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体 标 准
T/CHCIA 013 2023
液体香氛
Liquid fragrance products
2023-03- 15发布 2023 -09 -01 实施
中 国 日用化工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 GB/T 20001.10-2014 《标准编写规则 第 10部分: 产品标准》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大连达伦特香氛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胜伟达工贸有限公司 、上海四卒香氛科技有限公司 、湖州御梵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旷世智源工艺设计有限公司 、广东爱车小屋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卫智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至臻香氛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程豪香氛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康蓓实业有限公司 、圣美伦 (南京) 香水有限公司 、南通芳彩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雪蕾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东铭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杭州宜格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臣威化工有限公司 、 中轻日用化学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金薇、 贾凯华、 陈清南、 石少华、 张凤娟、 田东、 邹建苛、 王冲、黄金茂 、高晓扬、王引平、 毛萍、 王银波、 邓玉霞、 刘青飞、 阮启帆、 刘俊锋、 李晓辉、 成晓静,
本文件首次发布。
液体香氛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液体香氛的术语和定义、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在常温下以液态形式存在的空间香氛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 (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13531.1-2008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T 14449-2017 气雾剂产品测试方法
GB/T22731-2017 日用香精
GB/T35955-2018 抑汗 (香体) 液 (乳、 喷雾、 膏
QB/T 1684-2015 化妆品检验规则
T/CHCIA014-2023 液体香氛安全要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70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香精 fragrance
按特定配方, 由多种香料调配而成, 具有一定香型的香料混合物.
3.2
空间香氛制品 home fragrance products
指能够使香气在空间扩散, 改善人们嗅觉感受的产品。
3.3
液体香氛 liquid fragrance products
在常温下以液态形式存在的空间香氛制品 (3.2) .
注 一般指将溶剂和或蒸馏水、 香精和添加剂等物质按照特定配比和工艺加工而成的液体。
3.4
挥发液 reed diff users
按特定配方加工并灌装, 通过挥发介质 (3.5) 使香气向空间扩散的液体香氛.
3.5
挥发介质 reed sticks
具有疏松多孔结构的材料 (如藤条、布绒花 、通草花 、竹片 、纤维棒等) , 其末端浸在香薰挥发液(3.4) 中, 靠毛细作用逐渐被浸润, 向周围空间散发香气。
3.6
加压喷雾类液体香氛产品 pressure spray liquid fragrance products
按特定配方加工并灌装到一个带有加压装置的容器中向外喷出细雾状, 以散发香气的液体香氛。
对照品 reference sample
经过技术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样品进行检定和评香, 确定为检验用的特定物质。 [来源: GB/T22731-2017 , 3.2]
3.8
型式检验 type test (total items test)
依据产品标准, 对产品各项指标进行抽样的全面检验。
来源: QB/T 1684-2015 , 3.4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液体香氛安全性应符合T/CHCIA014-2023的要求.
4.2 感官、 理化指标
产品感官及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4.3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1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5.1 .1 色状
将试样与对照品分别倒入相同大小的比色管中至同一刻度处 , 在白色背景下沿水平方向观察 , 比较对照品与试样色泽。
5.1 .2 香气
用洁净闻香纸蘸取试样和规定样液体约1cm~2cm, 用嗅觉鉴定。
5.1.3 承装容器外观
由目测和手感判断。
5.2 理化指标
5.2.1 PH值
按 GB/T 13531.1-2008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 植物挥发介质含水率
按 GB5009.3-2010 中的直接干燥法测定.
5.2.3 高低温稳定性
5.3.3.1 仪器
a) 温度计: 分度值0.5℃ ;
b) 恒温干燥箱: 温控精度 ± 1℃ ;
C) 恒温水浴锅: 温控精度 ± 1℃ ;
d) 冷冻箱: 温控精度 ± 2℃ ;
e)试管: 20mm 120mm 。
5 . 3 . 3.2 高温稳定性测试
5.3.3.2.1 加压喷雾类液体香氛产品
取包装完整的样品4支, 其中2支放入预先调至40℃的恒温水浴锅内, 经24h后取出, 恢复至室温后与另2支置于室温的样品按照使用说明喷出, 目测观察.
