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SME 1689-2024 跨境冷链产业互联网平台功能规范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尊敬的用户你们好,你们的支持是我们前进的动力,网站收集的文件并免费分享都是不容易,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的话,可以收藏并分享给你周围的朋友。
如果你觉得网站不错,找不到本网站,可以百度、360搜搜,搜狗, 神马搜索关键词“文档天下”,就可以找到本网站。也可以保存到浏览器书签里。
收费文件即表明收集不易,也是你们支持,信任本网站的理由!真心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
CCS L 70
团体标准
T/CASME 1689—2024
跨境冷链产业互联网平台功能规范
Specification of the internet platform functions for cross-border cold chain industries
2024 - 10 - 10 发布2024 - 11 - 10 实施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功能架构............................................................................ 1
5 基础功能............................................................................ 2
6 物流跟踪............................................................................ 3
7 追溯................................................................................ 5
8 贸易服务............................................................................ 6
T/CASME 1689—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青岛品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新协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日照口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宁家川、任剑、朱睿、张春燕、张德安、曹青、邱春晓、章喜荣、张律、章天
一、陈豪、王祥、宫志奇、葛志鹏。
T/CASME 1689—2024
1
跨境冷链产业互联网平台功能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跨境冷链产业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功能架构、基础功能和物流跟踪、
追溯、贸易服务等功能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跨境冷链产业互联网平台功能的建设和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7901.1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密钥管理第1部分:框架
GB/T 17903.1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抗抵赖第1部分:概述
GB/T 18354 物流术语
GB/T 30057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规范
GB/T 35658—2017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GB/T 36320 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平台功能建设规范
GB/T 38156 重要产品追溯交易记录总体要求
GB/T 39062 跨境电子商务产品溯源信息管理规范
