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767-2025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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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ICS 65.020

CCS B 65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767—2025

代替 DB11/T 767—2010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routine 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 of

ancient and famous woody plants

2025 - 06 - 24发布

2025 - 10 - 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767—2025

I

目 次

前 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 ................................ ........ 1

4 养护技术措施及要求 养护技术措施及要求 养护技术措施及要求 养护技术措施及要求 养护技术措施及要求 ................................ ................................ 2

5 管理措施及要求 理措施及要求 理措施及要求 ................................ ................................ .... 3

6 验收管理 验收管理 验收管理 ................................ ................................ .......... 5

7 养护管理投资定额测算方法 养护管理投资定额测算方法 养护管理投资定额测算方法 养护管理投资定额测算方法 养护管理投资定额测算方法 养护管理投资定额测算方法 养护管理投资定额测算方法 ................................ .......................... 5

附录 A(规范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书 (规范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书 (规范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书 (规范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书 (规范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书 (规范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书 (规范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书 (规范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书 ................................ ................ 6

附录 B(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记录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记录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记录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记录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记录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记录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记录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记录表 ................................ ................ 8

附录 C(规范性 (规范性 )古树名木巡查记录表 )古树名木巡查记录表 )古树名木巡查记录表 )古树名木巡查记录表 )古树名木巡查记录表 ................................ .................... 9

附录 D(规范性)古树名木异常情况报告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异常情况报告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异常情况报告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异常情况报告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异常情况报告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异常情况报告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异常情况报告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异常情况报告表 ................................ ............... 10

附录 E(规范性)古树名木登记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登记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登记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登记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登记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登记表 ................................ ....................... 11

附录 F(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年度验收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年度验收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年度验收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年度验收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年度验收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年度验收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年度验收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年度验收表 (规范性)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年度验收表 ................................ ........... 12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 ................................ ............ 13

DB11/T 767—2025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本文件按照 本文件按照 GB/T 1.1 GB/T 1.1 GB/T 1.1 GB/T 1.1—20202020 2020《标准化工 《标准化工 《标准化工 作导则 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定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定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定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定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定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定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定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定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定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并废止 本文件代替并废止 本文件代替并废止 本文件代替并废止 DB11/T 767DB11/T 767 DB11/T 767 DB11/T 767 —20102010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与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与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与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与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与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与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与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与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与 DB11/T 767 DB11/T 767 DB11/T 767 DB11/T 767 —2010 2010相比, 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相关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0年版的第3章);

b) 更改了古树名木保护范围(见4.1.1,2010年版的5.1.1);

c) 更改了自然灾害防范保护内容(见5.2,2010年版的5.2);

d) 更改了保护管理责任制相关内容(见5.3,2010年版的5.3);

e) 增加了验收管理内容(见第6章);

f) 修改了附录的相关内容(见附录A和附录F,2010年版的附录A)。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局审批服务)、如景生 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波、曲宏、王敏、郭智涛、薛洋、黄三祥、曹阳、刘学森、董颖颖、邢军、刘丽、时慧欣、谢宇诗、胡增辉、张劲、于新国、刘猛、王维丹。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 及其所代替文件的 及其所代替文件的 及其所代替文件的 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 767—201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11/T 767—2025

1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的养护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要求以及养护管理投资定额测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地区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 632 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古树 ancient woody plants

树龄在 树龄在 100 年以上的树木。 年以上的树木。 年以上的树木。 年以上的树木。

[来源:DB11/T 478—2022, 3.1]

3.2

名木 famous woody plants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

[来源:DB11/T 478—2022, 3.2,有修改]

3.3

养护 maintenance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为保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采取的养维护措施及改善周围立地环境。

3.4

树冠投影 树冠投影 crown projectioncrown projection crown projection crown projection crown projectioncrown projection

树冠最外周在地平面上的垂直投影。 树冠最外周在地平面上的垂直投影。 树冠最外周在地平面上的垂直投影。 树冠最外周在地平面上的垂直投影。 树冠最外周在地平面上的垂直投影。 树冠最外周在地平面上的垂直投影。 树冠最外周在地平面上的垂直投影。

[来源: 来源: DB11/T 478 B11/T 478 B11/T 478 —2022 2022, 3.5 ,有修改 ,有修改 ]

