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693-2025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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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2693—2025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afet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station
2025 - 06 - 26发布
2025 - 09 - 26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总体要求 ........................................................................... 2
5 安全监控 ........................................................................... 3
6 安全管理要求 ....................................................................... 4
7 应急救援管理 ....................................................................... 6
附录A(资料性) 应急装备与物资清单 ................................................... 8
参考文献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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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8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储能科研院、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广东)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杰、易斌、梁茜、徐云、杨厚强、万婧、刘轩、万文军、张宾、韩贞、陈满、彭鹏、雷旗开、董超、吴家声、李勇琦、刘邦金、饶睦敏、李明飞、邓啟熙、陈添鹏、朱良合、李志凌、郭庚锐、王超、罗嘉、曾家昌、徐凯琪、李毓烜、郑晓东、彭铖、王劲、庄振标、慕容永坚、杨红江、练成雄、袁晓兵、刘云鹤、肖志英、冯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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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引言
近年来广东省大力发展新型储能产业,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全面提升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安全管理水平,需要细化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要求,本文件从安全监控、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按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生产相关技术指标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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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的总体要求、安全监测、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功率为500 kW且额定能量为500 k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额定能量低于500 kW·h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7260.1 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第1部分:安全要求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 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34131 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
GB/T 36047 电力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规范
GB/T 36572 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导则
GB/T 38565 应急物资分类及编码
GB/T 38645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指南
GB/T 40090 储能电站运行维护规程
GB/T 42288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
GB/T 42313 电力储能系统术语
GB/T 42314 电化学储能电站危险源辨识技术导则
GB/T 42317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急演练规程
GB/T 42456 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信息安全 IACS组件的安全技术要求
GB/T 42726 电化学储能电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GB/T 42737 电化学储能电站调试规程
GB/T 44111 电化学储能电站检修试验规程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1048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
DL/T 969 变电站运行导则
DL/T 2528 电力储能基本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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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术语和定义
DL/T 252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电化学储能电站 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station
采用电化学电池作为储能元件,可进行电能存储、转换及释放的电站。
[来源:GB 51048—2014, 2.0.1]
额定功率 rated power
在功率调节范围图的运行限值内,某个功率因数下储能系统的最大有功功率。
[来源:GB/T 42313—2023,4.3.8]
额定能量 rated capacity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储能系统最大可用储能点能量的保证值。
[来源:GB/T 42313—2023,4.3.10]
运行监控系统 operation monitoring and control system
运行监控系统应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技术为基础,实现对电化学储能站内储能系统、变配电系统和辅助系统等其他站内设备的信息采集、处理、监视、控制和运行管理等功能的设备组合。
[来源:DL/T 2528—2022,4.1.1.7,有修改]
通信系统 communication system
电力储能系统子系统之间的信息传输,主要包括硬件、软件、传输介质以及与外部连接的数据接口。
[来源:GB/T 42313—2023,5.4.1,有修改]
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来源:GB/T 29639—2020,3.1]
隐患 potential danger
