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81.060.99
CCS Q30
团 体 标 准
T/CABEE 105-2025
既有建筑用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of
external wall with foamed ceramic thermal insulated decorative
board for existing building
2025-05-15 发布 2025-07-01 实施
中 国 建 筑 节 能 协 会 发 布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既有建筑用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
系统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of external wall with foamed ceramic thermal insulated decorative board for existing building
T/CABEE 105-2025
批准部门: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施行日期:2025 年 7 月 1 日
2025 北京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文件
国建节协标〔2025〕39 号
关于发布团体标准《既有建筑用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外
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既有建筑用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程》为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标准编号为: T/CABEE 105-2025,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协会委托主编单位收集标准的应用案例(包括政府部门采信证明文件、市场应用情况、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外权威机构采信证明、评优示范工程案例等实施成效材料),并对案例进行宣传。
现予公告。
2025 年 5 月 15 日
前 言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国建节协〔2017〕40号)及《关于印发<2022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建节协〔2022〕 16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建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和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估;5材料与系统; 6设计;7施工;8验收。
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程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联系电话:010-578 11281,邮箱:biaoban@cabee.org),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及标准应用案例(包括政府部门采信证明文件、市场应用情况、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外权威机构采信证明、评优示范工程案例等实施成效材料)收集。标准应用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以及标准相关应用案例,请反馈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艾明星,联系方式:15801558620,邮箱:aistarcjp@1 63.com,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瑞蒙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山东俱安无机保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信阳科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中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工程学院
中建西南院墙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瀚博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盛科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合肥瑞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利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信阳美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苏州诚得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百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艾明星 董占波 陈延东 王晓峰 冯慧慧王 雪 王晓丹 柳培玉 杨 柳 张晓宇吴长泉 张 辉 李方勇 李运闯 杨丹丹彭罗文 石 永 马唯唯 李鸿武 孙彤彤邓 嘉 冯建衡 孟子函 郭闻怡 寿海刚刘 勇 李紫伊 赵 鑫 张 敏 桂 刚肖国旗 钱祎星 刘胜利 汪俊波 田茂钢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李清海 杨西伟 路国忠 蒋 荃 王国卿王鹏起 曲军辉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在既有建筑外墙节能改造工程中的应用,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可靠,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高度不超过 100m 的既有民用建筑外墙节能改造工程采用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1.0.3 既有建筑用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 foamed ceramic thermal insulated decorative board
通过施釉及焙烧工艺,将装饰性釉面与发泡陶瓷保温材料一次焙烧而成的具有保温隔热和装饰功能的板材,简称FC-D板。
2.0.2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the enternal wall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ofFC-D board
由FC-D板、胶粘剂、横向通长龙骨、锚栓、抗裂砂浆内置玻纤网、嵌缝材料以及耐候密封胶等组成,固定在既有建筑外墙表面的非承重保温装饰构造系统。
2.0.3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 external wall thermal insulation engineering ofFC-D board
将FC-D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安装固定在既有建筑外墙表面上所形成的建筑物实体。
2.0.4 既有建筑 existing building
经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一年后的建筑或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2.0.5 既有建筑外墙 external walls of existing building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和既有无外保温外墙的统称。
