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9.020; 03.220.40
CCS R51
团 体 标 准
T/CIN007—2022
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
Intelligent search and rescue robots on the water
(发布稿)
2022-06-06发布 2022-06-13实施
中国航海学会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航海学会(CIN)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上海方展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特浦玛(上海)船舶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欧迅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项元璞、杨小军、肖曙明、牛俊、杜海、詹年坤、黄朝霞、蔡进、周庆良、陈彬、孙淑侠。
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内陆和沿海水域的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
本文件不适用于非救生救援或船舶上配备的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23303 船舶与海上技术充气式救助艇充气腔用胶布
IEC 60945 海上导航和点通信设备及系统通用要求测试方法及要求的结果(Maritime navigation and radiocommunication equipment and systems - General requirements - Methods of testing and required test results)
IEC 62133-2 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二次电芯和电池(组)-便携式密封二次单体电芯-由电芯组成的电池(组) 以及应用于便携式设备的安全要求第 2 部分(Secondary cells and batteries containing alkaline or other non-acid electrolytes -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ortable sealed secondary lithium cells, and for batteries made from them, for use in portable applications - Part 2: Lithium systems)
IMO MSC.81(70)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经 修 订 的 救 生 设 备 试 验 的 建 议 案 ( Resolution MSC.81(70),Revised recommendation on testing of life-saving appliances)
Resolution MSC.368(93) 国际海事组织海安会第 368 号决议“对《国际救生设备规则》的修正 ” (Resolution MSC.368 (93),Adoption of amendments to the international life-saving appliance (LSA) code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
一种具有自主航行或远程遥控或借助手持遥控端就近人工遥控以实现搜索、救援的水面救生设备。
3.2
就近人工遥控
操控人员处于救援现场,就近采用手持遥控端对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进行操控的工作模式。
3.3
远程遥控
操控人员在远离救援现场,采用遥控平台对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的推进装置和各种设备及系统进行远程控制的工作模式。
3.4
自主航行
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按照目标任务运行,在完全没有人工干预的情况下进行安全航行的工作模式。
3.5
初始位置
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使用返航功能时,通过卫星导航定位并指定其返航回到的位置。
3.6
感知拓展
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有自主航行功能或远程遥控功能时,为其配备的各种辅助航行的卫星定位、声呐、设备模拟图形、影像设备等传感器功能。
3.7
单人搜救机器人
仅能救援一个人的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