GB/T 39322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追溯数据接口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3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跨境冷链产业互联网平台internet platform for cross-border cold chain industry
采用大数据、区块链和物联网技术,支撑冷链产业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经营活动的云平台。
4 功能架构
平台功能架构见图1。
T/CASME 1689—2024
2
图1 跨境冷链产业互联网平台功能架构图
5 基础功能
5.1 接口服务
5.1.1 平台应具备能提供摄像头、温度传感器、车辆卫星定位、运单信息的接口服务功能。
5.1.2 追溯数据接口应符合GB/T 39322 的规定。
5.2 数据交换
平台应具备与以下平台、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功能:
a) 电商平台、电商企业系统;
b) 物流企业系统;
c) 支付企业系统;
d) 海关监管场所系统;
e) 海关系统;
f) 公安系统;
g) 税务系统。
5.3 合同管理
5.3.1 平台应能对冷链产业市场交易合同和协议进行管理,提供从合同签订、执行到终止等全过程的
管理。
5.3.2 平台电子合同应符合GB/T 36320 的规定,货运代理合同还应符合GB/T 30057 的规定。
5.3.3 平台电子签名应符合GB/T 17901.1、GB/T 17903.1 的规定。
5.4 信息发布
5.4.1 平台应具备以下信息发布功能:
a) 发布跨境冷链产业最新政策、行业最新情况、跨境大事等相关内容;
b) 发布跨境办事流程、服务举措等信息;
c) 正面清单查询。
跨境冷链产业互联网平台功能
基础功能物流跟踪追溯贸易服务
冷
库
信
息
管
理
异
常
报
警
车
辆
监
控
统
计
分
析
物
流
管
理
赋
码
信
息
管
理
追
溯
信
息
管
理
区
块
链
数
据
存
证
生
产
信
息
管
理
仓
储
信
息
管
理
物
流
信
息
管
理
交
易
信
息
管
理
融
资
服
务
贸
易
撮
合
资
金
清
收
债
权
管
理
数
据
交
换
接
口
服
务
合
同
管
理
信
息
发
布
报
表
导
出
运
行
监
控
业
务
管
理
T/CASME 1689—2024
3
5.4.2 平台宜具备支持企业推介展示,发布跨境相关动态等信息的功能。
5.5 报表导出
平台中所有查询结果及统计分析结果均应支持报表导出功能。与温度相关的查询结果及统计分析结
果均应支持便携式文档格式的报表导出功能。
5.6 运行监控
平台应具备以下运行监控功能:
a) 监控各服务器工作状态;
b) 监控并显示各服务器资源消耗情况。
5.7 业务管理
平台应具备以下业务管理功能:
a) 支持企业向口岸联检部门提供备案申报、信息变更申请,具备企业备案信息查询、打印功能;
b) 订单报送、运单报送、支付单报送和信息查询功能;
c) 清单报送、清单变更申请、清单撤销申请、清单退运申请、清单信息查询功能;
d) 电子税单清单查询、汇总缴税单查询;
e) 入库明细单报送及变更申请、入库明细单查询;
f) 海关特殊监管区内账册报送和查询、出区装载单和核注单报送;
g) 自动申请许可证、自动配证、自动核销许可证、手动操作管理许可证;
h) 订单管理:
1) 对采购商下达的订单进行管理和跟踪,动态掌握订单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2) 关联货物出入库情况、货押情况、资金信息、融资信息;
3) 自动生成凭证、智能化匹配银行流水、自动计算不同冷库仓储费用;
4) 货物物流信息全流程监控和查询,包括船期、到关日期、报关、报检、清关、商检、放
行等。
6 物流跟踪
6.1 冷库信息管理
平台应具备以下冷库信息管理功能:
a) 冷库全流程操作轨迹记录:对冷库园区车辆出入、卸货口装卸货、货物调仓、冷库库门进出
等进行视频记录,并实时上传;
b) 异常状态自动报警:出现冷库温湿度等环境参数异常、非指令性货物移动、监管货物违规出
库等异常状态时,将报警信息实时传送到企业。
6.2 异常报警
6.2.1 平台应具备GB/T 35658—2017 中6.1.2.1 规定的报警类型以及温度异常报警、制冷机组故障报
警等功能。
6.2.2 平台对报警信息的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报警信息处理过程包括报警信息确认、报警处置、报警处理情况登记和报警处理信息状态跟
踪;
T/CASME 1689—2024
