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 060. 01 CCS B 9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2129—2025代替 GB/T22129—2008
农业机械修理 通用技术规范
Repaireofagriculturalmachines—Generaltechnicalspecification
2025-05-30发布 2025-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22129—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本文件代替 GB/T 22129—2008《农机修理通用技术规范》, 与 GB/T 22129—2008相比 ,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a) 增加了 “术语和定义 ”(见第 3 章) ;
b) 将 “维修作业条件 ”更改为 “农机维修点 ”(见第 4章 ,2008年版的第 4章) ;
c) 将 “修理 ”更改为 “修理技术要求 ”(见第 5 章 ,2008年版的第 5 章) ;
d) 增加了 “一般要求 ”(见 5. 1) ;
e) 将 “发动机修理技术要求 ”“发动机的装配 、磨合 、试验 ”更改为 “发动机 ”(见 5. 2, 2008年 版 的5. 1、5. 2) ;
f) 将 “电动机修理技术要求”“电动机修后装配与试验 ”更改为 “电动机 ”(见 5. 3,2008年版的 5. 3、 5. 4) ;
g) 增加了 “皮带 、皮带轮及张紧轮 ”“链轮链条 ”“齿轮 ”“万向节传动轴 ”“传动变速箱 ”“液力变矩器 ”“液压马达 ”的修理技术要求(见 5. 4. 1~ 5. 4. 7) ;
h) 增加了箱体的修理技术要求(见 5. 6. 2. 1) ;
i) 增加了制动系统的修理技术要求(见 5. 9. 2~ 5. 9. 5) ;
j) 增加了液压系统的修理技术要求(见 5. 10. 2~ 5. 10. 5) ;
k) 增加了电气系统的修理技术要求(见 5. 11. 1~ 5. 11. 3) ;
l) 删除了照明信号装置及其他电器设备的修理技术要求(见 2008年版的 5. 12. 8) ;
m) 增加了机架与行走部件的修理技术要求(见 5. 12. 1. 3、5. 12. 1. 4、5. 12. 2. 3) ;
n) 增加了运转磨合的技术要求(见 5. 14. 1) ;
o) 删除了 “验收步骤 ”(见 2008年版的第 6章) ;
p) 增加了 “质量检验”“验收与交付”“防护与贮存 ”(见第 6章 、第 7章 、第 8章)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1)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山东骏玛道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雯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绥化分院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于志刚 、傅东兴 、宋楠楠 、王军 、张继伟 、王宝臣 、李翔宇 、王庆丰 、赵岩 、王扬光 、李建新 、朱月和 、赵振云 、尤立铭 、蔡庆松 、杨君喜 、刘建峰 、高勇 、杲明川 、王君 、于友年 、邹德臣 、陈治瑀 、吕泰红 、张福学 。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2008年首次发布为 GB/T 22129—2008;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Ⅰ
GB/T 22129—2025
农业机械修理 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机械修理的农机维修点 、技术要求 、质量检验 、验收与交付 、防护与贮存 。
本文件适用于农业机械的修理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GB 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21205 旋转电机 修理 、检修和修复
GB/T 21963 农业机械维修术语
GB/T 38370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机维修养护服务规范
JB/T 7858—2006 液压元件清洁度评定方法及液压元件清洁度指标
JB/T 10829—2008 液压马达
NY/T 1138. 1 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 第 1部分 :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
