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7882-2025 采空区油气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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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ICS 93.020

CCS P 13

P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7882—2025

采空区油气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of oil and gas pipeline in the goaf

2025-12-18发布 2026-06-18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Specification for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of

oil and gas pipeline in the goaf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

施行日期:2026年6月18日

石油工业出版社

2026 北京

国家能源局

公告

2025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国家能源局批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 等353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irectional Drilling in Coal Mine》等25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 (附件2)、《液化石油气组成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等2项能源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附件3),现予以发布。

附件:能源行业标准目录(节选)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

能源行业标准目录(节选)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采标号

出版机构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256

SY/T 0606—2025

油气田现场焊接液体储罐技术规范

SY/T 0606—2014

石油工业出版社

2025-12-18

2026-06-18

257

SY/T 0612—2025

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规范

SY/T C612—2014

258

SY/T 5049—2025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钻井和修井用卡瓦

SY/T 5049—2016

259

SY/T 5074—2025

钻井和修井动力钳、吊钳

SY/T 5074—2012

260

SY/T 5079—2025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油井测试设备

SY/T 5079—2014

261

SY/T 5089.2—2025

钻井井史格式第2部分: 海洋部分

SY/T 5089.2—2013

262

SY/T 5150—2025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分级注水泥器

SY/T 5150—2013

263

SY/T 5324—2025

预应力隔热油管

SY/T 5324—2013

264

SY/T 5383—2025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螺杆钻具

SY/T 5383—2010

265

SY/T 5557—2025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固井成套装备

SY/T 5557—2016

266

SY/T 5579.4—2025

油藏描述方法第4部分: 特殊岩性油藏

SY/T 5579.4—2008

267

SY/T 5579.5—2025

油藏描述方法第5部分: 致密砂岩油藏

SY/T 5579.5—2016

268

SY/T 6108—2025

气藏开发动态分析技术要求

SY/T 6108—2012

269

SY/T 6117—2025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钻机和修井机使用与维护

SY/T 6117—2016

270

SY/T 6150.2—2025

钢制管道封堵技术规范第 2部分:挡板一囊式封堵

SY/T 6150.2—2018

271

SY/T 6401—2025

气举井下装置

SY/T 6401—1999

272

SY/T 6558—2025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海洋钻井和采油隔水导管

SY/T 6558—2014

273

SY/T 6592—2025

固井质量评价方法

SY/T 6592—2016

274

SY/T 6620—2025

立式圆筒型钢制焊接储罐完整性评价技术规范

SY/T 6620—2014

275

SY/T 6647—2025

气田开发新区产能建设项目后评估技术要求

SY/T 6647—2013

276

SY/T 6649—2025

油气管道管体缺陷修复技术规范

SY/T 6649—2018

277

SY/T 6651—2025

长输天然气管道压缩机组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SY/T 6651—2006

278

SY/T 6696—2025

储油罐机械清洗作业规程

SY/T 6696—2014

279

SY/T 6723—2025

输油管道系统经济运行规范

SY/T 6723—2014

280

SY/T 6729—2025

无游梁式抽油机

SY/T 6729—2014

281

SY/T 6768—2025

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节能节水篇 (章)编写通则

SY/T 6768—2009

282

SY/T 6830—202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风险管理

SY/T 6830—2011

283

SY/T 6833—2025

天然气加气站经济运行规范

SY/T 6833—2011

284

SY/T 6835—2025

油田热采注汽系统节能监测规范

SY/T 6835—2017

285

SY/T 6858.1—2025

油井管无损检测方法第1 部分:磁粉检测

SY/T 6858.3—2012

286

SY/T 6858.2—2025

油井管无损检测方法第2 部分:漏磁检测

SYT 6858.1—2012

SY/T 6858.2—2012

287

SY/T 6858.3—2025

油井管无损检测方法第3 部分:电磁超声检测

288

SY/T 6867—2025

岩石碳酸盐含量测定方法

SY/T 6867—2012

289

SY/T 6873—2025

石油钻采装备用液力变速器

SY/T 6873—2012

290

SY/T 6891.1—2025

油气管道风险评价方法第 部分:半定量评价法

SY/T 6891.1—2012

291

SY/T 6906—2025

多极子阵列声波测井仪

SY/T 6906—2012

292

SY/T 6914—2025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煤层气钻机

SY/T 6914—2012

293

SY/T 6999—2025

用移动式气体流量标准装置在线检定流量计的一般要求

SY/T 6999—2014

294

SY/T 7011—2025

螺杆泵直驱永磁伺服隔爆电动机

SY/T 7011—2014

295

SY/T 7012—2025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连续油管井控设备系统

SY/T 7012—2014

296

SY/T 7050—2025

滩海陆岸石油设施检验技术规范

SY/T 7050—2016

297

SY/T 7085—2025

承压设备的设计计算

SY/T 7085—2016

298

SY/T 7351—2025

油气田工程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

SY/T 7351—2016

299

SY/T 7463—2025

页岩油储量估算规范

SY/T 7463—2019

300

SY/T 7509—2025

液化石油气残留物的试验方法

SY/T 7509—2014

301

SY/T 7852.3—2025

注入气一地层流体相态物性测试方法第3部分:固相沉积实验

302

SY/T 7860—2025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钻机集成控制系统技术指南

303

SY/T 7861—2025

海洋修井装置作业前检验规范

304

SY/T 7862—2025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海底勘察基盘

