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8623-2025 装配式超低能耗民用建筑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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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前言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第二批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冀建节科函﹝2022﹞ 104号)的要求,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本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9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材料;5. 建筑设计;6. 结构设计;7. 设备与管线、装修设计;8. 施工;9. 质量验收。

本标准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绿色建筑推广与建设工程标准编制中心负责管理。

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槐安西路395号,邮政编码: 050227,电话:0311-89919523,邮箱:491848985@qq.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员名单:

主编 单位: 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参编 单位: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邻筑(河北)工程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沪誉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天津大学

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沧州建投元达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盛信莹雪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冀轩辕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昌黎县大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绿建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砥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河北省绿色建筑产业技术研究院

河北省装配式住宅工程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 付素娟赵士永强万明郝雨杭车建军

陈浩 张晓峰刘永奇张立霞王 萌

董苏然时元元郝翠彩赵 斌韩方达

刘少亮孙硕科齐永波陈发青张文忠

回增杰张 伟胡雪梅尹宝泉朱凤起

吴国新梁 芬宋 玉李庆达张爱民

马超 徐亚婷詹林山苏立超陈发荣

王宝冬王竟宇李志新何宝民窦海燕

韩雪 李岱峰魏晓宇贾环环杨 娜

焦茜 李尚飞李旻阳崔少华王 娜

路军锋常 彬景 然李天锐钟益龙

肖贺文李苍欣才芙敏石海青李菡昱

宋涛 窦志营冯天雄蔡泽浩刘梦瑶

杨博 周梦倩王 洋李 深辛 震

张涛 王昊 孟晓迪杜 金王金泽

匡田 王宇 甄茗灿李劲男李少波

主要审查人: 徐志欣雷志民马进霞安长彪高腾野

剧元峰刘 亮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 3

3 基本规定 5

4 材料 7

4.1 混凝土、钢筋和钢材 7

4.2 预埋件及连接材料 8

4.3 保温材料 8

4.4 拉结件 9

4.5 防水、透汽、隔汽材料 12

4.6 其他材料 12

5 建筑设计 15

5.1 一般规定 15

5.2 模数协调与标准化设计 16

5.3 围护结构设计 17

5.4 建筑气密性设计 18

5.5 热桥处理及节点构造 20

6 结构设计 26

6.1 一般规定 26

6.2 预制夹心保温墙板设计 27

6.3 连接设计 30

7 设备与管线、装修设计 36

7.1 一般规定 36

7.2 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 37

7.3 给水排水设计 38

7.4 电气与运行监测设计 38

7.5 内装设计 39

8 施工 41

8.1 一般规定 41

8.2 围护结构安装 42

8.3 门窗无热桥安装 45

8.4 设备与管线安装 47

8.5 运输与堆放 48

8.6 成品保护 50

8.7 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51

9 质量验收 53

9.1 一般规定 53

9.2 主控项目 54

9.3 一般项目 58

本标准用词说明 60

引用标准名录 61

条文说明 6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3

3 Basic Requirements 5

4 Materials 7

4.1 Concrete, Rebar and Steel 7

4.2 Embedded Parts and Connecting Material 8

4.3 Thermal Insulation Material 8

4.4 Connector 9

4.5 Waterproof ,Ventilate ,Airing Material 12

4.6 Other Material 12

5 Architectural Design 15

5.1 General Provisions 15

5.2 Modular Coordination and Standardized Design 16

5.3 Enclosure Design 17

5.4 Building Air-tightness Design 18

5.5 Thermal Bridge and Node Construction Design 20

6 Structure Design 26

6.1 General Provisions 26

6.2 Precast Sandwich Wall Panel Design 27

6.3 Connection Design 30

7 Equipment Pipeline and Decoration Design 36

7.1 General Provisions 36

7.2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Design 37

7.3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 38

7.4 Electrical and Operational Monitoring Design 38

7.5 Interior Design 39

8 Construction 4 1

8.1 General Provisions 4 1

8.2 Enclosure Installation 42

8.3 Thermal-free Doors and Windows Installation 45

8.4 Equipment and Pipeline Installation 47

8.5 Transportation and Stacking 48

8.6 Product Protection 50

8.7 Saferty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51

9 Acceptance 53

9.1 General Provisions 53

9.2 Dominant Items 54

9.3 General Items 58

Explanation of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60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6 1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65

1 总则

1.0.1 为规范河北省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按照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的要求,提升超低能耗建筑工业化建造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抗震烈度为 8 度以下,以装配式方式新建的被动式超低能耗民用建筑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质量验收。

1.0.3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应遵循建筑全寿命期的可持续性原则,并应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

1.0.4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 prefabricated ultra-low energy building

结构系统、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并满足河北省关于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要求,以装配式方式建造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2.1.2 预制夹心保温墙板 precast sandwich wall panel

由内外两层钢筋混凝土墙板和夹在其间的保温材料通过专用拉结件组成的满足超低能耗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要求的复合墙板(简称预制夹心保温墙板)。

组成夹心保温墙板的内、外两层钢筋混凝土墙板分别简称为内叶墙板、外叶墙板。

2.1.3 蒸压砂加气混凝土保温复合墙板 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composite wallboard with insulation

由内、外叶砂加气墙板、中间保温层、粘接层、防渗密封条和拉结件等组成,在工厂预制成型的非承重复合外墙板。

2.1.4 气密层 air tightness layer

由气密性材料和部件、抹灰层等形成的防止空气渗透的连续构造层。

2.1.5 保温隔热附框 thermal insulation sub frame

固定于墙体或窗口内,用于安装、固定外门窗,具有一定强度、保温隔热、防水等性能的构件。

2

2.1.6 设备与管线系统 facility and pipeline system

由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电气和智能化、燃气等设备与管线组合而成,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整体。

2.1.7 样板单元 sample unit

主体工程施工完成,且室内上下水、电、煤气、暖通、通信、闭路、宽带等各种管道、线路安装和门窗安装等基本装修到位,具备进行气密性测试条件的空间单元。

2.2 符号

2.2.1 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力学性能:

