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766-2025 进境大中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验收规程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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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5766—2025
进境大中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验收规程
Audit and approval procedure for designated quarantine facilities for
imported livestock
2025-07-25 发布2026-02-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满
洲里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季新成、王永刚、俞挺、张建刚、张扬、邵二波、彭菲、方海萍、左天荣、
黄纪徽。
1
进境大中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验收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境大中动物隔离检疫场验收工作要求和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我国进境大中家畜(牛、羊、猪、马)隔离检疫场建成(包括改、扩建)后首次使
用及再次使用前的审核验收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SN/T 4233 进境牛羊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
SN/T 2032 进境种猪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
SN/T 5476 进境马属动物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农业部)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隔离检疫场 designated quarantine facilities
企业自行建设并经海关评估验收合格的动物隔离检疫场所,以下简称隔离场。
3.2
距离 distance
隔离场与风险评估对象两者最近外沿的空间直线距离,港口、机场、路陆口岸等以距离相对最
近的卸装动物平台为测量基点。
4 隔离场首次使用验收工作程序
4.1 使用人需提交的验收材料
4.1.1 基础材料
4.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表》(见附录A)。
4.1.1.2 隔离场整体平面图及主要设施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
2
4.1.1.3 进境动物从入境口岸到隔离场的运输安排计划和运输路线。
4.1.1.4 隔离场的使用人与所有人不一致时,使用人须提供与所有人签订的隔离场使用协议。
4.1.2 自评材料
4.1.2.1 根据《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及SN/T 2032 或SN/T 4233 或SN/T 5476 的规定,
隔离场使用人建立防疫、饲养管理、人员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
4.1.2.2 根据SN/T 2032 或SN/T 4233 或SN//T 5476,提供隔离场周围3 km 地理生态环境及周边1 km~
3 km 存在相关场所的生物安全评估。
4.2 初审验收
4.2.1 初审验收程序
4.2.1.1 隔离场所在地隶属海关负责辖区隔离场申请材料的初核工作。
4.2.1.2 直属海关负责隔离场申请受理,受理申请后,直属海关组织专家按照《进境动物隔离检疫
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和SN/T 2032 或SN/T 4233 或SN/T 5476 等有关要求,进行文件审核和实地评估,
并根据不同情形,填写《进境大中动物隔离检疫场验收评估记录表》(见附录B)。
4.2.1.3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详细告知使用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4.2.2 初审验收结论
4.2.2.1 经直属海关初步验收评估合格的隔离场,直属海关应出具评估报告,函报海关总署并申请
进行复核验收。
4.2.2.2 评估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隔离场使用人申请材料,直属海关初审情况,进境口岸与隔
离场所在地海关检疫监管能力和实验室检测能力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直属海关动物疫病检测能力介
绍及相关证明材料,隔离场周围10 km 范围内、3 年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
和《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中与隔离动物相关的一类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发生与流行情
