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20 CCS B 66
T/CSTC
中 国 热 带 作 物 学 会 团 体 标 准
T/CSTC 0018—2024
饲用木薯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production of cassava for feeding
2 0 2 4 - 1 1 - 2 2 发 布
中国热带作物学会 发 布
T/CSTC 0018—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热带作物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研究所、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国际农业研究所、昌 宁县兰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月仙、严炜、刘光华、段春芳、宋记明、肖明昆、车彬、熊贤坤、周迎春、 沈绍斌、沈正松、刘倩、张林辉、姜太玲、白丽娜、耿沙、罗鑫、师骄琦、李康。
饲用木薯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饲用木薯生产的程序,规定了饲用木薯生产的产地环境、品种选择、生产技术、收获 等要求,描述了生产记录等追溯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饲用木薯的种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3735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42478 农产品生产档案记载规范
NY/T 356 木薯 种茎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NY/T 2046 木薯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产地环境
4.1 气候条件
在一年之中有8个月以上的无霜期,年平均温度18℃以上、海拔1600 m 以下的热区。
4.2 立地条件
选择平地、缓坡地或坡度35°以下坡地,以15°~20°为宜。
4.3 土壤质量
应符合GB 15618的规定。
4.4 空气质量
应符合GB 309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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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灌溉水质量
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
5 品种选择
应选用审定或鉴定的饲料用木薯品种,具有地上生物产量高,茎叶蛋白质及块根淀粉含量高,块根 粗纤维含量低等特点的品种,饲用木薯主栽品种见附录A。
6 生产技术
6.1 选地
宜选用土壤肥力适中,石砾少,不积水的土地;宜选择阳光充足,土层深厚、疏松、富含有机质的 沙壤土;次适宜阳光充足,土层浅薄的沙壤土。
6.2 整地
平地或坡度在10°以下的较平缓坡地可进行机耕;坡度大于15°的山地,宜开成梯田或等高垦耕种 植;荒坡草地宜在植前2个月~3个月进行全垦,带垦或免耕等;丘陵山地等地块不大、高低不平的 区域,可用畜耕或免耕或开台地种植。
6.3 施基肥
每亩施有机肥1000kg~1400 kg或复合肥 (N:P:K=5:1:5)20kg~25kg, 可在耕地翻土时将
其均匀撒入,也可以在种植时在离种茎5cm 周围施放。肥料使用应符合NY/T 496的要求。
6.4 起垄、盖膜
地块按6.5.5的具体要求起垄,垄高10cm~15cm, 并盖黑色塑料膜或银色双色膜,地膜应符合GB 13735的规定。
6.5 种植
6.5.1 种植时期
每年3~4月种植并浇水,宜雨后种植。
6.5.2 种茎质量
选择充分成熟(种植8~10个月)、新鲜(斩断切口见乳汁)、茎粗节密、芽点完整、无病虫害 的主茎。种茎选择应符合NY/T 356的要求。
6.5.3 种茎用量
每亩种茎用量约150kg。
6.5.4 砍种
在两个茎节间斜向下砍,使种茎长度在20 cm~25cm, 留3~5个芽,切口长度2cm~3cm, 切口倾斜度30°~45°。
6.5.5 规格与密度
可选用以下规格与密度:
——以地上部分为主做青贮用,密度株行距0.6m~0.8m×0.6m~0.8m, 每亩种植1040~
1850株;
——以地下部分为主做饲料用,株行距0.8m~1.0m×1.0m~1.2m, 每亩种植555~833株;
——以地上地下混合做饲料用,株行距0.8m×1.0m, 每亩种植833~850株。
6.5.6 种植方法
6.5.6.1 平放
起垄挖穴或开浅沟后,将种茎平放于植穴或植沟中,种植时宜浅盖土(覆土5cm~8cm), 在干 旱地区适当埋深。
6.5.6.2 斜插
木薯种茎下端呈45°~60°角斜插于土中,留2~3个芽眼向上并露出表土。
6.5.6.3 直插
将种茎的下部垂直插于垄中,上端宜留2cm~3cm 露出土面。
6.6 田间管理
6.6.1 补苗
种植后3~4周完成,挖取备用苗,选择阴雨天或凉爽早晨、傍晚,带土移栽,也可用新鲜种茎补 植。
6.6.2 间苗
木薯苗高15 cm~20 cm去除弱苗、病苗,每株留1~2枝壮苗。
注:以茎叶刈割利用无需抹芽。
6.6.3 水分管理
木薯生长前期,干旱时应及时灌、淋水。木薯收获前1个月,不宜灌、淋水。
6.6.4 施肥管理
推荐施肥用量如下:
——以茎叶刈割利用为主,施氮肥为主,植后30d~40d, 苗高15cm~20cm, 每亩施尿素 8kg~10kg, 硫酸钾6kg~8kg;
——以地下部分为主做饲料用,施钾肥为主,植后60 d~90d, 苗高60 cm~90cm, 每亩施尿素 8kg~10kg, 硫酸钾15kg~20kg 。 肥料使用应符合NY/T 496的规定。
6.6.5 中耕除草
中耕除草时期如下:
——苗前除草:木薯植后7d 内,用50%乙草胺400~500倍液均匀喷施。农药使用符合NY/T1276 的规定。
——植后30d~40d, 苗高15cm~20 cm 时,进行第一次中耕除草。
——植后60d~70d, 进行第二次中耕除草。
——植后90 d~100 d, 苗 高 1m 左右,可根据需要进行第三次除草。
6.6.6 病虫害防治
木薯主要病害种类有:木薯细菌性萎蔫病、褐斑病、炭疽病、白点病、藻斑病、根腐病等;主要害 虫(螨)种类有:朱砂叶螨、木薯单爪螨、烟粉虱、白蛎蚧、蛴蜡等。防治方法按照NY/T 2046的规 定执行。
7 收获
7.1 收获时期
根据刈割部位可选择下列方法:
——刈割茎叶的,木薯种植3个月后,株高80 cm~100 cm时刈割,每年可刈割3~4次;
——收获块根的,当年11月至翌年2月收获。
7.2 收获方法
刈割茎叶的全株刈割,留茬10 cm~20 cm; 收获块根的先砍地上部分种茎,采用人工或机械等方 式收获地下块根。
7.3 种茎贮藏
选背风避阳湿润处,锄松表土,竖直堆放种茎,使茎基贴地表并培土,顶部盖草,基部适当淋水, 适宜冬季无霜地区。
8 生产档案
应按照GB/T 42478的要求建立生产档案,其中记载内容包括饲用木薯品种特征特性、种植、田间 管理等重要信息。生产记录表由生产者自行制定并记录即可,生产档案至少保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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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饲用木薯主栽品种
饲用木薯主栽品种见表A.1
表A.1 饲用木薯主栽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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