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2025
代替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 of supervision for manufacturing
equipment of electric power
2025-06-30发布 2025-12-30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3
5 监造各方职责 3
5.1 委托人 3
5.2 监造单位 4
5.3 被监造单位 4
6 监造方式 4
7 监造准备 6
7.1 机构组建 6
7.2 监造策划 6
7.3 监造交底 7
8 监造实施 7
8.1 监造启动 7
8.2 质量控制 8
8.3 进度控制 1
8.4 组织协调 1
8.5 信息管理 1
附录A(资料性)开工审查项目 13
附录B(资料性)火电站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 14
附录C(资料性) 水电站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 49
附录D(资料性)风电站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 7
附录E(资料性)光伏电站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 91
附录F(资料性)光热电站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 97
附录G(资料性) 储能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 102
附录H(资料性) 交流电力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 120
附录I(资料性)直流电力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 139
附录J(资料性)输电线路装置性材料制造质量见证项目 14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L/T 586—2008《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与DL/T 586—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调整优化了文件结构;共计有8章,按过程方法将DL/T 586—2008中第6章调整完善为第7、 8章,新增第6章,更改补充了附录。
——补充完善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新增“6监造方式”,明确了电力设备监造方式。
——修改和完善了电力设备监造自身准备的内容和要求(见第7章)。
——修改和完善了电力设备监造管控实施的内容和要求(见第8章)。
——更改规范性附录为资料性附录,本文件的附录A~附录J 均为资料性附录。
——修改补充了附录的电力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修改补充的主要内容包括:增加了“开工审查项目”,以及光伏电站、光热电站、储能、交流电力、直流电力和输电线路装置性材料等设备的制造质量见证项目;将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及辅机等火力发电站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合并调整为“火电站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更改“大型水轮机及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为“水电站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增加了冲击式和可逆式等水轮机,以及进水阀门、桥式起重机、水工金属结构等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更改“风力发电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为“风电站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增加了锚栓组合件、混凝土塔筒,以及海上风电中升压站、钢结构、海底电缆等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利欧集团湖
南泵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太江、余阳、司广全、李果、刘军、张志高、徐德新、赖真明、孙立群、 皇晓军、张连彬、鄢志勇、张瑞刚、张文科、冯绍彬、苏广福、佟多广、李智中、吕云杰、刘立营、 米紫昊、刘朝、雷航、赵磊、宁望望、杨文虎。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5年首次发布为DL/T 586—1995;
—2008年第一次修订为DL/T 586—2008;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设备监造的总体要求、监造各方职责、监造方式、监造准备和监造实施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火力发电、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储能、输电、变电、配电、 用电等电力设备的监造。核电常规岛和BOP 设备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6429 设备工程监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设备监造 planí project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为保证符合法规标准、合同等规定或要求,对电力设备项目的设计、采购、制造,再制造等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见证、检验,审核、控制等的监督管理活动。
注:设备监造重点关注电力设备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和资源等项目制约因素。
3.2
委托人 client
要求并授权进行设备监造的组织或人员。
注:委托人可以是电力设备的投资方、业主、建设单位、项目总承包商、采购商,也可以是电力设备的管理部门、 运营机构等单位或人员。
3.3
监造单位 equipment supervision unit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设备监造服务的组织。
3.4
被监造单位 contractor;supplier
委托监造合同约定的,接受监造的设备采购合同当事人。
注: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等, 如电力设备的设计单位、制造企业、供应商、维修公司等,也包括合同当事人的管理体系覆盖的分包方、分供商等外部供方。
3.5
监造机构 equipment supervision organization
监造单位委派负责履行委托监造合同的项目执行机构。
1
3.6
驻厂监造 on-site supervise
监造单位派出专业人员长期驻留在被监造单位,对设备的制造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3.7
