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 1812—2025
健康企业建设指南
2025 - 07 - 07 发布2025 - 10 - 07 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原则.......................................................................................................................................................... 2
5 基本条件.......................................................................................................................................................... 2
6 建设内容.......................................................................................................................................................... 2
7 结果评价.......................................................................................................................................................... 5
附录A(资料性) 健康企业建设内容及评分标准......................................................................................... 7
参考文献..............................................................................................................................................................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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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重庆宝石花医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凤琼、杨迪、邓华欣、曹磊、李小平、李莹、冉瑞红、金楠、胡歆瑀、张华
东、李炜、袁方、胡彬、刘亮晴、谢悦峰、杨涛、王小皙、邱翠娟、岳小春、黄进、邓俊、石红军、罗
东、谢勇、彭中全、徐晓、褚梅梅、熊远洪、郭伟、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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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健康企业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健康企业建设的总体原则、基本条件、建设内容、结果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企业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928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规定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 192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GB/T 27774 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通则
GB 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T 39002 餐饮分餐制服务指南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接触限值第1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CJ 94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HJ 2035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健康企业healthy enterprise
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全面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环境健康、安全、和谐、
可持续发展,劳动者健康和福祉得到有效保障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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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来源:GBZ/T 296-2017,2.4]
3.2
健康管理health management
对个体和群体的健康进行全面监测、分析和评估,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以及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
干预的全过程。
[来源:GBZ/T 296-2017,3.13]
3.3
健康达人health geek
在用人单位中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并
具有较好健康影响力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
注:参考国卫办职健函〔2021〕434号。
4 总体原则
4.1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践行社会责任、共建共享。
4.2 秉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全面健康管理,全方位、全周期保障职业人群健康。
4.3 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标准化、体系化、人性化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5 基本条件
健康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卫生、安全、建设、环保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各项证照齐全,并符
合以下条件:
a) 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书面承诺组织开展健康企业建设;
b) 近3 年内未发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事故;
c) 近3 年内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和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等事故;
d) 近3 年内未发生企业过失造成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e) 近3 年无新发职业病报告病例;
f) 近3 年无行政处罚。
6 建设内容
6.1 健康管理体系
6.1.1 组织保障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健康企业建设管理部门及职责,并配
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6.1.2 制度保障
制订健康企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制度,领导班子每年至少
