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688-2025 煤矿用锚杆钻机通用技术条件 ,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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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MT/T 688—1997
MT/T 688—2025
煤矿用锚杆钻机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bolting machine in coal mine
2025‑06‑30 发布2025‑12‑30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MT/T 688—2025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分类和型号…………………………………………………………………………………………………4
5 基本性能参数………………………………………………………………………………………………5
6 要求…………………………………………………………………………………………………………9
7 试验方法……………………………………………………………………………………………………12
8 检验规则……………………………………………………………………………………………………17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20
参考文献………………………………………………………………………………………………………22
目 次
Ⅰ
MT/T 688—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MT/T 688—1997《煤矿用锚杆钻机通用技术条件》,与MT/T 688—1997 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 章,1997 年版的第3 章);
——更改了产品型号含义中各特征代号的含义,并以列表形式给出(见第4 章,1997 年版的4.2);
——更改了基本性能参数表,并按产品不同形式分别列表给出(见第5 章,1997 年版的表1);
——将“技术要求”改为“要求”,并修改了“要求”各章节内容,强化了安全性能要求等(见第6 章,
1997 年版的第6 章);
——增加了采用矿物油工作介质的安全要求(见6.3.6);
——增加了安全机重限值的规定(见6.3.11);
——增加了安全转矩以及与安全转矩因数有关的操作臂、操作手柄等几何尺寸的规定(见6.3.12~
6.3.14);
——删除了锚杆钻机配套钻杆的钻尾规格尺寸图(见1997 年版的6.1.1);
——按“要求”的类别对试验方法进行了逐项、具体规定(见第7 章,1997 年版的第7 章);
——增加了液压回转性能试验时工作介质温度条件的规定(见7.5.1);
——更改了气动和液压锚杆钻机转矩性能的检验方法(见7.5.4、7.5.5,1997 年版的7.4.5);
——更改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表,细化了检验项目(见第8 章,1997 年版的8.1);
——增加了对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并对使用说明书的“安全警示”做出了规定(见9.2.3、9.2.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煤科(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
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上海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
公司、江阴长力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群力工矿机械有限公司、江阴金牛科技有限公司、江阴矿安机械有
限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宫龙颖、李耀武、邓昀、许海龙、康迎春、孙志林、林瑞波、龚斌、陈荣君、乔红兵、冯帆、
马继民、周新伟、周新良、刘阳、张兰胜、屈轶、景惧斌。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7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
MT/T 688—2025
煤矿用锚杆钻机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煤矿用锚杆钻机(以下简称“产品”)的分类和型号、基本性能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以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煤矿用锚杆钻机,也适用于煤矿用顶板孔钻机以及锚杆(索)安装拆卸器等回转类锚杆
(索)施工工具。本文件不适用于锚杆钻车类锚杆(索)施工机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T 3836.2 爆炸性环境 第2 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T 3836.4 爆炸性环境 第4 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T 5621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性能试验方法
GB/T 5898 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 噪声测量方法 工程法(2 级)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 13813 煤矿用金属材料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GB 16413 煤矿井下用玻璃钢制品安全性能检验规范
GB/T 21449 水-乙二醇型难燃液压液