NY/T 1138. 2 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 第 2部分 :农业机械专项维修点
NY/T 2197 农用柴油发动机 修理质量
NY/T 2618 农业机械传动变速箱 修理质量
NY/T 2899—2016 农业机械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 评价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96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4 农机维修点
4. 1 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应符合 NY/T 1138. 1 的规定 。
4.2 农业机械专项维修点应符合 NY/T 1138. 2 的规定 。
4.3 农业机械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应符合 NY/T 2899—2016第 4章的规定 。
5 修理技术要求
5. 1 一般要求
5. 1. 1 农业机械修理前应进行技术状态检查 , 了解产品结构 ,查明故障现象 , 明确修理项 目和方案 ,做好记录并签订农业机械维修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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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129—2025
5. 1.2 现场检 查 或 修 理 农 业 机 械 时 , 应 在 平 坦 场 地 上 进 行 。 在 机 体 下 部 工 作 时 , 机 具 应 固 定 、支 撑牢靠 。
5. 1.3 农业机械设备在拆卸前 ,应先清除外部泥土和油垢 。使用高压水冲刷时 ,应采取措施避免电器设备进水或受潮 。拆卸后的零部件按规定程序鉴定确认 。
5. 1.4 拆装时 ,检查核对记号 ,按工艺要求的方向 、顺序拆装 。拆卸后的零部件及总成应摆放整齐 、妥善保管 。
5. 1.5 从轴径上拆卸滚动轴承时 ,受力部位应在轴承内环上 ;从轴承室上拆卸滚动轴承时 ,受力部位应在轴承外环上 。
5. 1.6 拆装中对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应使用专用工具 ;对主要零件的基准面或精加工面 ,应避免碰撞或敲击 ;对不能互换 、有装配规定或平衡块的零部件 ,应做好记号以便按原位装回 。
5. 1.7 总成解体后 ,对橡胶 、胶木 、塑料 、铝合金 、锌合金零件及制动器摩擦片 、离合器摩擦片等 ,不应用强腐蚀性液体清洗 ;对预润滑轴承 、含油粉末冶金轴承等 , 不应浸泡在煤油中清洗 ; 对干式制动器摩擦片 、离合器摩擦片等摩擦材料 ,不应接触油类 。
5. 1. 8 需电焊维修时 ,被维修机械应停机 、熄火 、断电并拔下 ECU(电子控制单元)等控制器插头 。
5. 1.9 焊接件焊后不应有扭曲变形 、开焊等现象 。
5. 1. 10 机具各部位螺栓 、螺母配用的垫圈 、开口销 、锁紧垫片及金属锁线等 ,应按原机装配齐全 。 开 口销及金属锁线应按穿孔孔径正确选用 。 紧固件的性能等级不低于设计要求 , 紧固件扭紧力矩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
5. 1. 11 修理用配件和修复后的配件应检验合格 ,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 。
5. 1. 12 农业机械修理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的修理质量标准 。
5.2 发动机
5.2. 1 发动机的修理技术要求应符合 NY/T 2197的规定 。
5.2.2 发动机机体 、散热器 、消声器 、排气管 、后处理装置及增压器等应冷却后方能进行检查维修 。 高压共轨发动机要停机泄压后进行拆卸维修 。
5.2.3 配有涡轮增压器的发动机 ,修后增压器转子应转动灵活 、无卡滞 ,其轴向游动量和单边径向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
5.3 电动机
电动机的修理 、检修和修复应符合 GB/T 21205的规定 。
5.4 传动部件
5.4. 1 皮带、皮带轮及张紧轮
5.4. 1. 1 皮带不应开裂 、脱层和扭曲变形 。
5.4. 1.2 皮带轮及张紧轮轮缘不应有缺口 、变形 。
5.4. 1.3 更换皮带时 ,应成组更换 。 同一回路的多条皮带其长度应一致 。更换时 ,应松开张紧装置 ,不应强行撬动皮带 。
5.4. 1.4 皮带张紧度应适当 ,相应作用力应按压在单根皮带松边的中部 ,其挠度应不大于两带轮中心距的 1. 6% 。
5.4.2 链轮链条
5.4.2. 1 更换链轮时 ,应成对更换 ;更换链条时 ,应整条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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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129—2025