分析研究一次员工健康状况。
6.1.3 协调机制
落实企业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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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1.4 经费保障
保障职业病防治和员工健康所需的资金投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6.1.5 合同及告知情况
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
6.1.6 共建共享
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员工积极建言献策,全员参与健康企业建设。
6.2 环境健康管理
6.2.1 一般环境
6.2.1.1 企业生产设施、生活设施、卫生辅助用室及文化和体育设施、卫生设施等基础设施完善。
6.2.1.2 生产环境布局合理,应符合GBZ 1 等要求。
6.2.1.3 建立环境管理与卫生清洁制度,生活垃圾实施分类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标识的设置应符合
GB/T 19095 要求,环境整洁、舒适优美、无卫生死角,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满足国家绿化工作要求。
6.2.1.4 废气、废水应符合GB 8978、GB 16297 等排放要求,固体废物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应符
合GB 11928、GB 18599、HJ 2035 等要求。
6.2.1.5 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制度并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四害”等病媒生物密度控制符合GB/T 27774
要求。
6.2.1.6 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打造无烟环境,推动室内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设置显著禁烟
标识,企业内无烟草促销广告和促销,鼓励开展无烟单位建设和认证。
6.2.1.7 企业加强水质卫生管理,生活饮用水符合GB 17051 要求,自建生活饮用水符合GB 5749 要
求,直饮水水质符合CJ 94 要求,饮水机供水应符合GB 19298 要求。
6.2.1.8 企业食堂、就餐场所、设施及人员配备应符合GB 31654 等相关要求,证照齐全;未设食堂的,
就餐场所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场所相毗邻;员工就餐应符合GB/T 39002 要求。
6.2.1.9 工作场所厕所设置合理,有洗手和通风设施,干净整洁,管理规范。
6.2.2 工作场所环境
6.2.2.1 工作及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符合工效学要求和健康需求。
6.2.2.2 工作场所布局应符合“两分开一隔离”要求,即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
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它作业场所隔离。
6.2.2.3 工作场所采光应符合GB 50033 要求,工作场所照明应符合GB/T 50034 要求,工作场所通风、
温度、隔声应符合GBZ 1 要求,工作场所尘、毒等污染物及噪声控制应符合GBZ 2.1 和GBZ 2.2 要求。
6.2.2.4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与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开展建设项
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6.3 健康管理与服务
6.3.1 一般健康管理与服务
6.3.1.1 设立医务室或与附近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康服务定向合作关系。
6.3.1.2 建立健康小屋,为员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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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6.3.1.3 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制订员工年度健康检查计划,定期开展职工健康体检,建立员工健康档
案。
6.3.1.4 开展员工健康评估并实施分类健康管理和指导,降低高血压、糖尿病、肥胖、高脂血症等慢
性病的患病风险。
6.3.1.5 制订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防控应急预案并每年开展预案演练,防止疾病传播流行。
6.3.1.6 完善员工健身场地及设施,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方式特点的群体性健身活动。
6.3.2 女职工健康管理与服务
6.3.2.1 开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落实女职工产假、产前检查和哺乳时间。
6.3.2.2 开展女职工健康检查,检查项目覆盖妇科(含TCT+HPV 检查)和乳腺检查。
6.3.2.3 按GBZ 1 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母婴室等辅助设施。
6.3.3 心理健康管理与服务
6.3.3.1 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与专业机构定向合作,开展心理健康辅导。
6.3.3.2 制订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
6.3.4 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
6.3.4.1 职业病危害严重或劳动者超过一百人的企业,应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
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一般且劳动者在一百人以下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
管理人员。
6.3.4.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
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6.3.4.3 应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按要求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
培训。
6.3.4.4 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
6.3.4.5 应按要求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
6.3.4.6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按GBZ 158 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存在或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按GBZ/T 203 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6.3.4.7 坚持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应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