AQ 1043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MT/T 76 液压支架用乳化油、浓缩油及其高含水液压液
MT/T 98 液压支架用软管及软管总成检验规范
MT/T 113 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MT/T 154.1 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1 部分:导则
MT/T 191 煤矿井下用橡胶管安全性能检验规范
MT/T 198 煤矿用液压凿岩机通用技术条件
MT/T 903 煤矿用气动凿岩机通用技术条件
MT/T 905 煤矿锚杆钻机用回转钻杆
MT/T 1055 煤矿用机载锚杆钻机通用技术条件
MT/T 1105 锚杆钻机用玻璃钢支腿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MT/T 688—2025
3.1
锚杆钻机 bolting machine
用于锚杆孔和锚索孔施工的钻机。
3.2
气动锚杆钻机 pneumatic bolting machine
以压缩空气为动力的回转式锚杆钻机。
3.3
液压锚杆钻机 hydraulic bolting machine
以一定压力的液体工作介质为动力的回转式锚杆钻机。
3.4
支腿式锚杆钻机 roofbolter
采用一级或多级缸筒支撑与推进,具有较长操作臂,以顶板锚杆(索)孔施工为主的回转式锚杆钻机。
注: 支腿式锚杆钻机的操纵臂能使手持操作时具有1 m 以上长度的操纵力臂,并使操作人员离开所施工顶板孔的
下方。
3.5
支腿式帮锚杆钻机 leg type bolting machine for will
用于帮锚杆(索)孔施工的支腿支撑、手扶人力推进的回转式锚杆钻机。
3.6
架柱式锚杆钻机 support‑rig bolting machine
全方位锚杆钻机(拒用)
采用架柱支撑并由某种动力驱动传动机构(例如液压缸、气缸、液压马达、气动马达、丝杠、链条、齿
条、钢丝绳等),实现钻孔作业机械推进的回转式锚杆钻机。
注: 由于手动操作(包括手摇机械传动方式)不能使操作人员在顶板锚杆孔施工时离开顶板孔下方,从而影响作业安
全和锚杆孔钻进质量,架柱式锚杆钻机的推进结构不含人力操作方式。
3.7
机载锚杆钻机 machine‑mounted bolting machine
安装在掘进机、连续采煤机、装载机等采掘设备上的锚杆钻机。
注: 机载式锚杆钻机由液压回转钻或液压凿岩机、推进机构、支撑与调位机构等组成。
3.8
导轨式锚杆钻机 guide type bolting machine
采用导轨完成钻机推进钻孔的锚杆钻机。
3.9
锚杆凿岩机 bolting rock drill
具有独立的冲击机构和回转机构并具有较长操纵臂,以钻凿顶板锚杆孔和锚索孔为主的机器。
注: 锚杆凿岩机的操纵臂能使手持操作时具有1 m 以上长度的操纵力臂,并使操作人员离开所施工顶板孔的下方。
3.10
回转振动式锚杆钻机 rotary‑vibrator bolting machine
具有回转机构带动辅助振动冲击机构,能对回转钻杆形成微小振幅振动冲击的回转式锚杆钻机。
3.11
锚杆螺母安装器 device mounted nut from roof bolt
采用回转与冲击振动机构或大转矩回转机构,能安装锚杆螺母的器械。
2
MT/T 688—2025
3.12
锚杆螺母拆卸器 device dismantled nut from roof bolt
采用回转与冲击振动机构或大转矩回转机构,能拆卸锚杆螺母的器械。
3.13
锚杆螺母装卸器 device mounted and dismantled nut from roof bolt
采用回转与冲击振动机构或大转矩回转机构,能安装和拆卸拧紧锚杆螺母的器械。
3.14
空载转速 free rotary speed
无外加负荷作用时单位时间的转数。
3.15
额定转速 rated rotary speed
锚杆钻机设定工作状态的输出转速。
注1: 气动锚杆钻机的额定转速为1/2 空载转速值。
注2: 液压锚杆钻机的额定转速为额定流量对应的转速值。
3.16
额定转矩 rated torque
额定转速对应的输出转矩。
3.17
动力启动转矩 dynamic starting torque
当转矩负荷足以阻止回转时,由于流体压力的作用,由气动锚杆钻机输出轴传递的峰值转矩。
[来源:GB/T 6247.4—2013,5.2.1.1.2,有修改]
3.18
最大负荷转矩 maximum load torque
气动锚杆钻机在匀速情况下传递的最大连续转矩。
[来源:GB/T 6247.4—2013,5.2.1.1.5,有修改]
3.19
动力失速转矩 dynamic stalling torque
当施加负荷使气动锚杆钻机失速后,输出轴传递的峰值转矩。
[来源:GB/T 6247.4—2013,5.2.1.1.6,有修改]
3.20
转矩安全因数 safety factor of torque
评价手持类锚杆钻机输出转矩是否超过人力操作承受能力的因数。
注1: 等于锚杆钻机回转转矩(N·m)与操作力臂长度(m)的比值。
注2: 支腿式帮锚杆钻机的操作力臂长度为操作手柄间距;支腿式锚杆钻机的操作力臂长度为操纵臂处于水平状态
的最小长度;支腿式锚杆钻机升高工作高度时的操作力臂长度以操纵臂长度与45°角正弦的乘积计算。
注3: 评价锚杆钻机不同输出转矩时的转矩安全因数,有额定转矩安全因数、最大转矩安全因数、动力失速转矩安全
因数等;气动锚杆钻机动力失速转矩安全因数,以0.63 MPa 气压下的动力失速转矩值进行计算。
3.21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
锚杆钻机在井下连续工作到上井维修前的平均时间间隔。
注1: 用累计钻进锚杆(索)孔深度“钻米”或累计锚杆(索)孔钻进时间“小时”表示。
注2: 用累计钻进锚杆(索)孔深度表示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也称为平均无故障钻米。
注3: 用累计锚杆(索)孔钻进时间表示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也称为累计钻进时间。
3
MT/T 688—2025
4 分类和型号
4.1 分类
4.1.1 产品按钻孔与凿岩方式分为回转式(含回转振动冲击式)、回转冲击式(称为“锚杆凿岩机”)。
4.1.2 产品按动力源不同分为气动锚杆钻机和液压锚杆钻机(含乳化液、难燃液锚杆钻机)。
4.1.3 产品按结构形式不同分为支腿式锚杆钻机和支腿式锚杆凿岩机、支腿式帮锚杆钻机、架柱式锚杆
钻机、导轨式锚杆钻机和机载式锚杆钻机。
4.2 型号
4.2.1 产品型号的编制应符合MT/T 154.1 的规定,其表示方法见示例。
示例:
?