巡检监造 patrol supervise
监造单位派出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赴被监造单位,对设备制造过程和结果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的活动。
3.8
监造规划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plan
对监造项目的目标、内容、方法、时间、资源和管理等做出规定,用于指导监造机构和人员工作的文件。
注1: 监造规划主要包括或引用监造单位管理体系、项目质量计划的相关内容。
注2:监造规划的详略程度与委托人的要求、监造机构的整体能力及设备制造项目的复杂程度相关,可编制项目的总体规划,也可编写有关单项的规划。
注3:监造规划有时也称为监造计划。
3.9
监造细则 supervision rules
表述具体监造活动的作业方法和内容的作业指导文件。
3.10
监造通知单 project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notice
监造机构发现被监造单位偏离设备采购合同或技术文件要求,存在质量隐患或不符合时,签发的指令性、要求性文件。
注1:监造通知单由监造机构的总监造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造人员签发。
注2:监造机构根据被监造单位报送的监造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提出验证意见。
3.11
监造联系单 project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worksheet
监造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向委托人、被监造单位等相关方提交的用以沟通、协调一般性事务的文件。
3.12
见证 witness
对信息、文件、记录、实物、活动、过程等事项进行观察、审核、记录和确认等的监督活动。
3.13
文件见证点(R 点 ) record point
由监造人员对电力设备制造的有关文件、记录或报告等进行见证、检验或审核而预先设定的监造控制点。
3.14
现场见证点( W 点) witness point
由监造人员对电力设备制造的活动、过程、工序、节点或结果进行现场见证、检验或审核而预先设
定的监造控制点。
3.15
停止见证点( H 点) hold point
需由监造人员完成见证、检验或审核并签认后,方可转入下一个活动、过程、工序或节点而预先设定的监造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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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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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巡视检查 patrol inspection
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和专项检查见证活动。
3.17
视频见证 video witness
运用影像设备或通信技术平台,通过实时视频、视频记录、互动沟通等方式,针对电力设备制造过程和结果实施的现场或远程见证活动。
3.18
仪器检验 instrument point
监造人员对检测、试验等工序实施平行检验的活动。
3.19
质量检验与试验计划 quality inspection and test plan
由被监造单位编写的质量控制文件,规划产品实现过程中必要的质量检验与试验活动。
3.20
质量记录 quality records
对与质量保证有关的活动、要求、程序或结果加以叙述、定义、说明、报告或证明的文字记录或图表资料。
4 总体要求
4.1 电力设备监造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方约定采用的标准,已生效的电力设备委托监造合同、 设备采购合同或协议及其附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来往文件、书信、函电等要求。
4.2 电力设备的监造范围包括设计、采购、加工、组装、检验与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货等过程。
4.3 电力设备的监造模式包括驻厂监造、巡检监造等。
4.4 电力设备的监造方式包括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停止见证。可根据监造项目特点,结合采取巡视检查、视频见证、仪器检验等辅助监造方式。
4.5 电力设备监造应对制造质量、进度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控制。监造工作不代替被监造单位自行检验的责任,也不代替委托人对被监造设备的最终检验,设备的质量由与委托人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被监造单位全面负责。
5 监造各方职责
5.1 委托人
委托人的职责主要包括:
a) 选择具有相应资质、能力和业绩的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工作;
b) 督促被监造单位为监造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生活、通信条件,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c) 委托监造合同签订后,向监造单位提供设备采购合同、设计文件、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
d) 答复见证通知、质量问题处理意见等联络函件;
e) 通知监造单位参加与监造工作相关的设计联络会;
f) 参加设备制造的质量见证检查;
g ) 对被监造单位提出的分包进行审批;
h) 监督、检查监造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
i) 按委托监造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设备监造费用。
3
5.2 监造单位
监造单位的职责主要包括:
a) 按照委托监造合同约定,对被监造的电力设备制造质量承担监造责任;
b) 委托监造合同签订后,组建监造机构,实行总监造工程师负责制;
c) 不得转包或转让电力设备委托监造合同;
d) 根据委托人要求参加设计联络会、技术交底和质量分析会,组织或参加质量见证、设备出厂验收;
e) 向委托人反馈对电力设备采购合同的意见;
f) 审查被监造单位的质量检验与试验计划、生产进度计划,以及制造工艺、试验方案等技术文件;
g) 监督检查被监造单位的设备采购合同履行情况;
h) 对被监造单位申明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与监造项目或委托人有关的专有资料和保密资料;
i) 遵守被监造单位的安全、职业健康、环境管理等相关规定。
5.3 被监造单位
被监造单位的职责主要包括:
a) 按照设备采购合同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性能负责;
b) 履行设备采购合同相关内容,配合监造单位开展工作,为监造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生活、通信条件;
c) 向监造单位提供设计图纸、工艺文件、试验方案,以及质量检验与试验计划、生产进度计划、 主要原材料和外购件采购计划、外协与分包计划等相关文件资料;
