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MA 001-2024 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点建设规程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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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MA 001—2024
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点建设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geohazard monitoring station construction in Zhejiang
2024 - 12 - 30 发布2025 - 01 - 01 实施
浙江省矿业联合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2
建设目标........................................................................ 2
建设原则........................................................................ 2
基本要求........................................................................ 2
建设流程........................................................................ 2
5 监测选点............................................................................ 3
一般规定........................................................................ 3
选点方法........................................................................ 3
6 监测设计............................................................................ 4
一般规定........................................................................ 4
监测等级........................................................................ 4
监测内容........................................................................ 5
监测方法........................................................................ 6
监测精度........................................................................ 7
监测布设........................................................................ 8
7 设备选型技术要求................................................................... 11
一般要求....................................................................... 11
设备选型....................................................................... 11
监测频率....................................................................... 13
8 设备安装及运维技术要求............................................................. 13
一般规定....................................................................... 13
设备安装....................................................................... 13
设备运行维护................................................................... 17
9 数据通信技术要求................................................................... 18
一般规定....................................................................... 18
数据采集....................................................................... 19
数据接入....................................................................... 19
10 监测预警.......................................................................... 23
一般规定...................................................................... 23
预警判据...................................................................... 24
预警级别......................................................................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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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预警处置...................................................................... 24
11 成果要求.......................................................................... 25
主要内容...................................................................... 25
成果报告...................................................................... 25
报告附图...................................................................... 25
报告附表...................................................................... 25
资料归档...................................................................... 25
附录A(资料性)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26
附录B(资料性)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设计)方案编写提纲.........................27
附录C(资料性) 监测预警(年报、专题)报告编写提纲...................................28
附录D(资料性) 初(竣)工报告提纲...................................................30
附录E(规范性) 自动化监测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表.........................................31
附录F(规范性) 监测设备标识牌.......................................................37
附录G(规范性) 监测点告示牌.........................................................38
附录H(规范性) 监测数据类型编码表...................................................39
附录I(资料性) 监测预警判据模型设定建议值...........................................42
附录J(资料性) 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程序.................................................44