= '
0 '
0 '
1
4.2.2 产品型号中主参数含义与基本单位见表1。
表1 主参数与基本单位
序号
1
2
3
4
5
产品类型
气动锚杆钻机
气动锚杆凿岩机
液压锚杆钻机
气动锚杆螺母安装(拆卸、装卸)器
液压锚杆螺母安装(拆卸、装卸)器
主参数名称与基本单位
公称输出转矩/公称输出功率/(N·m/kW)
公称输出转矩/公称冲击频率/(N·m/Hz)
额定转矩/额定转速/[N·m/(r/min)]
公称最大拆(装)转矩/(N·m)
最大拆(装)转矩/(N·m)
备注
以0.5 MPa 气压的参数为公称值
以0.5 MPa 气压的参数为公称值
—
以0.5 MPa 气压的参数为公称值
产品规定工作压力的参数值
4.2.3 产品型号中各特征代号及其含义见表2。
表2 锚杆钻机型号特征代号及其含义
产品类型
M
KM
MZ
C
J
JC
回转式锚杆钻机
回转振动式锚杆钻机
锚杆凿岩机
锚杆螺母拆卸器
锚杆螺母安装器
锚杆螺母装卸器
特征代号含义
4
MT/T 688—2025
第一特征
第二特征
补充特征代号
注:第二特征代号中的“S”,只适用于锚杆螺母拆卸器、锚杆螺母安装器、锚杆螺母装卸器等回转类锚杆(索)施工机具。
Q
Y
J
R
N
S
T
G
TB
J
H
Z
Ⅰ、Ⅱ……
其他补充代号
气动
液压油
机载
乳化液
难燃液
手持式
支腿式
导轨式
支腿式帮锚杆钻机
架柱式
滑台式(机载锚杆钻机)
钻臂式(机载锚杆钻机)
支腿式锚杆钻机的支腿规格代号
可根据需要注明
表2 锚杆钻机型号代号及其含义 (续)
特征代号含义
4.2.4 产品主参数中,气动锚杆钻机公称输出转矩、额定转速值应以5 的倍数取整数值,公称输出功率值
取小数点后一位小数;液压锚杆钻机主参数额定转矩、额定转速值均应以5 的倍数取整数值。
5 基本性能参数
5.1 气动锚杆钻机基本性能参数见表3,生产企业应在产品技术文件中分别列出工作气压为0.40 MPa、
0.50 MPa 和0.63 MPa 下的相关性能参数。
表3 气动锚杆钻机基本性能参数
工作压力
输出转矩
额定转速
空载耗气量
负荷耗气量
输出功率
MPa
N·m
r/min
m3/min
m3/min
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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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性能参数单位支腿式导轨式
支腿式帮锚杆
钻机
架柱式
5
MT/T 688—2025
空载转速
动力失速转矩
最大负荷转矩
动力起动转矩
推进力
推进行程
导轨(推进器)长度
空载推进速度
整机最大高度
整机最小高度
冲洗水压力
钻孔直径
操作力臂长度
最大工作高度时操作力臂长度
噪声
转矩安全性能
主机重
支撑机构机重
振动冲击振幅
振动冲击频率
冲击能
冲击频率
注1:振动冲击振幅和振动冲击频率为回转振动冲击式产品应给出的参数。冲击能、冲击频率为锚杆凿岩机产品应给
出的参数。
注2:“√”表示需要给出的参数;“—”表示不需要给出的参数;“○”表示按具体结构确定给出的参数。
注3:支腿式气动锚杆钻机的推进行程为按支腿规格分级的具体行程值。
注4:支腿式气动锚杆钻机的推进力为按支腿规格分级的具体推进力值。
声功率级
操作点声压级
公称转矩安全因数
动力失速转矩安全因数
r/min
N·m
N·m
N·m
kN
mm
mm
mm/min
mm
mm
MPa
mm
mm
mm
dB(A)
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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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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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气动锚杆钻机基本性能参数 (续)
基本性能参数单位支腿式导轨式
支腿式帮锚杆
钻机
架柱式
5.2 液压锚杆钻机基本性能参数见表4。
6
MT/T 688—2025
表4 液压锚杆钻机基本性能参数表
钻机
泵站
额定压力
额定转矩
额定转速
额定流量
推进力
空载推进速度
返回速度
推进行程
导轨(推进器)长度
钻机最大高度
钻机最小高度
冲洗水压力
钻孔直径
操作力臂长度
最大工作高度时操作力臂长度
噪声
转矩安全性能
主机重
支撑机构机重
振动冲击频率
振动冲击振幅
冲击能
冲击频率
钻臂水平工作范围
回转钻或凿岩机重
额定压力
额定流量
电机额定功率
电机额定电压
声功率级
操作点声压级
额定转矩安全因数
最大转矩安全因数
MPa
N·m
r/min
L/min
kN
mm/min
mm/min
mm
mm
mm
mm
MPa
mm
mm
mm
dB(A)
dB(A)
—
—
kg
kg
Hz
mm
J
Hz
mm
kg
MPa
L/min
kW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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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性能参数单位导轨式支腿式
支腿式帮
锚杆钻机
机载式架柱式
7
MT/T 688—2025
注1:振动冲击振幅和振动冲击频率为回转振动冲击式产品应给出的参数。
注2:冲击能、冲击频率为锚杆凿岩机产品应给出的参数。
注3:“√”表示需要给出的参数;“—”表示不需要给出的参数;“○”表示按具体结构确定给出的参数。
注4:支腿式液压锚杆钻机的推进行程为按支腿规格分级的具体行程值。
注5:支腿式液压锚杆钻机的推进力为按支腿规格分级的具体推进力值。
油箱有效容积
外形尺寸(长×宽×高)
机重
L
mm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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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