5.4.2.2 同一回路中 ,各链轮轮齿对称中心面的位置度公差应不大于两轮中心距的 0. 2% 。
5.4.2.3 用锁片锁紧节头的链条 ,锁片开口方向应与链条运动方向相反 。用开口销锁紧节头的链条 ,销子张开角度应大于 90°。
5.4.2.4 链条张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多链条的 ,张紧度应一致 。
5.4.2.5 主 、从动链轮应在同一平面上 。 主 、从动链轮轴与链条运动方向应垂直 。
5.4.3 齿轮
5.4.3. 1 齿轮啮合位置及啮合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
5.4.3.2 更换齿轮时 ,应成对或成组更换 。
5.4.4 万向节传动轴
5.4.4. 1 总成零件工作表面不应有破损 ,传动轴轴管不应有凹陷 ,传动轴不应弯曲 ,传动轴平衡块不应脱落 ,焊缝处不应有裂纹 。
5.4.4.2 传动轴花键间隙 、十字轴径向窜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中间轴承支架不应变形损坏 , 中间支承橡胶垫环应完好 ,支架连接螺栓应牢固 ,横梁铆钉不松动 。
5.4.4.3 传动轴凸缘连接不应松动 ,注油嘴应齐全完好 。
5.4.4.4 传动轴修复后应加注润滑脂 。
5.4.4.5 传动轴总成装复后万向节两端叉头平面应一致 ,且应转动灵活 ,工作正常无异响 ; 中间轴承不应过热 ;装有安全离合器的应离合可靠有效 ,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可靠 。
5.4.5 传动变速箱
传动变速箱修理质量应符合 NY/T 2618的规定 。
5.4.6 液力变矩器
5.4.6. 1 拆装 、清洗变矩器零部件时应规范操作 ,避免磕碰损伤 。
5.4.6.2 拆卸变矩器时 ,应在装配位置上做记号 ,装复时按原位装回 。
5.4.6.3 叶轮及外壳不应渗漏 ; 叶轮表面不应损伤和腐蚀 ;焊接式叶轮的焊缝不应开裂 。
5.4.6.4 装配前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 ,不应有脏物 、杂质 ,清洁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5.4.6.5 轴承装配后不应注入润滑脂 。
5.4.6.6 各种油封和密封圈不应有损伤 。安装时应在油封唇部 、密封圈表面及轴表面上涂润滑油 。
5.4.6.7 装配时保证泵轮和涡轮轴的轴向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
5.4.6. 8 装配完成后 ,各旋转件间不应有碰擦现象 ,应转动灵活 、无异响 。 当使输出轴反向旋转时 ,超越离合器应锁止 。
5.4.6.9 装配完成后 ,应进行空运转试验 ,各连接处不松动 。
5.4.7 液压马达
5.4.7. 1 对旋转组合件或柱塞体连杆组合件 ,拆卸时应逐一做好对应的记号 ,复装时保证原装配间隙 。
5.4.7.2 零件表面应无毛刺 ;所有铸件应无裂纹 、气孔及疏松等缺陷 。
5.4.7.3 零部件应清洗干净 , 吹干后不应用棉纱 、破布等擦拭 。
5.4.7.4 叶片马达内部清洁度应符合 JB/T 7858—2006表 2 的规定 。液压轴向柱塞马达和齿轮马达内部清洁度应符合 JB/T 10829—2008表 5 的规定 。
5.4.7.5 装配完成后 ,液压马达应运转正常 ,无异常温升 ,压力 、流量 、扭矩和转速等性能指标符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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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129—2025
要求 。
5.5 工作部件
5.5. 1 旋转式部件应按同一运动轨迹旋转 ,其圆跳动及轴向摆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
5.5.2 往复式运动部件应处于同 一 基 准 面 上 , 各 零 部 件 的 装 配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运 转 灵 活 可 靠 , 无 卡滞 、跳动和异响 。
5.5.3 固定工作式部件应安装牢靠 ,接触面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 ,其形状 、位置 、安装尺寸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
5.5.4 切割工作部件刃口锋利 ,运转平稳 ,不变形且不开焊 ,刃口硬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5.5.5 犁铧 、播种机开沟器和旋耕刀等部件的相对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秧爪排 、送秧叉及切割器等应在同一直线上 ,单体纵向中心线应与机架垂直 。