附录K(资料性) 监测方案设计简表.....................................................45
附录L(资料性) 监测设备材料验收记录表...............................................55
附录M(资料性) 监测设备安装记录表...................................................56
附录N(资料性) 监测设备布设竣工表...................................................57
参考文献..............................................................................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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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提出。
本文件由浙江省矿业联合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地质院、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鲁尔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地矿勘察院有限公司、千寻位置网络有限公司、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工程
勘察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正华、陈林、吴玮、倪宋燕、胡辉、陈林(华测)、周文超、孙文明、张义
顺、王宁、徐春才、张亮、吴春晖、陈世涵、杨成、张玉中、秦海燕、王飞、王慧敏、常金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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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引言
监测预警作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是减轻地质灾害风险、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手段。“十三五”以来,通过“除险安居”、“整体智治”和“提能升级”等
专项行动,我省地质灾害隐患动态清零,地质在风险“一张图”初步建立,在此基础上探索形成了一套
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机制,自动化监测技术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各级风险防范区得
到广泛应用,防灾减灾成效显著。随着智能传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快速
发展,我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迎来自动化、智能化转型之路。
为统一我省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技术标准,规范监测预警项目实施,提升“人防+技防”水平,
制定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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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点建设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点建设的技术要求、工作流程与具体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境内开展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防范区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测点建设和运
维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943-201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GB/T 14394-2008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 26264-2010 通信用太阳能电源系统
GB 4797.1-2018 环境条件分类自然环境条件温度和湿度
GB 4797.4-2019 环境条件分类自然环境条件太阳辐射与温度
GB 50026-2020 工程测量规范
DZ/T 0221-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DZ/T 0309-2017 地质环境监测标志
DZ/T 0439-2023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检测技术要求
DZ/T 0442-2023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库建设规范
DZ/T 0450-2023 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
DZ/T 0460-2023 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地质灾害风险区geohazard risk area
具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尚未发现明显的变形破坏迹象,在一定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
可能会发生变形破坏并对人员、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等造成危害等斜坡、陡崖、泥石流沟以及其可能的
危害范围。
注:根据一定区域和时期内,各类承灾体因地质灾害而造成的损失的可能性,划分为极高、高、中、低四个等级。
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geohazard risk prevention zone
对中风险及以上级别风险区进行管理的特定区域(包括承灾体和致灾体)。
注:简称“风险防范区”,根据地质灾害风险区级别和影响人数,划分为重点、次重点和一般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
致灾体Rock and soil mass of causing disaster
受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影响,可能危害人类生命、财产或生存环境的潜在不稳定岩土体。
注:致灾体的致灾模式与地质构造、岩土体性质、地形地貌等条件密切相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
陷等。
承灾体hazard affected bo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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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各种对象的统称,包括人员、财产、经济活动、构筑物、基础设施、土地、
资源和环境等。
测项monitoring item
以某种物理变量为监测对象的具体项目,即监测内容和监测指标。
4 基本规定
建设目标
通过明确监测点建设的选点、设计、安装、运行维护、数据通信、监测预警等关键环节技术要求,
规范建设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自动化、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提高科
技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精细化监测预警能力,降低因灾伤亡和经济损失,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
建设原则
4.2.1 突出重点原则。应优先选择受威胁人数多、危害大且稳定性差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
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高危险及以上风险防范区。
4.2.2 统筹兼顾原则。应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结合监测预警工作需要统一规划、统筹部署。在满
足监测精度和其他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相邻点位可以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4.2.3 科学经济原则。在满足监测精度的前提下,选用经济、耐用、操作简便、易于维护的自动化仪