5.3.3.2.2 其他液体香氛产品
将试样分别倒入4支20mm 120mm试管中, 使高度约80mm, 塞上干净的软木塞。 把2支待测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至40℃的恒温干燥箱内, 24h后取出 , 恢复至室温后与另2支置于室温的试样进行目测观察 。
5 . 3 . 3.3 低温稳定性测试
5.3.3.3.1 加压喷雾类液体香氛产品
取包装完整的样品4支 , 其中2支放入预先调至-10℃的冷冻箱内 , 24h后取出 , 恢复至室温后与另2支置于室温的样品按照使用说明喷出, 目测观察.
5.3.3.3.2 其他液体香氛产品
将试样分别倒入4支20mm 120mm试管中, 使高度约80mm, 塞上干净的软木塞。 把2支待测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至-10℃的冷冻箱内, 24h后取出, 恢复至室温后与另2支置于室温的试样进行目测观察。
5.3 喷出率
按 GB/T 14449-2017 中 5.3.6 规定的方法测定。
5.4 泄漏试验
5.4.1 加压喷雾类液体香氛产品
按 GB/T35955-2018 中 5.3.5 规定的方法测定。
5.4.2 其他液体香氛产品
取包装完整的样品 2 支, 倒置 (如不能自行倒置则侧置) 于白纸上, 放置24h, 目测观察.
5.5 净含量
5.5.1 净含量标注质量体积的加压喷雾类液体香氛产品按GB/T 14449-2017中5.4规定的方法测定。
5.5.2 净含量标注质量体积的其他液体香氛产品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理化指标、容器密封性和净含量 , 每批产品出厂前须经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如客户有特殊要求, 以合同协议为准) .
6.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的所有项目,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更改主要原辅料或更改关键工艺,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 恢复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d) 出厂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行业管理部门或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注 来源 QB/T 1684-2015, 4.3]
6.2 组批
以同一投料、 同一规格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检验批.
6.3 取样
按照 GB/T2828.1 的规定 II 进行。
6.4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 若有一项指标不合格 , 应加倍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查 , 若复查仍不合格 , 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 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 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产品的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 除此之外, 还应针对液体香氛产品制定产品安全标签和使用注意事项。
7.1 标志
7.1.1 销售包装应有如下标志:
a) 产品名称、 商标;
b) 生产厂名、 厂址
C) 执行的产品标准号;
d)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限期使用和生产批号;
e) 净含量;
f)特殊情况可按客户要求.
7.1.2 运输包装应有如下标志:
a) 产品名称、 商标;
b) 生产厂名、 厂址
C) 装箱数量、 毛重、 颜色;
d)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限期使用和生产批号;
e) 包装箱规格;
f) 向上、 防雨、避光等标志;
g) 特殊要求可按客户要求。
7.1.3 使用注意事项
使用注意事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远离宠物和儿童。
远离热源, 避免阳光直射以延长使用寿命,
勿尝试使用刀子或尖锐物体取下瓶塞。
避免液体香氛接触家具和纺织品, 以防污染,
如发现容器破裂, 请立即停止使用 。
发生泄漏, 请立即清理。
液体香氛中多含天然有机材料 , 常见变色现象, 请放心使用。
避免液体香氛直接接触皮肤和眼睛, 如不慎接触,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仍觉不适, 请立即就医。
本品不可食用。 若不慎误食, 请立即就医。
7.2 包装
在不损坏产品质量的情况下 , 产品包装形式和包装材料由供需双方自定。箱内应装实 , 无空隙 。每箱内应附有合格证。
适用条件下, 产品包装应符合GB 12463 的规定。
7.3 运输
运输时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 装卸时应轻装轻放.
7.4 贮存
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仓库内, 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 不应靠近明火和热源
7.5 保质期
日期应标注在可视面上, 保质期应标注生产日期, 按年、 月 、 日顺序标注, 不应颠倒。
在符合7.3、 7.4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 , 产品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 , 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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