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2254—2025
戥秤校准规范
CalibrationSpecificationforDeng-scales
2025-06-11发布2025-12-1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归口单位: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参加起草单位: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
青海省计量检定测试院
本规范委托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董 雷(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王 斌(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许倩钰(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王喜阳(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杨振立(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马 欣(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
祖绍虎(青海省计量检定测试院)
目 录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1)
3.1 术语………………………………………………………………………………… (1)
3.2 计量单位…………………………………………………………………………… (2)
4 概述…………………………………………………………………………………… (2)
4.1 结构………………………………………………………………………………… (2)
4.2 原理………………………………………………………………………………… (2)
4.3 用途………………………………………………………………………………… (2)
5 计量特性……………………………………………………………………………… (3)
5.1 示值误差…………………………………………………………………………… (3)
5.2 重复性……………………………………………………………………………… (3)
6 校准条件……………………………………………………………………………… (3)
6.1 环境条件…………………………………………………………………………… (3)
6.2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3)
6.3 外观………………………………………………………………………………… (3)
6.4 分辨力……………………………………………………………………………… (3)
6.5 稳定平衡…………………………………………………………………………… (3)
7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3)
7.1 校准项目…………………………………………………………………………… (3)
7.2 校准方法…………………………………………………………………………… (3)
8 校准结果……………………………………………………………………………… (4)
9 复校时间间隔………………………………………………………………………… (4)
附录A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 (5)
附录B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7)
附录C 戥秤校准原始记录推荐格式………………………………………………… (11)
附录D 校准证书内页推荐格式……………………………………………………… (13)
引 言
JJF1071—201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
定义》、JJF1059.1—201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制定的基
础性系列规范。
本规范参考了JJF1834—2020 《非自动衡器通用技术要求》中的部分内容,并结合
戥秤的计量特性进行编写。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Ⅱ
JJF2254—2025
戥秤校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戥秤的校准。
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以下文件:
JJG17 杆秤检定规程
JJG99 砝码检定规程
JJF1181 衡器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3.1 术语
JJF1181、JJG17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1 戥秤 Deng-scale
具有一个游砣、单一杠杆、标尺、秤纽和承载器等的秤,最大秤量不大于500g。
3.1.2 零点纽 zeroliftingcord
确定零点平衡时的秤纽。
3.1.3 末秤量 terminalcapacity
零点纽的最大秤量值。
3.1.4 最大秤量纽 maximumcapacityliftingcord
确定首秤量平衡时的秤纽。
3.1.5 首秤量 initialcapacity
最大秤量纽的起始秤量值。
3.1.6 最大秤量 maximumcapacity
戥秤的最大称量能力。
3.1.7 零点纽量程分度值 zeroliftingcordcapacityscaleinterval
d1
零点纽量程的相邻两个标尺标记所对应的示值之差,即零点纽的最小实际分度值。
3.1.8 最大秤量纽量程分度值 maximumcapacityliftingcordcapacityscaleinterval
d2
最大秤量纽量程的相邻两个标尺标记所对应的示值之差,即最大秤量纽的最小实际
分度值。
3.1.9 秤杆 weighinglev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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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标尺的杠杆。
3.1.10 游砣 poise
安装或悬挂在秤杆上,可与刻线组合使用的活动砝码。它往往和秤杆上的标尺标记
一起来指示称量值。
3.1.11 砣系 poiseset