3.8
多人搜救机器人
能救援 2 个或 2 个以上人的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
4 技术要求
4. 1 通用要求
4. 1. 1 外观
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简称“搜救机器人”)的外观应满足如下要求:
a)主体颜色应为橙红色或橙黄色,或者相对明显易见的颜色;
b)外壳应光洁,无明显的突兀,不应对使用者造成任何伤害;
c)充放电位置、开关位置(如有时)、一键停止按键应有明显的警告指示标识;
d)应有铭牌,铭牌上应有生产厂家以及主要参数,包括: 电压、电流、续航里程等;
e)多人搜救机器人应在外壳上明确标明设计救援人数。
4. 1.2 结构
搜救机器人的结构应满足如下要求:
a)推进系统(螺旋桨推进或喷泵推进)应设有阻燃罩壳或其他类似的防护结构加以围蔽,以保护人员身体不受伤害;
b)采用喷泵作为动力的搜救机器人,喷泵结构不宜正对使用人员,若喷泵结构设计正对使用人
员,搜救机器人应在最大速度运行时不对人员造成伤害。
c)把手或把手索的数量应不少于其设计救援人数。
d)采用把手索的搜救机器人,把手索的直径应不小于 9.5mm。
e)应装有软性材料的防撞装置,避免碰撞对人员造成伤害。
f)搜救机器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一直处于备用状态,取出后立即可用。
4. 1.3 释放回收系统
无法依靠单人释放回收的搜救机器人,应有释放回收搜救机器人的装置和程序。
4. 1.4 耐温性能
搜救机器人应能承受-30℃~65℃的环境温度,试验后应无刚度降低的迹象,并无损坏迹象,无
皱缩、破裂、胀大、分解或机械性质的改变,且试验后搜救机器人应能正常运行。
4. 1.5 金属耐腐蚀
搜救机器人的金属部件应耐海水腐蚀,试验后金属部件应无明显的腐蚀或影响到搜救机器人的
其他部分,且试验后不应降低搜救机器人的性能。
4. 1.6 速度
搜救机器人的空载速度应满足如下要求:
a)在平静水面空载时最大速度应不小于6节。若搜救机器人配有其他设备或配件后才能运行,
应装备相应的设备或配件后测量速度,最大速度应不小于6节;
b)有多个档位运行速度时,应在说明书中进行明确;
c)用于水流湍急环境时,其最大速度应能保障搜救机器人在该水域中所有方向正常行驶。
4. 1.7 漂浮
搜救机器人的漂浮能力应满足如下要求:
a)单人搜救机器人应能承受不小于14.5kg的重量漂浮;多人搜救机器人的设计救援人数为N时,
应能承受不小于N×14.5kg的重量漂浮。
b)对于能将人体脱离水面并承载于机体之上的搜救机器人,承载重量应按照每人82.5 kg计算,
对于承载多人的应按N×82.5 kg计算。
c)对设计为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搜救机器人,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承载重量:
w = N1 × 82.5 + (N-N1 ) × 14.5
式中:
w——承载重量;
N——设计救援总人数;
N1——可承载整个人体的人数。
d)对多人搜救机器人,设计救援人数的一半在机身一侧时,多人搜救机器人应保持在水中不侧翻。
4. 1.8 续航时间
搜救机器人的续航时间应满足如下要求:
a) 以不小于6节的速度行驶时,其续航时间应不小于30 min;
b)在水流湍急环境使用时,其最大速度应能满足水流湍急环境中所有方向正常行驶需求,保障
搜救机器人在该水域中行驶不小于20 min。
4. 1.9 遥控距离
搜救机器人遥控距离应不小于300m。
4. 1.10 返航功能
搜救机器人的返航功能满足如下要求:
a)丢失遥控信号时,应能自动返回初始位置10 m范围内;
b) 电池电量过低时,应有是否返航的提示;
c)在自动返航时,若搭载人员,其返航速度应保证人员不会受到二次伤害,在水流湍急环境中
使用时,搜救机器人的速度应保证在该水域中能返航;
d)正常航行时,通过遥控平台或手持遥控端触发自动返航功能后,搜救机器人应能返回初始位置10 m范围内。
4. 1. 11 自扶正
搜救机器人的自扶正能力满足如下要求:
a)应正反面可用或能自扶正;
b)应具有自身扶正的能力,或具有遥控平台或手持端操控使其扶正的能力;
c) 自扶正时间不应超过30s 。
4. 1. 12 强度
搜救机器人应能承受75 kg压力,试验后搜救机器人不应有破碎、裂缝或永久变形。
4. 1.13 一键停止
搜救机器人端应有停止运行按键,并应设有防止人员误触装置。触发后,搜救机器人应停止运
行。停止运行触发后,再次触发按键,搜救机器人应能正常运行。
4. 1. 14 投落
搜救机器人的投落性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a)从距离水面10m高度或存放位置高度(取其大者),投落水中后应无影响其功能的损坏,并能正常运行;
b)从距离地面1 m 的高度投落水泥地面3次后应无影响其功能的损坏,并能正常运行。
4. 1.15 防水性能
搜救机器人的防水等级应不小于IPX7。
4. 1.16 维护与检修
搜救机器人应按照附录A进行维护与检修以满足立即可用。
4.2 特殊要求
4.2. 1 充气时间