d) 向监造单位提交主要原材料和外购件采购清单、外协与分包清单;
e) 向监造单位提交被监造设备质量证明文件、检查记录、检验和试验报告等资料;
f) 按照要求及时通知委托人和(或)监造单位参加质量见证;
g) 采取措施闭环处理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项;
h) 采取措施纠正处理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进度偏差;
i) 及时解决监造单位提出的问题,对监造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回复。
6 监造方式
6.1 电力设备质量见证点应设置在对制造质量有明显影响的特殊或关键工序、重要和关键件、加工制造的薄弱环节及易产生质量缺陷的过程。质量见证点设置主要包括:
a)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的进厂、出库、使用前的检验;
b) 易产生质量缺陷的工艺过程;
c) 特殊过程,重要工序、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件、关键部件;
d) 重要或关键试验,不可重复试验;
e) 对设备功能、性能特性有重要影响的工艺过程;
f)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6.2 电力设备监造方式和质量见证项目应在监造文件中明确,质量见证项目参见附录A~附录J。主要监造方式包括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止见证。
6.2.1 文件见证
一般工序的检验、试验记录或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等质量证明文件的见证,应设置为文件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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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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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 R 点)。
文件见证应对电力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技术文件等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文件资料予以签认。文件见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单位资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b) 质量检验与试验计划、生产进度计划、主要原材料和外购件采购计划、外协与分包计划;
c) 技术工艺文件,以及相关作业指导书、试验方案;
d)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资料、试验报告;
e) 质量证明书、检查记录、检验和试验报告等文件;
f) 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资格证书;
g) 计量器具、检验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
6.2.2 现场见证
重要件、重要工序、重要战验、加工制造的薄弱环节及易产生质量缺陷等工艺过程的质量见证,应设置为现场见证点( W 点)
现场见证应进行文件审查、质量见证,对符合要求的检查结果进行签认。现场见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a ) 实施文件见证
b)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
c) 实施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重要工序、重要件的检验与试验、出厂验收等过程和结果的见证。
6.2.3 停止见证
关键件、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关键试验或不可重复试验等过程的质量见证,应设置为停止见证点 (H 点)。
停止见证应进行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并在停止见证签认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6.3 监造单位根据电力设备特点,在评估被监造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后,可结合采取巡视检查、视频见证、仪器检验等辅助监造方式,宜在相关监造文件中予以明确。
6.3.1 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包含日常巡查、专项巡查。
监造人员对被监造单位的作业人员资格、工艺技术文件、工装器具、测量及试验设备、生产设备、 环境条件等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进行日常巡查。
监造人员对被监造设备的关键/重要工序、关键/重要件,以及在制造过程可能出现多发质量缺陷风险的状况进行专项巡查。
6.3.2 视频见证
运用影像设备或通信技术平台,通过视频记录和远程监控手段,对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关键/重要工序、关键/重要件、检验和试验活动进行见证。
在进行现场见证或停止见证时,结合采用影像设备进行视频见证。
针对不具备现场见证条件,或成熟产品且质量稳定的见证项目,可采取远程实时视频的方式进行符
合性检查。
6.3.3 仪器检验
推荐根据设备委托监造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要求和检测比例,采用仪器对被监造电力设备的质量
检验、试验等工序进行平行检验。
6.4 监造单位有权根据电力设备监造执行情况,提出调整监造方式的要求。但监造内容、项目和方式调整时,宜同被监造单位进行沟通与协商,确认后报备委托人。监造方式动态调整适用于下列情形:
a) 合同对质量等级有不同要求时;
b) 委托人提出例外见证需求时;
c) 特殊过程的方法、设备变更时;
d)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时;
e) 出现常见的、多发的质量问题,或存在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风险时;
f) 分包商无同类型设备制造业绩、质量管理体系相对薄弱时。
6.5 被监造单位根据电力设备采购合同或三方监造协议的要求,在见证点实施前由被监造单位通知监造单位,监造单位通知委托人参加见证。质量见证时间要求主要包括:
a)R 点随着生产过程中质量记录的产生随时由监造人员进行文件见证,并应在下一工序见证前完成。
b) 被监造单位未按规定提前通知W点见证,致使监造单位和(或)委托人不能如期参加见证,监造单位和(或)委托人有权要求重新见证。监造单位和(或)委托人未按规定程序提出变更见证时间而又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见证时,被监造单位可认为监造单位和(或)委托人放弃见证, 允许转入下道工序,W 点见证转为R 点见证。
