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代替DB42/T 1528.1—2019《湖北省农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田灌溉用水定额》,与DB42/T 1528.1—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修改了本文件名称;
b) 修改了前言;
c) 增加了引言;
d) 修改了范围(见第 1 章);
e)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
f)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 3 章);
g) 删除了基本用水定额和净定额,增加了灌溉用水定额通用值和先进值(见第 6 章);
h) 增加了灌溉用水定额计算方法(见第 7 章);
i) 增加了使用说明(见第 8 章);
j) 附录增加了湖北省灌溉分区图(见附录 A.1);
k) 增加了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见附录 B.1)
本文件由湖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湖北省节水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路广、董苇、吴瑕、马林华、杨小伟、潘少斌、刘军武、黄洁、王鹤、张锐、李学昊、刘训宏、朱梅、杨丽、秦嘉楠。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9 年首次发布为 DB42/T 1528.1-201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水利厅,电话:027-87221766,邮箱:1263961829@qq.com,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电话:027-87526115,邮箱: 1359809168@qq.com。
引 言
用水定额是衡量节约用水水平的技术标准和重要依据,是国家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基础。用水定额标准是核定用水量、开展节水评价和节水载体建设等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重要手段。
DB42/T 1528《湖北省农业用水定额》根据湖北省主要作物的用水特点,规定用水定额,并提出定额使用说明。
湖北省农业用水定额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标准的农田灌溉用水定额的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灌溉分区、通用值和先进值。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农田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可作为开展涉水规划的编制、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论证、工程项目设计、节水评价、取(用)水计划管理及节水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不宜用于灌区预报;本文件不适用于设施农业、畜牧业用水定额管理。
注:农业用水包括农田灌溉、设施农业和畜牧业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534和GB/T 327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灌溉用水定额 irrigation water quota
在规定位置和规定水文年型下核定的某种作物在备耕期及全生育期内(多年生作物每年)单位面积的灌溉用水量。
注1:灌溉用水定额的规定位置既不是田间,也不一定是灌区渠首,而是以便于灌溉用水计量和实施管理的位置作为规定位置。
注2:本标准选择斗渠进水口、井口、小型泵站出水口等作为规定位置。
3.2
露地 open field
露天的耕作地。
3.3
地面灌溉 surface irrigation
一般采用沟、畦、格田等形式对作物进行灌溉的方法。
3.4
通用值 general value
对于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灌区现状水平下,在规定位置和规定水文年型的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限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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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先进值 advanced value
对于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田间净灌溉用水定额和 GB/T 50363 规定相应节水灌溉技术的灌溉水利用系数最低值之比所得的数值。
4 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
农业用水定额分类和代码按照GB/T 4754相关规定设置,由字母和数据组成共7位,其中第1位用字母A表示门类,后面6位用数字编码,第2位和第3位表示大类、第4位表示中类、第5位表示小类,第6位和第7位表示作物类。
5 灌溉分区
灌溉用水定额分为10个分区: Ⅰ 区-鄂西北山区(北片)、 Ⅱ区-鄂西北山区(南片)、Ⅲ区-鄂西南山区(北片)、Ⅳ区-鄂西南山区(南片)、 Ⅴ区-鄂北岗地、Ⅵ区-鄂中丘陵区、Ⅶ区-江汉平原区、Ⅷ区-鄂东北山丘区、 Ⅸ区-鄂东沿江平原区、 Ⅹ区-鄂东南山丘区,详见附录A。
6 灌溉用水定额
6.1 水稻灌溉用水定额
水稻灌溉定额包括泡田期和本田生育期两个阶段的灌溉定额,未包含秧田灌溉定额。水稻的灌溉用水定额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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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水稻灌溉用水定额
单位:立方米/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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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水稻灌溉用水定额(续)
6.2 主要旱作物灌溉用水定额
主要旱作物的灌溉用水定额见表2。
表 2 主要旱作物灌溉用水定额
单位:立方米/亩
表 2 主要旱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 2 主要旱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 2 主要旱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 2 主要旱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 2 主要旱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 2 主要旱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续)
6.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
主要蔬菜的灌溉用水定额见表3。
表 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
单位:立方米/亩
表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3 主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续)
6.4 主要果树及茶树灌溉用水定额
主要果树及茶树的灌溉用水定额见表4。
表 4 主要果树及茶树灌溉用水定额
单位:立方米/亩
表 4 主要果树及茶树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 4 主要果树及茶树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 4 主要果树及茶树灌溉用水定额(续)
表 4 主要果树及茶树灌溉用水定额(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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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灌溉用水定额计算方法
7.1 灌溉用水定额通用值计算方法
灌溉用水定额通用值由净灌溉用定额和现状大中型灌区斗口、小型灌区渠首、井口的灌溉水利用系数确定,按照公式(1)计算。
m通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式中:
m通用——灌溉用水定额通用值,单位为m3/亩;
m净——灌溉用水定额通用值,单位为m3/亩;
η斗口——按大中型灌区现状斗口以下灌溉水利用系数、地表水小型灌区或井灌区现状灌溉水利用系数进行综合确定;如果没有大中型灌区斗口以下灌溉水利用系数,可参照地表水小型灌区现状灌溉水利用系数综合确定。
7.2 灌溉用水定额先进值计算方法
灌溉用水定额先进值由净灌溉用定额和GB/T 50363的定相关节水灌溉技术的灌溉水利用系数最低值计算确定。
渠道防渗输水灌溉用水定额按照公式(2)计算。
m渠道防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管道输水灌溉用水定额按照公式(3)算。
m管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喷灌用水定额按照公式(4)计算。
m喷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微灌用水定额按照公式(5)计算。
m喷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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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 录 A
(资料性)
湖北省灌溉分区
表A.1所示了湖北省灌溉分区。
表 A.1 表湖北省灌溉分区
图A.1所示了湖北省灌溉分区。
图A.1 湖北省灌溉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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