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ICS 75.180.10 CCS E 9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5079—2025
代替SY/T 5079—2014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油井测试设备
Petroleum drilling and production equipment— Logging and testing equipment
2025-12-18发布 2026—06-18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型式与基本参数 2
4.1 油井测试设备的基本型式 2
4.2 油井测试设备型号的表示方法 2
4.3 基本参数 3
5 技术要求 3
5.1 一般要求 3
5.2 专用装置要求 4
6 试验方法及要求 5
6.1 相对磁导率的测量 5
6.2 动平衡试验 5
6.3 传动箱试验和检查 5
6.4 气动系统密封性试验 6
6.5 液压系统试验 6
6.6 电气系统试验 6
6.7 外观质量检验 6
6.8 外形尺寸检验 6
6.9 厢体检验 6
6.10 噪声测量 6
6.11 轴承温升测量 6
6.12 电机、发电机温升测量 7
6.13 测井设备试验 7
6.14 试井设备试验 7
6.15 测试井架车试验 8
6.16 车装油井测试设备行驶性能试验 8
7 检验规则 8
7.1 检验分类 8
7.2 检验项目 8
7.3 检验抽样 9
7.4 判定规则 10
I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0
8.1 标志 10
8.2 包装 11
8.3 运输 11
8.4 贮存 11
Ⅱ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SY/T 5079—2014《油井测试设备》,本文件与SY/T 5079—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4年版的第2章);
b)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c) 修改了油井测试设备的型式与基本参数(见第4章,2014年版的第3章);
d) 修改了与GB7258 相关的内容,删除了部分重复要求的内容(见5.1,2014年版的4.1);
e) 增加了关于测试井架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12、6.15);
f) 增加了关于电驱动油井测试设备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13、5.2.16、6.6)。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阳华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中石化经纬有限公司、宝鸡宝石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成权、郭康华、陈锋、彭学光、李鸿涛、丁友林、孙光磊、桑九波、赵峰、姚伟锋。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5年首次发布为SY 5079—1985《试井车技术条件》;
——1987年第一次修订,发布为SY/T 5079—1987《试井车通用技术条件》;
—1993年第二次修订时,由ZB E92016—1990转为SY/T 5079—1993《试井车》;
—1 999年第三次修订;
——2008年第四次修订,标准名称修改为《油田测试设备》;
——2014年第五次修订时,整合了SY/T 5073—2008《油田测井和试井绞车》的内容[SY/T 5073—2008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Y/T 5073—1993《测井绞车》(由GB/T 11644—1989 转为行业标准)、SY/T 5631—1993《海洋测井绞车》(由ZB E91001—1989转为行业标准)、 SY/T 5631—1999];
——本次为第六次修订。
Ⅲ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油井测试设备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油气田现场作业的各类油井测试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55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3766 液压传动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7932 气动对系统及其元件的一般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 9239.11 机械振动转子平衡第11部分:刚性转子的平衡方法和允差
GB/T 13452.2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8411 机动车产品标牌