表4 液压锚杆钻机基本性能参数表 (续)
基本性能参数单位导轨式支腿式
支腿式帮
锚杆钻机
机载式架柱式
5.3 螺母安装器基本性能参数见表5。
表5 螺母安装器基本性能参数表
工作压力
额定压力
耗气量
额定流量
最大安(拆)装转矩
螺母安(拆)装时间
空载转速
推进力(按支腿规格分级)
推进行程(按支腿规格分级)
整机最大高度
整机最小高度
冲洗水压力
适应安(拆)装锚杆螺母螺纹规格
噪声
操作力臂长度
操作手柄间距
转矩安全性能
振动冲击振幅
声功率级
操作点声压级
额定转矩安全因数
动力失速转矩安全因数
MPa
MPa
m3/min
L/min
N·m
s
r/min
kN
mm
mm
mm
MPa
mm
dB(A)
dB(A)
mm
mm
—
—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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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动
液压
气动
液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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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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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液压无此项
液压为最大转矩安全因数
—
基本性能参数单位支腿式手持式备注
8
MT/T 688—2025
振动冲击频率
机重
注1:振动冲击频率(Hz)、振动冲击振幅(mm)参数为回转振动冲击式产品应给出的指标。
注2:表中“√”表示需要给出的基本性能参数,“—”表示不需要给出的基本性能参数。
Hz
kg
√
√
√
√
—
—
表5 螺母安装器基本性能参数表 (续)
基本性能参数单位支腿式手持式备注
6 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产品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并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同一型号产品相应的
零、部件应能互换;产品应适应使用符合MT/T 905 规定钻尾规格尺寸的钻杆。
6.1.2 产品所有外购件、外协件应具有合格证。
6.1.3 当产品和产品的液压系统以乳化液或水-乙二醇为工作介质时,产品和液压元件的性能应能分别
适应MT/T 76 和GB/T 21449 规定的基本条件。
6.1.4 产品装配后,各部件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不应有误动作。
6.2 外观要求
6.2.1 涂漆的产品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皱皮、脱皮、流挂、气泡等缺陷。
6.2.2 不能涂漆的部位应根据需要作电镀、发黑等表面处理。
6.2.3 气动管路、液压管路、冷却水管路以及电缆等应布置合理、整齐。
6.3 安全性能
6.3.1 主机、注油器、支腿、架柱等外露壳体和零部件采用铝合金制造时,其铝、钛、镁的含量应符合
GB/T 3836.1 的要求,并应符合GB/T 13813 的规定。
6.3.2 主机、注油器、支腿、架柱等外露壳体和零部件采用非金属聚合物材料制造时,其阻燃抗静电性能
应符合MT/T 113 的规定,其耐冲击性能应符合MT/T 903 的规定;产品的注油器采用玻璃钢材料时,
其阻燃抗静电性能应符合GB 16413 的规定,其耐冲击性能应符合MT/T 903 的规定。
6.3.3 支腿和架柱的筒形部件采用玻璃钢材料时,应符合MT/T 1105 的规定。
6.3.4 产品隔爆型电动机和电气配套件应符合GB/T 3836.1、GB/T 3836.2 的规定;产品隔爆兼本质安
全型电气器配套件应符合GB/T 3836.1、GB/T 3836.2、GB/T 3836.4 的规定;产品本质安全型电气配套
件应符合GB/T 3836.1、GB/T 3836.4 的规定。
6.3.5 电动机与电气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产品配套液压泵站的电动机应为煤矿采掘工作面用电动机,并应符合6.3.4 的规定。
b) 产品配套液压泵站可采用工作面的电磁启动器控制电动机的开停,但应设置能及时使泵站紧急
停车的远距离控制按钮。履带行走式移动液压泵站上,应设置符合6.3.4 规定的专用电磁启动
器(控制箱)。
6.3.6 采用矿物油作为工作介质时,不应设计为置于采煤工作面使用的产品,其配套泵站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泵站配接的产品数量不应超过2 台;
b) 泵站结构应便于在井下移动,并能够确保移动时和放置在10°斜面上不发生滑移、侧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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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产品配套的液压管路应与电缆相隔离,不应与电缆并列捆扎;
d) 产品配套的液压管路最长不应超过30 m。
6.3.7 液压产品应配有溢流阀、截止阀等压力限定装置,并应配有防止随意调节限定压力的闭锁机构。
压力限定装置及其闭锁机构的工作应灵敏、可靠;若采用乳化液作为工作介质时,最大工作压力不应高于
额定压力的1.2 倍。
