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ICS 29.240 CCS F 2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DW 76049.1—2026
特高压工程施工监理采购标准第 1 部分: 通用技术规范
Procurement standards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for ultra-high voltage engineering —
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2026-06-01 发布 2026-06-01 实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 布
Q/GDW 76049.1—2026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监理项目部组建 4
6 监理工作策划要求 4
7 监理工作要求 4
8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 8
9 合同、档案与信息管理 8
10 工程保修阶段监理要求 9
编制说明 11
I
前言
本文件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Q/GDW 76049《特高压工程施工监理采购标准》的第 1 部分。Q/GDW 76049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变电(开关)站工程专用技术规范;
——第 3 部分:换流站工程专用技术规范;
——第 4 部分:输电线路工程专用技术规范。
本文件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特高压事业部提出并解释。
本文件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部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国网电力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亚莉、吕运强、易建山、孙浩、李燕雷、戎袁杰、李屹、李钊、王丽丽、毛烨华、郭晏宁、张军、李淼、高雄、郝泽军、吴子良、赵平、廖荒良、高璟民、和彦淼、俞磊。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部。
II
特高压工程施工监理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高压电网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采购对监理资质和技术等总体要求,包括监理项目部组建,监理工作策划要求,施工过程监理工作要求,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要求, 合同、档案与信息管理监理工作要求,工程保修阶段监理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特高压电网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采购工作。±800 kV 以下直流输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采购工作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Q/GDW 12257.2 输变电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规程第 2 部分:监理项目部
Q/GDW 12257.3 输变电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规程第 3 部分:施工项目部
3 术语和定义
GB/T 5031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程监理单位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unit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机构。 [来源:GB/T 50319—2013,2.0.1]
3.2
建设工程监理 construc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 对技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合同、信息进行管理, 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来源:GB/T 50319—2013,2.0.2]
3.3
监理项目部 supervision project department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来源:GB/T 50319—2013,2.0.4,有修改]
3.4
总监理工程师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来源:GB/T 50319—2013,2.0.6]
1
3.5
监理规划 supervision plan
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来源:GB/T 50319—2013,2.0.10]
3.6
监理实施细则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rules
项目监理机构开展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来源:GB/T 50319—2013,2.0.11]
3.7
工程计量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根据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
[来源:GB/T 50319—2013,2.0.12]
3.8
旁站 side station supervision
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作业过程进行的全过程监督活动。 [来源:GB/T 50319—2013,2.0.13]
3.9
巡视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
[来源:GB/T 50319—2013,2.0.14]
3.10
平行检验 parallel test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
[来源:GB/T 50319—2013,2.0.15]
3.11
见证取样 sampling witness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设备性能、工艺系统安全的试块、试件、主要工程材料及构配件的取样、封样、送样环节的监督活动。
[来源:GB/T 50319—2013,2.0.16]
3.12
标准工艺 standard craftsmanship
对输变电工程质量管理、工艺设计、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等方面成熟经验、有效措施的总结与提炼而形成的系列成果,由输变电工程工艺标准库、典型施工方法、标准工艺设计图集等组成。
4 总则
4.1 一般规定
4.1.1 投标人应依据包括本文件(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编制监理大纲,监理配置及相关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4.1.2 本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
2
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文件引用标准的最新版和本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成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文件所引用的标准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4.1.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部分的条文提出差异,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4.1.4 本文件将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文件未尽事宜, 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4.1.5 本文件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以商务部分为准。
4.1.6 本文件各条如与 Q/GDW 76049.2、Q/GDW 76049.3 有冲突,以 Q/GDW 76049.2、Q/GDW 76049.3为准。
4.2 项目建设目标
4.2.1 安全目标
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地方规章制度,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工程建设安全、设备安全、电网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要求,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升设备本质安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4.2.2 质量目标
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地方规章制度,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工程建设质量、设备质量、电网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4.2.3 技术目标
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要求,“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 应用尽用,积极推广应用基建新技术及“模块化建设、机械化施工 ”。
4.2.4 进度目标
应执行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要求。
4.2.5 造价控制目标
