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文件导则
Arrangement guideines for document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test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26 年 5 月 1 日
2026·长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 告
第 701 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市政工程资料管理导则》等 4 项吉林省工程
建设导则的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批准《市政工程资料管理导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导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文件导则》《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导则》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导则,编号依次为:JJD 001-2026 、JJD 002-2026 、JJD 003-2026 、JJD 004-2026,自 5 月1 日起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 年 4 月 27 日
前 言
根据工作需要,将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文件标准》DB22/T 5077-2023 转化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文件导则》JJD 003-2026。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检测文件内容;5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文件;6 建筑工程实体检测文件;7 市政工程材料检测文件;8 市政工程实体检测文件。
本导则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 增加了装配式建筑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内容;2 增加了海绵城市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内容;3增加了桥梁及地下工程质量检测内容;4 调整了部分检测项目中原有表格内容。
本导则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在执行过程中,请相关单位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邮编 130051,联系电话:0431-88932615,电子邮箱:jljsbz@126.com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导则参编单位:吉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敦化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中铁津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吉林精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吉林省开元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张军闯 任常原 郭 剑 赵 壮马根华 胡 杰 苏圣媛 李文一
曹运珠 刘世举 蔡 岩 邢秋鸿
李占庆 沈红亮 李 洋 陈 旭李小东 刘清顺 郭洪娟 王 宁杨成港 李文奎 李滋仡 陈力为牟麒羽 沈 伟 高向向 刘京昊邢振宇 赵飞飞 石东坡 杨博奥郭易达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周 毅 陶乐然 车红锐 胡文武杜 颖 赵鹤松 翟亚涛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行为,统一检测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及建设工程实体检测文件。
1.0.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文件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testing for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
2.0.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文件 document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test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文件。
2.0.3 检测项目 testing item
适用于某一类检测样品,并能够采用同一种相对固定格式的检测报告的检测活动。
2.0.4 检测依据 testing standard
检测依据的资料、文件。主要是国家相关机构发布的文件,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0.5 检测样品 testing sample
用于检测的建筑材料或制品,可等效表示为试样或试件。
2.0.6 检测数据 testing data
对检测样品所作的描述和对检测过程及结果所作记录的有关信息。
2.0.7 检测参数 testing parameter
记录检测机构及检测项目的所有信息的最小单元。对某类检测样品,通常一个检测项目包括几个分项。
2.0.8 检测报告 testing report
记录检测样品状态、制样和检测过程及检测结果,依据有关
标准对结果进行评定,且有对其内容负责人员签字及报告完成日期等信息的文件。
3 基本规定
3.0.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开展检测行为,并出具检测报告。
3.0.2 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检测文件管理制度,并做好检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分类编目和利用工作。
3.0.3 检测机构应独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检测机构应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报告严禁抽撤、替换或修改。
3.0.4 检测机构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3.0.5 本导则中的检测项目可由委托单位和检测机构根据相关检测标准共同协商确定。
3.0.6 检测资料档案保存期限,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结构建筑材料的检测资料和有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市政基础设施主体的检测档案等应为 20 年;其他检测资料档案保管期限应为 6 年;采用计算机软件管理和自动采集的试验数据应备份,保管期限同前。
3.0.7 保管期限到期的检测文件的处理应进行登记、造册后经负责人批准。处理登记册保管期限不应少于 5 年。
