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152-202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装置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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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以下是GB 19152-202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装置》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的详细总结。
一、标准概述
GB 19152-2025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代替了GB 19152-2016和GB 5948-1998,适用于L1类至L5类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道路照明装置。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主要技术变化包括:
- 增加了非对称近光前照灯的技术要求。
- 更改了近光和远光配光性能的生产一致性要求表述和限值。
- 增加了自适应远光(ADB)功能的技术要求。
- 更新了电压标记和前照灯级别标记内容。
- 整合了原GB 5948-1998关于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的内容。
二、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装置的级别与型式判定、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并描述了相应试验方法。适用范围包括:
- 近光前照灯、远光前照灯和自适应远光(ADB)等道路照明装置。
- L1类至L5类机动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引用以下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 GB 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 GB 18100: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 UN R37:关于批准用于已批准的机动车和挂车灯具中的灯丝灯泡的统一规定。
- UN R99:关于批准用于已批准的机动车气体放电灯的气体放电光源的统一规定。
- UN R128:关于批准用于已批准的机动车和挂车灯具中的LED光源的统一规定。
四、术语和定义
关键术语定义如下:
- 道路照明装置:用于照明车辆前进方向道路和物体的单元或单元组,包括近光前照灯、远光前照灯、自适应远光(ADB)及附加照明单元。
- 附加照明单元:道路照明装置的组成部分,主要为摩托车提供弯道照明功能,由光学、机械和电器部件组成。
- 次级远光:与近光灯共同工作以实现远光照明效果的远光灯。
- ADB(自适应远光):能自动调整光束以避免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适的远光系统。
五、道路照明装置的级别与型式判定
5.1 前照灯的级别
- 对称近光和/或远光前照灯:近光级别分为BS级、CS级或DS级;远光级别分为BS级、CS级次级远光或DS级次级远光,也允许使用A级或B级远光。
- 非对称近光和/或远光前照灯:近光级别分为V级或C级;远光级别分为A级或B级。
5.2 前照灯的同一型式判定
装置在以下主要特征无差异时视为同一型式:
- 制造商。
- 可更换或不可更换光源的数量、类型、发光原理和光源模块结构。
- 主要光学元件(如反光镜、配光镜、光导管)的数量和结构。
- 外配光镜及涂层材料。
- 级别标记。
六、技术要求
6.1 通用要求
- 一般规定:前照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包括振动)满足功能要求。
- 光束调整装置:近光和远光灯必须具有光束调整装置;组合灯时需能分别调整(除非共用调整机构)。
- 光束切换装置:机械或电子切换装置需确保用户无法随意更改部件位置,故障时自动恢复安全状态(如近光下倾或关闭)。
- 标记和基准中心:灯体需标记光源类型、额定电压和级别(如"CS/A"表示CS级近光/A级远光);配光镜可标基准中心标志(符合附录B)。
6.2 光色及色度
- 前照灯光色必须为白色,色度特性符合GB 4785要求。测试点包括对称近光的V-0.86D、非对称近光的50V、远光的HV点。
6.3 光源要求
- 可更换光源:灯丝光源、气体放电光源或LED光源需符合UN R37、UN R99、UN R128规定,确保黑暗中可正确安装。
- 不可更换光源:仅限LED模块,需防误操作和互换,且不能为灯丝或气体放电光源。
- 附加光源:用于弯道照明,允许灯丝、LED或其他技术光源;主光源故障时自动关闭。
- 多光源功能:远光或近光有多个光源时需同时工作。