c)H 点见证应有委托人和(或)监造单位参加,未经见证且无正式放弃通知时,被监造单位不得自行转序。但H 点见证没有委托人和(或)监造单位书面转序意见时,被监造单位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委托人和(或)监造单位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更改时间后,委托人和(或) 监造单位未按时参加见证,H 点可转为R 点随后进行见证。
7 监造准备
7.1 机构组建
7.1.1 监造单位按照委托监造合同的约定,设置监造机构,监造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造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要求、期限、专业需求等因素确定。
7.1.2 配备适合被监造电力设备特点的专业配套、数量满足需要的监造人员。
7.1.3 配置满足合同约定和项目需求的监造设备和设施。
7.1.4 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建立监造内控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和监造人员工作职责,规范监造记录和资料的识别、标识、处理、保存等管理办法。
7.2 监造策划
7.2.1 监造单位应依据委托监造合同约定,以及电力设备特点、技术工艺特性、质量等级要求,编制监造规划及有关监造细则。
7.2.2 监造规划应在委托监造合同签订及签收技术文件后,由总监造工程师主持编写,监造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委托人。变更时,应重新审批后报备委托人。
7.2.3 监造细则应在电力设备制造开工前,由专业监造人员编写,由总监造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应针对下列事项编制专项监造细则:
a) 关键/重要工序、特殊过程;
b)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引入应用;
c) 专业性强、技术及制造工艺难度大,且被监造单位报送专项方案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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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监造交底
监造机构宜采取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内部交底,应保留交底记录。监造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造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设计文件、设备性能参数、设计联络会纪要、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监造规划和监造细则、监造人员工作守则、被监造单位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有关要求等。
8 监造实施
8.1 监造启动
8.1.1 开工准备
8.1.1.1 委托人、监造单位及被监造单位宜共同签署三方监造协议。或委托人向被监造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被监造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接受监造。
8.1.1.2 宜以监造启动会方式进行项目开工协调与沟通,明确工作要求及监造方式等。监造启动会宜由委托人组织,主要内容包括:
a) 相关方组织机构、监造工作接口、沟通方式和渠道;
b) 质量见证方式和要求;
c) 进度控制内容和要求;
d) 监造报告和通知单、联系单的相关要求;
e ) 不符合项处置的内容、方式及要求;
f) 其他关注的问题。
8.1.1.3 监造机构应参加与监造工作相关的设计联络会。
8.1.2 开工审查
8.1.2.1 主要内容
监造人员应从“人、机、料、法、环、测”等方面,审查被监造单位电力设备制造项目开工的符合性。开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单位资格、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适宜性;
b) 资源配置投入的符合性、适宜性;
c) 技术工艺文件,以及相关作业指导书的符合性、适宜性;
d) 质量检验与试验计划,以及相关检测标准的符合性;
e) 生产进度计划及配套生产作业计划的符合性、协调一致性;
f) 主要原材料、外购件采购计划,以及采购清单的符合性、适宜性;
g) 外协与分包计划,以及外协分包清单的符合性、适宜性;
h) 生产作业环境的符合性、适宜性。
8.1.2.2 资源配置投入
监造人员对资源配置投入的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a) 项目机构,以及配置的管理、生产、技术、质量人员的符合性、适宜性;
b) 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资格的符合性、适宜性;
c) 计量器具、检验和试验设备检定校准证书的符合性、适宜性;
d) 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性能的符合性、状态的适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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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3 技术工艺文件
监造人员对技术工艺文件的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a) 检查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审批,以及变更程序的符合性;
b) 审查关键、重要件技术工艺文件的符合性、适宜性;
c) 审查特殊工艺过程、关键、重要工序作业指导书的符合性、适宜性;
d) 审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书和试验报告的符合性。
8.1.2.4 质量检验与试验计划
监造人员对质量检验与试验计划的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a) 检验、试验项目与合同的符合性;
b) 质量见证内容与合同的符合性;
c) 试验方法和环境的适宜性;
d) 检测和试验设备功能的符合性;
e) 不符合项处理方法的有效性;
f) 质量记录表单的充分性及适用性。
8.1.2.5 生产进度计划
监造人员对生产进度计划的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a) 设备制造进度与交货工期控制目标的符合性;
b) 总进度计划与关键零部件制造工期安排的响应性;
c) 主要原材料、外购件采购周期,以及外协与分包计划的协调一致性;
d) 生产进度计划与资源投入的适应性。
8.1.2.6 生产作业环境
监造人员对生产作业环境的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a) 材料和设备堆放存储场所的适宜性;
b) 特殊工序作业现场的符合性;
c) 装配及试验场地的适宜性。
8.2 质量控制
8.2.1 采购
监造人员检查主要原材料、外购件采购过程,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 采购计划、采购清单的符合性、完整性;
b) 代用件的符合性;
