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DNNC
大宁县果业协会团体标准
T/DNNC 005—2026
大宁宁粹苹果品牌管理通用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Brand Management of Daning Ningcui Apple
2026-6-30发布 2026-7-10实施
大宁县果业协会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宁县果业协会、大宁县农业农村局、大宁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山西农业大学(大宁)苹果产业研究院、山西宁脆果业有限公司、山西省宁脆苹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渠瑞平、马红宁、王林冲、杨廷桢、李帅、马旭平。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2
引言
本文件聚焦大宁宁粹苹果区域公用品牌的规范化管理,通过构建 “授权 - 生产 - 质量 - 市场 - 监督” 全链条管控体系,传承大宁黄土高原农耕特色,强化 “宁粹” 品牌差异化优势;依托智慧溯源、统一宣传、价格协同,提升品牌市场辨识度与溢价能力;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以品牌化运营带动果农稳定增收、持续受益,让广大果农共享产业发展红利。
规范授权主体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大宁苹果产业从 “产品输出” 向 “品牌输出” 升级,为县域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目次
前言 I
引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3.1 大宁宁粹苹果 1
3.2 “大宁宁粹苹果”产品 1
3.3 “大宁宁粹苹果”品牌标识 1
4 总体要求 1
4.1 遵循 1
4.2 推动 2
4.3 通过 2
5 品牌准入机制 2
5.1 准入标准 2
5.2 目标产品挖掘与推荐 2
5.3 准入评定流程 2
6 品牌质量保障 2
6.1 生产组织要求 2
6.2 生产环境要求 3
6.3 生产管理要求 3
6.4 产品质量要求 3
6.5 检测管理要求 3
6.6 质量追溯要求 3
7 品牌元素管理 4
7.1 品牌元素构成 4
7.2 元素使用申请与审核 4
7.3 元素印制管理 4
7.4 标识标志管理 4
8 品牌营销 4
8.1 营销程序 4
8.2 营销策略 4
9 品牌传播 5
9.1 传播方法 5
9.2 传播内容 5
10 品牌保护 5
10.1 保护范围 5
10.2 保护措施 5
10.3 应急准备与反应 5
附录 A 7
附录 B 8
11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宁宁粹苹果”区域公用品牌的准入机制、质量保障、品牌元素管理、品牌营销、品牌传播、品牌保护等通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大宁县行政区域内“大宁宁粹苹果”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使用、管理及相关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GB/T 19630 有机产品系列标准
GB/T 20014 良好农业规范系列标准
GB/T 23734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
GB/T 29372 食用农产品保鲜贮藏管理规范
GB/T 32950 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
T/DNNC 001—2026 大宁宁粹苹果商品分等分级标准
T/DNNC 002—2026 大宁宁粹苹果品牌准入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大宁宁粹苹果
指在大宁县特定生态区域内,按照矮砧集约化等特定栽培技术种植,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秦脆”品种嫁接山西农业大学矮化“SXND-1”砧穗培育而成的本土化优良品种,具有果形端正、色泽艳丽、酥脆多汁、风味浓郁等固有品质特征的苹果品种。
3.2 “大宁宁粹苹果”产品
在大宁县行政区域内生产,符合本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经大宁县苹果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准入评价,获得“大宁宁粹苹果”品牌标识使用权的产品。
3.3 “大宁宁粹苹果”品牌标识
由大宁区域品牌管理机构认证发布,用于标识“大宁宁粹苹果”专属产地和品质的图形、文字组合标志(如包含“大宁宁粹”字样及地理元素的LOGO)。(如附录A所示)。
4 总体要求
4.1 遵循“政府背书、协会主导、市场运营、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机制,构建“生态优先、全程可控、品牌引领”的管理体系;
4.2 推动标准化、生态化生产,建立从种植到销售的全产业链质量控制体系,保障产品品质一致性;
4.3 通过品牌管理实现“优质优价”,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带动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
5 品牌准入机制
5.1 准入标准
协会应依据T/DNNC 003—2026 制定具体准入标准,评价指标应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评价:市场占有率、消费者满意度、销售覆盖率等;