器实施监测,提高监测精度和预警效率。
基本要求
4.3.1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实施前应开展必要性论证,并编制项目建议书,见附录A。
4.3.2 应结合项目建议书,在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项目设计方案,见附录B。设计方案
应查明地质灾害基本特征、成因机制,分析判断稳定性及发展趋势,确定监测级别、监测指标、监测对
象、设备选型及数据通信等技术要求,阐明预警判据、预警模型与预警指标。
4.3.3 监测设备布设应覆盖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并兼顾危害对象的分布情况。每个监测点
应至少安装1 个雨量计、1 个现场报警设备和其他测项监测设备。
4.3.4 选择的设备应满足监测精度及频率要求,且环境适应性强,便于维护,数据传输完整、稳定,
传输方式安全。
4.3.5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提交监测年报;如遇强降雨、台风等特殊情况或地质灾害体变形加剧时,应
及时形成专报,见附录C。
4.3.6 设备安装完成后应组织专家验收,并编制项目初(竣)工报告,见附录D。
4.3.7 验收合格后,监测点统一纳入浙江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系统管理。
建设流程
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应遵循图1所示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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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工作程序图
5 监测选点
一般规定
5.1.1 优先选择稳定性差、风险较高,威胁人数较多且暂不实施治理和搬迁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或
风险防范区开展专业监测工作。
5.1.2 应选择能够代表该区域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和地质构造复杂、岩土
体物理力学性质差、地形地貌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如断裂带附近、岩石破碎、松散层厚、软弱夹层
等)建设监测点。
5.1.3 应选择便于设备安装和维护,避免在悬崖峭壁等难以到达的位置建设监测点,除非特殊需要且
有可行的安装方案。同时需考虑电力供应和通信条件应便于数据能够及时传输。
5.1.4 应避开人类活动频繁、可能干扰监测数据的区域。
选点方法
5.2.1 收集资料
收集地质灾害形成条件与诱发因素资料,包括: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植被、地层、构造、地震、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等。
收集地质灾害与防治资料,包括: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小流域泥石流
调查、县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乡镇地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调查以及汛期
三查等工作成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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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初步筛选
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核对威胁对象、险情等级等,初步筛选出符合监测条件的点位,形成监测点
建设初选清单。筛选标准如下:
a) 规模大于1000m3 以上,欠稳定及以上,危害程度中等及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b) 致灾体范围大于500m2 以上,影响人口大于10 人或财产大于500 万元,危险性高及以上的地
质灾害风险防范区。
c)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工程治理费用500 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d) 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沟谷、斜坡等。
5.2.3 野外踏勘
根据初选清单逐点开展野外踏勘,进一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防范区的地质环境条件、灾害
发生历史,分析评价稳定性及发展趋势,圈定影响范围,明确威胁对象及避险方案。
5.2.4 项目建议
根据野外踏勘结果,明确监测点名称、地理位置和威胁对象等信息,形成监测点清单并编制项目建
议书,见附录A。
6 监测设计
一般规定
6.1.1 基于已收集调查资料,综合分析致灾体、承灾体、危害等级、宏观变形迹象、形成机理、稳定
状态、发展趋势和现场实施条件等内容,确保监测数据可靠。
6.1.2 监测设备布设应综合考虑致灾体的动态变化,并考虑变形扩展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根据
已有变形迹象和威胁范围布设监测设备;风险防范区要根据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及变形区域布设监
测设备。
6.1.3 监测设备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监测范围应能覆盖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并兼顾危害对象的分布情况;
b) 充分利用附近的监测设备,避免重复建设;
c) 各类测项宜布设在主监测线上;
d) 监测标志与固定式监测仪器应稳固、结构合理。
6.1.4 鼓励采用满足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要求的新技术、新方法、新仪器。
监测等级
地质灾害监测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地质灾害监测分级
稳定性(危险性)
危害等级
Ⅰ级Ⅱ级Ⅲ级
不稳定(极高) 一级一级二级
欠稳定(高) 一级二级三级
基本稳定(中) 二级三级三级
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危害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危害等级
危害等级Ⅰ级Ⅱ级Ⅲ级
潜在经济损失(万元) ≥5000 500~5000 <500
危害
对象
威胁(影响)人数(人) ≥100 10~100(30~100) <10(<30)
工矿交通设施重要较重要一般
注:满足经济损失或危害对象中的其中之一条,即划定为相应的危害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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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内容
6.3.1 应根据不同灾种、灾害点的变形失稳控制性因素,有针对性地选取监测内容。
6.3.2 地质灾害体监测等级为一级时,监测内容应尽可能全面;监测等级为二级时监测内容应突出重
点;监测等级为三级时监测内容可以仅实施地表变形监测。
6.3.3 监测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变形趋势增减相应监测内容。
6.3.4 滑坡监测内容
滑坡监测包含变形监测(绝对位移、相对位移、深部位移、建(构)筑物变形)、应力监测(岩土
体应力)、宏观现象监测(视频监测)、影响因素监测(降雨量、地下水位、孔隙水压力、土壤含水率)
等监测内容。不同监测等级,滑坡监测内容可参照表3的规定执行。
表3 滑坡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
监测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
变形监测
绝对位移● ● ●
相对位移● ● ●
深部位移○ / /
建(构)筑物变形○ ○ ○
应力监测岩土体应力○ / /
宏观现象监测变形迹象○ ○ ○
影响因素监测
降雨量● ● ●
地下水位● ○ ○
孔隙水压力● ○ ○
含水率● ● ○
注:●表示宜选;○表示可选;/为不建议监测项。
6.3.5 崩塌监测内容
崩塌监测包含变形监测(绝对位移、相对位移、地面倾斜、加速度)、应力监测(岩土体应力)、
宏观现象监测(视频监测)、影响因素监测(降雨量)等监测内容。不同监测等级,崩塌监测内容可参
照表4的规定执行。
表4 崩塌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
监测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