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要求,优化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按期完成工程结算。
4.2.6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要求,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通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验收。
4.2.7 档案管理目标
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 档案与工程应同步移交,档案完整性达到100%。
3
5 监理项目部组建
5.1 组建原则
所有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必须组建监理项目部,原则上以监理合同为单位组建监理项目部。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在监理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成立监理项目部,并将监理项目部成立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文件报送建设管理单位。
监理项目部应配备满足独立开展监理工作的各类资源,并在工程建设期间,结合工程实际,合理调整资源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5.2 人员配置、任职资格及条件
监理项目部应配备足额合格的监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依据工程规模不同分别制定,参照 Q/GDW 12257.2 相关规定执行。
5.3 监理设施要求
监理项目部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工器具、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
6 监理工作策划要求
6.1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 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计划、程序、方法及措施。
6.2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具有可操作性。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7 监理工作要求
7.1 设计管理
7.1.1 监理单位应参加由业主单位组织的设计联络会,提出优化建议和监理意见。
7.1.2 监理单位应熟悉施工图纸,对施工图进行预检,汇总施工项目部施工图预检意见,形成施工图预检记录表,在施工图会检前提交业主项目部。
7.1.3 监理单位应参加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检,起草施工图会检纪要会议并报业主项目部签发。
7.1.4 监理单位负责审核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落实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实施,组织验收等工作;判断现场签证是否造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变化,如有,则应按照设计变更规定执行;对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工程量进行见证实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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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质量控制
7.2.1 质量策划阶段
质量策划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包括:
a) 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标准工艺实施策划专篇,填写文件审查记录表。
b) 依据建设管理纲要中相关质量要求及相关文件中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性编制监理规划中质量管理内容,分解工程质量目标(含创优目标),明确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工艺应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达标创优措施、实测实量控制措施、绿色建造控制措施等内容。
c) 审批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和工程检测试验项目计划,填写文件审查记录表。
d)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细则应包含质量旁站方案、见证计划、工程验收等内容。
7.2.2 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包括:
a) 审核施工项目部报送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b) 审查建管单位(或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计量认证等内容。
c) 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主要测量、计量器具的规格、型号、数量、证明文件等内容。主要测量、计量器具应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合格,测量精度满足规范要求,数量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d) 审核复测记录。测量成果(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及保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程规范的规定,测量器具、测量人员已报监理项目部审查通过,测量依据引用正确。
e) 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供应商资质文件。
7.2.3 施工过程阶段
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包括:
a) 在甲供主要设备材料[主变压器、GIS 设备、断路器、隔离开关、屏柜、塔材、导线、避雷线、 OPGW(光纤复合架空地线)、金具、绝缘子、地脚螺栓等] 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后,施工项目部填写甲供设备开箱申请表,按要求提前向监理项目部申请开箱检查。
b) 对拟进场使用的乙供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砂、石、水泥、商品混凝土、钢筋等),施工项目部应在进行主要材料或构配件、设备采购前,将拟采购供货的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
c) 按规定对试品、试件进行见证取样, 填写见证取样统计表,审核施工项目部报审的试品/试件试验报告。试品/试件试验报告审查要求参照复试报告。
d) 监理工程师采用见证、旁站、平行检验、巡视等方式相结合进行施工过程质量监理,并对施工人员机具、材料等进行随机检查。
e)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质量例会(可结合监理例会召开),分析工程质量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质量专题会议纪要。
7.2.4 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的质量控制内容包括:
a) 监理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隐蔽工程于隐蔽前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要求施工项目部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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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参与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参与建设过程质量验收专项检查、竣工预验收及启动验收。
c) 配合建设管理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达标投产、优质工程等检查。
7.3 造价控制
7.3.1 现场造价标准化建设
现场造价标准化建设的控制内容包括:
a) 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造价控制监理工作目标、内容、方法及措施,依据合同协调处理现场造价管理相关问题和争议。
b) 接受造价管理现场交底并落实相关要求。
c) 参加工地例会,协调现场造价管理内容,如实传达造价相关规章制度,形成会议纪要。
d) 督促施工单位收集、整理现场有关造价管理的原始资料,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完整做好造价资料的归档工作。
e) 配合业主项目部开展过程造价动态监测,从量、价、费分析实际工程造价与审定施工图预算、批复初步设计概算的差异,做好过程造价的对比分析,配合业主项目部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
7.3.2 工程量管理
工程量管理的控制内容包括:
a) 依据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施工程计量,做到“工完量清”,就工程量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提出监理意见,并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
b) 加强隐蔽工程量管理。及时完成隐蔽工程验收,形成验收记录。
c) 参与现场“三量”(设计量、施工量与结算量) 核对,做好实物工程实测记录,作为结算量确定的基础性查验资料,配合业主项目部核查确认结算工程量。
d) 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中的工程量增减情况进行审核,提出监理意见。