况的说明,《进境大中动物隔离检疫场验收评估记录表》,进境动物保障方案及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预案等。
4.2.2.3 对于适用隔离场建设规范规定的特殊情况且经直属海关风险评估合格的,评估报告还应包
括直属海关开展风险评估的情况材料。
4.2.2.4 初审验收不合格的,直属海关应以书面方式告知使用人,详细告知不合格原因及整改或处
理建议。
4.3 复核验收
4.3.1 复核验收程序
海关总署收到直属海关申请后,组成复核验收专家小组,通过实地或远程的方式,按照SN/T
2032 或SN/T 4233 或SN/T 5476 等有关要求,对直属海关初审意见及隔离场使用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进
行审核,并填写《进境大中动物隔离检疫场验收评估记录表》。
4.3.2 复核验收结论
4.3.2.1 验收专家小组向海关总署提交验收报告,报告至少包括:
—— 复核验收意见、隔离场使用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直属海关初步验收评估报告的全面性和准
确性、隔离场建设及周边环境符合相关规定情况、直属海关检疫监管及检测技术能力、直属
海关进境动物保障方案及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直属海关关于复核验收整改效果的证
明等。
3
——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的结论。
4.3.2.2 经复核验收合格或经整改不合格的隔离场,验收专家小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由直属海关
书面告知使用人,并告知使用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4 批准
4.4.1 经复核验收合格的隔离场,海关总署将结果反馈直属海关,并在海关总署网站更新并发布《进
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名单》,直属海关向隔离场使用人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
场使用证》(见附录C)。
4.4.2 马属动物隔离场由直属海关按照4.2 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直属海关向隔离场使用人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证》(见附录C)。
5 隔离场再次使用的审核
5.1 审核申请
使用人需提交的审核材料同4.1。
5.2 审核内容
隔离场再次使用由直属海关审核,应重点审核:
a)隔离场周边动物疫情状况是否发生了变化;
b)隔离场布局、设施保持情况;
c)隔离场设施设备适用性;
d)上一次隔离动物期间隔离检疫制度执行情况。
5.3 验收结论
5.3.1 经审核合格的,由直属海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证》。
5.3.2 经审核不合格的,直属海关应以书面方式告知使用人,并告知使用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
附 录 A
(规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表》见图A.1。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表
□首次申请 □再次申请
一、申请单位
名称:
本表所填内容真实。保证严格遵守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的有关规定,特此
声明。
法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邮编: 法人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二、隔离场基本情况
名称: 动物种类:
地址: 申请容量:
经纬度坐标:
隔离场地理信息标明图(需提供附件)
三、海关意见
初审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终审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印制
图A.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表
5
附 录 B
(规范性)
进境大中动物隔离检疫场验收评估记录表
《进境大中动物隔离检疫场验收评估记录表》见表B.1。
表B.1 进境大中动物隔离检疫场验收评估记录表
□首次申请 □再次申请
隔离检疫场基本情况
隔离场名称(1)
隔离场地址(2)
隔离场经纬度坐标
中心点:
四个最远点:
申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
隔离场所在地直属海关进境口岸
隔离规模
占地面积(平方米)
隔离舍面积
(平方米)
隔离动物种类最大隔离动物容量
填写说明:
(1)行政区域+ 企业简称(如有)+ 场地类别,如:北京平谷××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
(2)地址按邮政地址填写。
审核专家小组成员
职责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职称
