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10
CCS F 10 31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1/T 783—2026代替 DB31/T 783—2014
高等学校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Guidelines of efficient energy consumption in college and university
buildings
2026 - 05 - 01 发布 2026 - 08 - 01 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1/T 783—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
本文代替DB31/T783—2014《高等学校建筑合理用能指南》,与DB31/T783—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将高职(专科)院校纳入到高等学校(见 3.1,2014 年版的 3.1);
——修改了高校分类方式:将原有“985 ”、“211 ”本科院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修改为双一流高校和非双一流高校;同时将高职(专科)院校分为双高院校和非双高院校(见 3.2、表 4、表5,2014 年版的 3.2);
——修改了建筑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将建筑消耗各类能源实物量修改为外部供给能源消耗量总和,并增加了可减去学校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量的规定(见 3.4,2014 年版的 3.4);
——删除了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的折算系数,统一为本市全日制注册在校学生人数之和(见 3.6,2014 年版的 3.9、5.1.4);
——增加了合理用能指标的使用方法(见 4.1);
——修改了合理用能指标的计算方法(见 5.1—5.3,2014 年版的 5.1—5.2);
——修改了高等学校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和生均年综合能耗指标的各级限值(见表 1、表 2, 2014 年版的表 1);
——修改了合理用能指标的修正系数:将原来对学校类型的修正方法更改为单位建筑面积教学科研设备资产、一流学科门类或双高院校、硕博研究生占比等修正方法(见表 3—表 6,2014 年
版的表 2—表 3);
——修改了管理要求(见 6.1—6.4,2014 年版的 6.1—6.9);
——增加了各种常用能源折标准煤系数和相关参数(见附录 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文件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 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浦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产业绿色展促进中心)、上海现代高校智慧后勤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贺小虎、毛岚、施丽君、杨洁、梁一峰、秦宏波、刘东、周琦玢、于卓灏、张娇、杨丹、郑蕴文、姚晶珊、余敏、王渊竣、胡芳芳、陈晴华、 白志伟。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1/T 783—2014;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高等学校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上海市高等学校建筑合理用能指标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提供了管理要求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高等学校在日常运行中各类建筑能源消耗的计算和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等学校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对公民进行高等教育的学校,包括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成人高等学校。
3.2
学科门类 classification of disciplines
根据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中国高校学科分为14个学科门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军事学和交叉学科。 3.3
统计报告期 statistics period
统计的时间期限。本文件按照自然年度,即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4
建筑年综合能耗 building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在统计报告期内,核定建筑面积所消耗的各种建筑外部供给能源消耗量总和减去学校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量,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得到的标准煤折算值。
3.5
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 building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year of unit
construction area
统计报告期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消耗的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每年,kgce/(m2•
a)。
3.6
生均年综合能耗 annual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capita
统计报告期内建筑年综合能耗与实际用能的本市全日制注册在校学生人数的比值,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生每年,kgce/(p•a)。
4 合理用能指标及修正
4.1 使用规则
高等学校建筑合理用能指标使用规则为:
a) 高等学校正常运行前提下,统计周期内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不宜高于表 1 约束值的规定;
b) 若高等学校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值高于约束值时,可计算比对生均年综合能耗值,并达到表 2 约束值的规定;
c) 若高等学校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小于等于表 1 约束值但大于基准值的规定,宜设定年度提升目标,通过采取一定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逐步达到表 1 基准值的规定;
d) 若高等学校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小于等于表 1 基准值但大于引导值的规定,则宜采取更加有效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达到表 1 引导值的规定。
4.2 主要指标
高等学校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指标见表1。
表 1 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指标(e1)
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每年
4.3 参考指标
高等学校生均年综合能耗指标见表2。
表 2 生均年综合能耗指标(e2)
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生每年
4.4 修正系数
对于不同类别的高等学校,可对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及生均年综合能耗进行修正,修正系数见表3、表4和表5。
表 3 单位建筑面积教学科研设备资产修正系数 (α1)
表 3 单位建筑面积教学科研设备资产修正系数(α1) (续)
表 4 一流学科门类修正系数 (α2)
表 5 双高院校修正系数(α3)
表 6 硕博研究生占比修正系数(α4)
