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4036-2026 1090MHz 扩展电文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地面站(接收)设备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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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 4036—2026代替MH/T 4036—2012

1090 MHz 扩展电文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地面站(接收)设备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1090 MHz extended squitter automatic dependent surveillance-broadcast ground station (receiver)equipment

2026-05-01 发布 2026-05-01 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文件代替MH/T 4036—2012《1090MHz 扩展电文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地面站(接收)设备技术要求》,与MH/T 4036—2012相比,除结构性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明确了文件内容(见第1章,2012年版的第1章);

——删除了以下规范性引用文件:EUROCONTROL ASTERIX Category 062、RTCA DO-260、RTCA DO-260A、RTCA DO-260B(见2012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以下规范性引用文件:MH/T 4003.2、MH/T 4020(见第2章);

——增加了以下术语和定义:处理延时(见第3章);

——增加了以下缩略语:ASTERIX、DF、TCP/IP、UTC、UDP(见第4章);

——修改了系统组成内容描述(见5.1.1,2012年版的4.1);

——增加了系统组成以下内容:天馈系统(见5.1.2);

——删除了一般要求以下内容:时标授时误差要求、GNSS定位误差要求、设备供电要求、设备抗雷击要求(见2012年版的4.2.7、4.2.8、4.2.9);

——增加了一般要求以下内容:设备支持北斗授时、设备具备GNSS信号同步本机时钟能力、设备具备GNSS失锁后的告警能力、设备具备混合授时模式下的北斗授时优先能力(见5.2.7);

——修改了一般要求以下内容:室外设备工作环境独立小节(见5.2.11,2012年版的4.2.10);

——增加了性能要求以下内容:处理延时波动不大于30ms、GNSS同步时标误差不大于500ns、GNSS定位误差水平不大于10米,垂直不大于12米、各设备或通道间时钟误差不大于100ns、GNSS失锁后时钟30分钟内偏差不大于50ms,24小时内不大于1秒(见5.3.4、5.3.5);

——删除了天线技术要求以下内容:馈线长度根据线程要求配置,衰减值不大于4dB(见2012年版的4.4.5);

——增加了天馈系统以下内容:GNSS天线工作频率应支持北斗B1I、B1C和B2a、GNSS天线极化方式、 GNSS天馈驻波比要求(见5.4.2);

——删除了接收机技术要求以下内容:数据格式解析要求、GNSS及其扩展信号本机时钟同步能力(见2012年版4.5.2、4.5.9);

——增加了接收机技术要求以下内容:接收机动态范围应满足区间规定(见5.5.3);

——删除了数据处理系统以下内容:数据传输协议及速率、设备防范病毒和网络入侵(见2012年版的4.6.7、4.6.8);

——增加了数据处理系统以下内容:数据处理系统支持解析DF17和DF18原始报文及其格式、数据处理系统支持解析DF4和DF5原始报文及其格式、数据处理系统支持解析DF20和DF21原始报文及其格式(见5.6.5、5.6.6、5.6.7)、数据处理系统不送项要求、数据处理系统条件必送项要求(见5.6.8)、数据处理系统中报文保持时间要求(见5.6.9);

——修改了数据处理系统以下内容:数据处理系统必选项要求(见5.6.8,2012年版的4.6.5);

——增加了电源系统小节(见5.7);

——删除了监控维护系统以下内容:监控维护系统由监控维护终端和打印机组成(见2012年版的4.7.1)、设备记录数据至少包括从外部接口输入的数据(见2012年版的4.7.6)、信标机工作电源要求(见2012年版的4.8.1);

——删除了测试信标以下内容:信标机工作电源要求(见2012年版的4.8);

——增加了传输设备以下内容:传输设备支持协议及速率要求、传输设备防范病毒和网络入侵要求(见5.10);

——增加了配置要求章节(见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志海、曹苏苏、胡柏恺、金开研、赵鑫、叶志栋、邹文华、刘云、肖乐、安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 年首次发布为MH/T 4036—201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1090 MHz扩展电文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地面站(接收)设备的功能、性能和配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航空1090 MHz扩展电文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地面站(接收)设备的规划、设计、制造、建设、检验以及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H/T 4003.2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场地规范 第2部分:监视

