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体 标 准
T/CSNAME 169—2025
船用载人气动绞车
Marine pneumatic man-riding winch
2025 - 10 - 31 发布 2025 - 12 - 31 实施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舶标准化学术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如东宏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泰兴市贝斯特船舶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如东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北京市液压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嘉兴市锦佳船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兴朝机械设备(山东)有限公司、上海研途船舶海事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哈船海智科技有限公司、福伦赛工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淮安市元吉船舶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缪锐、吉铁山、张岩柏、张炳涯、黄燕辉、缪杰、杨林、徐兵、缪煜、陈姝洁、牛亮、陆良好、王伟、李然、朱健、沈贤、王建华, 王宏月、苗鸽中、苗志一、刘厂、刘万寿、谢段玲。
船用载人气动绞车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船用载人气动绞车 (以下简称载人绞车)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船舶及海上设施用载人绞车的制造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 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GB/T 2423.10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 振动 (正弦)
GB/T 2423.1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J和导则:长霉
GB/T 2423.17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GB/T 2423.1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倾斜和摇摆
GB/T 3767-2016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标准
GB/T 3893 造船及海上结构物 甲板机械 术语和符号
GB/T 5972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GB 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 7588.1-2020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 8918 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706 机械安全 设计通则 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
GB/T 16855.1 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 第1部分:设计通则
GB/T 19155-2017 高处作业吊篮
GB 24543 坠落防护 安全绳
CB/T 3798 船舶钢制舾装件涂装要求
CB/T 4402 船用气动绞车
JB/T 7737 活塞式和叶片式气动马达
JB/T 9006 起重机 卷筒
JB/T 11863 齿轮式气动马达
中国船级社 《船用产品检验指南》(2016修订版)
3 术语和定义
GB/T 3893和CB/T 44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载人气动绞车 pneumatic man-riding winch
以气动马达为动力,通过作业吊篮将承载人运送到指定位置的绞车装置。
3. 2
应急贮气包 emergency gas storage bag
贮存压缩空气并内置增压装置的压力容器。
4 分类
4. 1 类别