组长
成员
一、文件审核记录
申请单位
序号审核项目
评审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
用申请表》
□有 □无□符合 □不符合
6
申请单位
序号审核项目
评审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2
隔离场整体平面图及显示隔离场主要设施
的照片
□有 □无□符合 □不符合
3
进境动物从入境口岸进入隔离场的运输安
排计划和运输路线
□有 □无□符合 □不符合
4
使用人与所有人签订的隔离场使用协议
(仅限当隔离场的使用人与隔离场的所有
人不一致时)
□有 □无□符合 □不符合
5
隔离场周围3 km 地理生态环境及周边
1 km~3 km 存在相关场所的生物安全评估
□有 □无□符合 □不符合
6 隔离场动物防疫、饲养管理等制度
6.1
动物防疫及消毒制度,包括隔离检疫各环
节和各区域的防疫及消毒管理,以及防
鼠、防鸟、防虫等措施
□有 □无□符合 □不符合
6.2
无害化处理制度,包括病死畜、粪便、污
水、生活垃圾等处理措施
□有 □无□符合 □不符合
6.3
进出登记管理制度,包括进出隔离场的人
员、物品、饲料及车辆登记,以及动物防
疫相关的人员体检、知识培训、动物疫病
污染检测等内容
□有 □无□符合 □不符合
6.4 疫情监测、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有 □无□符合 □不符合
6.5 隔离设施设备维护及巡查制度□有 □无□符合 □不符合
6.6
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明材料等(建议项)
□有 □无□符合 □不符合
7
同一隔离场,未完成上批进境动物隔离检疫
情况下,再次提出使用申请的,是否有上批
动物已入境的证明材料和风险自担承诺书
□有 □无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8 其他:
表B.1(续)
海关
序号审核项目
评审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1
直属海关提交审核申请(首次申请使用,
适用于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验收)
□有 □无□符合 □不符合
2
进境口岸与隔离场所在地隶属海关检疫监管
能力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首次申请使用)
□有 □无□符合 □不符合
7
二、现场验收记录(进境牛羊隔离场)
验核项目
验核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1 选址
1.1 隔离场与入境口岸直线距离应不超过200 km,且交通便利□符合 □不符合
1.2 隔离场周围10 km 范围内,3 年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和《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
种名录》中与牛羊相关的一类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发生
和流行
□符合 □不符合
1.3 从入境口岸到隔离场的运输途中,不得经过一类疫病的
疫区
□符合 □不符合
1.4 隔离场周边1 km 范围内应无与牛羊相关的动物饲养场、
种畜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所、屠宰加工场所、集贸市
场、动物批发市场、动物诊疗场所和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
水源地、学校、医院、生物安全相关实验室等公共场所。
隔离场周边1 km~3 km 之间存在上述场所的,提供按照SN/T
4233 附录A 进行的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符合 □不符合
1.5 隔离场周边3 km 范围内应地理生态环境良好,提供按
SN/T 4233 附录A 进行的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符合 □不符合
1.6 屠宰牛、羊隔离场与配套屠宰场之间的距离应在3 km~10 km
范围内,距离超过10 km 应在同一县级行政区(仅适用于屠
宰牛羊隔离场)
□符合 □不符合
2 设施
要求
2.1 隔离场内应布局合理,分设生活办公区、隔离区□符合 □不符合
2.2 隔离区内应包括隔离饲养区、病畜隔离区、病死畜无害
化处理区或暂存区、粪便污水处理区、草料储藏区、隔离区
人员生活区等
□符合 □不符合
表B.1(续)
海关
序号审核项目
评审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3
直属海关动物疫病检测能力介绍及相关证
明材料(首次申请使用)
□有 □无□符合 □不符合
4
10 km 范围内、3 年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和《一、二、
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中与隔离动物相
关的一类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发生和流
行的情况说明
□有 □无□符合 □不符合
5 进境大中动物隔离场验收评估记录表□有 □无□符合 □不符合
6
直属海关进境动物保障方案及重大动物疫
情应急处置预案(首次申请使用)
□有 □无□符合 □不符合
7 其他:
8
验核项目