2.0.6 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 existing external wall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已投入使用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中饰面材料采用涂料、面砖等,保温材料采用保温板材类、保温砂浆类和现场喷涂类。
2.0.7 既有无外保温外墙 existing exterior walls without external insulation system 带饰面层或无饰面层,无保温或内保温的既有建筑外墙,简称无外保温外墙。
2.0.8 横向通长龙骨 transverse full-length keel
置于加固后的既有建筑外墙外侧,用于承托FC-D板自重及承受水平荷载的防腐金属支架。
2.0.9 十字满粘法 cross full adhesion method
分别在加固后的既有建筑外墙表面与FC-D板背面沿相互垂直的方向涂满胶粘剂后,将FC-D板粘结在既有建筑外墙表面的施工方法。
3 基本规定
3.0.1 既有建筑外墙节能改造前应进行安全性能评估,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评估、设计、施工、验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3.0.2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 129 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 176 的有关规定。设计前, 应先对既有建筑外墙进行节能评估,确定缺陷部位、缺陷类型和缺陷程度,并应进行原因分析,出具评估报告。
3.0.3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用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并应由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应包括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参数。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还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
3.0.4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构成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应与基层墙体可靠连接,并在基层变形以及承受自重、风荷载和室外气候的长期反复作用下,不应产生裂缝、空鼓,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应发生脱落;
2 应具有防止水渗透性能;
3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彼此相容并具有防腐性。
3.0.5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保温、隔热和防潮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的规定。
3.0.6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有关规定。
4 评 估
4.0.1 既有建筑外墙节能改造前应先进行安全性评估,若存在安全问题,应先进行加固改造。
4.0.2 既有建筑外墙评估应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当需要进行检测时应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4.0.3 既有建筑外墙评估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对项目建设基本情况、既有建筑外墙缺陷情况等进行初步调查;
2 对既有建筑外墙进行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
3 对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
4.0.4 初步调查应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查勘。
4.0.5 资料收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项目概况,包括规模、建筑结构形式、既有建筑外墙构造等;
2 建筑原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
3 节能设计文件和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
4 既有建筑外墙的性能检测报告,节能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方案、施工时间、施工期间环境条件、施工记录、施工质量验收报告等施工技术资料;
5 材料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信息、施工单位信息;保温系统主材和关键配套材料性能信息;
6 既有建筑外墙修缮记录。
4.0.6 现场查勘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开裂、空鼓、脱落、渗水等情况;
2 无保温外墙风化、碱蚀、疏松、露筋、开裂、空鼓、损坏等情况;
3 既有建筑物方位、朝向、日照、周边环境遮挡或反射等情况。
4.0.7 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前应制定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项目概况;
2 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的内容、依据;
3 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的方法、设备;
4 现场检测期限。
4.0.8 既有建筑外墙现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既有建筑外墙现场检查应包括系统构造检查和系统损坏情况检查;
2 系统构造检查时,宜对既有建筑外墙进行取样并分析;
3 系统损坏情况检查时,应记录缺陷部位、缺陷类型、缺陷面积和程度。
4.0.9 既有建筑外墙现场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现场应进行系统热工缺陷检测;无保温外墙宜进行热工缺陷检测;
2 既有建筑外墙热工缺陷检测时,应采用红外热像法全数检测,并宜采用敲击法复核缺陷部位。
4.0.10 当采用红外热像法检测既有建筑外墙的热工缺陷时,检测结果的评估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32 和《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 177 执行,并宜经敲击法复核后,在图像上标记热工缺陷位置。
4.0.11 既有建筑外墙评估报告应根据初步调查、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的结果进行编制,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委托单位和评估时间;
2 评估目的、范围、主要内容、依据;
3 既有建筑外墙的设计、施工、使用等基本情况;
4 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的主要部位、过程、方法、数据资料、分析评价等;
5 既有建筑外墙的缺陷类型、缺陷面积及程度;
6 评估结论和处理意见。
4.0.12 既有建筑外墙评估结论应明确既有建筑外墙的修复范围,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对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空鼓、裂缝、脱落等缺陷进行修复;
2 应对无外保温外墙风化、碱蚀、疏松、露筋、开裂、空鼓、损坏等缺陷进行修复。
5 材料与系统
5.1 FC-D 板
5.1.1 FC-D 板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5.1.1 的规定。
表 5.1.1 FC-D 板的性能指标
注:装饰性裂纹,可不检验抗釉裂性。
5.1.2 FC-D 板的规格尺寸应符合表 5.1.2-1 的规定,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1.2-2的规定。