305

SY/T 7863—2025

油气输送管道用调节型电液执行机构技术规范

306

SY/T 7864.1—2025

石油天然气工业含硫化氢环境用承压件材料的选择和评价第1部分:金属承压

件材料

307

SY/T 7864.2—2025

石油天然气工业含硫化氢环境用承压件材料的选择和评价第2部分:橡胶密封件材料

308

SY/T 7864.3—2025

石油天然气工业含硫化氢环境用承压件材料的选择和评价第3部分:金属密封

309

SY/T 7865.1—2025

油井管表面增强工艺规范第1部分:激光熔覆

310

SY/T 7865.2—2025

油井管表面增强工艺规范第2部分:电弧喷涂

311

SY/T 7866—2025

水平井套管螺纹连接试验方法

312

SY/T 7867—2025

储气库地面系统完整性管理技术规范

313

SY/T 7868—2025

盐穴型储气库注气排卤完井技术规范

314

SY/T 7869—2025

气藏型储气库数值模拟应用技术规范

315

SY/T 7870—2025

储气库安全评估方法

316

SY/T 7871—2025

盐穴储气库声呐测腔与解释技术规范

317

SY/T 7872—2025

储气库井屏障检测、评估与治理技术规范

318

SY/T 7873—2025

盐岩老腔改建储气库技术要求

319

SY/T 7874—2025

储气库建设项目后评价规范

320

SY/T 7875—2025

储气库数字化设计导则

321

SY/T 7876—2025

非均相驱油技术规范

322

SY/T 7877—2025

油气井水泥环密封完整性评价方法及技术要求

323

SY/T 7878—2025

水基钻井液性能现场在线测试方法

324

SY/T 7879—2025

石油天然气工业旋转导向系统钻井技术规范

325

SY/T 7880—2025

海上救援井钻井设计指南

326

SY/T 7881—2025

油气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价

327

采空区油气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328

SY/T 7883—2025

水下油气生产设施装载、运输和安装规范

329

SY/T 7884—2025

沉积盆地源汇系统分析与评价

330

SY/T 7885—2025

推靠式旋转导向系统

331

SY/T 7886—2025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动态计量 在线密度测量技术要求

332

SY/T 7887—2025

天然气集气管网水合物堵塞防治技术规范

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3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 〔2023〕111号)的要求,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勘察阶段工作内容、勘察工作方法、 采空区地表移动变形监测、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和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资料整理与成果报告。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设计分标委负责日常管理, 由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49号,邮政编码:25702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

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荆少东徐帅陵吴圣林魏路先熊彩霞张鑫王昌举孙如华李明亮郭书太亢会明王 强马学东代云清李安坤郭涵宇高盛翔韩桂武史继彪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陈情来徐杨青林 冉黄 琳雷中华余文龙吴 军肖普三李冬泉李 贺马永峰王东卫许支红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 3

3 基本规定 4

4 勘察阶段工作内容 5

4.1 一般规定 5

4.2 可行性研究勘察 5

4.3 初步勘察 6

4.4 详细勘察 8

5 勘察工作方法 10

5.1 采空区调查与工程地质测绘 10

5.2 工程物探 11

5.3 钻探与取样 12

5.4 原位测试及试验 14

6 采空区地表移动变形监测 15

6.1 一般规定 15

6.2 采空区勘察阶段监测 15

7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和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19

7.1 一般规定 19

7.2 采空区场地地表移动变形预测 20

7.3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和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21

8 资料整理与成果报告 25

8.1 一般规定 25

8.2 成果报告内容与要求 25

附录A 采空区分类表 27

附录B 采空塌陷调查表 28

附录C 钻探施工要点及技术要求 30

附录D 采空区垮落带、断裂带、弯曲带钻探判定特征 32

标准用词说明 33

引用标准名录 34

附:条文说明 3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3

3 Basic requirements 4

4 Working contents of investigation phases 5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5

4.2 Feasibility study investigation 5

4.3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6

4.4 Detailed investigation 8

5 Working methods of investigation 10

5.1 Investigation of goafand engineering geological mapping 10

5.2 Engineering geophysical exploration 11

5.3 Drilling and sampling 12

5.4 In-situ tests and experimentation 14

6 Ground movement deformation monitoring in the goaf 15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15

6.2 Investigation phases monitoring in the goaf 15

7 Evaluation of site stability and suitability for pipelin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the goaf 19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19

7.2 Ground movement deformation predicting in the goaf 20

7.3 Evaluation of site stability and suitability for pipelin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the goaf 21

8 Data organization and achievement report 25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25

8.2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of achievement report 25

Appendix A Classification table of goaf 27

Appendix B Survey of goaf collapse 28

Appendix C Key point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drilling

construction 30

Appendix D Drillingjudgment characteristics of caving zone,

fractured zone and sagging zone in the goaf 32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33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4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35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采空区油气管道岩土工程勘察的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采空区油气管道的岩土工程勘察。

1.0.3 采空区油气管道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1 —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采空区 goaf