3.0.8 检测原始记录为自动采集数据的应打印原始记录,并及时备份保存。
4 检测文件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文件主要包括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
4.1.2 本导则未规定的检测项目(参数)的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可参考相关检测项目由检测单位自行编写,内容应包括本导则相关条款所要求的内容。
4.1.3 本导则中的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页面上如不能全面反映相关信息,可增加附页,同时在附页上应注明唯一性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标识,尾页空白处应注明“ 以下空白”。
4.2 检测委托
4.2.1 检测机构应与委托单位签订书面检测委托文件,检测委托文件包括检测合同、检测委托单等型式,检测委托文件中应注明检测项目及相关要求。
4.2.2 检测合同主要要求及内容可参照本导则附录 A 的规定。
4.2.3 工程材料检测委托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地点等;
2 委托检测项目、参数;
3 委托日期;
4 样品基本信息、状态描述及说明;
5 见证单位和取样单位的名称,以及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章);
6 委托人及联系方式;
7 委托编号及检测编号;
8 提交报告的时间及方式;
9 检测执行标准、设计文件等;
10 检测机构收样人及联系方式;
11 检测费用;
12 样品处理方式;
13 检验类别。
4.2.4 工程实体检测委托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地点等;
2 委托检测项目、参数;
3 委托日期;
4 工程概况;
5 见证单位名称(章)及见证人员姓名、证书编号(章);
6 委托人及联系方式;
7 委托编号及检测编号;
8 提交报告的时间及方式;
9 执行标准、设计文件及检测依据等;
10 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1 委托检测费用。
4.3 检测原始记录
4.3.1 检测原始记录应在检测操作过程中及时真实填写,且检测机构内部应采用统一的格式。
4.3.2 检测原始记录需要更正时,应由原记录人进行杠改,并在杠改处由原记录人签名或加盖印章。
4.3.3 工程材料检测原始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样品名称、委托单编号;
2 检测日期、检测开始及结束时间;
3 使用的主要检测设备及编号;
4 样品状态描述;
5 使用的检测依据、检测项目;
6 检测环境记录,包括温度、湿度等;
7 检测数据或观察结果;
8 计算公式、图表、计算结果;
9 检测方法要求记录的其他内容;
10 检测人、审核人签名。
4.3.4 工程实体检测原始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测项目、委托单编号;
2 检测日期、检测开始及结束时间;
3 使用的主要检测设备及编号;
4 检测部位;
5 使用的检测依据;
6 检测环境记录,包括温度、湿度等;
7 检测数据或观察结果;
8 计算公式、图表、计算结果;
9 检测方法要求记录的其他内容;
10 检测人、审核人签名。
4.4 检测报告
4.4.1 检测报告至少应由检测人员、审核人员及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字,并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或公章,多页报告(在条文说明中规定)还应加盖骑缝章。当采用电子签名方式时,检测机构应有可靠措施保证电子签名真实、有效。
4.4.2 检测报告结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的检测报告结论应按相关材料(在条文说明中规定)、质量标准给出明确的判定;
2 当仅有材料试验方法而无质量标准,材料的检测报告结论应按设计要求或委托方要求给出明确的判定;
3 现场工程实体的检测报告结论应根据设计及委托要求给出明确的符合性判定。
4.4.3 检测报告应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连续,不得重复和空号,不得随意抽撤、涂改。存档的检测报告应与发出的检测报告一致。
4.4.4 工程材料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测报告名称;
2 委托单位名称、工程名称;
3 报告编号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4 样品接收日期、检测日期及报告日期;
5 样品名称、规格型号、代表批量;
6 样品的特性及状态描述;
7 检测依据及执行标准;
8 检测数据及结论;
9 必要的检测说明和声明等;
10 使用的主要检测设备及编号;
11 检测人、审核人、批准人不少于三级人员的签名;
12 取样单位名称和取样人员的姓名;
13 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
14 检测机构名称、地址及通信信息。
4.4.5 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测报告名称;
2 委托单位名称、工程名称;
3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结构类型、规模、施工日期、竣工日期等;
4 报告编号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5 检测日期,报告日期;
6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依据的标准;
7 检测数据及结论;
8 必要的检测说明和声明等;
9 抽样方案及数量(附测点图);
10 使用的主要检测设备及编号;
11 主要检测人、审核人、批准人不少于三级人员的签名;
12 取样单位名称和取样人员的姓名;
13 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
14 检测机构名称、地址及通信信息。
5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文件
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材料检测项目包括水泥;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钢材(型钢);骨料/集料;砖、砌块、瓦、墙板;混凝土及拌合用水;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掺合料;砂浆;土;防水材料及防水密封材料;瓷砖及石材;塑料管材;预应力钢绞线;预应力混凝土用锚夹具及连接器;预应力混凝土用波纹管;材料中有害物质;铝塑复合板;加固材料;焊接材料;保温、绝热材料;粘接材料;增强加固材料;保温砂浆;抹面材料;隔热型材;建筑外窗;电线电缆;密封胶;玻璃;高强螺栓。
建筑构配件检测项目包括预制混凝土构件;木材料及构配件。
5.2 建筑材料
5.2.1 水泥检测项目包括凝结时间(初凝、终凝)、安定性、胶砂强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细度、氯离子含量、胶砂流动度、碱含量、不溶物、三氧化硫及氧化镁。
水泥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1 的要求。
5.2.2 钢筋(含焊接及机械连接)检测项目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延伸率、反向弯曲、重量偏差、残余变形、弯曲性能。钢筋(含焊接及机械连接)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2 的要求。