表 5.1.2-1 FC-D 板的规格(mm)
注:非标准板可按供需双方商定而定。
表 5.1.2-2 FC-D 板的尺寸允许偏差(mm)
5.1.3 FC-D 板板面应平整,无破损,无影响使用的缺棱和掉角;不允许有非装饰性裂纹及分层。有特殊装饰效果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5.2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及配套材料
5.2.1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2.1 的规定。
表 5.2.1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性能指标
5.2.2 既有建筑外墙加固用界面处理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 5.2.2 界面处理剂的性能指标
注:Ⅰ型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界面处理; Ⅱ型适用于加气混凝土或以粉煤灰、石灰、页岩、陶粒等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砌块或砖等材料的界面处理。
5.2.3 抗裂砂浆的性能要求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 5.2.3 抗裂砂浆的性能要求
5.2.4 玻纤网的性能要求应符合表 5.2.4 的规定。
表 5.2.4 玻纤网的性能指标
5.2.5 锚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既有建筑外墙加固用锚栓应采用外墙保温用圆盘锚栓;横向通长龙骨固定用锚栓应采用外墙保温用凸缘锚栓或机械锚栓;
2 锚栓的塑料膨胀件和塑料膨胀套管应采用原生的聚酰胺、聚乙烯或聚丙烯制造,不应使用再生材料,锚栓的钢质件应采用不锈钢或经过表面防锈防腐处理的碳钢制造;
3 圆盘锚栓的长度不应小于有效锚固深度、既有保温装饰层厚度和抗裂砂浆厚度之和;凸缘锚栓或机械锚栓的长度不应小于有效锚固深度、既有保温装饰层厚度、抗裂砂浆厚度和横向通长龙骨壁厚之和;
4 圆盘锚栓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5.2.5 的规定。
表 5.2.5 圆盘锚栓性能指标
5 固定横向通长龙骨用凸缘锚栓除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 JG/T 366 的有关规定外,其抗拉承载力标准值尚不应小于 0.6kN;机械锚栓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机械锚栓》JG/T 160 的有关规定。
5.2.6 横向通长龙骨应采用热镀铝锌钢板、不锈钢板或铝合金材料制作,铝合金件应经阳极氧化处理。截面有效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1.5mm。
5.2.7 既有建筑用FC-D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用胶粘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2.7的规定。
表 5.2.7 胶粘剂的性能指标
5.2.8 硅酮建筑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 的有关规定。密封胶的背衬材料可采用发泡闭孔聚乙烯棒或发泡氯丁橡胶棒,发泡闭孔聚乙烯棒直径应为板缝宽度的 1.3~1.5 倍,且密度不宜大于37kg/m3。
6 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FC-D 板的排板宜模数化、标准化,并应与建筑外观相协调。
6.1.2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传热系数时,FC-D 板导热系数的修正系数α ,应取值 1.05 ,FC-D 板板缝宽度对外墙热阻的影响,应按表 6.1.2 进行修正。
表 6.1.2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热阻修正系数表
6.1.3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热工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第 3.0.7 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层内表面温度应高于室内空气在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度;
2 门窗框外侧洞口四周、女儿墙、封闭阳台以及出挑构件等热桥部位应采取保温措施;
3 保温系统应考虑金属锚固件、承托件热桥的影响。
6.1.4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水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 和《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的有关规定。
6.1.5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做好密封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
6.1.6 既有建筑用 FC-D 板所受的荷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 GB 55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和《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的有关规定。
6.2 构造设计
6.2.1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由依附于既有建筑外墙的界面层、加固层(抗裂砂浆、圆盘锚栓)、横向通长龙骨、粘结层、FC-D 板、嵌缝材料、密封材料构成(图 6.2.1)。FC-D 板应采用以粘锚并重方式固定在加固后的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或无外保温外墙上,并应采用嵌缝材料封填板缝。
a) 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 b) 无外保温外墙
图 6.2.1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基本构造l—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2—界面层;3—圆盘锚栓;
4—抗裂砂浆内置玻纤网;5—粘结层;6—隔热垫片;7—横向通长龙骨;8-泡沫棒和密封胶;
9-弹性材料;10-FC-D 板;11-无外保温外墙
6.2.2 既有建筑外墙加固层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裂砂浆应内置玻纤网;
2 圆盘锚栓应设置在抗裂砂浆内置玻纤网外侧,锚栓数量不应小于 6 个/m2,且不宜大于 14 个/m2,锚栓中心间距不应小于 260mm,并应呈梅花型布置;
3 锚栓锚入钢筋混凝土墙体的有效深度不应小于 30mm,进入其他实心砌体基层的有效锚固深度不应小于 50mm;
4 阳角、门窗洞口周围及檐口的加固,应加密设置锚栓,间距不宜大于 300mm,锚栓距墙体边缘不宜小于 60mm。
6.2.3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FC-D 板的单板面积不宜大于 1m2;
2 FC-D 板与既有建筑外墙的连接应采用粘锚并重方式的固定方式,并宜采用十字满粘法进行粘贴,粘结面积应不小于 85%;
3 固定横向通长龙骨的锚栓间距不应大于 400mm;
4 横向通长龙骨布置间距宜由 FC-D 板竖向规格结合横向板缝宽度确定;
5 通槽连接的FC-D 板,槽口中心距外饰面的距离宜为FC-D 板厚度的1/2~1/3;
6 通槽连接的 FC-D 板,其槽口宽度可为 4mm~6mm,槽口深度不宜比承托件
入槽深度大 3mm;
7 横向通长龙骨入槽深度不宜小于 8mm,也不宜大于 12mm。承托 FC-D 板处应用环氧树脂胶填满;
8 FC-D 板表面的胶缝宜为 5mm~10mm,且板缝应使用弹性背衬嵌缝材料进行填充,宜采用保温材料进行嵌缝,并宜采用耐候密封胶进行密封。
6.2.4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设置透气构造,透气件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少于 1 个/30m2。