Ftk —— 拉伸强度标准值;

Et —— 拉伸弹性模量;

fvk —— 层间剪切强度标准值;

fmk —— 弯曲强度标准值;

Ef —— 弯曲弹性模量;

Rtk —— 承载力标准值。

2.2.2 不锈钢拉结件力学性能:

Rp0.2 —— 塑性延伸强度 ;

Rm —— 抗拉强度;

A —— 断后伸长率。

2.2.3 预制夹心墙板及连接节点的承载力性能:

S —— 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Eh —— 水平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Ev —— 竖向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Gk —— 永久荷载的效应标准值;

3

SWk —— 风荷载的效应标准值;

SEhk —— 水平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标准值;

SEvk —— 竖向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标准值;

γG ——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γW —— 风荷载分项系数;

γEh —— 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γEv —— 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ψW —— 风荷载组合系数。

2.2.4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FEhk —— 施加于外墙板重心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βE —— 动力放大系数;

αmax ——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Gk —— 外墙板重力荷载标准值。

4

3 基本规定

3.0.1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装配率应满足现行河北省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21 的要求;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要求可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满足现行河北省地方标准《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 8359 或《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 8360。

3.0.2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应进行全过程技术协同策划,并应进行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各专业之间的协同设计。

3.0.3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应按照通用化、标准化、模数化的要求,以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实现建筑及部品部件的系列化和多样化。

3.0.4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在满足国家及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前提下,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

3.0.5 预制夹心保温墙板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主体结构设计工作年限。

3.0.6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外墙防水设计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和《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 235的有关规定,外墙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宜低于25年。

3.0.7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应进行全装修,内装系统应与结构系统、

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一体化设计建造,室内装修不应损坏围护结构气密层,宜采用绿色建材和性能优良的部品部件。

3.0.8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应综合协调建筑结构、设备、内装系统等专业制定相互协同的施工组织方案。

5

3.0.9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宜采用建筑信息化(BIM)技术,实现全专业、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3.0.10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 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规定。

3.0.11 当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围护结构为蒸压加气复合保温墙板时,采用内嵌钢结构的建筑高度不应大于60m、采用混凝土结构的建筑高度不应大于 80m。当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围护结构为夹心墙板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60m。当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围护结构为外挂墙板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27m。

3.0.12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运行与管理应参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23 的规定。

3.0.13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应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和维修。

6

4 材料

4.1 混凝土、钢筋和钢材

4.1.1 混凝土和钢筋的力学性能指标和耐久性要求等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轻骨料混凝土的材料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的有关规定。

4.1.2 钢材的性能应符合《钢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6、《钢结构

设计标准》GB 50017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的有关规定,有条件时可采用耐候钢、耐火钢、高强钢等高性能钢材。

4.1.3 主体结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并应满

足设计要求;预制构件拼接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预制夹心保温墙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当采用轻

骨料混凝土时,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LC30;当采用清水混凝土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预制夹心保温墙板内叶为剪力墙时,其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主体结构的设计要求。

4.1.4 夹心保温墙板后浇混凝土部位采用自密实混凝土时,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83的相关规定;采用普通混凝土时,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20mm。

4.1.5 钢筋焊接网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的规定。

7

4.2 预埋件及连接材料

4.2.1 预制混凝土构件之间竖向采用钢筋灌浆套筒连接用材料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 398、《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 408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有关规定。

4.2.2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级钢筋制作。

吊装用内埋式螺母或吊杆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吊环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4.2.3 预埋件的锚板和锚筋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设计标准》GB/T 50010的有关规定。专用埋件及拉结件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2.4 连接用焊接材料、螺栓、锚栓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

设计标准》GB 50017、《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有关规定。

4.3 保温 材料

4.3.1 外墙保温系统的组成材料应选用配套供应的保温系统材料,

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彼此相容并应具有防腐性。

4.3.2 保温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在建筑的使用寿命内能够保持其保温性能的基本稳定。

4.3.3 保温材料应适应装配式施工工艺,可以与其他建筑构件有效结合,确保建筑整体结构的稳定性和保温效果。

4.3.4 模塑聚苯板、石墨聚苯板、挤塑聚苯板、硬泡聚氨酯板等保

8

温板材六面应喷涂水泥基聚合物砂浆包裹。

4.3.5 预制夹心外挂墙板之间及其与主体结构连接接缝处填充用

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中A级的规定。

4.3.6 保温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不释放有害气体,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无害。

4.4 拉结 件

4.4.1 预制夹心保温墙板拉结件宜采用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

件或不锈钢拉结件。当有可靠依据时,也可采用其他类型拉结件。

4.4.2 设计和选择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时,应考虑其耐高

温性能,按照《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 9978、《塑料纤维增强塑料复合材料耐火特性和防火性能的评定》GB/T 42920等相关标准开展耐火试验,保证材料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材料强度不因温度升高而显著降低。

4.4.3 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宜采用拉挤成型工艺制作,端

部宜设计成带有锚固槽口的形式,其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制保温墙体用纤维增强塑料连接件》JG/T 561的有关规定。

4.4.4 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4.4的规定。

表4.4.4 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的物理力学性能要求(MPa)

项目

性能要求

拉伸强度标准值ftk

≥800

9

续表4.4.4

拉伸弹性模量Et

≥40000

层间剪切强度标准值fvk

≥30

弯曲强度标准值fmk

≥840

弯曲弹性模量Ef

≥30000

4.4.5 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材料的残余拉伸强度和残余层间剪切强度不应低于初始值的50%。

4.4.6 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的抗拔承载力和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90°角水平连接时,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的

抗拔承载力和抗剪承载力应符合表4.4.6-1的规定;

表4.4.6-1 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抗拔承载力和抗剪承载力要求(一)

保温层厚度

(mm)

FRP拉结件在保温层中的横截面面积(mm2)

抗拔承载力标准值RUk(kN)

抗剪承载力标准值RVk(kN)

