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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T/CVIA-84-2021
Mini LED 背光液晶电视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ini LED Backlight LCD TV
2021- 07-30 发布 2021-08-01 实施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京东方晶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OPPO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东莞阿尔泰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秋峰、李健林、季洪雷、郝亚斌、冯晓曦、 彭健锋、鞠香、提纯利、麻凯、沈思宽、王伟、王烨东、杨梅慧、顿胜堡、余鸿昊、 黄卫东、马丽英、高宏伟、张承业、解宏宇、年靠江、钱立红、梁文骥、朱余良、从少平、张利利。
本文件是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Mini LED 背光液晶电视的功能与性能、检测规则、包装、运输、贮存等的通用要求,是产品检验的主要依据。
本文件适用于Mini LED 背光液晶电视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其他Mini LED的显示产品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898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GB/T13837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干扰特性允许值和测量方法
GB/T 191 -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6270-2010 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标准测试信号
GB/T 26685-2017 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测量方法
GB/T 26686-2017 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通用规范
GB/T 14960-2017 电视广播接收机用红外遥控发射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SJ/T 10514-1994 电视广播接收机红外遥控部分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SJ/T 11324-2006 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术语
SJ/T 11325 数字电视接收及显示设备可靠性试验方法
SJ/T 11343-2015 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
SJ/T 11157.2-2016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 第2部分:音频通道的电性能和声性能测量方法
GY/T 307-2017 超高清晰度电视系统节目制作和交换参数值
T/CVIA-83-2021 Mini LED背光液晶电视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SJ/T 1132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术语和定义
3.1.1 Mini LED
单颗芯片(不含封装)短边尺寸在 100μm-300μm 范围内的称为 Mini LED。
3.1.2 超高清 Ultra-High Definition
按 ITU-R BT.2020 规定,信号分辨率达到 3840×2160 或 7680×4320 为超高清。
3.1.3 自动亮度控制 Automatic bright control
感应器接收环境光照度,当环境光照度发生变化时,Mini LED 背光液晶电视的亮度随之变化的功能。
3.1.4 动态背光 Dynamic backlight
Mini LED 背光液晶电视的背光随显示图像信号电平发生变化的功能。
3.1.5 屏幕尺寸 Screen size
Mini LED 背光液晶电视的有效显示区域内的屏幕对角线的尺寸。
3.1.6 区域背光 Local dimming
具有区域可独立开关的Mini LED背光液晶电视背光。
3.1.7 区域背光-分区数 Local dimming- number
Mini LED背光电视背光源中可独立控制的发光区域的数量。
3.2 缩略语
HDR -High Dynamic Range高动态范围
4 一般要求
― 环境温度:5℃~35℃
― 相对湿度:20%~80%;
― 大气压力:86kPa ~106kPa
― 电源: AC220V ﹢ 10% -20% ,50Hz±2%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要求
a) Mini LED背光液晶电视 外观应整洁,表面不应有凸凹痕、划伤、裂缝、毛刺、霉斑等缺陷,表面涂镀层不应起泡、龟裂、脱落等。
b)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灌注物不应外溢。
c)开关、按键、旋钮的操作应灵活可靠,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无明显安装缝隙,整机应具有足够的机械稳定性。
d)说明功能的文字和图形符号的标志应正确、清晰、端正、牢固、指示应正确。
5.2 基本功能要求
Mini LED背光液晶电视的基本功能见表1
表1 基本功能
表 1(续) 基本功能
5.3 显示格式的要求
Mini LED背光液晶电视输入的图像格式应至少符合表2中首选的一种,但除了满足该输入首选项图像格式外,应向下兼容首选项图像格式;
表2 显示格式
5.4 接口要求
Mini LED背光液晶电视的接口要求见表3
表3 接口要求
5.5 Mini LED 背光液晶电视的常温显示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常温显示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见表4。
表4 常温性能
5.6 遥控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5.6.1 遥控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见表5。
表 5 遥控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5.6.2 遥控发射器性能要求
电视机所使用的红外遥控发射器的性能要求应符合 GB/T 14960—2017 的有关要求。具有其它型式的遥控器的性能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
5.7 声音通道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声音通道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见表6。
表 6 声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5.8 消耗功率和测量方法
消耗功率和测量方法见表7。
表 7 消耗功率和测量方法
5.9 Mini LED 电视接收机的数字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参考 GB/T26685 -2017 和 GB/T26686-2017
6 评价方法
6.1 电磁兼容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6.2 无线电骚扰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按照GB 13837 的有关规定。
带网络端口的电视接收机需增加网络端口无线电骚扰限值的要求,其限值和测量方法按照GB9254的有关规定。
谐波电流限值和测量方法按照GB 17625.1的有关规定。
6.3 安全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安全性要求和测量方法应符合GB 8898的有关规定。
6.4 可靠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6.4.1 可靠性要求
平均故障间隔工作时间(MTBF)的下限值应不小于15000h(参考工作条件温度:25℃±2℃,湿度: 50%RH±5%RH)。
6.4.2 试验方法
可靠性的试验方法参照SJ/T 11325 的规定执行,加速因子按具体试验条件计算。
6.5 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按SJ/T 11326 的规定。
6.6 开箱检验要求和检验方法
6.6.1 开箱检验要求