验核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2 设施
要求
2.3 各功能区相对独立,标识清晰,隔离场与外界和场内各
区之间应建有围墙及消毒通道
□符合 □不符合
2.4 各功能区排列顺序应按隔离场全年主导风向依次为生活
办公区、饲料储藏区、隔离饲养区、病畜隔离区、病死畜无
害化处理区或暂存区、粪便污水处理区,前者应处于后者的
上风向处或侧风向处
□符合 □不符合
2.5 外围墙:隔离场的四周必须有不低于2 m 的实心围墙与
外界有效隔离。在山区等地形复杂地区难以建设实心围墙
的,场区周围应建有物理围栏等隔离设施。围栏应垂直安
装,与地面紧密接触,高度应不低于2 m,并使用直径不小
于10 cm、间距不大于2 m 的金属立柱牢固固定;金属网丝
直径应不小于3 mm,网孔不大于12 mm×12 mm
□符合 □不符合
2.6 内围墙:隔离场内各区之间以不低于1.65 m 实心围墙分
隔或隔离设施互相分隔
□符合 □不符合
2.7 隔离场出入口消毒池与门同宽,长度不少于4 m,深度不
少于0.2 m,人员出入通道应设置消毒洗手设施和消毒垫
□符合 □不符合
2.8 隔离场各功能区衔接处应设置动物和车辆进出的消毒设
施及其消毒池
□符合 □不符合
2.9 人员进出隔离区的通道要设淋浴室、更衣室。备有专用
工作服、鞋、帽。淋浴室和更衣室内应具有供暖设备。淋浴
室应能满足人员进出洗浴的要求。更衣室配备紫外线灯或其
他消毒设施
□符合 □不符合
2.10 隔离场人员进出通道须设门卫室□符合 □不符合
2.11 生活办公区和隔离区内应分别设有男、女卫生间□符合 □不符合
2.12 场区各主要道路均应有效硬化□符合 □不符合
2.13 隔离场进出口、通道、围墙或围栏等处应设有“隔离检
疫场所,请勿靠近”等醒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要设在有效
位置,数量适当
□符合 □不符合
2.14 隔离区须设有牢固、安全的动物装卸台,装卸场地地面
应硬化,并能满足动物装卸的需要
□符合 □不符合
2.15 接卸区域须有车辆清理消毒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消毒
设施
□符合 □不符合
2.16 动物装卸台与隔离饲养舍之间应该有通道相连□符合 □不符合
2.17 隔离饲养舍内饲养面积每头牛不少于5 m2、每头羊不少
于2 m2。屠宰牛羊隔离饲养舍的容量在种用牛羊容量的基
础上上浮20%。地面应防滑、防积水,地面和墙壁易于清
洗、消毒
□符合 □不符合
2.18 隔离饲养舍要有必要的饲养设施,设有运送草料通道
(净道)、运输动物排泄物的通道(脏道),净道和脏道须分
开设置
□符合 □不符合
表B.1(续)
9
验核项目
验核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2 设施
要求
2.19 隔离饲养舍应分圈饲养,设有与隔离动物数量相适应的
运动场地,运动场地适当硬化,地面要有一定的坡度,圈内
要设污水排放槽
□符合 □不符合
2.20 隔离饲养舍相对独立,每舍之间建有转移通道□符合 □不符合
2.21 隔离饲养舍应安装适量的动物饮水设施,设置畅通的排
水设施
□符合 □不符合
2.22 隔离饲养舍应配备必要的通风、照明等设备□符合 □不符合
2.23 隔离区应建有适合动物采样的设施,应该设置采血通道,
采血通道设置待采血区、采血区、采毕区及转移通道,采血区
要有顶棚、废弃物存放容器、洗手池等,满足检疫工作的需要
□符合 □不符合
2.24 病畜隔离区区域设置合理,与隔离饲养区有一定距离,
位于隔离饲养区的下风向,远离生活区
□符合 □不符合
2.25 病畜隔离区内建有不少于本隔离场最大可隔离动物数量
1% 病畜隔离室
□符合 □不符合
2.26 病畜隔离室须相对封闭,地面要防滑防渗漏,易于清洗
消毒,须根据实际情况设有有效完备的诊疗保定设施设备
(如保定架、保定绳、听诊器、体温计等)
□符合 □不符合
2.27 病畜隔离区内应建有兽医诊疗室、药品储藏室。兽医诊
疗室内应有必要的尸体解剖设施和消毒灭菌设施
□符合 □不符合
2.28 隔离场使用单位应与有资质的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场所签
订有效协议,该处理场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畜及其产
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等暂存设施设备,并按
照有关规定运输、处理病死畜。未签订上述协议的,应设
置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区,该区应该靠近病畜隔离区,相对
独立,有围墙隔离,有无害化处理设施,出入口设有消毒设
施。无害化处理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深埋坑方式不少于
4%× 核定动物容量×0.4 m2 ;或焚烧与化制日处理能力不
低于2000 kg。无害化处理设施应满足《病死及病害动物无
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符合 □不符合
2.29 应建有与隔离动物容量相适应的储粪场所,有防渗防雨和
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动物粪便应按GB/T 36195 的规定处理
□符合 □不符合
2.30 污水处理区域划分合理,位于地势较低处。应建有与动
物容量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经无害化处理后排放的污水
应符合GB 18596 的要求
□符合 □不符合
2.31 草料储藏区应有饲草和精料储存设施,容量应和隔离动