搜救机器人的充气时间应满足如下要求:
a)在18℃与20℃之间的环境温度下充气,应在1 min内充胀成型,达到使用状态;
b)在-30℃的环境温度下充气,应在3 min内充胀成型,达到使用状态;
c)在65℃的环境温度下充气,应在1 min内充胀成型,达到使用状态。同时,释放阀应保证搜
救机器人的气胀部分不损坏。
4.2.2 充气材料
搜救机器人充气材料应满足 GB/T 23303 的要求。
4.2.3 智能防撞
具有自主航行模式的搜救机器人,应能智能识别障碍物,避免发生撞击。
4.2.4 人体识别
具有自主航行模式的搜救机器人,应通过其感应装置或扩展设备自主航行至被救援人员 1 m 范围内。
4.2.5 救援规划
具有自主航行模式的多人搜救机器人,应能按照规划实施救援。
4.2.6 路线规划
具有卫星导航路线规划功能的搜救机器人,应能根据卫星导航定位到达指定位置或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
4.2.7 感知拓展
搜救机器人的感知拓展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a)搜救机器人可远程遥控或自主航行时,应有相应的传感器或其他感知拓展设备;
b)有感知拓展功能的搜救机器人,遥控平台应保证对搜救机器人实时可控;
c)感知拓展功能故障或无法使用时,搜救机器人应能触发自动返航功能。
4.3 电气设备
4.3. 1 蓄电池
搜救机器人的蓄电池应满足如下要求:
a)应提供短路电流保护,短路试验不应引起着火或爆炸;
b)应有过充保护,过充试验后不应引起着火或爆炸;
c)在操作中及打开机壳进行检修和试验情况下,应具有防止触电的措施;
d)任何带电部分应置于壳体之内。
4.3.2 附件要求
搜救机器人的附件满足如下要求:
a)应能独立供电。
b)以蓄电池供电时,相关电路或带电部分宜置于搜救机器人壳体内,或壳体外时,相关电路或
带电部分有防止触电的措施或结构。
4.4 动力系统
4.4. 1 推进系统
推进系统应能承受所有工况下的负荷,且不应有任何结构上的损坏。
4.5 操控、通信、报警和安全系统
4.5. 1 操控系统
当环境条件适用时,搜救机器人的操控系统满足如下要求:
a)操控系统应能控制搜救机器人前进、左转和右转三个方向机动能力。
b)遥控平台或手持遥控端不应同时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搜救机器人。
c)搜救机器人有远程遥控或自主航行模式时,应设有手持遥控端,并在遥控平台设置一键按钮,
该按钮可强制中断远程遥控或自主航行,将远程遥控或自主航行模式转换为就近人工遥控模式。转换时,不应引起搜救机器人操控状态的突变。
d) 当搜救机器人处于自主航行状态时,应能够记录主要航行信息并反馈到遥控平台。
4.5.2 通信系统
搜救机器人的通信系统应满足如下要求:
a)进行辐射射频干扰的抗扰度试验,在试验期间及结束之后,搜救机器人应按预期持续正常运
作,不应有性能降级或者功能丧失;
b)数据通信发生故障时,搜救机器人应自动转换到停止运行搜索信号或自动返航等最低危险状态。
4.5.3 报警和安全系统
搜救机器人的报警和安全系统应满足如下要求:
a)所有故障的报警信号应在遥控平台或手持遥控端显示;
b)警报指示器在正常的条件下不应亮灯;
c)采用音响报警时,距离声响警报器发声源头1m的声压级应大于75分贝但小于85分贝;
d)对具有自主航行功能的搜救机器人软件系统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开机软件自检功能;
2)软件自检后,能自动纠错;
3)开机自检后,如有任何功能或其他错误能报警。
注: 自动纠错是指具有自主航行功能的水面智能搜救机器人,对其运行软件进行自检、更正或修复的能力。
5 试验方法
5. 1 通用试验
5. 1. 1 外观
通过目测,检查搜救机器人的颜色、外壳、充放电标识、开关标识、一键停止按键标识、铭牌及设计救援人数标识。
5. 1.2 结构
搜救机器人的结构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 目测检查搜救机器人的防护结构;
b)如有喷泵结构,检查喷泵的位置,如喷泵正对使用人员,验证最大速度运行下人员的安全性;
c)通过目测,检查搜救机器人的把手或把手索数目;
d)测量把手索的直径;
e)通过目测,检查搜救机器人的软性结构材料;
f)取出备用状态的搜救机器人,开机并投入水中,检查遥控平台或手持遥控端对搜救机器人的
运行控制。
5. 1.3 释放回收系统
通过释放装置将搜救机器人悬挂,释放搜救机器人到水中,再操纵释放回收系统将搜救机器人
回收,检查系统运行状态。
5. 1.4 耐温性能
除外观和结构要求外,耐温性能试验应在各项试验前进行。搜救机器人的耐温性能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将2个搜救机器人交替地放置在最低温度为65℃的高温试验环境下和最高温度为-30℃的低温
试验环境下历时8h ,但交替循环无需一个接一个进行,按下列程序为重复一个高低温循环试验:
1)将2个搜救机器人放入温室,在最低温度为65℃的高温的环境中,连续8h;
2)8h后,将2个搜救机器人从温室中取出,并在20℃±3℃的常温条件下敞开放置16 h;