——质量评价: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整性、生产标准执行度、产品检测合格率等;
——效益评价:经济效益(亩均产值)社会效益(带动就业人数)生态效益(绿色生产技术应用率)等;
——发展评价:产业规模、科技创新能力(如智慧农业应用)、示范带动能力等。
5.2 目标产品挖掘与推荐
协会应建立“大宁宁粹苹果”品牌企业目录库和产品目录库,对区域内符合基本条件的产品进行调研、筛选和推荐,纳入品牌培育范围。
5.3 准入评定流程
5.3.1 准入申请
市场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自愿向协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资质证明;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近6个月内);
——生产管理记录(种植、加工、贮藏等);
——追溯系统接入证明。
5.3.2 准入评定
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种植基地、加工场所)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
5.3.3 品牌授权
对通过评定的主体,由协会颁发《“大宁宁粹苹果” 品牌授权证书》,明确授权产品范围、标识使用规范及授权期限(有效期 3 年),并进行公示。
5.3.4 品牌退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应终止授权并公示:
——产品质量连续2次检测不合格,或整改后仍不达标;
——擅自扩大品牌使用范围或篡改标识;
——拒绝监督检查、不履行协议义务(如拒不上传溯源数据);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失信行为。
6 品牌质量保障
6.1 生产组织要求
6.1.1 生产主体应建立清晰的组织架构,明确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及负责人,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6.1.2 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能力,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内容包括标准规范、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等),加工人员需持健康证明上岗;
6.1.3 应建立文件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标准、规程、记录等文件现行有效,并至少保存3年。
6.2 生产环境要求
6.2.1 种植基地环境应符合:
——空气质量:GB 3095 二级标准;
——灌溉水:GB 5084 标准;
——土壤:GB 15618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加工场所应符合GB 14881(企业)或GB/T 23734(小作坊)的要求,具备防尘、防虫、防污染设施。
6.3 生产管理要求
6.3.1 种植环节应符合GB/T 20014良好农业规范,实施“八统一”管理:
——统一规划:种植区域、品种布局由协会统筹,符合县域产业规划;
——统一调苗:苗木由指定基地供应,确保品种纯正;
——统一栽植:执行标准化栽植密度(矮化密植园株行距 ≤ 2 m × 4 m)、定植技术;
——统一管理:施肥、植保、修剪等农事操作遵循《宁粹苹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
——统一配套:水利、防灾(防雹网、滴灌)等设施统一规划建设;
——统一采购:化肥、农药、有机肥等投入品由协会或联合社统一采购,确保质量;
——统一培训:果农每年接受 ≥ 2 次专业培训(栽培、病虫害防治等);
——统一作业:机械化作业率 ≥ 80 %(修剪、施肥、采收等环节)。
6.3.2 加工环节(如清洗、分级、包装)应制定作业指导书,记录加工参数(时间、温度等),确保与初加工产品质量要求一致。
6.3.3 贮藏运输应符合GB/T 29372要求:
——贮藏:冷库温度 -1 ℃ ~ -2.5 ℃,温度波动 ≤ ± 0.5 ℃,相对湿度 90 % ~ 95 %;贮存期:≤ 120 天;定期检查并剔除变质果实。
——运输:全程冷链,温度 -1 ℃ ~ -2 ℃,相对湿度 90 % ~ 95 %,避免挤压、暴晒。
6.4 产品质量要求
6.4.1 感官与理化指标应符合T/DNNC 001—2026 的规定;
6.4.2 安全指标应符合:农药残留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6.4.3 获得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相关认证的产品,还应符合其对应认证标准的要求。
6.5 检测管理要求
6.5.1 生产主体应建立自检制度,配备检测设备及持证人员,检测项目包括农残、可溶性固形物、硬度等,检测记录保存3年以上;
6.5.2 每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CMA认证)进行1次全项指标检测,检测报告录入追溯系统;
6.5.3 对不合格产品应启动控制程序,记录原因分析、处置措施(销毁、返工等)及纠正预防方案。
6.6 质量追溯要求
6.6.1 应接入“大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时上传以下信息:
——种植环节:地块信息、农事记录、投入品使用记录;
——加工环节:加工日期、批次、检验结果;
——流通环节:贮藏温度、运输信息、销售流向。
6.6.2 产品包装应加贴追溯标签(二维码),消费者可查询全程信息,标签应符合GB/T 32950要求;
6.6.3 鼓励应用物联网设备(环境传感器、视频监控)自动采集数据,提升追溯效率。
7 品牌元素管理
7.1 品牌元素构成
包括但不限于:
——品牌名称:“大宁宁粹苹果”;
——标识:由“苹果图形+文字”组合而成(见附录A);
——口号:如“宁粹苹果·香脆中国”;
——包装:符合《大宁宁粹苹果品牌包装标准》的设计样式。
7.2 元素使用申请与审核
7.2.1 授权主体使用品牌元素前,需向协会提交设计方案(含应用场景、尺寸比例),说明使用数量及范围;
7.2.2 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规范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的,提出修改意见。
7.3 元素印制管理
7.3.1 品牌标识印制应委托持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印制完成后需向协会提交样品备案;
7.3.2 标识使用应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擅自改变图形比例、颜色或文字内容。
7.4 标识标志管理
7.4.1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标注内容包括:
——产品名称(含“大宁宁粹苹果”字样);
——等级、净含量、生产日期;
——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品牌标识、追溯二维码;
——贮存条件。
7.4.2 散装产品应在销售场所悬挂标识牌,标明品名、等级、产地、生产者及追溯查询方式;
7.4.3 禁止伪造、冒用品牌标识,使用与标识近似的易混淆图案。
8 品牌营销
8.1 营销程序
8.1.1 市场策划:结合目标市场(如高端商超、电商平台)制定销售计划,明确营销目标(销量、市场份额等);
8.1.2 市场调查:收集消费者偏好、竞品信息等数据,每季度形成分析报告,用于优化营销策略;
8.1.3 活动策划:制定营销活动方案(如促销、展会),经协会备案后实施,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总结;
8.1.4 效果评估:通过销量增长率、客户满意度等指标评估营销效果,持续改进。
8.2 营销策略
8.2.1 样板营销:选择3~5家代表性经销商建立示范网点,统一应用品牌VIS(标识识别系统)标准,展示品牌形象及产品品质,为后续品牌推广和渠道拓展提供规范示范;
8.2.2 体验式营销:举办“苹果采摘节”“品鉴会”等活动,邀请消费者参与种植体验、品质测评;
8.2.3 展会营销:参加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展示品牌产品及文化内涵;
8.2.4 网络营销:在主流电商平台开设官方旗舰店,利用直播、短视频等形式推广,标注“大宁宁粹苹果”品牌标识;
8.2.5 关系营销:与采购商、物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签订质量保障协议,共享市场信息;
8.2.6 品牌视觉规范:应建立经销门店VIS(标识识别系统)标准,确保品牌标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满足品牌影响力扩大后的渠道管理需求。
9 品牌传播
9.1 传播方法
9.1.1 广告传播:在电视、报刊、社交媒体等渠道投放广告,突出品牌特色(如“宁粹苹果·香脆中国”);
9.1.2 公关传播:通过新闻发布会、公益活动提升品牌公信力,每年至少开展1次大型公关活动;
9.1.3 促销传播:通过赠品(如品牌定制包装)、会员折扣等方式吸引消费者,促销信息应真实合法;
9.1.4 人际传播:培训销售人员、经销商掌握品牌知识,通过口碑传播扩大影响力。
9.2 传播内容
9.2.1 品牌形象:标识、包装设计、产地环境等可视化元素;
9.2.2 品牌文化:大宁县农耕历史、“宁粹”品种培育故事等;
9.2.3 品牌成就:获奖荣誉、检测认证、市场占有率等;
9.2.4 产品知识:营养成分、食用方法、贮藏技巧等。
10 品牌保护
10.1 保护范围
包括大宁宁粹苹果区域公用品牌标识、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品牌声誉等,涵盖生产、加工、销售全环节。
10.2 保护措施
10.2.1 法律保护:协会应完成“大宁宁粹苹果”商标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对品牌标识进行著作权登记;
10.2.2 执法协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打假机制,定期开展市场巡查,查处侵权行为(如假冒标识、虚假宣传);
10.2.3 标准监控:每年对授权主体进行1次合规检查,重点核查标识使用、质量追溯等情况;
10.2.4 科技支撑:应用区块链技术固化追溯数据,采用防伪标签(如可变二维码)防止标识伪造。
10.3 应急准备与反应
10.3.1 生产主体应制定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召回程序:
——发现问题产品后,24小时内通知协会及相关方;
——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已流通产品并记录去向;
——对召回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如销毁、深埋)。
10.3.2 协会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接到报告后启动调查,发布官方声明;
——协调媒体沟通,避免不实信息扩散;
——根据调查结果追究相关方责任,整改完成后评估是否恢复授权。
III
附录 A
(规范性)
“大宁宁粹苹果 ”品牌标志
A.1 “大宁宁粹苹果”品牌标志及辅助图形
品牌标志如图A.1所示。
图A.1
品牌主辅助图形如图A.2所示。
图B.2
A
附录 B
“大宁宁粹苹果”品牌标识规范
B.1 标识图形
VII
VIII
I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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