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44/T 2826—2026
碳排放监测计量与管控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arbon emission monitoring measur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2026 - 02 - 13 发布 2026 - 05 - 13 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7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广东埃文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广东埃文时代低碳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碳中和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华清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广东省低碳产业技术协会、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学研(广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赛迪数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东华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数字碳秤技术发展(广东)有限公司、广州低碳总部园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广州环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伍珂、石永锋、冯晶晶、周军红、吴忠杰、周永章、高国辉、左文武、何富炬、卢伟业、陈小玄、派杨茹、李福通、周世武、高小冬、姚伟、李海燕、王紫、陈冬云、张娜、胡启鹏、劳卫伦、田纯青、杨鹏坤、徐姣龙、龚佳勇、曾宪曙、孙绍平、游清、杨丽、冉崇国、曾亮、杨声霖、杨威。
碳排放监测计量与管控系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碳排放监测计量与管控系统的技术架构、基本要求、功能要求、安全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企业与园区等组织层面的碳排放监测计量与管控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碳排放监测计量与管控系统”简称为“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224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35273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 38692 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温室气体 greenhouse gas
GHG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件中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与三氟化氮(NF3)。
[来源:GB/T 32150—2015,3.1]
3. 2
碳排放 carbon emission
在特定时段内释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3.1)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
[来源:GB/T 32150—2015,3.6,有修改]
3. 3
碳排放监测计量 carbon emission monitoring measurement
通过特定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碳排放量进行量化测量、核算和报告的过程。
3. 4
工业互联网标识 industrial internet identification
工业互联网中使用的用于唯一识别和定位物理对象或数字对象及其关联信息的字符。
4 技术架构
4,1 技术架构图
碳排放监测计量与管控系统宜包括感知层、网络层、平台层、应用层、展示层,技术架构见图1。
图1 碳排放监测计量与管控系统技术架构图
4.2 感知层
感知层是系统数据的来源,涵盖自动监测计量设备采集(气体浓度监测计量设备、能源消耗监测计量设备、环境参数监测计量设备、流量监测计量设备等)、手动数据采集以及边缘计算等核心组成部分。
4. 3 网络层
网络层是负责感知层与平台层之间的数据传输,包含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4G、5G、LoRaWAN等)。
4,4 平台层
平台层提供数据接入、数据存储、数据访问、应用集成、模型预测等功能,涵盖数据中台、方法学、因子库、核算标准库、碳排放模型库等核心组成部分。
4.5 应用层
应用层提供碳排放监测计量与管控相关的应用服务,涵盖碳排放预测、碳排放统计分析、碳排放管理、碳排放报告、碳资产管理、碳信息披露、用户权限管理等核心组成部分。
4,6 展示层
展示层是系统架构中直接面向用户的部分,负责用户交互和数据展示。
5 基本要求
5.1 系统建设与维护应科学统筹规划,功能上满足碳排放监测计量与管控长期发展的需要。
5.2 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响应速度、易维护性和稳定性。
5.3 系统应支持多用户访问和数据共享,并具备灵活的访问权限配置机制及多层次的安全控制机制。
5. 4 系统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实现碳排放数据采集、监测计量、管控、可视化展现等功能的扩展升级。
5.5 系统应具备与第三方应用平台对接的能力,兼容 TCP/IP、UDP、HTTP/HTTPS 等多种网络协议。
5.6 系统宜具备统一数据标识编码功能,实现系统之间数据安全传输和共享。
6 功能要求
6. 1 数据采集
6.1.1 温室气体数据采集范围参见附录 A。
6.1.2 采集的数据应完整、真实、准确、可溯源。
6.1.3 数据采集方式应以监测计量设备自动采集和其他信息系统共享为主。对不具备自动采集条件的数据和信息,系统应支持手动录入。
6.1.4 系统应能实现数据的断点续传。
6.2 监测计量
6.2.1 系统应支持对温室气体工业互联网标识的分类、分级、分项进行监测计量。
6.2.2 碳排放监测计量可根据排放源类型选择排放因子法、物料平衡法以及实际测量法。核算与计算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6.2.3 碳排放监测计量周期应覆盖整个自然年。
6.2.4 碳排放监测设备与碳排放计量器具应能通过相应传输协议与系统进行交互。设备和计量器具宜以主动标识载体为主;测试材料、耗材的管理等不具备主动标识载体条件的,可采用被动标识载体。设备标识规则参见附录 B。
6.2.5 终端设备应具备基于控制、管理、计算和通信一体化的智能网关,集成物联代理、高速通信、边缘计算、机器视觉、安全加固等多种能力,统一对电、气、油、煤等各种能源消耗设备及碳排放活动水平数据进行全连接、全采集、全管理。
6.2.6 碳排放监测设备应符合 GB/T 38692 的要求。碳排放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应符合 GB 17167 的要求。碳排放监测计量的项目/参数、监测标准/方法、适用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的相关要求。
6.3 管控要求
6.3.1 系统应能利用智能算法对采集到的碳排放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同时能够通过算法优化和智能调度,高效处理大规模复杂碳排放对象的数据。