钢材(型钢)检测项目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厚度偏差、钢材元素含量(C 、S 、P)。钢材(型钢)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3 的要求。
5.2.3 细骨料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氯离子含量、亚甲蓝值与石粉含量(人工砂)、压碎指标(人工砂)、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碱活性、坚固性。
粗骨料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值指标、针片状颗粒含量、坚固性、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碱活性。
轻集料检测项目包括筒压强度、堆积密度、吸水率、粒型系数、含泥量、泥块含量、筛分析。
骨料/集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4 的要求。
5.2.4 砖检测项目包括抗压强度、密度、抗冻性能。
砌块检测项目包括抗压强度、密度、抗冻性能、吸水率、立方体抗压强度、干燥收缩值。
瓦检测项目包括加热后尺寸变化率、加热后状态、落锤冲击、承载能力(抗弯曲性能)、吸水率、抗冻性能。
墙板检测项目包括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抗压强度、抗弯破坏荷载、软化系数、含水率、面密度、干燥收缩值、抗冲击性能、吊挂力、隔声量、传热系数。
砖、砌块、瓦及墙板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5 的要求。
5.2.5 混凝土检测项目包括抗压强度、抗渗等级、坍落度、氯离子含量、抗冻性能、表观密度、抗折强度、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6的要求。
混凝土拌合用水检测项目包括氯离子含量、pH 值、SO2-4 离子含量、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碱含量。混凝土拌合用水检
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7 的要求。
5.2.6 混凝土外加剂检测项目包括减水率、pH 值、密度、抗压强度比、凝结时间(差)、细度、含气量、氯离子含量、固体含量、含水率、限制膨胀率、泌水率比、相对耐久性指标、 1h 经时变化量(坍落度、含气量)、收缩率比、碱含量。
混凝土外加剂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8 的要求。
5.2.7 混凝土掺合料检测项目包括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活性指数、安定性、氯离子含量、三氧化硫、放射性、不溶物、含水率。
混凝土掺合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9 的要求。
5.2.8 砂浆检测项目包括抗压强度、稠度、稠度损失率、保水率、拉伸粘结强度(抹灰、砌筑) 、配合比设计、凝结时间、抗冻性。
砂浆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10 的要求。
5.2.9 土检测项目包括最大干密度、最优含水率、压实系数。
土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B.1.11 的要求。
5.2.10 防水卷材/片材检测项目包括可溶物含量、拉力、延伸率(或最大力时延伸率)、低温柔度、热老化后低温柔度、不透水性、耐热度、断裂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撕裂强度、接缝剥离强度、低温弯折、加热伸缩量、热空气老化、耐碱性。防水卷材/片材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B.1.12 的要求。
防水涂料检测项目包括固体含量、拉伸强度、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断裂伸长率、低温弯折、表干时间、实干时间、
粘结强度。防水涂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13 的要求。
5.2.11 陶瓷砖检测项目包括破坏强度及断裂模数、吸水率、表面质量、抗冻性、放射性、尺寸偏差。瓷砖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14 的要求。
石材检测项目包括吸水率、弯曲强度、抗冻性(耐冻融性)、压缩强度、体积密度、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放射性。石材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15 的要求。
5.2.12 塑料管材检测项目包括静液压强度、落锤冲击试验、外观质量、截面尺寸、纵向回缩率、简支梁冲击、维卡软化温度。
塑料管材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16 的要求。
5.2.13 预应力钢绞线检测项目包括整根钢绞线最大力、最大力总伸长率、抗拉强度、0.2%屈服力、弹性模量、松弛率。
预应力钢绞线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17 的要求。
5.2.14 预应力混凝土用锚夹具及连接器检测项目包括外观、尺寸、静载锚固性能、硬度。
预应力混凝土用锚夹具及连接器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18 的要求。
5.2.15 金属波纹管检测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局部横向荷载、均布荷载性能、弯曲后抗渗漏性能。
塑料波纹管检测项目包括环刚度、局部横向载荷、纵向载荷、柔韧性、抗冲击性能、拉伸性能、拉拔力、密封性、外观质量。
金属、塑料波纹管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19 的要求。
5.2.16 材料中的有害物质限量检测项目包括放射性、游离甲醛、 VOC、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材料中的有害物质限量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20 的要求。
5.2.17 铝塑复合板检测项目为剥离强度、铝材厚度、涂层厚度、外观质量。
铝塑复合板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21 的要求。
5.2.18 加固材料检测项目包括抗拉强度、抗剪强度、正拉粘结强度、抗拉强度标准值、弹性模量和极限伸长率、单位面积质量、 K 数、胶体性能、粘结性能、不挥发物含量。
加固材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22 的要求。
5.2.19 焊接材料检测项目包括抗拉强度、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化学成分。
焊接材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23 的要求。
5.2.20 保温、绝热材料检测项目包括导热系数(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抗压强度)、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熔结性。
