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 2310-2025 温湿度报警器校准规范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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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2310—2025
温湿度报警器校准规范
CalibrationSpecificationforTemperatureandHumidityAlarms
2025-09-08发布2026-03-08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归口单位:全国气象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
河南省气象探测数据中心
参加起草单位:合肥常宏测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国瑞智新技术有限公司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本规范委托全国气象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F2310—2025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孙晓全(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
吴非洋(河南省气象探测数据中心)
杨 凌(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
崔馨元(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陈 祥(合肥常宏测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睿彬(北京市国瑞智新技术有限公司)
姜东飞(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JJF2310—2025
目 录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1)
3.1 术语……………………………………………………………………………… (1)
3.2 计量单位………………………………………………………………………… (1)
4 概述…………………………………………………………………………………… (1)
5 计量特性……………………………………………………………………………… (2)
5.1 温度示值误差……………………………………………………………………… (2)
5.2 温度设定点偏差及切换差………………………………………………………… (2)
5.3 湿度示值误差……………………………………………………………………… (2)
5.4 湿度设定点偏差及切换差………………………………………………………… (2)
5.5 绝缘电阻…………………………………………………………………………… (2)
6 校准条件……………………………………………………………………………… (2)
6.1 环境条件…………………………………………………………………………… (2)
6.2 测量标准器及其他设备…………………………………………………………… (2)
7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3)
7.1 校准项目…………………………………………………………………………… (3)
7.2 校准方法…………………………………………………………………………… (3)
8 校准结果表达………………………………………………………………………… (6)
9 复校时间间隔………………………………………………………………………… (7)
附录A 温湿度报警器校准原始记录(推荐样式) ………………………………… (8)
附录B 校准证书内页(推荐样式) ………………………………………………… (9)
附录C 温湿度报警器温度示值误差校准结果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10)
附录D 温湿度报警器湿度示值误差校准结果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12)
Ⅰ
JJF2310—2025
引 言
JJF1071—201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2018 《通用计量术语及
定义》和JJF105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本规范制订的基础性系列
规范。
本规范参考了JJG205—2005 《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JJF1076—2020 《数字
式温湿度计校准规范》、JJF1632—2017 《温度开关温度参数校准规范》的部分内容,
并结合了我国实际的生产和使用情况,对温湿度报警器的具体技术指标和校准方法进行
了规定。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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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湿度报警器校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温度测量范围(-50~100)℃,相对湿度测量范围0%~100%,具
有声、光等报警功能的温湿度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的校准。
注:本规范中的湿度均为相对湿度(RH)。
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G205—2005 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JJF1076—2020 数字式温湿度计校准规范
JJF1632—2017 温度开关温度参数校准规范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3.1 术语
3.1.1 设定点偏差 setpointdeviation
报警器的报警电路通断状态发生改变时,测得的实际值与设定值之差。
3.1.2 切换值 switchingvalue
报警器上行程(或下行程)中,报警电路的通断状态从一种状态变换到另一种状态
时测得的实际值。
3.1.3 切换差 differentialgap
报警器同一设定点上、下行程切换值之差的绝对值。
3.2 计量单位
温度的计量单位为:摄氏度(℃)。
4 概述
报警器是用于环境温度、环境湿度测量和监控的仪器。报警器由传感器、信号采集
及测量电路、报警和显示等部分组成。传感器可以是温湿度一体传感器,也可以由温度