- LED光源/模块:需符合附录C要求,包括红光成分(k_red ≥ 0.05)和低UV辐射(k_UV ≤ 10^{-5} W/lm)。
- 目标光通量:主近光的目标光通量按级别分区域设定(见表1和表2),例如BS级区域I最小光通量140 lm,V级区域II最小200 lm。
6.4 配光性能
配光性能确保近光照明充足且不眩目,远光照明良好。具体要求分对称近光、非对称近光、远光和ADB。
6.4.1 对称近光配光要求
- BS级:在配光屏幕上产生明显明暗截止线,V-V线左右至少3°范围平直。测试点如图1所示,1区(5L~5R, 15U~0)发光强度≤700 cd,50V点≥2200 cd。
- CS级和DS级:测试点如图2所示,点1(3.5R, 0.86D)发光强度≥2000 cd,点2(0, 0.86D)≥2450 cd(单侧不低于50%)
- 弯道照明:使用附加光源时,H-H线向上15°和V-V线向左/右10°区域发光强度≤900 cd;故障时仍满足近光要求。
6.4.2 非对称近光配光要求
- 主近光明暗截止线明显,III区无横向照度变化。测试点如图3所示,点50L(3.43L, 0.86D)发光强度C级≥5000 cd、V级≥3550 cd,点50V≥5100 cd。
- 弯道照明:可通过旋转光束或增加光源实现,故障时需满足近光要求。
6.4.3 远光配光要求
- A级和B级:测试点如图4所示,点HV发光强度≥800 cd(A级)、≥800 cd(B级),Imax≤27000 cd(A级)。
- BS级:测试点如图5所示,点HV≥16000 cd,Imax≤20000 cd。
- CS级和DS级次级远光:测试点如图6所示,点HV≥20000 cd(CS级)、≥30000 cd(DS级),Imax≤27000 cd(CS级)。
6.4.4 ADB配光要求
- 仅适用于L3~L5类摩托车,中性状态需满足远光要求。测试点分A部分(模拟不同距离车辆)和B部分(基准点),例如线段1(50m来车)发光强度≤625 cd,点50R≥5100 cd。
- 系统需自动调整以避免眩目。
6.4.5 生产一致性要求
- 近光:BS级1区任意点≤955 cd,CS级点1≥1600 cd;非对称近光II区≤880 cd(C级)。
- 远光:A级点HV≥800 cd,Imax≤21600 cd;BS级点HV≥12800 cd。
- ADB:线段1≤880 cd,点50R≥4080 cd。
6.5 其他技术要求
- 配光性能稳定性:前照灯需通过附录D试验(包括清洁和污染状态测试),确保12小时点亮后配光值变化≤10%。
- 塑料配光镜要求:需符合附录E,包括耐温、耐候性、耐化学试剂等试验。
- 反射镜可调前照灯:反射镜移动±2°后,配光性能需满足要求。
七、试验方法
7.1 通用试验要求
- 试验暗室:无漏光,环境温度23℃±5℃,相对湿度≤80%。
- 设备:使用一级照度计,测角计精度±0.25°,配光测试距离25m(球坐标系统如图7所示)。
(注:原始文档中图7无具体src,此处不嵌入) - 电压设置:灯丝光源用13.2V测试,气体放电光源按UN R99目标光通量修正,LED光源按制造商规定。
7.2 具体试验方法
- 配光照准:近光明暗截止线水平部分位于H-H线以下0.57°,非对称近光拐点位于V-V线;远光最大光强中心对准HV点。
- 与前位灯组合测试:允许同时点亮前位灯进行配光测量。
- 弯道照明检验:模拟最小倾角测试发光强度。
- 色度检验:在指定测试点(如V-0.86D)测量色度。
- LED光源试验:按附录C测试温度稳定性和光通量。
- 塑料配光镜试验:按附录E、I进行耐候性、机械磨损等测试(如粘胶带附着力试验按附录L)。
八、检验规则
8.1 型式检验
- 制造商提供材料:图纸、技术说明书、样灯(两只)、光源样品、塑料配光镜材料试样等。
- 检验要求:样灯需满足所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按第6章执行,包括配光、色度、稳定性等。
8.2 生产一致性检验
- 抽样:随机抽取整灯两只和塑料配光镜6片(玻璃配光镜除外)。
- 检验项目:光色及色度、配光性能(生产一致性限值)、配光性能稳定性(仅一只灯)、机械磨损(仅一只灯)。
- 合格判定:测试点发光强度需满足限值(如近光50V点变化≤10%),塑料配光镜变形或透射率变化需符合附录E要求。
九、标准的实施
- 新申请型式批准的照明装置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 已获批准的装置自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十、附录概述
附录均为规范性,提供具体测试方法和要求:
- 附录A:标记规范(如电压标记图A.1)。
- 附录B:基准中心标志规范。
- 附录C:LED光源/模块要求(包括红光成分和UV测试)。
- 附录D: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方法(点亮方式按附录H)。
- 附录E~L:塑料配光镜试验、明暗截止线照准(如非对称近光图G.1)、漫射光测量等。
此总结覆盖了标准的核心内容,确保详细性和结构性。如需特定部分(如具体表格数据或附录细节)的深入解释,可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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