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体 标 准
T/CIN 079—2025
港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建设技术指南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Port Source-Network- Load- storage integrated system
2025 - 08 - 29 发布 2025 - 11 - 29 实施
中国航海学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航海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港口渤海湾港集团有限公司、潍坊港区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潍坊港区散货码头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南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玉福、庞博、刘刚、孙超、董志鹏、宿鹏、李文彬、李海波、杨泽明、李正华、张振琨、王晨晓、李振岭、满锋涛、吴立国、任川、刘彩霞、戴天骄、桂海峰、张永辉。
港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建设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港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建设的系统构成、总则、电源系统、电网系统、储能系统、负荷系统、管控平台等技术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港口光伏、风力等发电方式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的设计、建设和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326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5543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 18451.1 风力发电机组 设计要求
GB/T 19568 风力发电机组 装配和安装规范
GB/T 25385 风力发电机组运行及维护要求
GB/T 33589 微电网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 36276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GB/T 36558 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38946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中运维技术规范
GB/T 42288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
GB/T 42731 微电网技术要求
GB/T 43333 独立型微电网调试与验收规范
GB/T 44134 电力系统配置电化学储能电站规划导则
GB 5017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 50797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 51048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
GB 51096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
GB/T 51121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51250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与验收规范
GB/T 51341 微电网工程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港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 port source-network-load-storage integrated system
以在港口内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能为核心,将港口电源系统、电网系统、负荷系统、储能系统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和高效协调,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工作的综合能源系统。
注:包括并网型一体化系统和独立型一体化系统。
3. 2
并网型一体化系统 grid-connected integrated system
既可以与公共电力系统并网运行,也可以独立运行,且以并网运行为主的一体化系统。
3. 3
独立型一体化系统 stand-alone integrated system
未与公共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的一体化系统。
4 系统构成
港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由电源系统、电网系统、储能系统、负荷系统、管控平台构成。一体化系统构成见图 1。
图1 系统构成示意图
5 总则
5. 1 一体化系统建设宜依据“立足现状、兼顾未来、统筹规划、港口优先”的总体原则。
5.2 一体化系统建设宜根据地区资源优势和能源供需特点,优先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形式,配置或租赁储能装置,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和一体化系统自洽能力。
5.3 一体化系统建设宜基于能源需求与能源供给的预测结果,合理确定不同类型能源供给的配置和接入方式。
5. 4 一体化系统宜依据 GB/T 33589 和GB/T 42731 的相关要求确定并网运行模式,避免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及电能质量。
5.5 一体化系统的通信方式宜依据 GB/T 33589 和GB/T 42731 关于数据容量、通信延时、安全性、稳定性的相关要求进行选择,通信协议根据数据传输可靠性、效率等因素进行选择。
6 电源系统
6. 1 通则
6.1.1 电源系统由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中的一种或多种组成。
6.1.2 电源系统的选址宜统筹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地方发展和港口空间规划、港口设施防腐、防洪、防台风等条件。
6.1.3 电源系统能自动接收和执行管控平台下达的控制指令。
6.1.4 并网型一体化系统中分布式电源装机容量宜满足内部负荷需求和外部电网交换功率及电量的需求。
6.1.5 并网型一体化系统中分布式电源年发电量宜不低于负荷年用电量的 30%。
6.1.6 独立型一体化系统中分布式电源宜满足以下需求:
a) 装机容量最大负荷电力需求;