GB/T 37400.1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产品检验
GB/T 37400.2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火焰切割件
GB/T 37400.3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焊接件
GB/T 37400.4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铸铁件
GB/T 374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5部分:有色金属铸件
GB/T 37400.6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6部分:铸钢件
GB/T 374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7部分:铸钢件补焊
GB/T 37400.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8部分:锻件
GB/T 37400.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9部分:切削加工件
GB/T 37400.10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0部分:装配
GB/T 37400.11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1部分:配管
GB/T 37400.12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2部分:涂装
GB/T 37400.13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3部分:包装
GB/T 37400.14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4部分:铸钢件无损探伤
GB/T 37400.1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5部分:锻钢件无损探伤
1
GB/T 37400.16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6部分:液压系统
QC/T 459 随车起重运输车
QC/T 29082 汽车传动轴总成技术条件及台架试验方法
SY/T 5072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仪器车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油井测试设备 logging and testing equipment
由动力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绞车系统等构成,用于油气井测井、试井施工作业的专用机械设备。
4 型式与基本参数
4.1 油井测试设备的基本型式
油井测试设备的基本型式为:橇装油井测试设备和车装油井测试设备。橇装油井测试设备包括橇装测井设备和橇装试井设备;车装油井测试设备包括测井车、试井车和测试井架车。
4.2 油井测试设备型号的表示方法
4.2.1 橇装油井测试设备型号的编制规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主参数,测试井深的1/100m 取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途代号,测井用“CJ”, 试井用“SJ”
“橇装”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示例:
某企业生产,试井深度为6000m的橇装试井设备,型号表示为:QZSJ60。
4.2.2 车装油井测试设备型号的编制规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企业自定代号
—用途代号,测井车用"CJ",试井车用“SJ", 测试井架车用“CS” — —特种结构汽车代号
—产品变型序号,按数字顺序(0~9)排列
— —车辆种类类别代号(专用车)
— —企业名称代号(2或3位)
2
示例1 :
最大允许总质量20t, 第二次设计,某企业生产,企业自定代号12的测井车,型号表示为:×××5201TCJ12。
示例 2:
最大允许总质量11t, 第三次设计,某企业生产,企业自定代号1A的试井车,型号表示为:×××5112TSJIA。
示例 3:
最大允许总质量24t, 第二次设计,某企业生产,无企业自定代号的测试井架车,型号表示为:×××5241TCS。
4.3 基本参数
油井测试设备的基本参数见表1和表2。
表1测井用专用装置基本参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基本参数
电缆直径,mm
5.6、8、11.8、12.4、12.7
测井深度,m
3500
5000
7000
10000
12000
15000
3
滚筒容量,m
3700
5200
7200
10500
12600
15800
4
电缆起下速度
常规测井,m/h
300~8000
特低速测井,m/h
30~8000
5
最大提升能力,kN
30
50
65
80