5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5.1 建筑年综合能耗统计范围
统计报告期内学校日常运行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建筑外部供给能源消耗量总和(包括教学、办公、科研、学生生活、娱乐过程中各种建筑和设施设备实际消耗的全部能源实物量),在计量数据完整的情况下,可减除学校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量。
教工住宅内所消耗的能源不列入统计范围。
5.2 高校建筑面积的统计范围
高等学校所有用房(不包含教工住宅)的建筑面积,包含教学及辅助用房(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体育馆、会堂);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宿舍、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用房);科研实验用房等。
5.3 计算方法
5.3.1 建筑年综合能耗的计算
按照GB/T 2589描述的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建筑年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见公式(1)。
E = Σ (Ei × ki) ················································ (1)
式中:
E ——建筑年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年;
" ——建筑消耗的能源种类数量;
Ei——建筑在日常运行过程中消耗的第i 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实物单位;
ki——第 i 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5.3.2 本科院校能耗指标的计算
5.3.2.1 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
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见公式(2)。
e ··················································(1)
式中:
e1 ——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每年;
E ——建筑年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年;
S ——总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α1——单位建筑面积教学科研设备资产修正系数,取值参考表 3;
α2——一流学科门类修正系数,取值参考表 4。
5.3.2.2 生均年综合能耗
生均年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见公式(3)。
e ···················································· (1)
式中:
e2 ——生均年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生每年;
E ——建筑年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年;
R ——实际用能的本市全日制注册在校学生人数,单位为生;
α2——一流学科门类修正系数,取值参考表 4;
α4——硕博研究生占比修正系数,取值参考表6。
5.3.3 高职(专科)院校能耗指标的计算
5.3.3.1 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
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见公式(4)。
e ··················································(1)
式中:
e1 ——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每年;
E ——建筑年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年;
S ——总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α1——单位建筑面积教学科研设备资产修正系数,取值参考表 3;
α3——双高院校修正系数,取值参考表 5。
5.3.3.2 生均年综合能耗
生均年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见公式(5)。
式中:
e2 ——生均年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生每年;
E ——建筑年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年;
R ——实际用能的本市全日制注册在校学生人数,单位为生;
α3——双高院校修正系数,取值参考表 5。
5.3.4 单位建筑面积教学科研设备资产的计算
单位建筑面积教学科研设备资产的计算方法见公式(6)。
式中:
Aua——单位建筑面积教学科研设备资产,单位为元每平方米;
A ——教学、科研设备固定资产总值,单位为元;
S ——总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6 管理建议
6.1 能源管理组织及制度
6.1.1 学校宜组织建立由校级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能源资源管理组织, 明确专人负责能源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6.1.2 由能源管理组织负责学校的节能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与能源相关法律和规定;确立节能工作的目标、实施方案,制定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行为规范、绿色消费、用电用气安全等能源资源管理制度,能源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并配以奖惩措施。
6.1.3 学校宜建立健全用能系统操作规范和节能运行制度,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降耗指标分解落实,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6.1.4 学校宜完善落实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对水、电、气、外购热力等能源资源消耗数据进行实时监测记录,并定期开展统计分析。
6.1.5 学校宜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分析能源利用状况,挖掘节能潜力,促进节能管理精细化,提高学校节能管理水平。
6.1.6 学校宜结合学校及校区用能特点和用能状况,制定节能规划及年度节能目标,有针对性地采取
节能管理或节能改造措施。进行节能改造或者设备更新时,优先选择国家及本市推荐的节能技术或设备,淘汰高能耗落后机电设备或产品,有效降低系统运行能耗。
6.2 能源监测与分析
6.2.1 学校科研实验楼、行政办公楼和其他主要用能建筑等重点用能区域宜按 GB 17167 的规定,配备独立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统计报表。
6.2.2 学校宜建立校园能耗监测系统,通过安装分区、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实时采集能耗数据,借助能耗实时在线监测与动态分析,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为用能指标控制提供数据支持。
6.2.3 学校宜针对现有校园能耗监测系统建立常态化运维机制,确保在线监测与计量数据稳定、准确。
6.2.4 学校宜按 DG/TJ 08—2217 的规定,将校园能耗监测系统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平台进行数据实时上传对接。
6.3 节能运行管理
学校宜规范各类用能用水系统的节能运行管理,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从设备运维、系统调控、技术应用、管理优化等方面落实以下工作。
a) 学校宜加强对重点用能设备、重点用水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b) 学校宜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合理采用监测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c) 学校宜结合建筑、系统、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识别和评估节能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运行节约方案,优先考虑使用无成本或低成本运行改进措施。