4.1.1 按驱动马达型式分为:
a) 活塞式气动马达(代号 H);
b) 叶片式气动马达(代号 Y);
c) 齿轮式气动马达(代号 C)。
4.1.2 按制动方式分为:
a) 双自动制动 (代号 S):常闭制动+后备自动安全制动;
b) 单自动制动+手动制动(代号 D):常闭制动+后备手动安全制动。
4.1.3 按操控方式分为:
a) 本机操控(代号 B);
b) 本机操控+遥控辅助操控(代号Y)。
4. 2 主要参数
载人绞车主要参数见表1。
表1 载人绞车主要参数
4. 3 主要构成
4.3.1 载人绞车组成及其结构示意见图 1:
标引序号说明:
1——驱动马达;
2——急停装置;
3——过载装置;
4——压绳装置;
5——排绳装置;
6——过卷装置;
7——应急贮气包;
8——气源处理三联件;
9——安全护罩。
a 本图中 a 为定长限位装置,是一种预先设定的绞车运行到终点时和返回到起点时自动停止的装置; b 本图中 b 为应急下放装置,是能使卷筒脱离传动装置并能制动的装置。
图1 载人绞车结构示意图4.3.2 载人绞车与作业吊篮的组合场景示意,见图 2:
图2 载人绞车与作业吊篮的组合示意图
4. 4 产品标记
载人绞车的型号命名规定如下:
□-□/□-□-□-□
驱动马达 {___
制动方式 {___+ 手动制动操控方式 {__
容绳量 m
额定牵引力 kN
产品代号:CZQJ
示例:
额定牵引力为1.5kN、容绳量为100m、操控方式为本机操控、制动方式为双重自动的活塞式气动马达船用载人气动绞车标记为:
CZQJ-1.5/100-BSH
5 要求
5. 1 环境条件
载人绞车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10℃~60℃;
b) 相对湿度:25℃时,不大于 90%;
c) 霉菌:在霉菌环境下载人绞车表面长霉不超过 2 级;
d) 盐雾:应能承受不小于 2000h 的盐雾;
e) 振动:
——频率为2.0 Hz~25 Hz,振幅± 1.6 mm;
——频率为25 Hz~100 Hz,加速度±4.0 g。
f) 倾斜和摇摆:
——纵倾:5°;
——横倾 15°;
——纵摇 7.5°;
——横摇 22.5°。
5. 2 外观
载人绞车外观要求如下:
a) 载人绞车外表应平整、光洁, 无凹凸不平,涂层应均匀、色泽一致,无气泡、流挂、桔皮、漏涂、剥落等现象;
b) 载人绞车的焊缝应均匀、牢固、平整, 无焊穿、咬边、夹渣及气孔等缺陷, 焊渣焊药应清除干净;
c) 铸造件不应有砂眼、气孔、裂纹;
d) 非加工表面宜作防锈蚀涂覆处理,且要求涂层均匀、牢固;
e) 电镀件的镀层应光泽均匀,不应有脱皮、斑点等缺陷;
f) 载人绞车涂装应符合 CB/T 3798 的规定。
5. 3 材料
载人绞车的主要材料见表2。也可使用性能不低于表2 材料性能的其他材料代用。代用材料应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认可。
表2 载人绞车的主要材料
5. 4 气动马达
气动马达应符合JB/T 11863或JB/T 7737的规定。
5. 5 卷筒
5.5.1 卷筒卷绕直径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0 倍。
5.5.2 卷筒表面的钢丝绳螺旋槽的半径应符合 GB/T 3811-2008 中 6.3.3.2.3 的规定。
5.5.3 卷筒上钢丝绳允许偏斜角应不大于 3°。
5.5.4 多层缠绕的卷筒,其卷筒边缘高出最外层的高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5 倍。
5.5.5 卷筒旋转时,钢丝绳应排列整齐。
5.5.6 排绳装置应确保钢丝绳有序缠绕。
5.5.7 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防松或自锁。
5.5.8 固定连接应符合 GB 7588.1-2020 中 5.5.2.3 的规定。
5.5.9 焊接卷筒应符合 GB 6067.1-2010 中 4.2.4.4 的规定。
5.5.10 铸造卷筒应符合 JB/T 9006 的规定。
5.5.11 卷筒的报废应符合 GB 6067.1-2010 中 4.2.4.5 的规定。
5.5.12 卷筒不小于 2 层钢丝绳时,应能自动转层缠绕。
5. 6 装配
5.6.1 密封处无渗油、漏气现象。
5.6.2 紧固件、销轴等连接件连接可靠、无松动,紧固件装配应能自锁。
5.6.3 传动机构应无异常声响,操纵系统动作灵活、可靠。
5. 7 操作功能
5.7.1 操作手柄或按钮的动作与方向应以文字或符号的形式在其附近清晰表示。
5.7.2 操作手柄应能自动复位,松开手柄后应能切断动力气源,触发制动。
5.7.3 急停装置触发后,应使载人绞车停止动作,在急停装置手动复位前,载人绞车应不可恢复运行。
5.7.4 定长限位装置自动触发停止时,载人绞车的停止位置与预设目标位置之间的偏差距离应不大于100 mm。
5.8 技术性能
5.8.1 最大牵引力为额定牵引力的 1.25 倍。
5.8.2 控制系统应符合 GB/T 16855.1 的规定。