95
130
注:表中滚筒容量按电缆直径φ12.7 mm计算;最大提升能力按φ12.7 mm电缆缠绕第一层状态计算。
表2试井用专用装置基本参数
钢丝直径,mm
2.4
、2.6、2.8、3.0、3.2、3.5
试井深度,m
10300
12400
15600
钢丝最高起下速度,m/h
21600
13
15
注:表中滚筒容量按钢丝直径φ3.5 mm计算;最大提升能力按φ3.5mm钢丝缠绕第一层状态计算。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测试设备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使用,亦可特殊设计满足用户要求:
a) 环境温度-18℃~+50℃;
b) 相对湿度不大于95%;
c) 有雨、雪和沙尘的油气田现场。
5.1.2 油井测试设备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3 所有的材料、标准件、外购件应符合GB/T 37400.1~GB/T 37400.16的要求。使用代用材料
时,应经设计部门批准,应不降低产品性能。
5.1.4 各部位润滑油嘴应装配齐全,按要求加注润滑脂(油)。各活动关节和摩擦面应涂抹或加规定的润滑脂(油)。
5.1.5 车装油井测试设备选用的底盘应是定型产品,整车应符合GB 1589、GB 7258的要求。
5.1.6 车装油井测试设备出厂前应进行路试,出厂试验路试里程应不少于30 km, 型式试验路试里程应不少于100 km, 并应经过坡度不小于30%的爬坡试验,路试中检查各部位温度、制动情况、操纵灵活性,运转应无异响,各部位应无松动和渗漏。
5.1.7 涂装质量应符合GB/T 13452.2和SY/T 5072的规定。
5.1.8 厢体制造质量、防水密封性、防尘密封性、保温性能、振动指标、电路及电气设备安全可靠性应符合SY/T 5072的要求。
5.1.9 海洋环境使用的油井测试设备应满足海洋环境作业要求。
5.1.10 操作间最大噪声应不超过80 dB(A)。
5.2 专用装置要求
5.2.1 油井测试设备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应达到表1、表2的要求。
5.2.2 所使用的传动轴应符合QC/T 29082的规定。
5.2.3 传动箱在正常工况下连续运转,其轴承温升应不高于45℃,最高温度应不超过85℃。制造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5.2.4 测深装置系统误差应不大于1‰,指重装置系统误差应不大于3%,且具有防水(污)、防油 (污)、防静电、防震性能。
5.2.5 各总成件之间应连接牢固,相对转动件之间应转动灵活,应无卡阻和干涉现象。
5.2.6 各液压管路、电气线束、气管路应夹持可靠,排列齐整,应不与其他零件摩擦、碰撞,可动管路或线路在行车中应无干涉现象。
5.2.7 车厢、橇体内电线敷设应有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交直流电路各回路相互间及对地之间的绝缘应符合SY/T 5072的要求。
5.2.8 绞车:
a) 滚筒应进行动平衡试验,动平衡剩余不平衡量应高于GB/T 9239.11规定的G16 平衡品质级别要求。
b) 滚筒筒身直径应大于所缠绕电缆、光纤或钢丝所要求的最小弯曲直径。
c) 测井设备用滚筒应采用防磁化材料制作,滚筒各部相对磁导率应不大于1.1,相对磁导率测试数据应记录。
d) 排丝机构(排绳装置)换向应灵活,保证排丝(绳)整齐、紧密。
e) 绞车刹车装置应可靠。使用带式双刹带刹车时,两刹带刹车力应相等,刹车松开后刹车带与刹车毂间隙应为2mm~3 mm;盘式刹车中,在刹车完全松开后,刹车片与刹车盘之间的间隙应为1mm ~2 mm。
f) 绞车刹车机构在其工作范围内应操纵灵活,最大载荷试验中重物在任意高度应刹车可靠。如果有手控机械刹把机构,则应带有安全链或其他安全装置。在绞车承受额定载荷时,刹把的操纵力应不大于250N。
g) 绞车气控刹车系统应具有断气刹车功能,确保气路发生故障时对绞车可靠制动。
h) 测井设备绞车控制系统应具有中位自动刹车功能,确保绞车无下溜现象发生。
i) 各种操作机构、离合器等操作应轻便,摘挂灵活、可靠。
5.2.9 双滚筒测试设备动力转换装置,活动滚筒更换、固定应操作方便,操纵灵活、安全可靠。
5.2.10 油井测试设备应进行空载和载荷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本文件各项要求。
5.2.11 使用φ2.4 mm及以下钢丝的试井设备轻负荷下放应能自由下落。
5.2.12 测试井架车上安装的吊臂仅用于支撑滑轮,不适用于起重作业,吊臂性能参数应符合QC/T 459的要求。
5.2.13 动力系统:
a) 液压驱动的测试设备液压系统应符合GB/T 3766的规定。
b) 电驱动的测试设备电驱系统应符合GB/T 13869的规定。
5.2.14 各操作件应操纵灵活、反应灵敏、可靠、无卡滞现象。
5.2.15 各液压元件及液压管线、接头、油箱应无渗漏现象,各电气元件之间连接可靠,线束捆扎规范,固定牢固,绝缘符合要求。
5.2.16 液压系统及电驱系统应具有过载保护功能,应设置扭矩控制装置,扭矩控制装置的性能应可靠并便于调节。
5.2.17 气动系统应符合GB/T 7932的规定。
5.2.18 气动系统各操作件应操纵灵活、反应灵敏、可靠、无卡滞现象。
5.2.19 气动系统各气路元件及管线、接头应无漏气现象。
6 试验方法及要求
6.1 相对磁导率的测量