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6.3.4.8 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
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6.3.4.9 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按照GBZ 188 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
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后的医学随访,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
构的建议应书面告知职工。
6.3.4.10 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定期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评估,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
6.3.4.11 配合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依法进行职业病诊断,依法提供与职
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在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
签订的劳动合同。
6.3.4.12 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和患有职业病的员工,依法依规安排职业病病人进
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6.3.4.13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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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4 健康文化建设
6.4.1 企业文化
6.4.1.1 关爱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等、信任、宽容的人文环境。
6.4.1.2 建立传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的传播网络、传播渠道。
6.4.1.3 创建以健康为核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积极向上、富有凝聚力,得
到员工认可。
6.4.1.4 通过文体活动、社团组织、会议等方式弘扬健康理念和文化,引导员工形成积极的健康价值
观。
6.4.1.5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暴力、歧视和性骚扰等行为发生。
6.4.1.6 开展“健康达人”或“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并给予适当奖励。
6.4.2 社会责任
6.4.2.1 企业积极履行对员工、社会或环境的健康相关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
6.4.2.2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捐资助学、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
6.4.2.3 积极配合或参与政府部门开展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6.4.2.4 企业应积极参与社区健康活动,提供免费健康咨询、健康讲座等。
6.5 健康促进与干预
6.5.1 公众健康促进与干预
6.5.1.1 及时掌握职工主要健康问题及生活方式等基本情况。
6.5.1.2 每年至少开展五次健康教育讲座,内容应包含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合理膳食及健康生
活方式、心理健康及职业紧张等相关内容,提升职工健康素养水平。
6.5.1.3 提倡健康生活与健康工作方式,开展控烟限酒等健康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食堂管理和
从业人员开展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相关培训。
6.5.1.4 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群体性健身活动。
6.5.1.5 为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资料,可发放支持工具,如计步器、限盐罐、腰围尺、控油
壶、BMI 尺等。
6.5.1.6 加强劳务派遣工的健康管理,明确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要求。
6.5.2 职业健康促进与干预
6.5.2.1 工作相关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应符合保护职工生理、心理健康要求。
6.5.2.2 对重复用力、快速移动、异常姿势等工效学危害因素,制定有预防和控制工作相关肌肉骨骼
系统疾患的措施。
6.5.2.3 对高负荷、超时工作、夏季室外露天作业等,采取减少工作时间、调整工作内容或作息时间
等预防和控制措施。
6.5.2.4 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替代职
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6.5.2.5 采取职业病危害工程控制、组织管理及个体防护等层级控制措施,改善作业场所环境。
6.5.2.6 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开展职业健康科普知识传播,提高劳动者基本知识与技能。
7 建设结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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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结果评价
7.1.1 健康企业建设评价内容包含管理体系、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四个部分。根据
建设内容实行百分制评分,分值总分为100 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录A。
7.1.2 企业应对照健康企业的建设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制定评价方案,确定评价目标、频次、方式和
所需的资源。
7.1.3 企业应根据评分标准逐项评价,总得分≥80 分达到健康企业建设标准。
7.2 结果应用
7.2.1 企业应根据评价结果,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对策不断完善和优化,持续提升健康管理水平。
7.2.2 鼓励达到建设标准的企业,积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健康企业”称号。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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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录A
(资料性)
健康企业建设内容及评分标准
表A.1 健康企业建设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赋分标准得分
管理制度
(20 分)
组织保障
(4 分)
1. 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
要领导担任负责人
2 分
(1)未以文件等形式确认,扣0.5 分;(2)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担任,
扣0.5 分;
