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TBA 005-2024 T/CECA-G 0326-2024 合同能源管理招标规范 轨道交通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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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A-G 0326—2024
合同能源管理招标规范轨道交通
Bidding specification of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 Rail Transit
2024-12-20 发布2025-01-20 实施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中国节能协会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规定..........................................................................................................................................................3
5 招标方式..........................................................................................................................................................3
6 招标类型..........................................................................................................................................................3
7 组织形式..........................................................................................................................................................3
8 招标流程..........................................................................................................................................................3
9 招标文件编制依据..........................................................................................................................................3
10 招标文件内容................................................................................................................................................3
11 评标办法........................................................................................................................................................3
12 合同条款及格式............................................................................................................................................5
13 技术标准........................................................................................................................................................5
附录A(资料性附录)轨道交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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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纪宇彤、孙小亮、王珏旻、胡秋霞、王健、李倬、蒋春庆、周颖、董琴、
王智慧、赵红、王英龙、吴松、严幼林、张德贤、马仲权、马赛男、陆天一、阎寒、石慧杰、李晓
震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与中国节能协会共同提出,并分别归口。
本文件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组织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地铁集
团有限公司、天津一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中交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北京九建科技有限公
司、南京亚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菱重高投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
司、北京七曜律师事务所。
。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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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能源管理招标规范
轨道交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轨道交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的一般规定、招标方式、组织形式、招标流程、
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等。
本文件适用于轨道交通行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915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 28750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
GB/T 32045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实施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GB/T24915、GB/T2333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4915、GB/T23331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
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节能服务费或能源托管费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
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来源:GB/T 24915—2020,定义3.1]
3.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project;EPCP
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来源:GB/T 24915—2020,定义3.2]
3.3
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s company; ESCO
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
的专业化公司。
[来源:GB/T 24915-2020,定义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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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节能量energy savings
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相同目的的条件下,能源消耗/能源消费减少的数量。
[来源:GB/T 24915-2020,定义3.5]
3.5
能源基准energy baseline
用作比较能源绩效的定量参考依据。
[来源:GB/T 23331—2012,定义3.6]
3.6
节能效益energy-saving benefit
节能效益是节能项目实施后报告期(通常为一年/一个能源消耗周期)产生的节能量折合的市场
价值,体现在用能单位减少的能源费用支出。节能效益根据实际节能量和能源价格计算。节能效益
计算方法可选择以下三种之一:
1 节能效益=报告期(年)节能量×基期(年)能源价格。
2 节能效益=报告期(年)节能量×报告期(年)能源价格。
3 节能效益=报告期(年)节能量×固定能源价格。
当一年中的能源价格不同时,使用当年的实际加权平均价格计算节能效益。
[来源:GB/T 24915—2020,附录A1.9]
3.7
节能效益分享shared-saving
节能效益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比例分别享有即节能效益分享。
节能项目的设备投资款、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合理利润等均以项目节能效益分享的方式
由用能单位从节省的能源费用中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
[来源:GB/T 24915—2020,附录A1.9]
3.8
节能量保证guaranteed-saving
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并承诺保证项目节能量。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确认达
到承诺的节能量(率),用能单位一次性或分次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节能服务费,如果达不到承诺
的节能量(率),差额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相应的费用。
[来源:GB/T 24915—2020,附录B1.9,有修改]
3.9
能源费用托管energy management outsourcing
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形式。由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或)
和节能改造。用能单位根据能源基准确定的能源系统运行、管理、维护和能源使用的费用,支付给
节能服务公司作为托管费用。节能服务公司通过科学的管理运行和节能技术的应用达到节约能源,
减少费用支出或增加收益,获取合理的利润的目的。托管范围可包括:电、气、煤、油、市政热力、
水等项所发生的费用,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费用(含人工、消耗性材料、工具)。
[来源:GB/T 24915—2020,附录C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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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般规定
轨道交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宜在能源审计或充分进行可行性评估后实施招标采购,针对不具备
能耗分项计量条件的既有线改造项目,应组织专家对改造范围内的基础能耗及节能空间做出合理预
判,对节能改造技术路径予以明确,并对改造项目投资金额进行预估。改造后节能量应可以计量验
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年限、合同类型应予以明确。
5 招标方式
根据轨道交通具体投资主体、投资金额以及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5.1 公开招标
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完成招标项目的一种采购方式。
5.2 邀请招标
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特定的投标人投标,完成招标项目的一种采购方式。
6 招标类型
轨道交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一般按照服务类型进行招标。
7 组织形式
包括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自行组织招标活动,
否则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活动。
