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JSEIA 007-2024 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光伏组件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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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Z04
团体标准
T/ZJSEIA 007-2024
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光伏组件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Photovoltaic module
2024-12-26 发布2025-01-15 实施
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原则............................................................................. 3
5 目标和范围........................................................................... 3
6 数据收集与质量控制................................................................... 6
7 碳足迹核算与评估..................................................................... 8
8 产品碳足迹报告...................................................................... 10
9 产品碳足迹核查...................................................................... 10
10 产品碳足迹披露..................................................................... 11
附录A (资料性) 光伏组件产品生命周期阶段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活动.......................12
附录B (规范性) 数据质量评价.........................................................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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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龙
焱能源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福盈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中认英
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黎、斯超、王佳林、陈晓文、楼科利、朱盛霞、王滢、张君行、陈庆元、章
润臣、许添、郭妍、杨岚琦、刘艺、高卓雅、余薇薇、叶卫民、唐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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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光伏组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目标和范围、数据收集与质量控
制、碳足迹核算与评估、产品碳足迹报告、产品碳足迹核查、产品碳足迹披露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光伏组件产品的碳足迹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97—1989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
GB/T 24040—2008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 24044—2008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GB/T 24067—2024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
GB/T 27029 合格评定审定与核查机构通用原则和要求
GB/T 32150—20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DB33/T 1393—2024 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
ISO 14064-3:2019 温室气体第3部分:温室气体声明的审定与核查指南规范(Greenhouse gasess
—Part 3: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for the ver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of greenhouse gas
statements)
ISO 14065 环境信息审定与核查机构通用原则和要求(General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 for
bodies validating and verifying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97—1989、GB/T 24040—2008、GB/T 24044—2008、GB/T 24067—2024、GB/T 32150—2015
界定的及以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光伏组件photovoltaic module
系指具有封装及内部联结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最小不可分割的太阳电池组合装置。
注:装置通常包括光伏电池、互联条、汇流条、玻璃、封装材料、背板、硅胶、接线盒八大核心组成部分。
[来源:GB/T 2297—1989,4.1,有修改]