(3)领导小组成员视覆盖主要部门程度,扣0.1-0.5 分;
(4)每年未召开1 次以上专题会议部署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扣0.5 分;
(5)无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0 分。
2. 明确健康企业建设管理部门及职责2 分
(1)未以文件等形式确认,扣0.5 分;
(2)无固定的办公场所,扣0.5 分;
(3)工作职责不明确具体,扣1 分。
(4)无健康企业建设管理部门,0 分。
人员保障
(2 分)
3. 配备健康企业建设专/兼职管理人员2 分
(1)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人数不符合要求,扣1 分;
(2)职责任务欠明确、具体,扣0.5 分;(3)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网络未深入到一线
班组的,扣0.5 分;
(4)未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0 分。
制度保障
(7 分)
4. 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分析研究一次员工
健康状况
1 分
(1)无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员工健康状况的相关会议纪要或记录,扣0.5 分;
(2)主要领导对员工健康状况及干预措施的掌握情况,视掌握情况,扣0-0.5 分。
5. 制订健康企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1.5 分
(1)缺工作计划或配套实施方案,一项扣0.5 分;
(2)计划或实施方案欠规范和具体,扣0.1-0.5 分,0.5 分扣完为止。
6. 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制
度
3 分
(1)每缺一项制度,扣0.1-0.5 分;
(2)未以发文、公章等形式确认,每一制度扣0.2 分;
(3)未及时根据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修订,每一制度扣0.2 分;
(4)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扣0.5 分;
(5)(1)-(4)条扣分,以第6 条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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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表A.1 健康企业建设内容及评分标准(续)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赋分标准得分
管理制度
(20 分)
制度保障
(7 分)
7. 落实企业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全体员工
共同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的协商协调机
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5 分
(1)无协商制度,扣1 分;
(2)该制度未以发文或会议纪要等形式确认,扣0.5 分;
(3)缺乏健康企业建设协商运行的记录,扣0.5 分。
(4)小微企业得分按第11 条计。
经费保障
(3 分)
8. 保障职业病防治和员工健康所需的资
金投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3 分
(1)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保费,扣3 分;随机抽查20 例(含各形式用工人员),
1 例未规范缴纳扣0.2 分,第8 条分值扣完为止。
(2)未设立职业健康体检和普通体检经费,扣3 分;随机抽查20 例(含各形式用工
人员),1 例未体检扣0.1 分,第8 条分值扣完为止。
(3)经费不能满足健康企业建设所需健康宣教、健康评估、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
控、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治、污废处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以及健康相关设施设置
与维护等,一项扣0.3 分,第8 条分值扣完为止。
合同及告知
情况
(2 分)
9. 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 分
(1)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扣1 分;
(2)随机抽查20 例(含各形式用工人员),1 例未签扣0.2 分;
(3)合同欠规范,内容欠全面,1 例扣0.1 分,第9 条分值扣完为止。
10*.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中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
1 分
(1)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扣1 分;
(2)随机抽查10 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发现1 例不符合,扣0.5 分。
全员参与
(2 分)
11. 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员工积极参与健
康企业建设
2 分
(1)未采取有效措施,扣2 分;
(2)建言献策、参与活动的激励措施需三种以上,缺一种扣0.5 分;
(3)活动目标人群参与率90%以上,0.5 分,每降低10%,扣0.2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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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表A.1 健康企业建设内容及评分标准(续)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赋分标准得分
健康环境(25
分)
一般环境
(17 分)
12. 基础设施完善2 分
工业企业:
(1)厂区道路硬化、平坦、整洁、卫生,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停0.5 分,1 项不符
合扣0.1 分;
(2)缺阅览室,扣0.5 分;
(3)缺健身场地或设施,扣0.5 分,视设置情况扣0.1-0.5 分;
(4)生产生活卫生辅助用室0.5 分,缺1 项扣0.1 分,扣完为止。
非工业企业、使用办公楼的企业:
缺阅览室,扣1 分;缺必要的休息室或茶歇区,扣1 分。
13. 生产环境布局合理,生产布局符合国
家相关标准要求
2 分
平面布置布局功能分区明确、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竖向
布置合理,一项不符扣0.5 分,扣完为止。
14. 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1.5 分
(1)缺规范的制度与完善的记录,扣0.5 分;
(2)环境不整洁或垃圾未分类规范收集清运,扣0.5 分;
(3)存在卫生死角,扣0.5 分。
15. 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满足国家绿化工
作要求
1.5 分
(1)大中型工业企业绿化覆盖率35%及以上、绿地率30%及以上;产生有害气体及污
染严重的工业企业设有防护林带、绿化覆盖率45%及以上、绿地率40%及以上;非工
业企业绿化覆盖率40%及以上、绿地率35%及以上;处于商业中心的企业绿化覆盖率
25%及以上、绿地率20%及以上。以上每项降10%,扣0.5 分,扣完为止;
(2)小微型工业企业该项直接得分,不纳入扣分。
16. 废气、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分类、储
存、运输和处理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
准和要求
1.5 分