c) 质量凭证的符合性;
d) 入厂复验的符合性、可追溯性。
8.2.2 工序
8.2.2.1 监造人员见证电力设备制造工序质量形成过程和结果,见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a) 被监造设备合格方可转序,且标识正确,具有可追溯性;
b) 特种作业、质量检验等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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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测量设备符合规定要求;
d) 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环境条件满足规定要求;
e) 技术文件现行有效,包括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含数控加工程序)、质量文件等;
f) 特殊过程、重要及关键工序等工艺纪律执行符合规定要求;
g) 工序过程及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h) 质量记录真实、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8.2.2.2 质量见证应填写设备质量见证单。设备质量见证单应包括编号、被监造单位、产品名称、部件名称、图号、见证项目、见证方式、见证地点、见证时间、监造依据与执行标准、见证对象描述及见证内容、见证结果、结论及意见和签名等内容。
8.2.3 检验与试验
8.2.3.1 监造人员审查检验与试验前状态,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 检验与试验计划符合规定要求;
b) 检测设备经检定/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c) 环境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d) 作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
e) 试验样本符合规定要求。
8.2.3.2 监造人员现场见证检验与试验过程,见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a) 按照检验与试验计划规定的项目、内容和程序实施;
b) 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正确;
c) 数据采集、处理符合规定要求。
8.2.4 外协分包
监造人员检查设备采购合同约定或委托人认可的外协分包,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分包商资格、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合同要求;
b) 分包产品规格、技术指标、质量要求与合同一致;
c) 作业人员资格满足规定要求;
d) 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测量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e) 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环境条件满足规定要求;
f) 制造工艺文件、质量检验与试验计划、生产进度计划满足合同要求;
g) 工序过程和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h) 质量检验记录真实、完整;
i) 生产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8.2.5 成套性
监造人员检查电力设备交货成套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 督促被监造单位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合同设备交货明细表,包括合同设备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图号及项号、相应部件号等信息。
b) 监造人员应依据设备采购合同相关条款,核对交货部件名称、型号与数量与设备交货明细表一致;若有偏差,应及时反馈制造单位进行纠正,并跟踪验证。
8.2.6 出厂验收
8.2.6.1 监造人员检查设备出厂验收条件,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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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待验收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处于完工状态,质量记录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b) 验收前发现的不符合项已按规定要求关闭;
c) 出厂验收大纲、检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已审批。
8.2.6.2 监造人员见证设备出厂验收,出厂验收宜以专题会议方式,形成会议纪要及验收结论。出厂验收见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a) 作业人员资格符合规定要求;
b) 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测量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c) 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环境条件满足规定要求;
d) 验收内容及项目符合规定要求;
e) 质量记录真实、完整;
f) 不符合项或遗留问题处置符合规定要求。
8.2.7 质量签认
监造人员检查设备符合规定要求后签认放行,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 电力设备供货界面与设备采购合同一致;
b) 质量见证项目执行完毕,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真实、完整;
c) 不符合项处置已完成;
d) 设备外观、包装与防护等符合规定要求。
8.2.8 不符合项
8.2.8.1 监造人员对电力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应通知被监造单位采取处理措施,进行整改、 返修、返工或报废处置,监造单位跟踪处理结果并记录在案。
8.2.8.2 不符合项分级:按不符合项偏离规定要求的程度和导致危害结果的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不符合项分级和采取的控制方法如下:
8.2.8.2.1 一般不符合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可通过后续工序纠正,可通过简单且成熟的工艺和检验方法进行返工/返修的不符合项。
针对一般不符合项,应及时向被监造单位指出,要求被监造单位提供不符合项产生原因和纠正措施, 并在监造人员见证下得到有效处置。
8.2.8.2.2 较大不符合项:不符合合同要求且属关键条款,对设备性能、可靠性、交货进度产生影响, 超出成熟工艺返工/返修范围,需复杂论证或实验验证可让步接受,不影响核心性能的不符合项。