3.2
生命周期life cycle
产品系统中前后衔接的一系列阶段,从自然界或从自然资源中获取原材料,直至最终处置。
注:与产品相关的生命周期阶段包括原材料获取、生产、分销、使用和生命末期阶段。
[来源:GB/T 24040—2008,3.1,有修改]
3.3
生命周期评价life cycle assessment;LCA
对一个产品系统的生命周期中输入、输出及其潜在环境影响的汇编和评价。
[来源:GB/T 24040—2008,3.2]
3.4
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GHG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
辐射的气态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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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标准中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合物(HFCs)、
全氟碳化合物(PFCs)、六氟化硫(SF6)与三氟化氮(NF3)。
[来源:GB/T 32150—2015,3.1]
3.5
产品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CFP
产品系统中的GHG排放量和GHG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气候变化这一单一环境影
响类型进行生命周期评价。
[来源:GB/T 24067—2024,3.1.1]
3.6
产品部分碳足迹partial 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partial CFP
在产品系统生命周期内的一个或多个选定阶段或过程中的GHG排放量和GHG清除量之和,并以二氧化
碳当量表示。
[来源:GB/T 24067—2024,3.1.2]
3.7
系统边界system boundary
通过一组准则确定哪些单元过程属于产品系统的一部分。
[来源:GB/T 24044—2008,3.32]
3.8
单元过程unit process
进行生命周期清单分析时为量化输入和输出数据而确定的最基本部分。
[来源:GB/T 24044—2008,3.34]
3.9
功能单位functional unit
用来作为基准单位的量化的产品系统性能。
[来源:GB/T 24044—2008,3.20]
3.10
声明单位declare unit
用来量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基准单位。
示例:质量(1kg 精钢)、体积(1L 原油)。
[来源:GB/T 24067—2024,3.3.8]
3.11
活动数据activity data
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
注:如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原材料的使用量、购入的电量、购入的热量等。
[来源:GB/T 32150—2015,3.12]
3.12
初级数据primary data
通过直接测量或基于直接测量的计算得到的过程或活动的量化值。
注1:初级数据并非必须来自所研究的产品系统,因为初级数据可能涉及其他与所研究的产品系统具有可比性的产
品系统。
注2:初级数据可以包括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和/或温室气体活动数据。
[来源:GB/T 24067—2024,3.6.1]
3.13
次级数据secondary data
不符合初级数据要求的数据。
注1:次级数据是经权威机构验证且具有可信度的数据,可来源于数据库、公开文献、国家排放因子、计算估算数
据或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数据,推荐使用本土化数据库。
注2:次级数据可以包括从代替过程或估计获得的数据。
[来源:GB/T 24067—2024,3.6.2]
3.14
取舍原则cut-off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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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将过程或产品系统中的输入和输出流划分到所评价的产品系统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其他产品系统中。
[来源:GB/T 24040—2008,3.17]
3.15
排放因子emission factor
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的系数。
[来源:GB/T 32150—2015,3.13]
3.16
分配allocation
将过程或产品系统中的输入和输出流划分到所研究的产品系统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其他产品系统中。
[来源:GB/T 24040—2008,3.17]
3.17
产品碳足迹核查CFP verification
评价历史数据和信息陈述,以确定产品碳足迹信息是否实质性正确并符合核查准则。
[来源:ISO 14064-3:2019,3.6.2,有修改]
3.18
碳抵消carbon offsetting
用所研究产品系统边界以外的,通过避免排放、减少或清除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来全部或部分抵偿产
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机制。
[来源:GB/T 24067—2024,3.1.7]
4 评价原则
4.1 相关性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应选择适宜的系统边界、核算方法和数据,确保真实反映产品系统边界内
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情况。
4.2 完整性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包括对产品碳足迹有实质性贡献的所有温室气体的排放与清除,应全面反
映利益相关方关注的产品碳足迹的相关信息。
4.3 一致性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采用同样的假设、方法和数据,以便针对评价目标与范围得出的结论具有
可比性。