6.2.5 门窗洞口部位的外保温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窗外侧洞口四周墙体,FC-D 板的保温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
2 FC-D 板的板间接缝距洞口四角距离不应小于200mm;
3 FC-D 板与门窗框之间宜留6mm~10mm 的缝,并应使用弹性背衬材料进行填充和采用硅酮密封胶或柔性勾缝腻子嵌缝;
4 窗台应设不小于 5%坡度,窗顶应设滴水线。
6.2.6 FC-D 板用于变形缝部位时的外保温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形缝处应填充嵌缝材料,填塞深度应大于缝宽的 3 倍;
2 应采用金属盖缝板,宜采用铝板或不锈钢板,对变形缝进行封盖。
6.3 连接设计
6.3.1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按依附于基层墙体的外围护结构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能承受自重、风荷载、地震作用和主体结构变形的影响;
2 应按 FC-D 板承受荷载的最不利组合对 FC-D 板与基层墙体连接节点以及既有建筑加固节点进行验算;
3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所承受的自重、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应由粘结和锚固各自承担全部荷载作用;
4 计算 FC-D 板及其与基层墙体间锚固节点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以及既有建筑加固节点承载能力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计算锚固节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6.3.2 FC-D 板与基层墙体的粘结破坏或锚固破坏不得先于 FC-D 板和横向通长龙
骨的破坏。
6.3.3 计算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粘结抗拉承载力、锚固抗拉承载力和既有建筑加固承载力时,抗风荷载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swd = Ywwk (6.3.3)
6.3.4 风荷载标准值wk 应按下式计算:
wk = βgzμS1μzw0 (6.3.4)
式中:βgz——阵风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取值;
μS1——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按表 6.3.4 取值;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取值;
w0——基本风压(kN/m2),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规定的重现期 R 为 50 年的值取用。
表 6.3.4 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μs1 取值
6.3.5 FC-D 板外墙外保温锚固抗拉承载力及锚固点数量和既有建筑加固承载力及锚固点数量应满足下式要求:
swd ≤ (6.3.5)
式中:NRk ——单个锚栓拉拔力标准值(kN);
"A ——单位面积锚栓数量(个/m2);
k2 ——锚固安全系数,取 1.5。
ηN ——锚栓群锚折减系数,按表6.3.5 取值。
表 6.3.5 锚栓群锚折减系数ηN
7 施工
7.1 一般规定
7.1.1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7.1.2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抽样复验,并提交试验报告。
7.1.3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在安装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排板设计,并优化板材规格尺寸。
7.1.4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构造做法和工艺、装饰效果在既有建筑外墙表面制作样板墙,并经验收合格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7.1.5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应加强过程控制,完成上一道工序的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应做好隐蔽工程和检验批验收。
7.1.6 粘贴 FC-D 板期间以及完工后24h 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 5℃。夏季应避免阳光暴晒;5 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时,不得进行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 FC-D 板施工完工后应做好成品保护。
7.1.7 FC-D 板储存宜按安装顺序排列位置。在室外储存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不可重压或与锋利物品碰撞。
7.1.8 施工使用机具应满足施工需要,且性能应稳定可靠。
7.2 施工要点
7.2.1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前,应对既有建筑外墙缺陷进行修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既有建筑外墙缺陷部位修复应由设计单位根据缺陷情况和评估报告,制定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防火专项方案;
2 既有建筑外墙缺陷部位修复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
与设计标准》JGJ/T 117、《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施工标准》JGJ/T 112和《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JGJ 376的有关规定;
3 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修复部位宜采用与原外保温系统相同的构造形式,修复部位的保温层厚度应与原保温层厚度一致,新旧材料之间应有效结合;
4 修复前应对修复区域内的外墙悬挂物进行安全检查,当外墙悬挂件强度不足或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或拆除、更换;
5 修复后的外墙平整度、垂直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的有关规定。
7.2.2 施工前应进行绘排板图、弹线分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设计图纸绘制建筑外立面草图并确定优化排板分隔方案,分隔方案要做到省材、美观、安全;
2 应根据建筑立面设计和保温工程的技术要求,在墙面弹出垂直控制线、水平控制线,由控制线处开始测量门窗、线条、墙体等的实际尺寸;
3 弹线分格时,应在建筑外墙大角及其他必要处挂垂直基准线,每个楼层适当位置挂水平线;应按照设计排板图的分隔方案,弹出每块板的安装控制线,确定接缝宽度,并制作统一塞尺;
4 应根据实际弹线情况,结合设计排板图,出具相对应每块板的实际尺寸和详细构造图清单。
7.2.3 施工使用机具应满足施工需要,且性能应稳定可靠。
7.2.4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工艺应符合下列流程(图7.2.4)。
图 7.2.4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7.2.5 界面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涂界面剂前,应用高压气泵将作业面上因作业带来的浮尘、浮渣等清理干净;并应提前 6h 对喷涂表面进行喷水养护,保持湿润且无明水;
2 界面剂配制应按产品使用说明将界面剂乳液与粉料按规定配比在搅拌桶中配制,用电动搅拌器搅拌均匀;
3 墙体养护完成后即可涂刷或喷涂界面剂。界面剂施工应在抗裂砂浆施工段前进行,界面剂应随用随搅拌,喷涂应分布均匀。