6.3.8 产品各开关、操作手柄、按钮应操作轻便灵活、准确可靠、无卡滞现象,并应具有自动复位功能,当
无操作力时应能自动、灵活、准确复位。
6.3.9 产品按正常作业方式安设,在最大转矩、最大推进力作用下,手持作业手柄、支腿、架柱、导轨等构
件,不应出现破损、倾翻、变形等异常。
6.3.10 产品使用的橡胶软管应符合MT/T 191 的规定,液压胶管总成应符合MT/T 98 的规定。
6.3.11 产品机重应符合以下限定要求:
a) 气动支腿式产品机重不应高于57 kg,带振动机构的产品机重不应高于63 kg;
b) 气动支腿式帮锚杆钻机机重不应高于50 kg;
c) 液压支腿式产品(不含泵站)机重不应高于60 kg;
d) 液压支腿式帮锚杆钻机(不含泵站)机重不应高于60 kg。
6.3.12 产品的安全转矩性能用额定转矩安全因数和最大转矩安全因数或动力失速转矩安全因数考核,
并应符合表6 的规定。其中,未有最大转矩值的液压产品,应以额定转矩值计算最大转矩安全因数;气动
产品动力失速转矩安全因数值的考核,应以0.63 MPa 时的动力失速转矩计算动力失速转矩安全因数。
表6 产品转矩安全因数允许值
类型
气动支腿式与支腿式帮锚杆钻机
液压支腿式与支腿式帮锚杆钻机
额定转矩安全因数
—
≤250
动力失速转矩安全因数
≤340
—
最大转矩安全因数
—
≤300
6.3.13 支腿式帮锚杆钻机的操作手柄应为平握式或立握式,操作手柄间距不应大于750 mm,并不应小
于400 mm。
6.3.14 支腿式产品操纵臂水平状态的操作力臂长度和因支腿升高操纵臂倾斜45°角时的操作力臂长度,
均不应小于1 m。
6.3.15 气动产品0.63 MPa 下的空载转速不应高于1 100 r/min;额定转速不应高于550 r/min。
6.4 耐压及密封性能
6.4.1 气动产品及配套注油器在0.80 MPa 供气压力下,不应出现破损、变形及渗漏等异常现象。
6.4.2 液压产品在表7 规定的耐压试验压力下,主机、支腿、推进机构、机载产品钻臂等液压机构与各液
压回路承压件,不应出现破损、变形及渗漏等异常现象。
表7 耐压试验压力值
单位为兆帕
最大工作压力(p)
耐压试验压力
a 耐压试验压力计算值低于24 MPa 时,应按24 MPa 试验。
b 耐压试验压力计算值低于31.5 MPa 时,应按31.5 MPa 试验。
p≤16
1.5p
16<p≤25< p=""></p≤25<>
(1.25 p)a
25<p≤31.5< p=""></p≤31.5<>
(1.15 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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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供水机构在规定的供水压力下应流水通畅,在最高供水压力的1.5 倍下,各承压件不应出现破损、
爆裂、渗漏等异常现象。
6.5 回转性能
6.5.1 产品的额定转速不应低于设计值。气动产品的额定转速值应在设计值的±5% 范围内,其额定转
速设计值不应低于200 r/min,并应符合6.3.15 的规定。
6.5.2 产品的额定转矩值不应低于设计值,并符合6.3.12 的规定。
6.5.3 气动产品应分别给出0.40 MPa、0.50 MPa、0.63 MPa 对应的回转性能参数。
6.5.4 气动产品的最大负荷转矩、动力启动转矩和动力失速转矩不应低于设计值,并符合6.3.12 的
规定。
6.5.5 气动产品的空载转速不应低于设计值,其实际测定值应在设计值的±5% 范围内,并应符合
6.3.15 的规定。
6.5.6 气动产品的公称输出功率不应低于设计值。
6.5.7 气动产品的耗气量不应高于设计值。
6.5.8 液压产品的最大转矩不应低于设计值,并符合6.3.12 的规定。
6.5.9 液压产品的额定压力、额定转速时的额定流量不应高于设计值。
6.5.10 螺母拆装器类产品最大安(拆)装转矩不应低于设计值,纯回转式的转矩还应符合6.3.12 的
规定。
6.5.11 螺母拆装器类产品螺母安(拆)装时间不应高于设计值。
6.5.12 具有振动冲击机构的产品,在规定工作条件下,产品的振动冲击机构应灵活、可靠。振动冲击频
率和振动冲击振幅不应低于设计值。
6.6 冲击性能
6.6.1 锚杆凿岩机的冲击机构在规定条件下运行时应无异常响声,并无压力气体或压力液体渗漏、壳体
裂纹或破损、工艺孔塞堵脱落、表面温度无故升高等异常。
6.6.2 气动锚杆凿岩机的冲击能不应低于设计值的90%,冲击频率不应低于设计值,并应符合MT/T 903
的规定。
6.6.3 液压锚杆凿岩机的冲击性能应符合MT/T 198 的规定。
6.7 噪声
6.7.1 在正常钻孔时,回转式产品的声功率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气动产品应低于112 dB(A);
b) 液压产品应低于108 dB(A)。
6.7.2 在正常钻孔时,回转式产品的声压级(距声源1.3 m 处)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气动产品应低于95 dB(A);
b) 液压产品应低于92 dB(A)。
6.7.3 气动和液压锚杆凿岩机的噪声A 声功率级,应分别符合MT/T 903、MT/T 198 的规定。
6.8 机重及尺寸
6.8.1 产品的机重不应大于设计值的105%,支腿式和支腿式帮锚杆钻机还应符合6.3.11 的规定。
6.8.2 产品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值,其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5%。
6.8.3 支腿式和支腿式帮锚杆钻机的操作力臂长度应符合设计值,并应符合6.3.12、6.3.13 和6.3.14 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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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推进机构性能
