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ICS 73.040 CCS D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 964—2025
煤中微量元素含量分级(镉、铬、铅、硒)
Classification for trace element in coal(Cadmium,Chromium,
Lead and Selenium)
2025-12-18 发布 2026-06-18 实施
国家 能源 局发 布
MT/T 964—2025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煤中镉含量分级 1
5 煤中铬含量分级 2
6 煤中铅含量分级 2
7 煤中硒含量分级 2
8 煤中镉、铬、铅、硒的检验 2
参考文献 4
Ⅰ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 件代 替 MT/T 964—2005《 煤中 铅含 量分 级》、MT/T 965—2005《 煤中 铬含 量分 级》、 MT/T 1028—2006《煤中硒含量分级》和 MT/T 1029—2006《煤中镉含量分级》,与 MT/T 964—2005、 MT/T 965—2005、MT/T 1028—2006 和 MT/T 1029—2006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将煤中镉分级由四级改为三级,删去了“特高镉分级”,将中镉煤分级更改为“0.2 μg/g
b) 将中铬煤分级更改为“15 μg/g
c) 将中铅煤分级更改为“20 μg/g
d) 将特低硒煤分级更改为“≤1 μg/g”,低硒煤分级更改为“1 μg/g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白向飞、丁华、谷红伟、丁玎、武琳琳、张宇宏、涂华、宋兴、屠文涛。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5 年首次发布为 MT/T 964—2005《煤中铅含量分级》;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修订时并入了 MT/T 965—2005《煤中铬含量分级》(MT/T 965—2005 代替的 文件 及历 次版 本发 布情 况为:MT/T 965—2005)、MT/T 967—2005《煤中 锗含 量分 级》 (MT/T 967—2005 代替 的文 件及 历次 版本 发布 情况 为:MT/T 967—2005)、MT/T 1028— 2006《 煤中 硒含 量分 级》(MT/T 1028—2006 代替 的文 件及 历次 版本 发布 情况 为: MT/T 1028—2006)的内容。
Ⅲ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煤中干燥基镉含量(Cdd)、铬含量(Crd)、铅含量(Pbd)、硒含量(Sed)分级的级别名称、代号和含量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煤炭勘探、生产和加工利用、煤炭销售中对煤炭中镉、铬、铅、硒、锗含量分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T 475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
GB/T 482 煤层煤样采取方法
GB/T 16415 煤中硒的测定方法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法
GB/T 16658 煤中铬、镉、铅的测定方法
GB/T 19494.1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 1 部分:采样方法
GB/T 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 2 部分:煤样的制备
MT/T 1034 生产煤样采取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煤中镉含量分级
煤中镉含量按表 1 分级。
表 1 煤中镉含量分级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镉含量(Cdd)范围μg/g
1
低镉煤
LCd
Cdd≤0 .2
2
中镉煤
MCd
0.2
3
高镉煤
HCd
Cdd>3.0
5 煤中铬含量分级
煤中铬含量按表 2 分级。
表 2 煤中铬含量分级
铬含量(Crd)范围μg/g
低铬煤
LCr
Crd≤15
中铬煤
MCr
15
高铬煤
HCr
Crd>50
6 煤中铅含量分级
煤中铅含量按表 3 分级。
表 3 煤中铅含量分级
铅含量(Pbd)范围μg/g
低铅煤
LPb
Pbd≤20
中铅煤
MPb
20
高铅煤
HPb
Pbd>50
7 煤中硒含量分级
煤中硒含量按表 4 分级。
表 4 煤中硒含量分级
硒含量(Sed)范围μg/g
特低硒煤
ULSe
Sed≤1
低硒煤
LSe
1
中硒煤
MSe
2
4
高硒煤
HSe
Sed>10
8 煤中镉、铬、铅、硒的检验
8.1 煤样的采取和制备
煤样 按照 GB/T 475、GB/T 482、GB/T 19494.1、MT/T 1034 的规 定采 取,煤样 按 GB/T 474 或
GB/T 19494.2 的规定制备。
8.2 煤中镉、铬、铅、硒的试验方法
煤中镉、铬、铅按 GB/T 16658 的规定进行测定,煤中硒按 GB/T 16415 的规定进行测定。
参考 文献
[ 1 ] MT/T 1090 煤炭资源勘查煤质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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