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629-2025 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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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T629—2025
替代SL 629—2014
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ngineering 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of water diversion line works
2025-08-20发布 2025- 11-2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等2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发布《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 规范》(SL/T 629—2025) 等2项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告。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替代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引调水线路工程地 质勘察规范 SL/T 629— 2025
SL 629—2014
2025.8.20
2025.11.20
2 水利水电工程数字 孪生设计导则 SL/T 847— 2025
2025.8.20
2025.11.20
水利部
2 0 2 5 年 8 月 2 0 日
前 言
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 SL/T 1—2024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程》的要求,对 SL 629—2014《引调水线 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进行修订。
本标准共7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基本技术原则;
——引调水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
建设实施等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任务、内容和方法等;
——引调水线路工程建筑物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划 分、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附件、隧洞围岩主要力学参数取 值、环境土腐蚀性评价、隧洞超前地质预报、隧洞和竖 井涌水量预测、隧洞有害气体和放射性评价、 TBM (全断面岩石掘进机)施工地质条件适宜性评价、黄土 隧洞工程地质评价、渠道工程地质分段评价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删除了规划阶段和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内容; ——对部分术语解释进行了修订;
——修订了隧洞和深埋隧洞的勘察内容和方法;
——修订了渠道、渡槽、管桥、倒虹吸及管、涵的勘察内容
和方法;
——修订了原附录“隧洞 TBM 施工适宜性判定”“隧洞施
工超前地质预报方法”“隧洞涌水量预测”;
——增加了附录“引调水线路工程建筑物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复杂程度划分”“环境土腐蚀性评价”。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
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 SL 629—2014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高玉生 段世委 高义军 张怀军
滕 杰 陈书文 毛深秋 胡相波 李松磊 池建军 黄志义 王吉亮 赵永川 王兆云 卢长伟 王志豪 张 一 李 军 李承中 陈 柳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司富安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于爱华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电话: 010-63204533;电子邮箱: bzh@mwr.gov.cn; 网址:http://
gjkj.mwr.gov.cn/jsjd1/bzcx/)。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 本 规 定 4
4 项 目 建 议 书 阶 段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6
4.1 一般规定 6
4.2 隧洞 6
4.3 渠道 9
4.4 渡槽、管桥 12
4.5 倒虹吸 14
4.6 管、涵 15
5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17
5.1 一般规定 17
5.2 隧洞 17
5.3 渠 道 26
5.4 渡槽、管桥 29
5.5 倒虹吸 31
5.6 管、涵 32
6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34
6.1 一 般规定 34
6.2 隧洞 34
6.3 渠道 39
6.4 渡槽、管桥 43
6.5 倒虹吸 45
6.6 管、涵 47
7 建 设 实 施 阶 段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49
7.1 一般规定 49
7.2 施工期工程地质勘察 49
7.3 施工地质 50
附录 A 引调水线路工程建筑物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
程度划分 51
附录 B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附件 53
附录 C 隧洞围岩主要力学参数取值 55
附录 D 环境土腐蚀性评价 57
附录 E 隧洞超前地质预报 60
附录F 隧洞和竖井涌水量预测 65
附录 G 隧洞有害气体和放射性评价 72
附录 H TBM (全断面岩石掘进机)施工地质条件适宜性
评价 76
附 录J 黄土隧洞工程地质评价 79
附录 K 渠道工程地质分段评价 82
标准用词说明 84
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 85
条文说明 87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明确勘察内容、 方法和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大型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
1.0.3 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应分阶段开展,工作深度应满 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和建设实施阶 段的需要。
1.0.4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GB11215 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一般规定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50487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 51044 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 51438 盾构隧道工程设计标准
SL 188 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
SL 251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SL 704 水闸与泵站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1.0.5 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工
2 术 语
下列术语及其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0.1 引调水线路工程 water diversion line works