物的数量相适应。应具有防鼠、防鸟、防虫、防火设施,便
于熏蒸处理
□符合 □不符合
2.32 隔离区内应建设有与动物隔离工作相适应的隔离区人员
生活区,包括宿舍、洗漱场所、卫生间等生活设施。隔离区
人员生活区相对封闭,并和隔离饲养舍有一定距离。生活垃
圾应专区集中堆放
□符合 □不符合
表B.1(续)
10
验核项目
验核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2 设施
要求
2.33 办公室应有必要的办公设备,能满足检疫工作的需要□符合 □不符合
2.34 生活区内应建有与场内工作人员数量相适应的食堂。设
有独立操作间、储藏室、餐厅等。生活区人员餐厅须与隔离
区人员餐厅有效隔离,避免交叉感染
□符合 □不符合
2.35 生活区内应建设有满足海关监管人员、场内工作人员住
宿的宿舍。宿舍应具有洗漱、供暖、空调、网络等必备的生
活设施
□符合 □不符合
2.36 隔离场应设立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区域,方便隔离动物放
行后统一消毒处理生活垃圾
□符合 □不符合
3 隔离场
的其他
设施
3.1 应配备可清晰记录的视频监控设备,满足隔离检疫期间视
频资料保存至少3 个月。包括下列区域:隔离场出入口、围
墙四角、动物接卸区域(球机和枪机至少各1 个)、淋浴消毒
通道入口和出口、隔离检疫饲养区(每个饲养舍两端各1 个
枪机、中间球机1 个)、病畜隔离舍、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区、
饲草饲料储存区、粪便污水处理区等
□符合 □不符合
3.2 应有防鼠、防鸟设施,虫媒活动季节或地区,应有有效
的防虫设施
□符合 □不符合
3.3 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动物扑杀设备、机动消毒
器具
□符合 □不符合
3.4 应有供电、供水、温度调控和消防等设施设备。供电不
稳定地区应配备发电设备。水质应符合NY 5027 要求
□符合 □不符合
4 其他
三、现场验收记录(进境种猪隔离场)
验核项目
验核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1 选址
1.1 隔离场与入境口岸直线距离应不超过200 km,且交通便利□符合 □不符合
1.2 隔离场所在地周围10 km 范围内、3 年内没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和《一、二、三类动物疫病
病种名录》中与猪相关的一类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发生和
流行
□符合 □不符合
1.3 从入境口岸到隔离场的运输途中,不得经过一类疫病的
疫区
□符合 □不符合
1.4 隔离场周边1 km 范围内应无与猪相关的动物饲养场、种
畜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所、屠宰加工场所、集贸市
场、动物批发市场、动物诊疗场所和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
水源地、学校、医院、生物安全相关实验室等公共场所。
隔离场周边1 km~3 km 之间存在上述场所的,提供按照SN/T
2032 附录A 进行的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符合 □不符合
表B.1(续)
11
验核项目
验核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1 选址
1.5 隔离场周边3 km 范围内应地理生态环境良好,提供按
SN/T 2032 附录A 进行的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2 设施
要求
2.1 隔离场内应合理布局,分设隔离区和生活办公区□符合 □不符合
2.2 隔离区内应包括隔离饲养区、病畜隔离区、病死畜无害
化处理区或冷冻暂存设施、粪便污水处理区、饲料储藏区、
隔离区人员生活区等
□符合 □不符合
2.3 各功能区相对独立,标识清晰,隔离场与外界和场内各
区之间应建有围墙及消毒通道
□符合 □不符合
2.4 各功能区排列顺序应按隔离场全年主导风向依次为生活
办公区、饲料储藏区、隔离饲养区、病畜隔离区、病死畜无
害化处理区或冷冻暂存设施、粪便污水处理区,前者应处于
后者的上风向处或侧风向处
□符合 □不符合
2.5 隔离场四周应有不低于2 m 的实心围墙与外界有效隔离,
在山区等地形复杂地区难以建设实心围墙的,场区周围应建
有物理围栏等隔离设施。围栏应垂直安装,与地面紧密接触,
高度应不低于2 m,并使用直径不小于10 cm、间距不大于2 m
的金属立柱牢固固定;金属网丝直径应不小于3 mm,网孔
不大于12 mm×12 mm。各个功能区之间应有不低于1.65 m
的实心围墙或隔离设施互相分隔
□符合 □不符合
2.6 隔离场与外界的进出通道应建有消毒池、全车消毒的设
施或设备,消毒池应与门等宽,长度不小于4m,深度不小
于0.2 m。人员出入通道应设置消毒洗手设施和消毒垫,根
据需要配备人员更衣、换鞋等相关设施设备
□符合 □不符合
2.7 隔离场内各功能区衔接处应设置动物和车辆进出的消毒
设施或消毒池。人员出入通道应设置消毒洗手设施和消毒垫
□符合 □不符合
2.8 人员进出隔离区的通道应设置淋浴室、更衣室,备有专
用工作服、鞋、帽。淋浴室和更衣室应具有供暖设备。淋浴
室应能满足人员进出洗浴的要求。更衣室内应具有紫外线灯
或其他消毒设施
□符合 □不符合
2.9 隔离区和生活办公区应分别设置男、女卫生间□符合 □不符合
2.10 隔离场进出通道应设门卫室□符合 □不符合
2.11 隔离场各主要道路均应有效硬化□符合 □不符合
2.12 隔离场进出口、通道、围墙或围栏等处应设有“隔离检