针对较大不符合项,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要求被监造单位暂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审核被监造单位提出的不符合项的变更、替代和纠正措施,并跟踪处理结果。
8.2.8.2.3 重大不符合项:不符合合同要求且属关键条款,对设备性能、可靠性、安全性、交货进度产生影响,永久性影响设备性能与安全,可能涉及产品返厂或报废,甚至可能导致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不符合项。
针对重大不符合项,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向被监造单位下达停工令,特殊情况下监造单位可先下达停工令后报告委托人。要求被监造单位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提交书面报告。 在未得到委托人同意前,被监造单位不能擅自处置该不符合项。
8.2.9 包装发运
监造人员检查包装发运过程,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大件或特殊件包装运输方案已审批;
10
DL/T 586—2025
b) 存储环境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c) 包装、装箱、加固、吊点和支承(支撑)位置符合规定要求;
d) 装箱文件资料齐全;
e) 标识标记齐全、清晰。
8.3 进度控制
监造人员检查电力设备制造与交货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a ) 依据已批准的生产进度计划、原材料和外购件采购计划、外协与分包计划,适时收集、整理及统计进度信息;
b) 检查影响进度的资源投入满足要求;
c) 比对分析进度偏差,提出纠偏整改要求,实施进度预警,并跟踪验证;
d) 进度偏差较大或影响其他项目目标实现时,及时报告委托人,并跟踪验证纠偏措施。
8.4 组织协调
8.4.1 监造单位采取适当、适宜的方式和策略,与监造相关方进行有效协调与沟通,主要内容包括:
a) 以实现设备制造质量符合采购合同规定为目标,做好过程和结果相关问题的质量协调;
b) 以实现设备制造进度满足采购合同交货期为目标,做好进度偏差预警和纠偏措施落实。
8.4.2 可采用监造联系单、通知单、整改单、停工令、复工令等监造文件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管控。
8.4.3 应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交底会、监造例会、专题会议等方式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组织协调,必要时可采用合同约见的方式督促被监造单位履行合同要求。
8.4.4 应通过监造周报、监造月报、监造总结报告、专题报告等监造报告,向监造委托人提供信息。
8.5 信息管理
8.5.1 监造单位应制定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等程序。根据监造规划、监造细则的要求进行过程记录, 编制监造报告;根据工作进度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相关监造文件资料。
8.5.2 宜运用数字化手段管控监造过程和结果,实现监造资料电子化检索、传递、归档、移交。
8.5.3 按照信息安全与保密相关要求,选用国家认可的网络通信平台传输与监造有关的信息,不允许传输涉及委托人、被监造单位事前声明的重要数据和技术信息。
8.5.4 监造过程中,应形成真实、完整的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归档,主要包括:
a ) 委托监造合同及其附件;
b) 监造规划、监造细则;
c) 工作联系单、通知单等与相关方的来往函件;
d) 会议纪要;
e) 监造周报、月报、年报;
f) 专题报告;
g) 监造日志;
h) 见证、巡检的记录或报告;
i) 监造过程影像资料;
j) 监造总结报告;
k) 委托监造合同或设备采购合同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8.5.5 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写监造总结报告、移交监造文件资料。设备监造总结报告应在委托监造合同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委托人,主要内容包括:
a) 设备监造项目概况;
11
b) 设备监造组织机构及人员;
c) 设备监造工作开展情况;
d) 设备监造过程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e) 对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的建议;
f) 监造设备总体评价。
12
附录 A
(资料性)
开工审查项目
A.1 开工审查项目见表A.1。
表A.1开工审查项目表
序号
监造内容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管理体系
审查被监理单位资格的符合性
√
审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符合性,覆盖产品范围的适宜性
资源配置
审查项目机构,以及配置的管理、生产、技术、质量人员的符合性、适宜性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资格的符合性、适宜性
检查计量器具、检验和试验设备检定校准证书的符合性、适宜性
检查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性能的符合性、适宜性
技术保障
审查技术工艺文件,以及相关作业指导书、试验方案的符合性、适宜性
审查质量检验与试验计划,以及相关检测标准的符合性
审查生产进度计划,以及配套的生产作业计划的符合性、协调一致性
审查要原材料、外购件采购计划,以及相应的采购清单的符合性、适宜性
审查外协与分包计划,以及相应的外协与分包清单的符
合性、适宜性
作业环境
检查材料和设备堆放存储场所的适宜性
检查特殊工序作业现场的符合性
检查装配及试验场地的适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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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
( 资料性)
火电站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
B.1 锅炉本体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1。
表B.1锅炉本体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水冷壁 (也适用于循环流化床汽冷式旋风分离器、布风板、冷渣器
等部件)
钢管入厂检验
钢管材质质量证明书
按批对管材的理化性能进行见证
钢管入厂复验报告
钢管涡流探伤入厂复验报告(若有)
钢管表面质量检查
每种材质、每种规格检查不少于8根
钢管尺寸测量(外径、壁厚、圆度)
三通壁厚、内外径测量(若有)
每一批抽检5个
鳍片(扁钢) 入厂检验
鳍片材质质量证明书
按批对鳍片材料的理化性能进行见证
鳍片入厂复验报告(若有)
焊缝检查
焊缝外观检查(外形、尺寸及表面质量)
焊缝总数2%
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100%
焊接工艺检查
焊接文件检查(焊接工艺规程、评定)