引调水工程中由从取水点到受水点间的隧洞、渠道、渡槽、 管桥、水闸、泵站、倒虹吸及管、涵等输水建筑物组成的线路 工 程 。
2.0.2 渠道渗漏 channel seepage
渠水经透水岩土体渗漏到渠道深部和外侧的现象。
2.0.3 围岩变形 surrounding rock deformation 隧洞开挖后围岩向净空方向位移变形的现象。
2.0.4 涌水 water inrush
在施工过程中,地下水涌向洞内或基坑的现象。
2.0.5 突泥 mud inrush
在施工过程中,松散岩土体随地下水涌向洞内或基坑的现象。
2.0.6 岩爆 rock burst
在高地应力条件下,隧洞施工过程中围岩因开挖卸荷导致岩 体内应力重新分布,硬脆性岩体内部原储存的弹性应变势能突然 释放,使临空岩体爆裂后产生弹射、抛掷、脱落与松散的动力 现 象 。
2.0.7 深埋洞段 deep buried tunnel 埋深大于600 m 的洞段。
2.0.8 一般埋深洞段 generally buried deep tunnel 埋深不大于600 m 的洞段。
2.0.9 浅埋洞段 shallow buried tunnel 埋深小于3倍洞径的洞段。
2.0.10 深挖方渠道 deep excavation channel 开挖深度大于15 m 的渠道。
2
2.0.11 高填方渠道 high fill channel 填筑高度大于8 m 的渠道。
2.0.12 架空层 bridging layer
因细颗粒缺失而呈架空结构的砂砾石层或碎石、块石层。
2.0.13 采空区 goaf
地下矿层开采后形成的空间及其影响围岩失稳而产生位移、 开裂、破碎垮落,直到上覆岩层整体下沉、弯曲所引起的地表变 形和破坏的区域及范围。
2.0.14 隧洞超前地质预报 geological forward-prospecting in tun- nel
在分析已有地质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地质调查及物探和超前 钻探等专门探测手段,对隧洞开挖面前方不良地质体的位置、规 模、性状及可能的危害等进行探测、分析与判断。
3
3 基 本 规 定
3.0.1 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范围应包括引调水线路工程及 周边与其相关的地带,并满足方案选择、线路比选和工程设计的 需 要 。
3.0.2 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在开展现场工作前,应收集、 分析已有地质资料,进行现场查勘,了解工作条件,结合设计方 案和勘察任务,做好前期策划工作。
3.0.3 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应根据勘察任务和内容,以及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综合运用各种勘察手段及新技术、新方 法,合理布置勘察工作。对于陡倾岩层、断层及不具备地面钴探 作业条件的洞段,宜布置定向钻探;对于不具备地面物探条件的 洞段,可采用航空物探。引调水线路工程建筑物场地工程地质条 件复杂程度划分宜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3.0.4 大型引调水工程中的4级、5级建筑物及工程地质条件 简单的3级建筑物勘察工作可简化。
3.0.5 引调水线路工程中的区域地质勘察应符合 GB 50487 的 相关规定,水闸、泵站勘察应符合 SL 704的相关规定。
3.0.6 对深埋隧洞应通过搜集、分析研究既有区域地质资料, 在地质测绘和水文地质调查基础上,以综合物探为主,并采用钻 探验证及孔内测试、试验等综合方法开展工作,还可结合地质条 件和施工方案开挖勘探试验洞开展相关研究。对埋深大于1000 m 的深埋洞段宜进行专项勘探,勘探布置及工作量应根据地质 测绘、物探测试成果及现场工作条件确定。
3.0.7 对强烈岩爆、围岩大变形及涌水、突泥等重大工程地质 问题,应进行专题研究。专题研究应编制工作大纲,研究成果可 用于对相关工程地质问题的评价。
3.0.8 盾构法施工隧洞勘察宜符合 GB/T 51438的相关规定,
4
非城镇区地层结构稳定洞段可加大勘探点间距。
3.0.9 对深埋洞段、可能存在重大地质风险的一般埋深洞段及 受客观条件制约勘察工作困难的洞段应进行隧洞超前地质预报, 并纳入施工工序,其费用纳人工程概算。
3.0.10 引调水线路工程穿越采空区时,应分析采空区对主要建 筑物的影响,勘察工作应符合 GB 51044 的相关规定。必要时宜 开展专题研究。
3.0.11 利用河道、湖塘、已有渠道引水时,应评价岸坡稳定、 渗漏、浸没等工程地质问题。河道、湖塘堤防需整治时,应提出 整治建议及有关工程地质参数,勘察工作宜符合 SL 188 的相关 规 定 。
3.0.12 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符合 SL 251的相关规定。料场选 择应避开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国家公益林等 区 域 。
3.0.13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满足相应阶段勘察任务的要求,报 告附件应符合附录B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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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建议书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4.1 一 般 规 定
4.1.1 项目建议书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对引调水线路进行地质 论证,提出线路比选地质意见,对推荐线路及主要建筑物进行工 程地质初步评价,勘察成果不应遗漏制约工程建设的关键工程地 质问题。
4.1.2 项目建议书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分析引调水线路工程的区域构造背景,初步评价区域构 造稳定性,提出地震动参数。结合区域地质演化背景,分析工程 所在区域的主要不良地质条件及其成生机制。
2 初步查明各比选线路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 初步评价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提出线路比选地质意见。
3 对天然建筑材料进行普查。
4.2 隧 洞
4.2.1 洞线工程地质比选应根据洞线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 件及项目建议书设计的要求进行,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洞线宜与岩层层面及主要构造线垂直或大角度相交,与 最大水平地应力方向平行或小角度相交。
2 隧洞进出口洞段方向宜垂直地形等高线,岩层产状与构 造组合应有利边坡稳定。
3 长隧洞应考虑施工支洞的成洞条件。
4 洞线选择宜绕避下列地段或部位:
1)软弱、膨胀、易溶岩土层和岩溶发育区、采空区及煤 炭和金属矿产分布区等地段;
2)活动断裂以及区域性断裂、断裂交汇带、褶皱轴部等 构造部位;
6
3) 强富水带和可能产生涌水的汇水构造;
4) 高地应力区及富含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的地段;
5) 黄土隧洞宜绕避有地下水活动、陷穴密集、冲沟发育 和中等以上湿陷性黄土分布地段。
5 隧洞进出口宜避开滑坡、泥石流、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 和潜在不稳定岩体分布地段。
4.2.2 隧洞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调查隧洞沿线气象、水文情况。
2 了解隧洞区的地应力状况,初步分析其对隧洞围岩稳定 的可能影响。
3 初步查明下列内容:
1)隧洞沿线地貌类型、分布特征;
2) 隧洞沿线的地层岩性、成因类型、分布情况;
3) 隧洞沿线地层产状,褶皱、断裂等地质构造的性质、 产状、分布、规模;
4)隧洞沿线地下水的类型、分布特征、化学性质和含水 层、隔水层的分布及岩土体的渗透性;
5)环境水的腐蚀性。腐蚀性评价应符合 GB 50487 的 相 关规定;
6)隧洞沿线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 成因、规模;
7)隧洞进出口、浅埋洞段岩体风化、卸荷特征,初步进 行岩体风化带、卸荷带划分,岩体风化带、卸荷带划 分应符合GB50487 的相关规定;
8)可溶岩区岩溶发育情况;
9)主要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
4 基本查明隧洞进出口边坡的稳定条件。
5 调查隧洞沿线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的存在情况。