(1)“三废”排放任何一项不达标,第16 条分值扣完;
(2)贮存、运输、处理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第16 条分值扣完。
17. 有效落实病媒生物防制,鼠、蚊、蝇、
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符合
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5 分
(1)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有专人负责、有定期检查记录、有防病媒生物设施
等,一项不符合扣0.3 分;
(2)未开展病媒生物密度评估或病媒生物密度不符合标准要求,扣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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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表A.1 健康企业建设内容及评分标准(续)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赋分标准得分
健康环境(25
分)
一般环境
(17 分)
18. 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打造无烟环境。
积极推动室内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等全面
禁止吸烟,设置显著禁烟标识,企业内无
烟草广告和促销
2 分
(1)未制定控烟制度,扣0.2 分;
(2)室内公共场所或其通勤车辆内未规范设置禁烟标识,扣0.2 分;
(3)存在烟草广告及促销,扣0.2 分;
(4)室外吸烟点设置不规范,扣0.4 分;
(5)现场勘察或访谈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有吸烟现象,扣1 分。
19. 加强水质卫生管理,保障生活饮用水
安全
1.5 分
(1)缺饮用水设施检测与清洗维护制度,扣0.3 分;
(2)缺水质定期检测,扣0.3 分;
(3)缺饮水设施检查、清洗维护记录,扣0.3 分;
(4)饮用水、直饮水及饮水机供水水质未检测或水质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第19 条
分值扣完。
20. 企业内设食堂应符合《食品安全法》
相关规定要求。未设置食堂的,就餐场所
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
毗邻
2 分
设有内部食堂的企业: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风险等级B 级以上、食
堂远离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人员管理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符合要求、相关设施设
备符合要求,一项不符合扣0.3 分;扣完为止。
没有内部食堂的企业:
(1)委托用餐配送的企业:委托用餐配送对方需有配送资质,配送方式和送达时间
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企业有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一项不符合扣0.5 分;
(2)没有委托用餐配送的企业:就餐场所未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毗
邻,有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一项不符合扣1 分。
21. 厕所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干净整洁1.5 分
蹲位数量、厕所地点、厕所环境、排水措施、排臭措施、防蝇措施、洗手池、照明设
施、清洁卫生与消毒等,一项不规范,扣0.2 分,扣完为止。
工作场所
环境
(8 分)
22. 工作及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符合工效
学要求和健康需求
2 分
作业及工作环境、人和设备之间的界面、工作空间和工作站等三方面的设计符合工效
学要求和健康需求,并得到被访谈者的认可,一处不符合,扣0.5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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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表A.1 健康企业建设内容及评分标准(续)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赋分标准得分
健康环境(25
分)
工作场所
环境
(8 分)
23. 工作场所采光、照明、通风、保温、
隔热、隔声、污染物控制等方面符合国
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分
(1)采光、照明、通风、保温、隔热、隔声、污染物控制等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1-2 项不符合,每项扣0.5 分;
(2)3 项不符合,扣2 分;
(3)4 项及以上不符合,不得分。
24*.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与
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
的,企业应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
施“三同时”工作
3 分
(1)“三同时”落实不到位,不得分;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其中
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分。
健康管理与
服务
(40 分)
一般健康管
理与服务(13
分)
25. 设立医务室或与附近正规医疗卫
生机构建立健康服务定向合作关系
1.5 分
(1)未按标准设置医务室、紧急救援站/未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急救和健康管理等相关委托
协议、医务室未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务人员未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出现以上任一项扣1.5 分;
(2)相关医务人员未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工作,视参与程度,扣0-0.5 分。
26. 为员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体重、
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
1 分
(1)设置血压仪、身高体重仪、腰围尺等三种以上设施供员工免费测量,每缺一种,扣0.5
分,第26 条分值扣完为止。
(2)测量场所无相关知识科普资料,扣0.2 分。
27. 制订员工年度健康检查计划,建立
员工健康档案
2 分
(1)缺员工年度健康检查计划,扣0.5 分,年度健康检查计划内容不齐全,扣0.2 分;
(2)未做到两年一次全覆盖,每降低10%,扣0.5 分,第27 条分值扣完为止。
(3)健康档案信息欠完整,扣0.5 分。
28. 开展员工健康评估并实施分类健
康管理和指导
2 分
(1)未采集员工健康相关信息,扣0.5 分;
(2)未进行健康评估,扣0.5 分;
(3)未实施健康管理和指导,扣1 分;
(4)健康管理和指导未分类或不具针对性,扣0.5 分。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数量较上年度增加,每增加1 例,扣0.5 分,第28 条分值扣完为
止。
29. 制订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防控应
急预案,防止疾病传播流行
1.5 分
(1)缺传染病或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扣1.5 分;预案内容科学、程序规范、各工作组职
责明确、措施有针对性,一项不符,扣0.2 分;