5.8.3 主承载螺栓、销轴的连接应符合 GB 6067.1-2010 中 3.4 的规定。
5.8.4 压绳装置应能有效约束钢丝绳,确保其在卷筒上排列整齐,不发生跳绳、叠绳现象。装置与钢丝绳接触的部位应光滑,不应有磨损钢丝绳的缺陷。
5. 9 应急响应
5.9.1 在动力源中断或触发紧急停止时,载人绞车应立即停止并应实现以下任一安全状态:
a) 可靠保持悬停;
b) 使作业吊篮安全、可控地下降至安全位置。
5.9.2 急停装置应符合 GB/T 19155-2017 中 11.2 的规定。
5.9.3 高处作业吊篮的救援应符合 GB/T 19155-2017 中 5.5.2 的规定。
5.9.4 应急贮气包中压力气源应只用于开启常闭制动器和后备安全制动器。
5. 10 噪声
距离载人绞车轮廓1.0 m处的噪声声级平均值应不大于115dB(A)。
5. 11 安全
5.11.1 通用安全
载人绞车通用安全要求如下:
a) 卷筒配用钢丝绳应符合 GB/T 8918 的规定;
b) 配用钢丝绳的保养、维护、安装、检验、报废应符合 GB/T 5972 的规定;
c) 作业吊篮应符合 GB/T 19155 的规定;
d) 作业人员用坠落防护安全绳应符合 GB 24543 的规定;
e) 安全要求应符合 GB/T 15706 的规定;
f) 吊装耳板应标明安全工作载荷;
g) 载用安全性应符合 GB 6067.1-2010 中 13 条款的规定;
h) 外露旋转部件的安全护罩固定应牢固、可靠;
i) 工作时卷筒上剩余钢丝绳的安全圈数应不小于 5 圈,卷筒上钢丝绳剩余圈数为 5 圈时,应有警报提醒;
j) 应设置超载保护装置。当起升载荷达到额定牵引力的 1.1 倍时,该装置应能自动切断动力源并触发制动;
k) 载气源中断时,作业吊篮应能平稳下放。
5.11.2 制动安全
载人绞车制动安全要求如下:
a) 制动系统应由一套常闭制动器和一套独立的后备安全制动器共同构成。后备安全制动器可采用手动或自动型式;
b) 常闭制动器和后备安全自动器的最低开启压力应不大于 0.35 MPa;
c) 额定牵引力制动时,牵引物滑行距离应不大于 50 mm;
d) 当常闭制动器承受 2 倍额定牵引力的静载时,卷筒应无转动;
e) 当后备安全制动器承受 1.5 倍额定牵引力的静载时,卷筒应无转动。
5.11.3 互锁安全
载人绞车互锁安全要求如下:
a) 载人绞车本机控制与远程辅助控制应能互锁;
b) 当后备手动安全制动器启动并处于制动锁紧状态时,应切断动力源,此时气动马达的操控操作应无效。
6 试验方法
6. 1 环境试验
载人绞车应满足下列环境试验要求:
a) 按 GB/T 2423.1、GB/T 2423.2 的规定试验载人绞车的环境温度下的工作特性,其结果应符合5.1 a)的要求;
b) 按 GB/T 2423.4 的规定试验载人绞车的环境湿度下的工作特性,其结果应符合 5.1 b)的要求;
c) 按 GB/T 2423.16 的规定试验霉菌环境下的载人绞车工作特性,其结果应符合 5.1 c)的要求;
d) 按 GB/T 2423.17 的规定试验载人绞车的耐盐雾工作特性,其结果应符合 5.1 d)的要求;
e) 按 GB/T 2423.10 的规定试验载人绞车的振动工作特性,其结果应符合 5.1 e)的要求;
f) 按 GB/T 2423.101 的规定试验载人绞车的倾斜摇摆工作特性,其结果应符合 5.1 f)的要求。
6. 2 外观检验
目视检测载人绞车的外观,其结果应符合5.2的要求。
6. 3 材料检验
核查载人绞车主要零件的材质证明书,其材质牌号应符合表2中相应的要求。
6.4 气动马达检验
按JB/T 11863或JB/T 7737检验载人绞车的气动马达,其结果应符合5.4的要求。
6. 5 卷筒试验
依次按GB/T 3811-2008、GB 7588.1-2020、GB 6067.1-2010和JB/T 9006检验载人绞车的卷筒表面钢丝绳螺旋槽、固定连接、焊接和铸造卷筒,其结果应符合5.5的要求。
6.6 装配检验
通过目视、手动和运行检查,验证载人绞车的装配质量,其结果应符合 5.6 的要求。
6. 7 操作试验
对载人绞车进行空载操控和负载操控,按GB/T 16855.1和GB 6067.1-2010检验载人绞车操作手柄和按钮、本机控制与远程辅助控制、停止工作后的定长限位装置偏差距离,其结果应符合5.7的要求。
6.8 技术性能试验
对载人绞车进行空载操控和负载操控,按GB/T 16855.1和GB 6067.1-2010检验载人绞车的最大牵引力,主承载螺栓、销轴的连接,压绳装置压杆的压力,其结果应符合5.8的要求。
6.9 应急响应检验
按GB/T 19155-2017检验载人绞车的应急响应性能,其结果应符合5.10的要求。
6. 10 噪声试验
噪声试验按GB/T 3767-2016 附录C的规定,测量载人绞车外轮廓1.0m处周边的最大工作噪声,其测量结果应符合5.11的要求。
6. 11 安全检验
6.11.1 通用安全检验
通用安全检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按 GB/T 8918、GB/T 5972 分别检验载人绞车配用钢丝绳及其安装维护的安全性,其结果应符合 5.11.1 a)和 b)项的要求;