6 进行隧洞围岩初步分类,提出围岩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 值。隧洞围岩分类应符合GB 50487 的相关规定,隧洞围岩主要
7
力学参数取值宜符合附录C 的规定。
7 分析各比选洞线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可能存在的主要工程 地质问题,提出比选意见。
8 对推荐洞线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
4.2.3 隧洞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收集下列资料:
1) 隧洞沿线气象、水文资料;
2) 隧洞及邻近场区的地应力实测资料;
3) 隧洞沿线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的有关资料。
2 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绘范围应包括隧洞及周边相关地带,洞线每侧宽度 不宜小于5 km,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可扩大;
2)测绘比例尺宜选用1:50000~1:10000,隧洞进出 口、施工支洞进口可选用1:5000;
3)宜采用地质遥感测绘与实地测绘相结合的方法。
3 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洞段宜布置物探剖面;
2)应利用钻孔进行孔内探测;
3)物探方法应根据探测目的、地形地貌条件、岩土体结 构特征、地球物理特性选择。
4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布置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的基础上进行,勘 探剖面宜沿洞线方向布置,钻孔轨迹不宜进入隧洞设 计开挖范围内;
2)隧洞轴线应布置勘探剖面,钻孔宜布置在浅埋洞段、 过沟段及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
3)对深埋洞段宜选择代表性地质单元布置钻孔;
4)钻孔深度宜进人设计洞底高程以下不小于20 m。
5 水文地质试验及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从洞顶以上5倍洞径处起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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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底应进行连续压水试验,其他孔段根据需要进行压 水试验;软岩及覆盖层钻孔可进行注水或抽水试验;
2)钻探过程中遇到有地下水时,应观测初见水位和稳定 水位,承压含水层水头高于孔口时还应量测涌水量;
3)应利用钻孔或天然露头采取地下水水样进行水质简 分 析 ;
4) 宜利用钻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
6 岩土试验及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要岩层应进行岩矿鉴定;
2)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各工程地质单 元主要岩土层的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
3)宜利用钻孔进行地应力测试。
4.3 渠 道
4.3.1 渠线比选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及项目建议书设计的要求 进行,并宜绕避下列地段或部位:
1 沟谷密集地段。
2 特殊性土大面积分布地段。
3 区域性断裂、活动断层及构造交汇带。
4 高地下水位、高承压水及强富水分布地段。
5 高陡边坡及崩塌、滑坡以及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和潜 在不稳定岩土体分布地段。
6 采空区、矿产分布区。
4.3.2 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调查、了解渠道沿线大气降水、气温变化等气象和水文 情 况 。
2 初步查明下列内容:
1)渠道沿线地形地貌的类型、分布特征;
2) 渠道沿线的地层岩性、成因类型、产状、分布情况; 对第四系地层,还应初步查明沉积物、堆积物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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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组成及特殊性土的分布和季节性冻土的冻胀性、 标准冻结深度;对可溶岩区,还应初步查明岩溶发育 情况 ;
3)渠道沿线断裂、褶皱等地质构造的性质、产状、分布 及规模 ;
4)渠道沿线地下水的类型、分布、化学性质和含水层、 隔水层的性质、分布及岩土体的渗透性;
5)渠道沿线岩体风化、卸荷特征,进行风化带、卸荷带 划分 ;
6)渠道沿线滑坡、泥石流及移动沙丘等不良地质现象的 分布、成因、规模;
7)渠道沿线古河道、采空区的分布情况;
8)主要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
3 初步评价环境水和土的腐蚀性。环境水的腐蚀性评价应 符合 GB 50487的相关规定,环境土腐蚀性评价应符合附录 D 的 规定 。
4 初步分析工程地质条件对渠线布置和渠道地基稳定、边 坡稳定、渠道渗漏的影响以及渠道可能产生的土壤盐渍化、沼泽 化等环境地质问题。渠道渗漏、渗透稳定及土壤盐渍化分析宜按 GB 50487 的相关规定执行。
5 综合分析各比选渠线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可能存在的主要 工程地质问题,结合渠道的布置形式提出比选意见。
6 对推荐渠线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渠线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
2) 分析、预测渠道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提出岩土体的主要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4.3.3 渠道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绘范围应包括渠道及周边相关地带,渠道两侧宽度 各不宜小于1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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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5000;
3)宜采用地质遥感测绘与实地测绘相结合的方法。
2 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岩体风化程度、地 下水位、古河道、隐伏断层、岩溶洞穴及采空区等;
2)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宜沿渠道中心线布置物探剖面, 必要时宜布置辅助剖面;
3)物探方法应根据探测目的和渠线岩土体的结构特征、 物理特性选择;
4)可利用钻孔进行物探测试。
3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布置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的基础上进行;
2)渠道中心线应布置勘探纵剖面,勘探点间距宜为1 km~
2 km, 傍山渠道及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可加密;
3)应垂直渠道中心线布置勘探横剖面,剖面间距宜为纵 剖面勘探点间距的2倍~3倍,剖面长度应大于渠道 开口线外2倍~3倍设计边坡高度的范围,每个横剖 面上不少于3个勘探点;傍山渠道及工程地质条件复 杂地段宜优先布置勘探横剖面,剖面长度应满足工程 地质评价要求;
4)勘探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或填方渠道地面以下不小 于10 m, 深挖方、高填方及特殊性土和不良岩土分布 地段宜加深。
4 水文地质试验及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利用勘探点进行原位渗透性试验;
2)钻探过程中遇到有地下水时,应观测初见水位和稳定 水位。承压含水层水头高于孔口时还应量测涌水量;
3)应利用勘探点按水文地质单元采取地下水样进行水质 简分析,试验组数不宜少于3组;