变形监测
绝对位移● ● ●
相对位移● ● ●
地面倾斜● ○ ○
岩石微震● ○ ○
应力监测岩土体应力● ○ ○
宏观现象监测运动轨迹○ ○ ○
影响因素监测降雨量● ● ●
注:●表示宜选;○表示可选。
6.3.6 泥石流监测内容
泥石流在成灾前和致灾后其监测内容侧重点有所不同。其中成灾前监测分为物源(固体物源、水源
等)监测、运动情况监测;致灾后主要对堆积体稳定性及流通区的泥水位进行监测;为掌握泥石流沟内
堆积物的动态变化,泥石流冲沟源头、弯道处及泥石流汇流处应布设视频监控点。
泥石流固体物质来源于崩塌、滑坡的,其监测内容、布点原则、监测精度同滑坡、崩塌相关内容,
可参照表3和表4执行;此外还需参照表5的规定监测降雨等诱发因素和次声、振动等变形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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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泥石流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
监测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
宏观现象监测视频● ● ●
变形监测
泥(水)位● ● ○
次声● ● ○
振动● ● ○
影响因素监测降雨量● ● ○
注:●表示宜选;○表示可选。
6.3.7 地面塌陷监测内容
根据浙江省地面塌陷发育情况,地面塌陷主要有岩溶地面塌陷及采空区陷塌陷两类。点状分布的隐
伏岩溶可对其进行绝对位移监测、沉降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及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变形监测;采空
区塌陷可对其进行绝对位移监测、地面倾斜、加速度及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变形监测。不同监测等
级,地面塌陷监测内容可参照表6的规定执行。
表6 地面塌陷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
监测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
变形监测
绝对位移● ● ●
地面沉降监测● ● ●
建(构)筑物变形○ ○ ○
地面倾斜● ○ ○
岩石微震● ○ ○
影响因素监测
降雨量● ○ ○
地下水位● ● ○
注:●表示宜选;○表示可选。
6.3.8 风险防范区监测内容
风险防范区的监测应首先判断致灾体的致灾模式,根据不同致灾模式选择对应的监测方法及内容。
斜坡优先进行地面倾斜、含水率和降雨量监测,高陡边坡优先进行地面倾斜和降雨量监测,其他监测测
项根据风险防范区地质环境特征和稳定性发展趋势有针对性选测。
监测方法
6.4.1 滑坡监测方法
主要包括大地测量、裂缝位移测量、表面倾斜测量、无人机和三维激光扫描等变形监测方法,土压
力监测、光纤监测等应力应变监测方法,以及降雨、地下水位等影响因素监测方法。滑坡常用监测方法
见表7。
表7 滑坡监测常用方法
监测内容监测项目监测方法
变形监测
绝对位移北斗卫星定位系统(BDS),极坐标监测等
深部位移钻孔测斜、位移
相对位移
裂缝,三维激光扫描、摄影测量、边坡雷达、视觉形变
等非接触式测量等
建(构)筑物变形同绝对位移、相对位移监测方法
应力应变监测推力及岩土体应变电阻应变测量、光纤监测等
宏观现象监测变形迹象视频、无人机等
影响因素监测
地下水位井筒法、水位探头法等
孔隙水压力钢弦式、电阻式、振弦式静水压力测量法等
土壤含水率张力计法、电阻法、时域反射法、高频振荡法等
降雨量雨量器、雷达测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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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崩塌监测方法
主要包括大地测量、裂缝位移测量、地声、视频、表面倾斜测量、无人机和三维激光扫描等变形监
测方法,岩石应力监测等应力应变监测方法,以及降雨等影响因素监测方法。崩塌常用监测方法见表8。
表8 崩塌监测常用方法
监测内容监测项目监测方法
变形监测
绝对位移北斗卫星定位系统(BDS),极坐标监测等
相对位移
裂缝,三维激光扫描、摄影测量、边坡雷达、视觉形变
等非接触式测量等
地面倾斜倾斜仪测量、水准测量等
岩体微震地声、加速度监测等
应力应变监测岩石压力及岩土体应变电阻应变测量、光纤监测等
宏观现象监测运动轨迹视频、无人机等
影响因素监测降雨量雨量器、雷达测量等
6.4.3 泥石流监测方法
主要包括降雨量、泥(水)位等关键特征和主要物源变形活动、沟道堵塞、岸坡坍塌等情况的监测。
在实际监测中,应依据需要对泥石流源区土体孔隙水压力、含水率,沟道振动波、次声波等特征参数进
行监测。泥石流监测常用方法见表9。
表9 泥石流监测常用方法
监测内容监测项目监测方法
宏观现象监测
冲淤宽度、长度、错位、发展方向
等
视频、无人机等
变形监测
泥(水)位激光监测、雷达监测等
次声声压监测
微震地声、加速度监测
影响因素监测降雨量雨量器、雷达测量等
6.4.4 地面塌陷监测方法
岩溶地面塌陷动力监测重点监测诱发岩溶塌陷的动力条件,包括岩溶水气压力(基岩及土层地下水
位)变化、大气降雨等。隐伏土洞监测重点监测塌陷区隐伏土洞(土层扰动带)的发育和发展情况。地
面变形监测主要监测地表裂缝发展情况。地下岩溶稳定性监测重点监测地下水浑浊度(含沙量)。塌陷
坑稳定性监测重点监测塌陷坑的发展变化情况。采空区塌陷巷道监测重点监测巷道的发展变化情况。地
面塌陷监测常用方法见表10。
表10 地面塌陷监测常用方法
监测内容监测项目监测方法
变形监测
绝对位移北斗卫星定位系统(BDS),极坐标监测等
相对位移
裂缝,三维激光扫描、摄影测量、边坡雷达、视觉形变
等非接触式测量等
地面倾斜倾斜仪测量、水准测量等
建(构)筑物变形同绝对位移、相对位移监测方法
影响因素监测
地下水位井筒法、水位探头法等
降雨量雨量器、雷达测量等
6.4.5 风险防范区监测方法
风险防范区的监测应判断其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根据致灾模式选择对应的监测方法。
监测精度
地质灾害监测精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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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地质灾害主要监测测项精度要求
监测内容
监测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
变形监测
绝对位移(mm) 3 3 3
相对位移(mm) 0.1 0.1 0.5
建(构)筑物变形(mm) 0.1
深部位移(mm) 0.2
地面倾斜(°) 0.1
宏观现象监测视频彩色480线、黑白600线、信噪比>50db。
应力监测岩土体应力(kPa) 5 5 10
影响因素监测
降雨量(mm) 0.2
地下水位(mm) 10 10 20
孔隙水压力(%F·S) ±0.25
土壤含水率(%) ±2
监测布设
6.6.1 滑坡监测布设
6.6.1.1 监测剖面
滑坡监测剖面的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滑坡监测剖面应采用主—辅剖面法布设,纵、横剖面布设数量都不应少于1 条。在此基础上,
可根据监测需求扩展为“卄”字型、“卅”字型、“井”字型或“丰”字型等型式,小型的
可适当简化,仅布设一条纵剖面或横剖面;
b) 纵向监测剖面应结合滑坡分区,沿滑坡的主滑方向布设,不同滑坡单元应有主监测线控制;
c) 横向监测剖面宜布设在滑坡中部至前缘剪出口之间,尽量布置在变形最大处;
d) 为分析不同监测内容或不同变形诱发因素间的相关性,尽可能将不同监测内容的监测项位布
设于主监测剖面上。
6.6.1.2 监测项位
滑坡监测项位的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 监测项位应布设于变形破坏具有代表性的位置,应能控制滑坡前、中、后缘变形。一、二级
监测,监测剖面上监测项位一般不少于3 个;三级监测,监测剖面上监测项位一般不少于2
个;具体监测项位数量应根据滑坡体的规模和特点确定;
b) 对于坡体稳定性起关键作用区域(阻滑段)、易产生变形区域(剪出口、临空面、裂缝)和
控制变形部位(滑带、软弱带)应重点布设,避免平均布设;
c) 推移式滑坡监测项位应重点布设于滑坡中、后部;牵引式滑坡应重点布设于滑坡中、前部;
涉水滑坡应于滑坡主监测剖面中、前缘布设地下水位监测测项;
d) 裂缝监测应选取特征裂缝(滑坡前缘鼓胀、后缘拉张、两侧剪切裂缝及建(构)筑物梁、板、
柱、墙裂缝)布设;
e) 深部位移监测应在滑坡的深部裂缝、滑带、软弱带布设变形监测,形成多层次的立体监测体
系,每个监测项位均应有自己独立的监测功能和预报功能;
f) 地表位移监测应布设在灾害体变形量较大、稳定性状态差处;基准站应布设在灾害体外围稳
定处;
g) 地面倾斜监测应布置在灾害体主要倾斜变形块体处;
h) 土体含水率、孔隙水压力监测应布置在主剖面,且应安装在滑坡主滑段地下水影响较明显的
含水层;
i) 地下水位监测应与水文地质单元相结合,宜沿主滑方向对应的监测剖面布设,优先考虑与深
部位移监测、孔隙水压力监测同点布设;
j) 应力应变监测应充分利用勘察工程的平硐、竖井布设,布设在能控制滑坡变形的关键部位;