7.2.6 抗裂砂浆的配制及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合比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配制,专人负责、准确计量、机械搅拌均匀;
2 搅拌时间自投料完毕后不宜小于 5min ,一次配制用量宜在可操作时间内用完,夏季施工时间宜控制在 2h 内或按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时间用完;
3 环境温度超过 35℃时,抗裂砂浆应采取保水措施。
7.2.7 抗裂砂浆施工及玻纤网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界面剂施工完毕后凝固前应进行抗裂砂浆施工及玻纤网的铺设。
2 抗裂砂浆应按规定在现场加水搅拌,并应避免太阳直射。
3 应采用两遍施工一次成活方式,总厚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玻纤网应靠外表面。
4 抗裂砂浆厚度不宜超过 15mm。
5 单张玻纤网的长度不宜大于 6m,玻纤网的铺设应平整、无褶皱抹平、找直,并应保持阴阳角的方正和垂直度。网布的上下、左右之间均应相互搭接,横向搭接不应小于 100mm,纵向搭接不应小于 80mm。阴阳角处应采用双层玻纤网进行加强,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200mm。
6 抗裂砂浆和玻纤网铺设完毕后,不得挠动,静置养护不应少于 24h。寒冷潮湿气候条件下,应采取保暖措施,并应适当延长养护时间。
7.2.8 圆盘锚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盘锚栓安装应在抗裂砂浆层施工完毕 24h 后进行,圆盘锚栓应呈梅花型布置,锚栓单位平米数量、间距及锚固深度应符合本规程第 6.2.2 条的规定;
2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锚栓的现场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进行加强处理。
7.2.9 横向通长龙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向通长龙骨应置于平整度满足要求的抹面层外侧,且用隔热垫块与抹面层隔开;
2 应按 FC-D 板尺寸及板缝宽度确定横向通长龙骨位置;
3 固定横向通长龙骨用锚栓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横向通长龙骨应安装牢固、贴缝严密;
4 同一根横向通长龙骨两端或相邻两根横向通长龙骨端部的水平标高差不应大于 1mm。同层横向通长龙骨最大标高偏差: 当一幅墙体宽度不大于 35m 时,可取 5mm;当一幅墙体宽度大于 35m 时,可取7mm;
5 安装完成一层后,应及时对横向通长龙骨进行检查、校正和固定;锚栓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进行加强处理。
7.2.10 FC-D 板的切割与开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在工厂进行切割与开槽;
2 槽口尺寸和位置应符合本规程第 6.2.3 条的规定;
3 槽口宜打磨成 45°倒角,槽内应光滑、洁净;
4 应采用机械开槽,开槽锯片的直径不宜大于 350mm,宜采用水平推进方式开槽。除个别增补槽口外,不应在现场采用手持锯片开槽;
5 槽口长度方向的中位线与 FC-D 板正面的偏差不宜大于 1mm;
6 槽口深度允许偏差不宜大于±1.5mm;槽口宽度允许偏差不宜大于±0.5mm。
7.2.11 胶粘剂的配制及使用应符合本规程第 7.2.6 条第 1 、2 款的规定。
7.2.12 FC-D 板的粘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FC-D 板应与修复加固后的既有建筑外墙满粘;
2 FC-D 板应按预先的排板、编号进行, 粘贴从勒脚部位开始,自下而上,沿水平方向铺设粘帖;
3 FC-D 板粘贴的平整度、垂直度应符合要求, 每贴完一块,应及时清理挤出的砂浆。板与板之间的缝隙应均匀一致。
7.2.13 FC-D 板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FC-D 板应与横向通长龙骨依次安装,槽口内注环氧胶注胶应饱满;
2 FC-D 板的下边缘与横向通长龙骨之间应采用硬橡胶垫块衬托。
7.2.14 板缝处理及成品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缝宽应根据装饰设计要求确定,并应使用弹性保温材料进行填充,采用密封胶嵌缝;
2 FC-D 板拼缝处理应确保密封质量,宜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连通板材与基墙间隙和外部的透气构造;
3 FC-D 板施工完成后,应对成品进行保护。
8 验 收
8.1 一般规定
8.1.1 既有建筑用FC-D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 129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 176的有关规定。
8.1.2 既有建筑用FC-D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8.1.3 既有建筑用FC-D板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既有建筑外墙修复处理;
2 界面剂的基层处理和喷涂质量;
3 玻纤网铺设;
4 锚栓数量、锚固深度和锚固拉拔力;
5 横向通长龙骨的安装固定;
6 FC-D板的粘结面积;
7 热桥部位处理;
8 板缝及构造节点处理;
9 FC-D板的厚度。
8.1.4 既有建筑用FC-D板外墙外保温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每l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3 当按计数方法抽样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的有关规定。
8.1.5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采用计数检验时,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符合本规程的规定,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3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8.2 主控项目
8.2.1 既有建筑用FC-D板外墙外保温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 3 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8.2.2 既有建筑用FC-D板外墙外保温工程使用的材料、产品进场时,应对表8.2.2中的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表 8.2.2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复验项目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其中:导热系数、密度、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必须在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所使用的材料用量,在 5000m2 以内时应复验 1 次;面积每增加 5000m2 应增加 1 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 第3.2.3 条的规定时,检验批容量可以扩大一倍。
8.2.3 既有建筑用FC-D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按照既有建筑外墙修复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既有建筑外墙缺陷部位进行修复,修复后的外墙应符合本规程第7.1.1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4 既有建筑用FC-D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裂砂浆玻纤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抗裂砂浆抹压应密实,不得空鼓,增强网不得褶皱、外露。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 锚栓数量、锚固深度和锚固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进行锚栓抗拉承载力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锚栓抗拉承载力标准值现场检测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JG/T 366 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 3 处,其中锚固件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 10处。