MH/T 4020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施防雷技术规范

EUROCONTROL ASTERIX Category 021 欧控监视数据交换标准文件 第12部分:ADS-B报告(EUROCONTROL STANDARD DOCUMENT FOR SURVEILLANCE DATA EXCHANGE Part 12 Category 021 ADS-B Report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 automatic dependent surveillance-broadcast

航空器及其他目标生成的自身定位等信息,通过特定数据链和格式进行周期性自动监视信息广播,并由特定地面站设备和(或)其他航空器进行接收和处理的监视手段。

设计寿命 design life

产品设计时的预计不失去使用功能的有效使用时间。

处理延时 processing delay

目标初始化后,设备接收到有效位置原始报文和发送ASTERIX Category 021报告的时间差。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DS-B: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utomatic Dependent Surveillance-Broadcast)

ASTERIX:欧控通用结构化监视信息交换格式(All Purpose Structured Eurocontrol Surveillance Information Exchange)

DF:下行链路格式(Down-link Format)

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HDLC:高级数据链路控制(High-level Data Link Control)

MTBF:故障平均间隔时间(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s)

MTL:最低触发电平(Minimum Triggering Level)

MTTR:故障维修时间(Mean Time to Repair)

TCP/IP:传输控制协议/因特网互联协议(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

UDP:用户数据报协议(User Datagram Protoc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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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C:世界协调时(Universal Time Coordinated)

5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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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组成

5.1.1 1090 MHz 扩展电文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地面站(接收)设备由天馈系统、接收机、数据处理系统、电源系统、监控维护系统和传输设备组成。

5.1.2 天馈系统应包括ADS-B 接收天馈和GNSS 接收天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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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要求

5.2.1 地面站设备应具备单路、并行和融合输出能力,单路输出时应具备自动切换和手动切换方式,切换应不影响数据输出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2.2 地面站设备应采用全固态器件,应具备自检功能,并应具备正常与故障指示。

5.2.3 地面站设备MTBF 应大于20 000 h,MTTR 应小于0.5 h。

5.2.4 地面站设备应能24 h 连续工作,设备的设计寿命应大于15 年。

5.2.5 地面站设备启动时间应不大于90 s。

5.2.6 地面站设备应具备供电中断恢复后自启动能力,在无人干预的情况下应在90 s 内恢复正常工作。

5.2.7 地面站设备应具备以下GNSS 接收能力:

a) 设备GNSS 模块应支持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授时;

b) 设备应具备使用GNSS 信号进行本机时钟同步的能力;

c) 设备GNSS 状态失锁后,应向监控系统发出告警;

d) 设备工作在混合授时模式时,应具备设置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授时模式为主用的能力。

5.2.8 地面站设备应具备原始报文和信号到达时间输出的能力,并具备作为广域多点定位系统远端接收设备的能力。

5.2.9 地面站室内设备应能在以下环境正常运行:

a) 工作温度:-10 ℃~+45 ℃;

b) 相对湿度:不小于95%(非冷凝);

c) 最高工作高度:不低于海拔5 000 m。

5.2.10 地面站室外设备及外部组件应能在以下环境正常运行:

a) 工作温度:-50 ℃~+70 ℃;

b) 最高工作高度:不低于海拔5 000 m;

c) 风速:0 km/h~160 km/h;

d) 相对湿度:不小于98%(非冷凝);

e) 降雨:不小于60 mm/h;

f) 冰雹:直径不小于25 mm,风速不低于18 m/s;

g) 盐雾:能在海岸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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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能要求