3)将2个搜救机器人放入冷室,在最高温度为-30℃的低温环境中,连续8h;
4)8h后,将2个搜救机器人从冷室中取出,并在20℃±3 ℃的常温条件下敞开放置16h。
b)重复10个高低温循环试验后,检查2个搜救机器人外观。
5. 1.5 金属耐腐蚀
搜救机器人上的金属零件或部件,按IEC 60945中的要求进行28天试验。之后检查金属部件腐蚀状况。
5. 1.6 速度
搜救机器人的空载速度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的水面上,然后空载运行,用测速设备测量其最大速度。若搜救机器人
配有其他设备或配件后才能运行,在装备相应的设备或配件后,将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的水面上运行,用测速设备测量其最大速度。
b)若搜救机器人有多个档位的运行速度,先检查说明书中相关说明,再将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
的水面上,空载运行,用测速设备测量说明书中各个档位的速度。
c)水流湍急环境中使用的机器人,先将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的水面上,然后操纵搜救机器人以
最大速度运行,将搜救机器人持续运行20min并测量速度,试验后读取20 min内的最小速度。
5. 1.7 漂浮
搜救机器人的漂浮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将搜救机器人漂浮于平静的水面上,按照4. 1.7的重量要求,将重量均匀分布载于搜救机器人
机身上,检查搜救机器人的机身在水面上的漂浮状态;
b)将多人搜救机器人漂浮于平静的水面上,按照4. 1.7的重量要求,将一半重量均匀分布载于多
人搜救机器人机身一侧,检查多人搜救机器人侧翻的迹象。
5. 1.8 续航时间
搜救机器人的续航时间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的水面上,并以不小于6节的速度空载行驶,测量搜救机器人从运行开
始到电量耗尽的时间。若搜救机器人配有其他设备或配件后才能运行,在装备相应的设备或配件后,将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的水面上,并以不小于6节速度行驶,测量从运行开始到电量耗尽的时间。
b)水流湍急环境中使用的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的水面上,再以最大速度空载运行,测量其从
运行开始到电量耗尽的时间。
5. 1.9 遥控距离
搜救机器人的遥控距离试验按照如下方法中的任意一种进行:
a)将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的水面上,遥控其朝一个方向行驶,手持遥控端始终保持对搜救机器
人的控制,测量搜救机器人首部与手持遥控端的直线距离。
b)将搜救机器人放在空旷的地面上,手持遥控端朝一个方向移动或使用其他设备运载搜救机器
人朝一个方向移动,手持遥控端始终保持对搜救机器人的控制,测量搜救机器人首部和手持遥控端的直线距离。
5. 1.10 返航功能
搜救机器人的返航功能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的水面上,操控其朝一个方向行驶,直至失去信号或关闭遥控平台或手
持遥控端信号,检查搜救机器人返航状态,返航后测量搜救机器人与初始位置的距离;
b)搜救机器人电量减少到小于20%时,检查返航提示;
c)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的水面上,先按照设计救援人数和设计的使用方式搭载人员,再通过遥
控平台或手持遥控端启动自动返航,检查搭载人员状态;
d)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的水面上,通过遥控平台或手持遥控端启动自动返航功能,检查搜救机
器人返航状态,返航后测量搜救机器人与初始位置的距离。
5. 1. 11 自扶正
搜救机器人的自扶正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将正反面可用的搜救机器人分别正面和反面放置于平静水面上,然后运行,检查其行驶状态。
b)将自扶正的搜救机器人反面放置于平静水面上,检查搜救机器人翻转到正面的状态,或通过
遥控平台或手持遥控端操控使其翻转到正面,然后运行,并检查其行驶状态。
c)搜救机器人具有自身扶正的能力时,将搜救机器人反面放置于平静水面上,测量搜救机器人
从放置于水面上到其翻转后的时间;搜救机器人具有遥控平台或手持端操控使其扶正的能力时,先将搜救机器人反面放置于平静水面上,再从遥控平台或手持遥控端操控翻转,测量操控开始到其翻转后的时间。
5. 1. 12 强度
将搜救机器人放置于水平面上。从150mm高处在1s时间内将一个底部直径为320mm的装有75kg
砂子的沙袋抛在搜救机器人上。重复进行10次,然后将沙袋放在搜救机器人上不少于3h 。检查该搜救机器人破碎、裂缝或机械性质改变的状态,并检查该搜救机器人运行状态。
5. 1.13 一键停止
使搜救机器人在水中运行,触发一键停止运行,检查搜救机器人运行状态。再次触发按键,检