5.6 轴与箱体
5.6. 1 轴类零件
5.6. 1. 1 传动轴修 复 后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最 大 外 径 线 速 度 5 m/s~ 25 m/s 时 , 应 进 行 静 平 衡 试 验 , 25 m/s 以上时应进行动平衡试验 。
5.6. 1.2 轴径 、花键轴 、拐轴修复后应符合设计要求 。 曲柄焊修后应进行热处理 。
5.6.2 箱体类零件
5.6.2. 1 箱体应无裂纹 、渣孔等缺陷 ;焊接箱体的焊缝不应有开裂 。
5.6.2.2 箱体应符合设计要求 ,轴承室修复后应按设计要求加工 。
5.7 输送装置
5.7. 1 螺旋输送器叶片应无裂纹 、开焊和变形 。调整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螺旋输送器静平衡状态 ,应能使其在任意转动位置下停转 。
5.7.2 倾斜输送器链耙不应变形 、断裂 ,耙齿无缺陷 ,高度一致 。调整间隙符合设计要求 。
5.7.3 带式输送带不应有偏斜和破损 ,铆钉和搭扣牢固 ,接头处接盖严实 。
5. 8 转向系统
5. 8. 1 转向系统装配后应进行前轮定位检查 ,其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
5. 8.2 方向盘应转动灵活 ,无卡滞现象 。在转向过程中不应与其他部件相干涉 。方向盘自由转动量符合 GB 7258—2017中 6. 4 的规定 。
5.9 制动系统
5.9. 1 制动性能应符合 GB 7258—2017中 7. 2~ 7. 8 的规定 。
5.9.2 制动液的规格 、加注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
5.9.3 更换摩擦片时 , 同一制动鼓的摩擦片应同时更换 。铆合摩擦片时 ,应铆接牢固 、紧密配合 。
5.9.4 干式盘式制动器的制动盘钢片 、压力板 、制动器壳体与摩擦片接触的表面不应有油污 、龟裂和破损 ,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
5.9.5 蹄式制动器在制动状态下制动蹄与制动鼓的接触面积 、非制动状态下制动蹄与制动鼓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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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129—2025
5. 10 液压系统
5. 10. 1 液 压 系 统 各 元 件(液 压 泵 、操 纵 阀 、油 缸 和 液 压 马 达) 、连 接 管 路 及 附 件 齐 全 , 性 能 完 好 , 工 作可靠 。
5. 10.2 液压系统操纵手柄应定位准确 ,手柄操纵工况应符合标注位置 。
5. 10.3 液压系统升降操纵系统定位和回位作用正常 。
5. 10.4 液压操纵系统和液压转向系统的压力调整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
5. 10.5 液压油规格及加油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不同品种的油不应混用 。
5. 11 电气系统
5. 11. 1 各电器元件应完好 。 电气线路连接应正确有序 、接头牢固 、绝缘良好 。
5. 11.2 各部位配置的传感器和电控装置应安装牢固 、指示准确且工作可靠 。
5. 11.3 交流发电机修理后 ,应进行负载运转试验 ,在规定电压时 ,其额定功率应达到相应规定值 。
5. 11.4 磁电机发火性能 、磁稳定性能及点火变换提前角等主要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5. 11.5 永磁交流发电机定子线圈不应有断路 、短路和搭铁现象 ,其绝缘性能 、转子磁通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5. 11.6 直流发电机励磁线圈绝缘良好 , 电枢线圈的绝缘性能 、整流子片之间及整流子与电枢间的绝缘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5. 11.7 硅整流发电机定子线圈绝缘性能 、激磁线圈电阻值应符合原厂规定 ,集电环 、二极管 、电刷等各电元器件应完好 。
5. 11. 8 交流发电机应与调节器配套使用 ,负极搭铁与蓄电池并联且连线极性应一致 。
5. 11.9 起动机的励磁线圈 、电枢 、整流子 、碳刷 、单向离合器及电磁开关应符合原厂规定 。
5. 11. 10 蓄电池外壳无裂纹 。 电压及额定容量应达到相应规定值 。极板与电桩 、电桩与连接板应焊接牢固 。螺塞及螺孔应完好 ,通气孔畅通 。
5. 12 机架与行走部件
5. 12. 1 机架部件
5. 12. 1. 1 机架 、车架应完整 、完好 ,不应有裂纹和变形 ;焊接处不应有脱焊 ;铆合处铆钉不应有松动 ;螺栓连接处应紧固牢靠 ;锁止件应可靠锁住 。