k) 降雨量监测应布设在滑坡体外围地势较高、相对开阔且稳定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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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非接触式监测应正对监测区域,与观测目标保持通视且无障碍物遮挡并覆盖主要变形区域。
6.6.2 崩塌监测布设
6.6.2.1 监测剖面
崩塌监测剖面的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根据崩塌体特征,一级、二级监测宜按网格状布设,沿主崩落方向与垂直于主崩落方向布设
监测项位;三级监测宜按点状或线状布设,沿主崩落方向布设监测项位;
b) 监测网应能控制崩塌整体变形和各块体差异变形,宜兼顾监测外围地质体、崩塌底座及底部
斜坡变形;
c) 监测剖面应穿过崩塌的不同变形地段或块体,每处崩塌带应至少设置一条纵向监测剖面;
d) 监测剖面应以地表位移监测为主,在监测剖面经过的裂缝处布置裂缝位移监测及其他监测测
项;
e) 崩塌长度大于30m,纵向监测剖面间距宜为15m~30m,必要时可设置横向监测剖面,横向监
测剖面一般与纵向监测剖面相垂直;
f) 纵向监测剖面的设置应沿崩塌的崩落方向或者垂直于崩塌主控结构面开裂的方向,宜结合工
程地质调查(勘查)剖面、稳定性计算剖面布设。
6.6.2.2 监测项位
崩塌监测项位的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g) 崩塌监测项位应根据变形速率较大或不稳定块段与起始变形块段,对崩塌稳定性起关键作用
块段,控制崩塌变形的裂缝、岩性明显差异的部位,以及其他变形明显部位综合确定;
h) 地表位移监测应重点布设于崩塌单体顶部,布点困难时可布设于临空面中下部;
i) 裂缝位移监测应视主控裂缝发育情况具体布设,且宜布设在裂缝较宽或位错速率较大部位;
j) 倾倒式及滑移式崩塌应力监测沿危岩走向布设于危岩基座处,数量不少于2 个;
k) 监测运动轨迹和运动参数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应安放在崩塌影响范围以外;
l) 雨量监测宜布设在崩塌影响范围以外地势较高、相对开阔位置且稳定的位置;
m) 非接触式监测应正对监测区域,与观测目标保持通视且无障碍物遮挡并覆盖主要变形区域。
6.6.3 泥石流监测布设
6.6.3.1 监测剖面
泥石流监测剖面的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泥石流监测布置应覆盖泥石流沟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整个沟域,为避险撤离预留时间。气
象水文条件、物源变化等形成条件监测宜布置在形成区;流动动态要素、动力要素和输移冲
淤等运动特征监测宜布置在流通区;泥石流体物质组成及其物理性质等流体特征监测宜布置
在流通区和堆积区;
b) 以监测降雨为主的泥石流气象站,应综合性的布设在泥石流沟或流域内有代表性的地段。
6.6.3.2 监测项位
泥石流监测项位的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泥石流监测项位宜布设在泥石流物源区及其暴雨带内,尤其是物源区内滑坡、崩塌和松散物
质最大的范围;不具备条件时,可考虑流通区的上游段或危险区。泥石流监测项位布设密度
应与流域面积关联,应符合表12 的规定;
b) 雨量监测宜布设在泥石流沟后缘及其暴雨带内,特别是形成区内滑坡、崩塌和松散物质储量
最大的区域。在中高山区的泥石流流域内,应考虑在泥石流的形成区和流通区段布设为主;
c) 泥水位监测的间距以流域面积大小、流域水系的分布形态、泥石流流速及下游预警的时间而
定,一般布设1~3 个为宜,最好布设在危险区上游1.5km 以上的流通区段。宜选择流域水道
顺直、通透性较好、沟床稳定的沟段,便于河流断面的测量和泥位的监测;
d) 土壤含水率和孔隙水压力监测可布设在泥石流形成区内强降雨下较易启动的物源区坡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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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地声和次声监测宜布设在流域中下游泥石流危险区较为安全、便于安装维护和预警的区域;
为避免或减少次声信号反射或折射的影响,布设位置与流通、形成区间应无遮挡;
f) 视频监测主要布设于沟域内主要崩滑体、可能堵溃沟段以及泥石流流通沟段,应位于安全(历
史最高泥石流、洪水位或20 年一遇洪水位以上)的巨砾、基岩、堤坝等为宜。
表12 泥石流监测项位布设密度
流域面积(km2) 雨量监测个数(个) 泥水位监测个数(个) 地声、次声、雷达、视频等(必要时补充)
<1 1 1 1
1~10 2 1 1
10~20 2~3 2 2
>20 按10km2布设1个计算
6.6.4 地面塌陷监测布设
6.6.4.1 监测剖面
地面塌陷监测剖面的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对已查明的点状分布地面塌陷,监测剖面以塌陷中心可采用“十”字型布设;
b) 采空区塌陷地表变形监测剖面应平行和垂直于矿层走向布置,至少有一条剖面应设在移动盆
地的中心部位,长度宜大于地表移动变形范围;
c) 岩溶地面塌陷地表变形监测剖面宜平行和垂直于溶洞和岩溶发育带,剖面长度宜大于溶洞或
岩溶发育带的最大孔径;
d) 其他监测项目的监测项位的布设应以变形监测为基础,并对地面塌陷的重点部位进行有针对
性的布设。
6.6.4.2 监测项位
地面塌陷监测项位的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每一监测剖面位移监测数量不宜少于2 个,地下水位监测不宜少于1 个,监测项位间距宜不
大于50m;
b) 监测项位应布置在变形速率大、塌陷坑边缘、重要建筑设施等地段,且应外延到地面塌陷影
响区以外50m;
c) 孔隙水压力和地下水位监测应布设在塌陷影响区范围内孔隙水压力变化较大、水位变化较大
或变形较大的位置;
d) 采空区塌陷宜在地表移动盆地的中间区、内边缘区、外边缘区及采空影响带应布置监测项位。
采空深度不同,监测测项的布置应符合表13 的规定。
表13 采空区塌陷监测项位布设间距
采空埋深(m) 监测点间距(m)
<50 10~15
50~100 15~30
>100 30~50
6.6.5 风险防范区监测布设
6.6.5.1 监测剖面
风险防范区监测剖面的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 监测剖面布设应按照致灾类型分灾种有针对性的布设,含多种致灾类型的每种致灾类型都应
兼顾;
b) 监测剖面宜采用主—辅剖面法布设,纵、横剖面布设数量都不应少于一条;致灾体宽度小于
20m 的,可适当简化,仅布设一条纵剖面或横剖面;
c) 致灾体为高陡边坡的,监测线宜沿边坡坡顶线后缘按“一”字型布置。
6.6.5.2 监测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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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区监测项位的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 监测项位应布设于变形破坏具有代表性的位置,同时兼顾承灾体分布;
b) 地表位移监测和地面倾斜监测应布置在斜坡中上部最可能发生变形或发生变形破坏后对承灾
体影响最大的位置;基准站应布设在灾害体外围稳定处;
c) 地面倾斜监测高陡边坡的,设备距坡顶线不宜超过5m;
d) 裂缝监测应布设在裂缝两侧或高陡边坡坡顶,监测高陡边坡时测绳宜延伸至坡顶线边缘;
e) 土体含水率监测宜布置在斜坡中部土体相对较厚且土体含水率对斜坡稳定性影响较明显地段;
不宜安装在边坡坡顶水分易疏干地段以及坡脚缓坡带斜坡整体稳定处或后缘土体厚度不足地
段;
f) 降雨量监测应布设在风险防范区外围地势较高、相对开阔且稳定的位置;
l) 非接触式监测应正对监测区域,与观测目标保持通视且无障碍物遮挡并覆盖主要变形区域。
7 设备选型技术要求
一般要求
7.1.1 监测设备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法定质监部门的许可,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本规程附录E 的要求。
7.1.2 监测设备选型时应充分考虑野外长期自主运行的实际特点,尽量选取各功能同时具备的一体化
封装式专业设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选取:
a) 环境适宜性:选取的设备应能长时间工作于野外恶劣环境条件下,具备防雷、防水、防尘、
耐高低温等基本性能,所有专业监测设备应能保证7×24×365 全天候运行的需求。原则上以
内置高性能电池供电为主,采用太阳能供电的仪器设备,配套的蓄电池容量应保证监测设备
在无日照条件下至少连续工作30 天,在久雾久雨及日照率小于30%的地区适当增大容量,太
阳能电池板功率应与蓄电池容量匹配。采用一次性电池供电的低功耗仪器设备,在1 小时采
集和上报一次的工作频率下,应保证电池至少能供设备正常工作1 年(即电池更换周期为1
年);
b) 性能适用性:选取的设备具有基本的硬件、软件机制,监测精度及频率满足监测点布设的要
求;
c) 数据可靠性:所选设备除可实现数据远程传输外,还应具备足够容量的本地存储介质(如SD
卡或外接USB 存储设备等),数据远程传输设备应保证全天候运行的需求;
d) 网络多样性:选取的设备应具备灵活组网机制,能根据现场的实际网络条件选择最为适合的
入网方式及北斗卫星通信功能,无线网络方面应支持国内三家运营商4G、5G 等多种无线网络