传感器、湿度传感器分别组成。报警和显示部分一般由设定单元、信号处理单元、比较
单元、报警电路、显示电路组成。报警器工作时,由传感器将所测量的温度、湿度信号
转换为电信号,经处理后转换为数字信号由显示器显示出被测量值,当所测量的温度、
湿度达到设定值时报警器能够发出声、光等报警信号。其工作原理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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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温湿度报警器工作原理图
5 计量特性
5.1 温度示值误差
内置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器示值误差不超过±2.0℃。
外置温度传感器或温湿度一体传感器的报警器示值误差不超过±1.0℃。
5.2 温度设定点偏差及切换差
内置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器温度设定点偏差不超过±2.0℃,切换差不大于2.0℃。
外置温度传感器或温湿度一体传感器的报警器温度设定点偏差不超过±1.0℃,切
换差不大于1.0℃。
5.3 湿度示值误差
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5% (20℃时)。
5.4 湿度设定点偏差及切换差
湿度设定点偏差不超过±5% (20℃时),切换差不大于5% (20℃时)。
5.5 绝缘电阻
交流电源供电的报警器,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
注:以上指标不适用于合格性判定,仅供参考。
6 校准条件
6.1 环境条件
6.1.1 环境温度:(23±5)℃。
6.1.2 环境湿度:≤85%。
6.2 测量标准器及其他设备
6.2.1 测量标准器
标准器的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应不大于被校报警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可
以从表1中选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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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标准器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技术要求用 途
1
二等标准铂电阻温度
计及配套电测设备
二等标准铂电阻温度计测量范围覆盖(-50~100)℃,
准确度等级二等;
电测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0.02%
温度
标准器
2 数字式温度计
温度测量范围(-50~100)℃;
最大允许误差:±0.1℃
温度
标准器
3 精密露点仪
测量范围: (-20~40)℃ (露点温度),最大允许误
差:±0.2℃ (露点温度)
湿度
标准器
4 满足要求的其他标准器
6.2.2 其他设备
可以从表2中选择其他设备。
表2 其他设备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技术要求用 途
1 恒温恒湿箱
2 恒温槽
3 湿度发生器
温度范围覆盖(-50~100)℃,湿度范围覆盖(10~
95)%;工作区域的温度均匀度:0.3℃;温度波动度:
±0.2℃/30min;湿度均匀度:1.0% (20 ℃时);湿
度波动度:±0.8%/30min (20℃时);设定点附近的
升温和降温速度可控制在0.1 ℃/min以内、增湿和降
湿速度可控制在1.0%/min以内
温度源
湿度源
温度源
湿度源
7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7.1 校准项目
a)温度示值误差;
b)温度设定点偏差及切换差;
c)湿度示值误差;
d)湿度设定点偏差及切换差;
e)绝缘电阻(仅限交流供电的报警器)。
7.2 校准方法
7.2.1 校准前检查
报警器的外形结构应完好,各符号及标识应清晰、正确,表面不应有明显的
损伤。
接通电源后,报警器各开关、按键应正常、可靠,显示部分应无影响读数的
缺陷。
7.2.2 温度示值误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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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1 校准点选择
报警器的温度校准点一般为量程上限、下限、中间点附近的整十温度点,也可以根
据用户的要求选择其他校准点。
7.2.2.2 校准方法
将报警器与标准器放入恒温恒湿箱或恒温槽中,按照选定的温度校准点,按照由低
温到高温的顺序依次对所有校准点进行校准(若环境温度高于最低校准点,则需先将恒
温恒湿箱或恒温槽的温度降到最低校准点以下)。当恒温恒湿箱或恒温槽中的温度达到
校准点并稳定20min后,分别读取标准器和报警器的示值,重复读数3次,计算算术
平均值。
温度示值误差按照公式(1)计算:
ΔT =T - (TB +dT) (1)
式中:
ΔT ———报警器的温度示值误差,℃;
T ———报警器的温度示值平均值,℃;
TB ———标准器的温度示值平均值,℃;
dT ———标准器的温度修正值,℃。
7.2.3 温度设定点偏差和切换差
7.2.3.1 设定点选择
温度设定点为固定值的报警器选择其名义值为设定点;温度设定点为非固定值的报
警器选择量程上限和下限附近整十温度点为设定点,也可以根据用户的要求选择其他设
定点。
7.2.3.2 校准方法
设定报警值后,将报警器与标准器放入恒温恒湿箱或恒温槽中,将温度降至设定点
以下,然后缓慢升温,至报警电路通断状态发生改变时,读取标准器的示值,该示值为
上切换值。然后将恒温恒湿箱或恒温槽的温度升至设定点以上,再缓慢下降,至报警电
路通断状态发生改变时,再次读取标准器的示值,该示值为下切换值。校准时,恒温恒
湿箱或恒温槽在设定点附近的升温或降温速度应不大于0.1℃/min。
7.2.3.3 温度设定点偏差
同一温度设定点,上切换值修正后与设定点的差值为上行程设定点偏差,下切换值
修正后与设定点的差值为下行程设定点偏差,取二者绝对值大的为温度设定点偏差,按
照公式(2)计算:
ΔT 设=TB +dT -T 设(2)
式中:
ΔT 设———报警器的温度设定点偏差,℃;
TB ———报警电路通断状态发生变化时标准器的温度示值即切换值,℃;
dT ———标准器的修正值,℃;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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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设———温度设定值,℃。
7.2.3.4 温度设定点切换差
温度设定点的切换差校准可与设定点偏差校准同时进行,同一设定点的上、下切换
值之差的绝对值为切换差,按照公式(3)计算:
T 切=|TB上-TB下| (3)
式中:
T 切 ———温度设定点切换差,℃;
TB上———上行程温度切换值,℃;
TB下———下行程温度切换值,℃。
7.2.4 湿度示值误差
7.2.4.1 校准点选择
湿度示值误差在20℃时进行校准,校准点为40%、60%、80%,也可以根据用户
的要求选择其他校准点。
7.2.4.2 校准步骤
将报警器与标准器放入恒温恒湿箱或湿度发生器中,按照选定的湿度校准点,由低
湿到高湿对所有校准点进行校准(若环境湿度高于最低校准点,则需先将恒温恒湿箱或
湿度发生器的湿度降到最低校准点以下)。当恒温恒湿箱或湿度发生器中的湿度达到校
准点并稳定20min后,分别读取标准器和报警器的示值,重复读数3次,计算算术平
均值,得到标准器和报警器的湿度示值。
湿度示值误差按照公式(4)计算:
ΔH =H - (H B +dH) (4)
式中:
ΔH ———报警器的湿度示值误差,%;
H ———报警器的湿度示值平均值,%;
H B ———标准器的湿度示值平均值,%;
dH ———标准器的湿度修正值,%。
7.2.5 湿度设定点偏差和切换差
7.2.5.1 设定点的选择
湿度设定点为固定值的报警器选择其名义值为设定点;非固定值的报警器选择
40%、80%为设定点,也可以根据用户的要求选择其他设定点,按照由低湿到高湿的顺
序进行校准。
7.2.5.2 校准方法
设定报警值,将报警器与标准器放入恒温恒湿箱或湿度发生器中,若以湿度发生器
作为湿度源需要保证湿度发生器与报警器和标准器间密封良好。将恒温恒湿箱或湿度发
生器的湿度降至设定点以下,然后缓慢增湿,当报警电路通断态发生改变时,读取标准
器的示值,该示值为上切换值。然后将恒温恒湿箱或湿度发生器的湿度升至设定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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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再缓慢降湿,当报警电路通断状态发生改变时,再次读取标准器的示值,该示值为
下切换值。校准时,设定点附近的增湿或降湿速度应不大于1.0%/min。
7.2.5.3 湿度设定点偏差
同一湿度设定点,上切换值修正后与设定点的差值为上行程设定点偏差,下切换值
修正后与设定点的差值为下行程设定点偏差,取二者绝对值大的为湿度设定点偏差,按
照公式(5)计算:
ΔH 设=H B +dH -H 设(5)
式中:
ΔH 设———报警器的湿度设定点偏差,%;
H B ———报警电路通断状态发生变化时标准器的湿度示值即湿度切换值,%;
dH ———标准器的修正值,%;
H 设———湿度设定值,%。
7.2.5.4 湿度设定点切换差
湿度设定点切换差校准可与湿度设定点偏差校准同时进行,同一设定点的上、下切
换值之差的绝对值为湿度设定点切换差,按照公式(6)计算:
H 切=|H B上-H B下| (6)
式中:
H 切 ———湿度设定点切换差,%;
H B上———上行程湿度切换值,%;
H B下———下行程湿度切换值,%。
7.2.6 绝缘电阻
使用交流电源供电的报警器,校准时断开电源,使用绝缘电阻表测量其电源端子与
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测量时应稳定5s后读数。
8 校准结果表达
经校准后的温湿度报警器应出具校准证书,证书中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a)标题,如“校准证书”;
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进行校准的地点(如不在实验室内进行校准);
d)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送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f)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g)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
接收日期;
h)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
i)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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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校准环境的描述;
k)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l)校准证书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以及签发日期;
m)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
n)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的声明。
9 复校时间间隔
建议复校时间间隔最长不超过1年,也可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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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温湿度报警器校准原始记录(推荐样式)
委托单位
器具名称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出厂编号
所用标准器
及其他设备
名称型号/规格编号证书号有效日期
校准依据
校准地点环境温度 ℃ 环境湿度 %
标准器读数
读数1读数2读数3平均值
标准器
修正值
被校仪器示值
读数1 读数2 读数3 平均值
示值误差
示值误差
扩展不确定度
(k=2)
温度温度
相对
湿度
相对
湿度
切换值
(标准器读数)
上切换值
(上行程)
下切换值
(下行程)
标准器
修正值
修正后的切换值
(实际报警值)
上切换值
(上行程)
下切换值
(下行程)
报警器
设定值
设定点偏差切换差
温度温度
相对湿度相对湿度
绝缘电阻
校准员核验员
校准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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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校准证书内页(推荐样式)
校准结果
校准项目校准结果
示值误差
标准器实际值被校示值示值误差
示值误差扩展
不确定度
(k=2)
温度
相对湿度
设定点偏差
和切换差
被校仪器
报警设定值
实际报警值
上行程下行程
设定点偏差切换差
温度
相对湿度
绝缘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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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温湿度报警器温度示值误差校准结果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C.1 概述
