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86.386—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铵
2025-09-02发布2026-03-0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氨气、二氧化碳和水为原料,经吸收、结晶、分离、干燥、冷却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碳酸
铵,碳酸铵由不同比例的氨基甲酸铵、碳酸铵和碳酸氢铵组成。
2 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2.1 化学名称
氨基甲酸铵、碳酸铵、碳酸氢铵
2.2 分子式
氨基甲酸铵:H2NCO2NH4
碳酸铵:(NH4)2CO3
碳酸氢铵:NH4HCO3
2.3 结构式
氨基甲酸铵:
碳酸铵:
碳酸氢铵:
2.4 相对分子质量
氨基甲酸铵:78.071(按2022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碳酸铵:96.086(按2022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碳酸氢铵:79.055(按2022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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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886.386—2025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检验方法
色泽白色
状态结晶性粉末或块状结晶
气味刺激性氨味
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
其色泽和状态。用手轻轻扇动,嗅其气味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含量(以NH3 计),w/% 30.5~34.0 附录A中A.4
灼烧残渣,w/% ≤ 0.1 GB5009.4a
氯化物(以Cl- 计)/(mg/kg) ≤ 30 附录A中A.5
硫酸盐(以SO42- 计)/(mg/kg) ≤ 50 附录A中A.6
不挥发物/(mg/kg) ≤ 100 附录A中A.7
铅(Pb)/(mg/kg) ≤ 1.0 GB5009.12或GB5009.75
总砷(以As计)/(mg/kg) ≤ 1.0 GB5009.11或GB5009.76
a 按“食品中总灰分的测定”处理,称样量为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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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886.386—2025
附 录 A
检验方法
A.1 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A.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
所用标准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和制品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2、
GB/T603的规定制备。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3 鉴别试验
A.3.1 试剂和材料
A.3.1.1 浓盐酸。
A.3.1.2 氢氧化钙。
A.3.1.3 盐酸溶液(1+1,体积比):量取盐酸50mL,用水定容至100mL。
A.3.1.4 氢氧化钙溶液(3g/L):称取3g氢氧化钙,置于试剂瓶中,加1000mL水,盖上瓶塞,用力振
摇后,放置1h。用时取上层清液。
A.3.1.5 红色石蕊试纸。
A.3.1.6 蒸发皿。
A.3.2 仪器和设备
A.3.2.1 加热板或可调式封闭电炉。
A.3.2.2 电子天平:感量为0.01g。
A.3.3 鉴别方法
A.3.3.1 溶解性
称取约1g试样,精确至0.01g,置于烧杯中,加入约7mL水,摇动时间不少于30s,并在5min内
观察样品的溶解情况。试样易溶于水。
A.3.3.2 碳酸盐的鉴别
称取约10g试样,精确至0.01g,溶于10mL水中,加入盐酸溶液(A.3.1.3)即产生气泡。此气体通
入氢氧化钙溶液(A.3.1.4)中先生成白色沉淀,继续通气,溶液应变澄清。
A.3.3.3 热试验
称取约1g试样,精确至0.01g,置于烧杯中,置于加热板或可调式封闭电炉上加热,试样受热分
解,产生的蒸气可使湿润的红色石蕊试纸变蓝。
A.4 含量(以NH3 计)的测定
A.4.1 方法原理
试样溶于水,以甲基橙作为指示剂,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测定氨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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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886.386—2025
A.4.2 试剂和材料
A.4.2.1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l)=1mol/L。
A.4.2.2 甲基橙指示液。
A.4.3 仪器和设备
电子天平:感量为0.0001g。
A.4.4 分析步骤
称取1.5g~2.0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250mL锥形瓶中,加100mL水使其全部溶解。滴
加3滴甲基橙指示液,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试验溶液由黄色变为橙色。同时做空白试验。
A.4.5 结果计算
含量(以NH3 计)的质量分数w1,按式(A.1)计算:
w1 = (V1 -V0)×c1 ×M
m1 ×1000 ×100% …………………………(A.1)
式中:
V1 ———试样溶液消耗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0 ———空白溶液消耗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c1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升(mol/L);
M ———氨的摩尔质量,单位为克/摩尔(g/mol)(M =17.03);