(2)预案每年未进行演练,扣0.5 分。
DB50/T 1812—2025
12
表A.1 健康企业建设内容及评分标准(续)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赋分标准得分
健康管理与
服务
(40 分)
一般健康管
理与服务
(13 分)
30. 完善员工健身场地及设施,组织开展
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方式特点的群体
性健身活动
2 分
(1)无健身专门场地及健身设施,扣1.5 分;设施种类不足3 种,扣1 分;
(2)未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方式特点的健身活动,扣0.5 分。
31. 开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落实女
职工产假、产前检查和哺乳时间
1.5 分
(1)未开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宣教的,扣0.5 分;
(2)无明确鼓励措施,扣0.5 分
(3)未给予时间保证,扣0.5 分。
32. 开展女职工健康检查,检查项目覆盖
妇科和乳腺检查
1.5 分
(1)未开展常规妇科检查,扣0.5 分;
(2)未开展TCT+HPV 检查,扣0.5 分;
(3)未开展乳腺检查项目,扣0.5 分。
心理健康管
理与服务
(5 分)
33. 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2 分
(1)(大中型企业)未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扣2 分;(小微型企业) 未设立心理
健康辅导室或未与专业机构定向合作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扣2 分,定向合作协议内容
未包括心理健康培训教育、心理评估、咨询辅导,缺一项扣0.5 分。
(2)心理健康辅导室选址不合理,扣1 分;
(3)心理健康辅导室内部布置不规范,扣0.3 分。
34. 制订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1 分
(1)未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扣1 分;
(2)未进行二种以上宣传推广方式推广心理援助计划项目,扣0.5 分;未实施危机
干预,扣0.5 分。
35. 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教育培训
等服务
2 分
(1)大中型企业:未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扣2 分;服务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素养十
条(2018 年版)”、职业紧张、焦虑、抑郁、失眠中的三种以上,缺一种,扣0.5 分;
形式包括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和教育培训,缺一种,扣0.5 分。第35 条分值扣完为
止。
(2)小微型企业:未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扣2 分;服务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素养十
条(2018 年版)”、职业紧张、焦虑、抑郁、失眠中的一种及以上,服务内容不明确或
缺失的,扣1 分;形式上至少包括教育培训,形式上不明确或缺失的,扣1 分。
DB50/T 1812—2025
13
表A.1 健康企业建设内容及评分标准(续)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赋分标准得分
健康管理与
服务
(40 分)
职业健康管
理与服务
(22 分)
36. 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
强对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关爱和照顾。
按GBZ 1 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
息室、哺乳室、母婴室等辅助设施
1.5 分
(1)对怀孕及哺乳期女职工的关爱和照顾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现一处,扣0.5 分;
存在任何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扣1.5 分。
(2)女职工较多单位设置专门卫生室、孕妇休息室、母婴室等辅助设施,一处不符
合,扣0.5 分。
37*.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
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
治工作
1.5 分
(1)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未参加职业卫生培
训或企业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现象,扣1.5 分。
(2)存在参训人员、学时、频次或内容不全现象,一项不符,扣0.5 分,第37 条分
值扣完为止。
38*. 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
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
业卫生培训
1.5 分
(1)未开展相关培训,扣1.5 分;
(2)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劳动者未全部接受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或在岗期
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扣1 分;
(3)培训内容或时间不规范,扣0.5 分。
39*.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
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
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1.5 分
(1)建立规范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工作场所职业
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一项不符合,扣0.3 分。
(2)制度内容不全面,操作性不强或出现错误的,扣0.5 分。
(3)第(1)(2)项扣分,第39 条分值扣完为止。
40*. 按要求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
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
1.5 分
(1)未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评价,扣1.5 分;大中型企业未实施日常
监测,扣0.5 分;
(2)定期检测、评价频次不符合,扣0.5 分。
(3)第(1)、(2)扣分,以第40 条分值扣完为止。
41*. 应设置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存
在或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设置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1 分
(1)公告栏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数量、内容和位置设置规范;
(2)警示标识数量、内容、尺寸、位置及清晰度设置规范;
(3)第(1)(2)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2 分,第41 条分值扣完为止。
DB50/T 1812—2025
14
表A.1 健康企业建设内容及评分标准(续)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赋分标准得分
健康管理与
服务
(40 分)
职业健康管
理与服务
(22 分)