6.9.1 产品推进机构应平稳、灵活、无异常声响,并无卡滞、爬行等现象。
6.9.2 在额定条件下产品的推进力、空载推进速度、返回速度均不应小于设计值。
6.9.3 产品的推进行程、最大工作高度不应小于设计值的95%,产品的导轨(推进器)长度、最小工作高
度不应大于设计值的105%。
6.10 岩石钻进特性
6.10.1 回转式(含回转振动式)产品在抗压强度为40 MPa~60 MPa 的岩石或人工岩样上,用Φ27 钻头
钻孔时,钻孔速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气动产品不应低于1.0 m/min;
b) 液压产品不应低于1.2 m/min。
6.10.2 具有冲击机构的锚杆凿岩机的凿孔速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气动产品应符合MT/T 903 的规定;
b) 液压产品应符合MT/T 198 的规定。
6.11 连续运转性能
产品在额定压力下以额定工况连续运转120 min,符合以下要求:
a) 不应出现停转、机件破损、漏气、漏液等异常现象;
b) 产品的冲击机构机头、回转机构外壳、回转钻外壳、回转振动钻机械振动机构壳体、液压泵站油
泵壳体与油箱表面、液压马达及机械传动壳体、气动马达及传动壳体等表面温度,不应高于
70 ℃,且表面温升不应高于35 K。
6.12 可靠性
产品在正常操作和维修条件下,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应低于3 000 钻米。
注: 在无故障时间内,产品在规定使用条件下不对其内部主体零件解体维修。
6.13 配套泵站
6.13.1 产品配套泵站的额定压力、额定流量不应低于设计值。
6.13.2 产品配套泵站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其油温不应高于65 ℃,温升不应高于35 K。
6.13.3 产品配套泵站的机重不应大于设计值的105%。
6.14 机载锚杆钻机
6.14.1 机载锚杆钻机的液压回转式钻机应符合MT/T 198 的规定。
6.14.2 机载锚杆钻机的推进机构、调位机构应符合MT/T 198、MT/T 1055 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仪器仪表
7.1.1 产品、设备试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其测量精度见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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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试验用仪器仪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名称
秒表
压力表、压力计
振动测试仪
声级计
转矩转速测量仪器(表)
钢直尺、钢卷尺
台秤
流量计
表面温度计、温度传感器
冲击能测试系统
频率计
测力计
精度要求(不低于)
最小分度值0.1 s
±2%
±5%
Ⅱ级
±2%
最小分度值1 mm
±0.2 kg
±3%
±2%
±10%
±2%
±1%
7.1.2 使用以上仪器仪表测试时,应对所检项目重复测量3 次,并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7.1.3 产品、设备的性能试验应在其工作介质温度为(35±5)℃的条件下进行。
7.1.4 产品、设备性能试验时的压力测试符合以下规定:
a) 测试压力应在所使用压力表量程的1/3~2/3 范围内;
b) 产品、设备冲击性能的压力测点,应在距压力液体入口6 m 以内,其压力波动范围应不超过压力
值的±2%,产品、设备冲击性能以外的压力测点,宜在距压力液体入口1 m 以内;
c) 应校核实际压力测点与压力液体接口的距离引起的压力损失与回油管路引起的压力损失,其二
者之和不超过0.3 MPa 时,压力调整值可忽略压力损失;若超过0.3 MPa,应对压力调整值进行
修正。
7.1.5 工作液流量测点应设置在被测机构进液回路(高压侧)。允许出厂检验流量测试的测点设置在回
油系统(低压侧),但应与高压侧流量测试值进行比对标定,以修正其测试值。
7.2 基本性能检查
7.2.1 按照6.1.1 的要求,由制造厂予以保证,并应有相应的合格证或检验记录。
7.2.2 按照6.1.2 和6.1.3 的要求,检查其相关技术文件和产品结构是否符合要求。
7.2.3 产品装配后空运转30 min,逐一检查各部分运转情况,观测操作、控制装置以及运动部分是否灵
活、平稳、可靠。
7.3 外观检查
产品外观质量采用目测法检查。
7.4 安全性能试验
7.4.1 外壳铝合金材料性能按GB/T 3836.1 规定的方法进行,摩擦火花安全性能试验按GB/T 13813
规定的方法进行。
7.4.2 外壳非金属聚合物阻燃抗静电性能试验按MT/T 113 规定的方法进行,其耐冲击性能试验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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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903 规定的方法进行。
7.4.3 产品的支腿和架柱筒形部件采用玻璃钢材料时,其性能试验按MT/T 1105 规定的方法进行。产
品的注油器采用玻璃钢材料时,其阻燃抗静电性能试验按GB 16413 规定的方法进行,其耐冲击性能试
验按MT/T 903 规定的方法进行。
7.4.4 产品配套的隔爆型电气配套件应按GB/T 3836.1、GB/T 3836.2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和检查;隔