8 招标流程
一般包括前期评估(开展用能诊断、确定能源基准、服务年限等)、落实项目是否具备招标条
件、落实发布平台、编制招标计划、招标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公示等工作。
9 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一般包括立项及批复文件;节能诊断或能源审计或节能评估报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等。
10 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
(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
11 评标办法
11.1 评标方法
轨道交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不提倡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表见附件A)。
11.2 评分标准
招标人应当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应充分考虑技术方案可行性、技术先进适用性、经
济性、节能效果、节能服务公司能力与信用等,将经济、商务、技术、节能效果等各项评分指标折
算成一定比例的分值进行评价。评分标准应当能凸显轨道交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降碳效益的重
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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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商务评审主要指标
11.3.1 财务状况
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要求主要应体现投标人的资金实力、资产运营能力、信誉水平、风险抵御
能力等。
11.3.2 资信情况
对投标人的资信要求应与项目实施内容匹配。
11.3.3 企业业绩
对投标人的企业业绩要求应与招标项目投资规模、项目类型相匹配。
11.3.4 项目负责人业绩
对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应与招标项目管理规模、相关专业匹配,具体可包括对应专业
工作年限,类似项目参与及管理数量等。
11.4 技术评审主要指标
11.4.1 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应涵盖投标人对项目概况、基期能耗、拟改造设备系统现状的理解,并做出详尽的分
析和判断。
11.4.2 节能设计方案
根据轨道交通运营特点,节能设计方案应包括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具体节能措施、方法及技术
路线的详细设计,并对该方案产生的节能效果进行合理预估。
11.4.3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应包括针对招标项目所投入使用主要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相关认证或
评价等级要求(如防护等级、防火等级等)等,不同类型项目可根据实际产品类型要求其他相关技
术参数。
11.4.4 实施方案
根据轨道交通运营特点,实施方案(或施工组织方案)应包括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所制定的详
细实施方案,具体包括实施周期、拟投入资源、重难点分析、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应急
保障措施等。
11.4.5 运维服务方案
运维服务方案应包括运维服务内容、运维团队配置、运维项目周期/频次、问题处理流程、响应
时间等。
11.4.6 应急处置、特殊气候现场管理预案、重大节假日保障方案等
根据轨道交通运营特点,如安全及故障响应速度要求高、全年无休、施工窗口期短、不同气候
环境下管理要求有差异、重大节假日需配合政府部门延长运营时间等,结合项目具体内容,制定有
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特殊气候现场管理预案及重大节假日保障方案。
11.5 价格评审主要指标
11.5.1 能源费用托管型价格评审
可根据能源托管价格/折扣进行评分。
11.5.2 节能效益分享型价格评审
可根据投标人承诺节能率、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及分享年限等进行评分。
11.5.3 节能量保证型价格评审
可根据投标人节能服务费报价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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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2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可参照GB/T 24915—2020 附录A、附录B、附录C 提供的项目参考合同。
13 技术标准
13.1 正文部分
正文部分应包括工程概况、轨道交通相关规范规程、项目界面划分、一般性技术要求及专业技
术要求(相关产品性能参数要求)、节能指标及考核办法、项目管理要求(包含工期、质量、安全、
人员配备、施工管理过程、验收等)、图纸及文件要求、培训要求、运维保障要求、培训要求以及
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特殊气候现场管理预案、重大节假日保障方案等要求。
13.2 重要附件
重要附件应包括招标项目所属线路/场段/车站等实施场所的建筑面积/用能面积/供能方式/环
境条件等基本信息,所涉及的能耗类型、原有用能设备安装位置、安装方式、数量、不同工况下设
备运行状态或参数要求、运行时间表等设备信息,以及允许增加或更换的设备范围及相关技术要求,
并提供改造范围内至少一个完整年度能源费用单价、用量或总价作为节能效果测算依据,如有必要,
还应提供改造范围内设备脱密图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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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轨道交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本附录给出了轨道交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文件参考文本。
项目编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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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
第三章评标办法................................................................................................................................................2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8
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3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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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
2.招标范围: 。
3.投资额/节能率要求/托管费最高限价(如有): 。
4.服务周期/分享期/托管期(如有): 。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
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生产等问题、事故;
5.本项目(采用/不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
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失信被执行次数应按联合体各成员失信被执行条数合计计算)
6.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附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7.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如资信/财务/资质/业绩等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写明所报项目名称、办理事项:获取文件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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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需写明所报项目名称、办理事项:获取招标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在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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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1.1.5 服务地点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1.2.2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2 计划服务期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联系人:
电话: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提交疑问方式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
时间前15 日)
提交疑问方式:书面送达(盖章后原件)或者传真(加盖公章后)
或者发送电子邮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
1.10.3
招标文件的
澄清、补充、修改的时
间、下载澄清、修改、
补充文件网址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
标截止时间15 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不
足15 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2 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允许(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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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进行分包,分包前需征询招标人同意,且分包单位需符合国家及
行业要求,且满足(如机构资质、人员配备)
等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招标补充文件等(若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
截止时间15 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不足15
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
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
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2.2.2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
后24 小时内
3.1.7
其他需要投标人阐述
的内容
3.1.9
构成投标文件其他材
料
3.2.3
(最高/最低)
投标限价
(最高/最低)投标限价: 。
1. 节能分享型: 最低节能率%; 招标人最低分享比
例%。
2. 能源费用托管型:最高托管费用。
3. 节能量保障型:最低节能率%,投标限价: 。
说明:(超过最高/低于最低)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不少于12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若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以前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注:电汇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若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递交至:(银行保函等原件需事先联系代理公司递交,投标文