由游砣和悬线组成,可悬挂于秤杆上,悬线的宽度(粗细)应不大于标尺间距的
1/3。
3.1.12 戥秤的平衡 lever-scaleequilibrium
当戥秤的秤杆达到稳定时的平衡状态(接近水平位置)。
3.1.13 平衡位置 equilibrium position
秤杆在平衡状态时所处的位置(秤杆末端高于水平位置为+,反之为-)。
3.1.14 稳定平衡 stableequilibrium
当秤杆偏离平衡位置,并自由而无扰动地释放时,它将返回原来的平衡位置或在其
附近摆动的一种平衡。
3.1.15 戥秤的指示装置 displayingdeviceofaleverscale
以可见的形式提供衡器称量结果的装置。
3.2 计量单位
戥秤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法定计量单位,包括:克(g)、毫克(mg)。
4 概述
4.1 结构
戥秤通常由承载器(秤盘)、秤杆、秤纽(零点纽、最大秤量纽)、砣系等组成,见图1。
图1 戥秤结构示意图
4.2 原理
戥秤是一种非自动衡器。
戥秤是基于杠杆平衡原理设计,通过移动砣系在秤杆上的位置来取得平衡,从而获
得被称物质量的一种非自行指示秤,属于典型的不等臂杠杆称重器具。
4.3 用途
用于物品的称量,广泛应用于医院和药店的中草药配制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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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2254—2025
5 计量特性
5.1 示值误差
戥秤称量的示值与约定真值之差。
5.2 重复性
在重复性条件下,以实际一致的方法将同一载荷多次地放置到承载器上,衡器提供
相互一致的结果的能力。
6 校准条件
6.1 环境条件
6.1.1 环境温度:(-10~40)℃。
6.1.2 相对湿度:≤85%。
6.1.3 校准时不应有影响校准结果的强风、振动及其他干扰源。
6.2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6.2.1 标准砝码
M1等级及其以上等级的砝码,砝码的其他要求需符合JJG99。
6.2.2 校准用具
将戥秤固定悬挂,必要时使用专用校准支架。
6.3 外观
目测戥秤应有标明编号、制造厂等信息的产品标识;戥秤主体和砣系应具有相同的
标志;戥秤的指示装置可靠、易读和清晰;悬线的宽度(粗细)应不大于标尺间距的
1/3。
6.4 分辨力
6.4.1 固定悬挂零点纽,在零点调平,加放0.5d1的附加砝码,由此引入秤杆末端改
变的静止距离应不小于该纽支点到秤杆末端距离的1/30。
6.4.2 固定悬挂最大秤量纽,在最大秤量点调平,加放1.5d1的附加砝码。由此引入
秤杆末端改变的静止距离应不小于该纽支点到秤杆末端距离的1/30。
6.5 稳定平衡
6.5.1 固定悬挂零点纽,在零点调平,夹紧砣系,使秤杆分别上升或下降10°~15°左
右,释放后秤杆应恢复到原来位置。
6.5.2 固定悬挂最大秤量纽,在最大秤量点调平,操作及结果同6.5.1。
7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7.1 校准项目
示值误差。
7.2 校准方法
7.2.1 校准范围
校准范围通常为戥秤的零点到最大秤量,或客户要求的称量范围。
3
JJF2254—2025
7.2.2 示值误差的测量
应在需校准的称量范围内至少选取6个不同的测量点,一般包括零点、1/2末秤
量、末秤量、首秤量、1/2最大秤量,最大秤量,也可根据客户的需求确定测量点。
7.2.2.1 零点纽
戥秤零点纽固定悬挂于校准支架上,在承载器上加放试验载荷,移动砣系使戥秤平
衡,记下平衡位置的示值。按公式(1)计算载荷点的示值误差。
E=I-L (1)
式中:
E ———戥秤的示值误差,g或mg;
I ———戥秤的示值,g或mg;
L ———试验载荷的约定真值(标准砝码的质量),g或mg。
7.2.2.2 最大秤量纽
戥秤最大秤量纽固定悬挂于校准支架上,在承载器上加放试验载荷,移动砣系使戥
秤平衡,记下平衡位置的示值。按公式(1)计算载荷点示值误差。
8 校准结果
校准证书应至少包括如下信息:
a)标题:“校准证书”;
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d)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f)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g)进行校准的日期,若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
收日期;
h)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
i)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j)校准环境的描述;
k)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l)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
m)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
n)校准结果仅是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
o)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或报告的声明。
9 复校时间间隔
戥秤所有者应根据使用频次、使用条件等情况自行确定复校时间间隔,定期进行复
校。建议复校时间间隔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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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2254—2025
附录A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
A.1 测量模型
A.1.1 根据JJF2254—2025 《戥秤校准规范》中的要求和标准方法,建立测量模型:
E=I-L (A.1)
式中:
E ———戥秤的示值误差,g;
I ———戥秤的示值,g;
L ———试验载荷标准砝码的质量,g。
A.1.2 灵敏系数
I 的灵敏系数:
c1=∂E
∂I =1 (A.2)
L 的灵敏系数:
c2=∂E
∂L =-1 (A.3)
A.1.3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的计算公式为
uc(E)= c21u2(I)+c22u2(L) (A.4)
简化为
uc(E)= u2(I)+u2(L) (A.5)