DB11/T 767—2025

2

4 养护技术措施及要求

4.1 通用要求

4.1.1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为古树名木树冠投影外延5 m以内区域。

4.1.2 加强有害生物预测预报。

4.1.3 树冠整理、有害生物防治及土肥水管理的应按照DB11/T 632的规定执行。

4.2 春季养护技术措施及要求

4.2.1 整理古树名木枯死枝叶、病虫枝叶,清除树下病虫越冬场所,消灭越冬病虫源。

4.2.2 检查古树名木地上的支撑、拉纤、围栏、抱箍等保护设施,做好加固、润滑、防腐、松紧等维护工作。

4.2.3 有害生物防治重点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a) 2月中旬开始重点防治草履蚧、油松毛虫等害虫,可在常发生危害的古树名木树干上缠生态环保型阻隔围环或涂药环,注意保护树皮并适时拆除;

b) 2月下旬设饵木诱杀常绿古树蛀干害虫成虫,以双条杉天牛和小蠹甲为主,宜使用直径4 cm以上、长1 m~2 m的新鲜柏树木段,堆放在生长衰弱柏树附近的向阳处,引诱成虫产卵并人工捕杀成虫。诱杀结束后及时收集饵木并销毁;

c) 3月上旬开始常绿古树名木全年第一次集中喷药封干,重点防治蛀干害虫和叶部害虫;

d) 落叶古树名木展叶后喷药防治叶部害虫,如蚜虫、蚧壳虫、叶螨等。

4.2.4 根据当年气候特点、树种特性和土壤含水量状况,适时浇灌返青水。

4.2.5 2月下旬可向常绿古树名木树冠喷水,清除叶面落尘和部分害虫越冬代卵或幼虫。

4.2.6 可结合土壤和叶片分析结果,进行配方施肥,以适量腐熟有机肥为宜。

4.2.7 古树名木树体有外伤的,应进行消毒、防腐保护处理。

4.3 夏季养护技术措施及要求

4.3.1 雨季来临前,对有安全隐患的古树名木进行检查,并根据需要采取树冠整理、树体支撑及树体修复、排水或通气等养护措施。

4.3.2 根据有害生物发生特点,加强夏季高温、干旱、高湿环境下古树名木有害生物的日常检查与防治。4月中下旬至5月上旬,进行第二次有害生物集中防治,重点防治常绿和落叶古树名木叶部害虫。5月中下旬对生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可采取树干释放天敌生物如肿腿蜂、蒲螨等防治蛀干害虫。

4.3.3 根据天气状况和土壤含水量,及时补水、控水,并对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土壤进行中耕松土。

4.3.4 雨季前应对古树名木采取防涝排水、防水土流失、护根护坡等措施。

4.3.5 保护古树名木树干,对夏季易发生日灼的树种,如七叶树、玉兰等,可采取捆绑草绳、无纺布等临时性措施。

4.4 秋季养护技术措施及要求

4.4.1 整理古树名木枯死枝叶、病虫枝叶,加强树冠通风。

4.4.2 9月上旬开始第三次有害生物集中防治,重点防治常绿和落叶古树名木叶部害虫和蛀干害虫,如叶螨、蚜虫、蚧壳虫、木蠹蛾等。

4.4.3 根据天气状况和土壤含水量,适时补水、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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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根据古树名木生长状况,做好中耕松土、施肥或叶面喷肥工作。

4.4.5 全面检查古树名木生长状况,对于生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可在10月下旬按照计划实施地上地下保护复壮工程。

4.5 冬季养护技术措施及要求

4.5.1 整理古树名木枯死枝叶、病虫枝叶,重点清理槐豆荚等。清除树下杂物和带有病原物的落叶,减少病虫源。

4.5.2 采取人工捉、挖、刷、刮、剪等办法,清除古树名木树上、地下土壤和周围隐蔽缝隙处的幼虫、蛹、成虫、茧、卵块等,环境条件允许的可在树干涂药。

4.5.3 整理树下环境卫生,做好古树名木及其周围的安全防火工作。

4.5.4 11月上旬开始第四次古树名木有害生物集中防治,重点防治越冬的叶部害虫,如叶螨、蚜虫、蚧壳虫等。

4.5.5 11月中下旬土壤封冻前浇灌冻水。

4.5.6 采取搭设风障、主干缠麻等措施,对生长势衰弱古树名木进行防冻防寒保护。

4.5.7 保护范围内不应使用融雪剂,避免含有融雪剂的雪水进入;道路周边的古树,应适时设置挡盐保护设施。

5 管理措施及要求

5.1 避让保护

5.1.1 因历史原因造成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和生长空间不足的,应在城市建设和改造中予以调整完善。

5.1.2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不应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放烟气废气、倾倒污水污物、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等危害树木生长的行为。

5.1.3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各类生产、生活设施应避让古树名木。

5.2 自然灾害防范保护

5.2.1 应急预案

针对辖区内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人)应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培训和演练,防范各种自然灾害危害。明确各部门(人)职责和应急响应机制,细化具体流程,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主动采取防范措施。