试验方法

120~160

≥100

1.0

JG/T 561

160~200

≥170

12

1.7

200~250

≥270

15

2.1

2 当采用60°角斜连接时,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的抗拔承载力和抗剪承载力应符合表4.4.6-2的规定。

表4.4.6-2 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抗拔承载力和抗剪承载力要求(二)

≥50

0.6

1.4

10

续表 4.4.6-2

1.8

4.4.7 不锈钢拉结件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锈钢材料宜采用统一数字代号为S304XX、S316XX的奥

氏体不锈钢,对大气环境腐蚀性高的环境应采用统一数字代号为S316XX的奥氏体不锈钢或奥氏体-铁素体(双相)型不锈钢。

2 拉结件中不锈钢棒、不锈钢板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4.7的

规定,表中力学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8. 1的有关规定。拉结件用不锈钢棒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棒》GB/T 1220和《不锈钢冷加工钢棒》GB/T 4226的有关规定;拉结件用不锈钢板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3280和《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 4237的有关规定。

3 拉结件的锚筋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的有关规定;不应采用冷加工钢筋。

4 桁架式拉结件的弦杆可采用冷轧或热轧带肋钢筋,其性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轧带肋钢筋》GB/T 13788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的有关规定,其与不锈钢腹杆的焊接性能应满足拉结件受力要求。

表4.4.7 不锈钢棒、不锈钢板的力学性能

序号

拉结件类型

塑性延伸强度Rp0.2 (N/mm2)

抗拉强度Rm (N/mm2)

断后伸长率A(%)

板式、夹式

≥350

≥600

≥20

11

续表 4.4.7

针式

≥10

桁架式

4.5 防水、透汽、隔汽材料

4.5.1 外墙拼缝的防水隔汽材料、防水透汽材料和防水材料宜选用

与墙体界面粘结性能优越的产品,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 和《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 235 的有关规定。

4.5.2 外墙洞口防水隔汽膜和防水透汽膜的性能要求应符合《被动

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 8359、《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 8360 的规定。

4.5.3 屋面应按 Ⅰ级防水要求设防,材料选择应满足相容性要求,

防水和保温材料宜系统供应,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规定。

4.6 其他 材料

4.6.1 外门窗附框应选用节能型附框,宜选用高容重石墨聚苯附框,导热系数不应大于 0.060W/(m ·K)。

4.6.2 硬泡聚氨酯附框密度不应小于250kg/m3,高低温反复尺寸变

化率不应大于0.3%,型材握螺钉力不应小于2200N,主体材料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05W/(m ·K),其他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GB/T 39866的有关规定。

4.6.3 夹心保温墙板接缝用专用密封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专用密封胶最大伸缩变形量和剪切变形性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2 专用密封胶应具有防水、防火、防霉、耐候等性能,且专用密封胶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 51410 的有关规定;

3 专用密封胶应与饰面材料具有相容性;

4 专用建筑密封胶固化过程中不应产生气泡;

5 用于室内接缝时,专用密封胶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的有关规定;

6 接缝处专用密封胶宜采用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GB/T 14683 和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接缝用建筑密封胶》JC/T 881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表4.6.3 的规定。

表4.6.3 专用密封胶性能指标

性能指标

检测方法

加速老化拉伸-压缩循环耐久性

无破坏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第 23 部分:人工加速气候老化下拉伸-压缩循环

后耐久性的测定》 GB/T 13477.23

污染性

污染宽度(mm)

≤2.0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第 20 部分:污染性的测定》GB/T 13477.20

污染深度(mm)

4.6.4 夹心保温墙板接缝处气密条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或硅橡胶,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 24498、《工业用橡胶板》GB/T 5574 的有关规定。

13

4.6.5 夹心保温外挂墙板室内侧接缝以及夹心保温剪力墙板现浇

部位保温层接缝处防火封堵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封堵材料》GB 23864和《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 51410的有关规定。

14

5 建筑 设计

5.1 一般 规定

5.1.1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应按照集成设计原则,将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等专业之间进行协同设计。

5.1.2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宜借助信息化协同平台,采用标准化的功能模块、部品部件等信息库,统一编码、统一规则,全专业共享数据信息,实现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5.1.3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方案设计应根据建筑功能和环境资源条件,以气候环境适应性为原则,充分利用天然采光、 自然通风,合理确定建筑朝向,使冬季能获得充足的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过渡季能有效利用自然通风,结合围护结构保温隔热和遮阳等措施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

5.1.4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平面布局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同时,尚应考虑热环境的合理分区,合理确定能源设备机房的位置,尽可能缩短冷、热水系统和风系统等的输送距离。

5.1.5 围护结构应根据建筑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使用功能等综合确定抗风性能、抗震性能、耐撞击性能、防火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隔声性能、热工性能和耐久性能要求,屋面系统尚应满足结构性能要求。

5.1.6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空间组织和门窗洞口设计应满足自然通风需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 等相关规范的规定。

5.1.7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宜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和结构形式选

用适宜的外墙保温系统。

5.1.8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围护结构应设置气密层,围护结构设计应包括气密性专项设计,并应在建筑施工图中明确标注气密层位置。

5.2 模数协调与标准化设计

5.2.1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的有关规定。

5.2.2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宜采用模块及模块组合的设计方法,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

5.2.3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部品部件宜采用标准化接口。

5.2.4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开间与柱距、进深与跨度、门窗洞口、层高、节点等各尺寸宜按照模数协调原则设计,选用适宜的模数数列。

5.2.5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宜根据建筑功能、主体结构、设备与管线、装修要求、部品部件生产与装配要求等,确定合理的开间、进深、层高、洞口等尺寸。

5.2.6 部品部件尺寸及安装位置的公差协调宜根据生产装配要求、主体结构层间变形、密封材料变形能力、材料干缩、温差变形、施工误差等确定。

5.2.7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大开间大进深、空间灵活可变的布置方式;

2 平面布置应规则,承重构件布置宜上下对齐贯通,外墙洞口宜规整有序;

