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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4358—2026
草原覆盖率计算方法
Method of calculation for the rangeland coverage
2026-04-10 发布 2026-05-10 实施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锡林郭勒盟草原工作站、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林业和草原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勇、郑淑华、李旻宇、张晴晴、微微、吴文俊、何嘉、李丹、张鹏、袁娅娟、于小溪、任婷、唐磊、徐庆杰、陈晓坤。
草原覆盖率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草原覆盖率计算的指标、数据来源与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旗县(市、区)及以上行政区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 192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LY/T 3398 草原等级评定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草原覆盖率 rangeland coverage rate
某一行政区域内植被盖度达到阈值的草原总面积占该区域国土总面积的比例,以百分数表示。
注:草原包括国土变更数据中的天然牧草地、人工草地和其他草地。
4 计算方法
4, 1 数据及来源
4.1.1 草原范围
数据来源近5年的国土三调数据及其年度变更调查草地数据。
4.1.2 草原植被盖度
数据来源年度内蒙古草原监测数据及其近5年《内蒙古草原监测报告》。
4.1.3 国土总面积
数据来源近5年的国土三调数据及其年度变更调查草地数据。
4. 2 草原植被盖度阈值
按照 HJ 192、LY/T 3398 及《内蒙古草原资源》中规定的植被盖度分级,根据地带性草原类型,确定某一行政区域内草原植被盖度阈值,按照附录 A。
4. 3 草原覆盖率计算
4.3.1 面积提取
依据草原植被盖度阈值,通过空间分析,在“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植被盖度遥感监测成果”数据中提取某一行政区域达到阈值的草原面积。
4.3.2 计算公式
提取的近5年草原面积的平均值与国土面积之比的百分数,具体计算公式(1)如下:
GcR
式中:
GCR——某一行政区域草原覆盖率,单位为百分率(%);
S——近5年某一行政区域达到阈值草原面积的平均值,单位为公顷(hm² ); A——某一行政区域国土总面积,单位为公顷(hm² )。
注:草原覆盖率计算统计表见附录B。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草原植被盖度阈值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基本信息表见表A.1。
表A.1 草原植被盖度阈值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草原覆盖率统计表
草原覆盖率统计表见表B.1。
表B.1 草原覆盖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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