7.3.3 工程款支付审查
工程款支付审查的控制内容包括:
a) 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申请,准确签署意见,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b) 审查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c) 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汇总登记,填写工程付款申请汇总表。
7.3.4 现场签证
现场签证的控制内容包括:
a) 做好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甄别,判断现场签证是否造成设计文件变化,如有,则应按设计变更程序执行。
b) 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监理项目部应对现场签证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现场签证事项完成后,施工项目部应及时提交已验收合格项目的执行报验单,监理项目部完成闭环审查。
7.3.5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的控制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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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监理项目部如对设计文件有变更建议,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提交设计单位。
b) 监理项目部应对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审批单及时完成审查。
c) 设计变更批准后,应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并审核施工项目部提交的变更执行报验单。
d) 对已处理完成的设计变更材料文件,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并做好以下工作:对变更审批单依序编号;填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汇总表。
7.3.6 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的控制内容包括:
a) 按监理合同约定提出监理费支付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监理结算资料提交业主项目部。
b) 督促施工项目部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部、竣工结算,并应配合结算审核单位进行现场复核、审核并签署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报送业主项目部。
c) 配合完成工程审计等相关工作及问题整改工作。
7.4 进度控制
7.4.1 开工审核
开工审核的进度控制内容包括:
a) 对监理项目部配置情况展开展自查,监理项目部标准化配置达标检查表按照 Q/GDW 12257.2执行。
b) 对施工项目部配置情况展开检查, 施工项目部标准化配置达标检查表按照 Q/GDW 12257.3执行。
c) 核查工程开工条件,签署工程开工报审表,具备开工条件的应签发开工令。
7.4.2 施工进度计划审查
根据业主项目部的项目进度实施计划,审核施工项目部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合格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批,并监督执行。施工进度计划审查要点包括:
a) 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合同工期及项目进度实施计划。
b) 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无遗漏。
c) 施工进度计划应综合考虑施工图、施工场地及物资供应等条件。
d) 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施工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具体要求: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应满足总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施工顺序、工序搭接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月度施工计划应附相应施工人员、机械、材料的配置计划。
7.4.3 施工进度过程管理
施工进度过程管理的控制内容包括:
a) 监理项目部应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组织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监理意见,督促施工项目部制定纠偏措施予以纠正。
b) 当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项目部采取合理措施调整施工进度。
c) 监理项目部应比较分析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预测实际进度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总监理工程师应向业主项目部报告工期延误风险,并应在监理月报中报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
7
7.5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
a) 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安全管控措施及施工方案,填写文件审查记录表。
b) 编制安全旁站监理工作计划,明确安全旁站工作内容、责任人、计划起止时间等。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项目进行现场安全旁站。
c) 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d) 审查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对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e) 对大中型机械、安全工器具等设备进行进场审查和现场检查签证。
f) 进行全过程监督施工项目部的分包管理工作。
g) 跟踪管控作业层班组的准入及人员动态变化。
h) 审查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配置表和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场验收单,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使用情况。
i) 通过旁站、检查、签证等手段,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闭环。
j) 应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承包人落实机械化施工方案,在工程竣工后,审核机械化施工应用成果,参与机械化施工评价工作。
k) 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全面应用基建移动应用系统,落实监理人员到岗、到位及风险过程管控相关要求,督促施工项目部落实基建数字化应用,收集和分析基建数字化应用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报送业主项目部。
8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
8.1 凡主体工程开展监理工作的项目,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其中,征占地面积在 20 hm2 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 20 万 m3 以上的项目,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征占地面积在 200 hm2 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 200 万 m3 以上的项目,应当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
8.2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专项施工方案及批复, 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工程验收前完成拆迁、迹地恢复和植被恢复,通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验收。
8.3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专项施工方案、批复、专项设计等文件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设施,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监理文件。
8.4 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专项施工方案, 重点对工程施工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及实施办法进行审核。
8.5 施工过程中要采取现场记录、巡视检验、旁站监理、平行检测等监理工作方法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检查、监督。
9 合同、档案与信息管理
9.1 合同管理
9.1.1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合同及其他合同管理,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合同争议调解、合同解除等事宜。
9.1.2 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
9.2 档案与信息管理
9.2.1 监理单位应在项目投运后 3 个月内向项目建设单位归档项目文件。
8