3 设备与管线宜集中设置,并宜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5.2.8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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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墙、阳台板、空调板、外窗、遮阳设施及装饰等部品部件宜进行标准化设计;

2 宜通过建筑体量、材质肌理、色彩等变化,形成丰富多样的立面效果;

3 外墙的装饰面层宜采用耐久性强的建筑材料。

5.2.9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宜建立信息化协同平台,采用标准化的功能模块、部品部件等信息库,统一编码、统一规则,全专业共享数据信息,实现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5.3 围护结构设计

5.3.1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围护结构系统应进行构造设计和结构计算。

5.3.2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围护结构系统的设计应符合模数化、标准化的要求,满足建筑立面、制作工艺、运输及施工安装的条件,并与结构系统、内装系统、设备及管线系统相协调。

5.3.3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围护结构应采取防水措施,具有阻止雨水、雪水侵入墙体的基本功能,并应具有抗冻融、耐高低温、承受风荷载等性能。防水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的规定,抗冻融、耐高低温应提供试验报告,试验项目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河北省有关标准的规定。

5.3.4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屋面防水层和隔汽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防水层和隔汽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5.3.5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围护结构系统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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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围护结构设计时,应进行消除或削弱热桥的专项设计,围护结构保温层应连续。建筑外墙、屋面、地面、外窗、供暖地下室顶板处、室外雨水管、女儿墙等无热桥设计应满足现行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 8359、《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 8360中的相关要求。

5.3.7 预制夹心保温墙板与建筑主体的拉结构造、承托构件等应采取有效阻断或削弱热桥的措施。

5.3.8 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超低能耗建筑外墙宜采用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挂墙板和轻质复合保温墙板。

5.3.9 装配式超低能耗钢结构建筑外墙宜选用轻质复合保温墙板,墙体安装应采取热桥处理和气密性处理措施。

5.3.10 建筑外门窗应综合考虑节能和安全因素,其安装固定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保障门窗结构安全,并对安装构造进行热桥处理和气密构造措施。

5.3.11 当采用钢结构时,围护墙体应与主体结构变形协调,并加强围护墙体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措施,防止围护墙体开裂和脱落。钢结构建筑防火、防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满足可靠性、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

5.3.12 轻质复合保温墙体或轻质组合墙体与主体结构连接可采用内嵌式、外包式和嵌挂结合式等,外包连接宜分层承托。

5.4 建筑气密性设计

5.4.1 居住建筑气密层应连续完整,包绕整个气密区空间。由不同材料构成的气密层连接处,应采用气密搭接等密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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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有气密性要求的墙板间,墙板与梁、柱、结构板拼缝处应设置气密层加强构造,宜在室内侧粘贴气密性材料。

5.4.3 当采用钢结构时,钢构件之间、钢构件与墙板、楼面板的拼缝应采取耐久性不低于 20 年的密封措施,保证气密层的连续。

5.4.4 外门窗安装时,外门窗与结构墙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耐久性良好的密封材料密封,室外一侧应使用防水透汽材料,室内一侧宜使用防水隔汽材料。防水透汽(隔汽)材料与门窗框粘贴宽度不应小于 15mm,防水透汽(隔汽)材料与基层墙体粘贴宽度不应小于50mm,粘贴密实,无起鼓漏气现象。

5.4.5 穿气密层的管线应采用耐久性良好的密封材料密封。室内一侧宜使用防水隔汽材料,室外一侧宜采用防水透汽材料,且满足本标准第 5.4.4 条的粘贴要求。

5.4.6 屋面基层上方、保温层下方应设置防水隔汽层,屋面保温层上方应设置防水层。

5.4.7 当楼板与外墙存在拼缝,分隔超低能耗区域与非超低能耗区域时,应对楼板部位进行气密性设计,使用密封胶、气密膜等材料填充缝隙,防止空气渗透。

5.4.8 原则上不宜设置变形缝,当存在变形缝时,应在围护结构内、外侧分别设置防水隔汽膜、防水透汽膜,在变形缝内填塞保温板,并用聚氨酯发泡密封固定。

5.4.9 不同构造位置应结合气密材料的适用性、施工现场条件等,合理选择涂膜式或粘贴式,确保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气密性和节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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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热桥处理及节点构造

5.5.1 外门窗安装方式应根据墙体的构造方式进行优化设计,外窗外侧宜与装配式外墙板保温层的内侧平齐。外门窗与主体结构连接处应采取断热桥措施。

5.5.2 屋面保温层应与外墙保温层连续,不得出现结构性热桥;对女儿墙等突出屋面的结构体,其保温层应与屋面、墙面保温层连续。

5.5.3 女儿墙等顶部保温层宜设置金属盖板保护,金属盖板与围护结构基层的连接应采取阻断热桥的措施。保温材料宜为 A 级保温材料。

5.5.4 管道穿屋面部分应采取热桥处理措施,管道出屋面后宜设置套管进行保护,套管和管道间应填充保温材料,确保周圈屋面板内表面不结露。

5.5.5 室外雨水管的安装应采取下列措施:

1 雨水口组件与女儿墙或屋面板预留洞之间应设保温隔热层,保温隔热层厚度不应低于50mm;

2 雨水管与墙体之间的固定应采取热桥处理措施。

5.5.6 预制夹心保温外挂墙板横缝节点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外叶墙板板缝应采用PE棒、耐候硅酮密封胶进行封堵、密封,保证具备较好的气密性和防水性;

2 外墙板拼接产生的保温层中断应采用高性能保温材料填充,宜采用聚氨酯现场发泡,避免保温层中断;

3 外墙板与梁之间的缝隙应填充耐火材料。

5.5.7 预制夹心保温外挂墙板竖直缝节点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板拼接保温层中断部位应填充保温材料,宜采用发泡聚氨酯现场发泡填充,保证保温层不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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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预制夹心保温墙板与柱的竖直缝,室内侧应粘贴防水隔汽膜;柱与外墙板之间应填充岩棉保障防火性能;