保温、绝热材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24 要求。
5.2.21 粘接材料检测项目包括拉伸粘结强度、可操作时间、与EPS 板相容性。
粘接材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25 的要求。
5.2.22 增强加固材料检测项目包括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单位面积质量、断裂伸长率、经纬密度、氧化锆、氧化钛。
增强加固材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26 的要求。
5.2.23 保温砂浆检测项目包括抗压强度、干密度、导热系数、压剪粘结强度、拉伸粘结强度、堆积密度。
保温砂浆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27 的要求。
5.2.24 抹面材料检测项目包括拉伸粘结强度、可操作时间、柔韧性(压折比)、吸水量、不透水性、抗冲击性。
抹面材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28 的要求。
5.2.25 隔热型材检测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抗剪强度、涂层厚度、扭矩性能。
隔热型材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29 的要求。
5.2.26 建筑外窗检测项目包括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中空玻璃密封性能。
建筑外窗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30 的要求。
5.2.27 电线电缆检测项目包括导体电阻值、垂直燃烧、绝缘电阻、平均外径。
电线电缆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31 的要求。
5.2.28 高强度螺栓及普通紧固件检测项目包括抗滑移系数、硬度、紧固轴力、扭矩系数。
高强度螺栓及普通紧固件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32 的要求。
5.2.29 密封胶检测项目包括邵氏硬度、结构胶标准条件下的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剥离粘结性、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耐候胶标准状态下的拉伸模量、石材用密封胶的拉伸模量。
5.2.30 幕墙玻璃检测项目包括传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得热系数、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
幕墙玻璃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1.34 的要求。
5.3 建筑构配件
5.3.1 预制混凝土构件检测项目包括承载力、挠度、裂缝宽度、抗裂检验、外观尺寸、保护层厚度等。
预制混凝土构件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2.1 的要求。
5.3.2 木材料及构配件检测项目包括含水率、弹性模量、静曲强度等。
木材料及构配件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B.2.2 的要求。
6 建筑工程实体检测文件
6.1 一般规定
6.1.1 建筑工程实体检测项目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室内环境污染物;建筑幕墙;建筑隔声。
6.2 地基基础
6.2.1 地基基础检测项目包括地基及复合地基;桩的承载力;桩身完整性;锚杆抗拔承载力;地下连续墙检测;
6.2.2 地基及复合地基检测项目包括承载力(静载试验、动力触探试验)、不均匀沉降。
地基及复合地基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1.1 的要求。
6.2.3 桩的承载力检测项目包括水平承载力、竖向抗压承载力、竖向抗拔承载力、桩垂直度检测。
桩的承载力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1.2 的要求。
6.2.4 桩身完整性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1.3 的要求。
6.2.5 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项目为拉拔试验。
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1.4 的要求。
6.2.6 地下连续墙检测项目包括墙身完整性、混凝土强度。
地下连续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1.5 的要求。
6.3 主体结构
6.3.1 主体结构检测项目包括混凝土结构检测、砌体结构及钢结构检测。
6.3.2 混凝土结构检测项目包括混凝土结构构件强度(混凝土强度回弹法、混凝土强度钻芯法、混凝土强度回弹-钻芯综合法、混凝土强度超声回弹综合法)、砌体结构构件强度;钢筋配置及保护层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数量、间距、直径、锈蚀状况) ;构件位置和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及内部缺陷;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节点。
混凝土结构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2.1 的要求。
6.3.3 砌体结构检测项目包括砌体结构构件强度(砌筑砂浆推出法、砌筑砂浆回弹法、砌筑砂浆贯入法、砖强度回弹法、砌体抗压强度、砌体抗剪强度);构件位置和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及内部缺陷。
砌体结构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2.2 的要求。
6.3.4 钢结构检测项目包括钢结构焊缝;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构件位置与尺寸;结构构件结构性能;金属屋面。
钢结构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2.3 的要求。
6.3.5 植筋锚固力检测项目为锚固承载力现场检验。
植筋锚固力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2.4 的要求。
6.3.6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节点检测项目包括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灌浆饱满性、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灌浆饱满性。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节点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2.5 的要求。
6.3.7 金属屋面检测项目包括静态压力抗风掀、动态压力抗风掀。金属屋面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
则附录 C.2.6 的要求。
6.4 建筑装饰装修
6.4.1 装饰装修工程检测项目包括后置埋件现场拉拔力、饰面砖粘结强度、抹灰砂浆拉伸粘结强度。