疫场所,请勿靠近”等醒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要设在有效
位置,数量适当
□符合 □不符合
2.13 隔离区应设有牢固、安全的动物装卸台,装卸场地地面
应硬化,面积大小能满足动物装卸的需要。应有车辆清洗消
毒场所,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动物装卸台与隔离饲养区之
间应有通道相连,通道内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
□符合 □不符合
2.14隔离饲养区内隔离饲养舍、通道等应合理配置。地面应硬化、
防滑、防积水,地面和墙壁易于清洗、消毒。各饲养舍之间距
离在5 m 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符合 □不符合
表B.1(续)
12
验核项目
验核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2 设施
要求
2.15 隔离饲养舍应为封闭式,有一定坡度,每个舍内分圈饲
养。每个猪圈面积不少于20 m2,饲养密度为成年母猪每头
不少于2 m2,成年公猪每头不少于6 m2。舍内应配备自动饮
水器、饲料槽和污水排放槽,具有通风、照明、冲洗、冷暖
及防蚊、防鼠、防鸟等设备
□符合 □不符合
2.16 隔离饲养区应分别设置净道、脏道和动物走廊。净道和
脏道应分开设置,分别用于运送饲料和动物排泄物。动物走
廊应连接各圈舍,具有开启自如的关闸
□符合 □不符合
2.17 病畜隔离区内建有不少于本隔离场最大可隔离动物数量
5% 的病畜隔离舍,病畜隔离舍应相对封闭,地面要防渗漏,
易于清洗消毒
□符合 □不符合
2.18 病畜隔离区内应建有兽医诊疗室、药品储藏室。兽医诊
疗室内应有必要的尸体解剖、采样、冷藏和消毒灭菌设施
□符合 □不符合
2.19 隔离场使用单位应与有资质的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场所签
订有效协议,该处理场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畜及其产
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等暂存设施设备,并按
照有关规定运输、处理病死畜。未签订上述协议的,应设置
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区。该区应该靠近病畜隔离区,相对独立,
有围墙隔离,有无害化处理设施,出入口设有消毒设施。无
害化处理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深埋坑方式不少于4%×
核定动物容量×0.4 m2 ;或焚烧与化制日处理能力不低于
2000 kg。无害化处理设施应满足《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
理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符合 □不符合
2.20 建有与隔离动物容量相适应的储粪场所,采取防雨、防
渗、防溢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动物粪便应按GB/T 36195
的规定处理
□符合 □不符合
2.21 污水处理区域划分合理,位于地势较低处。应建有与动
物容量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的排放应符合GB 18596
的要求
□符合 □不符合
2.22 饲料储藏区应有饲料仓库和设施,容量应和隔离动物的
数量相适应。应具有防鼠、防鸟、防虫和防火设施,便于熏
蒸处理
□符合 □不符合
2.23 隔离区内应建设有与动物隔离工作相适应的人员生活
区,包括宿舍、食堂、洗漱间等生活设施。隔离区人员生活
区相对封闭,并和隔离饲养舍有一定距离。生活垃圾应专区
集中堆放
□符合 □不符合
2.24 海关监管人员办公室应有必要的办公设备,能满足检疫
工作需要
□符合 □不符合
2.25 生活办公区内应建有与场内工作人员数量相适应的食
堂,设有独立操作间、仓库、餐厅等,生活办公区人员餐厅
应与隔离区人员餐厅有效隔离,避免交叉感染
□符合 □不符合
2.26 生活办公区内应建有海关监管人员、场内工作人员的宿
舍。宿舍应具有必备的生活设施
□符合 □不符合
表B.1(续)
13
验核项目
验核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2 设施
要求
2.27 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隔离动物放行后,经消毒处理后
方可运出隔离场
□符合 □不符合
3 隔离场
的其他
设施
3.1 隔离场应配备可清晰记录的视频监控设备,满足隔离检
疫期间视频资料保存至少3 个月。包括下列区域:隔离场出
入口、围墙四角、动物接卸区域(球机和枪机至少各1 个)、
淋浴消毒通道入口和出口、隔离检疫饲养区(每个饲养舍两
端各1 个枪机、中间球机1 个)、病畜隔离舍、病死畜无害
化处理区、饲草饲料储存区、粪便污水处理区等
□符合 □不符合
3.2 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动物扑杀设备、机动消毒
设备
□符合 □不符合
3.3 应有防鼠、防鸟设施,虫媒活动季节或地区,应有有效
的防虫设施
□符合 □不符合
3.4 应有供电、供水、温度调控和消防等设施设备。供电不
稳定地区应配备发电设备。水质应符合NY 5027 要求
□符合 □不符合
4 其他
四、现场验收记录(进境马属动物隔离场)
验核项目