可能导致电化学储能电站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危险源 hazard source
可能导致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来源:GB/T 42314—2023,3.1]
4 总体要求
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安全管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做好电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湿、滑波、泥石流、内涝和坍塌威胁的地带,应采取防洪、排涝等的防护措施。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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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设计应符合GB 51048、GB 50016的要求,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运行维护应符合GB/T 40090的要求,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安全规程应符合GB/T 42288的要求。
5 安全监控 运行监控系统
5.1.1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配置运行监控系统,该系统应满足GB/T 42726要求,具备对储能电站设备运行监视、控制以及与电网调度机构通信和信息交互的能力。
5.1.2
运行监控系统应具有可扩展性,满足系统可靠性、实时性要求,满足传输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要求。
5.1.3
运行监控系统应实时监测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变配电系统和辅助系统等设备状态。
5.1.4
运行监控系统数据采集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按GB/T 34131的要求,根据电化学储能电站实际需要采集电池管理系统的电压、电流、温度、流量、液位和可燃气体浓度等模拟量信号,以及开关位置、越限、故障报警和充放电状态等数字量信号;
b)
采集储能变流器的交直流电压、电流、功率和充放电量等模拟量信号,以及越限、故障报警、开关机状态和设备运行模式等数字量信号;
c)
采集变配电系统的交流电压、电流和功率等模拟量信号,以及保护动作、设备故障和断路器分合状态等数字量信号;
d)
采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和液冷散热系统等辅助系统的信息。
5.1.5
运行监控系统数据存储包含报警信息、运行数据和计算数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建立实时数据库,用于存储监控系统的实时数据;
b)
建立历史数据库,支持灵活设定数据存储周期,具备不少于3个月的历史数据存储能力;
c)
在系统死机、硬件故障或者掉电时,数据库管理系统应能自动保护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在故障排除后,应自动恢复至故障前状态。
5.1.6
运行监控系统出现异常和故障时应能及时报警,采用双机冗余配置的应无扰动切换至备用设备,储能电站值班人员应及时检查处理。储能系统处于充放电状态时,运行监控系统应在线。
5.1.7
运行监控系统应具备对全站设备的控制功能,并具备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控制方式,控制方式间应能互相切换。
5.1.8
运行监控系统应实时采集接受电站全部告警信息,具备报警监测功能,可以对故障信息进行记录报警,对安全隐患进行诊断与预警,并基于电站安全数据,实现电站告警/故障分布情况统计。
5.1.9
运行监控系统应具备事故追忆功能,将电化学储能电站内重要设备的状态变化列为事件顺序记录,对事故的相关量进行短时段的记录,事故发生时能保存该记录。
5.1.10
运行监控系统宜具备在线诊断电站运行工况等智能分析功能,支持电站异常的主动预警。
5.1.11
运行监控系统的报警监测功能应按照对储能电站的影响严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进行报警,报警等级从严重到一般设置为一级、二级、三级, 三个等级报警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一级报警为GB/T 42726规定的一级报警信息,包括储能系统模拟量一级越限、断路器跳闸、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出口信号和电池管理系统一级报警信号等,储能电站发生一级报警时需要立即停机或停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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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二级报警为GB/T 42726规定的二级报警信息,包括运行状态异常、模拟量二级越限或突变、通信异常和电池管理系统二级报警信号等,储能电站发生二级报警时需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c)
三级报警为GB/T 42726规定的三级报警信息,包括开关变位、设备启停、工况投退和电池管理系统三级报警信号等,储能电站发生三级报警时需要加强监视。
5.1.12
运行监控系统发生报警、保护动作和通信中断等情况时,应现场检查并及时处理。
5.1.13
报警阈值及连锁功能不得随意修改,如需修改,应审批。
5.1.14
运行监控系统宜具备自诊断功能。
5.1.15
额定功率为1 MW或额定容量为1 M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运行监控系统宜采用双机冗余配置,其余电化学储能电站可采用单机配置。
5.1.16
运行监控系统应具备体验良好的人机接口,并具备不同安全等级的操作权限配置功能,不应将无关储存设备插入监控主机中使用。
5.1.17
运行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应符合 GB/T 22239、GB/T 36572 等标准要求。
5.1.18
运行监控系统应配置不间断电源,不间断电源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7260.1的相关规定,且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 h。 视频监控系统
5.2.1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具备远程监测巡视电站关键设备运行状态的功能,可补充或部分代替人工现场巡视检查工作。
5.2.2
视频监控系统应实现对全站主要设备、关键设备安装地点以及周围环境进行全天候的图像监视,以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所需的监视设备关键部位的要求,并应实现储能电站安全监测的要求。
5.2.3
视频监控点应根据储能电站全貌、储能电站大门口、主控楼出入口、储能单元、功率变换系统和变配电系统等重要部位以及设备缺陷等监控对象的特点及监控内容进行布置。
5.2.4
电池舱内视频监控系统宜采用防爆型,并确保储能设备间内部全面监视。
5.2.5
视频监控宜布置在监视目标附近且不易受外界损伤的位置,应避开遮挡监视目标的物体,并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
5.2.6
视频监控点距离监控主站较远且相对集中时,可在附近设置监控子站,将多个监控点的信号集中后再统一传送至监控主站。
5.2.7
视频监控主站应与监控子站连接,控制、监视、调阅所辖范围内所有视频监控点设备的视频和音频信息。
5.2.8
视频监控系统应在设定的时间间隔内对站内摄像头进行视频巡检,参与巡检的对象可以任意设定,包括同一站端的不同摄像头、同一摄像头的不同预置点位等,巡检间隔时间应可设置。
5.2.9
视频监控系统应与站内运行监控系统通信,并可通过专用数字通道实现远方遥视和监控。
5.2.10
视频监控系统应配置不间断电源,不间断电源应符合GB/T 7260.1相关规定。
5.2.11
监控视频存储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5.2.12
额定功率5 MW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宜配置电子防护系统,小型电化学储能电站可配置电子防护系统,系统宜包括入侵与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和出入口控制功能。电子防护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348的有关规定。
