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标准
DB 50/ T 1810—2025
艾炙调理服务规范
2025 - 07 - 07 发布2025 - 10 - 07 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保健服务行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保健服务行业协会、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容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
庆金色印象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尚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川耳匠职业培训学校、重庆真艾农业
有限公司、重庆原乡小艾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信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成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
庆云中漫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森璞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天恩中医按摩馆。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功、陶科、秦长利、唐成林、刘光瑞、胡朝荣、邵勇、薛建泰、李远枚、黄
一娟、陈平、王景新、刘培培、陈荣、李磊、彭燕梅、王雪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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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灸调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艾灸调理服务的场所管理、人员要求、环境设施、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应急处理及
监督改进等。
本文件适用于取得艾灸调理服务经营范围的保健服务场所,所提供的非医疗性艾灸调理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18883-202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21709.1-2008 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1部分:艾灸
GB/T 30443-2013 保健服务通用要求
GB/T 30444-2013 保健服务业分类
GB/T 40248-202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GB/T 30443-2013、GB/T 30444-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艾灸调理moxibustion conditioning
将艾绒或以艾绒为主要成分制成的艾制品点燃或加热,悬置或隔物放在施灸部位进行熏烤、温熨,
借灸的热力以及艾的功效,达到防病和保健目的的一种方法。
3.2
艾灸调理服务场所moxibustion conditioning service area
提供艾灸调理服务的固定场所,简称场所。
3.3
灸材灸具moxibusition material & apparatus
艾灸调理服务使用的耗材及相关器具。
4 场所管理
4.1 艾灸调理服务场所应符合GB/T 30443-2013 中第7 章的相关规定。
4.2 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应符合GB/T 40248-2021 中7.6 的相关规定。
4.3 场所应保证经营场所通风良好和排烟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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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场所应有艾灸调理服务流程、操作规范、应急处理预案和服务记录。
4.5 场所应公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艾灸调理服务人员从业资质;
——经营资质;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服务禁忌;
——注意事项;
——监督投诉电话号码。
4.6 场所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艾灸调理服务人员资质),设施设备、
灸材灸具的合格证明和使用记录等进行档案管理。
5 人员要求
5.1 场所应根据经营的床位配备相应的从业人员,艾灸调理服务人员/床位比不宜低于1:3。
5.2 艾灸调理服务人员应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艾灸调理专项职业证书或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5.3 艾灸调理服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内部培训、继续教育,提高技能技术。
5.4 艾灸调理服务人员应取得健康合格证。
5.5 场所从业人员宜统一着装、服装整洁、佩戴工牌。
5.6 场所从业人员宜正确使用服务用语,规范仪表仪态,宜使用普通话。
5.7 场所从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不携带可能影响工作的物品。
5.8 场所从业人员应尊重顾客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6 环境设施