m1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1000———换算系数。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
不应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
A.5 氯化物(以Cl- 计)的测定
A.5.1 方法原理
在酸性介质中加入硝酸银溶液,与氯离子产生白色氯化银悬浮液,与标准比浊溶液比较。
A.5.2 试剂和材料
A.5.2.1 硝酸。
A.5.2.2 硝酸银。
A.5.2.3 氯化钠:优级纯。
A.5.2.4 碳酸钠。
A.5.2.5 硝酸溶液(10.5%):量取硝酸105mL,用水定容至1000mL。
A.5.2.6 硝酸银溶液(17g/L):精确称取硝酸银17.00g,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mL。
A.5.2.7 氯化物标准使用液(0.01mg/mL):称取0.165g氯化钠,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00mL,配制成
氯化物标准储备液(1.0mg/mL)。吸取氯化物标准储备液10mL至1000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
刻度,得到氯化物标准使用液(0.01mg/mL)。
A.5.3 仪器和设备
A.5.3.1 电子天平:感量0.01g,0.000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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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3.2 纳氏比色管。
A.5.3.3 水浴锅。
A.5.4 分析步骤
A.5.4.1 试样溶液制备
称取0.5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50mL烧杯中,加10mL蒸馏水使之溶解。再加入0.005g
碳酸钠,置于蒸气浴上缓慢蒸发至干。然后用30mL蒸馏水将残渣溶解,并将其转移至50mL纳氏比
色管中,作为试样溶液。
A.5.4.2 标准溶液制备
移取1.50mL氯化物标准使用液,置于50mL纳氏比色管中,用25mL水稀释,作为标准溶液。
A.5.4.3 测定
在试样溶液和标准溶液中分别加入10 mL 硝酸溶液和1 mL 硝酸银溶液,并分别用水定容至
50mL。缓慢摇匀,避光放置5min。
将两者同置黑色背景,从比色管上方向下观察,比较所产生的浊度。试样溶液的浊度不深于标准溶
液的浊度,即试样中的氯化物不大于30mg/kg。
A.6 硫酸盐(以SO4
2- 计)的测定
A.6.1 方法原理
在试样中加入过氧化氢,使试样中的各种含硫离子转变为硫酸根离子,在酸性介质中钡离子与硫酸
根离子产生白色硫酸钡悬浮微粒,与标准比浊溶液比较。
A.6.2 试剂和材料
A.6.2.1 过氧化氢:质量分数为30%。
A.6.2.2 盐酸溶液:质量分数为10%。
A.6.2.3 碳酸钠。
A.6.2.4 氯化钡。
A.6.2.5 无水硫酸钠:优级纯。
A.6.2.6 氯化钡溶液(100g/L):精确称取10.00g氯化钡,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00mL。
A.6.2.7 硫酸盐标准使用液(0.1mg/mL):称取0.148g无水硫酸钠,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00mL,配制
成硫酸盐标准储备液(1.0mg/mL)。吸取硫酸盐标准储备液10mL至100mL容量瓶中,加水定容至
刻度,得到硫酸盐标准使用液(0.1mg/mL)。
A.6.3 仪器和设备
A.6.3.1 电子天平:感量0.01g,0.0001g。
A.6.3.2 纳氏比色管。
A.6.3.3 水浴锅。
A.6.4 分析步骤
A.6.4.1 试样溶液制备
称取4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50mL烧杯中,加40mL蒸馏水溶解。加0.01g碳酸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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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L30%的过氧化氢,置于蒸气浴上缓慢蒸发至干。然后用40mL蒸馏水将残渣溶解,并将其转移至
50mL纳氏比色管中,作为试样溶液。
A.6.4.2 标准溶液制备
移取2.00mL硫酸盐标准使用液,置于50mL纳氏比色管中,用20mL水稀释,作为标准溶液。
A.6.4.3 测定
在试样溶液和标准溶液中分别加入2mL盐酸溶液和3mL氯化钡溶液,并分别用水定容至50mL。
缓慢摇匀,放置10min。
将两者同置黑色背景,从比色管上方向下观察,比较所产生的浊度。试样溶液的浊度不深于标准溶
液的浊度,即试样中的硫酸盐不大于50mg/kg。
A.7 不挥发物的测定
A.7.1 方法原理
试样置于蒸发皿中,于蒸汽浴上蒸发至干,于电热恒温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后称量不挥发物质量。
A.7.2 仪器和设备
A.7.2.1 电子天平:感量0.0001g。
A.7.2.2 瓷蒸发皿:50mL。
A.7.2.3 水浴锅。
A.7.2.4 电热恒温干燥箱:温度能控制为105℃~110℃。
A.7.3 分析步骤
称取约4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预先于105℃~110℃下干燥至恒重的瓷蒸发皿中,加10mL
水。在蒸汽浴上蒸发至干。然后置于电热恒温干燥箱中,于105 ℃~110 ℃下干燥1h,最后放入干燥
器中冷却,称重。
A.7.4 结果计算
不挥发物的质量分数w2,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按式(A.2)计算:
w2 =
m2 -m3
m4
×106 …………………………(A.2)
式中:
m2 ———干燥后不挥发物和蒸发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
m3 ———蒸发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
m4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106 ———换算系数。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
值不应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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