4.4 准确性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结果应具有准确性、可核查性、相关性且无误导性,量化过程无重复计
算,减少偏差和不确定性。
4.5 透明性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以公开、全面、易懂的方式处理和记录所有相关假设、方法、数据来源、
计算等问题,以使产品碳足迹报告客观阐明相关内容。
4.6 公正性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无偏见。
4.7 可溯性
对评价过程进行文件记录,使评价过程可追溯,为评价结果的符合性提供支撑。
5 目标和范围
5.1 评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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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总体目标应结合取舍准则,通过量化产品碳足迹评价所涵盖生命周期阶段所
有实质性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计算产品对全球变暖的潜在影响,以及在不同
阶段、不同过程、不同空间位置的影响构成。在确定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目标时,应明确陈述以下
各项内容:
——应用意图;
——开展评价的原因;
——目标受众;
——披露方式。
5.2 目标产品
5.2.1 开展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前应明确目标产品,目标产品包括晶硅组件、薄膜组件等。
5.2.2 光伏组件产品的基本信息描述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分类、用途);
——产品的简单示意图;
——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
——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产品满足的相关质量标准;
——生产者信息;
——生产地点;
——生产时间。
5.2.3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应符合GB/T 24040、GB/T 24044、GB/T 24067 的要求,对声明单位做
出明确的定义并使其可测算。声明单位宜包括产品详细指标(如型号、尺寸、重量)和完整的功能模块。
注:峰值功率为1千瓦特(kWp)的光伏组件。
5.3 系统边界
5.3.1 系统边界界定
光伏组件产品的系统边界至少应包括原辅材料获取加工、生产、分销与安装及生命末期阶段,宜包
括使用阶段,具体系统边界示例见图1。
图1 光伏组件碳足迹评价的系统边界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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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3.2 生命周期阶段
5.3.2.1 概述
在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中,需要明确该产品的各个生命周期阶段。各阶段可能发生的产生温室
气体排放的活动参见附录A。
5.3.2.2 原辅材料获取加工阶段
原辅材料获取加工阶段从自然界和/或再生材料提取开始,至原辅材料产品预先加工成为初级产品
或部件时止。光伏组件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硅砂、碲化镉、溴化铅、金属、橡胶制品等原物料或初级产品,
部件包括电池片、封装材料、铝边框、接线盒等,包括:
——原辅材料的获取加工(包括自然的、再生的);
——初级产品或部件的生产与运输过程;
——包装材料的生产与运输过程;
——能源的开采生产与输送过程;
——水的供应过程;
——以上过程所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过程。
5.3.2.3 生产阶段
生产阶段应从原辅材料、初级产品或部件进入工厂开始,到组装成品离开工厂终止。包括:
——化学处理和物理加工;
——装配、组装、检验、包装;
——生产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过程;
——能源的开采生产与输送过程;
——水的供应过程;
——以上过程所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过程。
以下过程不纳入生产阶段的评价范围:
——厂房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建设过程;
——生产企业的设备实施生产过程;
——生产企业工作人员的通勤及公务出行;
——产品设计研发活动。
5.3.2.4 分销与安装阶段
分销与安装阶段从组件产品离开工厂大门开始,至产品安装完成时止。包括:
——从成品离开生产工厂大门到仓库、销售公司和安装目的地的运输以及仓库、销售公司的存储;
——安装期间包装材料的处理;
——安装期间的能源、水消耗和废弃物处理。
5.3.2.5 使用阶段
使用阶段从光伏组件使用开始,至产品失去使用功能进入生命末期阶段时止,包括:
——组件清洗维护过程;
——缺陷组件维修过程;
——组件更换过程;
——以上过程所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过程。
以下过程不纳入使用阶段的评价范围:
——维护维修期间工作人员的交通出行。
5.3.2.6 生命末期阶段
生命末期阶段从产品失去使用功能开始,至产品作为废弃物回归自然或进入另一个产品的生命周期
(即产品的循环再利用)结束,包括:
——从主系统拆除光伏组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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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拆卸活动相关的现场运输过程;
——能源的开采生产与输送过程;
——以上过程所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过程。
以下过程不宜纳入生命末期阶段的评价范围:
——材料或能源的再生过程;
5.3.3 单元过程划分
5.3.3.1 单元过程的划分应保持核算边界内生产过程的完整性、数据的可获得性及可追溯性。单元过
程不等同于生产工序,可将多个生产工序划分为一个单元过程。
5.3.3.2 应绘制所划分的单元过程流程示意图,用于数据收集和计算。每个单元过程都应单独收集数
据。单元过程流程示意图至少应包括以下几点:
——所定义的生命周期阶段;
——每个生命周期阶段各单元过程的输入和输出的原辅材料/能源消耗和产品/废弃物;
——明确系统边界内排除的任何过程。
5.3.4 取舍准则
5.3.4.1 在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核算过程中,不应将有实质性贡献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排除在外。
应量化至少95%与声明单位相关的生命周期内预计会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即温室气体排放或清
除量小于所评价产品温室气体总排放或清除估测值1%的可予以舍去,但累计不应超过5%。
注:当估测温室气体排放占比存在较大困难的时候,可采用原辅材料重量代替。当某种原辅材料重量占比不超过1%
时可以忽略,累计舍去的重量不能超过原辅材料总重量的5%。
5.3.4.2 取舍准则不适用于有毒有害物质,任何包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均应列出。
5.3.4.3 舍去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应有书面记录。所选择的取舍准则对评价结果产生的影响应在评
价报告中作出解释。
6 数据收集与质量控制
6.1 数据收集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应收集系统边界内划分的所有单元过程的输入和输出数据,原辅材料获取
阶段尽可能收集初级数据,无法获取初级数据的情况下,可收集次级数据。各生命周期阶段的数据清单
参考表1。
表1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各生命周期阶段数据收集要求
生命周期阶段数据类型数据清单
原辅材料获取加
工阶段
初级数据
a) 原辅材料消耗量(包含自然的和再生的);
b) 燃料、电力、热力等能源和水的消耗量;
c) 阶段产品的产量;
d) 废弃物产生量;
e) 上游原辅材料的运输数量和总量、运输方式、运输距离;
f) 每种运输方式的燃料消耗量,或其他可间接获得燃料消耗量的数
据(如单位距离燃料消耗量、运输费用和燃料单价等);
g) 其他。
次级数据
a) 无法获取上游原辅材料初级数据时,则采用原辅材料从自然界和
/或再生材获取到产品制成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b) 燃料、电力、热力等能源和水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c) 废弃物处理过程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d) 运输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e)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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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各生命周期阶段数据收集要求(续)
生命周期阶段数据类型数据清单
生产阶段
初级数据
a) 初级产品或部件的投入量(包含自然的和再生的);
b) 包装材料的投入量;
c) 燃料、电力、热力等能源和水的消耗量;
d) 光伏组件产品的产量;
e) 废弃物产生量;
f) 其他。
次级数据
a) 能源和水消耗相关的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b) 废弃物处理相关的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c) 其他。
分销与安装阶段
初级数据
a) 运输方式,若采用陆运应标注车辆类型;
b) 每种运输方式的运输重量和运输里程;
c) 每种运输方式的燃料消耗量,或其他可间接获得燃料消耗量的数
据(如单位距离燃料消耗量、运输费用和燃料单价等);
d) 存储过程中仓库照明、通风、制冷和供暖等的能源消耗数据;
e) 组件安装过程工程机械交通运输等能源、水的消耗量(光伏组件
组合成可以发电的光伏发电系统所需的包括电缆、逆变器、支架、
混凝土等一般不计入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核算范围内);
f) 包装材料的处理;
g) 安装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量;
h) 其他。
次级数据
a) 燃料、电力、热力等能源的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b) 运输和安装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c) 废弃物处理相关的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d) 其他。
使用阶段
初级数据
a) 组件维护、维修、更换过程物料、能源消耗量(光伏组件组合成
可以发电的光伏发电系统所需的包括电缆、逆变器、支架、混凝
土等一般不计入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核算范围内);
b) 其他。
次级数据
a) 燃料、电力、热力等能源的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b) 运输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c) 其他。
生命末期阶段
初级数据
a) 拆卸过程的能源和水消耗量;
b) 拆卸过程的运输数量和总量、运输方式、运输距离;
c) 焚烧、填埋等各处理方式的处理量;
d) 废弃物处置过程的能源和水消耗量;
e) 可回收利用的材料的总质量;
f) 其他。
次级数据
a) 能源和水消耗相关的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b) 焚烧和填埋等处理方式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c) 其他。
6.2 数据质量控制要求
应满足DB33/T 1393—2024中6.2.2的要求。
6.3 数据质量评价
应对单元过程、生命周期阶段及产品碳足迹中涉及的次级数据的数据质量进行评价,数据质量评价
方法应符合附录B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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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数据库的选用