3 墙板外侧应填充PE棒并涂抹耐候硅酮密封胶进行气密、水密处理,避免夹心保温层受潮。

图5.5.7 预制混凝土夹芯保温外挂墙板竖直缝节点做法

1—预制夹心保温外挂墙板;2—防水透汽膜;3—建筑密封胶;4—PE棒;5—发泡聚乙烯;

6—防水隔汽膜;7—弹性嵌缝材料;8—岩棉;9—混凝土柱

5.5.8 预制夹心保温外挂墙板阳角处节点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预制夹心保温墙板的连接部位应采用A级保温材料填补,避免阳角处保温层中断;

2 外叶墙板拼接缝隙处应填充PE棒、耐候硅酮密封胶,外侧铺设防水透汽膜,满足气密性及防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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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8 外挂墙板阳角处节点做法

1—预制夹心保温外挂墙板;2—混凝土柱;3—防水隔汽膜;4—防水透汽膜;

5—建筑密封胶;6—PE棒;7—A级保温材料

5.5.9 预制夹心保温墙板外窗安装节点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被动窗的节能附框宜预埋于墙板内叶被预制墙板保温层包覆;

2 窗框与墙板的安装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封堵密实,宜填充聚氨酯发泡,安装内侧应铺设防水隔汽膜、外侧铺设防水透汽膜,

进行防水、气密处理;

3 窗台板与窗框间应填塞保温块进行断热桥处理。

5.5.10 装配式剪力墙结构的夹心保温外墙板竖缝节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夹心保温层缝隙宜采用同厚度保温条填充,保温条尺寸宜

小于竖缝尺寸1mm~2mm,板缝处密封材料应达到A级防火要求;

2 内叶墙板板缝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密封方式,保温条靠外叶墙板侧应形成防水透气层,外叶墙板板缝应填充PE棒并采用耐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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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酮密封胶密封。

图5.5.10 装配式剪力墙结构夹芯保温外墙板竖缝节点

1—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板;2—防水透汽膜;3—建筑密封胶;4—PE棒;

5—A级保温材料;6—防水材料;7—现浇混凝土

5.5.11 装配式剪力墙结构夹心保温外墙板横缝节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位于下层的预制墙板应在夹心保温处采用丁基橡胶带临时粘贴固定弹性保温材料,上下层外墙板之间保温无间断;

2 内叶墙板板缝部位应密封严实,宜通过灌浆套筒满灌;

3 外叶墙板板缝应填充PE棒,并在PE棒外侧采用耐候密封胶密封。

5.5.12 装配式剪力墙结构标准化外门窗系统安装节点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标准化外门窗系统安装节点设计内容包括附框及窗框安装固定方式及固定点间距、与保温层搭接要求、外遮阳系统固定及无

热桥处理、窗下披水板安装方法;

2 外门窗宜采用内嵌或半内嵌安装,底部应采取增加节能附框等热桥处理措施,门窗两侧及上部保温硬覆盖部分门窗框,当设

置节能附框时,应将附框全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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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外窗洞口宜设置金属窗台板保护保温层,金属窗台板两端及外墙保温层的接缝处应采用预压膨胀密封带密封;

4 当采用外遮阳系统时,外遮阳系统包括遮阳百叶及导轨、窗帘盒、电机及室内控制系统,宜设置风光感应自动升降系统;

5 高层建筑外遮阳不宜采用织物材料。

5.5.13 预制女儿墙连接节点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预制女儿墙安装前,下层墙板保温层处顶部应铺贴保温条,内叶墙板处应坐浆处理;

2 女儿墙应设置保温压顶实现断热桥,保温压顶上部应覆盖金属盖板,压顶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并通过断热桥

锚栓与基层墙体连接;

3 保温压顶与屋面外保温侧应设置附加防水做法,室内侧应粘贴防水隔汽膜。

图5.5.13 预制女儿墙连接节点

1—金属盖板;2—保温压顶;3—断热桥锚栓;4—附加防水层;5—屋面保温;

6—防水隔汽膜;7—基层墙体;8—预制墙板;9—饰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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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4 当钢结构采用蒸压砂加气混凝土保温复合墙板时,水平缝构造节点设计应满足如下规定:

1 室内侧板缝应粘贴防水隔汽膜,粘贴宽度不应小于50mm;

2 墙板与顶部钢梁的衔接部位应填充岩棉进行防火处理;

3 墙板与楼板衔接部位应填充砂浆进行气密性处理。

5.5.15 采用蒸压砂加气混凝土保温复合墙板的外窗安装节点设计应满足如下规定:

1 外窗宜采用内嵌式安装,节能附框与窗框接触面应填充专用密封胶保证气密性;

2 窗框应周圈缠绕防水隔汽膜,窗户与外墙的连接处应设置预压膨胀密封带、封堵中性耐候密封胶保证气密性;

3 窗台板安装处应预留坡度和滴水构造,保证外窗整体的防水密封性。

5.5.16 蒸压砂加气混凝土保温复合墙板的女儿墙安装节点设计应满足如下规定:

1 女儿墙与屋面相交处应做防水附加层、敷设水平岩棉防火隔离带;

2 屋面第一层保温板应紧贴女儿墙,第二层保温板应与第一

层保温板错缝110mm铺设,与屋面岩棉防火隔离带分层错缝互锁,当缝隙较大时应灌注发泡剂;

3 女儿墙顶部应安装压顶结构阻断热桥,宜采用石棉垫块;

4 女儿墙顶部的防水应上翻至压顶保温板上,防水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覆盖铝合金盖板并设置滴水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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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结构 设计

6.1 一般 规定

6.1.1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结构设计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 《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钢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6、 《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 等及河北省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执行。

6.1.2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结构设计主要包括结构体系设计、外墙结构设计、楼屋面结构设计、外门窗和其他附着在结构构件的连接设计。

6.1.3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传力路径;

2 应具有适宜的承载能力、刚度及耗能能力;

3 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的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承受重力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的能力;