地下固体矿床开采后的空间,以及其围岩失稳而产生位移、 开裂、破碎垮落,直至发展到地表所引起的岩层和地表变形的范围。狭义的采空区为地下开采空间。

2.1.2 垮落带 caving zone

由采矿引起的上覆岩层破裂并向采空区垮落的岩层范围。

2.1.3 断裂带 fractured zone

垮落带上方的岩层产生断裂或裂缝,但仍保持原有层状的范围。

2.1.4 弯曲带 sagging zone

断裂带上部的岩层在重力作用下,所受应力尚未超过岩层本身的强度,产生微小变形,但整体性未遭破坏,也未产生断裂,仅出现连续平缓的弯曲变形带。

2.1.5 地表移动 surface movement; ground movement

因采矿引起的岩层移动波及地表而使地表产生移动、变形和破坏的现象和过程。

2.1.6 地表移动盆地 subsidence basin

由采矿引起的采空区上方地表移动的范围,通常称地表移动盆地或地表塌陷盆地,一般按边界角或者下沉10 mm 点划定其范围。

2.1.7 移动盆地主断面 major section of subsidence basin

通过地表移动盆地的最大范围和最大下沉点所做的沿矿层走向方向或倾斜方向的垂直剖面。

— 2 —

2.1.8 小窑采空区 small mine gob area

采空范围较窄、开采深度较浅、采用非正规开采方式开采、 以巷道采掘并向两边开挖支巷道、分布无规律或呈网格状、单层或多层重叠交错、大多不支撑或临时简单支撑、任其自由垮落的采空区。

2.2 符号

H——开采深度;

M——采出矿层法向厚度;

L——监测点间距;

d——监测周期;

W——地表下沉值;

U——水平移动值;

E——水平变形值;

i——倾斜值;

K——曲率值;

t——终采时间;

T——地表移动延续时间;

H₀ ——采空区平均埋深;

h——松散层厚度;

Vw——下沉速度;

△i——剩余倾斜值;

△ε——剩余水平变形;

△K——剩余曲率;

Kp——煤(岩)柱安全稳定性系数。

— 3 —

3 基本 规定

3.0.1 油气管道建设工程通过采空区场地,应进行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评价采空区的稳定性,预测其发展趋势及对管道工程的危害,判定管道工程建设的适宜性,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3.0.2 采空区油气管道路由选择时,宜绕避至采空区影响范围外;无法避绕时,宜选择采空区影响小的位置通过。

3.0.3 采空区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进行分类。

3.0.4 油气管道下方及周边有计划开采时,应评价未来开采对管道的影响。

3.0.5 采空区油气管道岩土工程勘察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工艺,并应采取完善的安全生产措施。

—4—

4 勘察阶段工作内容

4.1 一般 规定

4.1.1 采空区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可按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进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满足管道路由选择和站场阀室选址的要求;

2 初步勘察应满足初步设计的要求;

3 详细勘察应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4 当施工期间发现对管道有影响的新采空区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5 初步判定采空区场地稳定且对工程建设影响较小时,可合并勘察阶段。

4.1.2 采空区勘察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明采空区场地地质环境条件、矿山及开采条件、采空区特征、覆岩移动规律及地表变形特征;

2 查明采空区场地水文地质条件,评估地下水对采空区稳定性和治理工程的影响;

3 根据勘察阶段提供采空区覆岩地层结构、岩性、物理力学等岩土工程参数;

4 分析及预测采空区地表移动变形特征和规律,评价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和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

5 提出采空区治理措施建议。

4.2 可行性研究勘察

4.2.1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调查管道沿线区域工程地质和水文地 —5—

质条件,初步查明管道沿线采空区分布、影响范围及地表移动变形特征等,初步分析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和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提供管道路由选择和站场阀室选址建议。

4.2.2 可行性研究勘察范围应为沿管道路由方向下伏采空区及其移动变形影响范围。当需要进行路由方案比选时,宽度为管道中线两侧各不宜小于1000m。

4.2.3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以资料收集、采空区调查和工程地质测绘为主,辅以大比例尺航卫片解译。当难以确定采空区的分布与埋深时,可布置适量的工程物探和钻探工作。

4.2.4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搜集管道沿线的交通、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区域地质、地震、资源勘探、矿井地质等资料;

2 搜集管道沿线的矿层及矿山分布、采掘及压覆资源情况、采空区分布特征、地表移动和建构筑物变形资料;

3 搜集管道沿线采空区的防治措施资料;

4 调查采空区影响范围内覆岩、地表、建(构)筑物移动变形特征;

5 初步分析采空区场地的稳定性和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 提出管道路由方案建议。

4.3 初步 勘察

4.3.1 初步勘察应查明采空区场地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条件, 采空区分布及其要素特征,采空塌陷、变形等引起的不良地质作用,应对采空区场地的稳定性和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评价,为管道设计和采空区治理提供初步设计依据。

4.3.2 初步勘察范围为管道中线两侧各不宜小于400m, 对于 深层采空区应为采空区的影响范围。

4.3.3 初步勘察应在可行性研究勘察基础上进一步搜集采空区相关资料,并对拟建管道沿线采空区进行工程地质测绘,辅以

— 6 —

适当的工程物探和钻探验证,必要时应进行地表变形监测。

4.3.4 初步勘察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搜集管道设计资料,包括地形图、路由图、敷设方式、 结构物设计资料等;

2 进一步搜集拟建管道沿线的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源勘探、矿井地质、矿井开采、地表变形等资料;

3 查明采空区场地矿层的分布、层数、厚度、深度、埋藏特征、有害气体赋存情况;

4 查明采空区的分布范围、采深采厚、开采历史、开采方法、开采边界、顶板管理方式、覆岩岩性及破坏特征等;

5 查明采空区场地的地下含水层分布及类型、补径排等水文地质条件,预测地下水位动态变化对采空区场地稳定性的影响;

6 查明采空区场地地表移动变形特征和分布,预测地表移动变形的发展趋势;

7 分析评价采空区场地稳定性与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

8 提出采空区治理措施和下一阶段勘察工作建议。

4.3.5 初步勘察工程物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资料缺乏或复杂的采空区场地,宜选用两种物探方法且至少选择一种物探方法覆盖全部勘察范围;

