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ICS 27.140 CCS F 00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DW 76056.1—2026
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监理服务采购标准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Procurement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of
pumped storage power stations—
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2026-06-01 发布 2026-06-01 实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 布
Q/GDW 76056.1—2026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工程说明 1
5 监理服务范围与依据 1
5.1 监理服务范围 1
5.2 监理服务依据 1
6 监理服务目标 2
6.1 安全控制目标 2
6.2 质量控制目标 2
6.3 进度控制目标 2
6.4 投资控制目标 2
6.5 达标创优目标 2
6.6 档案管理目标 2
7 监理工作内容与要求 2
7.1 设计方面 2
7.2 采购方面 2
7.3 施工方面 2
7.4 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管理 3
7.5 组织协调 3
7.6 信息管理 3
7.7 达标投产和创优 3
7.8 其他方面 3
8 受托人应提交的信息文件 3
8.1 定期信息文件 3
8.2 不定期报告 3
8.3 监理过程文件 3
8.4 其他 3
9 监理大纲 4
9.1 监理项目和合同控制目标 4
9.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管理 4
9.3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 4
9.4 其他 4
10 试验人员及设备 4
编制说明 5
I
前言
本文件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Q/GDW 76056《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监理服务采购标准》的第 1 部分。Q/GDW 76056 已经
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专用技术规范。
本文件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提出并解释。
本文件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部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新源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国网电力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伟、吕运强、易建山、李燕雷、王培龙、李少春、严良平、李屹、李钊、李贺、王丽丽、唐少南、段锡志、茹松楠、刘方、李媛、苟晓彤、景天。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部。
II
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监理服务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监理服务的范围与依据、监理服务目标、监理工作内容与要求、受托人应提交的信息文件、监理大纲以及试验人员及设备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监理服务采购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5111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Q/GDW 76056.2 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监理服务采购标准第 2 部分:专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L/T 511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工程说明
本章应包含工程概况、水文气象、地质条件、主要工程技术特性、交通条件、供水、供电、通信、工程项目分标规划、施工总布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及其他条件等条款,其中的具体内容应在 Q/GDW 76056.2 中明确。
5 监理服务范围与依据
5.1 监理服务范围
5.1.1 本次招标的工程所有土建工程(临时工程、永久工程)、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服务于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其他零星工程,从招标设计方案评审、筹建期工程施工准备直至整个工程全部完建、缺陷责任期结束、工程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等合同期限内全过程施工监理,并协助、配合委托人完成所有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和总体竣工验收工作。
5.1.2 监理的主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筹建期工程、主体工程、安全监测工程、其他临时辅助工程等,并包括与上述工程项目相关的保修期监理。
5.2 监理服务依据
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水电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 委托人及上级单位的有关文件、制度; 委托人与工程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相关采购合同文件; 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监理合同文件;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会议纪要。
1
6 监理服务目标
6.1 安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工程建设安全、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要求,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升设备本质安全。
6.2 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工程设计文件和委托人各项规定要求。
6.3 进度控制目标
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实现工程总工期目标。
6.4 投资控制目标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与索赔,规范工程计量,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工程概算内。
6.5 达标创优目标
工程完工时,具备达标投产条件,实现达标投产验收。
6.6 档案管理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实现档案与工程同步移交,确保档案归档率、资料准确率、案卷合格率 100%。
7 监理工作内容与要求
7.1 设计方面
对工程的设计分标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报告等设计文件进行评审、质量控制,协调管理设计人员、设计进度,履行设计交底、文件签署等监理工作。
7.2 采购方面
协助进行工程设备、主要材料、施工设备等的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7.3 施工方面
7.3.1 施工安全控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履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对施工生产中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预控制,避免考核安全事件的发生。
7.3.2 施工质量控制
依据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含经审核的厂家技术要求)、技术规程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过程为基础,通过文件审查、工序检查、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按照委托人工程质量管理总体策划和经委托人审批的监理规划,对施工质量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2
7.3.3 工程造价控制
配备专职的造价控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费用、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
7.3.4 工程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各控制性目标,从进度计划编制、执行跟踪及监督协调、进度统计分析与进度计划调整等方面进行进度管理和控制。
7.4 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管理