5. 12. 1.2 车架与 悬 挂 装 置 之 间 的 各 种 拉 杆 、导 杆 不 应 变 形 , 各 接 头 应 安 装 牢 固 , 各 零 部 件 无 异 常 磨损 ,钢板弹簧不应有裂纹和断片 ,弹簧形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
5. 12. 1.3 转向轮前束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 。
5. 12. 1.4 发动机支架不应有裂纹 ,机架重要部位不应有锈蚀 ,机架不应有锈烂 。
5. 12.2 行走部件
5. 12.2. 1 轮毂 、轮辋 、辐板及锁圈应无裂纹和变形 ,螺母齐全 ,紧固可靠 。
5. 12.2.2 安装驱动轮时应保证胎纹方向正确 ,不应装反(沙漠中除外) 。左 、右驱动轮应使用相同规格型号 、相同胎纹数量或磨损程度基本相同的轮胎 。
5. 12.2.3 在轮胎未充分放气的情况下不应拆卸联结轮辋与轮毂的固定螺母 。装配驱动轮辋与驱动轮毂连接螺柱螺母时要按对称方向分多次拧紧 。轮胎充气压力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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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129—2025
5. 13 装配与调整
5. 13. 1 装配
5. 13. 1. 1 装配前应对所有零件进行检查 、清洗 。装配的零件 、部件 、总成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 ,各项工装设备应 齐 全 。 允 许 在 修 理 过 程 中 按 规 定 程 序 批 准 的 技 术 文 件 改 变 某 些 零 件 、部 件 和 设计 ,但其设计不应低于原厂设计要求 。
5. 13. 1.2 偶件 、相互运动的零件装配时 ,不应相互调换 ,应认真检查装配记号 。
5. 13. 1.3 对不可调换方向的零部件 ,应认准装配方向 。
5. 13.2 调整
5. 13.2. 1 装配后的机具应进行各部位间隙调整 ,装配间隙及相对位置应符合原厂设计规定 。
5. 13.2.2 机器的提升(举升) 、下降速度 、高度 ,工作部件的上 、下 、左 、右位置的调整应符合原厂规定 。
5. 13.2.3 采用变量泵的液压系统 ,在保证供油压力的前提下应按原厂规定调整其供油量 。
5. 13.2.4 分配器安全阀的开启压力 、自动跳位压力及油缸过载安全阀压力应按原厂规定调整 。
5. 14 运转磨合
5. 14. 1 修复后 ,应进行空载试运行 ,各机构应运转平稳 ,无异响 ,各机构温升正常 。
5. 14.2 发动机和变速箱大修后应进行磨合 。在磨合过程中观察运转情况 :检查水温 、油温及机油压力是否正常 ;检查离合器 、变速器 、驱动轮 、传动装置 、转向机构 、液压系统及整机各部位的技术状态是否正常 。磨合试验后各部位的调整应符合设计要求 。
5. 14.3 整机空载试运行或冷 、热磨合应符合原厂规定 。
5. 15 整机
5. 15. 1 整机外观整洁 ,漆膜应整体完好 、表面均匀光滑 ,不应有皱纹 、气泡 。
5. 15.2 整机各部的标牌 、编号及标记应齐全 ,字迹清晰 、完好 。
5. 15.3 整机各管道接头 、阀门及螺塞应安装牢靠 、状态完好 。
5. 15.4 整机各部运行 、运转正常 ,各处无漏水 、漏油 、漏气和漏电等现象 。
5. 15.5 整机各仪表应运行正常 ,指示准确 。
5. 15.6 各调节机构应操作方便 、调节灵活且可靠 ,各部件调节范围应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
5. 15.7 各操纵机构应轻便灵活 、松紧适度 。所有要求自动回位的操纵件 ,在操纵去除后 ,应能 自动返回原位 。
5. 15. 8 各零部件 、仪表及附件应齐备完好 ,各部件不应有妨碍操作 、影响安全的改装 。
5. 15.9 外露危险运行件的防护装置应安装可靠 。
5. 15. 10 各部位的安全标志应保持完整 。
6 质量检验
维修竣工后的质量按相应农业机械的修理质量标准或合同的规定进行检验 。
7 验收与交付
7. 1 验收与交付应符合相应农业机械修理质量标准或合同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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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129—2025
7.2 无修理质量标准的农业机械 ,验收与交付应符合 GB/T 38370的规定 。
8 防护与贮存
维修前后的农业机械设备应做好防护措施 。室内存放 ,应通风防潮 ;露天存放 ,应地面平整 ,底部垫支承物 ,有防雨 、防晒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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