技术;
e) 使用寿命:选取的监测设备其使用寿命不得低于3 年
设备选型
7.2.1 滑坡监测设备选型
7.2.1.1 综合考虑浙江省滑坡特征,按物质组成分为土质滑坡、岩质滑坡和岩土混合滑坡三类。滑坡
监测设备选型按监测类型宜参照表14。
7.2.1.2 滑坡监测以监测变形和降雨为主,对通视条件良好、表面裸露的滑坡可采用激光测距仪、三
维激光扫描、视觉形变仪等非接触式仪器,监测滑坡多形态变形特征,以确保监测人员的安全。
表14 滑坡主要监测设备选型
类型
地表
位移
裂缝倾角加速度
深部
变形
地下水
水位
孔隙水
压力
土体含
水率
应力
应变
建(构)
筑物变
形
视频雨量
声光
报警
非接触
式监测
土质● ● ● ○ ● ● ● ● ○ ○ ○ ● ● ○
岩质● ● ● ○ ● ○ ● / ● ○ ○ ○ ● ○
岩土混合● ● ● ○ ○ ● ● ○ ● ○ ○ ● ● ○
注1:●表示宜选;○表示可选;/为不建议监测项。
注2:若地表未见明显裂缝时,则不必监测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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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地表
位移
裂缝倾角加速度
深部
变形
地下水
水位
孔隙水
压力
土体含
水率
应力
应变
建(构)
筑物变
形
视频雨量
声光
报警
非接触
式监测
注3:若支护结构出现变形,则应监测建(构)筑物变形。
7.2.2 崩塌监测设备选型
7.2.2.1 综合考虑浙江省崩塌特征,按物质组成分为土质崩塌和岩质崩塌两类。崩塌监测设备选型按
监测类型宜参照表15。
7.2.2.2 崩塌以监测变形和降雨为主,可根据实际监测需求补充开展物理场(如应力、应变等)和视频
监测;对通视条件良好、表面裸露的崩塌可采用激光测距仪、三维激光扫描、视觉形变仪等非接触式仪
器,监测崩塌多形态变形特征,以确保监测人员的安全。
表15 崩塌主要监测设备选型
类型
地表
位移
裂缝倾角加速度
孔隙水压
力
土体含水
率
应力
应变
视频雨量
声光
报警
非接触式
监测
土质● ○ ○ ○ ● ○ ○ ○ ● ● ○
岩质○ ● ● ○ / / ● ○ ○ ● ○
注1:●表示宜选;○表示可选;/为不建议监测项。
注2:若地表未见明显裂缝时,则不必监测该项。
7.2.3 泥石流监测设备选型
7.2.3.1 综合浙江省泥石流特征,按成因类型分为沟谷型和坡面型泥石流两类,按规模等级沟谷型泥
石流分小型和中型及以上两类开展监测工作,坡面型泥石流不区分规模。泥石流监测设备选型按监测类
型宜参照表16。
7.2.3.2 泥石流监测以监测降雨、补给物和水动力参数为主,一般都应布置雨量、声光报警器和泥水
位监测。
表16 泥石流主要监测设备选型
类型
地表
位移
裂缝倾角加速度
土体含水
率
泥水位次声地声视频雨量
声光
报警
沟谷型○ ○ ○ ○ ● ● ● ● ○ ● ●
坡面型○ ○ ● ● ● / / / ○ ● ●
注1:●表示宜选;○表示可选;/为不建议监测项。
注2:若地表未见明显裂缝时,则不必监测该项。
7.2.4 地面塌陷监测设备选型
7.2.4.1 综合考虑浙江省地面塌陷成因类型,将监测类型分为岩溶地面塌陷及采空区陷塌陷两类。地
面塌陷监测设备选型按监测类型宜参照表17。
7.2.4.2 岩溶地面塌陷监测内容包括动力条件监测(水位、降雨等)、土体内部变形监测、地面变形
监测和简易监测等;采空区地面塌陷监测内容包括地表变形监测、岩层内部变形监测、地下(表)水变化
监测、地形地貌及植被破坏监测等。
7.2.4.3 通视条件良好、无植被和构筑物遮挡的区域可采用三维激光扫描、无人机监测、视觉形变仪
等非接触式仪器,以确保监测人员的安全。
表17 地面塌陷主要监测设备选型
类型
地表
位移
裂缝倾角加速度
建(构)
筑物变形
地质雷达
监测
光纤应变
监测
地下水水
位
雨量
声光
报警
非接触式
监测
岩溶地面
塌陷
● ● / / ● ○ ○ ● ○ ● ○
采空区塌
陷
● ● ○ ○ ● ○ ○ ○ ○ ● ○
注1:●表示宜选;○表示可选;/为不建议监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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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地表
位移
裂缝倾角加速度
建(构)
筑物变形
地质雷达
监测
光纤应变
监测
地下水水
位
雨量
声光
报警
非接触式
监测
注2:若地表未见明显裂缝时,则不必监测该项。
注3:若支护结构出现变形,则应监测建(构)筑物变形。
7.2.5 风险防范区监测设备选型
7.2.5.1 风险防范区监测以降雨为主,一般都应布置声光报警器。其他测项的监测根据风险防范区致
灾模式选测,监测设备选型同7.2.1、7.2.2、7.2.3 和7.2.4 节。
7.2.5.2 宜采用线状、网状等多点感知设备,增大单设备感知范围,提高监测预警准确率;裂缝计可
作为多点感知设备使用。
7.2.5.3 风险防范区除雨量和声光报警器外,其他监测设备宜按照承灾体分布及危险性有针对性分布
置。
监测频率
自动化监测设备需具备数据实时采集和随时召测功能,采集频率应根据地质灾害不同阶段有针对性
设置,遇突变等异常情况,需加密数据采集及上传频率。常规数据采样频率不宜低于1次/小时,突变时
应加密监测频次,不低于1次/5分钟。
8 设备安装及运维技术要求
一般规定
8.1.1 设备安装应满足稳定、可测和具有施工条件等要求,监测点位应具备较好的人机可达性和基础
施工条件。
8.1.2 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平面位置允许偏差±0.5m,当实地情况与设计有较大变化时,按设
计变更流程调整。
8.1.3 在手机网络信号弱的区域,需通过现场组网或通过北斗卫星通信设备等手段保证通信畅通,确
保监测数据正常传输。
8.1.4 采用外置传输天线的仪器应通过机箱预留开孔固定在机箱外侧。
8.1.5 设备器安装调试时,应完成现场报警动能测试和数据对接测试工作。
8.1.6 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属易损设施,应加强设备维护,到期后宜及时更新。
8.1.7 设备安装施工工艺除满足本规程的相关规定外,尚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技术要求。
8.1.8 设备安装完成后,应整理接线,收纳整齐,并及时清理安装现场垃圾,保护环境。
设备安装
8.2.1 地表位移(BDS)监测设备安装
8.2.1.1 设备需安装在地质条件良好、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地方。
8.2.1.2 设备高度角±15°以内应无成片障碍物;离电视台、电台、微波站等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的
距离不应小于200m,离高压输电线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输通道的距离不应小于50m,附近不应有强烈的
反射卫星信号的大面积水域、大型建筑及热源等。
8.2.1.3 设备安装总高度视现场地形而定,一般安装立柱管径不小于140mm,长度不低于2.0m。
8.2.1.4 基础设施应稳固,并方便运行维护,宜采用钢管固定,设备接收机和太阳能供电系统安装在
钢管上。为了保护仪器,接收机的距离地面的净高度应不小于2m。安装时应充分考虑防风、防雨、防
潮、抗震、防雷、防腐等与环境相适应的性能。为保证设备的稳固,安装立柱底部应具有法兰;基座尺
寸一般不宜小于600mm×600mm,基座埋设深度视总安装高度而定,一般不宜小于800mm;基座浇筑所用
混凝土标准抗压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8.2.1.5 设备主要部件应装入配电箱并上锁,配电箱可固定于基座上,亦可挂于立柱上。
8.2.2 雨量监测设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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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1 应选择相对平坦且空旷的场地,承雨器口应水平且至山顶或周边障碍物顶端的仰角不大于
30°,不宜设在陡坡上、峡谷内、有遮挡或风口处,可选择房屋顶安装或野外高杆安装;对拟建监测点
1km 范围内已建雨量站的,可不布置雨量设备。
8.2.2.2 安装前应检查确认仪器各部分是否完整无损,传感器、显示记录器等是否工作正常。
8.2.2.3 传感器与显示记录器间用电缆传输信号的仪器,显示记录器应安装在稳固基座上;电缆长度
不宜太长,并加保护管后埋地铺设,若架空铺设,应有防雷措施;插头插座间应密封,安装牢固。使用
交流电的仪器,应同时配备直流备用电源,以保证记录的连续性。
8.2.2.4 采用固态存贮的显示记录器,安装时应使用电量充足的蓄电池,并配太阳能供电。根据仪器
说明书要求正确设置各项参数,并进行人工注水试验,实验符合要求后清除试验数据。
8.2.2.5 立柱管材直径不低于140mm,高度不低于2m(或根据现场环境条件而定);为保证设备的稳
固,安装立柱底部应具有法兰;基座尺寸一般不宜小于600mm×600mm,基座埋设深度视总安装高度而
定,一般不宜小于800mm;基座混凝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8.2.3 倾角/加速度监测设备安装
8.2.3.1 设备应先安装支架,再将设备固定在支架上。