4)宜利用钻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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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岩土试验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土物理力学性质以室内试验为主,主要岩土层试验 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6组;
2)必要时进行原位测试,原位测试方法根据岩土类别和 勘察需要选择。
4.4 渡 槽 、 管 桥
4.4.1 渡槽、管桥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初步查明下列内容:
1)跨越地段沟谷的地形地貌特征;
2)跨越地段的地层岩性、产状及分布;对第四系地层, 还应包括沉积物、堆积物的成因、厚度、物质组成及 架空层等不良结构体的分布;可溶岩区还应包括岩溶 发育情况;
3)跨越地段断层、裂隙密集带等地质构造的性质、产状、 规模、分布;
4)环境水的类型、分布及化学性质;
5)跨越地段岩体风化、卸荷特征,初步进行风化带、卸 荷带划分;
6)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规模、 分布情况;
7)主要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
8)环境水和土的腐蚀性。
2 分析边坡的稳定条件,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及其可能的 变形破坏类型进行分析。
3 综合分析各比选渡槽、管桥场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可能 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结合渡槽、管桥的布置形式提出比选 意见。
4 对推荐场址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评价场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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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
2)提出岩土体的主要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4.4.2 渡槽、管桥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绘范围宜包括渡槽、管桥跨越地段及与其相关的周 边地带;
2) 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边坡及工程地 质条件复杂地段可扩大。
2 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宜布置物探剖面;
2)物探方法应根据探测目的和跨越地段岩土体的结构特 征、物理特性选择。
3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布置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的基础上进行;
2)渡槽、管桥轴线应布置勘探剖面,勘探点间距宜为
100 m~200 m, 勘探剖面不应少于3个勘探点,勘探 深度进人持力层不应少于10 m;
3)采用非桩基或墩基跨越方式时,应根据具体要求布置 勘探工作。
4 水文地质试验及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利用勘探点进行原位渗透性试验;
2)钻探过程中遇到有地下水时,应观测初见水位和稳定 水位,承压含水层水头高于孔口时还应量测涌水量;
3)应利用勘探点、民井或天然露头按水文地质单元采取 地下和地表水样进行水质简分析,每类试验组数不宜 少于3组。
5 岩土试验和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土物理力学性质以室内试验为主,地基主要岩土层 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土层应分层取原状 土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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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持力层为第四纪沉积物时,宜根据土层类别选择 合适的方法进行原位测试,每一主要土层试验累计有 效组数不宜少于6组(段、点)。
4.5 倒 虹 吸
4.5.1 倒虹吸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调查、了解穿越地段河(沟)谷的水文情况和最大冻结 深度等 。
2 初步查明下列内容:
1)穿越地段的地形地貌特征;
2) 穿越地段沉积物、堆积物的成因类型、岩性、厚度、 物质组成及基岩的岩性、埋深、分布;可溶岩区还应 初步查明岩溶发育情况;
3)倒虹吸沿线断裂、褶皱等地质构造的性质、产状、分 布 、 规模 ;
4)穿越地段地下水的类型、分布及化学性质;
5)主要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
3 初步评价环境水和土的腐蚀性。
4 提出倒虹吸穿越方式、埋置深度的初步建议。
5 综合分析各比选倒虹吸场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可能存在 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结合倒虹吸的布置形式提出比选意见。
6 对推荐场址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评价场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 问 题 ;
2) 提出岩土体的主要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4.5.2 倒虹吸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收集场址区的气象、水文资料。
2 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绘范围宜包括倒虹吸场址及与其相关的周边地带;
2)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边坡及工程地
14
质条件复杂地段可适当扩大。
3 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宜沿轴线布置物探剖面,斜坡 段及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宜垂直轴线剖面布置辅助 剖 面 ;
2)物探方法应根据探测目的和穿越地段岩土体的结构特 征、物理特性选择。
4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布置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的基础上进行;
2)沿倒虹吸轴线应布置勘探剖面,斜坡段、河流、沟谷 段、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应布置勘探点,勘探剖面 不应少于3个勘探点;
3)勘探深度进人设计管底不应少于10 m。
5 水文地质试验及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利用勘探点进行原位渗透性试验;
2)钻探过程中遇有地下水时,应观测初见水位和稳定水 位,承压含水层水头高于孔口时还应量测涌水量;
3)利用勘探点按水文地质单元取地下水样进行水质简分 析,试验组数不宜少于3组。
6 岩土试验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土物理力学性质以室内试验为主,各主要岩土层试 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
2)必要时进行原位测试,原位测试方法根据土体类别和 勘察需要选择。
4.6 管 、 涵
4.6.1 管、涵线路比选除应符合4.3.1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宜 绕避河道弯曲、经常改道及河床冲淤频繁的河段。
4.6.2 管、涵勘察除应符合4.3.2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包括 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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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出管、涵穿越方式、埋置深度的地质建议。