2 根据采空区范围布置物探测线,探测有效范围应超出场地一定范围,物探测线不应少于3条,物探测线宜沿管道中线或采空区倾向、走向布设,对于开采资料匮乏或无规划的小型采空区,物探测线宜按网格状布置;

3 物探线距与点距的选择应根据采空区深度、密实程度及充水情况等综合确定,解译深度应达到采空区底板以下10m~

30 m。

4.3.6 初步勘察工程钻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钻探孔的布置应根据搜集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采空区调查与工程地质测绘成果、物探成果、采空区场地稳定性、

— 7 —

管道路由方案等综合确定;

2 钻探验证孔的数量不宜少于2个,对于资料缺乏或复杂的采空区场地,应对物探成果异常地段加密布置。

4.3.7 在小窑采空区及其他复杂地段,应采用物探与钻探相结合的手段进行综合勘察,基本查明采空区特征及采空区塌落、 密实程度、空隙率和积水情况。

4.4 详细 勘察

4.4.1 详细勘察应提供采空区治理与管道设计计算所需的岩土参数,并提出治理措施建议。

4.4.2 详细勘察范围应包括需要进行治理的采空区范围和初步勘察后发现的新采空区范围。

4.4.3 详细勘察应以工程钻探为主,辅以必要的工程物探、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及变形监测工作。

4.4.4 详细勘察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取得附有坐标和地形的管道路由平面图,管道规格、埋置深度等工程设计资料;

2 进一步查明采空区的分布、密实程度、空隙率、积水情况;

3 查明对工程有影响的有毒、有害气体;

4 提供采空区治理设计所需的岩土工程参数;

5 提出采空区治理措施建议。

4.4.5 详细勘察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核实前期勘察阶段确定的采空区范围,并对采空区变化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2 孔内测试宜采用综合测井、孔间物探、孔内电视等方法,地面物探应结合钻探成果进行二次解译,对于初步勘察后新采和复采的采空区,宜补充工程物探;

3 钻孔布置应结合采空区治理方法确定,每个采空区场地

— 8 —

钻孔数量不宜少于3个,钻探深度达到采空区底板以下不应小于 3m ;

4 地表变形监测宜沿用初步勘察阶段监测网,按周期持续监测,满足场地稳定性评价需求。

—9—

5 勘察工作方法

5.1 采空区调查与工程地质测绘

5.1.1 采空区调查与工程地质测绘应与管道及沿线设施相结合, 为管道方案比选、勘探和测试工作量的布置提供依据。

5.1.2 采空区调查与工程地质测绘内容应包括:资料搜集、地质及采矿情况调查、地表及建(构)筑物变形调查与测绘、地下水调查、采空塌陷治理情况调查等。

5.1.3 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采空区调查与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精度可选用1:10000~1:5000,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阶段应进行补充调查测绘,比例尺精度可选用1:2000~1:1000,采空区分布复杂地段或为解决某一特殊地质问题时,比例尺可适当放大。

5.1.4 地质界线和地质调绘点的调绘精度,在图上不应低于 2 mm。

5.1.5 采空区调查与工程地质测绘时,对于规范开采、资料齐全的采空区,应搜集矿区地质及采矿资料;对于小窑等资料缺失的采空区,应对当事人进行走访与调查,填写采空塌陷调查表(本规范附录B)。

5.1.6 工程地质测绘方法可根据采空区特征选用测线测绘法、 界线追踪法、露头标绘法和井下测量等。

5.1.7 采空区调查与工程地质测绘的测线,应根据地层露头、 地表移动变形、防治工程特点等确定,宜与采矿工作面垂直或平行。

5.1.8 调绘点应进行定位并拍摄照片,同时应记录调绘点的地形地貌、地表裂缝发育程度、地表变形情况等内容,当调绘点

—10—

附近有建(构)筑物时,应记录建(构)筑物变形破坏和使用情况。

5.1.9 采空区调查与工程地质测绘的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绘点的密度应根据采空区的采深采厚比、开采方式、 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构造条件和成图比例尺等确定,调绘点应具有代表性;

2 岩层露头、地层界线、断层、采空塌陷、地表裂缝、地表井口、可能受影响的建(构)筑物等宜布置调绘点。

5.2 工程 物探

5.2.1 采空区工程物探应探查下列内容:

1 采空区范围、埋藏深度、空洞及充填情况;

2 覆盖层和顶板岩层厚度、覆岩破坏情况;

3 地下水埋藏和分布情况。

5.2.2 在采空区调查与工程地质测绘的基础上,根据勘探目的、 地形地质条件、采空区埋深、覆岩性质、周围介质的物性差异、 现场探测条件等选择适宜的工程物探方法。

5.2.3 当采空区地质条件复杂,宜采用两种及以上物探方法综合探测,可先选择一种物探方法进行大面积扫面,再用另一种方法在异常区加密探测,可参考表5.2.3选用。

表5.2.3物探组合方法

地形情况

地形平坦、较平坦

地形起伏

较大

开采深度H

(m)