4 对薄弱部位应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6.1.4 预制墙板应采用合理的连接节点并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预制外挂墙板及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应进行抗震设计。

6.1.5 夹心保温墙板应按内、外叶墙板非组合受力进行设计。拉结件的分布、形式应根据受力计算确定。

6.1.6 支承预制夹心外挂墙板系统的结构构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应能满足连接节点的固定要求,且连接节点宜采用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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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当预制夹心外挂墙板不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时,应在主体结构和墙板构件设计中计入相互影响作用。

6.1.7 预制夹心外挂墙板不应跨越主体结构的变形缝。

6.2 预制夹心保温墙板设计

6.2.1 夹心保温墙板构件、拉结件及其连接节点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夹心保温剪力墙板的内叶墙板及其连接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 的规定取值;

2 预制夹心保温剪力墙板的外叶墙板、夹心保温外挂墙板构件、夹心保温外挂墙板的连接节点、夹心保温外墙板拉结件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其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 1.0,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取 1.0;

3 夹心保温外挂墙板的连接节点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 和现行行业标准《预制混凝土外挂墙板应用技术标准》JGJ/T 458 的相关规定。

6.2.2 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预制夹心外挂墙板的平面外变形和裂缝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持久设计状况下,应对墙板平面外变形进行验算,其平面外挠度限值为外挂墙板面外支座间距离的 1/250;

2 在持久设计状况下,应对墙板裂缝进行验算;预制夹心外挂墙板建筑外表面在温度和 10 年一遇风荷载作用下裂缝控制等级为二级,当预制夹心外挂墙板采用抗裂和防水性能强的饰面材料时,温度和风荷载作用下的裂缝控制等级可适当放宽但不应低于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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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夹心外挂墙板内表面的裂缝控制等级为三级;预制夹心外挂墙板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 GB/T 50010 的规定;

3 在短暂设计状况下,预制夹心外挂墙板不应出现裂缝,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的有关规定进行混凝土拉应力验算,夹心保温外墙板受拉边缘的混凝土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

6.2.3 短暂设计状况下,夹心保温墙板制作、运输、安装用预埋吊件及临时支撑的承载力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的有关规定。

6.2.4 夹心保温墙板进行持久设计状况验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垂直于夹心保温外墙板表面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中的围护结构确定,且应按风吸和风压分别进行计算;

2 夹心保温墙板外叶墙板应考虑温度作用的影响。

6.2.5 预制夹心墙板边缘应进行封边处理。封边材料宜采用与内外叶墙板混凝土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封边混凝土宽度不应小于30mm。

6.2.6 预制夹心墙板的外叶墙板在其自重标准值作用下的竖向位移不应大于2.5mm,在其温度作用下的水平、竖向面内变形均不应大于 2.5mm。

6.2.7 预制夹心保温外挂墙板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外叶墙板厚度应满足节点连接件和拉结件的锚固要求;

2 外叶墙板的厚度不宜小于60mm,外叶墙板宜采用单层双向配筋,宜采用钢筋网片或冷拔低碳钢丝网片,直径不应小于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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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间距不宜大于 150mm;

3 外叶墙板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对涂料饰面或清水混凝土,不应小于20mm;

4 内叶墙板采用平板时厚度不宜小于 100mm,宜配置双层双向钢筋,水平和竖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15%,且钢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

5 内叶墙板采用带肋时厚度不宜小于60mm,可配置双层双向钢筋,水平和竖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15%,且钢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

6 在内、外叶墙板洞口周边、角部应配置加强钢筋,加强钢筋应伸过洞口并锚固可靠;洞边每侧加强钢筋不宜少于 2 根,直径不宜小于 8mm;洞口每个角部加强斜筋不宜少于 2 根,直径不宜小于 8mm。

6.2.8 预制夹心保温剪力墙板外叶墙板的构造应符合本标准第6.2.7 条关于外叶墙板的相关规定。

6.2.9 夹心保温墙板宜采用不锈钢拉结系统或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系统,构造连接方式应进行计算确定,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预制混凝土外挂墙板应用技术标准》JGJ/T 458 的要求。

6.2.10 拉结件排布时应与钢筋、预埋件等互相避让。当夹心保温墙板局部混凝土厚度无法满足拉结件锚固要求时,拉结件应避开该区域,且拉结件至该区域边缘的距离应符合本标准对拉结件至洞口边缘的距离要求。

6.2.11 不锈钢针式拉结件和不锈钢桁架式拉结件,在缺乏可靠依据的情况下均不宜考虑其承受压力作用。

6.2.12 预制夹心外挂墙板的拉结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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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满足墙板的节能设计要求;

2 应满足防腐、防火设计要求;

3 锚固构造应满足受力要求,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0mm;

4 拉结件的受剪、抗弯、抗拉和锚固承载力等宜进行试验验证,并满足设计要求。

6.2.13 预制夹心外挂墙板采用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时,内、外叶墙板之间应设置防塌落构造。

6.2.14 棒状和片状拉结件宜采用矩形布置,桁架式拉结件宜采用等间距布置。拉结件间距按设计要求确定,拉结件距墙体边缘的距离宜为 100mm~200mm。当有可靠试验依据时,也可采用其他长度间距。

6.2.15 预制夹心保温墙板应采用分层承托设计,起步或层间保温层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可采用托架进行连接,托架应挑到预制夹心保温墙板的外叶板,承托结构穿越保温层时应进行断热桥处理。

6.3 连接 设计

6.3.1 预制夹心墙板宜外挂于主体结构之上,并按围护结构进行设计。在进行结构设计计算时,只考虑承受直接施加于外墙上的荷载与作用。

6.3.2 预制夹心墙板及连接节点的承载力计算应采用荷载组合效应设计值,外墙板及连接节点的裂缝与变形验算应采用荷载组合效应标准值。

6.3.3 进行预制夹心墙板及连接节点的承载力计算时,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持久设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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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风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

S= γGSGK+γWSWk (6.3.3-1)