6.1 环境
6.1.1 服务场所应根据功能划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区、服务区、卫生区等。
6.1.2 场所宜尽量采用自然采光,自然采光不足时应采取相应的照明措施。
6.1.3 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GB/T 18883-2022 中第4 章的相关规定。
6.1.4 声环境质量应符合GB 3096-2008 中第4 章的相关规定。
6.1.5 在服务进行中应有隐私保护措施。
6.2 设施
6.2.1 场所应配备消毒设施设备。
6.2.2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床单、枕套/巾、毛巾、被套、衣服、拖鞋等进行清洗消毒并封包贴签,或
委托有资质的消毒供应场所开展上述工作,使用的一次性床单、枕套/巾、毛巾、被套、衣服、拖鞋等
应做到一客一换。
6.2.3 场所需要配置对艾灰进行收集或处理的设施。
6.2.4 场所配备符合GB/T 40248-2021 中7.6 规定的消防设施、设备,房间应准备专用的艾灸灭火
工具、应急消防设备。
6.2.5 灸材灸具应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6.2.6 公共区域宜配备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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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服务内容
7.1 服务项目
可提供艾灸相关知识、技能、技术的咨询和服务。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艾灸调理服务人员在保健服务场所,运用艾灸调理技术,为顾客提供以保养身心、改善体质的
非医疗性服务;
——艾灸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公益、商务活动等);
——艾灸文创文研、新技术、新灸法、灸具的创新研发;
——艾灸文化交流、展览、展示。
7.2 艾灸调理方案
7.2.1 施灸应根据顾客需求及体质情况制定艾灸调理方案。
7.2.2 艾灸调理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顾客基本信息和需求;
——顾客健康评定情况;
——艾灸调理禁忌症的情况;
——艾灸的时间;
——艾灸的注意事项和后期保健。
7.3 艾灸禁忌
7.3.1 颜面、心前区、大血管部和关节、肌腱处不可用瘢痕灸;乳头、外生殖器官不宜直接灸;
7.3.2 中暑、高血压危象、肺结核晚期大量咯血等不宜使用艾灸疗法;
7.3.3 孕妇的腰腹部、腰骶部位不宜用瘢痕灸。
[GB/T 21709.1-2008,6]
8 服务流程
8.1 接待与评估
8.1.1 服务人员应热情接待顾客,向顾客介绍服务项目,详细解答顾客提出的有关问题。
8.1.2 评估与服务项目选择符合以下要求:
——艾灸调理服务人员应全面了解顾客需求,准确评估健康状况,排除艾灸调理服务禁忌症。
——艾灸调理服务人员应根据顾客健康状况和需求,选择或定制适宜的服务项目。
——艾灸调理服务人员应介绍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流程、项目时间、项目收费、操作注意事项等内容。
8.2 准备工作
8.2.1 灸材:灸材应选择具有检验合格标志的产品,应无霉变、潮湿,包装无破损。灸材包含但不限
于:艾叶、艾条、艾柱、艾炷、艾香及其它艾灸辅助制品材料。
8.2.2 灸具:灸具应一客一消毒。灸具包含但不限于:灸架、灸器、灸筒、灸盒、灸垫及电子艾灸器
具。
8.2.3 其他用品的准备:应准备一次性床单、枕套/巾、毛巾、被罩、衣服、拖鞋等服务用品。
8.2.4 操作人员的准备:正式施灸前,艾灸调理服务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
8.2.5 顾客体位选择:应选择顾客舒适且便于艾灸调理服务人员操作的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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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施灸操作服务
8.3.1 施灸的一般原则:顺序是先阳后阴,先后背、后胸腹,先头身、后四肢,先上后下,先左后
右;艾灸火力应先小后大,灸量应先少后多,程度应先轻后重。
8.3.2 施灸的过程中应对顾客采取保暖措施。
8.3.3 施灸的过程中应保护顾客隐私。
8.3.4 施灸的过程中要妥善保管顾客的物品。
8.3.5 施灸的过程中应防止艾灰脱落或倾倒烫伤皮肤或烧坏物品。
8.3.6 施灸的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和了解顾客状态,如有不适或晕灸,应立即停止施灸,并按应急
预案处置。
8.4 灸后服务
8.4.1 正常施灸后,应对顾客进行宣教,包含但不限于灸后注意事项、施灸后正常和异常反应。
8.4.2 施灸后,应叮嘱顾客注意保暖,并适度饮用温开水,不宜冲泡凉水澡。
8.4.3 顾客灸后离开时,叮嘱顾客检查和携带随身物品。
8.4.4 灸毕后,应及时将剩余的艾条、艾柱、艾炷、艾香等(无论是否熄灭)套入灭火罐或将未燃部
分浸入水中,以彻底熄灭。
8.4.5 服务后应对所用床单、枕套/巾、毛巾、被罩、衣服、拖鞋等进行清洗消毒和分类处理。
8.4.6 灸毕后,及时整理、清洁房间,对灸具进行消毒和分类摆放。
9 应急处理与监督改进
9.1 应急处理
9.1.1 顾客在施灸过程中发生晕灸或不适,应立即停止施灸,使顾客低位平卧,注意保暖,休息片
刻,若无好转,需立即就医,并按场所操作应急预案处置。
9.1.2 发生烫伤,应迅速脱离烫伤源,用凉水冲洗或浸泡伤区,注意创面清洁和干燥,并立即就医,
按场所操作应急预案处置。
9.2 监督改进
9.2.1 房间应配备时钟,保证顾客相应项目服务时间。
9.2.2 服务完毕后应遵循顾客意愿填写顾客服务满意度问询表。
9.2.3 在场所醒目位置预留服务监督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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