4
b) 报警处应据不同报警类型进行车辆监听、拍照和下发信息至记录仪提醒驾驶员等方式的处置,
所有报警及报警处理信息均应记录并提供查询功能;
c) 将报警信息和报警处理结果信息实时传送到企业,并响应企业下发的报警处置请求指令。
6.3 车辆监控
平台应具备以下车辆监控管理功能:
a) 车辆上下线实时提醒:实时反映车辆上下线情况,通过声、光、文字等形式进行提醒;
b) 车辆调度:通过车牌号查询、驾驶员查询、车型查询、属地查询等多种方式选择车辆,并向
车辆下发调度信息;
c) 车辆监测:实时接收终端上传的动态信息。并在电子地图上显示其位置,并可根据需要显示
车辆视频、图像等信息;
d) 车辆跟踪:以定时方法,在电子地图显示单车或多车实时位置、状态、历史轨迹等信息;
e) 车辆点名:向指定车辆发送车辆点名命令,终端上报车辆位置信息,平台在电子地图上显示
车辆位置;
f) 车辆查找:按照车牌号、用户身份识别(SIM)卡号码、驾驶员、所属机构和车队等条件查询
车辆;
g) 区域查车:在电子地图上查询设定区域内的当前车辆;
h) 主动监测:将监听、上传实时视频、图片抓拍等不会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指令发送到终端;
i) 车辆长时间离线提醒:平台动态巡检所有车辆的在线情况,对于长时间离线车辆,采用声音、
弹窗等形式提醒,离线时间的阈值应能设定;
j) 车辆信息查询:查询指定时间段内或经过指定区域的车辆信息,并支持多区域多时间段的联
合查询。
6.4 统计分析
平台应具备对指定车辆、车队的以下信息等进行统计分析,并以文字或图表的方式显示统计分析结
果的功能:
a) 报警:产生的报警信息的统计;
b) 行驶里程:选定时间内的行驶里程的统计;
c) 冷链任务:任务时间、温度达标率、途经站点、行驶里程的统计。
6.5 物流管理
6.5.1 终端管理
平台应具备终端参数配置管理、终端开户、终端销户、车辆停用、车辆变更车队和终端转车等功能。
其中终端参数配置管理应包括IP地址配置、报警参数配置、温控范围设置、区域设置和路线设置配置、
终端固件升级等。
6.5.2 物流基础信息管理
平台应具备对以下物流基础信息的录入、更新与查询功能:
a) 车辆身份信息及机务信息;
b) 冷机品牌、型号、类型及日常维护信息;
c) 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及从业资格信息;
d) 车辆、车队所属企业名称、机构、业务范围等信息。
T/CASME 1689—2024
5
6.5.3 预设信息管理
平台应具备以下预设信息管理功能:
a) 在电子地图上进行区域及线路预设及管理;
b) 针对不同货类进行相应的冷藏温度预设及管理。
6.5.4 多媒体信息管理
平台应具备对终端上传的音频、视频、图片等信息的检索上传、存储及查询等功能。
6.5.5 温度管理
平台应具备以下温度管理功能:
a) 实时监测:实时显示车辆位置、车辆任务状态、厢门开关状态、冷机状态、车厢内温度传感
器数量及安装位置、记录仪温度数值等信息;
b) 任务状态控制:能手动或以时间、事件为触发条件自动调整车辆的任务状态;
c) 温区范围设定:能远程设定本次运输任务的温度范围并发送到记录仪,记录仪按平台要求执
行,平台应能显示设定是否成功;
d) 温度异常提醒:当温度传感器数值超出设定范围,综合车辆任务状态、车辆运行状态、厢门
状态等进行判断认为温度异常时,以声音、弹窗等形式进行提示,并由监控人员进行确认;
e) 温度异常信息推送:将温度异常信息通过网络、通讯等方式推送给相关人员。
6.5.6 运输任务监控管理
6.5.6.1 平台应具备对运输任务进行监控管理的功能,包括运输任务的晚发预警、晚发报警、晚到预
警、晚到报警、运行超时预警、运行超时报警、温度异常提醒等事件的记录和处理。
6.5.6.2 平台应具备显示车辆的任务状态的功能,任务状态包括执行冷链运输任务、执行非冷链运输
任务、空车运行等。对空车运行的车辆不进行温度异常提醒。
6.5.7 冷机监控管理
平台应具备冷机控制和冷机故障处理等冷机监控管理功能:
a) 手动控制:平台下发指令或设置温度范围到记录仪,记录仪接到平台指令后,以声音方式提
醒驾驶员,并通过显示屏告知驾驶员具体操作内容,由驾驶员手动对冷机进行相应控制或参
数调整;
b) 自动控制:平台下发指令或设置温度范围到记录仪,记录仪根据接收到的平台指令自动完成
对冷机的控制或参数调整;
c) 报警处理:平台接收到记录仪上传的冷机故障码报警时,以声音、弹窗等方式提示并由监控
人员进行确认,并记录报警及报警处理信息,且报警及报警处理信息可查询。
6.5.8 历史温度与轨迹回放查询
平台应具备指定时间段内车辆的车厢温度曲线及对应轨迹查询功能,并支持查看温度曲线内每点的
详细信息,包括时间、温度、冷机状态、厢门状态、位置等信息。
