) ,表面硝化负荷宜为 0 . 5 g NH4+ - N/( m2 ·d) ~ 2 . 0 g NH4+ - N/( m2 ·d) 。
6 . 3 深度处理
6 . 3 . 1 混凝沉淀
6. 3. 1 . 1 混凝沉淀池宜采用平流、竖流、辐流和斜板( 管)沉淀等多种或组合方式。
6. 3. 1 . 2 宜选择铝盐和铁盐为主的混凝剂,混凝效果不良时应投加有机高分子助凝剂。
6. 3. 1 . 3 混凝剂投加量一般运行情况下宜为 2 mg/L ~ 10 mg/L( 以铁或铝计) ,混合反应时间宜为10 min ~ 15 min ,沉淀时间宜为 60 min ~ 120 min。
6 . 3 . 2 介质过滤
6. 3. 2 . 1 滤池的进水悬浮颗粒物宜小于 20 mg/L ,宜设有冲洗滤池表面污垢和泡沫的冲洗水管。
6. 3. 2 . 2 当采用 V 形滤池时,均质滤料滤层厚度宜为 1 . 0 m ~ 1 . 5 m ,滤速宜采用 4 m/h ~ 8 m/h ,滤池的反冲洗强度宜符合 GB 50014 的相关要求。
6. 3. 2 . 3 滤布滤池的水力负荷宜为 6 m3/ ( m2 ·h) ~ 16 m3/ ( m2 ·h) ,滤盘直径宜为 0 . 90 m ~ 3 . 00 m ,滤盘反冲洗转速宜为 0 . 5 r/min ~ 1 . 0 r/min。
6 . 3 . 3 膜处理
6. 3. 3. 1 膜生物反应器的膜通量宜为 10 L/( m2 · h) ~ 20 L/( m2 · h) ,操作压力宜小于 0 . 05 MPa ,气水比宜为 10 ~ 30。
6. 3. 3. 2 膜曝气生物反应器膜组件的初始透氧通量不应小于 10 L/( m2 · h) ,所用中空纤维膜丝平均断裂拉伸强力不应小于 20 N。
6. 3. 3. 3 外置式微滤/超滤膜过滤方式 ,操作压力不宜大于 0 . 2 MPa ,膜通量宜为 40 L/( m2 · h) ~ 70 L/( m2 · h) ,反冲洗周期宜为 30 min ~ 60 min。
6. 3. 3. 4 浸没式微滤/超滤膜过滤方式 ,操作压力不宜大于 0 . 05 MPa ,膜通量宜为 30 L/( m2 · h) ~ 50 L/( m2 · h) ,反冲洗周期宜为 30 min ~ 60 min。
6 . 3 . 4 人工湿地
6. 3. 4 . 1 人工湿地的主要设计参数应根据试验数据获得;无试验数据时,宜参照表 2 的数据取值。
表 2 人工湿地主要设计参数
6. 3. 4 . 2 人工湿地相关工程参数应符合 HJ 2005 的相关要求。
6. 3. 4 . 3 人工湿地宜选用一种或多种植物作为优势种搭配栽种。应优先选择耐污能力强、根系发达、去除效果好,具有抗冻和抗虫害能力的多年生植物。
6. 3. 4 . 4 人工湿地植物栽种的密度可根据植物种类和工程要求进行调整 ,挺水植物的种植密度宜为
9 株/m2 ~ 25 株/m2 ,浮水植物和沉水植物的种植密度为 3 株/m2 ~ 9 株/m2 。
6. 3. 4 . 5 人工湿地种植土壤的质地宜为松软黏土/壤土,土壤厚度宜为 20 cm ~ 40 cm ,渗透系数宜为0 . 025 cm/h ~ 0 . 35 cm/h。
6 . 4 消毒处理
6 . 4 . 1 二氧化氯、次氯酸钠和氯
6. 4 . 1 . 1 消毒处理的加氯量应根据试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宜为 5 mg/L ~ 15 mg/L( 以有效氯计) 。
6. 4 . 1 . 2 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或氯消毒后应进行混合和接触,接触时间不应少于 30 min。
6. 4 . 1 . 3 次氯酸钠溶液宜低温、避光储存,储存时间不宜多于 7 d。
6. 4 . 1 . 4 消毒设施和有关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 GB 50013 的相关要求,再生水余氯含量应符合 JT/T 645. 1 的水质要求。
6 . 4 . 2 紫外线
6. 4 . 2 . 1 宜采用明渠式紫外线消毒系统,清洗方式宜采用在线机械清洗。
6. 4 . 2 . 2 紫外线消毒有效剂量宜根据试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再生水的紫外线
消毒剂量宜为 24 mJ/cm2 ~ 30 mJ/cm2 ,接触时间宜为 5 s ~ 30 s。
6 . 4 . 3 联合消毒
6. 4 . 3. 1 臭氧-次氯酸钠( O3 -NaClO)联合消毒工艺,臭氧剂量宜维持在 3 mg/L ~ 5 mg/L ,NaClO 剂量根据水量与接触池( 清水池)容积维持消毒剂有效浓度( CT 值)不宜低于 8 mg ·min/L。
6. 4 . 3. 2 臭氧-紫外-次氯酸钠( O3 -UV-NaClO)联合消毒工艺,臭氧剂量宜维持在 1 mg/L ~ 3 mg/L ,紫外消毒单元设计剂量下再生水景观环境用水时不宜低于 30 mJ/cm2 ,杂用水不宜低于 80 mJ/cm2 。
6 . 5 再生水储水池及配水管网
6 . 5 . 1 再生水储水池
6. 5 . 1 . 1 再生利用储水的容积应根据服务区日污水处理最高量确定,储水容积宜按日处理水量的25% ~ 50% 设置。
6. 5 . 1 . 2 服务区道路、场区的淋洒用水宜按 2 . 0 L/( m2 ·d) ~ 3 . 0 L/( m2 ·d)确定。
6. 5 . 1 . 3 服务区绿地灌溉用水定额应根据气候条件、植物种类、土壤理化性状、浇灌方式和管理制度等因素确定。当无相关资料时,绿化浇灌用水宜按 1 . 0 L/( m2 ·d) ~ 3 . 0 L/( m2 ·d)确定。
6. 5 . 1 . 4 服务区景观环境用水及冲厕用水水量应按 GB 50015 的有关规定确定。
6. 5 . 1 . 5 未预见用水量宜按再生水利用水量的 8% ~ 12% 确定。
6 . 5 . 2 配水管网
6. 5 . 2 . 1 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的管道严禁与饮用水管道连接。再生水管道应有防渗防漏措施,埋地时应设置带状标志,明装时应涂上“再生水”字样。
6. 5 . 2 . 2 服务区应设置再生水溢流和事故排放管道。当溢流排放排入水体时,应满足相应水体排放标准的要求。
6. 5 . 2 . 3 服务区再生水输配水管道宜使用非金属管道。使用金属管道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且防腐要求应符合 GB 50268 的相关要求。
6. 5 . 2 . 4 再生水配水管道埋地敷设时应符合 GB 50013 和 GB 50014 的相关要求。
6. 5 . 2 . 5 再生利用管网的漏损水量宜按再生水利用水量的 10% ~ 12% 确定。
参 考 文 献
[ 1 ] GB/T 42247—2022 水回用导则 再生水利用效益评价
[2 ] CJJ60—2011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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