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扬州大学、中垦锦绣华农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游艾青、刘昌燕、顾铭洪、刘凯、徐得泽、程祝宽、郭英 昌华敏、徐华山、韩雪松、李莉、李阳、陈少愚、韩瑞娟、赵晓彬。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联系电话:027-87665821,邮箱:
hbsnab@126.com。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联系
电话:027-87389584,邮箱:Liucy0602@163.com。
春大豆-晚稻轮作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春大豆-晚稻轮作模式的产地环境要求、品种选择、茬口安排、春大豆栽培技术、晚稻栽培技术、档案管理和标准实施与评价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春大豆-晚稻生产区域及生态条件类似区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GB 4404.2 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豆类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2156 水稻主要病害防治技术规程
DB42/T 633.1 双季稻栽培技术规程 第 部分:早晚稻机械化直播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产地环境要求
宜选择地势平坦、肥力均匀、田间排灌条件良好且产地环境条件符合NY/T 391要求的田块。
5 品种选择
5.1 大豆品种
宜使用通过国家审定或湖北省审定,并适宜湖北不同生态区域种植的品质优、高产稳产、抗病抗倒的鲜食春大豆或普通春大豆品种。种子应符合GB 4404.2的规定。
5.2 水稻品种
宜使用通过国家审定或湖北省审定,并适宜湖北种植的品质优、生长后期耐寒性较强、生育期较短的晚稻品种。种子应符合GB 4404.1的规定。
DB42/T 2502—2026
6 茬口安排
大豆于3月下旬~4月上旬播种,鲜食春大豆于6月下旬~7月上旬收获,普通春大豆于7月上中旬收获。水稻于6月下旬~7月上旬播种,7月中下旬移栽,10月下旬~11月上旬收获。
7 春大豆栽培技术
7.1 整地施基肥
播种前翻耕,每667 m2施复合肥15 kg~30 kg,播种前进行旋耕,开沟作畦,沟宽20 cm~25 cm,沟深20 cm~30 cm。
7.2 播种期
3月下旬~4月上旬,当气温上升至12 ℃时,宜晴天播种。
7.3 播种
播前1 d~2 d晒种,播种量为6 kg~8 kg /667 m2 ,行距30 cm~40 cm,播种密度为1.6万~1.8万株/667 m2。
7.4 播后除草
播后苗前及时进行封闭除草,根据地块杂草种类选用适当的高效低毒低残留除草剂,使用要求应符合GB/T 8321(所有部分)的规定,大豆主要草害防治药剂及使用方法见附录A。
7.5 查苗补苗
出苗后及时查苗,对烂种缺苗及时催芽补种,保证苗全苗齐。
7.6 中耕管理
宜在大豆苗高5 cm~6 cm时进行第一次中耕,分枝前进行第二次中耕,在中耕同时,清除田间杂草,清沟理墒。
7.7 追肥
根据大豆生长情况进行追肥,初花期植株未封行的田块追施尿素4 kg/667 m2~5 kg/667 m2 ,花荚期喷施0.1 %~0.2 %硼酸、0.3 %磷酸二氢钾混合液25 kg/667 m2。
7.8 水分管理
幼苗期清沟排水,促进根系下扎,培育壮苗,花荚期宜避免干旱,田间积水较多时及时排涝,农田灌溉水质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
7.9 控旺防倒
对密度过大,生长过旺的地块,可在分枝期到初花期喷施植物生长调节剂,如15%多效唑可湿性粉剂每667 m240 g~60 g,兑水50 kg进行人工喷施,或兑水1 kg进行无人机喷施。
7.10 病虫害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的原则,使用要求应符合GB/T 8321(所有部分)的规定。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化诱控和生物防治,化学防治选用高效低风险农药,大豆主要病虫害防治药剂及使用方法见附录A。
7.11 适时收获
7.11.1 鲜食大豆收获
鲜食大豆宜在豆荚鼓粒达80%时开始采收,采收后及时冷库保鲜。
7.11.2 籽粒大豆收获
宜在植株、荚果变褐,叶片脱落,籽粒变硬有光泽,摇动有响声时实施人工收获;宜在大豆叶片完全脱落,种子含水量在15%~18%时机械收获。收获后及时晾晒,待籽粒含水量降到13%以下时入库贮存。
8 晚稻栽培技术
8.1 整地施基肥
春大豆采收后秸秆粉碎还田,及时翻耕,灌深水耕沤 2 d~3 d,然后进行耕耙整地,每 667 m2 施复合肥(N15P15K15)25 kg~30 kg。
8.2 育秧
水稻于6月下旬~7月上旬播种,育秧方法参照DB42/T 1135 执行。
8.3 移栽
秧龄宜15 d~20 d时移栽,采用机插秧。插秧行距25 cm,株距10 cm~14 cm。杂交稻每穴插秧2苗~3苗,常规稻3苗~5苗。
8.4 水分管理
水分管理方法按照DB42/T 633.1的规定执行。
8.5 追肥
在插秧后5 d~7 d追施分蘖肥,每667 m2追施尿素4 kg~6 kg,穗分化期追施穗肥,每667 m2追施尿素5 kg~7 kg。
8.6 病虫草害管理
水稻病害管理方法参照NY/T 2156执行,水稻虫害和稻田杂草管理方法应符合DB42/T 633.1的要求。
8.7 收获
稻谷成熟度达到90%以上时,抢晴机械收获。
9 档案管理
建立农业生产档案,详细记录播种前的土壤环境、田间管理的具体事项进程、病虫害防治情况、灾害性天气、排水灌水情况、大豆和晚稻长势及产量效益等情况并保存记录2年以上。
10 标准实施及评价
10.1 标准实施准备
结合当地春大豆、晚稻种植实际,认真做好标准实施准备,包括标准实施的方案准备、组织准备、知识准备、手段准备和物质条件准备等。
10.2 制定标准实施方案
明确标准实施的地区和农户,建立“标准制定单位+地方农业推广部门+农户 ”的技术推广组织链条,明确好各自的任务,配置好人员、建立沟通途径,管控标准实施关键环节和控制点,提出标准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10.3 标准宣贯和培训
组织召开标准宣贯培训会,在全省春大豆-晚稻生产相关区域推广落实。
10.4 标准实施
标准实施主要在湖北省春大豆-晚稻生产区域中开展。实施的重点是落实播种量、种子处理、播种规格和方法、大田管理等要求。
10.5 标准实施的检查
主要是检查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需要逐条检查标准实施内容的落实,并记录未实施内容的理由或原因。标准实施检查也要检查标准实施的支持手段和物质条件的落实情况。做好标准实施验证记录,畅通标准实施信息采集的方式方法和反馈渠道,定期整理并处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
10.6 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分析
在标准实施一定时间后,对照标准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分析,总结实施经验成效,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标准实施的评价主要是评价标准实施的效果,主要从技术进步、质量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规范秩序、效率提高、节约费用、节省时间、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有益性评价,同时还要评价实施带来的问题,以便为未来改进提供参考。
10.7 反馈
适时向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标准推广、修改、补充、完善或者废止等意见建议。
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相关示例见附录B。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大豆主要病虫草害防治药剂及使用方法
大豆主要病虫草害防治药剂及使用方法见表A.1。
表 A.1 大豆主要病虫草害防治药剂及使用方法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如表B.1所示。
表 B.1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填表说明:为及时掌握标准实施情况,了解地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标准复审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表格中对应方框打勾,有需要文字说明的反馈意见可在相应位置进行文字描述,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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