5.3.1 当单独用于终端区时最大作用距离应不小于60 n mile,其他情况下,地面站设备的最大作用距离应不小于200 n mile。

5.3.2 地面站设备的目标处理能力应大于每秒600 批目标(均匀分布)。

5.3.3 地面站设备应具备抗多径干扰和抗同频干扰的能力,以及分辨二重交织码的能力。

5.3.4 地面站设备处理延时应不大于50 ms,且处理延时波动应不大于30 ms。

5.3.5 地面站设备的GNSS 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设备应输出GNSS 同步后的UTC 时标,输出时标的时间误差应不大于500 ns;

b) 设备GNSS 位置接收的水平定位允许误差应不大于10 m,垂直定位允许误差应不大于12 m;

c) 各设备或设备通道之间输出的精密时钟差应不大于100 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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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在GNSS 状态失锁后,设备接收到原始报文UTC 时标的偏差在30 分钟内应不大于50 ms,24 小时内应不大于1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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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馈系统

5.4.1 ADS-B 接收天馈

ADS-B接收天馈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天线方向性:全向性或方向性天线;

b) 工作频率:1 090 MHz±1 MHz;

c) 极化方式:垂直极化;

d) 天馈阻抗:50 Ω;

e) 天馈驻波比:不大于1.5:1。

5.4.2 GNSS 接收天馈

GNSS接收天馈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工作频率:支持北斗B1I、B1C 和B2a;

b) 极化方式:右旋圆极化;

c) 天馈驻波比:不大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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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机

5.5.1 接收信息格式

接收机接收的ADS-B信息格式内容包括前导脉冲和数据块,见图1。

注:BIT为数据位。

图1 ADS-B 接收机接收信息格式

5.5.2 工作频率

接收机的工作频率应为1 090 MHz±1 MHz。

5.5.3 动态范围

接收机动态范围应不小于75 dB,且-10 dBm~-85 dBm之间的正确解码率应不小于99 .9%。

5.5.4 带内接收

接收机的带内接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1 089 MHz~1 091 MHz 范围内,接收机的MTL 应不大于-85 dBm;

b) 在没有干扰和重叠的情况下,输入信号电平在MTL+3 dB 到接收机动态范围上限之间时,接收机正确解码率应不小于99.9%;

c) 在没有干扰和重叠的情况下,输入信号电平为-88 dBm 时,接收机正确解码率应不小于90%;

d) 在没有干扰和重叠的情况下,输入信号电平为-91 dBm 时,接收机正确解码率应不小于15%。

5.5.5 带外抑制

对于带外信号,接收机应满足表1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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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接收机带外抑制要求 频偏(偏离1 090 MHz) 功率电平 正确解码率 ±5.5 MHz MTL+3 dB 不大于90% ±10 MHz MTL+20 dB 不大于90% ±15 MHz MTL+40 dB 不大于90% ±25 MHz MTL+60 dB 不大于90% 5.5.6 正确探测概率

接收机在每秒4 000次A/C应答串扰情况下,正确解码率应不小于90%。

5.5.7 窄脉冲抑制

接收机应具备窄脉冲抑制能力,应能抑制宽度小于0.3 µs的同频脉冲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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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处理系统

5.6.1 数据处理系统应具备实时基带数字信号解码能力,能提取ADS-B 信息。

5.6.2 数据处理系统应具备ADS-B 信息循环冗余校验(CRC)能力,能剔除错误的报告。

5.6.3 数据处理系统应具备处理测试信标信号的能力。

5.6.4 数据处理系统在满负荷工作时,每小时目标处理错误率应不大于5×10-6。

5.6.5 数据处理系统应能解析DF17 和DF18 原始报文,其定义见表2。

表2 DF17 和DF18 的数据格式 数据位 1~5 bit 6~8 bit 9~32 bit 33~88 bit 89~112 bit DF17 DF=17 CA AA(ICAO地址) ME PI DF18 DF=18 CF=0 AA(ICAO地址) CF=1 AA(非ICAO地址) 注:DF——下行数据格式;CA——应答机能力;CF——DF18控制字段;AA——航空器24位地址码;

ME——信息字段;PI——校验数据位。 5.6.6 数据处理系统应能解析DF04 和DF05 原始报文,其定义见表3。表3 DF04 和DF05 的数据格式 数据位 1~5 bit 6~8 bit 9~13 bit 14~19 bit 20~32 bit 33~56 bit DF04 DF=04 FS DR UM AC AP DF05 DF=05 ID 注:DF——下行数据格式;FS——飞行状态;DR——下行链路请求;UM——程序信息;AC——高度字段;