3 FC-D 板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就检验批抽查不少于 3 处。
4 FC-D 板与加固后的既有建筑外墙的粘结必须牢固。拉伸粘结强度及有效粘结面积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拉伸粘结强度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 规定的试验方法做现场拉拔试验,断缝应从 FC-D
板表面切割至抗裂砂浆表面,有效粘结面积进行剥离检查。
检查数量:拉伸粘结强度每个就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有效粘结面积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2处,每处不少于3个点。
5 FC-D 板拼接缝处的密封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板缝间应密封完好,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同一检验批内,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5%,并不少于3处。
8.2.5 外墙热桥部位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热断桥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使用红外热像仪检查。
检查数量: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全数检查。隔热断桥措施按不同种类,每种抽查 20%,并不少于 5 处。
8.3 一般项目
8.3.1 既有建筑用FC-D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所应用的组成材料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FC-D板应平整、洁净、无歪斜和裂缝;色泽应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2 FC-D 板接缝做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5%,并不少于 3 处。
8.3.3 FC-D 板铺贴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8.3.3 的规定。
表 8.3.3 FC-D 板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1 处,并不少于 5 处。
8.3.4 FC-D 板安装后墙面的造型、立面分格、颜色和图案等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10%,并不少于 5 处。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规程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 的规定”或“ 应按 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
2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
3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4 《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
5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
6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
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8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
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10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1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
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14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
15 《无机硬质绝热制品试验方法》GB/T 5486
16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
17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18 《硬质泡沫塑料 尺寸稳定性试验方法》GB/T 8811
19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第7部分:检测板材挂件组合单元挂装强度试验》 GB/T 9966.7
20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GB/T 10294
21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热流计法》GB/T 10295
22 《绝热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 标定和防护热箱法》GB/T 13475
23 《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
24 《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29906
25 《外墙外保温系统动态风压试验方法》GB/T 36585
26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26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既有建筑用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技术规程
T/CABEE 105-2025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既有建筑用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程》T/CABEE 105-2025 经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2025 年 5 月 15 日以国建节协标〔2025〕第 39 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既有建筑用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对既有建筑外墙加固技术和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试验研究,取得了保证既有建筑用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可靠应用的数据。
为了便于广大技术和管理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款规定, 《既有建筑用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目 次
1 总 则