6 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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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1.1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按照GB/T 42288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现场作业安全规程、交接班制度和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等。
6.1.2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6.1.3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根据行业特点建立岗位责任制,规范岗位职责,责任明确到人。
6.1.4
现场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管理等制度应符合GB 26860的相关规定。
6.1.5
设备检修试验规程及现场运维规范应符合GB/T 42737、DL/T 969、GB/T 44111的相关规定。
6.1.6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设置安全警示和消防设施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5630的规定。 人员管理
6.2.1
电化学储能电站产权方及运维单位均应配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额定功率5 MW及以上的应配备专职安全员。
6.2.2
电化学储能电站产权方及运维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应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相关培训,具备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6.2.3
电化学储能电站产权方及运维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考核结果等情况。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2.4
电化学储能电站产权方及运维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应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2.5
电化学储能电站产权方及运维单位接收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2.6
新上岗从业人员应进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经部门、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电化学储能电站产权方及运维单位应当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2.7
涉及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6.2.8
电化学储能电站产权方及运维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个人防护用品正确快速穿戴使用培训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培训考核档案。 危险源辨识和管控
6.3.1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根据危险源辨识结果,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标志,同时开展危险源建档、管控工作。
6.3.2
电化学储能电站改建、扩建后或设备使用的条件、设备运行的环境发生重大改变时,应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
6.3.3
电化学储能电站危险源辨识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升压变压器、高低压柜、运行监控系统、预制舱、土建结构与暖通以及运行检维修等作业活动。
6.3.4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针对其实际情况科学的制定危险源辨识程序和方法,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和伤害方式等,科学评定危险性等级。
6.3.5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根据危险源辨识的结果,针对危险源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对危险源进行有效管控,并建立完善的危险源公告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使员工掌握危险源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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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隐患排查整治
6.4.1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隐患排查应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全生命周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治理要求。全生命周期包括选址规划、设计管理、设备采购与质量、工程建设与验收管理、并网与调度管理、运行维护和退役管理等阶段。
6.4.2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定期开展防火、防爆专项检查,包括防火防爆设计、施工安全管理、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和火灾应急处置培训等方面。
6.4.3
电化学储能电站产权方及运维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和时间到位。
6.4.4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电化学储能电站产权方及运维单位应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信息安全管理
6.5.1
受电力系统调度的电化学储能电站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配置应符合GB/T 36572的相关规定。
6.5.2
受电力系统调度的电化学储能电站信息系统之间及与终端设备通信的信息安全要求,应符合GB/T 42456的相关规定。
6.5.3
受电力系统调度的电化学储能电站与调度端通信应当采取认证、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实现数据的远方安全传输以及纵向边界的安全防护。
6.5.4
受电力系统调度的电化学储能电站使用无线网络、公用通信网络等通信方式时应设立安全接入区、并采用安全隔离、访问控制认证及加密等安全措施。
6.5.5
受电力系统调度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应采取各种措施防止系统软硬件资源和数据被非法利用,严格控制各种网络病毒的侵入和扩散。
6.5.6
受电力系统调度的电化学储能电站信息系统应参照GB/T 38645编制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6.5.7
受电力系统调度的电化学储能电站信息系统应参照GB/T 36047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
6.5.8
其他不受电力系统调度的电化学储能电站按其内部规定执行。 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和管理