装饰装修工程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3.1 的要求。
6.5 建筑节能
6.5.1 建筑节能现场检测项目包括外墙节能构造及保温层厚度(钻芯法)、保温板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锚固件的锚固力、外窗气密性能等。
建筑节能现场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4.1 的要求。
6.6 室内环境污染物
6.6.1 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项目包括甲醛、氨、 TVOC、苯、氡、甲苯、二甲苯、土壤中的氡等。
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5.1 的要求。
6.7 建筑幕墙
6.7.1 建筑幕墙检测项目包括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
层间变形性能、后置埋件抗拔承载力。
建筑幕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6.1 的要求。
6.8 建筑隔声
6.8.1 建筑隔声检测项目包括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性能、外墙构件和外墙空气声隔声性能及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
建筑隔声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C.7.1 的要求。
7 市政工程材料检测文件
7.1 一般规定
7.1.1 市政工程材料检测项目包括:土、无机结合稳定材料;土工合成材料;掺合料(粉煤灰、钢渣);沥青及乳化沥青;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细集料、矿粉、木质素纤维;沥青混合料;路面砖及路缘石;检查井盖;石灰;石材。
7.2 市政工程材料
7.2.1 土、无机结合稳定材料常规性能检测项目包括含水率、液限、塑限、击实、粗粒土和巨粒土最大干密度、承载比(CBR)试验、无侧限抗压强度、水泥或石灰剂量、塑性指数、不均匀系数、0.6mm以下颗粒含量、颗粒分析、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
土、无机结合稳定材料常规性能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D.1.1 的要求。
7.2.2 土工合成材料检测项目包括拉伸强度、延伸率、梯形撕裂强度、CBR 顶破强力、厚度、单位面积质量。
土工合成材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D.1.2 的要求。
7.2.3 掺合料(粉煤灰)、钢渣检测项目包括 SiO2、Al2O3、Fe2O3、烧失量、细度、比表面积。
掺合料(粉煤灰)、钢渣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D.1.3 的要求。
7.2.4 沥青及乳化沥青检测项目包括针入度、软化点、延度、闪点、质量变化、残留针入度比、残留延度、破乳速度、标准黏度、蒸发
残留物、弹性恢复。
沥青及乳化沥青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D.1.4 的要求。
7.2.5 粗集料检测项目包括压碎值、洛杉矶磨耗损失、表观相对密度、吸水率、沥青黏附性、颗粒级配、坚固性、软弱颗粒或软石含量、磨光值、针片状颗粒含量、<0.075mm 颗粒含量。细集料检测项目包括表观相对密度、砂当量、颗粒级配、棱角性、坚固性、含泥量、亚甲蓝值、含水率、堆积密度。 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细集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D.1.5的要求。
矿粉检测项目包括表观相对密度、亲水系数、塑性指数、加热安定性、筛分、含水量。 矿粉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D.1.6 的要求。
木质素纤维检测项目包括长度、灰分含量、吸油率、pH 值、含水率。木质素纤维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D.1.7 的要求。
7.2.6 沥青混合料检测项目包括马歇尔稳定度、流值、矿料级配、油石比、密度。
沥青混合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D.1.8 的要求。
7.2.7 路面砖及路缘石检测项目包括抗压强度、抗折强度、防滑性能、耐磨、抗冻性、吸水率、抗盐冻性。
路面砖及路缘石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D.1.9 的要求。
7.2.8 检查井盖检测项目包括抗压强度、试验荷载、残余变形、外观质量、结构尺寸。
检查井盖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D.1.10 的要求。
7.2.9 石灰检测项目包括有效钙和氧化镁含量、未消化残渣含量、
含水率。
石灰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D.1.11 的要求。
7.2.10 石材检测项目包括干燥压缩强度、水饱和压缩强度、干燥弯曲强度、水饱和弯曲强度、体积密度、吸水率、抗冻系数、尺寸偏差。
石材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D.1.12 的要求。
8 市政工程实体检测文件
8.1 一般规定
8.1.1 市政工程实体检测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和地下工程。
8.2 道路工程
8.2.1 道路工程检测项目包括沥青混合料路面;基层及底基层;土路基;排水管道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
8.2.2 沥青混合料路面检测项目包括厚度、压实度、弯沉值、平整度、渗水系数。道路基层及底基层检测项目包括厚度、压实度、弯沉值、平整度、无侧限抗压强度。 土路基检测项目包括压实度、弯沉值、土基回弹模量。排水管道工程检测项目包括地基承载力、回填压实度、严密性。水泥混凝土路面检测项目包括平整度、构造深度、厚度。
道路工程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E.1.1 的要求。
8.3 桥梁和地下工程
8.3.1 桥梁与地下工程检测项目包括桥梁工程、地下工程(隧道和管廊)。
8.3.2 桥梁工程检测项目包括静态应变、动态应变、位移、索力承载能力、桥梁线形、结构尺寸、轴线偏位、竖直度、混凝土强度(回弹法/钻芯法/回弹-钻芯综合法/超声回弹综合法等)、混凝土碳化深度、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氯离子含量、模态参数(频
率、振型、阻尼比)、动态挠度、静态挠度、人行天桥自振频率、桥面线形、地基承载力、变形缝质量、防水层的缝宽和搭接长度、尺寸、栏杆水平推力。
桥梁工程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E.2.1 的要求。
8.3.3 地下工程(隧道和管廊)检测项目包括断面尺寸、锚杆拉拔力、衬砌厚度、衬砌及背后密实状况、墙面平整度、钢筋网格尺寸、锚杆长度、锚杆锚固密实度、管片几何尺寸、错台、椭圆度、混凝土强度(回弹法/钻芯法/回弹-钻芯综合法/超声回弹综合法等)、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外观质量、内部缺陷、衬砌内钢筋间距、仰拱厚度、渗漏水、钢筋锈蚀状况、综合管廊断面尺寸、衬砌厚度、衬砌密实性、墙面平整度、衬砌内钢筋间距、混凝土强度(回弹法 /钻芯法/回弹-钻芯综合法/超声回弹综合法等)、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钢筋锈蚀状况。