查搜救机器人运行状态。试验后目测检查有无防误触的装置。
5. 1. 14 投落
搜救机器人的投落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通过释放装置悬挂搜救机器人,使其下端处于水面以上10m或存放位置高度(取其大者),
投落水面后,检查机器人状态;
b)通过释放装置悬挂搜救机器人,使其下端处于水泥平面以上1m的高度,跌落水泥平面3次,
试验后检查机器人状态。
5. 1.15 防水性能
搜救机器人的防水性能试验应在5. 1. 1~5. 1. 14所有性能试验完成后进行。搜救机器人防水性能试
验的环境条件应满足GB/T 4208的要求;搜救机器人防水性能试验的试验方法按照GB/T 4208的规定进行。
5.2 特殊要求试验
5.2. 1 充气时间
搜救机器人的充气时间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在18℃与20℃之间的环境温度下充气,测量充气所需时间。
b)在 -30℃的温度下进行充气试验,在充气之前,将包装好的搜救机器人置于室温下至少24h,
然后放在冷室内使其在 -30℃的温度下达24h后充气,测量充气所需时间。
c)在65℃的温度下进行充气试验,在充气之前,将包装好的搜救机器人置于室温下至少24h,
然后放在加热室内在65℃的温度下不少于7h后充气,测量充气所需时间。同时对释放阀按照经修订的IMO MSC.81(70)中的要求进行试验。
5.2.2 充气材料
搜救机器人的充气材料试验按照 GB/T 23303 的规定进行。
5.2.3 智能防撞
在搜救机器人的航行路线上放置一个高出水面不小于 21.6cm ,宽度不小于 16.9 cm 的障碍物,检查搜救机器人遇到障碍物的状态。
5.2.4 人体识别
被救人员在平静水面上,搜救机器人处于自动航行模式,搜救机器人到达被救援人员身边后,测量搜救机器人和被救人员的距离。
5.2.5 救援规划
2 个或 2 个以上的被救人员在平静水面上,且使被救人员与搜救机器人的距离各不同,搜救机器人处于自动航行模式,检查搜救机器人抵达被救援人员身边的状态。
5.2.6 路线规划
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的水面上,启动搜救机器人,通过遥控平台或手持遥控端操作并定位水面
一个任意位置,检查搜救机器人到达指定位置的运行状态;在平静的水面上,启动搜救机器人,通过卫星导航对搜救机器人的路线进行规划后,检查搜救机器人按照规划路线行驶的运行状态。
5.2.7 感知拓展
搜救机器人的感知拓展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 目视检查搜救机器人的传感器或其他拓展设备,包括卫星定位、声呐、设备模拟图形、影像设备等;
b)目视检查遥控平台或手持遥控端观察搜救机器人周围环境的实时状态,并检查遥控平台或手
持遥控端收到的图像信息。在遥控平台或手持遥控端发出运行指令,检查搜救机器人按照相关指令运行的状态;
c)模拟感知拓展失效, 目视检查搜救机器人自动返航的状态。
5.3 电气设备试验
5.3. 1 蓄电池
搜救机器人的蓄电池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搜救机器人蓄电池采用单体电池时,短路试验按照IEC62133-2的规定进行;搜救机器人蓄电
池采用电池组时,短路试验按照IEC62133-2的规定进行;
b)搜救机器人过充试验按照IEC62133-2中的要求进行;
c) 目视检查搜救机器人机壳内防止触电的措施;
d) 目视检查搜救机器人置于壳体之内的带电部分。
5.3.2 附件
搜救机器人的附件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 目视检查附加设备或结构;
b) 目视检查相关电路或带电部分。
5.4 动力系统试验
5.4. 1 推进系统
将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水面上,遥控其在起动、加速、匀速、减速、转弯工况下各运行1次。然
后遥控其以最大速度运行,重复5次。试验后目视检查推进系统结构的完整性,并检查结构上的任何损坏。
5.5 操控、通信、报警和安全系统试验
5.5. 1 操作系统试验
搜救机器人的操作系统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将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的水面上,对其进行前进、左转和右转三个方向机动能力操控, 目视
检查搜救机器人按照操控运行的状态。
b)启动一台搜救机器人,同一时刻打开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遥控平台或手持遥控端,并确认只有
一个遥控平台或手持遥控端能对搜救机器人进行操作。
c) 目视检查遥控平台上的手持遥控端转换按钮。将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水面上,让搜救机器人
在远程遥控或自主航行状态运行,再触发转换按钮,检查搜救机器人就近人工遥控模式的切换,并检查搜救机器人转换时的状态。