5.2.2 雷电防范

5.2.2.1 有雷击隐患的古树名木,应及时安装防雷电保护装置。

5.2.2.2 管护责任单位(人)每年应在雨季前检查古树名木防雷电设施,必要时请专业部门进行检测、维修。

5.2.2.3 已遭受雷击的古树名木应及时保护处理损伤部位。

5.2.3 雪灾防除

冬季降雪时,应及时去除古树名木树冠上覆盖的积雪。不应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堆放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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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强风防范

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和天气预报,适时做好强风防范工作,防止古树名木整体倒伏或枝干劈裂。有劈裂、倒伏隐患的古树名木应及时进行树体支撑、拉纤、加固;应及时维护、更新已有的支撑和加固设施。

5.2.5 洪灾防范

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和天气预报,在洪灾发生前,做好古树的防护工作,包括树体支撑、拉纤、设置围栏等,在洪灾发生后,及时清淤排涝,清理古树周边的乱石、淤泥、砂粒等杂物。

5.3 保护管理责任制

5.3.1 依据《〈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与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人)签订保护管理责任书。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书格式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5.3.2 管护责任单位(人)每年年底组织对当年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古树名木实际状况,制定翌年日常养护管理计划,并做好日常养护管理记录。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记录表格式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5.3.3 市、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应至少组织巡查一次,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年应全覆盖巡查辖区内古树名木至少两次。管护责任单位(人)每月应自主全覆盖巡查古树名木至少一次,并填写古树名木巡查记录表,格式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5.3.4 管护责任单位(人)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填写古树名木异常情况报告表,格式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并及时报告属地及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处置。

5.3.5 养护单位根据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对其进行分类分级巡查,存在异常情况的古树名木应增加巡查频次,持续监测。

5.4 人员管理

5.4.1 古树名木养护单位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养护、巡查和管理人员。

5.4.2 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强人员培训。

5.5 档案管理

5.5.1 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人)按株建立古树名木档案;乡镇、街道办事处按株立卷建立并管理辖区内古树名木档案;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按株立卷建立并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档案。

5.5.2 每株古树名木档案内容属实、规范、齐全。古树名木档案包括登记表、保护管理责任书、日常养护管理计划、日常养护记录表、巡查记录表、异常情况报告表及保护复壮相关资料等。古树名木登记表格式应符合附录E要求。

5.5.3 每株古树名木应有纸质和电子两套相同的档案。

5.5.4 每年年终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检查完善档案内容。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利用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市古树名木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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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验收管理

6.1 验收组织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度应组织一次日常养护质量验收。

6.2 验收形式

验收工作分为资料验收与现场验收。资料验收包括年度养护计划、年度养护工作总结、“一树一档”记录表、日常巡查记录表等资料;现场验收应对养护单位责任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现场踏查。

6.3 验收标准

6.3.1 养护单位应按照第4章和第5章要求开展养护管理工作,且养护质量合格。

6.3.2 古树名木的养护资料齐全,内容详实,验收表应符合附录F要求。

7 养护管理投资定额测算方法

7.1 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投资定额的指标因素

古树名木按株计算养护管理投资定额。养护管理投资定额包含日常养护管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直接人工费、水费、农药费、肥料费、工具费、机械费、设施维护费、运输费、巡查费、废弃物消纳费、综合管理费及税金等,不包含安装防雷装置、树体支撑加固、树体修复、围栏设置以及对衰弱、濒危古树名木采取各项保护复壮措施等产生的工程费。

7.2 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投资定额的计算

7.2.1 古树养护管理投资定额的计算公式见(1):

I=A•M•R……………………………………………………………( ……………………………………………………………( ……………………………………………………………( ……………………………………………………………( ……………………………………………………………( ……………………………………………………………( ……………………………………………………………( ……………………………………………………………( ……………………………………………………………( ……………………………………………………………( ……………………………………………………………( ……………………………………………………………( 1)

式中:

I——古树养护管理投资定额,单位为元;

A——平均保护范围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M——养护管理定额投资标准,单位为元每平方米每年(元/(m2•a));

R——级别调整系数。

7.2.2 名木养护管理投资定额按照一级古树标准执行

7.3 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投资定额的调整

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投资定额应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应用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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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附 录 A

(规范性) (规范性)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书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书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书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书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书