件中放入复印件即可)(联系人及电话: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 元整)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近年,指年、年、年
注:若投标人企业成立不足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
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
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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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7.2
盖章或签字
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进行签字和(或)盖章,其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授
权委托书应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
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单位章。
3.7.3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份数: 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要求/不要求,电子版U 盘1 份;
其他要求:
1、投标电子文件提供word 文档和PDF 文档各一份,PDF 文档为
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3.7.4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应采用普通胶装方式装订,并编制页码。
2、投标文件书脊处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
4.1.1
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和
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外包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
纸质投标文件封套上
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和地点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地点:
□电子文件线上递交,上传平台: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将予以退还。
4.4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未按照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和方
式获取招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
开标会议的要求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
加开标会议,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
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
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
5.2 开标
一、由招标人代表按照先送达后开标的顺序进行开标。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
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
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周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将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
比例,在开标记录表中记录;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
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的内容,为开标记录
表中的所有内容;
(7)开标结束。
备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采集人为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准备阶段,开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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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工作,信息采集按照开标记录表中记录投标人的先后顺序依次进
行,同时做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执行等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采集记录和证
据一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失信被执
行人的评审。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经济、
技术专家人;
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 个。
7.4.1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交
□ 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递交方式: 。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
再进行招标。
9.5 异议的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个日内作出答复;作
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
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
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
10.1 定标
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
标也可以确定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得分排
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可以确定得分排
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第三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
标资格时,招标人将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10.2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
表为准。
(2)为了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
有权对拟中标人进行资格复核,拟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配合
开展复核工作。拟中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资格及
评审项目的证明文件原件等供招标人复核,如在复核过程中发
现拟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证明文件原件失实或存在提
供虚假资料等情形,招标人应取消其成为中标人的资格,并有
权依法追究拟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招标人/中标
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
费标准按照号文件执行,若涉及会议场地、
评审专家劳务费用等均由(招标人/中标人)支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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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
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第12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服务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
投标的;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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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上述
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问题。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和对招标文件
的补充、修改。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4 上传疑问方式,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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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
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完善。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1.10.3 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性文件
3.1.2 商务文件
3.1.3 技术文件
3.1.4 经济价格文件
3.1.5 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一览表。
3.1.6 投标人提供的评审打分资料一览表
3.1.7 投标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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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服务大纲
3.1.9 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的内容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招标文件中“投标
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最低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低于最低
投标限价,最高/最低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以下规定: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速并不晚于按照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原
额退还投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了招标
代理服务费,及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规定交纳了履约保函(如需要)后,予以原额退还。
3.4.4 存在以下款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2 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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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
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盖章或签字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4 如实施电子招标,则按照电子招标的要求进行投标。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
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