2 分析各比选线路的工程地质条件、环境地质条件及可能 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结合管、涵的布置形式提出比选 意 见 。
3 对推荐管、涵线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应包括下列 内 容 :
1) 初步评价线路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
2)提出主要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4.6.3 管、涵勘察方法除应符合4.3.3条的相关规定外,勘探 深度还应进人持力层以下不小于10 m。
16
5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5.1 一 般 规 定
5.1.1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勘察 的基础上进行,并提出线路比选地质意见,对选定线路及主要建 筑物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勘察成果不应遗漏重大工程地质问题, 满足方案比选及建筑物设计要求。
5.1.2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研究线路区域地质构造背景及断层活动性、地震活动性, 评价区域构造稳定性,确定地震动参数。
2 初步查明深埋洞段工程地质条件,基本查明各比选线路 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 题,提出线路比选地质意见。
3 进行天然建筑材料初查。
5.1.3 应根据隧洞掘进方法、地质风险等级和预报方法适用性 进行超前地质预报设计,隧洞超前地质预报应符合附录 E 的 相 关规定。
5.2 隧 洞
I 一 般 埋 深 洞 段
5.2.1 一般埋深洞段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基本查明下列内容:
1)隧洞沿线地貌类型、分布特征;
2) 隧洞沿线地层岩性及其分布特征;对基岩地层应包括 软弱、膨胀、易溶、蚀变等岩层的分布及其工程地质 性状;对松散地层应包括成因类型、分布厚度、物质 组成及其工程地质性状;
17
3)浅埋洞段上覆岩土层的厚度、成因类型、物质组成;
4)隧洞沿线地层产状,主要褶皱、断层和破碎带的产状、 性状、分布特征;
5)隧洞沿线地下水的类型、分布特征、化学性质、补径 排条件和含水层、汇水构造、强透水带的分布、规模、 富水程度等;
6)隧洞沿线岩土体的渗透性;
7)隧洞沿线环境水和土的腐蚀性;
8)隧洞进出口、施工支洞进口、浅埋洞段及过沟段的滑 坡、泥石流、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及潜在不稳定体的 分布规模、类型性质、物质组成、结构特征和天然稳 定状态;对傍山浅埋洞段、过沟段,应基本查明山体 边坡的稳定性和山前冲洪积扇的形态特征、物质组成。 隧洞穿越采空区时应进行专题研究;
9) 隧洞进出口、浅埋洞段岩体风化、卸荷特征,进行岩 体风化带、卸荷带划分;
10) 隧洞围岩各类主要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
11) 隧洞地段地应力的状态和条件;隧洞场区地应力状态 和条件应根据地应力分布和受控情况及测试成果进行 分析,基本确定最大主应力方向和量级;岩体地应力 分级宜符合表5.2.1-1的规定。
表5.2.1-1 岩体地应力分级
应力分级 极高地应力 高地应力 中等地应力 低地应力 最大主应力量级 om/MPa
om≥40
20≤0m<40
10≤cm<20
am<10 岩石强度应力比 R₆/o
<2
2~4
4~7
>7 注1:R₆为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MPa),am为最大主应力(MPa)。
注2:隧洞场区地应力分级按“一项符合,就高划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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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可溶岩区应基本查明下列内容:
1)岩溶地貌形态特征;
2)可溶岩的类别、矿化成分、分布规律及层组类型;
3)岩溶现象、发育程度及岩溶洞穴的规模、连通性、充 填情况;
4)岩溶地下水的类型、分布条件及水动力条件、水文地 质结构特征。
3 黄土区应基本查明下列内容:
1)黄土潜蚀地貌的类型、规模及分布特征;
2)黄土的形成时代及湿陷性;
3) 黄土裂隙的成因及发育特征;
4)地下水的类型、分布情况。
4 进行隧洞围岩初步分类,提出围岩的物理力学参数建 议值。
5 分析隧洞沿线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条件,估算隧洞外水 压力。隧洞外水压力可根据上覆岩体的渗透性及地下水的分布状 态,采用地下水位折减的方法进行估算,折减系数取值应符合 GB 50487 的相关规定。
6 分析隧洞沿线水文地质条件,评价隧洞施工发生涌水、 突泥的可能性,预测涌水量,评价隧洞施工涌水、突泥对周边环 境和生态的影响,提出预防和处理措施初步建议。隧洞和竖井涌 水量预测应符合附录F 的规定。
7 根据岩石强度及地应力评价隧洞围岩大变形问题,预测 可能发生围岩大变形的等级和分布。
8 评价隧洞围岩岩爆问题,预测可能发生岩爆的等级及分 布。岩爆判别应符合GB 50487的相关规定。
9 对隧洞沿线有害气体和放射性问题应进行评价。根据隧 洞地段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的赋存条件,初步分析其存在的可 能性;初步分析存在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时应进行专题研究。 隧洞有害气体和放射性评价应符合附录G 的规定。
19
10 分析隧洞地段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隧洞进出口边坡和围 岩稳定性,预测其可能变形破坏的形式,提出改善处理措施初步 建议 。
11 隧洞进出口边坡稳定性评价应根据隧洞区的水文气象条 件和边坡的结构特征、岩土体性质及其可能的破坏类型进行分 析,并应符合GB 50487的相关规定。
12 围岩稳定性评价应根据围岩的岩性和结构特征、地应力 条件及地下水活动性,结合围岩地质分类进行。
13 对采用 TBM 或盾构施工的隧洞,应初步评价隧洞地质 条件对 TBM 或盾构施工的适宜性。 TBM 施工地质条件适宜性 评价应符合附录 H 的规定。
14 可溶岩区隧洞还应进行岩溶工程地质评价。岩溶发育程 度分级、岩溶水文地质结构分类和岩溶水动力剖面分带宜分别符 合表5.2. 1-2、表5.2. 1-3和表5.2. 1-4的规定。
表5 .2 . 1-2 岩溶发育程度分级
程度分级
特 征 参 考 指 标 地表岩溶 发育密度 /(个/km) 钻孔
岩溶率
/% 钻孔
遇洞率
/% 面溶
蚀率
/%
强 纯灰岩连续分布,地表有较 多的洼地、漏斗、落水洞、地 下溶洞发育,有岩溶大泉或大 规模的暗河,以管道水为主, 深部岩溶发育
>5
>10
>60
>15
中 中薄层灰岩与不纯碳酸盐岩 呈互层、夹层,地表有洼地、 漏斗,落水洞发育,有地下洞 穴通道,岩溶泉及暗河不发育, 深部岩溶不发育
1~5
3~10
30~60
5~15
弱 不纯碳酸盐岩与碎屑岩互层 或夹层,地表岩溶形态不发育,
无岩溶泉及暗河,以裂隙水 为主
<1
<3
<30
<5
20
表5.2. 1-3 岩溶水文地质结构分类
类 型 基 本 特 征
均一含水层 岩溶强烈发育,易发育深岩溶;饱水带多形成统一含水层,并 可能有岩溶管道
双层含水层 上部岩溶发育,隔水层以下,岩溶受到限制;形成双层含水层, 下部可能形成承压水
多层含水层 受多层隔水层限制,深部岩溶不发育;可形成多层岩溶含水层, 有承压水或半承压水
混合含水层 常沿断层带附近发育深岩溶;各岩溶含水层之间,地下水联系 较复杂
表5.2. 1-4 岩溶水动力剖面分带
分 带 基 本 特 征
垂直渗流带 位于地面以下、丰水期潜水面以上,岩溶水以垂直运动为主, 岩溶多沿垂直方向发育,一般无水,厚度几十米至几百米
水平径流带 位于垂直渗流带以下,下限以枯水期潜水面或排泄谷底或暗河 河床为界,包括岩溶水位季节变化范围,上层岩溶水作垂直或水 平运动、下层岩溶水以水平运动为主,岩溶多沿水平方向发育, 厚度几米至几十米
深部缓流带 位于水平径流带以下,岩溶水运动滞缓、局部具承压性,岩溶 多沿水平方向发育、深部岩溶不发育 15 黄土区还应进行黄土隧洞工程地质评价。黄土隧洞工程 地质评价应符合附录J 的规定。
5.2.2 一般埋深洞段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绘范围应包括隧洞及与其相关的地带,洞线每侧宽 度不宜小于1 km,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可扩大;
2) 测绘比例尺宜选用1:10000;隧洞进出口、施工支洞 进口比例尺宜选用1:2000~1:1000;