A.2 测量不确定度的来源
A.2.1 分辨力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re;
A.2.2 稳定平衡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b;
A.2.3 人员读数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δ;
A.2.4 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r。
A.3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A.3.1 分辨力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E
若分辨力符合本规范6.4要求,其不确定度影响被重复性覆盖,可忽略不计。若不
符合本规范6.4要求,建议考虑其不确定度影响,经验公式见A.6。
分辨力引入的影响量通常不超过0.2di,其半宽按均匀分布考虑,则:
ure=0.2di
2 3 (A.6)
式中:i=1,2。
A.3.2 稳定平衡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b
若稳定平衡符合本规范6.5要求,其不确定度影响被重复性覆盖,可忽略不计。若
不符合本规范6.5要求,建议考虑其不确定度影响,经验公式见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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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2254—2025
稳定平衡引入的影响量通常不超过0.2di,其半宽按均匀分布考虑,则:
ub=0.2di
2 3 (A.7)
式中:i=1,2。
A.3.3 人员读数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δ
人员读数受悬线影响,在悬线宽度不大于1/3分度值的刻度宽情况下,其引入的影
响量通常不超过di/3,按均匀分布考虑,则:
uδ= di
3×2 3 (A.8)
式中:i=1,2。
A.3.4 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r
若每个校准点对应测量重复性,则重复性的不确定度影响被人员读数覆盖,可忽略
不计。若引用末秤量或者最大秤量秤量段的重复性,建议考虑重复性的不确定度影响。
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分量采用A类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由贝塞尔公式确定:
ur = Σn
i=1
Ii-I 2
n -1 (A.9)
如果每个测量范围只进行一组重复性测量,则该测量的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可代表戥秤整个量程的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
零点纽的重复性试验载荷通常选取接近末秤量的单个砝码。如客户有特殊测量点需
求,可调整测量点。戥秤零点纽固定悬挂于校准支架上,在承载器上加载试验载荷,移
动砣系使戥秤平衡,记下平衡位置的示值。照此方法至少重复测量3次。
最大秤量纽的重复性试验载荷通常选取接近最大秤量的单个砝码。如客户有特殊测
量点需求,可调整测量点。戥秤最大秤量纽固定悬挂于校准支架上,在承载器上加载试
验载荷,移动砣系使戥秤平衡,记下平衡位置的示值。照此方法至少重复测量3次。
A.3.5 戥秤示值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I)
u(I)= u2 re+u2b+u2δ+u2r
(A.10)
A.3.6 标准砝码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L)
u(L)= MPE
3 (A.11)
式中:
MPE———标准砝码的最大允许误差。
A.3.7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uc(E)= u2(I)+u2(L) (A.12)
A.3.8 扩展不确定度
UE=uc(E)×k,k=2 (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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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2254—2025
附录B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B.1 校准用设备和校准方法
B.1.1 测量标准:M1等级标准砝码,测量范围为1g~500g。
B.1.2 测量对象:末秤量50g,最大秤量250g;分度值d1=1g,d2=2g。
B.1.3 测量条件:温度25℃,相对湿度50%。
B.1.4 测量依据:JJF2254—2025 《戥秤校准规范》。
B.2 测量模型
B.2.1 根据JJF2254—2025 《戥秤校准规范》中的要求和校准方法,建立测量模型:
E=I-L (B.1)
式中:
E ———戥秤的示值误差,g;
I ———戥秤的示值,g;
L ———试验载荷标准砝码的质量,g。
B.2.2 灵敏系数
I 的灵敏系数:
c1=∂E
∂I =1 (B.2)
L 的灵敏系数:
c2=∂E
∂L =-1 (B.3)
B.2.3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合成标准不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uc(E)= c21u2(I)+c22u2(L) (B.4)
简化为
uc(E)= u2(I)+u2(L) (B.5)
B.3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B.3.1 戥秤示值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I)
戥秤示值影响量包含分辨力、稳定平衡、人员读数和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
该戥秤分辨力和稳定平衡符合6.4、6.5的要求,忽略其影响量。
B.3.1.1 人员读数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δ
人员读数受悬线影响,在悬线宽度不大于1/3分度值的刻度宽情况下,其引入的影
响量通常不超过di/3,按均匀分布考虑,则:
uδ= di
3×2 3 (B.6)