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气配套件应按GB/T 3836.1、GB/T 3836.2 和GB/T 3836.4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和
检查;本质安全型电气配套件应按GB/T 3836.1 和GB/T 3836.4 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试验和检查。
7.4.5 通过核查有关技术文件与观察产品电气设备,检查电动机与电气配套件是否符合6.3.5 的要求。
7.4.6 检查产品图纸等技术文件并观察产品实物,检查液压系统与液压泵站是否符合6.3.6 的要求。
7.4.7 检查液压产品的供液回路是否设有压力限定与控制装置(阀),查验压力调整及闭锁机构是否灵
活、可靠,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a) 查验压力调整装置时,打开回路控制装置(例如截止阀),使液压回路加载(可采用使钻机转矩负
荷增加的方式或其他回路加载方法)、压力调整装置(例如溢流阀)调至最大工作压力(乳化液钻
机的最大工作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2 倍;无最大工作压力的产品,以额定工作压力为最大
工作压力)、锁紧压力闭锁机构(无压力闭锁机构时按不符合要求处理),观测压力的稳定性,压
力峰值不应超过压力调整值的105%。
b) 使液压回路降低载荷、压力调整装置从最大工作压力调整至额定值(无最大工作压力的产品从
额定工作压力往低调整到额定值的80%)、锁紧压力闭锁机构,观测压力的稳定性,压力峰值不
应超过压力调整值的105%;若无压力闭锁机构,按不符合要求处理。
7.4.8 产品各开关、操作手柄、按钮的灵活性及自动复位功能检查时,在产品的额定工作状态下用手动操
作各开关、控制手柄、按钮,反复动作5 次,检查复位机构灵活性与准确性。
7.4.9 产品构件承载能力试验时,将产品按正常作业条件安放于地面或模拟正常作业方式安放在试验台
架上,使产品的输出转矩逐渐增加至最大输出转矩并连续运转3 min 以上;试验过程中,观测产品回转构
件是否正常。按上述方法反复进行三次承载能力试验,并在试验后检查产品承载构件是否出现异常。
7.4.10 产品的橡胶软管按MT/T 191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液压胶管按MT/T 98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4.11 产品机重用称重法测量,并与6.3.11 规定的限制值进行比较。
7.4.12 产品的转矩安全因数在额定转矩、最大转矩、动力失速转矩测定后,按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确定。
a) 按产品不同类型选择转矩安全因数的计算转矩:
1) 气动产品以动力失速转矩为计算转矩;
2) 乳化液产品以最大转矩为计算转矩,以额定转矩为额定转矩安全因数的计算转矩;
3) 无最大转矩性能参数的液压产品,以额定转矩为最大转矩安全因数的计算转矩;具有最大
转矩安全因数的液压产品,以最大矩为计算转矩。
b) 操纵力臂长度用钢尺测量,并按以下方法测定不同类型产品的数据:
1) 支腿式帮锚杆钻机的操纵力臂长度为操作手柄间距:平握式手柄操作手柄间距为操作手柄
直柄长度减去100 mm;立握式手柄操作间距为立式手把中心线距离;
2) 支腿式产品的操纵力臂长度包括操纵臂水平状态操纵力臂长度(简称“水平力臂长度”)和
操纵臂倾斜状态操纵力臂长度(简称“倾斜力臂长度”)。支腿式产品水平力臂长度为操纵臂水
平时手柄中心到钻机主轴中心的距离;倾斜力臂长度为水平力臂长度与45°角正弦的乘积。
c) 额定转矩安全因数、最大转矩安全因数、动力失速转矩安全因数分别为额定转矩、最大转矩和动
力失速转矩的计算转矩(N·m)除以操纵力臂长度(m)的结果。
d) 按7.4.12a)得到的转矩安全因数计算值,应符合6.3.12 表6 的规定。
7.4.13 将测得的操作力臂长度值与6.3.13 和6.3.14 的设计值进行比较,判断产品操作力臂长度是否符
合要求。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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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4 气动产品0.63 MPa 下空载转速与额定转速测试后,与6.3.14 的规定相比较并判断是否符合
要求。
7.5 耐压和密封性能试验
7.5.1 在试验台上进行试验时,将工作气压调整到0.8 MPa,保压运转3 min,检查产品及配套注油器表
面是否出现破损、爆裂、渗漏等异常。
7.5.2 将液压系统压力调整至表7 规定的耐压试验压力值,在试验压力下连续运转3 min,检查产品各部
位是否有渗漏、破损等异常。
7.5.3 将供水压力调整到产品最高供水压力的1.5 倍,保压运转3 min,检查产品各部位是否有渗漏、破
损等异常。
7.6 回转性能试验
7.6.1 液压产品回转性能试验应在其工作介质温度为(35±5)℃条件下进行。产品的回转转速用转速测
量仪表直接测量产品输出轴的回转转速。
7.6.2 产品转矩测量应采用转矩测试仪。
7.6.3 气动产品的额定转矩、最大负荷转矩、动力失速转矩和动力启动转矩值和回转转速的试验在试验
台上进行,并按以下规定进行。
a) 分别在0.40 MPa、0.50 MPa 和0.63 MPa 供气压力下测试;转矩、转速、耗气量等可在一次连续
变更产品主轴载荷过程中测量,也可以采用单独变更产品载荷的方法进行测量。每种性能测量
3 次以上,取各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试结果。
b) 在供气压力调整后,测试对应供气压力的空载转速与耗气量。
c) 额定转矩的测量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在产品空载转速状态下对其主轴逐渐加载,使主轴转速匀速下降,当产品转速为1/2 空载