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及复验报告
焊接工艺执行检查
合金钢光谱检查及报告
现场见证点每个部件各抽查3屏
热处理工艺检查
热处理工艺文件
热处理报告
弯管检查(表面质量、圆度、外弯面减薄量)
不同材质、不同规格、 不同弯管半径各抽4个
通球试验
每个部件不少于3屏
水压试验
组片检查
组片对角线长度偏差
组片宽度偏差
组片长度偏差
组片旁弯度
组片横向弓形度
管子+鳍片(扁钢)间拼接焊缝表面质量及外形
鳍片(扁钢)端部绕焊表面质量检查(若有)
鳍片(扁钢)端部绕焊探伤报告(若有)
制造厂标准文件见证绕焊探伤报告
卫燃带屏销钉焊接质量检查(若有)
不少于3屏
14
表B.1(续)
见证方式
过热器、
再热器
( 蛇形管 )
每种材质、 每种规格检查不少于 8 根
焊缝总数的 2 %
射线底片抽查
底片总数的 1 0 %
按制造厂标准所提供的全部资料
按批见证
现场见证点过热器、 再热器各抽查 3 屏
异种钢接头
检查 ( 试样 )
( 若有 )
工艺评定
机械性能
金相组织
折断面检查
硬度检查(热处理后T91、T92材质硬度检查)
每级部件不少于 3 屏
不同材质、不同规格、
不同弯管半径各抽 4 个
热校工艺及热校表面检查
各过热器、 再热器管组片抽检数量不少于 3 片
几何尺寸
平面度
管屏附件焊缝无损检测
管卡及相关附件的装配质量检查(材质、外观,膨胀活动间隙)
省煤器(包括悬吊管 )
每种规格检查不少于 4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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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煤器(包括悬吊管)
焊缝总数的2%
底片总数的10%
按厂标准所提供的全部资料
每种规格检查不少于8 个
每级部件不少于3屏
管屏附件焊缝无损检测(若有)
管卡及相关附件的焊接质量检查
汽包
钢材入厂检验 (包括筒体、封头、下降管座)
钢材材质质量证明书
按批对理化性能进行见证
钢材入厂复验报告
表面质量及尺寸检查
焊缝检查(包括环缝、纵缝、 各种管座角焊缝、人孔门加强圈等焊缝)
环缝、纵缝、各种管座角焊缝、人孔门加强圈等焊缝各抽查一处
底片总数的20%
焊缝返修报告
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以及复验报告
热处理检查
外观及尺寸检查
长度、直径、壁厚
筒体圆度
封头圆度
筒体全长弯曲度
筒体内径偏差
筒体各对接焊口错边
管接头节距及其偏差
纵向偏移
周向偏移
16
各种钢印检查(包括材质、焊工等)
内部附件质量检查(焊缝表面质量、装配质量、清洁度等)
5
集箱”、汽
水分离器
和贮水罐、
减温器
钢管材料入厂检验
钢管入厂无损探伤报告(若有)
不同材质、不同规格检查不少于 2 根
焊缝检查 (对接焊缝和管座角焊缝)
焊缝外观检查(焊缝高度、外形及表面质量)
各种集箱 3 个
返修报告
焊接艺检查
焊接文件检查(焊接工艺规程、评
定 )
00%
硬度检查
热处理前P91、P92材质硬度检查
各种集
箱3个
热处理后T91、T92材质硬度检查
外观及尺出检查
外观检查
集箱全长弯曲度
管座节距偏差
管座高度偏差
管座纵向周向偏移
现场见证点各种集箱各 3个
内隔板焊缝表面质量检查(若有)
内部清洁度检查
集箱内窥镜检查记录(检查员、时间、种类、数量)(若有)
各种集箱 3 个, 汽水分离器和贮水罐、减温器若进行水压试验,100%见证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
主要材料质量证明资料及复验报告
按批对主材的理化性能进行见证
焊缝外观质量检查
10%
尺寸、外观、装配质量
17
中心筒、导向端轴等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外购件品牌确认
锅炉钢结构 ( 大板梁、立柱、 横梁等)
钢材(板材、
型材)
钢材质量证明书
钢材表面质量及尺寸检查
每层按不同规格抽查
(大板梁、主立柱、主梁)
每层立柱6个,主要横梁6个,大板梁全部
焊缝表面质量及尺寸检查
主要尺寸检查及高强螺栓孔尺寸检查
热处理工艺以及热处理报告
预组合检查(至少一个立面中两排接点的全部构件)(若有 )
按厂家标准预组合数检查
叠式大板梁叠板穿孔率(应达到100%)检查
全数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抗滑移系数试验
螺栓孔连接摩擦面
油漆外观及漆膜厚度检查
燃烧器
喷口材料
按批对钢材的理化性能进行见证
焊缝外观检查
主要安装接口尺寸检验
喷嘴摆动角度及调节机械动作灵活性检查
单个、整组燃烧器抽查数量
3 个、 2 个
安全阀 (限国内生产)
钢材(含阀体、 阀座、阀杆、 弹簧等材料)
材质保证书
入厂复验报告
外观检查(含尺寸检查)
阀体无损检验报告
严密性试验
集箱分水冷壁集箱、省煤器集箱、过热器集箱、再热器集箱。 减温器包括过热器和再热器减温器。
18
B.2 余热锅炉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2。
表B.2余热锅炉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钢材入厂
检验(包括筒体、封头、 下降管座等)
材质质量证明书
材质入厂复验报告
焊缝检查(包括环缝、纵缝、 各种管座角焊缝、人孔门加强圈等焊缝)
热处理工艺检查
外观及主要加工尺寸检查(含管接头)
集箱
原材料质量见证
材质证明书
对接焊缝和角焊缝焊接工艺检查
坡口检查
焊缝表面质量检查
无损检测报告
热处理工艺及报告检查
每个模块至少3根
P91、P92材质集箱硬度检查
水压试验(若有)
模块
焊接
焊接工艺检查
焊缝表面质量
光谱分析报告
19
表B.2(续)
合金钢管道
原材料质量证明
原材料入厂复检报告
无损探伤报告
热处理报告检查
P91、P92材质硬度检查
每次热处理抽查3个
B.3 启动锅炉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3。
表B.3启动锅炉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锅筒
材料质量证明书(封头、筒体)
环、纵焊缝错变量及对口间隙检查
焊缝外观质量
壁厚检查(封头、筒体)
联箱
材料质量证明书
膜式壁
管子尺寸
对流管束
过热器、 省煤器
20
表B.3(续)
锅炉本体组装
散装锅炉出厂前按模块试压
B.4 动叶可调轴流式风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4。
表B.4动叶可调轴流式风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主轴
调质后机械性能报告
尺寸检查记录
轮毂
尺寸检查
叶片
包括原
材料入厂复验报告
尺甘检查报告
装配布置图及序列表记录
叶柄
叶轮
动平衡试验
油站
油站合格证
油箱渗漏试验
冷却器合格证
油泵试运转试验
中间轴和联轴器
尺寸检查报告
单机出厂
空运转
试验
风机组装记录
若有
振动
轴承温升
调节部套件联动试验
手动调节
21
B.5 静叶可调轴流式风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5。
表B.5静叶可调轴流式风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中间轴
和联轴器
包括原材料入厂复验报告
叶轮动平衡
叶轮转子组运转试验
轴承箱
渗漏试验
调节装置
调节叶片装配记录
调节部套手动试验
B.6 离心式风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6。
表 B.6 离心式风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22
B.7 低速钢球磨煤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7。