b) 年发电量大于负荷年用电量;
c) 极端条件下保障重要负荷的连续供电。
6.2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6.2.1 光伏发电系统宜依据 GB 50797 的相关要求确定选址,并避开空气经常受悬浮物严重污染地区,考虑港口盐雾环境的影响。
6.2.2 光伏发电系统的同一逆变器光伏组件串宜保持电压参数一致性。
6.2.3 光伏发电系统的逆变器配置容量宜与光伏方阵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依据 GB 50797 的相关要求确定逆变器允许的最大直流输入功率。
6.2.4 光伏发电系统的光伏组件串最大功率工作电压变化范围宜在逆变器最大功率跟踪电压范围内。
6.2.5 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位置不宜遮挡周围环境设施、绿化种植,防止干扰港口作业设备的正常运行。安装在构筑物上的光伏系统避免影响建筑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并满足建筑防水、排水需求。
6.2.6 光伏发电系统使用前宜对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等进行检查和测试。
6.2.7 光伏发电系统宜依据 GB/T 38946 的相关要求进行运维。
6.3 分布式风力发电系统
6.3.1 风力发电机组宜依据 GB 51096 的相关要求确定选址。
6.3.2 风力发电系统宜依据 GB/T 18451.1 的相关要求确定设计参数。
6.3.3 风力发电系统宜依据 GB/T 19568 的相关要求进行安装。
6.3.4 风力发电系统电气设备和风力发电机组宜依据 GB/T 51121 的相关要求开展调试,试运行时,每台机组连续无故障运行不少于 240h。
6.3.5 风力发电系统宜根据港口风资源变化特点,结合实际设备状况,合理确定运行方式,制定相应的运行规程,保障安全运行。
6.3.6 风力发电系统宜依据 GB/T 25385 的相关要求进行运维。
6,4 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
其他可再生能源的电源系统宜参照相关标准确定技术参数。
7 电网系统
7. 1 电网系统宜具备将分布式光伏或风力发电等能源传输给负荷系统或储能系统的功能。
7. 2 电网系统总体设计宜依据 GB/T 51341 的相关要求确定电源配置,并考虑港口用电负荷、电量平衡和供电可靠性。
7.3 电网系统宜依据 GB 50217 的相关要求确定电缆型式,电网线路宜采用电缆线路。
7,4 电网系统的电压等级宜根据电网的容量选择,并考虑典型运行方式下发电机的负荷情况。
7.5 并网型电网系统接入电力系统调试宜依次进行并网设备、系统调试,宜依据 GB/T 51250 的相关要求进行调试。
7.6 独立型电网系统宜依次进行分布式发电、储能、变配电、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监控、计量等分系统调试及系统联合调试,宜依据 GB/T 43333 的相关要求进行调试。
8 储能系统
8. 1 储能系统包括电化学、氢能和其他储能等形式。
8. 2 储能系统宜依据港口总体规划确定选址,并与周边设施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对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区造成安全隐患。
8.3 储能系统宜具有调峰、调频、电压控制、平滑功率输出等功能,实现能源供需平衡。
8.4 储能系统容量不宜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的 10%。
8.5 储能系统宜满足 GB/T 12326、GB/T 15543 对电能质量的相关要求。
8.6 储能系统宜具备防火、防爆、防潮和防腐蚀功能,并依据 GB 51048、GB/T 44134、GB/T 42288 的相关要求进行场址规划和总体布置。
8.7 储能系统容量宜依据港口的负荷特性、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及港口未来发展规划进行合理配置,选择最适宜港口工况的储能技术方案。
8.8 电化学储能系统宜依据 GB/T 36558 的相关要求确定工作和贮存环境条件。
8.9 锂离子储能电池的电性能宜依据 GB/T 36276 的相关要求确定其技术参数。
8. 10 氢能储能系统宜与港口电力系统、氢能应用终端(如氢燃料电池车辆、船舶)实现协同运行。
8. 11 其他储能形式宜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8.12 储能系统宜依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安装说明书和 GB 50172 的相关要求进行安装。
8.13 储能系统宜能自动接收和执行管控平台下达的控制指令,实现与其他系统的协同运行。
8. 14 储能系统的运维宜包括设备清洁、部件紧固、电池容量检测、绝缘性能测试、控制软件升级等。
9 负荷系统
9. 1 负荷系统包括装卸生产负荷、辅助生产负荷及附属生产负荷。
9.2 负荷系统宜设置负荷控制电路,对可中断负荷(如辅助生产、附属生产等)宜预留通信接口,对关键负荷(如装卸生产、消防、安全用能等)宜预留冗余配置。
9.3 负荷系统宜提供负荷需求分析功能,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主要用电负荷类型、特性及重要性分析;
b) 单日最大供电负荷;
c) 逐月、典型日负荷曲线。
9.4 负荷系统宜能自动接收和执行管控平台下达的控制指令,实现关键负荷的稳定运行。
10 管控平台
10.1 通则
10.1.1 管控平台由监测模块、管控模块及远程通信模块组成。
10.1.2 管控平台宜提供独立型一体化系统和并网型一体化系统的运行管控,并实现可再生能源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协调功能。
10.1.3 管控平台宜提供一体化系统负荷控制策略的制定功能,实现优先保障关键负荷用能需求,并在复杂工况下通过调用辅助电源、储能系统等维持系统稳定运行。
10.2 监控模块
能源监控模块宜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能源数据采集处理;
b) 发电量监测及预测;
c) 用电量监测及预测;
d) 储能充放电监测;
e) 运行状态监控;
f) 频率有功监控;
g) 电压无功监控;
h) 惯量及短路容量支持。
10.3 管理模块
能源管理模块宜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能源数据统计及分析(如用电量、发电量,单位用能强度等);
b) 报表管理(如不同时间周期内(小时、日、月、季度、年)的能源消耗报表或统计周期内不同部门、区域、负荷类型的能源消耗情况);
c) 故障记录(如能源消耗数据异常、能源供应中断等故障的时间、设备编号、故障原因分析等)。
10. 4 通信模块
通信模块宜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支持通过光纤或无线通信网络与多个系统主站进行远程通信;
b) 支持不少于 2 个独立的 RJ-45 接口/光纤以太网接口或无线网络接口与主站通信;
c) 支持通信协议扩展或其他标准通信协议的应用;
d) 电力系统安全防护的通信加密、报文加密、数字签名等安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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