当永久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

S= γGSGK+ψWγWSWk (6.3.3-2)

2 地震设计状况在水平地震作用下:

SEh = γGSGK+γEhSEhK +ψWγWSWk (6.3.3-3)

在竖向地震作用下:

SEv = γGSGK+γEvSEvk (6.3.3-4)

式中 S —— 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Eh —— 水平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Ev —— 竖向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GK —— 永久荷载的效应标准值;

SWk —— 风荷载的效应标准值;

SEhK —— 水平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标准值;

SEvk —— 竖向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标准值;

γG ——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按本标准第 6.3.4 条取值; γW —— 风荷载分项系数,取 1.4;

γEh —— 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取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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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Ev — 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取 1.3;

ψW — 风荷载组合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下取0.6;

地震设计状况下取0.2。

6.3.4 在持久设计状况、地震设计状况下,进行预制夹心墙板和主体结构连接节点的承载力设计时,永久荷载分项系数γG 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进行外墙板平面外承载力设计时,γG 应取为0;进行外墙板平面内承载力设计时,γG 应取为 1.2。

2 进行连接节点承载力设计时,在持久设计状况下,当风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γG 应取 1.2;当永久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 γG 应取 1.35 ;在地震设计状况下,γG 应取 1.2;当永久荷载效应对连接节点承载力有利时,γG 应取为 1.0。

6.3.5 计算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时,可采用等效侧力法,并应按下式计算:

FEhk =βE αmaxGk (6.3.5)

式中 FEhk —— 施加于外墙板重心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βE —— 动力放大系数,可取 5.0;

αmax ——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Gk —— 外墙板重力荷载标准值。

6.3.6 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可取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 0.65 倍。

6.3.7 夹心保温外挂墙板连接节点的变形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持久设计状况下,连接节点在墙板平面内应具有适应主体结构在永久荷载、活荷载、风荷载、温度作用下变形的能力;

2 地震设计状况下,点支承夹心保温外挂墙板的连接节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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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支承夹心保温外挂墙板的非承重节点在墙板平面内应具有不小于主体结构在设防地震作用下弹性层间位移角3 倍的变形能力;

3 连接节点应具有适应夹心保温外挂墙板制作与施工安装允许偏差的三维调节能力。

6.3.8 预制夹心保温外挂墙板与主体结构采用线支承连接时,连接节点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板上边缘与主体结构支承构件的连接结合面应采用粗糙面并设置键槽;粗糙面的面积不宜小于结合面的80%,粗糙面凹凸深度不应小于6mm ;键槽的尺寸和数量应满足接缝受剪验算的要求;键槽的深度不宜小于30mm,竖向宽度不宜小于深度的3 倍且不宜大于深度的 10 倍;键槽可水平贯通截面,当不贯通时槽口距离截面边缘不宜小于 50mm;键槽间距宜等于键槽宽度;键槽端部斜面倾角不宜大于30° ;

2 墙板上边缘与主体结构支承构件之间后浇段节点宜设置双排钢筋,且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0mm,水平间距不宜大于200mm;连接钢筋在外挂墙板和主体结构支承构件后浇混凝土中的锚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 的有关规定。

6.3.9 预制夹心保温外挂墙板与主体结构连接用节点连接件和预埋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和防腐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节点连接件和预埋件的抗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规定;墙板与主体结构承重连接点处的节点连接件及预埋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主体结构支承构件的耐火极限;

2 节点连接件和预埋件应根据环境条件、使用要求、施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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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和维护管理条件等进行防腐设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和《建筑钢结构防腐技术规程》JGJ/T 251的有关规定;

3 节点连接件和预埋件的防腐蚀保护层设计工作年限不宜低于 15 年;

4 节点连接件和预埋件的防腐蚀保护层可采用涂料涂层或金属热喷涂系统,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防腐技术规程》 JGJ/T 251 的有关规定;防腐蚀保护层应完全覆盖钢材表面和无端部封板闭口型材的内侧;

5 当节点连接件和预埋件暴露在腐蚀环境中或使用期间不易重新涂装时,宜采用耐候结构钢,并应在结构设计中留有适当的腐蚀裕量,腐蚀裕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防腐技术规程》 JGJ/T 251 的有关规定。

6.3.10 连接节点预埋件、吊装用预埋件以及临时支撑预埋件均宜分别设置,不宜兼用。

6.3.11 预制夹心保温外挂墙板连接节点处有变形能力要求时,应在节点连接件或主体结构预埋件接触面上涂刷聚四氟乙烯,也可在节点连接件和主体结构预埋件之间设置滑移垫片,滑移垫片可采用聚四氟乙烯板或不锈钢板。

6.3.12 对于点支承夹心保温外挂墙板的连接节点,承重连接点宜为 2 个,面外连接点宜为 4 个,且连接点宜避开主体结构支承构件在地震作用下的塑性发展区域。

6.3.13 对于线支承夹心保温外挂墙板,墙板顶部宜通过后浇段与主体结构支承构件连接,墙板底部应设置不少于 2 个仅对墙板有平面外约束的连接点,墙板侧边与主体结构应不连接或仅采用柔性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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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4 遮阳构件、雨篷、空调托架、空调护栏等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并采取断热桥处理措施。

6.3.15 围护结构上的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燃气等设备管道的支架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并采取断热桥处理措施。

6.3.16 阳台、连廊等结构构件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并采取断热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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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设备与管线、装修设计

7.1 一般 规定

7.1.1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设备与管线宜与主体结构相分离,应方便维修更换,且不应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7.1.2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设备与管线宜采用集成化技术,标准

化设计,当采用集成化新技术、新产品时应有可靠依据。

7.1.3 设备与管线应进行综合设计,减少平面交叉;竖向管线宜集中布置,并应满足维修更换的要求。

7.1.4 设备与管线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预留预埋应符合结

构专业相关要求,不得在安装完成后的预制构件上剔凿沟槽、打孔开洞等。内装部品与室内管线应与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紧密配合,预留接口位置应准确到位。