d) 学校宜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结合建筑大中修改造等契机,实施围护结构、空调、动力、食堂等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和区域节能改造,改造时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能源托管模式、人工智能辅助决策等多种能源管理手段。
e) 学校宜根据本地区气候特点和自身条件,合理地开展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风力发电、水源/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
f) 学校宜结合自身用能特点及实际运行需求对空调系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节能运行管理措施:
——根据建筑实际使用需求,宜实施机组台数优化控制或自动调节,使机组保持高效运行; ——在满足末端供冷需求的前提下,宜提高制冷机组岀水温度;
——空调水系统、风系统宜采用变流量控制,水系统采用大温差小流量运行;
——空调系统的风机、水泵宜采用自动控制变频调速等技术;
——过渡季节宜合理采用全新风运行,合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减少制冷机开启时间;
——宜根据相关要求制定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计划,定期对空调设备、风管进行清洗维护,提高换热效率;
——宜由学校能源管理机构统一确定空调季节启、停用的日期。
g) 学校宜结合自身用能特点及实际运行需求对照明系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节能运行管理措施:
——宜每年定期清洗灯管及反射罩,及时更新损坏光源;
——在现场光照条件良好的条件下,宜在校园内采用太阳能光伏或风光互补路灯;
——宜合理采用天窗、导光管等自然采光措施减少人工照明;
——宜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景观照明开启时段,避免出现浪费用电现象;
——宜对公共区域的照明设备进行有效的分区、分时控制,并在公共走道等区域采用声、光感应照明控制;
——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宜采用更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并采用智能控制方式;
——宜制定寒暑假期间教室等公共场合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
h) 学校宜结合自身用能特点及实际运行需求对给排水系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节能运行管理措施:
——宜对生活热水及恒温游泳池的热源系统、大型数据机房等采用余热回收、冷凝热回收等措
施;
——宜采用太阳能光热或空气源热泵等加热形式,减少电热水器及电锅炉的使用;
——洗浴热水淋浴器宜采用智能控制计费系统;
——给水系统宜采用变频给水设备或无负压供水方式。
i) 学校宜结合自身用能特点及实际运行需求对变配电系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节能运行管理措施:
——宜及时升级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变配电系统仪表、电动机、电器、变压器等设备;
——变压器低压侧功率因数低于0.93时,宜采取无功补偿措施提高功率因数;
——在满足末端用电需求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宜调整学校寒暑假期间的负载供电模式,减少变压器的空载损耗;
——宜定期监测检查三相负载平衡情况,若岀现三相严重不平衡时,对末端配电系统进行相序平衡调整;
——宜增加对谐波的监测手段,当谐波超过规范规定的上限值时,设置抑制谐波的设备;
——夏季高温期间宜做好变压器周围的通风散热处理,降低变压器的负载损耗;
——对于负荷波动变化较大的设备宜采用变速、变频装置或台数控制;
——宜采用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等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
j) 其他用能系统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下节能运行管理措施:
——公共区域的饮用水加热设备宜采用节能型开水器,并有时钟控制装置;
——学校食堂燃气灶具宜采用节能型灶具。
6.4 宣传教育
学校宜强化节能宣传教育与培训,建立健全人员节能行为规范,明确师生、后勤服务及设备运维人员的节能责任,引导全员参与节能管理,共同提升校园节能运行水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 学校宜广泛利用主题日和专题活动等多种途径进行节能宣传,充分利用线上及线下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国家的能源政策、普及节能知识。
b) 学校宜对全体师生定期进行节能知识普及和教育,对所有物业服务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基本节能知识轮训,对设施设备维护和维修人员分类进行专题培训。
c) 为了践行绿色生活,培养良好的节约习惯,学校宜根据自身用能特点,建立如下人员行为准则: ——学校师生:宜在教学、科研、住宿、用餐等学习、生活方面培养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行为
习惯,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及培训,采取信息网络化办公教学及绿色岀行。合理控制会议规模及数量;办公区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减少不必要的空调开启时间;三层及以下不乘坐电梯;
——楼栋后勤服务人员:宜熟知用能设备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配合教学管理部门提高教学科研楼的使用率,根据使用人数或使用区域合理调整空调及照明灯具开启时间和数量,采取有效措施监控教学科研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用能设备使用状况,减少待机电耗;
——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人员:宜加强对建筑本体及机电设备运行的维护保养工作,依据校园建筑使用特点、用能人数、室外气象条件等因素,调整机电设备运行策略,确保集中式空调
供暖系统、照明、变配电等重点用能设备高效运行;加强电力、供水和供暖管网的巡查和维护,减少跑、冒、滴、漏和损耗;定期开展并参加与节能运行相关的交流学习活动。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系数和相关参数(参考值)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和等效电折算系数(参考值)见表A.1,燃油密度缺省值(参考值)见表A.2。
表 A.1 常用能源折算系数(参考值)
表 A.2 燃油密度缺省值(参考值)
参 考 文 献
[1] GB/T 40498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通则
[2]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 GB/T 29149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4]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5] 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6] DL/T 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7] JGJ 176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8] DB31/T 550 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9] DG/J 08—10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0] DG/TJ 08—2217 高等学校节能监管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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