应根据DB33/T 1393—2024 中6.2.4 的要求进行数据库的选用。
7 碳足迹核算与评估
7.1 核算内容
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量化评价目标与范围所涵盖生命周期阶段所有单元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与
清除,获得全生命周期或部分生命周期的产品碳足迹。
7.2 核算方法
7.2.1 系统边界内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的核算方法见公式(1):
Q
CFP E E E E E原辅材料获取加工生产分销与安装使用生命末期
光伏组件
··························(1)
式中:
CFP光伏组件——系统边界内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功能单位(kgCO2e/功能
单位);
E原辅材料获取加工——原辅材料获取加工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生产——生产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分销与安装——分销与安装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使用——使用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生命末期——生命末期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Q——系统边界内折算为功能单位的产量,量化单位根据功能单位确定。
注:可根据应用场景和使用目的纳入部分或全部生命周期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7.2.2 原辅材料获取加工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主要包括从自然界(或从生命末期阶段再生)获取到加
工为工业初产品所用原材料(含运输)及对应过程废弃物处理所产生的碳排放量,计算见公式(2):
原辅材料获取加工石油和煤开采石油和煤加工矿产开采矿产加工主材生产辅材生产包材生产E E E E E E E E ············· (2)
式中:
E石油和煤开采——煤炭、石油等资源开采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运输过程,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
当量(kgCO2e);
E石油和煤加工——生产无烟煤、石脑油、烯烃等石化化工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上游运输过
程,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矿产开采——石英砂、铁矿、铝矿、白云石等矿产开采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运输过程,单位
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矿产加工——矿产加工为硅锭、铝锭等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上游运输过程,单位为千克二氧
化碳当量(kgCO2e);
E主材生产——电池片、光伏玻璃、胶膜、背板、铝合金边框等原材料或半成品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
放量,包括上游运输过程,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辅材生产——汇流条、互联条、焊带、接线盒、助焊剂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上游运输过
程,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包材生产——包装材料生产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上游运输过程,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
(kgCO2e)。
注:可根据应用场景和使用目的纳入部分或全部单元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7.2.3 光伏组件生产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主要包括电池片、边框、胶膜等零部件制造和组件制造过
程中,因使用电力、热力、燃料(包含运输)等能源和水资源及物料消耗产生的排放等,计算见公式(3):
i j p p
n
j
n
p
i j p E AD EF GWP
, ,
1 1
生产,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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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j——代表能源消耗产生的排放、物料消耗产生的排放、工艺过程产生的排放等排放类型;
p——代表温室气体的种类;
ADi,j,p——生产阶段单元过程i中,j类排放源p种温室气体的活动水平数据;
EFi,j,p——生产阶段单元过程i中,j类排放源p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因子,其中使用的电力排放因子应
为电力生命周期碳足迹因子;
GWPp——p种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值,需使用IPCC最新发布的气候评估报告(Assessment Report,
AR)中的GWP值。
7.2.4 光伏组件分销与安装阶段包括运输、存储和安装过程等,计算见公式(4):
n
i
E AD i EF
1
分销与安装i ·········································· (4)
式中:
ADi——产品分销与安装阶段的活动水平数据,包括运输过程、存储过程和安装过程的能源消耗量、
周转量等;
EFi——产品分销与安装阶段的排放因子数据,包括各类能源及运输周转量等的排放因子;
n——光伏组件分销阶段运输、存储和安装方式的种类。
7.2.5 光伏组件使用阶段包括维护、维修阶段能源、资源、物料及对应废弃物处理等过程,计算见公
式(5):
j
m
i j
n
i
i E AD EF AD EF
1 j 1
使用·········································(5)
式中:
ADi——使用阶段清洗维护、部件维修等过程的能源、资源、物料、废弃物等消耗和处理量,单位
为千瓦时(kWh)或千克(kg)或立方(m3)或吉焦(GJ)等;
EFi——第i种维护维修方式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kgCO2e/kWh或kgCO2e/kg或kgCO2e/m3或
kgCO2e/GJ等;
n——光伏组件使用阶段运维方式的种类。
ADj——使用阶段无法回收的废弃物第j种处理方式的质量,单位为kg;
EFj——第j种处理方式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kgCO2e/kg;
m——光伏组件使用阶段无法回收的废弃物处理方法。
7.2.6 光伏组件生命末期阶段碳排放量主要包括拆解、焚烧、填埋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计算见公式(6):
j
m
i j
n
i
i E AD EF AD EF
1 j 1
生命末期······································ (6)
式中:
ADi——生命末期阶段拆解、运输及处置过程能源或资源的使用量,单位为千瓦时(kWh)或千克(kg)
或立方(m3)或吉焦(GJ)等;
EFi——第i种能源或资源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kgCO2e/kWh或kgCO2e/kg或kgCO2e/m3或
kgCO2e/GJ等;
n——光伏组件生命末期阶段拆解、运输及处置拆解过程能源或资源使用种类;
ADj——生命末期阶段无法回收的废弃物第j种处理方式的质量,单位为kg;
EFj——第j种处理方式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kgCO2e/kg;
m——光伏组件生命末期阶段无法回收的废弃物处理方法。
7.3 分配
应满足DB33/T 1393—2024 中6.3.3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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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结果评估
应根据DB33/T 1393—2024中6.4的要求进行碳足迹分析过程的可靠性评估,并识别产品碳足迹的主
要贡献阶段和单元过程。
通过购买碳汇、碳信用等开展的碳抵消,不纳入产品碳足迹核算的系统边界,但可以作为额外的环
境信息单独报告。
8 产品碳足迹报告
8.1 报告内容
应满足DB33/T 1393—2024中7.1的要求。
8.2 记录与保存
应满足DB33/T 1393—2024中7.2的要求。
9 产品碳足迹核查
9.1 概述
当产品碳足迹报告或其中的部分资料被用于任何形式的对外披露时,包括与其他组织生产的功能单
位相同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比较时,宜开展产品碳足迹核查。
9.2 核查内容
产品碳足迹核查需要确定整个评价过程(包括数据收集方法、核算方法、评价方法等)符合本文件
或特定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的规定,碳足迹核算和评价结果公正、准确。
9.3 核查过程
核查过程主要包括核查策划、核查活动执行、核查活动完成、独立复核和出具核查意见,核查过程
应符合ISO 14064-3:2019的要求。核查机构应符合GB/T 27029及ISO 14065的要求。
9.4 核查方法
核查宜采用以下方法:
——文件评审: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主要包括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评价技术内容和计算中使
用的主要数据等;
——现场审验:查看现场排放设施和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询问现场工作人员,应多采用开放式
提问,获取更多关于评价过程的信息;初级数据的验证应调研数据所涉及的生产现场;
——模型验证:模型验证可以在生产现场或远程开展,通过重新计算验证或抽样以确认评价结果
的准确性。应核查碳足迹核算使用的模型(软件)、建模结构、基础数据等,确认与产品碳
足迹报告的一致性。
9.5 核查结论
9.5.1 当文件、数据或现场信息证明该产品碳足迹评价过程及报告内容均无实质性错误,且符合相关
准则要求时,核查结论为“通过核查”。
注:根据ISO 14064-3:2019中的3.6.17,实质性错误指可能对利益相关方决策产生影响的一个或若干个累计的误差、
遗漏或错误解释。
9.5.2 当文件、数据或现场信息证明该产品碳足迹评价过程及报告内容均无实质性错误,但不完全符
合相关准则要求需进行修改时,核查结论为“整改确认后通过核查”。
9.5.3 当文件、数据或现场信息证明该产品碳足迹评价过程及报告内容存在实质性错误,或不符合相
关准则要求时,核查结论为“不通过核查”。
9.5.4 当无法根据已收集文件、数据或现场信息得出核查结论,如信息不透明或没有充分的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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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与记录,无法出具核查结论时,可不出具核查结论。
10 产品碳足迹披露
10.1 披露形式
应满足DB33/T 1393—2024中9.1的要求。
10.2 披露内容
应满足DB33/T 1393—2024中9.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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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光伏组件产品生命周期阶段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活动
表A.1 光伏组件产品生命周期阶段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活动
生命周期阶段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活动
原辅材料获取加工
a) 上游石油、煤炭资源的开采和提炼加工;
b) 上游石英砂、白云石、铁、铝等矿产开采和加工;
c) 主材(电池片、光伏玻璃、粘胶剂、边框、背电极、接线盒等)、辅材(汇流
条、互联条、焊带等)进行的预处理,包括可回收;
d) 从其他产品生命周期回收二次材料的过程;
e) 包装材料的制造及上游供应链的运输过程;
f) 能源(燃料、电力、蒸汽)的开采、生产与输送过程;