表B.7低速钢球磨煤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原材料
主要部件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热处理结果报告
复检报告
罐体
罐体外观和尺寸检查
空心轴
及主轴承
球面
精度尺寸检查
轴颈表面粗糙度检查
主轴承球面表面情况及接触情况检查
大齿轮
大齿轮表面硬度
齿轮的各连接法兰面检查
齿面检验,咬合记录
渗油试验
温度试验
盘车或试空转
B.8 中速磨煤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8。
表B.8 中速磨煤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磨辊装置
辊套硬度检验
磨辊轴承品牌确认及气密性试验
表面外观质量
磨盘及衬板
磨盘材质性能
衬板硬度检验
主要系统
液压油站出厂试验
润滑油站出厂试验
分离器转子动平衡试验
分离器出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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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8(续)
减速
齿轮箱
渗漏、油管畅通检验
减速器端面摆动及径向跳动
减速比测定
试车试验
机座、机壳、分离器
焊接外观
油漆外观质量
B.9 风扇磨煤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9。
表B.9风扇磨煤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主传动轴
尺寸检验记录
冲击板和冲击轮
冲击板耐磨性能检查
冲击轮静平衡试验
冲击轮锥孔与主轴锥段的接触率检验
分离器
调节挡板灵活性及准确性
壳体、分离
器等组焊
部件
油漆外观及漆膜厚度测量
轴承箱渗漏试验
试组装,整机空转
主要外购件
电机、轴承规格型号、品牌
B.10 除尘器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10~表B.12。
B.10.1 静电除尘器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10。
表B.10 静电除尘器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除尘器
气流均布模拟试验报告
钢支架
钢支架载荷计算文件
材料质量证明资料
24
表B.10(续)
焊缝质量检查
主要尺寸检查
抽验20%
油漆质量检查
灰斗
壳体(立
柱、封板)
顶梁
进、出
喇叭口
抽验2
0%
阳极板
外观质量检查
抽验,
不少于200件
阴极线
抽验,不少于200件
整流设备
出厂调试
抽验5%
质量证明文件
B.10.2 电袋除尘器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11。
表B.11 电袋除尘器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25
表B.11(续)
进喇叭口
花板
原材料质量文件
滤袋
滤料性能检测
B.10.3 湿式电除尘器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12。
表B.12湿式电除尘器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若有)
26
表 B.12 ( 续 )
进、出喇叭口
(阳极管)
B.11 皮带重力式给煤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13。
表B.13皮带重力式给煤机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壳体
焊接外观质量检查
进出料口尺寸检查
主、从动滚筒
进出料口落煤管
胶带
质量证明书
装配
装配质量检查
27
表B.13(续)
整机
空载试车
控制柜信号功能检查
称重精度检查
外购件
外购件(轴承、电机减速机、变频器、胶带、称重传感器) 品牌、数量、规格、型号核查
B.12 汽轮机本体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见表B.14。
表B.14汽轮机本体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表
汽缸
铸件材质理化性能检验报告
铸件无损检测报告,缺陷处理原始记录、补焊部位无损检测及热处理记录
汽缸各安装槽(或凸肩)结构尺寸和轴向定位尺寸测量记录
汽缸水压试验
低压缸除外
低压缸焊缝外观质量检查
铸造内缸除外
低压缸主焊缝及汽缸短接管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隔板套
( 持环 )
铸件无损检测报告,缺陷处理原始记录、最终热处理记录
隔板套各安装槽(或凸肩)结构尺寸和轴向定位尺寸测量记录
红套环
红套环材质理化性能检验报告
红套环无损检测报告
隔板
隔板内外环(或隔板体)材质理化性能检验报告
中分面间隙测量
高、中、低压各抽检一级
汽道高度及喉部宽度测量
通流面积记录
转子
转子锻件材质理化性能检验报告
转子锻件残余应力测试报告
转子锻件热处理记录
转子锻件脆性转变温度测试报告
转子锻件热稳定性测试报告
低压转子除外
转子锻件无损检测报告
转子精加工后端面及径向跳动检测(主要包括轴颈、联轴器、 推力盘、各级轮缘、主油泵短轴等)
各级叶根槽结构尺寸及其轴向定位尺寸检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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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4(续)
轴颈尺寸及外观质量检查
转子轴颈和推力盘无损检测报告
转子装配
低压转子动叶装配称重量记录
末、次末级,长度300mm 以上
动叶装配外观及装配质量检查
调频动叶片成组后静频测量记录
转子高速动平衡及超速试验
转子高速动平衡后端面及径向跳动检测
围带及拉筋外观质量检查
适用时
动叶片
材料理化性能检验报告
成品动叶片无损检测报告
硬质合金片焊接质量无损检测报告
低压末级动叶片硬化部位无损检测报告或硬度检测记录
调频动叶片静频测量报告
同类型
机组报告
静叶片
汽缸、联轴
器及主汽阀螺栓(M52 及以上)
螺栓硬度检查报告
螺栓金相报告
轴承及轴承箱
轴承合金铸造质量无损检测报告(含铸造层、结合层)
推力轴承推力瓦块厚度检查记录
轴承箱与台板接触检查
轴承箱清洁度检查
外圆及止口径向瓢偏检查记录
两端面跳动量检查记录
主汽阀调节阀
阀壳铸件材质理化性能检验报告
阀壳铸件无损检测及补焊后最终热处理记录
阀杆材质理化性能检验报告
符合性报告
阀杆无损检测报告
阀壳水压试验
阀门严密性检查
29
W R
阀门行程测量
危急遮断器
危急遮断器动作转速试验
总装
汽缸负荷分配或汽缸水平检查记录
静子部套同心度调整
全实缸状态下,汽缸中分面间隙测量
红套环装配记录
滑销系统导向键间隙测量记录
通流部分动静间隙测量
汽封体中分面间隙测量
转子窜轴量测量
推力间隙测量
轴承瓦套垫块与轴承座接触检查
轴瓦体与瓦套接触检查
转子轴颈与轴瓦接触检查
轴瓦间隙测量
轴承箱内油管路清洁度检查
盘车检查
油系统设备
油箱清洁度检查
油箱油漆质量检查
润滑油管路承压油管酸洗质量检查
抽检
润滑油管路清洁度检查及内窥镜检查
润滑油管路封口措施检查
润滑油管路水压试验
冷油器水压试验
传热管水压或气密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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