8.2.3.2 支架浇筑在基座内,基座开挖尺寸不小于500mm×500mm,埋深一般不小于500mm,两端采用
膨胀螺栓固定,基座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8.2.3.3 安装完成后用罗盘测定X、Y、Z 轴初始绝对方向,并测量倾斜仪两端安装高度。
8.2.3.4 地面倾斜监测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地面倾斜监测设备进行调试,初始值清零设定或取得初始读
数。
8.2.4 裂缝监测设备安装
8.2.4.1 根据现场情况选取采用观测墩或支架安装,设备安装在裂缝两边的固定观测墩或支架上。
8.2.4.2 观测墩采用C30 混凝土浇筑,并用膨胀螺栓固定传感器。
8.2.4.3 采用支架安装需要先安装支架,再将传感器用螺栓固定在支架上。支架基座尺寸不小于500mm
×500mm×500mm,基座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8.2.4.4 采用拉线传感器监测的拉线应垂直于裂隙,拉线须拉出一定长度,在出线口用卡子将拉线锁
死,以防拉线回弹,并将拉线穿在保护管内;保护管宜埋地保护,埋深深度不小于100mm。
8.2.4.5 压缩性的裂缝,裂缝计测绳或测杆应尽量拉出来;增宽性的裂缝,裂缝计测绳或测杆稍微拉
出即可;有时增宽有时压缩的裂缝,裂缝计测绳或测杆应拉出一半。当裂缝的变速较快时,可以用变测
程的方法进行监测。
8.2.4.6 安装结束之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进行初始值清零设定,取得初始读数。
8.2.5 地声/次声监测设备安装
8.2.5.1 振动监测内容应以次声和地面震动信号为主。宜安装在泥石流沟下游附近或沟口,点位应布
设在泥石流沟岸50m 范围内的稳定平台上。
8.2.5.2 设备半径3m 范围内不能有建筑及树木遮挡,也需避开铁路、公路、工矿等地方,数量需根据
沟域长度具体确定。
8.2.5.3 安装时应充分考虑防风、防雨、防潮、抗震、防雷、防腐等与环境相适应的性能。立柱管材
直径不低于140mm,且不高于4m;为保证设备的稳固,安装立柱底部应具有法兰;基座尺寸一般不小于
600mm×600mm,基座埋设深度视总安装高度而定,一般不小于800mm;基座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8.2.6 泥水位监测设备安装
8.2.6.1 应选择流域水道顺直、通透性较好、沟床稳定的沟段(流通区),便于河流断面的测量和泥
(水)位的监测。
8.2.6.2 安装地点应选择安全(历史最高泥石流、洪水位或20 年一遇洪水位以上)的巨砾、基岩、堤
坝、拦砂坝、桥梁等为宜。
8.2.6.3 安装时应充分考虑防风、防雨、防潮、抗震、防雷、防腐等与环境相适应的性能。为保证设
备的稳固,安装立柱底部应具有法兰;基座尺寸一般不小于600mm×600mm,基座埋设深度视总安装高
度而定,一般不小于800mm;基座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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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4 传感器的轴线尽量垂直于水表面,避免在信号发射角度内存在其他障碍物;避免附近存在其
他超声波干扰源。
8.2.7 深部位移监测设备安装
8.2.7.1 深部位移监测多用于滑坡监测,钻孔施工应按滑坡勘查规范要求施工。
8.2.7.2 测斜管须平直,端口平整,其内壁应平整圆滑,导槽不得有裂纹和结瘤;在埋设测斜管前,
须进行一次清孔作业,确保钻孔通畅,保证测斜管顺利下放。
8.2.7.3 测斜管外径70mm,连接前按要求长度将测斜管逐节进行预接,并在对接处作对准标记及编号;
对接处导槽应对准,铆钉孔应避开导槽,装配好的测斜管导槽扭转角≤0.2°/m。
8.2.7.4 测斜管其中一对导槽方向宜与滑坡主滑方向一致,用模拟测头检查导槽畅通无阻后,将导管
就位锁紧。
8.2.7.5 孔口保护管与孔口平台固结牢固,孔口保护管与测斜管同轴度允许偏差最大6mm(居中),
两者之间间隙需用固管砂浆填充饱满,基本平齐测斜管口(低于管口3mm~10mm),保护管内清洁;孔
口保护管出露平台高度符合设计,并确保孔口保护管上的一个小孔露出平台;孔口保护管帽与测斜管口
间距一般300~350mm(保护管内隔离板盖下方70mm±15mm);孔口保护盖开合顺畅。
8.2.7.6 深部位移传感器需安装在滑动带上下位置或变形较大的位置。采集传输设备若选择杆式安装,
其高度不得超过4.0m,安装时应充分考虑防风、防雨、防潮、抗震、防雷、防腐等与环境相适应的性
能。为保证设备的稳固,安装立柱底部应具有法兰;基座尺寸一般不小于600mm×600mm,基座埋设深
度视总安装高度而定,一般不小于800mm;基座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8.2.8 地下水水位/孔隙水压力监测设备安装
8.2.8.1 地下水和孔隙水压力监测孔不宜采用泥浆钻进,如遇破碎、垮塌、严重漏失地层,应使用跟
管钻进工艺。
8.2.8.2 采用无冲洗液钻进时,孔中一旦发现水位,应立即停钻进行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的测定。每
隔10~15min 测一次,三次水位相差小于2cm 时,可视为稳定水位,并记录填表。
8.2.8.3 采用清水钻进时,提钻后、下钻前各测一次动水位,间隔时间不小于5min。若长时间停钻,
每4h 测一次水位,并记录填表。
8.2.8.4 应准确记录漏水、涌水位置并测量漏水量、涌水量及水头高度。
8.2.8.5 接近滑带并没打穿滑带时,应停钻测一次滑坡体的稳定水位,测稳定水位时应提水,观测恢
复水位,稳定时间应大于2h;终孔时应测一次全孔稳定水位。
8.2.8.6 孔深应进入稳定岩土体5m 或符合设计要求。
8.2.8.7 水位和孔隙水压力监测设备安装前应进行严格洗孔和检测记录。
8.2.8.8 分层监测孔应进行严格止水,并进行止水效果检查;可采用同孔并列或同孔同心式设置监测
管。
8.2.8.9 井管安装前应核定设计的花管长度与深度、包裹滤网、填砂砾深度、填粘土隔离地表水等。
8.2.8.10 松散层中的监测孔,应设置滤水管;滤水管外周边回填的砂砾石厚度不宜小于30mm,粒径
和级配及填埋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8.2.8.11 应采用测钟进行简易水文观测,检验测钟是否能顺利下入孔底或到液面。
8.2.8.12 孔口保护管与孔口平台应固结牢固,固结长度不小于1m;孔口保护管与滤水管同轴度允许
偏差最大6mm(居中),两者之间间隙用固管砂浆填充饱满;孔口保护管出露平台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确保孔口保护管上的一个小孔露出平台;孔口保护管冒与滤水管口间距一般300~350mm(保护管内
隔离板盖下方70±15mm),确保孔口保护盖开合顺畅。
8.2.9 应力监测设备安装
8.2.9.1 一般布设在滑坡主滑方向或崩塌体主崩方向,钻孔应穿过滑带或危岩体裂缝一定深度,钻孔
施工应满足相关工艺要求。
8.2.9.2 滑坡推力光纤感应器需在滑床、滑体及滑带各安装一组,其他点位布设应根据监测主体的特
征和监测目的等具体确定。测点应布设在隐患前缘位置,压力感应端面朝坡顶;光纤压力传感器下到固
定设计固定位置后,通过灌入水泥砂浆,将传感器与地质灾体围岩及推力管(包括支挡体)耦合一体;应
力计一般安装在锚索的锚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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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3 孔口保护管与孔口平台固结牢固,固结长度不小于1m;孔口保护管与推力管同轴度允许偏差
最大6mm(居中),两者之间间隙用固管砂浆填充饱满,基本平齐推力管口(低于管口3mm~10mm),
保护管内清洁;孔口保护管出露平台高度符合设计,并确保孔口保护管上的一个小孔露出平台;孔口保
护管帽与推力管口间距一般300mm~350mm(保护管内隔离板盖下方70mm±15mm);孔口保护盖开合顺
畅,符合设计要求。
8.2.9.4 采集传输设备若选择杆式安装,其高度不得超过4.0m,安装时应充分考虑防风、防雨、防潮、
抗震、防雷、防腐等与环境相适应的性能。为设备的稳固,安装立柱底部应具有法兰;基座尺寸一般不
小于600mm×600mm,基座埋设深度视总安装高度而定,一般不小于800mm;基座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
C30。
8.2.10 视频监控设备安装
8.2.10.1 视频监测多用于泥石流沟,部分用于滑坡、崩塌灾害。安装的位置应适宜取电及施工,且应
避免位于道路开挖、扩建的区域避免工程扰动,以及高压电线、电缆附近,减少电磁干扰。
8.2.10.2 泥石流沟监测时应选择流域水道顺直、通透性较好、沟床稳定的沟段(流通区),便于河流
断面的测量和泥(水)位的监测;安装地点应选择安全(历史最高泥石流、洪水位或20 年一遇洪水位
以上)的巨砾、基岩、堤坝、拦砂坝、桥梁等为宜。滑坡(崩塌)监测时应布设于危险区以外的稳定区
域,且视频应能观测站点全貌,不能被山体及植被遮挡视野。
8.2.10.3 若采用立杆安装方式,其安装高度不小于4m,安装时应充分考虑防风、防雨、防潮、抗震、
防雷、防腐等与环境相适应的性能。为保证设备的稳固,安装立柱底部应具有法兰;基座尺寸一般不小
于600mm×600mm,基座埋设深度视总安装高度而定,一般不小于800mm;基座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