ID——二次代码字段;AP——24位地址码与校验数据位。 5.6.7 数据处理系统应能解析DF20 和DF21 原始报文,其定义见表4。表4 DF20 和DF21 的数据格式 数据位 1~5 bit 6~8 bit 9~13 bit 14~19 bit 20~32 bit 33~88 bit 89~112 bit DF20 DF=20 FS DR UM AC MB AP DF21 DF=21 ID 注:DF——下行数据格式;FS——飞行状态;DR——下行链路请求;UM——程序信息;AC——高度字段;

ID——二次代码字段;MB——Comm-B字段;AP——24位地址码与校验数据位。 5.6.8 数据处理系统输出数据格式应满足ASTERIX Category 021 要求,输出内容和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输出目标报告应包含表5 所列数据项。

表5 ASTERIX Category 021 数据格式必送项 数据项 描述 I021/010 数据源标识 I021/040 目标报告描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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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ASTERIX Category 021数据格式必送项(续) 数据项 描述 I021/080 目标地址 I021/090 质量因子 I021/161 航迹号 I021/077 报告发送时间 b) 输出目标报告应不包含表6 所列数据项。

表6 ASTERIX Category 021 数据格式不送项 数据项 描述 I021/015 服务身份信息 I021/071 位置的应用时间 I021/072 速度的应用时间 I021/110 航迹意图 I021/148 最终选择高度 I021/165 航向角改变率 I021/220 气象信息 I021/230 横滚角 I021/250 MB 数据块 I021/400 接收机身份信息 c) 输出目标报告在满足表7 对应封装条件时应包含表7 所列数据项。

表7 ASTERIX Category 021 数据格式条件必送项 数据项 描述 封装条件 I021/073 位置的接收时间 位置发送时必须发送 I021/074 位置信息接收高精度时间 设备GNSS 状态锁定,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075 速度接收时间 目标速度信息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076 速度接收高精度时间 设备GNSS 状态锁定,且目标速度信息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130 低精度经纬度 空中目标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131 高精度经纬度 地面目标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150 空速 空中目标接收到类型为指示空速(IAS)的有效速度信息,且速度信息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151 真空速 空中目标接收到类型为真空速(TAS)的有效速度信息,且速度信息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152 磁航向 收到有效磁航向信息的目标速度报,且速度信息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140 几何高度 几何高度数据封装条件如下:

a) 信息字段位置报类型为20~22 的目标,且高度项有效,应封装该数据项;

b) 信息字段位置报类型为9~18 的目标,速度报中几何高度与气压高度差值数据有效且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145 气压高度 信息字段位置报类型为9~18 的目标,且高度项有效,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210 版本信息 版本信息数据封装条件如下:

a) 收到版本信息后,需经过两次确认,确认后应封装经确认的版本信息,未确定版本前不应封装该数据项;

b) 60 秒内一直未收到目标的版本信息,地面站判定该目标的应答机版本为0,应封装目标版本为0 I021/070 应答机代码 目标应答机代码可从目标的DF5、DF17、DF18 或DF21 报文中获得,收到目标应答机代码或目标应答机代码改变,需经过两次以上确认,确认相同后且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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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ASTERIX Category 021数据格式条件必送项(续) 数据项 描述 封装条件 I021/200 目标状态 目标状态封装条件如下:

a) 接收到监视状态不等于0 的空中位置报,应封装该数据项;

b) 接收到告警状态不等于0 信息字段为28 或29 的报文,且该报文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c) 接收到意图变更标识不等于0 的速度报,且该报文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d) 接收到水平导航模式不等于0 信息字段为29 的报文,且该报文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155 气压垂直速率 收到有效气压垂直速率的速度报,且速度报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157 地理垂直速率 收到有效地理垂直速率的速度报,且速度报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160 空中地速和航迹角 当航空器为空中状态时,收到地速有效的速度报文,且速度报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170 航班号 收到目标航班号或目标航班号发生改变,需经过两次以上确认航班号相同且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020 航空器种类 收到目标飞机识别和类别信息报后,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146 选择高度 收到目标选择高度信息有效信息字段类型为29 的报文,且报文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016 发送周期 发送周期数据封装条件如下:

a) 数据驱动下应封装为0;

b) 周期驱动下应封装为目标报告发送周期 I021/008 航空器运行状态 空中目标接收到位置报、信息字段类型为29 或31 的报文,且报文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271 场面能力与状态 地面目标接收到信息字段类型为31 的报文,且报文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132 信号功率 信号功率数据项应封装为最新接收到的报文功率值 I021/260 ACAS 解脱建议 收到目标下发信息字段类型为28 子类型为2 的ACAS 报文,且报文未超时,应封装该数据项 I021/295 数据项保持时间 发送数据时,如数据项在保持时间内,则封装该数据项,并封装对应子项 RE 预留扩展域 预留扩展域数据封装条件如下:

a) 气压高度设置(BPS)项:版本2 目标,收到信息字段类型为29 子类型为1 的报文,未超时,且飞机下发报文中BPS 不全为0,应封装BPS 标识和对应数据内容;

b) 选择航向(SelH)项:版本1 或版本2 目标,收到信息字段类型为

29 的报文,目标选择航向数据有效,且未超时,应封装SelH 标识和对应数据内容;

c) 导航模式设定(NAV)项:版本2 的目标,接收到信息字段为29 子类型为1 的报文,且未超时,应封装NAV 标识和对应数据内容;

d) GNSS 天线偏置(GAO)项:版本2 的目标,接收到信息字段为31 子类型为1 的报文,且未超时,应封装GNSS 天线偏置GAO 标识和对应数据内容;

e) 地面地速和航向(SGV)项:目标为地面状态,且速度信息有效,应封装SGV 标识和对应数据内容;

f) 航空器状态(STA)项:版本2 的目标,接收到信息字段为31 的报文,且未超时,应封装STA 标识和对应数据内容;

g) 真北航向角(TNH)项:版本1 或版本2 的目标,当接收标识真北航向信息字段为31 的报文和子类型为3 或4 的速度报,且报文均未超时,应封装TNH 标识和对应数据内容 注:应答机下发的ADS-B报文原始信息有不同版本,本标准包含版本0、版本1和版本2三种。 5.6.9 数据处理系统中报文的保持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a) 飞机识别和类别信息报的保持时间为25 s;

b) 速度报的保持时间为10 s;

c) 信息字段类型为28 且子类型为1 的报文在告警状态下保持时间为17 s,正常状态下保持时间为25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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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信息字段类型为28 且子类型为2 报文在状态改变时保持时间为17 s,正常状态下保持时间为

100 s;

e) 信息字段类型为29 的报文保持时间为25 s;

f) 信息字段类型为31 的报文保持时间为50 s;

g) 二次代码出现告警时保持时间为17 s,其余情况下保持时间为25 s。

5.6.10 目标报告输出模式应支持数据驱动和周期驱动。

5.6.11 使用UDP 协议进行ADS-B 报告数据传输的时候,宜采用组播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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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源系统

5.7.1 电源系统应支持交流和直流电源供电。

5.7.2 电源系统应以交流供电为主,当交流电源断电时,应自动切换到直流电源工作,无间断时间,当交流电源恢复后,应能自动恢复至交流供电状态。

5.7.3 电源系统应具备过流、过压保护能力。

5.7.4 电源系统交流工作电源应支持:220 V±44V,50 Hz±1 Hz。

5.7.5 电源系统直流工作电源应支持:24 V±4 .8V 或48 V±9 .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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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控维护系统

5.8.1 监控维护系统应具备监视、维护、数据记录与回放等功能。

5.8.2 监控维护系统应具备一致的本地监控和远程监控能力,本地监控或远程监控目标报告数据记录时间不小于30 天。

5.8.3 监控维护系统宜具备友好的人机界面,方便操作,应能对用户的权限进行分级管理,同时应能对开机、关机、双机切换等重要操作进行提醒和确认。

5.8.4 监控维护系统应能对设备的主要工作状态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应对故障状态做出正确的判定,并在监视设备上予以直观显示。