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4.4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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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开标程序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
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
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作为评标依据。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实施范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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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公示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
公示,公示期为3 日。
7.3 中标通知
7.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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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前附
表的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定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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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
序号投标人
投标报价(节能率/
招标人分享比例)
分享期/托管期
/服务周期
备注投标人签字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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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
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
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
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成员: (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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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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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以实际格式为准)
中标通知书
本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中标结果根据投标
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作出。本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
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中标人名称
中标金额/节能率/
招标人分享比例
(大写): (小写: )
中标内容范围
服务周期/分享期/
托管期
其他需说明内容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
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招标人(盖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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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的
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企业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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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评标标准和办法
一、评标原则与标准
1、为保证本次项目评标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本项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评标办法。
2、评标原则是指参与评标的所有成员在评标活动中应遵循的原则,即“公平、公正、客观、择
优”的原则和评标保密的原则。
3、评标标准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标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对招标
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的响应进行综合评标。
二、评标委员会
4、评标委员会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总数为人以上单数,由
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5、评标委员会代表招标人就《投标人须知》确定的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三、评标方法
6、本次评标分为初审和终审两阶段审查。
6.1 初审内容详见表1、表2。
6.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6.2.1 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6.2.2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6.2.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服务报价有
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2.4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适用于资格预审);
6.2.5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2.6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2.7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如有);
6.2.8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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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2.9 未能在实质上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6.2.10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参加开标会议,又未指定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委
托书为准)或虽参加会议但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其身份的;
6.2.11 开标时,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
6.2.12 无正当理由,拒不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的;
6.2.13 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能合理解释或者提供证明材料,又拒绝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
进行修正的;
6.2.14 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2.15 招标文件中设立招标控制价(或其他指标要求范围)时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其
他指标要求范围)的(不含等于);
6.2.16 投标行为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6.2.17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的;
6.2.1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针对投标项目特点编制部分)出现整章节、整段落或
错误异常一致的;
6.2.1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异常一致的(精确到人民币“元”)(节能效益分享型及能源费用托
管型不适用)。
6.3 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入终审评审。
6.4 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后发现不足3 家的,需评标委员会对是否缺乏竞争力做出详细论证。
论证结果为缺乏竞争力的,评标委员会应作废标处理,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重新招标;如论证结果
为仍具有竞争力,则可以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7、终审评审将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从商务、
技术和价格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权重见表六《综合得分表》。
8、评委应对所有有效投标人按上述评分方法逐项进行打分,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算
术平均值;
9、投标报价的修正
9.1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报价中的各项价格、费率(如有)和数量进行校核,以便发现其是否
有计算或累积上的算术错误、错漏项等。
9.2 招标人及其评标委员会修正算术错误的原则如下:
9.2.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9.2.2 当标出的单价或费率同数量的乘积校核值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或费率为
准,并修改乘积;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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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
并修改标出的合价;
9.2.4 错误修正结果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投标总价和影响最终中标价格。当修正总价与原投标总
价相比发生变化时,应以原报总价为准,按原投标总价与修正总价的比值调整所有单项单价或费率,
使之与数量乘积累加后的总价保持不变。
9.3 经评标委员会以质疑方式要求投标人澄清的其投标价格中的错、漏项,评标委员会将结合
质疑和澄清的结果,在价格调整中予以必要的考虑(参考其他投标人该项报价的最高价作为其报价)。
9.4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算术错误的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报价中的各项单价和各项费率。
在投标人确认后,经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后各项单价和各项费率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
人不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后的有关单价或费率,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
将被没收。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
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应由