6.3.2 系统中用于计算碳排放的引用数据(如排放因子、热值等)应优先采用实测值或测算值,采用参考值应来源明确,具有公信力、适用性、时效性。
6.3.3 系统应能自动记录因各类情况导致的数据缺失信息。
6.3.4 系统应能对碳排放监测计量的异常数据和无效数据进行自动化识别、监控和验证,并进行预警和消息推送。
6.3.5 系统应具备数据查询、可视化展示、导出等功能,能够满足精细化管控需求。
6.3.6 系统宜采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技术实现下列功能:
a) 赋予碳排放过程中各要素标识码,实现碳排放数据的可追溯;
b) 在碳排放监测数据传输过程中设置防伪功能;
c) 具备权限控制功能。
6.3.7 系统内的碳排放数据存储年限应不少于五年。
7 安全要求
7. 1 硬件安全
7.1.1 系统相关硬件外壳或外罩应耐腐蚀、密封性能良好,具有防尘、防水功能。
7.1.2 系统正常运行的工作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室内环境温度:10℃~35℃;
b) 室外环境温度:-20℃~50℃;
c) 相对湿度:≤85%RH;
d) 大气压:80 kPa~106 kPa;
e) 供电电压:AC(220±22)V,(50±1) Hz。
注:仪器设备的配置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使用要求。
7.1.3 安装部署硬件设备应具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措施。
7.1.4 应定期评估网络基础平台的性能以及制定相关预案,及时消除可能的故障隐患,确保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
7. 2 软件安全
7.2.1 系统软件应经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评测,安全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GB/T 22240 规定的三级标准。
7.2.2 应定期评估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网络协议及其他支撑应用软件系统等的安全性,及时处理安全漏洞。
7.2.3 应通过制定容灾策略和数据恢复策略,消除数据存储、数据访问、数据通信、数据交换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和威胁。
7.2.4 所有数据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完整和安全。备份周期宜符合下列条件:
a) 全备份:每周一次;
b) 差分备份:每天一次;
c) 异地备份:每月一次;
d) 增量备份:每天一次。
7.2.5 应对口令等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对敏感数据做脱敏处理。
7.2.6 应将加密密钥与加密数据分开进行存储,并对密钥进行严格的访问。
7.2.7 系统应设有用户隐私措施,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应符合 GB/T 35273 的要求。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温室气体清单类别
温室气体排放量在组织层面汇总为以下类别:
a)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
b) 进口能源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c) 运输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d) 组织使用的产品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e) 与使用本组织产品有关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f) 其他来源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设备标识规则
B.1 概述
设备标识包括前缀码、特征码、唯一码(32字符)、业务索引码,其总长度为80—144字符,划分为4段7级,各级编码长度符合表B.1的规定。
表B.1 设备标识编码长度
B.2 设备标识示例
企业节点码为11111的碳排放监测应用企业,在标识注册服务机构注册具有主动标识载体功能的控制 柜 , 该 终 端 使 用 4G 模 组 通 讯 , 模 组 CID 码 为 : A011111111111111 。 设 备 DID 为 : B1234567890ABCDEF1234567890ABCDE。设备标识示例见图B.1。
图B.1 设备标识示例
B.3 前缀码
设备标识前缀码由行业二级节点码和企业节点码组成,所有的前缀编码采用ASCII码。其中: ——行业二级节点码表示行业类别,绿色低碳领域固定值为“88.XXX”;
——企业节点码使用字符“. ”+“5 位阿拉伯数字”+字符“/”组成。由标识注册服务机构定义并分配给标识注册用户。编码字符和含义见表 B.2。
表B.2 企业节点码编码字符和含义
表 B.2 企业节点码编码字符和含义(续)
B.4 特征码
B.4.1 概述
特征码由标识类型码、设备形态码、设备类型码组成。由标识注册服务机构定义,标识注册用户根据标识对象的实际情况在标识注册时提供给标识注册服务机构。
B.4.2 标识类型码
设备标识在碳排放监测标识解析体系内的分类,使用1字符长的十六进制大写字符表示。具体规则见表B.3。
表B.3 设备标识类型码编号字符及其含义
表 B.3 设备标识类型码编号字符及其含义(续)
B.4.3 设备形态码
设备形态分为实体形态和虚拟形态,实体形态是具有独立物理存在的设备形态,是当前大多数设备的形态。虚拟形态是数字技术虚拟或者模拟的设备,如虚拟机、数字孪生等,具有实体形态一样的功能,但不具有独立的物理存在。具体规则见表B.4。
表B.4 设备形态码编号字符及其含义
B.4.4 设备类型码
设备标识承载对象的分类情况。使用1字符长的十六进制大写字符表示。具体规则见表B.5。
表B.5 设备类型码编号字符及其含义
B.4.5 唯一码
设备在碳排放监测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内的唯一识别码由 32 字符长的十六进制大写字符构成。由标识注册服务机构定义并分配给注册用户。被动标识唯一码和主动标识唯一码应符合以下规则。
a) 被动标识唯一码。其中:
1) 第一级由 16 字符的生产批次序列号组成;
2) 第二级由 16 字符的标识注册流水号组成。
b) 主动标识唯一码。其中:
1) 第一级由 16 字符的设备(模组) 的通信标识符(CID)组成;
2) 第二级由 16 字符的标识注册流水号组成。
B.5 业务索引码
当前设备使用方对设备实施信息化管理时所使用的索引号包括设备生产厂家填写设备DID、设备合规检测机构可以填写设备收编检测序号、设备应用企业可填写设备资产编码等。相关企业应制定企业标识管理使用标准,明确此索引号的结构规范并持续执行。
业务索引码由标识注册用户定义并在标识注册时提供给标识注册服务机构。由16、32或64或96字符长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小写字母构成;不足32的整数倍时,标识注册服务机构会在左侧补“0”至满足32的最小整倍数长度。
参 考 文 献
[1] GB/T 32150—2016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2]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2024版):市监计量发〔2024〕70号. 2024年
广东省地方标 准
碳排放监测计量与管控系统技术规范
DB44/T 282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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