d)将搜救机器人放在平静的水面上,启动自主航行模式,检查遥控平台的主要航行信息。
5.5.2 通信系统试验
搜救机器人的通信系统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搜救机器人的辐射射频抗扰度试验按照IEC 60945的规定进行;
b)模拟通信故障,检查搜救机器人运行状态。
5.5.3 报警和安全系统试验
搜救机器人的报警和安全系统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 目视检查搜救机器人遥控平台或手持遥控端的报警功能,包括视觉信号或听觉信号;
b) 目视检查搜救机器人在正常状态下报警灯光状态;
c)在空旷的环境下,测量距离声响报警器源头1m的声压级;
d)对具有自主航行功能的搜救机器人,按照如下步骤检查软件:
1)搜救机器人开机后,检查软件运行自检;
2)搜救机器人自检后,检查软件进行纠错;
3)开机自检后,如有任何功能或其他错误时,检查其报警状态。
6 检验规则
6. 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见表1。
表 1 检验项目
6.2 型式检验
6.2. 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定型);
b)结构、材料、工艺等有重大变动,足以影响产品性能或质量;
c)产品停产 1 年以上,恢复生产。
6.2.2 型式检验的样品不少于 2 台搜救机器人。
6.2.3 所有试样的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时,判定搜救机器人型式检验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则判定搜救机器人型式检验不合格。
6.3 出厂检验
6.3. 1 搜救机器人外观、结构和充气时间中的常温充气试验应逐台检验;其它项目进行抽样,同工艺、
同材料、连续生产的搜救机器人为一批,每批为 20 台,不足 20 台仍可计为一批。抽样数量取批量的 10%,抽样少于 2 台时,则取 2 台。
6.3.2 所有产品的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时,判定搜救机器人出厂检验合格。若外观、结构、续航时
间、操控系统和充气时间试验中的常温充气试验不符合要求,则允许修复后复验。若复验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搜救机器人出厂检验项目合格;若复验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搜救机器人出厂检验不合格。对于试验抽样,项目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应加倍取样进行复验。若复验都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搜救机器人出厂检验合格;若复验仍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则判定该批搜救机器人出厂检验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 1 标志
出厂检验合格的搜救机器人应加上标志,标志内容应包括:
a)搜救机器人名称和型号;
b)标准号;
c)制造厂名称、制造编号、制造日期及批号。
7.2 包装、运输
7.2. 1 经检验合格的搜救机器人应根据产品的要求分批量、台数进行包装。
7.2.2 每台包装中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7.2.3 包装应防止遭受雨雪侵蚀,且在运输中应不受损坏。
7.3 贮存
7.3. 1 搜救机器人应存放在干燥的库房内,且应不受挤压。
7.3.2 搜救机器人不应直接接触油、酸、碱等有严重腐蚀性物质。
附录 A
(规范性)维护与检修
A.1 维护
A.1.1 应定期对搜救机器人进行维护和保养。
A. 1.2 应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搜救机器人的电量,以保证实时可用。
A. 1.3 应每3个月至少运行一次搜救机器人,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搜救机器人配备回收系统时,
应一同运行, 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A.2 检修
搜救机器人应由有资质的厂家每12个月进行一次检修,检修内容至少应包括:
a)搜救机器人结构及配件完整性,包括充电器、遥控器等;
b)搜救机器人电池的剩余电量,包括遥控器等;
c)如搜救机器人有充气结构,还应对充气结构进行试验;
d)遥控器对搜救机器人的控制;
e)搜救机器人的机动性能。
参 考 文 献
[1] GB/T 2428 成年人头面部尺寸
[2]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3] GB/T 23303 船舶与海上技术 充气式救助艇 充气腔用胶布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5] 中国船级社无人水面艇检验指南