≤10

>10~30

>30~100

>100

方法一

地质雷达法

高密度电法

地震反射波法

瞬变电磁法

方法二

瞬变电磁法、

微动探测

地震反射法

方法三

瞬态面波法

大地电磁测深、微动探测

— 11 —

5.2.4 孔内(间)物探宜用于探查采空区覆岩破坏情况、垮落 断裂带高度、采空区的充填密实程度和充水状态、地下巷道等空洞的分布、采空区剩余空隙率等。

5.2.5 孔内(间)物探选择应考虑孔壁粗糙度、充水性、距离、 岩性等,孔径(孔间距)应与仪器相匹配,保证测试效果。

5.2.6 工程物探方法应在现场选择典型部位进行相关参数和分辨率的对比试验。

5.2.7 工程物探外业工作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

5.2.8 工程物探资料解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物探资料应在充分掌握测区各项物性参数和地质资料基础上进行整理解译;

2 工程物探解译成果应相互补充、相互验证,解译结果不一致时应分析原因,并说明推断的前提条件;

3 区分有用信息与千扰信息,进行综合判译,并充分利用钻孔资料对解译成果进行修正。

5.2.9 工程物探报告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物探成果报告包括:项目概况,任务来源和技术要求, 地形地质条件,工作方法的选择与确定,仪器设备与工作参数, 完成的工作量,采空区的地球物理特征,技术资料的解译与推断,结论和建议;

2 附图包括:物探平面布置图、孔间断面图、解译成果图等,其中解译成果图至少应包括工程物探异常区域、采空区平面分布,断面图应标明采空区的分布范围、埋深。

5.3 钻探与取样

5.3.1 钻探应对搜集调查的资料、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成果进行验证,并应查明下列内容:

1 采空区覆岩性状、结构特征及分布范围;

2 采空区垮落带、断裂带和弯曲带的分布、埋深、密实程

—12—

度和变形破坏情况;

3 采空区地下水赋存条件。

5.3.2 钻探孔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应布置在地表变形较大及物探异常的区域;

2 应满足地层产状和简易水文观测的要求;

3 应满足综合测井、孔内(间)物探、孔内电视及取样的需要。

5.3.3 钻探孔位允许偏差、封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的有关规定。

5.3.4 钻探施工要点及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 的规定, 采空区垮落带、断裂带、弯曲带钻探判定特征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 的规定。

5.3.5 对于垮落带、断裂带、弯曲带中的钻进,详细地质编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重点描述冲洗液耗损、钻进速度、掉钻情况、岩心采取率、地下水水位、冲洗液漏失位置、漏失量或涌水位置、涌水量等反映采空区垮落带、断裂带、弯曲带特征的钻探要素;

2 应准确记录采空区顶、底板的深度,并应描述垮落带、 断裂带中物质成分、性质、粒径、充水情况等;

3 钻探过程中发现涌水或漏水应立即停钻,测量并记录孔内水位,每隔10 min~15 min测一次,三次水位相差小于 20 mm 时可视为稳定水位。

5.3.6 采空区钻孔取样位置、数量等应满足场地稳定性评价、 采空区治理和管道工程设计需要。

5.3.7 岩心的保留与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做试验的岩心外,岩心应存放在岩心盒内,并应按钻进回次先后顺序排列,注明名称和深度,且每一回次应用岩心牌隔开;

2 存放岩心的岩心盒应平稳安放,不得日晒、雨淋和冻 —13—

融,搬运时应盖上岩心盒箱盖并轻拿轻放;

3 岩心宜拍摄正射彩色照片或录像保存;

4 岩心保留时间应根据勘察要求确定,并应保留至钻探工作检查验收完成。

5.3.8 采空塌陷钻探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T 50585的规定外,尚应重点防止采空塌陷内有毒、有害气体和地表裂缝、隐伏塌陷坑等对人身造成的潜在危害。

5.4 原位测试及试验

5.4.1 原位测试方法应根据采空塌陷特点选择动力触探试验、 标准贯入试验、旁压试验等常规方法,针对垮落带及断裂带岩体宜开展孔内波速测试及孔内电视。

5.4.2 地下水发育时,宜进行抽水试验,提供水文地质参数。

5.4.3 岩土室内试验的方法和项目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岩土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应对垮落带及断裂带内的岩块进行单轴抗压强度及波速测试。

5.4.4 钻孔或矿井应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试验数量不应少于3组,评价其对建筑材料及注浆材料的腐蚀性。

5.4.5 采空塌陷有毒、有害气体对勘察及治理工程施工有影响时,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采集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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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采空区地表移动变形监测

6.1 一般 规定

6.1.1 采空区地表移动变形监测应查明地表移动变形特征、基本规律和发展趋势。

6.1.2 采空区地表移动变形监测应根据勘察阶段、工程特点、 地层特征、矿层开采深度、开采方式等因素布设,分析地表变形规律,为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评价提供依据。对于工程有特殊要求或缺乏资料且勘探难以查明的采空区,宜从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进行地表移动变形监测。

6.1.3 监测工作应根据监测内容,采用人工监测、自动化监测或人工巡检的方式进行。

6.1.4 采空区变形监测点的埋设、精度要求、基准点设置等, 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的相关规定。

6.1.5 基准点应布置在不受采空区影响的稳定区域内。

6.1.6 采空区场地变形监测工作前应编写施测方案,确定变形测量的内容、精度级别、基准点与测点布设方案、监测周期、 仪器设备与检定要求、监测数据处理方法、提交成果内容等。

6.2 采空区勘察阶段监测

6.2.1 勘察阶段采空区地表移动变形监测宜与后期的采空区治理和管道施工监测、竣工运营监测相衔接。

6.2.2 符合下列情况应进行采空区地表移动变形监测:

1 缺乏资料且勘探难以查明变形特征的采空区场地;

2 地质条件复杂和有站场等重要管道设施的采空区场地;