42*. 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员工
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
用品,并督促、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1 分
(1)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到位,发现一处,扣0.5 分;
(2)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相关标准,发现一项,扣0.5 分;
(3)督促、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力度不够,发现1 例不规范佩戴和使用,扣0.2
分;
(4)第(2)(3)扣分,以第42 条分值扣完为止。
43*. 对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
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
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
的泄险区
1.5 分
(1)未在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
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设置必要的泄险区,扣1.5 分;
(2)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或泄险区的配置品种和数
量不能满足需求或不能正确使用,发现一处,扣0.3 分;
(3)缺定期检查维护记录,发现一处扣0.1 分;
(4)第(2)(3)扣分,以第43 条分值扣完为止。
44*.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1 分
(1)未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1 分;
(2)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扣0.2 分;
(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演练,扣0.5 分。
45*. 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按照
GBZ 188 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后的医学随访,职
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
议应书面告知职工
2 分
(1)未制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扣0.5 分;
(2)随机抽查20 名员工,发现1 例未规范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或离岗时职业健康
检查,扣0.5 分;
(3)随机抽查的20 名员工,企业缺乏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的佐证材料,扣0.5
分;
(4)未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或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扣2 分。
(5)第(1)-(4)扣分,以第45 条分值扣完为止。
46*.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1.5 分
(1)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扣1.5 分;
(2)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缺纸质档案,扣0.5 分;缺电子档案,扣0.2
分;
(3)档案内容欠全面,扣0.5 分。
DB50/T 181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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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健康企业建设内容及评分标准(续)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赋分标准得分
健康管理与
服务
(40 分)
职业健康管
理与服务
(22 分)
47*. 定期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评估,制定并
实施改进措施
1 分
大中型企业:
(1)未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定期评估,扣1 分;
(2)未进行整体定期分析评估,缺评估报告,扣0.5 分;
(3)未对个人资料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扣0.5 分。
小微型企业:该条不作评估,直接得分。
48*. 配合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安
排疑似职业病病人依法进行职业病诊断,
依法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职业
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1 分
(1)缺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管理方案,扣0.2 分;
(2)在依法提供诊断、鉴定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方面配合不到位,发现一次,扣0.5
分;
(3)未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扣1 分。
(4)第(1)-(3)条扣分,以第48 条分值扣完为止
49*. 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职业相关健康
损害和患有职业病的员工
1 分未妥善安排有职业禁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或职业病的员工,发现一例,扣1 分。
50*. 依法依规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
康复和定期检查
1 分未依法依规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或定期检查,发现一例,扣1 分。
51*.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
者,给予岗位津贴
1 分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给岗位津贴,扣1 分;
(2)未全部足额给予岗位津贴,扣0.5 分。
52*. 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
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新材料,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
艺、设备、材料
1.5 分
(1)未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新材料,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发现一处,扣0.5 分,扣
完为止;
(2)采用国家命令禁止或已淘汰落后的工艺,扣1.5 分。
健康文化
(15 分)
健康教育
(6 分)
53.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普及,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工作方式
2 分
(1)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缺一项,扣0.3 分;