1.0.1 “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的提出,为中国建筑业减碳转型加快了脚步,促使我国的节能标准进一步提标。这导致我国将有更为庞大的既有建筑外墙节能要求不达标。对既有建筑外墙的节能改造,是实现低碳型社会构建的关键途径,也能够缓解我国能源紧张的问题,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既有建筑外墙有两种形式。一种为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一种为无外保温外墙。我国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数量庞大,由于材料、设计和施工等因素,一些外墙外保温系统存在空鼓、脱落等质量缺陷和损伤。外墙外保温的质量问题不但会影响建筑美观,还会造成保温效果下降,同时饰面层空鼓、脱落等问题甚至会成为居民的安全隐患,对公共安全造成影响。既有无保温外墙无保温节能措施,节能不达标且能耗大。
既有建筑外墙节能改造过程中,如将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或饰面层大量铲除再重新进行外墙外保温工程,则会带来大量的材料浪费和环境污染。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仅需对既有建筑外墙裂缝、空鼓、渗漏和局部保温破损部位进行处理和修复,对既有建筑外墙进行加固,再采用粘锚并重的技术固定于既有外墙外表面。
因此,本规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在既有建筑外墙节能改造工程中,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评估、设计和施工行为,为既有建筑外墙节能改造提供技术支撑。
1.0.2 本条说明了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适用范围。既有建筑外墙包括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和无外保温外墙。其中,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特指采用涂料、面砖等饰面材料,保温板材类、保温砂浆类和现场喷涂类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无外保温外墙指有饰面层或无饰面层,无保温或内保温的既有建筑外墙。
1.0.3 凡国家现行标准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本规程原则上不再重复。在设计、施工及验收中除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需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现行强制标准包括建筑防火、建筑工程抗震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国内外相关的配套专用技术,在满足本规程和相关标准规定的基础上,可参考采用。
2 术 语
2.0.1 发泡陶瓷保温板的原料来源广泛,主要原料包括抛光砖产生的抛光泥、陶瓷工业的废渣、各类矿山尾矿、河道淤泥以及珍珠岩、页岩等材料,通常采用高温焙烧的制备工艺,形成具有闭孔结构的块体材料,因此具有高效的保温、防火、防水、耐候等优异性能。
本术语特指有釉面发泡陶瓷保温装饰板,由装饰性釉面和保温材料构成,釉面与发泡陶瓷保温材料采用一次烧结工艺,因此釉面与发泡陶瓷保温隔热板之间是相互融合的。
2.0.9 十字满粘法是为了确保 FC-D 粘结面积达到较高要求而提出的一种施工方法,如图 1 所示。
图 1 十字满粘法示意图
l—基层墙体;2—胶粘剂;3—FC-D 板背面;
3 基本规定
3.0.1 抗震结构、防火关系到既有建筑安全和使用寿命,既有建筑外墙节能改造当涉及这些问题时,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的抗震、结构防火规范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确定是否开展单独的节能改造或同步实施安全和节能改造。
3.0.2 既有建筑外墙的缺陷类型多样,引起缺陷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只有找准原因,才能对症下药。因此,在建筑外墙修复前,需先进行评估,通过初步调查,以及红外热像法、敲击法等现场检测,评估外墙的缺陷部位、缺陷类型、缺陷程度以及成因等,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修复设计方案。
3.0.3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组成材料主要包含 FC-D 板、胶粘剂、抗裂砂浆、玻纤网、横向通长龙骨、锚栓、嵌缝材料以及耐候密封胶等,通过粘锚并重的施工工艺,共同构成了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系统各组成材料的相容性和匹配性,是保证保温工程功能性和安全性的重要基础。因此,外墙保温工程各组成材料应由系统供应商成套提供,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改系统构造和组成材料。
3.0.4 本条编制时主要参考了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的有关规定。基层的正常变形是指,基层墙体在温度、含水率、风荷载、撞击力造成的正常变形,这种变形不应造成保温复合墙体的裂缝,形成空鼓脱落。系统的各构造层次间应具有变形协调能力,若基层墙体、保温层、保护层材料的弹性模量、线膨胀系数相差过大, 由温度、湿度变化造成的变形率和变形速度不一致,易造成保温层裂缝。
外墙外保温系统应能够防止雨、雪渗入建筑物内部,并且不应将水分迁移至任何可能造成损坏的部位。而实现建筑保温工程的防水渗透性能,主要靠系统的各构造层次组成材料,因此需要慎重选择粘结层材料和防护层材料。
4 评 估
4.0.4~4.0.6 本条规定了初步调查阶段需收集的资料和查勘的内容,收集的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原有的相关记录和文件。既有建筑外墙检测前的资料收集和现场查勘工作很重要,了解检测对象状况和收集有关资料不仅有利于制定检测方案,而且有助于确定检测内容的重点。当缺乏有关资料时, 需向相关人员及单位进行调查。 4.0.7 本条规定了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技术方案的内容。
4.0.8 、4.0.9 规定了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测的内容及数量。
1 既有建筑外墙构造检查着重对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构造和保温材料的类型进行检查;
2 既有建筑外墙损坏情况检查时,需采用文字、图纸、照片等方法着重对既有建筑外墙的缺陷类型、缺陷面积和程度、缺陷部位进行记录;
3 既有建筑外墙热工缺陷检测着重判断缺陷部位,为明确后续修补范围提供技术依据;
4.0.10~4.0.12 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的目的,是利用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的结果评估既有建筑外墙缺陷产生的原因、缺陷面积及程度等,为后续制定合理有效的修复方案提供依据。最终的评估报告内容需完整,包括既有建筑外墙的基本情况、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的结果、缺陷类型分析、修复处理意见等。
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复的对象主要是空鼓、裂缝、脱落等缺陷, 无外保温外墙修复的对象主要是风化、碱蚀、疏松、露筋、开裂、空鼓、损坏等缺陷。对缺陷进行修复是一是为了保证节能;二是为了保证平整度,方便后续工序的正常实施。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常见缺陷类型包括空鼓、裂缝、脱落。空鼓根据其部位主要包括抹面层与饰面砖或涂料腻子层间空鼓、保温层与抹面层间空鼓、保温层本身强度不够引起空鼓、基层与保温层间空鼓等; 裂缝缺陷主要包括表面性裂缝、保温板拼缝处产生裂缝、保温层产生裂缝、基层结构引起裂缝等。
5 材料与系统
5.1 FC-D 板
5.1.1 FC-D 板的性能指标主要参照了现行行业标准《保温防火复合板应用技术规程》JGJ/T 350 和《建筑用发泡陶瓷保温板》JG/T 511 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发泡陶瓷行业现状及能达到的技术指标进行了调整。
5.1.2 FC-D 板的规格所遵循的原则是,建筑施工时操作方便,单块板材的重量不超过 20kg,运输方便,符合建筑模数,面积不超过 1m2 ,通常长度为 600mm、 1200mm,宽度为 500mm 、600mm 等。