g)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过程;
h) 以上过程所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相关过程;
i) 在获取和预处理工厂内部或工厂之间的运输,以及到生产设施的运输;
j) 其他。
生产
a) 组件生产(包括串焊、层叠、层压、灌胶、固化等)过程;
b) 自行生产电力、热力和其他能源的生产过程;
c) 半成品在制造过程之间的运输;
d) 产品组件的包装过程;
e) 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相关过程,包括企业自行处理的过程和废水、固
体废弃物交由第三方处理(如废水进入城市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
物处置等)及相关的运输过程;
f) 其他。
分销与安装
a) 仓库照明、通风、制冷和供暖等过程;
b) 产品的运输过程;
c) 组件安装过程;
d) 其他。
使用
a) 组件使用阶段的运营维护过程;
b) 其他。
生命末期
a) 收集和运输废弃产品及其包装到废弃处理单位;
b) 焚烧;
c) 填埋;
d)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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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
数据质量评价
B.1 数据质量评分
根据数据代表性差异对单元过程输入数据、单元过程碳排放、生命周期阶段碳排放和产品碳足迹的数
据质量进行评分,设定分值分别为1分、2分、3分、4分、5分,具体评分要求见表B.1。对于质量较差的
数据应进行敏感性分析或不确定性分析,例如通过敏感性检查说明产品生命周期忽略的现场数据可能
对最终结果造成的影响,说明现场数据的选择与处理、数据库数据是否符合本文件的要求。数据质量属
性包括以下方面:
——地区性:地区性的数据来源优于中国平均数据来源,中国平均数据来源优于其他国家数据来源;
——原料种类:使用相同原料生产的数据优于使用不同原料生产但产品相似的数据;
——能耗种类:能耗种类及比例相同或相似,其相关数据质量越高;
——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工艺和设备相同或相似,其相关数据质量越高;
——年份:数据年代越贴近现实,数据质量越高。
表B.1 数据质量评分表
指标
分值
1 分2 分3 分4 分5 分
地区性
(U1)
来自产品生产地的
数据
来自包含产品生产
地本地的较大区域
范围的平均数据
来自生产条件和生
产水平相似区域的
数据
中国平均数据其他国家的数据
原料种类
(U2)
使用相同原料生产
的数据
使用相同主要原料
生产的数据
使用不同原料生产,
但产品相同
使用不同原料生产,
但产品相似
原料数据缺失,以相
似产品的数据替代
能耗种类
(U3)
能耗种类及比例相
同
能耗种类相同,比例
相似
主要能耗种类相同
能耗种类不同,但产
品相同
能耗数据缺失,以相
似产品的数据代替
生产工艺和设备
(U4)
生产工艺和设备相
同
工艺相同,设备不
同
工艺相似
工艺不同,但产品相
同
数据缺失时,以相似
产品的数据替代
年份(U5)
与时间无关或3 年
以内
6 年以内10 年以内15 年以内
数据年代未知或15
年以上
注:生产地一般指设区市,如杭州市;较大区域一般指省级行政区、自治区,如浙江省;相似区域一般指地理区
域,如华东地区。
B.2 单元过程输入数据的数据质量
单元过程输入数据(次级数据)的数据质量得分由公式B.1计算得到。
5
Ui U1 U2 U3 U4 U5
········································· (B.1)
式中:
i——单元过程输入数据(次级数据)的编号;
Ui——单元过程第i 个输入的数据质量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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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输入的次级数据在地区性方面对应得分;
U2——输入的次级数据在原料种类方面对应得分;
U3——输入的次级数据在能耗种类方面对应得分;
U4——输入的次级数据在生产工艺和设备方面对应得分;
U5——输入的次级数据在年份方面对应得分。
B.3 单元过程碳排放数据质量
单元过程碳排放的数据质量得分由公式B.2计算得到。
n
i
n
i i
it i C
U C
U
( )
un . ··············································(B.2)
式中:
unit.i——单元过程编号;
n——单元过程所包含的输入数量;
Ci——单元过程第i个输入产生的碳排放量。
B.4 生命周期阶段碳排放数据质量
生命周期阶段碳足迹的数据质量得分由公式B.3计算得到。
n
unit i
n
unit i unit i
tage i C
U C
U
.
. .
s .
( )
········································· (B.3)
式中:
stage.i——生命周期阶段编号;
n——生命周期阶段所包含的单元过程数量;
Cunit.i——第i个单元过程碳排放量。
B.5 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
根据目标和范围定义的产品碳足迹的数据质量得分由公式B.4计算得到。
n
stage i
n
stage i stage i
C
U C
U
.
. .
cfp
( )
··········································(B.4)
式中:
n——产品碳足迹所包含的生命周期阶段数量;
Cstage.i——第i个生命周期阶段的碳排放量。
B.6 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分级
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等级共分五级,根据上述公式B.1~B.4计算得到产品碳足迹或生命周期阶段的
数据质量得分确定,具体定义见表B.2。
表B.2 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等级表
评价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分值区间得分≤1.5 1.5<得分≤2.0 2.0<得分≤3.0 3.0<得分≤4.0 得分>4.0
等级描述数据质量高数据质量较高数据质量一般数据质量欠佳数据质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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