6.6.1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防护设备应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防护设备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应设置临时安全防护措施,检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
6.6.2
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设施配置应符合GB 51048的相关规定。
6.6.3
厂房式电化学储能站应有明显的安全逃生通道标识。
6.6.4
电化学储能电站预制舱箱体应配置温度控制、消防、紧急控制、声光报警等自动控制和安全保障系统。
6.6.5
电化学储能站预制舱内应配置烟雾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传感器,电池预制舱应增配可燃气体监测(H2、CO等)功能,传感器及监测装置应符合GB 51048的相关规定。
6.6.6
电化学储能电站产权方及运维单位应为从业人员配备合适的、足量的个体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安全帽、防护鞋、护目镜、防毒面具等。
6.6.7
电化学储能电站在进行作业过程中发现存在其他危害因素,需另外配置个人防护用品的,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按要求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后,方可继续作业。
6.6.8
个体防护装备出现经检验不合格、超过有效期、已经失效等情况,必须予以报废,并更换新的个体防护装置。
7 应急救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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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应急预案
7.1.1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建立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的应急预案体系,涉及的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可根据实际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7.1.2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急预案应充分考虑电池预制舱排风、爆炸性气积聚和电池复燃等事故扩大风险。
7.1.3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对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和保留评审记录。
7.1.4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做出结论。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应急演练
7.2.1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急演练应按GB/T 42317要求进行。
7.2.2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将急预案培训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培训,培训后及时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和改进。培训内容应包括避险逃生、自救互救和岗位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技能。
7.2.3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根据风险防控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或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应急装备及物资
7.3.1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配齐常规救援应急装备和物资,其分类及编码应符合GB/T 38565要求,清单参见附录A。
7.3.2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建立应急装备、物资管理台账并安排专人管理。
7.3.3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对应急装备、物资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其完好、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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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资料性) 应急装备与物资清单
表A.1给出了电化学储能电站需配备的应急装备与物资,应急装备与物资分为必备和可选(非必备)两类,可选应急设备与物资是否配置由电化学储能电站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
表
A.1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急装备与物资清单
序号
类别
名称
必备
非必备(可选)
备注
1
运输车辆类
人员运输车辆
√
人员运输车辆需随车配置车载灭火器、应急药箱、车辆应急工具箱
2
应急照明类
防爆手提探照灯
√
3
手电筒
√
4
应急通信类
对讲机
√
5
值班手机(带卫星电话功能)
√
6
网络安全类
专用维护U盘
√
7
专用维护电脑
√
8
交换机
√
9
救护救援类
自救式呼吸器
√
10
救生绳(50m一根)
√
11
铲式担架
√
12
急救毯(保暖毯,与担架配套使用)
√
13
骨折固定夹板
√
14
急救箱
√
15
消防救援类
消防作战服(含消防服、头盔、手套、腰带、鞋等)
√
16
撬棍
√
17
消防斧
√
18
铁铲
√
19
灭火毯
√
20
铁锤
√
21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
22
呼救器(与消防作战服配套使用
√
23
扩音器
√
24
专用灭火器
√
灭火介质优先选用全氟己酮或其他新型灭火介质
25
二氧化碳灭火器
√
用于电化学储能站继电器室
26
干粉灭火器
√
用于电化学储能站配电楼、主控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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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表A.1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急装备与物资清单(续)
序号
类别
名称
必备
非必备(可选)
备注
27
个人防护类
一次性雨衣
√
28
一次性化学防护服
√
29
雨靴
√
30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
31
滤毒盒(搭配防毒面具)
√
32
护目镜
√
33
重型防护服(耐酸碱工作服)
√
34
安全反光背心
√
35
台风、防汛救援类
抽水泵
√
36
防汛沙袋(吸水膨胀袋)
√
37
仪器仪表类
万用表
√
38
泵吸式有毒可燃气体检测仪
√
39
高空绳索救援类
钢丝绳差速器
√
40
应急人员个人防护类
个人急救包(含救生绳、背包等物品)
√
配置数量由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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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参考文献
[1] GB/T 44803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急物资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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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