采用弱磁场测量仪测量,相对磁导率应不大于1.1。
6.2 动平衡试验
试验应在动平衡试验装置上进行,动平衡剩余不平衡量应高于GB/T9239.11规定的G16 平衡品质级别要求。
6.3 传动箱试验和检查
6.3.1 自制传动箱应逐台进行试验和检验,合格后方可配套组装。
6.3.2 自制传动箱试验在专用试验台上,分为空载试验和载荷试验两部分进行。
6.3.3 自制传动箱空载试验应在额定转速下进行,试验时间在正反两个方向均应不少于2h。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各连接处紧固件应无松动;
b) 各密封处应无渗漏现象;
c) 齿轮运转应平稳正常,应无异常声音和振动。
6.3.4 空载试验合格后按下列方式进行载荷试验,对于换向工作的齿轮箱,应进行正、反两个方向试验,对于单向工作的齿轮箱,允许单向试验,试验时的旋转方向应与工作时的旋转方向相同,载荷试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在额定功率和额定转速下,齿轮箱运转应正常、可靠,应无异常冲击、振动和不正常噪声;
b) 各密封处应无渗漏现象;
c) 载荷试验时间,各挡正、反转均应不少于1h。
6.3.56.3.3和6.3.4的试验后,按技术要求指标检验以下项目:
a)齿轮侧隙;
b) 齿轮接触斑点;
c) 发热情况;
d) 清洁度检查(每批产品抽查应不少于2台);
e) 涂装和外观质量。
6.4 气动系统密封性试验
气动系统在0.8 MPa时,保压30 min, 压降应不大于0.1 MPa。
6.5 液压系统试验
6.5.1 液压油箱渗漏试验
液压油箱进行渗漏试验,应无渗漏现象。
6.5.2 液压系统密封性试验
液压系统压力达到额定工作压力的1.25倍,保压30 min, 各液压元件、管路及接头等连接部位应无渗漏。
6.5.3 液压系统扭矩控制装置试验
分级提升负荷,旋转扭矩控制装置调节手柄,扭矩控制装置正常,超过设置载荷时具有卸载作用。
6.6 电气系统试验
6.6.1 线路绝缘试验
用兆欧表测量线路的绝缘电阻,绝缘阻值应符合SY/T 5072的相关要求。
6.6.2 电驱动系统扭矩控制装置试验
分级提升负荷,旋转扭矩控制装置调节旋钮,驱动系统应具有保护作用。
6.7 外观质量检验
外观质量采用目视观察检验,要求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变形及划痕,涂膜应均匀、细致、平整、颜色一致。
6.8 外形尺寸检验
外形尺寸检验用通用或专用量具及样板检验。
6.9 厢体检验
厢体检验按SY/T 5072的规定进行。
6.10 噪声测量
噪声采用噪声计测量。
6.11 轴承温升测量
轴承温升用温度测试仪测量,温升应不超过45℃,最高温度应不超过85℃。
6
6.12 电机、发电机温升测量
电机、发电机温升用温度测试仪测量,温升应符合GB/T 755的相关要求。
6.13 测井设备试验
6.13.1 测井设备空载试验
测井设备组装完毕后,在试验场地使动力系统正常工作,让绞车正反向运转,运转总时间应不少于30 min。
6.13.2 测井设备载荷试验
载荷试验步骤如下:
a) 载荷试验应在空运转试验完成后,在载荷试验场进行;
b) 各型试验载荷按表3的规定;
c) 各级试验载荷应进行两次,在任何情况下绞车都应能可靠制动;
d) 绞车刹车系统、控制系统应符合5.2.8e)~h) 的要求;
e) 载荷试验中及试验后应进行各部检查。
表3试验载荷
(φ12.7mm电缆)
试验载荷,kN
10
20
一
40
55
60
75
85
90
110
120
6.14 试井设备试验
6.14.1 试井设备空载试验
试井设备组装完毕后,在试验场地使动力系统正常工作,让绞车正反向运转,运转总时间应不少于30 min。
6.14.2 试井设备轻载荷试验
空载试验后,试井设备停放在离试验井架20m 以外的地方,滚筒上的钢丝活端从井架天车垂下, 在活端上采用悬挂重物的方法施加载荷170N, 将重物起升到不低于5m 高度时,松开滚筒手刹车, 重物应能自由落下,连续提升3~5次。
6.14.3 试井设备最大载荷试验
轻载荷试验后,钢丝活端施加载荷应分级逐步增加,从5000 N开始,以后每级增加1000 N, 最
7
大试验载荷等于该产品的设计提升能力。载荷试验中,应做如下检查:
a) 各种操纵机构应符合5.2.8i) 的要求;
b) 刹车系统应符合5.2.8e)~h) 的要求;
c) 活动滚筒更换、滚筒起吊装置操作,活动滚筒固定装置,双滚筒驱动动力转换操纵系统性能应符合5.2.9的要求。
6.14.4 试井设备排丝试验
绞车低速空运转,排丝情况应符合5.2.8d) 的规定。
6.14.5 试井设备指重装置标定
试井设备指重装置标定按以下要求进行:
a) 为确保每批产品出厂后指重仪指示准确,指重系统装配后应逐台进行标定;
b) 用加砝码的方法进行标定,指重表读数应与所挂重物相符,整个系统误差应符合5.2.4的规定;
c) 指重仪标定完后,应对号装机。
6.15 测试井架车试验
6.15.1 试井设备按6.14的要求进行试验。
6.15.2 测井设备按6.13的要求进行试验。
6.15.3 吊臂按QC/T 459的试验方法和要求对吊臂进行空载试验、额载试验、动载试验、静载试验和稳定性试验。
6.16 车装油井测试设备行驶性能试验
6.16.1 试验按5.1.6的要求进行。
6.16.2 行驶试验中,传动系统应无异常响声,各行车挡位挂合应灵活可靠,各传动箱应无漏油现象。