(2)对重复用力、快速移动、异常姿势等工效学危害因素,未制定预防和控制工作
相关肌肉骨骼系统疾患的措施,扣0.4 分;
(3)对高负荷、超时工作等作业方式,未采取减少工作时间、调整工作内容或作息
时间等预防和控制过劳发生的措施,扣0.4 分;
(4)健康教育活动形式单一,缺乏互动式和参与式活动,扣0.4 分;
DB50/T 1812—2025
16
表A.1 健康企业建设内容及评分标准(续)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赋分标准得分
健康文化
(15 分)
健康教育
(6 分)
(5)员工参加相关活动影响考勤、收入或其他福利待遇,扣0.3 分;
(6)未关注健康行为的采纳和健康技能的提升,扣0.3 分;
(7)第(1)-(6)扣分,以第53 条分值扣完为止。
54. 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
病防治及心理健康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
2.5 分
(1)每年至少开展五次健康讲座,缺1 次,扣0.2 分;内容应包含慢性病、传染病
防治、健康生活方式、职业紧张及心理卫生等相关内容,少一项,扣0.2 分;未开展
的扣2 分。
(2)抽样评估员工职业健康素养水平,低于全市上一年度平均水平,扣0.5 分。
55#. 定期对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开展营
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相关培训
1.5 分
(1)未组织培训或开展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人员、内
容或人均未达4 小时,扣1 分;
(2)未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依然上岗,扣0.5 分。
企业文化
(7 分)
56. 关爱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等、
信任、宽容的人文环境
2 分
(1)未搭建沟通平台或沟通平台不畅通,扣0.5 分;
(2)对弱势群体未采取帮扶措施,扣0.5 分;
(3)员工成长激励机制不公平或不透明,扣0.5 分;
(4)未能构建和谐、平等、信任、宽容等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扣0.5 分。
57. 传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1.5 分
(1)未建立传播网络、渠道,扣0.5 分;
(2)企业文化中缺乏以健康为核心的元素,扣0.5 分;
(3)传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的方式或渠道单一,扣0.5 分;
(4)未得到员工认可,扣0.5 分;
(5)第(1)-(4)扣分,以第56 条分值扣完为止。
58.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暴
力、歧视和性骚扰等
2 分
(1)未制定完善的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暴力、歧视和性骚扰的相关管理制度,扣0.5
分;
(2)未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扣0.5 分;
(3)未指定部门负责,扣0.5 分;
(4)未定期开展相关督导检查工作,扣0.5 分。
DB50/T 181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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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健康企业建设内容及评分标准(续)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赋分标准得分
健康文化
(15 分)
企业文化
(7 分)
59. 开展“健康达人”或“职业健康达人”
评选活动,并给予适当奖励
1.5 分
(1)未开展“健康达人”/“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扣1.5 分;
(2)未公示相应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扣0.5 分;
(3)随机抽取20 名员工,50%以上对评选出的“健康达人”/“职业健康达人”不知
晓或不认可,扣0.5 分。
(4)第(1)-(3)扣分,以第59 条分值扣完为止。
社会责任
(2 分)
60.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
益活动
2 分
(1)具有包括参与公益活动在内的多种履行社会责任的途径、方式和内容,受益方
满意度高,每年达3 次以上,缺一次扣5 分;小微型企业每年至少1 次,不符合,扣
1.5 分;
(2)未将健康企业的积极效应扩展到家庭和社区,扣0.5 分;
(3)未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或企业存在环保不达标、欺骗性广告等情形,扣2 分;
(4)第(1)-(3)扣分,以第60 条分值扣完为止。
注1:加分项目:(1)第28条:对健康检查指标进行分类管理,并对近3年健康检查数据分析,采取相关干预措施,可加1分。
(2)第57条:获得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等荣誉,市级的,每项加0.5分,区县级加0.1分,可叠加,累计不超过0.5分。
(3)第59条:评选为区县级“(职业)健康达人”的,每人加0.2分,评选为市级“(职业)健康达人”的,每人加0.5分,区县级达人与市级达人不重复加
分。
注2:标注#号的指标,企业内部设置食堂或餐厅的,考核此项指标;未设置食堂或餐厅的企业,不考核此项指标,得分按照加权处理。如某企业没有内部食堂,其非#号项得分
为79分,对评估得分进行加权计算为79/0.985 =80.203分。
注3:标注*号的指标为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的特有指标,共计24.5分,企业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则得分以非*条得分项除以0.755计算。如某企业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
素,其非*号项得分为70分,对评估得分进行加权计算为70/0.755=92.715分。如果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则需要对所有指标进行评估,各项指标实际评估得分相加
结果即为评估得分。
注4:企业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同时未设置食堂或餐厅,除去“#”、“*”条款评分后,评估得分进行加权计算。如某企业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同时该企业未设置食堂
或餐厅,除去#”、“*”条款评分为60分,评估得分进行加权计算为60/0.74 =81.081分。
注5: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在标注*号的指标中,不得有3个以上指标得分率低于60%或则2个及以上指标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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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2]□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 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4] 国卫疾控发〔2016〕77 号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
[5] 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
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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