5.2 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及配套材料
5.2.1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主要依据现行行业标准《保温防火复合板应用技术规程》JGJ/T 350 和《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287 相关规定制定。FC-D 板锚固方式为横向通长龙骨锚固,槽口抗剪承载力指标视同等同单点锚固力。
5.2.5 本条主要规定了整个系统中所用锚栓的使用要求。既有建筑外墙加固主要依靠玻纤网和外墙保温用圆盘锚栓,圆盘锚栓的锚盘对玻纤网有一定约束作用;而横向通长龙骨固定用锚栓采用凸缘锚栓或者机械锚栓。
既有建筑用FC-D板外墙外保温系统中,既有建筑外墙完全通过锚固实现加固,锚栓受力机理同岩棉板外保温系统。因此, 锚栓的性能指标主要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T 480中岩棉板外保温系统的有关规定及工程实际制定。
空心基墙由于基墙孔洞的内部结构提供的基墙与锚栓锚杆的接触面积不同,导致抗拉承载力离散型非常大,因此空心基墙不建议使用本系统。表5.2.5提供了三种实心墙体的抗拉承载力标准值,如果部分基层墙体抗拉承载力达不到要求,可以采用基层墙体钻孔处注射胶粘剂再进行机械锚接固定的加固措施或采用专用锚栓。
5.2.6 FC-D板承受的部分荷载和作用效应通过横向通长龙骨传递到基层墙体。横向通长龙骨的材质、截面厚度与其承载能力直接有关, 规定其最小壁厚是保证
安全的基础条件之一。工程中,横向通长龙骨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容易受到腐蚀,降低其耐久性。因此,应采用耐候性能好的材料制作。
5.2.7 胶粘剂作为FC-D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配套材料,性能指标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的有关规定及工程实际制定。
干燥收缩值大的胶粘剂不仅会影响外围护结构的完整性和耐久性,还可能导致开裂等严重问题。在实际工程中, 当干燥收缩值较大时,尤其当基层平整度较差时,会出现局部胶粘剂厚度过大,水泥胶体在硬化过程中收缩应力不均匀,从而引起墙面开裂、起拱、空鼓、粘结强度降低等问题, 进而造成板面翘曲甚至破坏,因此严格控制胶粘剂干燥收缩值。
6 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2 由于 FC-D 板为高温烧结制品,材料为闭孔结构,吸水率小于 3%,导热系数受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小,因此,结合工程应用情况,将其导热系数的修正系数设定为 1.05。
6.1.3 要求保温层内表面温度应高于室内空气在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度, 目的是保证基层和粘结砂浆不受冻融破坏。门窗框外侧洞口、阳台、女儿墙等热桥部位都有相当大的传热损失。当外保温系统中采用金属固定件和承托件时,应考虑它们的热桥影响,需做修正。
6.2 构造设计
6.2.1 本条文规定了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本构造。FC-D 板采取粘锚并重的构造方式。既有建筑外墙分为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和无外保温外墙两种。无论何种外墙,锚栓都需锚入墙体基层规定距离。
6.2.2 出于构造安全的要求,本条规定了单位面积的锚栓数量上下限,主要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T 480 中岩棉板外保温工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6.2.3 本条是对 FC-D 板的安全规定。FC-D 板采用粘锚并重的固定方式,并应进行满粘。十字满粘法, 即在加固后的既有建筑外墙表面与 FC-D 板背面分别采用相互垂直的方向涂满胶粘剂后,将 FC-D 板全部粘结在建筑外墙表面的施工方法。
FC-D 板属于脆性材料,为保证使用安全,本条文规定通槽连接是沿两支承对边开通槽,用通长挂件连接,不得开通槽 FC-D 板,采用短金属挂件连接。
另外,从编制组进行的两组 FC-D 板槽口抗剪试验来看,槽口位置靠近 FC-D板外侧一组的破坏值大于槽口居中组,但是,槽口位置离装饰面太近,又容易引起崩边和接缝处打胶深度不够的问题,因此,本条还对槽口中心距外饰面的距离进行了限制。
6.2.5 门窗外侧洞口四周墙体,采用 FC-D 板进行包覆,主要是为避免出现热桥。
6.2.6 变形缝部位应采用防水渗透处理措施,同时填充嵌缝材料,消除该部位处
的热桥效应。
6.3 连接设计
6.3.4 作用在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系统上的风荷载标准值WK 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 有关围护结构风荷载的计算规定。
本条中的建筑不同部位的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μS1 取值均为负值,表示主要考虑的是风吸力对外保温系统的影响,在实际计算时可采用正值参与计算。
6.3.5 锚栓群锚折减系数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T 480 中岩棉板外保温工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7 施工
7.1 一般规定
7.1.1 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的有关规定而制定。
7.1.5 施工中应进行过程控制,是控制工程质量的必要手段。由于工程施工通常具有承接性,后续工序将覆盖前续工序,例如墙体表面处理工序、FC-D 板的粘贴及锚固工序、板材板缝的嵌缝等,应当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对于重点部位应留有图文影像资料。
7.2 施工要点
7.2.5 对墙体界面处理是保证后续施工不空鼓、开裂的重要措施,本条也对界面处理作出具体要求。
7.2.6 现场配制的材料由于现场施工条件的限制,其质量较难保证。本条规定主要是为防止现场配制的随意性,要求必须由专人按配合比配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用完。
7.2.7 既有建筑外墙的力学性能和平整度,对保证保温装饰板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抗裂砂浆内置玻纤网加上圆盘锚栓起着加固与找平的作用,过厚的抗裂砂浆不但增加成本,而且增加了外墙体的负重,不利于系统的安全性,因此对抗裂砂浆层的厚度上限提出了要求。
7.2.10 现场手工开槽,难以保证开槽尺寸和位置的精度要求,不该作为常规加工方法。
7.2.12 FC-D 板在安装前,需当事先排列编号,安装时按照预先的排版、编号进行,并按照基准线以水平方向自下而上,沿水平方向铺设粘贴,粘结面积和板缝尺寸需满足设计要求,通常粘结面积需达到 85%。
7.2.14 板缝处理是保护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的关键技术措施,既要做到消除板缝的热桥,又要密封防水,所以必须认真对待。其中,硅酮密封胶等嵌缝材料的质量,对整个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美观性、防水性、耐久性等产生显著影响,因此,施工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8 验收
8.1 一般规定
8.1.1 本条规定了既有建筑用 FC-D 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当遵循的国家现行标准。
8.1.3 本条规定了隐蔽工程的验收部位、内容及要求。
8.1.5 本条规定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 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持一致。对“严重缺陷”可理解为明显影响了使用功能,造成功能上的缺陷或降低。
8.2 主控项目
8.2.4 FC-D板与加固后的既有建筑外墙之间的拉伸粘结强度的检验时,试样需从FC-D板表面切割至抗裂砂浆表面(图2)。
图 2 现场拉拔检验断缝示意
l—标准块;2—环氧胶粘剂;3—FC-D 板;4—胶粘剂;
5—抗裂砂浆内置玻纤网;6—既有建筑外墙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