—15—

3 初步评估为基本稳定、不稳定采空区场地。

6.2.3 采空区勘察阶段监测内容可结合开采深度、开采方式、 地层分布、地表采动特征和管道工程建设需要等确定,内容宜包括地表水平位移、地表垂直位移、地表裂缝(台阶)、深部位移等。

6.2.4 采空区地表变形监测包括地表位移监测和与变形有关的因素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绝对位移监测:监测采空区三维 (X,Y,Z) 位移量与位移速率;

2 相对位移监测:监测采空区地表台阶、裂缝或建(构) 筑物裂缝的相对位移量;

3 采空区变形相关因素监测:对采空区及钻孔和水井的地下水位、泉水流量等进行监测。

6.2.5 每个场地应布置不少于3个基准点,基准点的标石、标志埋设后,应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监测。稳定期应根据监测要求与地质条件确定,不宜少于15d。

6.2.6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且方便使用的位置,每期变形监测时均应将其与基准点进行联测,然后再对监测点进行监测。

6.2.7 变形监测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采用独立系统时,应在技术设计文件和技术报告中明确说明,并注明独立坐标系统与国家平面坐标系统的转换关系。

6.2.8 监测线宜结合管道平面位置平行和垂直于移动盆地主断面布置,数量不宜少于2条,长度宜大于地表移动变形预计范围,并应满足场地稳定性和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需要。

6.2.9 监测点可根据开采深度、监测目的等距离布设,间距不宜超过50m。在地表移动盆地边缘、拐点和最大下沉点附近、 地质条件变化、变形异常及地貌单元分界处等重点部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加密布设,监测点间距可参照表6.2.9确定。

— 16 —

表6.2.9监测点间距

≤50

>50~ 100

>100~

200

>200~

>300~

400

>400

监测点间距L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

6.2.10 采空区地表移动变形监测周期可按表6.2.10确定。

表6.2.10监测周期

开采深度H(m)

>50~200

>200~300

>300

监测周期(d)

5~10

30~50

6.2.11 采空区地表移动变形监测点的监测精度要求,应符合

表6.2.11的规定。

表6.2.11监测精度要求

监测点类型

等级

点位中误差(mm)

水平位移

三等

±6

垂直位移

四等

±4

6.2.12 裂缝观测宜结合采空区地质特征选择典型裂缝统一编号施测,应测定裂缝分布位置和裂缝走向、长度、宽度及变化情况。裂缝宽度数据应精确至0.1 mm, 每次观测应绘出裂缝的位置、形态和尺寸,并注明日期,拍摄裂缝照片。

6.2.13 变形监测任务全部完成后,应提交监测成果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来源,监测目的和要求,测区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项目完成的起止日期,实际布设和测定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变形监测点点数和监测次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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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业过程及技术方法:包括变形测量作业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仪器设备及其检校情况,基准点和监测点布设情况, 变形测量精度级别,作业方法及数据处理方法,变形测量各周期监测时间等。

3 变形监测数据统计与分析:计算各监测点的下沉值W、 下沉速率vw、水平移动U、水平变形e、倾斜i 和曲率K 等各种移动变形量,绘制地表移动、变形、曲率、倾斜等各种移动变形曲线。

4 地下水资料。

5 技术结论与建议。

6 附图附表:包括测点平面位置图,反映变形过程的监测和裂缝数据统计分析图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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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和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7.1 一般 规定

7.1.1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应根据采空区勘察成果进行分析和评价,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应根据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地表移动变形特征或采空区治理难度和工程防护措施进行分析和评价。

7.1.2 不同类型采空区场地稳定性的评价因素可按表7.1.2确定。

表7.1.2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评价因素

评价因素

采空区类型

长壁垮落法

采空区

短壁垮落法

巷柱或房柱式

条带法或充填法

终采时间

地表变形特征

O

采空区密实

及充水状态

采深

采深采厚比

顶板岩性

松散层厚度

地表残余变形值

煤 ( 岩 ) 柱

安全稳定性

注:“●”表示作为主控评价因素;“O” 表示作为一般评价因素;“△”表示可不作为评价因素。

7.1.3 管道以隧道、定向钻等穿越方式通过采空区时,应对采

— 19 —

空区场地稳定性和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进行专项研究。

7.2 采空区场地地表移动变形预测

7.2.1 采空区场地地表移动变形预测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量计算。

7.2.2 地表移动变形特征可根据开采方式和采深采厚比划分为地表连续变形和非连续变形。

7.2.3 采空区的地表移动变形计算或预测,应包括地表的下沉、 水平移动、水平变形、曲率变形、倾斜变形等。

7.2.4 地表移动变形计算宜采用概率积分法,有经验地区可采用典型曲线法和负指数函数法等,概率积分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1044执行。

7.2.5 缓倾斜、倾斜煤层开采地表连续移动变形盆地主断面和任意点的移动变形可采用概率积分法计算。急倾斜煤层开采时, 瓢形移动盆地的地表移动变形可采用等价工作面计算,兜形移动盆地的地表移动变形可采用对深度积分计算。

7.2.6 对于多煤层、多工作面开采,地表移动变形可采用叠加原理计算,计算块段宜按实际开采工作面划分,也可将邻近的工作面合并计算;对于倾角、采厚变化较大的工作面,应根据倾角、采厚变化进行分割划分。

7.2.7 对于老采区应计算地表剩余变形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表剩余移动变形值可通过该开采条件下引起的地表移动变形计算值,扣除已发生的地表移动变形值确定;