7.1.5 设备与管线穿过楼板的部位,应采取防水、防火、隔声等措施。

7.1.6 公共管线、阀门、检修口、计量仪表、电表箱、配电箱、智能化配线箱等,应统一集中设置在公共区域。

7.1.7 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或振动的设备应采取消声与隔振技术措施,设备机房不宜靠近声环境要求较高的房间。

7.1.8 隔墙应与相关结构连接牢固,宜采用墙体内有空腔的装配式

隔墙,可在墙体空腔内敷设给水分支管线、电气分支管线及线盒等。

7.1.9 当管线等必须穿透围护结构时,应在穿透处预留保温空间,

保证足够的间隙进行保温填充,确保墙体内表面无结露。

7.1.10 管线支架应采用隔热材料包裹,减少热传导。管线支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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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之间宜设置隔热垫块,避免直接接触产生热桥。

7.1.11 穿气密层的管线应采用耐久性良好的密封材料密封,室内一侧使用防水隔汽材料,室外一侧宜采用防水透汽材料,且应满足防水隔汽(透汽)材料与基层墙体粘贴宽度不小于 50mm,粘贴密实、无起鼓漏气现象的要求。

7.2 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

7.2.1 供暖、通风与空调管道穿围护结构位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有关规定,热桥处理措施可在围护结构中预埋套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套管宜采用不锈钢材料。在夹心保温层内应采用法兰板及隔热垫块的断热桥连接方法。

2 穿墙套管应与围护结构之间进行可靠连接固定。

3 管道与预埋套管之间应用 A 级防火保温材料填充密实。室外侧粘贴防水透汽膜,室内侧粘贴防水隔汽膜。

4 预制夹心保温墙板上的预留孔洞应在工厂完成,不应在施工现场切割。

7.2.2 连通室外的新、排风管道应做防结露保温处理且坡向室外,

保温厚度应按照降低传热损失的原则计算确定,坡度不应小于0.01。

7.2.3 与室外连通的新风、排风管路上均应设置保温密闭型电动风阀,并与通风系统联动,保证建筑的气密性。

7.2.4 新风热回收系统应采取防冻及防结露措施。

7.2.5 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不宜安装在预制墙板、楼板上,当必

须安装时,应预留固定用预埋件,且预制墙板、楼板及预埋件、连接件应充分考虑设备重量及运行荷载的影响,采取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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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暖通空调、防排烟设备及管线系统应精

细化设计、协同设计,做好预制和预埋措施,并应可靠连接。

7.3 给水排水设计

7.3.1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冲厕宜采用非传统水源,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 的有关规定。

7.3.2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应选用耐腐蚀、使用寿命长、降噪性能好、便于安装和维修的管材、管件,一级连接可靠、密封性能好的管道阀门设备。

7.3.3 给水系统配水管道与部品的接口形式及位置应便于检修更换,并应采取措施避免结构或温度变形对给水管道接口产生影响。

7.3.4 敷设在吊顶或楼地面架空层的给水管道应采取防腐蚀、隔声降噪和防结露等措施。

7.3.5 给水分水器与用水器具的管道接口应一对一连接,在架空层或吊顶内敷设时,中间不得有连接配件,分水器设置位置应便于检修,并宜有排水措施。

7.3.6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同层排水技术,同层排水管道敷设在架空层时,宜设置积水排出措施。

7.4 电气与运行监测设计

7.4.1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电气和智能化设备与管线的设计,应

满足预制构件工厂化生产、施工安装及使用维护的要求。

7.4.2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的电气和智能化设备与管线设置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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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和智能化系统的竖向主干线应在公共区域的电气竖井内设置;

2 当大型灯具、桥架、母线、配电设备等安装在预制构件上时,应采用预留预埋件固定;

3 设置在预制构件上的接线盒、连接管等应做预留,出线口和接线盒应准确定位;

4 不应在预制构件受力部位和节点连接区域设置孔洞及接线盒,隔墙两侧的电气和智能化设备不应直接连通设置。

7.4.3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应选择高效节能光源和灯具,并宜采用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LED光源的色容差、色度等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7.4.4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应设置室内环境质量和建筑能耗监测

系统,对建筑室内环境关键参数和建筑分类分项能耗进行检测和记录。当使用可再生能源时,应对其单独进行计量。

7.4.5 集中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进行监测与控制。其内容

可包括参数检测、参数与设备状态显示、自动调节与控制、工况自动转换、启停顺序控制、连锁控制、能量计量以及中央监控与管理等,具体内容应根据建筑功能、相关标准、系统类型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5 内装 设计

7.5.1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室内装修应与结构系统、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一体化全装修设计。

7.5.2 内装系统部品应遵循标准化、模块化及集成化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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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内装部品与室内管线应与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紧密配合,预留接口位置应准确到位。

7.5.4 内装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有关规定。

7.5.5 内装设计应确保气密层的完整性,减少不必要的开口和缝隙,

避免在气密层上钻孔、切割或粘贴可能破坏气密层的材料,降低气密层的破坏风险。

7.5.6 内装部品宜选用可循环利用或可降解的原材料制造的内装

部品,宜选用工厂成套生产的集成卫生间、集成厨房等集成度高的内装部品,宜选用易更换、可替代性高的内装部品。

7.5.7 内装部品的设计与选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抗震、防火、防

水、防潮和隔声等标准的规定,并满足生产、运输和安装等要求。

7.5.8 内装部品的设计与选型优先选择绿色建材,室内污染物限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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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施工

8.1 一般 规定

8.1.1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2 和河北省现行标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DB13(J)/T 8389的有关规定。

8.1.2 装配式超低能耗围护结构施工过程应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制度,施工前应制定应对热桥控制和气密性保障等关键环节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8.1.3 室内装修系统应与结构系统、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的安装施工工序同步穿插进行,以工厂化生产的组织形式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装配方案。

8.1.4 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宜采用信息化技术,对安全、质量、技术、施工进度等进行全过程的信息化协同管理。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结构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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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7月6日 16: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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