3) 可溶岩区宜对岩溶洞穴进行追踪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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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宜采用实地测绘与地质遥感测绘相结合的方法。
2 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沿隧洞轴线全线布置物探剖面;必要时,宜布置辅 助剖面,剖面间距应根据探测目的和地形、地质条件 确定;
2)可能富水地段宜布置测网,进行面积性探测,测网密 度宜与测绘比例尺相适应;
3)应利用探硐、钻孔进行物探测试。
3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布置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的基础上进行,勘 探剖面宜沿洞线方向布置,钻孔轨迹不宜进人隧洞设 计开挖范围内;
2)勘探剖面钻孔平均间距不宜大于3 km; 每一代表性地 质单元均应布置钻孔,且在浅埋洞段、过沟段、物探 测试主要异常段及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宜布置钻孔; 必要时,宜布置探硐或定向钻孔;
3)钻孔应进人设计洞底高程以下不小于20 m, 需要时可 适当加深。
4 水文地质试验及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洞顶以上5倍洞径处起始至孔底段应进行连续压水 试验,其他孔段根据需要进行压水试验;
2)地下水丰富孔段宜进行抽水试验,获取含水层的水文 地质参数;
3)钻探过程中遇有地下水时,应观测初见水位和稳定水 位;承压含水层水头高于孔口时还应量测涌水量;
4)采取地下水样进行水质简分析试验,试验组数不应少 于 4 组 ;
5)宜利用钻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观测时间不应少于 一个水文年;可溶岩区宜专门设置观测点或线、网进 行观测。
22
5 岩土试验及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洞围岩主要岩土层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累计有效 组数不应少于6组;
2)进行 TBM 施工相关的岩石石英含量、磨蚀性等试验;
3)在高地应力区、地壳活动强烈区等地段应进行地应力 测 试 。
Ⅱ 埋深不大于1000 m 的深埋洞段
5.2.3 埋深不大于1000 m 的深埋洞段勘察应重点围绕围岩大 变形、涌水、突泥、岩爆等关键工程地质问题进行,应包括下列 内 容 :
1 初步查明下列内容:
1)隧洞主要地貌的类型、分布特征;
2) 隧洞沿线主要软硬岩界线及地层岩性;
3)区域性断裂的分布及性状;
4) 隧洞区富水构造与岩组;
5)隧洞沿线岩体的渗透性;
6)可溶岩区岩溶发育情况及对隧洞的影响;
7)隧洞围岩各类主要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8)地应力特征;
9)地温分布特征。
2 进行隧洞围岩初步分类,提出隧洞围岩的物理力学参数 建议值 。
3 根据可能产生涌水、突泥的地质条件,提出外水压力折 减系数建议,预测涌水量,提出预防和处理措施初步建议;
4 根据可能产生围岩大变形的岩组及断裂破碎带的分布及 特征,初步评价围岩大变形问题,预测可能发生围岩大变形的等 级和分布 。
5 初步评价隧洞围岩岩爆问题,预测可能发生岩爆的等级 及分布 。
23
6 对隧洞沿线有害气体和放射性问题应进行评价。根据隧 洞地段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的赋存条件,初步分析其存在的可 能性;初步分析存在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时应进行专题研究。
7 对采用TBM 施工的隧洞,应初步评价隧洞地质条件对 TBM 施工的适宜性。
5.2.4 埋深不大于1000 m 的深埋洞段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 规 定 :
1 收集本区已有航片、卫片、各种比例尺的地质图及相关 资料,进行分析、解译。
2 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绘范围应包括隧洞及与其相关的地带,洞线每侧宽 度宜为3 km~5 km,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可扩大;
2) 测绘比例尺宜选用1:10000;施工支洞进口比例尺宜 选用1:2000~1:1000;
3)宜采用实地测绘与地质遥感测绘相结合的方法。
3 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沿隧洞轴线全线布置物探剖面;物探方法以地面物 探为主,不具备条件的洞段宜采用航空物探;对于物 探测试异常洞段可增加物探剖面;
2)应主要探测隧洞地段断裂构造、溶洞、主要含水层带 等的空间分布及软硬岩分界面;
3)应利用探硐、钻孔进行物探测试。
4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布置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的基础上进行,勘 探剖面宜沿洞线方向布置,钻孔轨迹不宜进人隧洞设 计开挖范围内;
2)勘探剖面钻孔平均间距不宜大于5 km 。 主要地质单 元、重要地质界线、区域性断裂、主要富水构造及岩 组、物探测试主要异常带等部位宜有钴孔控制;必要 时,布置探硐和定向钻孔;
24
3)钻孔宜进入设计洞底高程以下不小于20 m。
5 水文地质试验及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洞顶以上5倍洞径处起始至孔底段应进行连续压水 试验,其他孔段根据需要进行压水试验;
2)钻探过程中遇有地下水时,应观测初见水位和稳定水 位;承压含水层水头高于孔口时还应量测涌水量;
3)采取地下水样进行水质简分析试验;
4)宜利用钻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观测时间不应少于 一个水文年;可溶岩区宜专门设置观测点或线、网进 行观测。
6 岩土试验及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洞围岩主要岩土层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累计有效 组数不应少于6组;
2) 进行TBM 施工相关的岩石石英含量、磨蚀性等试验;
3)应选择代表性钻孔进行地应力测试。
Ⅲ 埋深大于1000 m 的深埋洞段
5.2.5 埋深大于1000 m 的深埋洞段勘察内容应符合5.2.3条的 相关规定。
5.2.6 埋深大于1000 m 的深埋洞段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资料收集、工程地质测绘、物探、水文地质试验及观测、 岩土试验及测试应符合5.2.4条的相关规定。
2 专项勘探布置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的基础上进行, 勘探布置、深度及工作量应进行专门研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应布置于研究隧洞穿越地段地应力、地下水渗流 及地温等围岩赋存环境及隧洞施工可能致灾的地质条 件等部位;
2) 针对围岩赋存环境,应在主要地质单元布置钻孔,并 利用钻孔进行地应力及物探测试,代表性钻孔深度宜 进人设计洞底高程以下不小于20 m, 必要时,可布置
25
长探硐及硐内钻孔;
3)针对区域性断裂及物探测试主要异常带等宜布置定向 钻孔进行验证。
3 应根据专项勘探合同编制专项勘探工作大纲,专项勘探 工作大纲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勘察目的和任务;
2)地质概况及环境条件;
3)工程地质测绘及物探成果分析;
4)勘探方法及布置;
5)勘探及孔内测试技术要求;
6)交通、用水及用电等辅助工作内容;
7)计划工作量及费用;
8)资源配置与进度计划;
9)风险分析;
10) 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
11) 提交成果内容及要求;
12) 勘探布置示意图;
13) 钻孔作业计划。
5.3 渠 道
5.3.1 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基本查明下列内容:
1)渠道沿线平原、山地及次级地貌的类型、分布特征;
2)渠道沿线地层岩性、产状、分布特征、岩土体的结构 特征;对基岩地层,还应基本查明软弱、膨胀、易溶 和岩溶化岩层等的分布及其工程地质性质;对第四系 地层,还应基本查明沉积物、堆积物的成因类型、厚 度、物质组成、结构特征及架空层、湿陷性土、膨胀 土、季节性冻土、分散性土等不良结构体和特殊性土 的分布及其工程地质性质;特殊性土的勘察应符合
26
GB 50487 的相关规定;
3)渠道沿线断层、破碎带、裂隙密集带等断裂构造的分 布及其渗透性;