参照本规范对温湿度报警器温度参数的计量特性要求和校准方法,以数字式温度计
为温度标准器,以恒温恒湿箱为温度源,按照从低温到高温的顺序对分辨力为0.1℃的
温湿度报警器进行校准(若环境温度高于最低校准点时,则需先将恒温恒湿箱的温度降
到最低校准点以下),评定温湿度报警器温度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
C.2 测量模型
ΔT =T - (TB +dT) (C.1)
式中:
ΔT ———被校报警器温度示值误差,℃;
T ———被校报警器温度示值平均值,℃;
TB ———标准器示值平均值,℃;
dT ———标准器的温度修正值,℃。
C.3 标准不确定度评定
C.3.1 由恒温恒湿箱温度均匀度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1(TB)
用B类方法评定,恒温恒湿箱温度均匀度最大为0.3 ℃,设为均匀分布,k=
3,则:
u1(TB)=0.15℃
3 ≈0.087℃
C.3.2 由恒温恒湿箱温度波动度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2(TB)
用B类方法评定,恒温恒湿箱温度波动度最大为0.2 ℃,设为均匀分布,k=
3,则:
u2(TB)=0.1℃
3 ≈0.058℃
C.3.3 由数字式温度计修正值不确定度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dT)
由上一级校准证书查得数字式温度计修正值的不确定度为0.02℃,k=2,则
u(dT)=0.02℃
2 =0.01℃
C.3.4 被校温湿度报警器示值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T1)
用A类方法评定,在20℃校准点重复测量10次,读数分别为:20.2℃、20.2℃、
20.2℃、20.1℃、20.1℃、20.1 ℃、20.1 ℃、20.1 ℃、20.1 ℃、20.0 ℃,单次测
量实验标准偏差s=0.063℃,本规范要求校准时读数三次,n=3,则:
u(T1)=s
3 ≈0.036℃
C.3.5 被校温湿度报警器分辨力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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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B类方法评定,0.1 ℃分度的温湿度报警器分辨力为0.05 ℃,设为均匀分布,
k= 3,则:
u(T2)=0.05℃
3 ≈0.029℃
C.3.6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uc(ΔT)= u1(TB)2 +u2(TB)2 +u(dT)2 +u(T1)2 +u(T2)2 =0.11℃
C.3.7 扩展不确定度
取包含因子k=2,则0.1℃分度的温湿度报警器温度示值误差校准结果扩展不确
定度为:
U =uc(ΔT)·k =2×0.11℃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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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温湿度报警器湿度示值误差校准结果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D.1 概述
参照本规范对温湿度报警器湿度参数的计量特性要求和校准方法,以精密露点仪为
湿度标准器,以恒温恒湿箱为湿度源,按照从低湿到高湿的顺序对分辨力为0.1%的温
湿度报警器进行校准(若环境湿度高于最低校准点时,则需先将恒温恒湿箱的湿度降到
最低校准点以下),评定温湿度报警器湿度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
D.2 测量模型
ΔH =H - (H B +dH) (D.1)
式中:
ΔH ———被校报警器的湿度示值误差,%;
H ———被校报警器的湿度示值的平均值,%;
H B ———标准器的湿度示值平均值,%;
dH ———标准器的湿度修正值,%。
D.3 标准不确定度评定
D.3.1 由恒温恒湿箱湿度均匀度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1(H B)
用B类方法评定,恒温恒湿箱湿度均匀度最大均为1.0%,设为均匀分布,则:
u1(H B)=0.5%
3 ≈0.289%
D.3.2 由恒温恒湿箱湿度波动度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2(H B)
用B类方法评定,恒温恒湿箱湿度波动度最大均为1.0%,设为均匀分布,则:
u2(H B)=0.5%
3 ≈0.289%
D.3.3 由精密露点仪修正值不确定度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dH)
由上一级检定证书查得精密露点仪修正值的不确定度为露点温度0.18 ℃,k=2,
换算为相对湿度为0.5%,则:
u(dH)=0.5%
2 =0.25%
D.3.4 被校温湿度报警器示值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H1)
用A类方法评定,在80%校准点重复测量10次,读数分别为:82.3%、82.0%、
81.7%、81.5%、81.7%、81.6%、81.4%、81.9%、81.7%、81.6%,单次测量实验
标准偏差s=0.264%,本规范要求校准时读数三次,n=3,则:
u(H1)=s
3 ≈0.152%
D.3.5 被校温湿度报警器分辨力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H2)
用B类方法评定,0.1%分度的温湿度报警器分辨力为0.05%,设为均匀分布,取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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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3,则:
u(H2)=0.05%
3 ≈0.029%
D.3.6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uc(ΔH )= u1(H B)2 +u2(H B)2 +u(dH)2 +u(H1)2 +u(H2)2 ≈0.50%
D.3.7 扩展不确定度
取包含因子k=2,则0.1%分度的温湿度报警器湿度示值误差校准结果扩展不确定
度为:
U =uc(ΔH )·k =0.50%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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