验核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1 选址
1.1 隔离场与入境口岸直线距离应不超过200 km,且交通
便利
□符合 □不符合
1.2 隔离场周围10 km 范围内、3 年内没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和《一、二、三类动物疫
病病种名录》中与马属动物相关的一类动物传染病、寄
生虫病发生和流行
□符合 □不符合
1.3 从入境口岸到隔离场的运输途中,不得经过一类疫病
的疫区
□符合 □不符合
1.4 隔离场周边1 km 范围内应无与马属动物相关的动物
饲养场、种畜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所、屠宰加工
场所、集贸市场、动物批发市场、动物诊疗场所和居民
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生物安全相关
实验室等公共场所。
隔离场周边1 km~3 km 之间存在上述场所的,提供按照
SN/T 5476 附录A 进行的生物安全风险评估
□符合 □不符合
1.5 隔离场周边3 km 范围内应地理生态环境良好,提供
按照SN/T 5476 附录A 进行的生物安全风险评估
□符合 □不符合
1.6 屠宰马属动物隔离场与配套屠宰场之间的距离应在
3 km~10 km 范围内,距离超出10 km 应在同一县级行政
区内
□符合 □不符合
表B.1(续)
14
验核项目
验核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2 设施要求
2.1 隔离场内应布局合理,分设生活办公区、隔离区□符合 □不符合
2.2 隔离区内应包括隔离饲养区、病畜隔离区、病死畜无
害化处理区或冷冻暂存区、粪便污水处理区、饲料储藏
区、隔离区人员生活区等功能区
□符合 □不符合
2.3 各功能区相对独立,标识清晰,隔离场与外界和场内
各区之间应建有围墙及消毒通道
□符合 □不符合
2.4 各功能区排列顺序应按隔离场全年主导风向依次为生
活办公区、饲料储藏区、隔离饲养区、病畜隔离区、病
死畜无害化处理区或冷冻暂存区、粪便污水处理区,前
者应处于后者的上风向处或侧风向处
□符合 □不符合
2.5 外围墙:隔离场的四周必须有不低于2 m 的实心围
墙与外界有效隔离。在山区等地形复杂地区难以建设实
心围墙的,场区周围应建有物理围栏等隔离设施。围
栏应垂直安装,与地面紧密接触,高度应不低于2 m,
并使用直径不小于10 cm、间距不大于2 m 的金属立柱
牢固固定;金属网丝直径应不小于3 mm,网孔不大于
12 mm×12 mm
□符合 □不符合
2.6 内围墙:隔离场内各区之间以不低于1.8 m 实心围墙
分隔或隔离设施互相分隔
□符合 □不符合
2.7 隔离场与外界的进出通道应建有消毒池、全车消毒
的设施或设备,消毒池应与门等宽,长度不小于4m,
深度不小于0.2 m。人员出入通道应设置消毒洗手设施
和消毒垫,根据需要配备人员更衣、换鞋等相关设施
设备
□符合 □不符合
2.8 隔离场内各功能区衔接处应设置动物和车辆进出的消
毒设施或消毒池。人员出入通道应设置消毒洗手设施和
消毒垫
□符合 □不符合
2.9 人员进出隔离区的通道应设置更衣室,备有专用工作
服、鞋、帽。更衣室内应具有供暖设备。更衣室应具有
紫外线灯或其他消毒设施。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能够满足
人员进出洗浴要求的淋浴室
□符合 □不符合
2.10 隔离场与外界的人员进出通道应设门卫室□符合 □不符合
2.11 生活办公区和隔离区内应分别设有男、女卫生间□符合 □不符合
2.12 场区各主要道路均应有效硬化□符合 □不符合
2.13 隔离场进出口、通道、围墙或围栏等处应设有“隔
离检疫场所,请勿靠近”等醒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要
设在有效位置,数量适当
□符合 □不符合
2.14 隔离饲养区内隔离饲养舍、通道等应合理配置。地
面应硬化、防滑、防积水,地面和墙壁易于清洗、消毒
□符合 □不符合
表B.1(续)
15
验核项目
验核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2 设施要求
2.15 隔离饲养舍内饲养面积应根据马属动物的体尺大小
设计,肩高120 cm 以下的非屠宰用马属动物,每匹面积
不少于4 m2 ;肩高120 cm~150 cm 的非屠宰用马属动物,
每匹面积不少于6 m2 ;肩高150 cm 以上的非屠宰用马
属动物,每匹面积不少于8 m2 ;屠宰用马属动物,每匹
面积不少于3 m2。隔离饲养舍应有必要的饲养设施,具
有通风、照明、冲洗、冷暖及防蚊、防鼠、防鸟等设备。
建设马厩的,马厩门宽度不小于1.2 m、高度不小于2.2 m;
厩内应分设饮水和饲草设施,避免污染。相邻马厩应有
坚固的隔断,高度不少于2.5 m
□符合 □不符合
2.16 应设有与隔离动物数量相适应的运动场地,运动场
地围栏及入口应提供高度适宜、方便安全的通道,以防
止动物逃逸和损伤。屠宰用马属动物的隔离场可不设运
动场地
□符合 □不符合
2.17 隔离饲养舍相对独立,每舍之间建有转移通道□符合 □不符合
2.18 隔离饲养舍应安装适量的动物饮水设施,设置畅通
的排水设施
□符合 □不符合
2.19 隔离区可建有适合动物采样的设施,应该设置采血
通道,采血通道设置采血区及转移通道,采血区需有顶
棚、废弃物存放容器、洗手池等,满足检疫工作的需要
□符合 □不符合
2.20 病畜隔离区内按本隔离检疫场最大可隔离动物数量
建有能容纳适当比例的病畜隔离室(屠宰用马属动物不
少于1% ;其他马属动物不少于5%),病畜隔离室须相
对封闭,地面要防滑防渗漏,易于清洗消毒
□符合 □不符合
2.21 病畜隔离区内应建有兽医诊疗室、药品储藏室。
兽医诊疗室内应有必要的尸体解剖设施和消毒灭菌