b) 按 GB/T 19155-2017、GB 24543 分别检验载人绞车作业吊篮和坠落防护安全绳的安全性,其结果应符合 5.11.1 c)和 d)项的要求;
c) 按 GB/T 15706、GB 24543 和 GB 6067.1 检验载人绞车的安全性,其结果应符合 5.11.1 e)~
k)项的要求。
6.11.2 制动检验
对载人绞车进行负载操控试验,测量制动压力与牵引物的滑行距离,并验证制动器的制动效果。其结果应符合5.11.2的要求。
6.11.3 互锁检验
操作验证操控方式互锁与手动制动互锁功能,其结果应符合5.11.3的要求。
7 检验规则
7. 1 检验分类
载人绞车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7.2 型式检验
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转厂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 结构、材料、工艺的改变足以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不少于一年恢复生产时;
d) 正常生产每 3 年或生产累积满 5000 台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主管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 3。
表3 检验项目
表3 检验项目(续)
7.2.3 型式检验样机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载人绞车中随机抽取一台,样机的抽样基数应不少于 2 台。
7.2.4 型式检验应取得船级社《船用产品检验指南》的型式认可。
7. 3 出厂检验
7.3.1 每台载人绞车应进行出厂检验,并出具合格证。
7.3.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3。
7.4 合格判定
7.4.1 全部型式检验项目符合要求时,则判定型式检验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7.4.2 全部出厂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外观无异常、标志、包装满足要求,则判定出厂检验合格;若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项目,允许对载人绞车进行修复和调整后重新检验,重新检验合格时,则判定为出厂检验合格,若重新检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判该台载人绞车出厂检验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 1 标志
8.1.1 每台载人绞车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铭牌,铭牌应符合 GB/T 13306 的规定。
8.1.2 铭牌、安全警示牌及操作标记应清晰耐久。
8.1.3 在醒目处标明载人绞车的安全工作载荷和承载人数。
8.1.4 铭牌应标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 型号、名称;
c) 主要技术参数;
d) 出厂编号、制造日期;
e) 产品标准号。
8. 2 包装
8.2.1 载人绞车检验合格后,应排空气动马达内润滑油。
8.2.2 载人绞车的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的规定,包装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8.2.3 随机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 使用维护手册;
b) 安全手册;
c) 合格证;
d) 装箱单;
e) 甲方或订购方的其它要求。
8. 3 运输
8.3.1 载人绞车在运输中应防雨淋、防潮、防挤压。
8.3.2 应轻搬轻放,禁止碰撞、挤压、抛扔。
8.3.3 不得与有腐蚀性的物品混运。
8. 4 贮存
8.4.1 载人绞车的包装储存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8.4.2 载人绞车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室内,不应与有腐蚀性的物品共同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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