4)渠道沿线地下水的类型、性质、分布、补径排关系和 含水层、隔水层的分布;
5)渠道沿线岩土体的渗透性,进行渗透性分级;
6)滑坡、泥石流、移动沙丘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规模、 类型性质、物质组成、结构特征及稳定状态;对傍山 渠道,尚应基本查明山体边坡的稳定性及山前冲洪积 扇的物质组成、分布形态;
7)渠道沿线古河道、古冲沟的分布、埋藏条件、物质组 成等;基本查明采空区的分布和规模;
8)岩溶区、黄土区有关5.2.1条规定的内容;
9)深挖方和高填方渠段岩土的结构特征及工程地质性质;
10) 各类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提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 参数建议值;
11) 环境水和土的腐蚀性,进行腐蚀性评价。
2 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分段,评价渠道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渠道边坡稳定、渠基稳定、渠道渗漏和渗透稳定以及浸没、土壤 盐渍化等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问题。渠道工程地质分段评价应符 合附录K 的规定。渠道边坡稳定分析、渗透稳定分析、岩土体 渗透性分级、浸没评价、地基液化判别及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取值 应符合 GB 50487 的相关规定。
5.3.2 渠道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绘范围应包括渠道及与其相关的地带,渠道两侧宽 度各不宜小于500 m,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可适当 扩 大 ;
2) 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
2 物探宜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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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岩体风化程度、地 下水位、古河道、隐伏断层、岩溶洞穴、采空区等;
2)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宜沿渠道中心线布置物探剖面, 且垂直渠道中心线宜布置辅助物探剖面;
3)可利用钻孔进行物探测试。
3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工作布置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的基础上进行;
2)应沿渠道中心线布置勘探纵剖面,勘探点间距宜为 500m~1000 m, 各工程地质单元应布置勘探点;钻 孔深度宜进人设计渠道底板或填方渠道地面以下不小 于 5 m, 深挖方、高填方及特殊土和不良岩土等地段 宜适当加深;
3)各工程地质单元应垂直渠道中心线布置勘探横剖面, 剖面间距宜为纵剖面勘探点间距的2倍~3倍,每条 横剖面上勘探点不应少于3个,勘探深度视需要确定。
4 水文地质试验及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利用勘探点进行原位渗透性试验;高地下水位或强 富水渠段宜进行抽水试验,强含水层段抽水试验不宜 少于3段;可能存在浸没地带宜进行注水试验;
2)钻探过程中遇有地下水时,应观测初见水位和稳定水 位,承压含水层水头高于孔口时还应量测涌水量;
3)宜利用钻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
4)按水文地质单元取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试验组数 不宜少于3组。
5 岩土试验及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土物理力学性质以室内试验为主,每一工程地质单 元主要岩土层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6组;
2)特殊性土可根据其工程地质特性,进行专门试验;
3)冻土应取原状样进行室内物理、化学、力学、热学性 质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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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视需要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原位测试。
5.4 渡 槽 、 管 桥
5.4.1 渡槽、管桥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基本查明下列内容:
1)跨越地段河流、沟谷的形态特征;
2)跨越地段的地层岩性、产状、分布;对第四系地层, 尚应基本查明沉积物、堆积物的分布厚度、物质组成、 结构特征及架空层等不良结构体的分布;
3)桩基或墩基持力层的地层岩性、埋藏深度、厚度及其 工程地质性质;
4)跨越地段断层、裂隙密集带等地质构造的性质、产状、 规模、分布;
5)跨越地段地下水的分布、类型及岩土体的渗透性;
6)跨越地段岩体风化、卸荷特征,进行风化带、卸荷带 划分;对可溶岩区,尚应基本查明溶隙、溶洞等的分 布、规模及充填情况;
7)跨越地段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 规模、分布情况;
8)桩基或墩基持力层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提出岩土 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9)环境水和土的腐蚀性,进行腐蚀性评价。
2 桩基或墩基为第四系地层,应对可能液化土层进行液化 判别。
3 评价边坡及桩基或墩基稳定性,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边坡稳定性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及其可能的变形破坏 类型进行分析、评价;
2)桩基或墩基稳定性应根据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质、可 能产生变形破坏的边界条件及跨越河谷的水文特性等 综合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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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渡槽、管桥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绘范围应包括渡槽、管桥及周边地带;
2) 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
2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宜布置物探剖面。
3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渡槽、管桥轴线应布置勘探纵剖面,勘探点间距为
50 m~100 m, 且不应少于3个勘探点,钻孔深度应 进入桩基或墩基以下不小于10 m, 岩溶发育区应 加 深 ;
2)各工程地质单元应垂直轴线布置勘探横剖面,剖面间 距宜为纵剖面勘探点间距的2倍~3倍,每条横剖面 上勘探点不应少于3个,勘探点位置、深度根据勘探 目的,结合地形地质条件确定;
3)边坡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布置勘探点,勘探深度应满 足边坡稳定评价的要求;
4)采用非桩基或墩基跨越方式时,应根据跨越方式及其 工程地质要求布置勘探工作。
4 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能存在基坑涌水的桩基或墩基位应进行原位渗透性 试 验 ;
2)钻探过程中遇有地下水时,应观测初见水位和稳定水 位,承压含水层水头高于孔口时还应量测涌水量;
3)按水文地质单元取地表水和地下水样进行水质简分析, 试验组数不应少于3组。
5 岩土试验及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基或墩基主要岩土层均应取原状样进行室内物理力 学性质试验,累计有效试验组数不应少于6组;
2)桩基或墩基土层应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原位测试;