受托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经批准的水保、环保报告书和水行政及环保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围绕监理工程水保、环保目标,做好水保、环保的监督、控制与管理,确保工程的水保、环保顺利通过验收。
7.5 组织协调
通过沟通、协调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方关系, 使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及其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实现工程建设预定目标。
7.6 信息管理
建立监理信息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信息管理人员,制定包括文档资料收集、分类、整编、归档、保管、传阅、查阅、复制、移交、保密等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文件资料签收、送阅与归档及文件起草、打印、校核、签发、传递等管理程序,有序规范地做好工程信息管理工作。
7.7 达标投产和创优
在做好监理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的同时, 围绕安全、优质、高效、环保、和谐的工程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协助委托人全面统筹开展达标投产和创优工作,实现工程建设与达标投产和创优工作同步进行。
7.8 其他方面
7.8.1 配合委托人委托或聘请的专家开展咨询工作。
7.8.2 其他。
8 受托人应提交的信息文件
8.1 定期信息文件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及时向委托人报送监理年、月、周报。
8.2 不定期报告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不定期提交有关工程设计优化、施工组织、工程变更等报告。
8.3 监理过程文件
监理日志、文件批复、会议纪要、质量验收等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过程文件。
8.4 其他
工程达标投产和创优工作的总结报告;工程建设各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监理
3
报告(含工程图片、资料)。
9 监理大纲
9.1 监理项目和合同控制目标
如监理工程概况、合同控制目标、监理依据、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
9.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管理
如监理机构设置(框图)、监理人员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名单、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监理的试验监测及工作设备设施的配置、监理服务质量控制体系。
9.3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
如工程进度的控制程序、方法和措施; 施工质量控制程序、方法和措施(含旁站监理重要部位、工序清单、测量及试验检测等);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控制程序、方法和措施;工程造价控制程序、方法和措施;施工合同支付与合同商务管理(包括计量、支付);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控制程序、方法和措施;完成工程建设达标投产及工程创优目标监理内容与措施;信息档案管理方案;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见证点(W 点)、停工待检点(H 点)、旁站点(S 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及措施;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配置计划及保障措施。
9.4 其他
9.4.1 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
9.4.2 对工程建设管理及工程方案优化提出的建议。
9.4.3 提出自行配置的试验设备及人员、平行检测项目、见证取样、试验成果分析等规划方案。
10 试验人员及设备
10.1 试验人员要求
10.1.1 受托人应配备相应的试验人员,负责对所有应检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现场取样通知、见证取样、试验成果资料的接收、复核、分析和评价, 并根据试验成果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负责试验资料的传递和归档等工作。
10.1.2 承包商试验结果的抽检及复核由委托人另行委托建立的第三方实验室承担,受托人应协助委托人管理第三方建立的土建、金属试验室,所配备的试验人员应对试验成果进行审核、分析及使用,并归档。
10.2 试验设备要求
受托人配备的人员、仪器和设备及试验材料费应满足相关工作需要。
4
编制 说明
5
1 编制背景 7
2 编制原则 7
3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7
4 主要工作过程 7
5 结构和内容 7
6 条文说明 8
6
1 编制背景
为加快推进抽水蓄能(水电)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抽水蓄能类物资、服务采购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按照“物资部会同专业部门共同组织”的模式,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联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抽水蓄能和新能源部共同组织编制抽水蓄能类物资、服务采购标准,实现新标准、新要求有效落地,推进电网抽水蓄能物资类、服务类采购统一、规范、高效。
2 编制原则
本文件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编制:
a) 坚持“通用+专用”编制原则。通用部分落实招标文件通用性要求,包含采购的通用要求、接口、工艺等内容;专用部分落实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用于指导技术规范书编制。
b) 坚持“五统一”编制原则。实现统一分类编码、统一型号种类、统一技术参数、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技术接口。
c) 坚持“两个全面应用”编制原则。全面应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全面应用公司抽水蓄能类工程标准化建设成果。
3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1)协调一致性。
本文件遵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
(2)知识产权说明。
——本文件内容中未涉及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本文件规范性引用的国内标准化文件中未涉及知识产权;
——本文件未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编制。
(3)宣贯、实施保密说明。
本文件没有宣贯、实施中需要规定的保密要求。
4 主要工作过程
2025 年 4 月 21 日—30 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联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抽水蓄能和新能源事业部制定国家电网公司抽水蓄能服务类采购标准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计划安排,启动抽水蓄能类物资采购标准编制工作。
2025 年 5 月 1 日—6 月 15 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抽水蓄能和新能源事业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根据最终确定的抽水蓄能服务类采购标准编制目录,按照《抽水蓄能类采购标准编制工作方案》分工安排,组织国网新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采购标准的初稿编制工作。
2025 年 6 月 16 日—7 月 15 日,国网物资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抽水蓄能服务类采购标准初稿评审工作,并根据评审意见组织国网新源集团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5 年 7 月 16 日—8 月 31 日,国网物资有限公司汇总初稿后上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开展抽水蓄能服务类采购标准意见征集。
2025 年 9 月 1 日—30 日,国网新源集团有限公司结合意见征集情况,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文件。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分批组织审定送审稿,形成报批稿。
5 结构和内容
本文件是 Q/GDW 76056《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监理服务采购标准》的第 1 部分。Q/GDW 76056 由以
7
下 2 个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规定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服务采购的一般性技术条款,并与第 2 部分配合使用形成完整的技术规范书。
6 条文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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