7 追溯
7.1 赋码信息管理
T/CASME 1689—2024
6
7.1.1 平台应具备赋码信息管理功能,赋码信息包括本节点信息和产品流向信息,赋码信息可关联包
括但不限于:追溯主体备案信息、产品名称、产品唯一代码、产品批次、追溯码、生产日期、保质期/
使用期限、检验检测信息等。
7.1.2 编码规则应符合GSI 系统-编码体系的规定。
7.2 追溯信息管理
7.2.1 平台应具备追溯主体信息登记、检索、修改、验证等管理功能。
7.2.2 被追溯主体可管理本追溯主体基本信息以及与本追溯主体供应链上下游相关追溯主体的基本信
息。
7.2.3 追溯信息应符合GB/T 39062 的规定。
7.3 区块链数据存证
7.3.1 应具备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智能合约机制、非对称加密等基本特征。
7.3.2 可对跨境冷链追溯的结构化重要数据选定上链。
7.4 生产信息管理
7.4.1 平台应具备对冷链产品信息登记、编码、检索、修改等功能。
7.4.2 对冷链产品信息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产地、品种、生产追溯主体、包装、规格
等。
7.5 仓储信息管理
平台应具备对冷库责任主体、托管责任主体、储存温度、出入库情况等信息管理的功能。
7.6 物流信息管理
平台应具备对物流责任主体、托运责任主体、接收责任主体和运输车辆等信息管理的功能。
7.7 交易信息管理
7.7.1 平台应具备对追溯主体进出产品的上下游交易信息采集的功能,应符合GB/T 38156 的规定。
7.7.2 交易信息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备案信息、产品名称、产品代码、追溯单元、追溯码、
批次号、生产日期/安装日期、交易日期、供应商/采购商代码、供应商/采购商名称等。
8 贸易服务
8.1 融资服务
8.1.1 保理融资
平台应具备以下保理融资功能:
a) 保理融资申请:企业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保理融资申请信息并提交审核;
b) 系统审核:校验保理融资申请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审核通过后推送给金融机构;
c) 线上授信:金融机构对融资申请在线受理、授信;
d) 委托采购:授信后,企业、国外供货商、保理公司签订《代理服务合同》《贸易合同》《保
理合同》,委托国外供货商代理采购;
e) 资金监管:提货前由平台监管保理融资资金。
T/CASME 1689—2024
7
8.1.2 垫款融资
平台应具备以下垫款融资功能:
a) 垫款融资申请:企业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垫款融资申请信息并提交审核;
b) 系统审核:校验垫款融资申请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将审核通过的订单推送给资金方;
c) 资金方审核:资金方对融资申请在线审核;
d) 委托采购:资金方审核,企业、国外供货商、资金方签订《贸易合同》《代采协议》《托盘
协议》,委托国外供货商代理采购;
e) 资金监管:资金方将垫款支付给企业,提货时企业付款给资金方,收到提货单方可提货。
8.1.3 融资管理
平台应具备货品抵押、票据抵押、融资成本控制、现货价值评估、货品保质期、到期、逾期预警、
融资-出库-还款闭环等融资风控手段的功能。
8.2 贸易撮合
平台应能以区块链存储的数据为基础,通过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智能贸易撮合。贸易
撮合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a) 供需贸易合作;
b) 资金需求撮合;
c) 智能融资调配;
d) 企业经平台数字身份认证后,上传票据和相关信息,平台自动为企业匹配合作商。
8.3 资金清收
平台应具备以下资金清收功能:
a) 企业:企业之间可指定清收条件,满足条件时触发智能合约,自动进行资金清收;
b) 供应商:智能合约触发后,按所持债权凭据收取应收账款;
c) 银行:智能合约触发后,直接向有效凭据持有人兑付。
注:智能合约内容包括到账日期、应收款额、企业签名等基础约束条件。
8.4 债权管理
8.4.1 平台应具备债权管理功能,企业间债权可在有效额度内进行拆分并记录,且不可篡改。
8.4.2 出现债权纠纷时,平台可追溯及划分责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