2 已发生的地表移动变形值宜按现状地形与原始地形的差值确定,也可在地表移动变形过程曲线中引入下沉折减系数或时间因子,并应计算开采时段对应的下沉率及相应的地表移动剩余变形值。

7.2.8 地表移动变形预测计算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参数应包括下沉系数、水平移动系数、主要影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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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切、开采影响传播角、拐点偏移距等;

2 已有实测资料的矿区,应采用本矿区的实际观测资料确定;

3 无实测资料的矿区,可参考地质采矿条件相似的其他矿区经验进行工程类比确定。

7.3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和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7.3.1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评价,应按本规范表7.1.2选取评价因素,采用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划分为稳定、基本稳定和不稳定三种状态。

7.3.2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可采用开采条件判别法、地表移动变形判别法、煤(岩)柱稳定分析法等进行评价。各勘察阶段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综合分析采空区类型、开采条件、终采时间、地表移动变形特征、顶板岩性及覆盖土层厚度等因素,可采用开采条件判别法为主的定性评价方法对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进行评估;

2 初步勘察阶段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评价应在可研阶段初判的基础上,根据采空区类型及特点,预估采空区地表剩余变形量,并应结合地表移动变形观测资料,综合采用开采条件判别法、地表移动变形判别法、煤(岩)柱稳定分析法等方法对场地稳定性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3 详细勘察阶段应根据地表移动变形观测结果,验证、评价采空区场地的稳定性。

7.3.3 开采条件判别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采条件判别法可用于各种类型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定性评价。

2 对不规则、非充分采动等顶板垮落不充分、难以进行定量计算的采空区场地,可仅采用开采条件判别法进行定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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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开采条件判别法判别标准应以工程类比和本区经验为主,并应综合各类评价因素进行判别。无类似经验时,宜以采空区终采时间为主要因素,结合地表移动变形特征、顶板岩性及松散层厚度等因素,按表7.3.3-1~表7.3.3-3综合判别。

表7.3.3-1按终采时间确定顶板垮落充分采空区场地稳定状态

稳定状态

不稳定

基本稳定

稳定

采空区终采时间t

(d )

t<0.8T或t≤365

0.8T≤t≤1.2T

且t>365

t>1.2T 且t>730

注:T为地表移动延续时间,当无实测资料时,地表移动的延续时间T(d)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当H₀≤400 m 时: T=2.5H₀ (7.3.3-1)

当H₀>400 m 时: (7.3.3-2)

表7.3.3-2按地表移动变形特征确定采空区场地稳定状态

地表移动变形特征

非连续变形

连续变形

盆地边缘区

盆地中间区

地面有塌陷坑、

台阶

地面倾斜、 有地裂缝

地面无地裂缝、 台阶、塌陷坑

表7.3.3-3按顶板岩性及松散层厚度确定浅层巷采采空区场地稳定状态

无坚硬岩层分布或为

薄层或软硬岩层互层

状分布

有厚层状坚硬岩层分

布且5 .0m<层厚<

15.0m

有厚层状坚硬岩层分布且层厚≥15.0m

松散层厚度h

h≤5

5

h>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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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地表移动变形判别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表移动变形判别法可用于顶板垮落充分采空区场地的稳定性定量评价。对顶板垮落不充分采空区场地的稳定性,可采用等价工作面法等计算结果判别评价。

2 地表移动变形值宜以场地实际监测结果为判别依据,有成熟经验的地区也可采用经现场核实与验证后的地表变形预测结果作为判别依据。

3 地表移动变形值确定场地稳定状态评价标准,宜以地面下沉速度及下沉值为主要指标,并应结合其他参数按表7.3.4综合判别。

表7.3.4 按地表剩余移动变形值确定场地稳定状态

状态

下沉速度v=(mm/d) 及累计下沉值(mm)

地表剩余移动变形值

剩余倾斜值

△i

(mm/m)

剩余水平变形

△e

剩余曲率

△K

(10-³/ m)

v.<1.0,且连续6个月累计下沉值<30

△i<3

△e<2

△K<0.2

v.<1.0,但连续6个月累计下沉值≥30

3≤△i<10

2≤△e<6

0.2≤△K<

0.6

V■>1.0

△i>10

△e≥6

△K≥0.6

7.3.5 煤(岩)柱稳定分析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煤(岩)柱稳定分析法可用于穿巷、房柱及单一巷道等类型采空区场地的稳定性定量评价;

2 巷道(采空区)的空间形态、断面尺寸、埋藏深度、上覆岩层特征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等计算参数,应通过实际勘察成果并结合矿区经验确定;

3 采空区场地稳定状态可按照表7.3.5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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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3.5按煤(岩)柱安全稳定性系数确定场地稳定状态

煤(岩)柱安全稳定性系数 Kp

Kp≤1.2

1.2

Kp>2

注:煤(岩)柱安全稳定性系数Kp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1044 执行。

7.3.6 下列地段宜划分为不稳定地段:

1 采空区垮落时,地表出现塌陷坑、台阶状裂缝等非连续变形地段;

2 特厚煤层、倾角大于55°的厚煤层浅埋及露头地段;

3 由于地表移动变形可能引起边坡失稳、山崖崩塌及坡脚隆起地段。

7.3.7 采空区场地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应根据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地表移动变形特征或采空区治理难度和工程防护措施按

表7.3.7划分。

表7.3.7采空区场地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分级表

级别

分级说明

适宜

1)采空区场地稳定或基本稳定,地表移动变形为连续移动变形;

2)采取一般工程防护措施可以建设,治理工程难度较小

基本适宜

1)采空区场地不稳定,地表变形为连续移动变形;