5.8.5 监控维护系统应能通过人工干预对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控制。

5.8.6 监控维护系统应具备ADS-B 数据的显示功能,至少包括:

a) 背景地图的编辑和显示;

b) 目标航迹和标牌显示;

c) 测距(包括地图的测距、目标与地图的测距和目标与目标的测距);

d) 目标显示过滤(通过飞行高度层、距离范围等信息对目标进行过滤)。

5.8.7 监控维护系统应能对系统软件进行更新,对设备输出数据格式及设备参数进行配置。

5.8.8 监控维护系统应具备数据记录与回放功能,能对设备状态信息进行打印,记录的数据应至少包括:

a) 地面站设备状态报告;

b) 地面站设备输出的ADS-B 报告数据;

c) 地面站设备故障报告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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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试信标

5.9.1 测试信标用于1 090 MHz 扩展电文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地面站(接收)设备接收性能的测试与校准,测试信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工作频率:1 090 MHz±1 MHz;

b) 输出功率:不大于2 W;

c) 发射信息数据格式为DF18,其信息至少包含目标标识、位置与运行状态。

5.9.2 地面站可根据需求选配测试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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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输设备

5.10.1 传输设备应支持TCP/IP 和HDLC 协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a) TCP/IP 数据接口支持RJ45,支持不小于100 Mbps 的传输速率;

b) HDLC 数据接口支持RS-232 或RS-422,支持不小于128 Kbps 的传输速率。

5.10.2 传输设备应具备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危害设备网络安全事项或者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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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措施。

6 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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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配置

6.1.1 地面站的电源应包含交流供电和直流供电,采用直流供电时,蓄电池容量应保证设备正常工作4 个小时以上。

6.1.2 地面站设置环境要求应符合MH/T 4003.2 提出的设置场地规范。

6.1.3 地面站的防雷要求应符合MH/T 4020 提出的防雷技术要求。

6.1.4 采用双机配置时,宜配备独立的接收天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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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航空监视用地面站配置

6.2.1 航路(线)、终端区及塔台监视用地面站应采用双机配置。

6.2.2 当同一时刻终端区空域目标超过50 个或航路空域目标超过60 个时,根据现场运行需求,可在双机配置的基础上增加4 根定向天线,并配备相对应的接收机和数据处理系统。

6.2.3 无人值守航路(线)监视用地面站可不配置本地监控维护系统,在不配置本地维护监控系统时,应配置便携式监控维护终端。

6.2.4 航路(线)监视用地面站宜采用双路由传输链路,宜配置测试信标。

6.2.5 终端(进近)及塔台监视用地面站可配置测试信标。

6.2.6 如安装若干个地面站,应配置一套远程集中监控维护系统。

MH/T 4036-2026 1090MHz 扩展电文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地面站(接收)设备技术要求

  通用航空监视用地面站配置

6.3.1 用于A 类通用机场的地面站应使用双机配置,可配置测试信标。

6.3.2 用于A 类通用机场的地面站应配置本地监控维护系统。

6.3.3 用于B 类通用机场的地面站可使用单机配置,可不配置测试信标。

6.3.4 用于B 类通用机场的地面站可灵活配置交直流供电系统,并按需配置蓄电池。

6.3.5 用于B 类通用机场的地面站可使用便携监控维护终端,按需对地面站进行监控和维护。

6.3.6 对于主要进行低空作业的B 类通用机场,若部署固定地面站无法完整覆盖其作业区域,可按需配置车载/移动地面站。

6.3.7 车载/移动地面站应配置态势监视终端;应按需配置通信链路,确保监视数据实时性。

8

MH/T 4036—2026

参 考 文 献

[1] MH/T 5026—2012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2] EUROCONTROL STANDARD DOCUMENT FOR SURVEILLANCE DATA EXCHANGE Part 12: Category021 ADS-B Reports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11号 通用机场管理规定

[4] 民航空发明电〔2022〕293号 民航空管ADS-B技术应用全链条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5] 民航空发明电〔2022〕327号 民航空管系统通信导航监视智慧台站建设技术指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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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5月12日 2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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