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JJG(桂)68-2019
回弹仪率定钢砧
Steel Anvil of Calibrating Rebound Hammer
2019-05-30 发布 2019-06-25 实施
广西 壮族 自治 区市 场监 督管 理局 发布
回弹仪率定钢砧检定规程
JJG(桂)68-2019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Steel Anvil of Calibrating Rebound Hammer
本规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05 月 30 日批准,并于 2019 年06 月 25 日起实施。
归口 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本规程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韦进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张长水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吴剑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蒙俊伟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参加起草人:
张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韦康宝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目录
引言 …………………………………………………………………………… ( Ⅱ )
1 范围……………………………………………………………………… (1)
2 引用文献………………………………………………………………… (1)
3 术语……………………………………………………………………… (1)
4 概述……………………………………………………………………… (1)
5 计量性能要求…………………………………………………………… (1)
6 通用技术要求…………………………………………………………… (2)
7 计量器具控制…………………………………………………………… (2)
7.1 检定条件 (2)
7.2 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2)
7.3 检定结果的处理 (4)
7.4 检定周期 (4)
附录 A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5)
附录 B 检定记录格式 (6)
I
引言
本规程依据 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要求编写。
本规程主要参考 JJG817-2011《回弹仪检定规程》和 GB/T 9138-2015《回弹仪》等有关技术标准编制而成。
本规程为首次制定。
II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回弹仪率定钢砧(以下简称钢砧)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 引用文献
JJG817-2011 回弹仪检定规程
GB/T9138-2015 回弹仪
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
3.1 率定(calibration)
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
4 概述
钢砧主要由砧体、砧芯和导向套筒组成。钢砧是对混凝土、砂浆、砖等各类回弹仪进行测量的必备工具。钢砧通常水平放置,回弹仪垂直向下在钢砧砧芯上进行弹击试验,用于测量回弹仪的回弹值。
5 计量性能要求
根据标称能量的不同,回弹仪可以分为六种规格,分别为 H980、H550、H450、 M225、L75 和 L20。针对不同规格类型的回弹仪,钢砧具有不同的计量性能要求,其主要技术要求见表 1。
表 1 钢砧质量、钢砧直径、砧芯直径和砧心撞击面硬度的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H980
H550
H450
M225
L75
L20
钢砧质量/kg
45.0+-0(0)..2(6)
20.0+-0(0)..1(3)
16.0+-0(0)..1(3)
钢砧直径/mm
200±5
150±5
145±5
砧芯直径/mm
≥45
≥31
砧芯撞击面硬度
(60±2)HRC
1
6 通用技术要求
6.1 在钢砧明显位置应有铭牌,铭牌上标注: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等信息。铭牌上的标注应该清晰可辨。
6.2 砧芯与弹击杆的接触面应为磨光的平面,该接触面应光滑,无裂痕、缺陷、锈蚀等。
6.3 砧体上应装有使弹击杆与砧芯对中的导向套筒,导向套筒可拆装。
6.4 砧芯中央应配有钢砧垫子,保证弹击杆弹击时垂直于砧芯表面,不产生侧滑。
6.5 砧芯配合面与砧体之间不应有缝隙。
6.6 钢砧的外观应清洁完好,无明显的锈蚀、破损。
7 计量器具控制
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7.1 检定条件
7.1.1 环境条件
温度:(20±5)℃;湿度:不大于 85%RH,室内环境应清洁,无腐蚀性介质、无振动。
7.1.2 检定用标准器具
检定钢砧所用的计量标准器具的主要技术参数见表 2。标准器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检定周期内方可使用。
表 2 标准器及其主要技术参数
仪器名称
电子秤
准确度等级级,量程 50kg,分度值 10g
游标卡尺
量程 300mm,最大允许误差优于±0.10mm
洛氏硬度计
洛氏硬度计 C 标尺的示值最大允许误差±0.6HRC
7.2 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7.2.1 检定项目
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的检定项目见表 3。
表 3 检定项目一览表
检定项目
首次检定
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查
通用技术
+
2
钢砧质量
钢砧直径
-
砧芯直径
注:1、表中“ + ”表示需检项目,“- ”表示不需检项目。
7.2.2 通用技术要求的检查
通过目测方式进行检查,其结果应符合 6.1~6.6 的要求。
7.2.3 钢砧质量的检定
将钢砧放在电子秤的秤盘中心位置进行称量,每次称量前电子秤示值清零,重复称量 3 次,取 3 次称量的平均值,作为钢砧质量的检定结果,其结果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7.2.4 钢砧直径的检定
用游标卡尺测量钢砧的直径。测量直径时,在砧体的中间位置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各测量 1 次,取两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钢砧直径的检定结果,其结果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7.2.5 砧芯直径的检定
拆下钢砧的导向套筒,用游标卡尺测量砧芯的直径。测量直径时,在砧芯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各测量 1 次,取两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砧芯直径的检定结果,其结果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7.2.6 砧芯撞击面硬度的检定
拆下钢砧的导向套筒,用洛氏硬度计检定砧芯撞击面硬度。选用洛氏硬度计的 C 标尺,装上金刚石圆锥压头,将总试验力调整为 1471N。
检定过程中,主试验力施加时间 8 秒,总试验力保持时间 5 秒,主试验力在(2~3)秒内平稳卸除,(3~5)秒内读数。
检定时,钢砧应贴合硬度计工作台台面移动。在砧芯撞击面上测定 4 点,第1 点不计,其余 3 点均匀分布。两相邻压痕中心间距离应不小于压痕直径的 4 倍,且不应小于 2mm。压痕中心至砧芯撞击面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压痕直径的 2.5倍,且不应小于 1mm。取所测 3 点硬度的平均值作为砧芯撞击面硬度的检定结果,其结果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3
7.3 检定结果的处理
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和要求,经检定合格的钢砧发给检定证书,经检定不合格的钢砧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内容格式见附录 A。
7.4 检定周期
钢砧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 2 年。
4
附录 A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供参考)
检定结果
序号
结果
砧芯撞击面硬度/HRC
5
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参照以上内容,并给出不合格项,检定结论为不合格。
附录 B
检定记录格式(供参考)
委托单位
器具名称
温度
℃
湿度
%RH
型号规格
检定地点
出厂编号
检定依据
生产厂家
标准器
外观检查
标准器型号编号
结论
标准器证书号
检定日期
年月 日
下次检定日期
年月 日
结论
平均值
检定员: 核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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