甲方:区园林绿化局 甲方:区园林绿化局 甲方:区园林绿化局 甲方:区园林绿化局

乙方: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 乙方: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 乙方: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 乙方: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 乙方: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 乙方: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 乙方: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 乙方: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 乙方: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 乙方: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 (人)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北京市条例》〈 北京 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长在你单位内总计 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长在你单位内总计 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长在你单位内总计 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长在你单位内总计 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长在你单位内总计 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长在你单位内总计 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长在你单位内总计 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长在你单位内总计 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长在你单位内总计 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长在你单位内总计 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长在你单位内总计 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长在你单位内总计 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长在你单位内总计 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长在你单位内总计 株古树名木(具体录 株古树名木(具体录 株古树名木(具体录 株古树名木(具体录 株古树名木(具体录 见附件表 见附件表 A.1A.1 ),由你单位 ),由你单位 ),由你单位 ),由你单位 (人)承担保护管理责任。具体如下: 承担保护管理责任。具体如下: 承担保护管理责任。具体如下: 承担保护管理责任。具体如下: 承担保护管理责任。具体如下: 承担保护管理责任。具体如下: 承担保护管理责任。具体如下: 承担保护管理责任。具体如下:

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一、乙方要积极履行其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的保护理职责, 开展宣传工作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树立保护古名木人有责意识。对损伤、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配合关部 门依法进行处理。 门依法进行处理。 门依法进行处理。 门依法进行处理。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二、乙方应按照技术规程对辖区内或自管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理,建立完善每株档案明确 责任人,加强巡查和养护的记录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责任人,加强巡查和养护的记录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责任人,加强巡查和养护的记录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责任人,加强巡查和养护的记录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责任人,加强巡查和养护的记录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责任人,加强巡查和养护的记录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责任人,加强巡查和养护的记录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责任人,加强巡查和养护的记录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责任人,加强巡查和养护的记录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责任人,加强巡查和养护的记录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责任人,加强巡查和养护的记录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责任人,加强巡查和养护的记录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三、乙方应及时 三、乙方应及时 三、乙方应及时 维修护各类设备、器具,购置防治药物等。 维修护各类设备、器具,购置防治药物等。 维修护各类设备、器具,购置防治药物等。 维修护各类设备、器具,购置防治药物等。 维修护各类设备、器具,购置防治药物等。 维修护各类设备、器具,购置防治药物等。 维修护各类设备、器具,购置防治药物等。 维修护各类设备、器具,购置防治药物等。 维修护各类设备、器具,购置防治药物等。

四、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古树名木生长势衰弱、濒危,乙方应制定保护复壮案报甲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

五、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乙方应 五、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乙方应 五、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乙方应 五、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乙方应 五、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乙方应 五、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乙方应 五、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乙方应 五、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乙方应 五、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乙方应 五、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乙方应 五、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乙方应 五、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乙方应 五、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乙方应 五、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乙方应 制定方案,经甲审查同意后组织实 制定方案,经甲审查同意后组织实 制定方案,经甲审查同意后组织实 制定方案,经甲审查同意后组织实 制定方案,经甲审查同意后组织实 制定方案,经甲审查同意后组织实 制定方案,经甲审查同意后组织实 制定方案,经甲审查同意后组织实 制定方案,经甲审查同意后组织实 制定方案,经甲审查同意后组织实 施。

六、 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乙方应督促单位履行 “避让保护措施”政许可,对不履行手续的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政许可,对不履行手续的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政许可,对不履行手续的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政许可,对不履行手续的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政许可,对不履行手续的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政许可,对不履行手续的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政许可,对不履行手续的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政许可,对不履行手续的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政许可,对不履行手续的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政许可,对不履行手续的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政许可,对不履行手续的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甲方 。

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七、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确需的乙方应按“迁审批”行政许可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相关手续。

八、古树名木死亡,乙方 应及时报甲八、古树名木死亡,乙方 应及时报甲八、古树名木死亡,乙方 应及时报甲八、古树名木死亡,乙方 应及时报甲八、古树名木死亡,乙方 应及时报甲八、古树名木死亡,乙方 应及时报甲八、古树名木死亡,乙方 应及时报甲八、古树名木死亡,乙方 应及时报甲八、古树名木死亡,乙方 应及时报甲,经 甲方 审核后 审核后 报市园林绿化局确认。经死亡的 市园林绿化局确认。经死亡的 市园林绿化局确认。经死亡的 市园林绿化局确认。经死亡的 市园林绿化局确认。经死亡的 市园林绿化局确认。经死亡的 市园林绿化局确认。经死亡的 市园林绿化局确认。经死亡的 古树名 古树名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木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制定案及时处置确需伐除经甲审核后上报 市园林绿化局 市园林绿化局 市园林绿化局 审批。 审批。

九、管护责任单位 九、管护责任单位 九、管护责任单位 九、管护责任单位 九、管护责任单位 (人)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发生变更的,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上报甲并办理保护管责任转移手续。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十、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产活设施,甲方责令乙限期采取措消除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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