C30。
8.2.11 土壤含水率监测设备安装
8.2.11.1 应选择土层较厚且碎石较少的区域安装,土层厚度一般不小于1m;安装点位附近有裂缝时,
应保持1m 以上的直线距离;安装后含水率计周边50cm 范围内若新生裂缝,需要及时更换点位,以避免
数据异常。
8.2.11.2 安装前采用手动或机械取土钻竖直向下打孔,孔径一般大于传感器外管直径的2mm~3mm,
孔深大于或等于传感器所标识的监测区域,保证各层传感器的埋设深度准确,避免安装后部分含水率传
感器外露。
8.2.11.3 安装时需采用原状土泥浆回灌,灌浆后泥浆应溢出地表,以保证传感器与土体之间紧密接触。
8.2.11.4 安装后需立即检查安装数据质量(以安装后30min 内的前3 包数据为准),一般要求相邻两
层土壤含水率数据差不超过士4%,全部层差不超过士6%;若层差偏差较大,应尽快拔出重新进行灌浆
安装,直至达到层差要求。
8.2.11.5 具备施工现场免标定(校准)功能的管式含水率计可直接检查安装数据质量,要求同
(8.2.11.4)。
8.2.11.6 不具备施工现场免标定(校准)功能的管式含水率计,采用烘干法进行室内试验或原位测试
进行标定,环刀取样不少于4 组,然后现场或远程设定参数。标定工作全部完成后进行数据质量检查,
要求同(8.2.11.4);仪器周围50cm 内不应有金属,不应采用影响水分人渗或迁移的装置进行防护。
8.2.12 视觉形变监测设备安装
8.2.12.1 视觉形变仪应布置在场地平整稳定,水平摩擦力大,受现场施工及周围环境影响小,视野良
好且不受遮挡的位置。
8.2.12.2 视觉形变仪安装点至靶标安装点的光路视野应尽量避免跨车辆或人员密集通行路面。
8.2.12.3 安装总高度视现场地形而定,一般采用水泥立柱安装,与水泥基座采用预埋钢筋笼相连固定,
立柱外径不小于315mm,高度不小于1200mm,水泥基座尺寸600mm×600mm,埋深不小于800mm,立柱及
基座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8.2.12.4 靶标安装应位于视觉形变仪的视觉角度范围及最大测量距离范围内,在监测点安装靶标,保
持靶标面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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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5 靶标安装位置周边尽量避免杂草生长干扰,一般采用支架安装,支架可选择三角支架或立柱
支架,为保证设备的稳固,三角支架或立柱支架底部应具有法兰,基础尺寸一般不小于400mm×400mm,
埋深不小于400mm,基座浇筑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8.2.12.6 采用太阳能供电方式安装时,应充分考虑防风、防雨、防潮、抗震、防雷、防腐等与环境相
适应的性能。为供电模块安装的稳固性,安装立柱底部应具有法兰;基座尺寸一般不小于600mm×600mm,
埋深不小于800mm,基座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8.2.12.7 安装完成后,需对靶标初始位置进行标定,设备应具有自动标定功能,自动标定完成后检查
是否标定成功。
设备运行维护
8.3.1 联调联试
8.3.1.1 对所有外接连接线(电源线、数据线)进行检查,特别注意电源线正负极连接是否正确,以
免造成设备损坏。
8.3.1.2 连接太阳能电池板与充电控制器线缆,检测太阳能充电控制器负载端输出电压。
8.3.1.3 依顺次连接传感器、电源、太阳能电池板控制器、天线与主机线缆等。
8.3.1.4 检查数据采集、传输通信情况,查看远程客户端是否收到测试数据及收到的测试时间、数据
量,并检查分析测试数据的合理性。
8.3.1.5 如数据异常,依次检查传感器、供电电源、传输天线,排除故障直至传输正常。
8.3.2 设备管理
8.3.2.1 设备管理包括二维码信息编制、监测设备防护、监测设备标识建立等内容。
8.3.2.2 对每台设备应编制二维码信息,野外可通过移动设备扫描快速检索到设备信息及实时监测数
据曲线,二维码信息须与设备安装记录信息一致。
8.3.2.3 监测设备建成后,应设置标识警示牌,标识牌宜采用醒目标识及警告内容,见附录F。
8.3.2.4 应修建围栏、防护网等防止设备破坏。有立杆的设备围栏采用PVC 塑钢材质,立柱和横梁内
涵镀锌加厚钢管,高度不低于1.5m,占地范围长×宽不小于1.5m×1.5m;小型设备围栏采用不锈钢材
质,长×宽×高不小于0.6m×0.6m×0.6m。
8.3.3 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分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2个阶段进行,验收工作原则上应在建成当年主汛期结束后进行。
8.3.3.1 初步验收
按项目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完成监测点全部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量、数据接入和相关资料上传到浙
江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系统。所有监测设备进入稳定运行状态(稳定运行状态指从收到申请当日计,往
前推15个自然日在平台连续保持设备在线率100%,监测数据质量稳定且与实际情况吻合性较好,统一以
监测系统查询的数据为准)。
验收资料编制完毕并内部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初
验申请和初验资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初验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满足条件,则组织初验。需提交的
材料包括:初步验收申请函、合同文件、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初步验收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等。
8.3.3.2 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在项目通过初验且完成整改,经过不少于一个主汛期的运行后方可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所
有监测设备进入稳定运行状态(稳定运行状态指从初验合格到申请竣工验收这段时间内,在浙江省地质
灾害专业监测系统保持设备平均在线率100%,监测数据质量稳定且与实际情况吻合性较好,统一以监测
系统查询的数据为准)。
验收资料编制完毕并内部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竣工验收申请函、整改报
告、试运行报告、竣工报告、监理报告等。
8.3.3.3 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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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式分现场验收和资料审查两部分组成,形成总体验收意见和逐点验收意见表。
8.3.3.4 现场验收
包括基础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重点检查设备实际安装与监测方案设计简表、监测设备安
装记录表等是否相符,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安装工艺及外观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8.3.3.5 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包括数据质量、阈值与模型设定和成果资料三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a) 数据质量验收。对设备在线率是否满足要求、监测数据回传是否正常、监测数据是否真实有效、
预警指令下发是否通畅、设备测试是否顺畅,预警处置工作是否能有效形成闭环等。
b) 阈值与模型设定。结合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监测预警历史记录,科学评判项目设定预警模
型是否设置,判据和阈值是否合理。
c) 成果资料验收。组织项目成果报告和相关资料验收(包括上传的资料是否完整、现场监测设备
及位置系统显示是否准确),评价项目建设和服务质量。
8.3.3.6 验收要求
项目初步验收阶段须逐点进行验收;初步验收查验过且合格的点位原则上不再纳入竣工验收,在初
验中明确提出有整改意见的点位,应全部纳入竣工验收查验。除须整改的点位外,竣工验收阶段抽查点
位不少于任务数20%,且抽查点位不少于5处。
8.3.4 项目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设立监测点告示牌,明确管护主要内容与措施,并将地质灾
害监测预警项目移交给管护责任主体管理,见附录G。
8.3.5 运行维护
8.3.5.1 监测点运行维护期不应少于3 年。后期运行维护等经费可参考《地质灾害普适型仪器监测预
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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