式中:i=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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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2254—2025
各测量点人员读数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列于表B.1。
表B.1 人员读数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δ
测量点di/g uδ/g
0g 1 0.10
25g 1 0.10
50g (末秤量) 1 0.10
50g (首秤量) 2 0.19
125g 2 0.19
250g 2 0.19
如悬线宽度大于1/3分度值的刻度宽,则该项不确定度增大,按实际情况计算。
B.3.1.2 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r
重复性测量, 零点纽使用50 g 砝码连续测量3 次, 示值为:50.0 g、
50.0g、49.8g。
ur = Σn
i=1
Ii-I 2
n -1 =0.11g (B.7)
重复性测量,最大秤量纽使用200g 砝码连续测量3 次,示值为:201.0g、
201.0g、201.5g。
ur = Σn
i=1
Ii-I 2
n -1 =0.29g (B.8)
B.3.1.3 戥秤示值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I)
u(I)= u2δ+u2r
(B.9)
戥秤各测量点示值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列于表B.2。
表B.2 戥秤示值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I)
测量点uδ/g ur/g u(I)/g
0g 0.10 0.11 0.15
25g 0.10 0.11 0.15
50g(末秤量) 0.10 0.11 0.15
50g(首秤量) 0.19 0.29 0.35
125g 0.19 0.29 0.35
250g 0.19 0.29 0.35
B.3.2 标准砝码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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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2254—2025
u(L)= MPE
3 (B.10)
式中:MPE———标准砝码的最大允许误差。
各测量点标准砝码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列于表B.3。
表B.3 标准砝码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L)
测量点MPE/g u(L)/g
0g ——— ———
25g 0.0041 0.000
50g(末秤量) 0.0030 0.002
50g(首秤量) 0.0030 0.002
125g 0.0091 0.002
250g 0.0130 0.005
B.4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uc(E)= u2(I)+u2(L) (B.11)
各测量点的合成标准不确定度列于表B.4。
表B.4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测量点u(L)/g u(I)/g uc(E)/g
0g ——— 0.15 0.15
25g 0.000 0.15 0.15
50g(末秤量) 0.002 0.15 0.15
50g(首秤量) 0.002 0.35 0.35
125g 0.002 0.35 0.35
250g 0.005 0.35 0.35
B.5 扩展不确定度
UE =uc(E)×k,k=2 (B.12)
各测量点的示值误差及其扩展不确定度列于表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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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2254—2025
表B.5 示值误差及其扩展不确定度
测量点uc(E)/g UE (k=2)/g E/g
0g 0.15 0.3 0.1
25g 0.15 0.3 0.1
50g(末秤量) 0.15 0.3 0.1
50g(首秤量) 0.35 0.7 0.1
125g 0.35 0.7 0.5
250g 0.35 0.7 1.0
10
JJF2254—2025
附录C
戥秤校准原始记录推荐格式
委托单位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
被检仪器
型号规格制造单位
出厂编号分度值d1= ;d2=
测量范围零点纽: 最大秤量纽:
标准器
仪器名称测量范围
出厂编号准确度等级
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
校准依据校准地点
1 校准前检查
2 分辨力
零点纽不小于该纽支点到秤杆末端距离的1/30 符合□ 不符合□
最大秤量纽不小于该纽支点到秤杆末端距离的1/30 符合□ 不符合□
3 稳定平衡
零点纽恢复平衡位置 符合□ 不符合□
最大秤量纽恢复平衡位置 符合□ 不符合□
4 示值误差(计量单位: )
标准载荷测量点示值示值误差E 扩展不确定度UE (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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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复性(计量单位: )
测量点1:
示值
重复性
测量点2:
示值
重复性
校准员: 核验员: 校准日期: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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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校准证书内页推荐格式
校准结果
测量范围:零点纽: 最大秤量纽:
分度值:d1= d2=
校准结果:
测量点示值误差E 扩展不确定度UE (k=2)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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