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授标建议
11.1 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
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11.2 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首先选择经济标得分较高者作为中标人。
11.3 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未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被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时,
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确定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第二中标候选人放
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得分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也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将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12、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完成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13、确定中标人
评标结果经上网公示期满、无质疑、评标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评标工作保密条例
14、评标工作开始后,有关申请资料的审查、评定、澄清问题及询标情况均属于经济保密。为
防止泄密及保证评标工作顺利完成,任何人都不得将评标工作的任何情况透露给与评标工作无关的
人员,更不得向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人员泄露。在评标阶段,所有对外活动及问题的澄清都必
须在评标委员会组长或副组长的领导下进行。严禁未经许可自作主张对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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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新招标
15、出现下列特殊情况,可重新招标:
15.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15.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5.3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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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目要求备注
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
描件加盖公章。
2 与招标人的关联关系
与招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
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具有关联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
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的承
诺。
3 与投标人的关联关系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
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的承
诺。
4 近年相关承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
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
重大质量、安全生产等问题、事故且未被
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
名单。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
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的承
诺。
5 失信惩戒
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
戒方式。
最终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公司在评标时提供的
依据为准。
6 联合体(如有)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 加盖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 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结论(通过/不通过)
全体评标专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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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符合性、完整性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目要求
1 投标函
投标函有无单位公章
投标函有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有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适用)
2 投标保证金
金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形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服务范围是否满足招标内容要求提供服务的范围
5 投标报价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清单是否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6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7
(最高/最低)
投标限价
投标人投标总价是否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低于最低投标限价
结论
全体评标专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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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商务评审表
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备注
财务状况分
1) 近3 年有无连续亏损,全部盈利得分,其中一年亏损得
分,两年以上亏损得分;
资信情况分
1)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
源管理体系、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等级证书,每个分,共
计分;
2) 相关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每个分,最高分;
3) 信用等级证书, 级以下不得分, 级得分, 级
及以上得分。
企业业绩分
1) 轨道交通行业相关专业全线(5 座以上车站)或投资金额万
元以上的项目业绩,每个分;
2) 轨道交通行业相关专业示范站(5 座及以下)项目业绩,每个
分;
(行业或领域)项目相关专业(或投资金额万元以上)项目
业绩,每个分。
项目负责
人业绩
分
1) 项目负责人具备证书,得分;
2) 项目负责人具备项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分,最高分;
3) 项目负责人具备合同能源管理相关证书,得分。
注:仅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者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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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技术评审表
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备注
需求分析分
对本项目的分析具有针对性、对需求理解深入、
重难点分析全面到位,得分;
项目分析针对性一般、对需求理解一般、重难点
分析一般,得分;
项目分析无针对性、对需求理解较差、重难点分
析较差,得分。
节能设计方案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次改造方案设计合理、可行性,
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符合轨道交通相关设计规范
要求进行评审。
优秀,得分;
较好,得分;
一般,得分。
产品技术参数分
根据拟采用节能措施所使用的产品各项指数的功
能性、安全性、操作的便捷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
审。
产品性能优越,得分;
产品性能一般,得分;
产品性能较差,得分。
(建议针对项目特点详细设置打分项目,根据产
品性能参数设置对应分值)
实施方案分
根据施工组织方案、项目建设过程中团队人员组
织架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措
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安排是否合理,科学,符
合招标文件实际需求且不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
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好,得分;
一般,得分;
差,得分。
运维服务方案分
根据是否有成熟的运维服务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完善、服务管理软件和工具齐全,服务团队配置
齐全、经验丰富,服务方案全面合理进行综合评
审。
好,得分;
一般,得分;
差,得分。
安全保障、应急处置、
特殊气候现场管理预
案、重大节假日保障方
案等
分
结合轨道交通行业特殊性质,方案设计合理,措
施有力、可行,应急处置、特殊气候现场管理预
案、重大节假日保障方案详细,针对性强、科学、
可行,全面合理,得分;
方案基本合理,措施一般,应急处置、特殊气候
现场管理预案、重大节假日保障方案欠考虑,针
对性较弱,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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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报价评审表格
表5.1 投标报价评分表(适用于节能效益分享型)
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备注
承诺节能率分
基础节能率为%,得分,每提高%加
分,最高分。
招标人节能效益
分享比例
分
基础分享比例为%,得分,每提高%加
分,最高分。
投资额分
基础投资额为万元,得分,每增加万元
加分,最高分。
表5.2 投标报价评分表(适用于能源费用托管型)
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备注
能源托管价格分
根据基准价偏差率打分,最低分,最高分
(详见表5.4)。
(或)能源费用折扣分
根据基准折扣偏差率打分,最低分,最高分
(详见表5.4)。
投资额分
基础投资额为万元,每增加万元加分,
最高分。
表5.3 投标报价评分表(适用于节能量保证型)
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备注
承诺节能率分
基础节能率为%,每提高%加分,最高
分。
投标人报价分
最高限价为万元,根据基准价偏差率打分,最低
分,最高分(详见表5.4)。
注:部分具备比较条件的报价项目可根据投标人实际报价计算基准价(或折扣值),再根据偏差率进行打分,具体计
算方式如下:
1)计算评标基准价:
合格投标人数量≥5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折扣值),去掉一个最低价(折扣值)后,以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
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基准值)。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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