地下工程(隧道和管廊)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E.2.2 的要求。
附录 A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主要内容
A.0.1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 合同委托双方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工程结构等;
3 检测项目及检测要求;
4 检测收费标准、费用核算与支付方式;
5 检测报告的交付方式;
6 检测样品的取样、制样、包装、运输:
1) 双方约定检测样品的交付方式,双方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检测机构按有关规定对检测后的试件进行留样;
2) 检测样品运输费用的承担;
7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8 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委托单位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委托单位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检测机构承担复检费用。
9 违约责任;
10 其他事项约定;
11 争议的解决方式;
12 合同生效、双方签约及双方基本信息;
13 其他事项。
附录 B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文件格式
B.1 建筑材料
B.1.1 水泥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检测委托单
水泥物理性能检测原始记录(一)
第 页/共 页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水泥物理性能检测报告
第 页/共 页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水泥氯离子含量检测原始记录(基准法)
第 页/共 页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水泥化学成分检测原始记录(一)
第 页/共 页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水泥化学性能检测报告
第 页/共 页
B.1.2 钢筋(含焊接及机械连接)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检测委托单
钢筋原材物理性能检测原始记录
第 页/共 页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钢筋原材检测报告
第 页/共 页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钢筋焊接性能检测原始记录
第 页/共 页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钢筋机械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第 页/共 页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钢筋机械连接工艺性能检测原始记录(一)
第 页/共 页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钢筋机械连接工艺性能检测报告
第 页/共 页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B.1.3 钢材(型钢)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材(型钢)检测委托单
钢材化学元素检测原始记录
第 页/共 页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钢材化学成分分析检测报告
第 页/共 页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碳素结构钢检测原始记录
第 页/共 页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碳素结构钢检测报告
第 页/共 页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B.1.4 骨料/集料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骨料/集料检测委托单
细骨料检测原始记录(一)
第 页/共 页
细骨料检测报告
第 页/共 页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粗骨料检测报告
第 页/共 页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轻集料检测原始记录(一)
第 页/共 页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轻集料检测报告
第 页/共 页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B.1.5 砖、砌块、瓦、墙板检测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砖、砌块、瓦、墙板检测委托单
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检测原始记录(一)
第 页/共 页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检测报告
第 页/共 页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检测原始记录(一)
第 页/共 页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检测报告
第 页/共 页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烧结多孔砖检测原始记录
第 页/共 页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烧结多孔砖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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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烧结空心砖检测报告
第 页/共 页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本报告复制件无原检测单位盖章无效;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限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监理(建设单位)意见: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检测原始记录(一)
第 页/共 页
主检人: 记录人: 审核人: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检测报告
第 页/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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