开箱检验的内容和不合格判据,应按附录A的规定。
6.6.2 开箱检验方法
在使用条件下,用主观评价的方法逐台进行检验。
用相应的信号源,检查图像和声性能。
抗电强度、绝缘电阻按4.8条给出的方法进行检验。
6.7 工艺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
6.7.1 工艺检查要求
工艺装配检验内容和不合格判据按附录B的规定。
6.7.2 检查方法
经过开箱检验合格的样本,打开后盖,用目测法进行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型式检验
7.1.1 目的
当产品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新产品的鉴定;
—— 产品的设计、工艺、生产设备、管理等方面有较大改变而影响到产品的性能; —— 交收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进行该项检验。
7.1.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为全检。
7.1.3 样本的抽取和数量
鉴定检验的样本,应从批量产品合格批中随机抽取,各检验项目的样本,详见表8。
表 8 样本的抽取和数量
7.1.4 不合格的分类与判据
7.1.4.1 不合格的分类
以质量特性不符合的严重程度分为安全不合格(用字符Z表示)、A类、B类和C类不合格。
7.1.4.2 不合格品的分类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项目的单位产品,称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类型分为安全不合格,A类、B类、C类不合格品。
7.1.4.3 不合格的判据具体要求如下:
a)常温性能和遥控接收性能要求:按附录A、附录D的规定;
b)外观和结构要求:按附录A中A4的规定;
c )安全性要求:不符合均判为安全不合格;
d)电磁兼容特性限值:按标准的有关规定;
e )环境试验:按附录C的规定;
f)可靠性试验:按标准的有关规定;
7.1.4.4 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7.1.4.5 外观结构
检验结果按附录A中A4的规定,不允许出现Z类和A类不合格品,B类不合格品数不大于3 ,C类不合格数不大于4,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2 常温性能和遥控性能
取样机6台,每3台为一组。检验结果符合以下两条之一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具体要求:
a) 第一组 3 台测试全部通过。
b) 第一组测试出现不合格品,用第二组再测试后两组总的 A 类不合格品数不大于 1,B 类不合格品数不大于 3,C 类不合格品数不大于 4。
7.3 电磁兼容特性限值
样本为3台,试验出现不合格项,即判为不合格。
7.4 安全试验
样本数 1 台,检验中出现一个安全不合格,即判该批为不合格批。
7.5 环境试验
取样机6台,每3台为一组。检验结果符合以下两条之一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具体要求:
a) 第一组 3 台试验全部通过;
b) 第一组试验出现不合格品,用第二组再试验后,两组总的 A 类不合格的品数不大于 1,B 类不合格品数不大于 3,C 类不合格品数不大于 4。
7.6 检验结果的处理
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型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
对于造成型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重新进行该项目及相关项目的试验,直至合格。
7.7 交收检验
7.7.1 目的
为判断每个提交检查批的批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交收检验是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对车间提交检查批的出厂检查,或由商贸部门对生产企业提交检查批的交收检验。
7.7.2 检验项目
7.7.2.1 开箱检验
检验内容和方法按附录A。
7.7.2.2 工艺装配检验
检验内容和方法,按附录B。
7.7.2.3 常温性能和遥控性能检验
检验内容由生产企业质量部门根据产品的质量计划确定。
7.8 抽样方案
7.8.1 开箱检查抽样方案按 GB/T 2828.1,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具体规定见表 9表 9
7.8.2 工艺装配检查抽样数量为每班次 3 台,主要性能每批次 1 台。
7.8.3 不合格分类与判据
7.8.3.1 不合格和不合格品的分类
按7.1.4.1和7.1.4.2。
7.8.3.2 不合格判据
不合格判据要求如下:
a) 开箱检查:按附录A的规定;
b) 工艺装配检查:按附录B的规定;
c) 主要电性能检查:按附录D的规定。
7.8.4 交收检验的判定
交收检验的全部检验项目按所规定抽样方案检验合格,则判定检查批交收检验合格。否则,就判该检查批不合格。
7.8.4.1 检验结果的处理
7.8.4.2 合格批
对于检验合格的批,收方应接收该批产品。
7.8.4.3 不合格批
不合格批处理要求如下:
——对于有安全不合格而判为不合格的批,收方应对该不合格批拒收。交方应对该批产品返工,并进行100%的检验,再重新对该批提交批检验。若还出现安全不合格,则暂停检验。暂停检验后,交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恢复检验。
——对于因其它不合格而判为不合格的批,收方可对该不合格批拒收。交方应对该批产品进行返工,再重新提交抽检。如仍拒收,则再返工,直到被合格接收。
8 标志、标签、使用说明
8.1 产品标志、标签、使用说明应符合 GB 5296.2 的规定。
8.2 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8.3 产品上、遥控器上、包装物上、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应符合 SJ/T 11364 的规定。
9 包装、运输、贮存
9.1 包装
包装应符合SJ/T 10919-1996的规定。包装箱内附产品使用说明书或电子说明书一份。
9.2 运输
包装完整的接收机可用正常的陆、海、空交通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按包装标记规定,避免雪、雨直接淋袭。
9.3 贮存
包装完整的接收机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 -15℃~+45℃, 相对湿度不大于80%,周围无酸碱及其它腐蚀性气体和污染物等有害物体的库房中,贮存期为一年。超过一年期的产品应开箱检验,经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流通领域。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开箱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A.1 开箱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开箱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如表A.1所示。
表A.1
表 A.1(续)
表 A.1(续)
表 A.1(续)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工艺装配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B.1 工艺装配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工艺装配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如表B.1所示。
表B.1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环境试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C.1 环境试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环境试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如表C.1所示。
表C.1
表 C.1(续)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常温性能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D.1 常温性能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常温性能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如表D.1所示。
表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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