9.2.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载体与传递方式,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建档,做好工程信息管理。
9.2.3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建立信息文件目录,完善工程信息文件的传递流程。
10 工程保修阶段监理要求
10.1 承担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回访。
10.2 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应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同时应监督实施,合格后应予以签认。
10.3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并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同时应报建设单位。
10.4 配合建设管理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达标投产、优质工程等检查。
9
编制 说明
11
1 编制背景 13
2 编制原则 13
3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13
4 主要工作过程 13
5 结构和内容 14
6 条文说明 14
12
1 编制背景
本文件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规范和简化招标投标工作编制的企业标准。近年来, 随着特高压大电网的快速发展,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不断更新。
本文件编制的目的是适应近年来内外部环境和管理发展变化,保证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服务采购标准能够适应不断提高的技术管理标准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建设、运行需求, 进一步满足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业务部门对标准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从服务采购源头实现新标准、新要求有效落地, 从而不断提升采购标准水平,推动特高压高质量建设。
2 编制原则
本文件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编制:
坚持“质量优先”编制原则。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引领带动作用, 提升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服务类采标准化、规范化,构建数智化坚强电网、持续巩固精进特高压工程建设“六精四化 ”。
3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1)协调一致性。
本文件遵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
本文件在满足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的基础上, 结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和特高压建设、电网发展等专业管理要求, 针对特高压工程服务类招标特点提出了相关技术要求。采购标准经招标文件的引用, 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不再重复通用技术规范的内容。如工程招标中确需对本文件所列技术要求进行修改, 项目需求单位应编填“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和辅助说明文件。
本文件正文中提及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文件均指最新版本。
(2)知识产权说明。
本文件未涉及知识产权:
——本文件内容中未涉及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本文件规范性引用的国内标准化文件中未涉及知识产权;
——本文件未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编制。
(3)宣贯、实施保密说明。
本文件公开发布,无保密要求。
(4)参考文献。
本文件主要参考文献:
GB/T 5032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 50905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DL/T 2272 输变电工程环境监理规范
DL/T 5434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SL 523 水土保持监理规范
Q/GDW 10115—2022 110 kV~1000 kV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 10183—2021 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Q/GDW 11970.4—2023 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程第 4 部分:水土保持监理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5—2017]
4 主要工作过程
2024 年 1 月 20 日—3 月 31 日,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的统一工作
13
安排,项目启动,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成立编写工作组,编写组成员单位包括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分公司(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特高压办、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湖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武汉中超电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国网湖北中超建设管理公司、鄂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分公司、神农架林区鸿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分公司、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写组成员对特高压技术政策、采购(通用部分、专业部分) 等文件进行收集和梳理,并完成采购标准编写大纲,形成采购标准编制目录初稿。
2024 年 4 月 1 日—8 月 31 日,编写工作组根据大纲要求编制完成特高压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采购标准初稿编制。
2024 年 10 月 23 日—11 月 1 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联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碳资产管理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邀请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分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对采购标准初稿开展专题评审,会议对该规范各部分内容进行了逐条、逐字的讨论、审核和修改, 达成了共识、统一了意见,编写工作组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5 年 2 月 18 日—4 月 10 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将征求意见稿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各省电力公司和相关单位专家广泛征求规范制定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编写组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对所有意见和建议均一一进行了回复,并形成送审稿。
2025 年 9 月 8 日—9 月 12 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联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部召开送审稿审查会,邀请业内专家对送审稿进行审查讨论。审查结论为: 审查组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后以技术标准形式报批。
2025 年 10 月,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并提交报批文件。
5 结构和内容
本文件是 Q/GDW 76049《特高压工程施工监理采购标准》的第 1 部分。Q/GDW 76049 由以下 4 个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目的是规范特高压工程施工监理采购的一般性技术条款。
——第 2 部分:变电(开关)站工程专用技术规范。目的是规范特高压变电(开关)站工程施工监理的主要技术参数。
——第 3 部分:换流站工程专用技术规范。目的是规范特高压换流站工程施工监理的主要技术参数。
——第 4 部分:输电线路工程专用技术规范。目的是规范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监理的主要技术参数。
本文件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8〕222 号)等的要求起草,本文件共 10 章,第 5 章~第 10 章规定了监理项目部组建,监理工作策划,监理工作,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合同、档案与信息管理,工程保修阶段监理等各方面要求。
6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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