设施
□符合 □不符合
2.22 隔离场使用单位应与有资质的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场
所签订有效协议,该处理场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
畜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等暂存设
施设备,并按照有关规定运输、处理病死畜。
未签订上述协议的,应设置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区。该区应
该靠近病畜隔离区,相对独立,有围墙隔离,有无害化
处理设施,出入口设有消毒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应满
足以下要求:深埋坑方式不少于4%× 核定动物容量×
0.4 m2 ;或焚烧与化制日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 kg。无害
化处理设施应满足《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
范》的相关要求
□符合 □不符合
2.23 应建有与隔离动物容量相适应的储粪场所,有防渗
防雨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动物粪便应按GB/T 36195 的
规定处理
□符合 □不符合
2.24 污水处理区域划分合理,位于地势较低处。应建有
与动物容量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的排放应符合
GB 18596 的要求
□符合 □不符合
表B.1(续)
16
验核项目
验核情况
判定客观描述
2 设施要求
2.25 草料储藏区应有饲草和精料储存设施,容量应和隔
离动物的数量相适应。应具有防鼠、防鸟、防虫、防火
设施,便于熏蒸处理
□符合 □不符合
2.26 隔离区内应建设有与动物隔离工作相适应的隔离区
人员生活区,包括宿舍、餐厅、洗漱场所、卫生间等生
活设施。隔离区人员生活区相对封闭,并和隔离饲养舍
有一定距离。生活垃圾应专区集中堆放
□符合 □不符合
2.27 海关监管人员办公室应有必要的办公设备,能够满
足检疫工作的需要
□符合 □不符合
2.28 生活区内应建有与场内工作人员数量相适应的食堂。
设有独立操作间、储藏室、餐厅等。生活区人员餐厅须
与隔离区人员餐厅有效隔离,避免交叉感染
□符合 □不符合
2.29 生活区内应建设有海关监管人员、场内工作人员的
宿舍。宿舍应具有必备的生活设施
□符合 □不符合
2.30 生活垃圾应专区集中堆放,隔离动物放行后,经消
毒处理后方可运出隔离检疫场
□符合 □不符合
3 隔离场的其
他设施
3.1 应配备可清晰记录的视频监控设备,满足隔离检疫期
间视频资料保存至少3 个月。包括下列区域:隔离场出
入口、围墙四角、动物接卸区域(球机和枪机至少各1
个)、淋浴消毒通道入口和出口、隔离检疫饲养区(每个
饲养舍两端各1 个枪机、中间球机1 个)、病畜隔离舍、
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区、饲草饲料储存区、粪便污水处理
区等
□符合 □不符合
3.2 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动物扑杀设备、机动
消毒设备
□符合 □不符合
3.3 应有防鼠、防鸟设施,虫媒活动季节或地区,应有有
效的防虫设施
□符合 □不符合
3.4 应有供电、供水、温度调控和消防等设施设备。供电
不稳定地区应配备发电设备。水质应符合NY 5027 要求
□符合 □不符合
4 其他
五、审核结论
不符合情况或相关建议(可使用附页)
(一)不符合项
(二)建议项
表B.1(续)
17
审核结论:
□ 审核合格。
□ 存在严重不符合项,审核不合格。
□ 存在不符合项,申请单位应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经 海关(填写直属海关)跟踪验证合格方可
通过。
审核专家小组签名:
组长:
成员:
日期:
隔离场申请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代表签名:
日期:
注:本表一式三份,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直属海关和申请单位各留存一份。
六、整改跟踪记录
不符合情况或相关建议项整改情况(可随附整改报告)
跟踪验证结论:
□ 整改合格。
□ 整改不合格。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隔离场申请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代表签名:
日期:
表B.1(续)
附 录 C
(规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证》见图C.1。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证
编号:
隔离检疫场所有人
名称: 法人代码: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隔离检疫场位置信息
名称:
地址:
经纬度坐标:
动物种类: 容量: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印制
图C.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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