6.16.3 行驶试验中,出现故障,应在故障修复后重新进行行驶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检验类型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7.1.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或制造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正常生产,每三年或累计生产250台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1.3 每台设备都应进行出厂检验。
7.2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的规定。
8
7.3 检验抽样
7.3.1 型式检验抽样规定如下:
a) 同批产品抽查应不小于10%,应不少于2台;
b) 专用装置试验可在单独的试验装置上进行,也可随整机进行试验。
7.3.2 出厂检验抽样检验方式:每台设备必检。
表4车载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及内容
型式试验
出厂试验
本文件中条款
执行标准情况
√
本文件中引用标准
适应环境情况
5.1.1
通过性与机动性参数
5.1.5
直接挡最低稳定车速测定
最高车速试验、加速性能试验
爬坡试验、制动、驻车制动试验
最小转弯直径测定、滑行试验
侧、后下部防护装置
9
外廓尺寸及其他主要尺寸测定
质量参数
11
污染物排放
12
外部标识、外部照明、信号装置、
安全玻璃、后视镜、号牌板、尾部标志板
30 km路试试验
5.1.6
14
100 km路试试验
涂装质量
5.1.7
16
焊接质量、防水密封性、防尘密封性、保温性能、电气绝缘和耐压、振动和人体舒适工作时间
5.1.8、5.1.9
17
噪声
5.1.10
18
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5.2.1
19
轴承温升
5.2.3
深度、指重装置
5.2.4
21
滚筒动平衡、筒身直径
5.2.8a)、b)
22
测井滚筒磁导率
5.2.8c)
23
排丝(绳)试验
5.2.8d)
24
绞车刹车机构、控制系统性能
5.2.8e)~i)
25
试井车活动滚筒更换、固定
5.2.9
26
双滚筒动力转换装置
27
设备空载试验
5.2.10
28
设备最大载荷试验
29
试井设备轻载荷试验
5.2.11
测试井架车吊臂性能试验
5.2.12
31
液压系统密封试验
5.2.13a)、5.2.15
32
气动系统密封试验
5.2.17~5.2.19
注:橇装油井测试设备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以上表格内的检验项目。
7.4 判定规则
7.4.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按以下规则进行:
a) 如产品及专用装置应检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的检验不合格。
b) 如所抽样的产品均不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未通过;如有一台不合格,再抽查10%,如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型式检验未通过。
7.4.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检验未通过。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标牌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永久性保持的产品标牌,油井测试设备标牌应符合GB/T 18411及 GB 7258的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品牌;
b) 型号及名称;
c) 生产日期;
d) 生产序号;
e) 生产厂名及制造国;
f) 车辆识别代号(橇装油井测试设备无此项);
g ) 发动机型号;
h) 发动机最大净功率/转速;
i) 总质量;
j) 外形尺寸;
k) 滚筒容量;
1) 最大提升载荷;
m) 绞车线速度;
n) 液压系统压力或电动机功率。
8.1.2 外部标识
外部标识有以下内容:
a) 油井测试设备在显著位置应设置永久性标识,标注制造商的名称(或简称)、商标、型号、名称等信息;
b) 车装油井测试设备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品商标:
c) 车装油井测试设备应保留原底盘的商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等;
d) 车装油井测试设备外部标识标注的内容应与车辆产品标牌、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内容一致。
8.2 包装
油井测试设备采用裸装方式。
8.3 运输
油井测试设备裸装发运。
8.4 贮存
油井测试设备长期停止使用,应存放于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性介质、有消防设施的场所,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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