3)特殊岩土应取样根据其工程地质特性进行专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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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倒 虹 吸
5.5.1 倒虹吸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基本查明下列内容:
1)穿越地段最大冻结深度;
2) 穿越地段河流、河谷的形态特征;
3) 穿越地段沉积物、堆积物的分布厚度、物质组成、结 构特征及架空层等不良结构体的分布;
4) 穿越地段地下水的分布、类型;
5) 边坡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体风化卸荷等工程地 质条件,评价其稳定性;
6)穿越地段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提出岩土体的物理 力学参数建议值。
2 提出穿越方式及最小埋置深度的初步建议。
3 对可能液化土层应进行液化判别。
4 评价环境水和土的腐蚀性。
5 评价边坡稳定性,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及其可能的变形 破坏类型进行分析、评价。
5.5.2 倒虹吸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绘范围应包括倒虹吸场址及周边地带;
2) 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
2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宜沿轴线布置物探剖面,斜坡段 及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宜垂直轴线剖面布置辅助剖面。
3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倒虹吸轴线应布置勘探剖面,勘探点间距宜为200 m~ 300m, 地质条件简单的倒虹吸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 500m, 各工程地质单元应布置勘探点,勘探点不应少 于3个,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适当加密;勘探深度 应进人设计管底以下不小于5 m, 遇有软土、泥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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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性质不良土层及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应适当 加深;
2)穿越河流段宜在倒虹吸轴线上游15 m~20 m 处布置 辅助勘探剖面,勘探点间距宜为100 m~200 m, 勘探 点不应少于3个;勘探深度宜进入设计管底高程以下 不小于10 m 或河床以下不小于20 m;
3)边坡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布置勘探点,勘探深度应满 足边坡稳定评价的要求。
4 水文地质试验及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利用勘探点进行压水或注水试验;
2)钻探过程中遇有地下水时,应观测初见水位和稳定水 位,承压含水层水头高于孔口时还应量测涌水量;
3)利用勘探点按水文地质单元取地下水样进行水质简分 析,试验组数不宜少于3组。
5 岩土试验及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各主要岩土层均应取原状样进行室 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累计有效试验组数不应少于
6 组 ;
2)试验项目应根据穿越方式和岩土性质确定;
3)特殊土应取样根据其工程地质特性进行专门试验;
4) 视需要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原位测试。
5.6 管、涵
5.6.1 管、涵勘察内容除应符合5.3.1条的规定外,还应包括 下列内容:
1 基本查明穿越地段基岩的岩性、埋深、分布。
2 提出穿越方式和最小埋置深度的地质建议。
3 评价穿越地段的适宜性和稳定性。
5.6.2 管、涵勘察方法除应符合5.3.2条的规定外,还应包括 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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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主要探测第四纪沉积物、堆积物的厚度、物质组成、 地下水分布等;
2)物探方法应根据探测目的和穿越地段岩土体的物理特 性选择。
2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涵轴线应布置勘探纵剖面,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
500 m; 开挖穿越方式段勘探深度应进入设计管、涵 底以下不小于5 m, 非开挖穿越方式段勘探深度应进 人设计管、涵底以下不小于10 m 。遇有泥炭、软土等 工程性质不良土层及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应加深;
2)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及非开挖穿越方式段宜垂直轴线布 置勘探横剖面,横剖面间距宜为纵剖面勘探点间距的 2倍~4倍;每条横剖面勘探点不应少于3个,勘探深 度宜与纵剖面勘探深度一致;
3)穿越河流时宜在管、涵轴线上游15 m~20 m 处布置 勘探剖面,勘探点间距宜为100 m~200m, 但不应少 于3个勘探点;勘探深度宜进人设计管底以下不小于
10 m 或河床以下不小于20 m。
3 岩土试验项目应根据穿越方式和岩土性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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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6.1 一 般 规 定
6.1.1 初步设计阶段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基础上通过进一 步勘察,评价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局部线路比选的工程地质意 见,勘察成果应满足建筑物设计要求,不因地质条件变化造成重 大设计变更。
6.1.2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必要时宜对区域构造稳定性进行复核。
2 查明引调水线路及主要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基本查 明深埋隧洞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
3 对天然建筑材料进行详查。
6.1.3 根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成果和施工方法,复核隧洞超前 地质预报的内容、方法、工作量及费用、占用掘进时间等,确定 超前地质预报设计方案。
6.2 隧 洞
I 一 般 埋 深 洞 段
6.2.1 一般埋深洞段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查明下列内容:
1)隧洞沿线地貌类型、分布特征;
2) 隧洞沿线地层岩性及其分布特征;对基岩地层,应查 明软弱、膨胀、易溶、蚀变等岩层的分布、结构特征 及工程地质性状;进出口、浅埋洞段、过沟段应查明 覆盖层的分布、成因类型、物质组成;
3)隧洞沿线地层产状,主要褶皱、断层和破碎带的产状、 性状、分布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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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隧洞沿线地下水的类型、分布特征、化学性质及补径 排条件;主要查明含水层、含水构造的分布特征、性 质、含水性及其水力联系;
5)隧洞沿线岩土体的渗透性;
6)隧洞沿线环境水和土的腐蚀性;
7)隧洞进出口、施工支洞进口、浅埋洞段、过沟段不良 地质现象和潜在不稳定体的分布规模、性质类型、物 质组成、结构特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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