2)采取一定的采空区治理和工程防护措施可以建设,治理工程难度中等

适宜性差

1)地表变形为非连续移动变形;

2)采取采空区治理和工程防护措施可以建设,治理工程难度较大且造价高

注: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级别划分仅需满足各级别分级说明中的条件之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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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资料整理与成果报告

8.1 一般 规定

8.1.1 采空区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应阐明场地岩土工程条件,结合当地经验和类似工程经验,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量评价。

8.1.2 成果报告编制所依据的工程地质测绘、勘探、监测、测试及试验等原始资料,应进行整理、检查、分析,确认无误后再使用。

8.1.3 成果报告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 结论有据、建议合理,并应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

8.2 成果报告内容与要求

8.2.1 成果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概况:任务由来、工程概况、勘察阶段等。

2 勘察目的和依据:目的与任务、执行的技术标准、勘察方法与勘察工作量布置、勘察过程与完成的工作情况等。

3 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条件: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与交通状况、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区域地质构造及新构造运动与地震活动、水文地质条件、煤层分布情况、不良地质作用、人类工程活动等。

4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地质构造、地层、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岩土物理力学指标统计与分析等。

5 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类型及水位、腐蚀性评价和补径排情况等。

6 采空区勘察成果:采空区的分布、层数、采深、采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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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历史、开采方法、回采率、顶板岩性、顶板管理方法、覆岩破坏类型及分布情况、地表移动变形范围及位移量、采空区剩余空隙体积、采空区充水情况、有害气体等采空区基本要素特征。

7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分析与评价。

8 采空区场地管道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9 采空区治理措施建议。

8.2.2 相关图件要求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平面图:除常规地质内容外,尚宜标出管道路由、矿界、井口、采空区(含巷道)位置、地表移动盆地范围、 地表裂缝分布、工程建设适宜性分区界线等。

2 工程地质剖面图:除常规地质内容外,尚宜标出采空区 (含巷道)位置、垮落带、断裂带、弯曲带及地表塌陷、裂缝位置及深度,标注管道位置。

3 钻孔柱状图,宜标注矿层或采空区编号,地层岩性、含水情况,划分垮落带、断裂带及弯曲带,并应描述钻进异常情况。

8.2.3 成果报告宜提供以下附件:

1 工程物探成果报告、监测成果、水文地质试验成果、原位测试成果、室内试验成果等;

2 勘探点数据一览表、采空区调查表、计算分析成果图表等;

3 相关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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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采空区分类表

A.0.1 采空区分类应按表A.0.1-1~ 表A.0.1-3 执行。 表A.0.1-1按采矿方法与顶板管理方法分类

开采状态

分类

说明

充分采动

长壁垮落法采空区

长壁大冒顶采矿法形成的采空区,采煤工作面长度一般在60m以上,开采后顶板

岩层完全垮塌,覆岩移动充分

非充分采动

短壁垮落法采空区

短壁自由冒顶采矿法形成的采空区,采煤工作面长度一般在60m以下,开采后顶

板悬空或仅局部垮塌,覆岩移动不充分

巷柱或房柱式采空区

巷柱或房柱式采矿法形成的采空区

条带法或充填法采空区

条带法或充填法采矿形成的采空区

表A.0.1-2 按采空区深厚比分类

分类

浅层采空区

采深H<50m或50m≤采深H<200m且采深采厚比HIM<30 的采空区

中深层

50m≤采深H<200m且采深采厚比HIM≥30或200 m≤采深H <300m且采深采厚比HIM<60的采空区

深层采空区

采深H≥300m或200m≤采深H<300m且采深采厚比HIM≥60 的采空区

表A.0.1-3 按采空区形成和停采的时间分类

说明

新采空区

正在开采或虽已停采,但地表移动变形仍未结束的采空区

老采空区

已停止开采且地表移动变形衰退期已结束的采空区

未来采空区

已规划设计,尚未开采的采空区

— 27 —

附录B 采空塌陷调查表

B.0.1 采空塌陷调查内容宜按表B.0.1 执行。

表B.0.1采空塌陷调查表

名称

地理位置

省县 ( 市 ) 乡村 社

编号

野外:

经度

x:

标高

室内:

纬度

Y:

发育特征

陷坑单体

坑号

形状

坑口

规模

(m²)

深度

变形

面积

长轴方向

充水水位深

水位

变动

发生时间

发展变化

□圆形

□方形

□短形

□不规则形

□巨型

□大型

□中型

口小型

□停止

□尚在发展

陷坑群体

分布、发育及发生发展情况

分布面积

(km²)

排列形式

长列方向

坑口口径

坑的深度(m)

□群集式

□长列式

最小

最大

始发时间

盛发开始时间

盛发截止时间

停止时间

尚在发展情况

□趋增强□趋减弱

伴生裂缝

单缝特征

缝号

形态

延伸方向

()

倾向

倾角

(")

长度(m)

宽度

性质

□直线

□折线

□弧线

□拉张

□平移

□下错

群缝特征

缝数

间距

排列

形式

产状

阶步指向

缝的规模

□平行

□斜列

□环围

□杂乱无章

—28—

续表B.0.1

塌陷区地貌特征

□平原□山间凹地□河边阶地□山坡□山顶

成因类型

□壁式开采

□柱式开采

□小窑开采

形成条件

地质 环境 条件

地层时代及岩性:

开采层位:

岩层厚度/土层厚度:

采高:

开采时间:

工作面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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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7月8日 08: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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