[6] 国际海事组织 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
[7]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救生设备规则 International life-saving appliances code
[8] 国 际海事组织海安会第207号决议 “ 对《 国 际救生设备规则 》 的修正 ” [MSC.207(81)] Resolution MSC.207 (81),Adoption of amendments to the international life-saving appliance (LSA) code
[9] 国际海事组织海安会第368号决议“对《国际救生设备规则》的修正 ” [MSC.368(93)]
Resolution MSC.368 (93),Adoption of amendments to the international life-saving appliance (LSA) code
[10] 国际海事组织经修订的救生设备试验[IMO MSC.81(70)]
Resolution MSC.81 (70),Revised recommendation on testing of life-saving appliances
[11]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海 安 会 第 200 号 决 议 “ 对 《 经 修 订 的 救 生 设 备 试 验 》 的 修正 ” [MSC.200 (80)]Resolution MSC.200 (80),Adoption of amendments to the international life-saving appliance (LSA) code
[12]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海 安 会 第 226 号 决 议 “ 对 《 经 修 订 的 救 生 设 备 试 验 》 的 修正 ” [MSC.226 (82)]Resolution MSC.226 (82),Adoption of amendments to the international life-saving appliance (LSA) code
[13]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海 安 会 第 323 号 决 议 “ 对 《 经 修 订 的 救 生 设 备 试 验 》 的 修 正 ” [MSC.323 (89)]Resolution MSC.323 (89),Adoption of amendments to the international life-saving appliance (LSA) code
[14]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海 安 会 第 378 号 决 议 “ 对 《 经 修 订 的 救 生 设 备 试 验 》 的 修 正 ” [MSC.378 (93)]Resolution MSC.378 (93),Adoption of amendments to the international life-saving appliance (LSA) code
[15] IMO Res.A.658(16) 使 用 和 安 装 救 生 设 备 逆 向 发 射 材 料 建 议 Use and fitting of retro-reflective materials on life-saving appliances
[16] IEC 60945 海上导航和 点通信设备及系统-通用要求-测试方法及要求 的结果 Maritime navigation and radiocommunication equipment and systems - General requirements - Methods of testing and required test results
[17] IEC62133-2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的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第二部分Secondary cells and batteries containing alkaline or other non-acid electrolytes -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ortable sealed secondary lithium cells, and for batteries made from them, for use in portable applications - Part 2 : Lithium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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