转速时,测定出“降速”输出转矩值和“降速”额定转速;
2) 在产品处于加载状态逐渐减少主轴载荷启动后,使主轴转速匀速上升,当产品转速为1/2
空载转速时,测定出“升速”输出转矩值和“升速”额定转速;
3) 取每一组“降速”输出转矩、输出转速值与“升速”输出转矩、输出转速测试值的算术平均值,
为该组输出转矩、输出转速测试值,并取不少于3 组输出转矩、输出转速算术测试值的平均
值为额定转矩、额定转速的测试结果。
d) 在产品额定转速状态下对其主轴逐渐加载,使主轴转速匀速下降,当产品转速下降至最低匀速、
连续运转状态时(若继续对主轴加载,将破坏其匀速、连续运转状态),测定出产品最大负荷转矩
值,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在产品额定转速状态下对其主轴转矩加载,当产品转速逐渐下降到零(在下降至零速以前,
往往经过非匀速、非连续运转过程)并维持5 s 以上,此时测得的转矩为动力失速转矩值;
2) 在产品加载并处于失速状态下(主轴停止转动)逐渐减少载荷,产品开始启动时测得的输出
转矩为动力启动转矩值。
7.6.4 液压产品额定转矩与最大转矩在试验台上测试,每种转矩以不少于3 次测试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
试结果,并应按以下方法进行:
a) 产品在额定转速下测定的供液流量为额定流量测试值;
b) 产品额定转矩在额定压力和额定转速下进行测量,在额定转矩测试过程中,产品所需流量不应
高于额定值;
c) 产品最大转矩在最大工作压力下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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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 气动产品的工作压力按GB/T 5621 规定的方法进行。
7.6.6 液体工作压力测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测试压力应在所使用压力表量程的1/3~2/3 范围内;
b) 液体工作压力测点宜在距被测机构6 m 范围内;
c) 应校核实际压力测点与压力液体接口的距离引起的压力损失与回油管路引起的压力损失,其二者
之和不超过0.3 MPa时,压力调整值可忽略压力损失;若超过0.3 MPa,应对压力调整值进行修正。
7.6.7 气动产品输出功率可在测定转矩、转速的同时用功率计测试,也可在分别测定转矩、转速后用公式
(1)计算。
P = 1.047 × 10-4 × M × n …………………………( 1 )
式中:
P —— 输出功率,单位为千瓦(kW);
M—— 额定转矩,单位为牛米(N·m);
n —— 额定转速,单位为转每分(r/min)。
7.6.8 耗气量的测量应将流量计串接在气动回路中。
7.6.9 液压产品流量测量时,将流量计串接于液压系统,流量测点应置于被测机构的高压侧。对于出厂
检验的流量测量,允许将测点置于被测机构的低压侧,但应在与置于高压侧的流量测量值进行比对标定
后,对测量值进行修正。
7.6.10 锚杆螺母拆装器具的最大安装、拆卸转矩在试验台架上试验,并按以下规定进行:
a) 将拧紧力矩为最大拆卸转矩的螺栓螺母机构安置在试验台架上,使被测产品垂直于试验台架并
将其回转器与拟拆卸的螺母相接,开动产品,观察被拆卸螺母是否能被顺利拆卸;
b) 将拟拧紧的螺母空套在螺杆上,开动产品,使螺母拧紧在螺栓上,用扭矩扳手或其他卸荷扭矩测
试装置测定拆卸力矩;
c) 最大安装与拆卸转矩测试时,各转矩试验不应少于3 次,并取各次测试的平均值为测试结果。
7.6.11 锚杆螺母拆装器的安装、拆卸时间用秒表测量。
7.6.12 回转振动产品的振动冲击频率和振动冲击振幅采用测振仪表测量,测量时,产品在额定工况下运
转。手持式回转振动产品测试时,应将其平放在平台上,并采取防止跳动的措施。
7.7 锚杆凿岩机的冲击性能试验
7.7.1 气动产品的冲击性能试验,应按MT/T 903 规定的方法进行。
7.7.2 液压产品的冲击性能试验,应按MT/T 198 规定的方法进行。
7.8 噪声测量
产品噪声测量按GB/T 5898 规定的方法进行。
7.9 机重及尺寸检测
7.9.1 产品的机重采用称重法进行。
7.9.2 产品外形尺寸等几何尺寸,采用钢直尺(被测量尺寸小于或等于1 m 时)或钢卷尺(被测量尺寸大
于1 m 时)测量。
7.10 推进机构性能试验
7.10.1 开动推进机构反复运行3 次以上,观察运行是否平稳以及是否有卡滞、爬行、异常声响等现象。
7.10.2 在规定的工作压力下测量推进力,气动产品按不同供气压力等级分别测试推进力值。测试时,将
测力计或测力传感器安装于推进机构的轴线方向,在推进机构伸出满行程的80%,推进机构工作压力达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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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规定工作压力后进行测量;多级缸或多级支腿时应分别测量每级的推进力值。推进力测试值,以不少
于3 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试结果。
7.10.3 采用钢尺和秒表测量推进空载速度与返回速度。在产品推进或返回动作的同时,测定工作时间,
并在动作结束后测量推进行程或返回行程值。经3 次以上试验,先计算出各单次平均推进速度和各单次
平均返回速度,然后,计算3 次平均推进速度和3 次平均返回速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产品推进速度或返
回速度的测试结果。
7.10.4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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